美国为何没有统一的律师资格考试?
律师实务

律师实务本课程是一门关于律师制度与律师职业的实践性课程。
该课程特点:1.是一门职业法学学科,具有专门性和职业性。
2.是一门应用法学学科,具有目的性和实践性。
3.是一门综合性的法学学科,内容广泛。
因而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会注重理论和实际的结合,注重实践中律师职业的相关问题。
一、律师制度的产生与发展1、西方国家律师制度的产生与发展(1)萌芽:古希腊的雄辩家;通过辩论影响法官:类似于现代的诉讼代理人,但尚未职业化,故只是萌芽。
(2)雏形:罗马时代罗马时代的律师制度起源于古罗马的“保护人”制度,与现代的诉讼代理人制度比较接近。
“保护人”(Patronus)是陪被告出庭的人,他们在庭上为被告提供具体意见和帮助,后来发展到被告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时可以委托他人出庭应诉的制度。
最初,保护人被憎侣、贵族等显赫公民所垄断,后来,这种垄断被打破,一些善于辞令的人也可以作为代理出庭。
到公元5世纪末,对充当辩护的人,要求必须在主要城市学过法律,取得资格。
这些人逐渐形成一个行业,建立起辩护人团体。
(3)中世纪西方律师制度的停滞中世纪时期,西方的律师制度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由于实行以行刑逼供为主要特征的纠问式诉讼,使律师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有的国家,如法国,虽然保留了律师制度,但规定只有憎侣才能执行律师职务,而且主要是在宗教法院执行律师职务,直到12至13世纪,随着国王势力的上升和教会势力的下降,律师制度才得以恢复和发展,各国相继成立了自己的律师组织。
(4)西方现代律师制度的产生与发展西方国家在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以后,纷纷建立了本国的律师制度。
英国沿用了历史上形成的二元主义律师制度。
一种律师叫巴(巴瑞斯特)律师,即辩护律师、法庭律师或大律师,另一种叫沙律师(沙利西特),即事务律师、庭外律师或小律师。
美国在1791年的宪法修正案中规定,被告人在一切刑事诉讼中享有法庭律师为其辩护的协助。
法国宪法也确立了自己的律师制度。
德国、奥地利、日本等国也相继仿效法国建立了各自的律师制度。
中美律师制度比较

中美律师制度比较
1.教育和资格
在中国,成为一名律师需要经过大学法学教育的学习和培训,并通过
国家司法考试获得律师资格。
律师法学院是培养律师的主要机构,并且在
就业之前需要经过一年的实习期。
美国律师的资格和教育要求在州之间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成为一
名律师需要完成本科学位和法学院的学习,并通过各州的司法考试。
此外,还需要完成法学院的实习和道德考试。
2.律师组织
中国的律师组织由全国律师协会和各省级律师协会组成。
这些协会负
责监督律师的行为,并制定规章制度。
律师事务所是合法设立的法律服务
机构。
美国的律师组织结构相对分散。
每个州都有自己独立的律师协会,并
根据州法律规定律师的行为准则。
此外,美国的律师事务所通常是合伙制,律师可以自由组成合作伙伴关系。
3.法律服务范围
4.职业道德
中国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在《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有明确规定。
这
些规范包括律师的诚信、保密义务、独立性和专业素质等要求。
美国律师的职业道德由州律师协会设定,通常由律师守则和专业行为
准则来指导律师的行为。
美国律师被要求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包括忠诚和
保密、法律知识和技能、独立性和诚实等。
5.法律援助
综上所述,中美律师制度在教育和资格、律师组织、法律服务范围、职业道德和法律援助等方面存在许多差异。
这些差异主要源于两国法律制度和文化的不同。
中美律师制度的比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两国在法律专业领域的运作和规范。
美国律考资格一定是LLM才能参加吗?非法本呢?

关键词:美国律考资格美国律考资格:一定是LLM才能参加吗?非法本呢?最近有不少小伙伴向小编咨询美国律考资格的问题,大部分都是对教育背景有疑惑。
那么小编今天在这里为大家详细解答,并附上不同学历背景参加美国律考的途径!1.执业律师大家知道,加州是美国现在唯一一个还接受海外执业律师直接参加律考的州。
和美国其他州相比,执业律师选择加州的占比很高,因为加州条件相对宽松,不需要再花费大量的时间、金钱去拿学位参加律考。
作为执业律师,小编建议大家尽快报考加州律师,毕竟政策每年都有所改变,谁也无法预料加州在五年之后是否还会接受海外律师直接报考。
2.法本专业/法学硕士法本专业/法硕专业的小伙伴可以选择参加中国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然后再去挂靠律所实习一年,拿到执业律师资格再报考美国加州律考。
不过中国的司法考试通过率很低,小伙伴们且考且珍惜。
众所周知,美国几乎所有的州都要求有美国的LLM或者JD,其实法本专业和法硕专业的申请途径并无差别,想要参加美国律考,二者都需要申请美国的LLM或者JD,拿到毕业证后即可报名参加美国律考。
3.非法本专业/非法硕专业非法本专业/非法硕专业也可以选择先成为执业律师,然后参加美国加州律考。
很多英语类等专业的小伙伴们根据自身语言等优势,都有考取美国律师的倾向。
但由于自己非法学专业的背景,对报考美国律考颇有疑惑。
那非法学专业可以参加美国律考吗?答案当然是可以。
不过非法学的小伙伴的报考途径会稍显曲折,需要先读取一个法学专业的本科或者硕士,然后再申请美国的LLM,毕业后即可参加美国律考。
有的小伙伴会担心这个时间太长,但是如果你想转法律的话,本身付出的就要比法律本科多很多。
而且现在这行竞争激烈,除非特别优秀,否则人家为何要选择只读了一年法律的人?不管是法学背景还是非法学背景,大部分会纠结报考LLM还是JD,一般来说,未来还是想回国发展的话建议报考LLM。
因为JD学制三年,而LLM只需要1年,且JD的花费几乎是LLM的3倍。
美国的律师制度

美国的律师制度美国的法律制度是“双轨制”,即联邦法和州法共存,再加上美国是判例法国家,所以美国没有统一的律师法。
有关律师制度的法规,散见于宪法、判例法以及律师协会制订的《律师守则》中。
根据律师的任职情况,有人将美国的律师分为三种:政府机关雇佣的律师,企业公司雇佣的律师和开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挂牌律师”)。
前两种律师是政府或企业公司的雇员,他们仅仅处理本政府机关、本公司企业的法律事务,并不接受社会上当事人的委托。
后者是在社会上执行律师职务,为社会上不特定多数人服务,领取营业执照,所以又称“挂牌律师”。
由于法律专业越分越细,近几十年来,美国出现了一些专门研究某门法律、专门办理某类案件的律师,律师分工的倾向越来越明显。
目前,美国已出现了一批专利律师、合同律师、税法律师等等专业律师。
美国律师的活动范围和业务是很广泛的。
在社会的各个领域,都有律师活动。
律师的业务从早期的刑事辩护发展到兼任法律顾问、提供咨询、代理诉讼、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等。
在美国,律师的社会地位很高,是人们所向往和崇敬的职业。
这种崇高的社会地位取决于以下几点原因:第一,美国是遵守判例法的国家,法律非常复杂,人们要处理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种问题,就要得到律师的帮助,否则寸步难行。
除个人外,一些政府机关、企业、社会团体作出重大决策,即使不是由律师亲自作出,也往往要在慎重地考虑他们的意见后才作出决策的。
第二,律师的经济收入较高。
第三,律师资格是向上晋升的阶梯。
迄今为止,美国有23位总统出身于律师,国会中有60%以上的议员曾执行过律师职务,法官、检察官一般都由具有律师资格的人担任。
由于律师的社会地位较高,取得律师资格的条件是很严格的,虽然各州的具体规定不同,但大致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必须是成年人;第二,经过品行调查证明没有劣迹者;第三,必须通过州的律师资格考试。
在美国,律师资格考试是由各州最高法院任命的主考人组成的考试委员会负责主持,主考人一般是本州具有权威的法官或律师,应考者必须是美国法学院毕业,具有法学学士学位。
美国律师制度

美国律师制度美国法中有关律师的定义:Lawyer:Attorney 或lawyer 都是律师的意思,说的是一个为当事人提起诉讼、或给予法律权利和义务方面意见和咨询的职业Prosecutor/Prosecuting Attorney:在法庭上发起公诉的人,可理解为检察官或公诉律师Public Defender:担任公职、替无法支付法律援助费用的被告辩护的律师Judge:法官,被许可在庭上作出裁决的政府官员In-house corporate counsel:法律顾问,被企业法务部雇佣的律师。
企业法律顾问只能服务于其雇佣企业。
(根据Merriam-Webster dictionary definition翻译)在美国法制体系里没有“solicitors”和“barristers”之分,但可以通过雇主类型来区分private或public。
Private sector 工作的律师通常在大大小小的律师事务所、企业或机构工作;Public sector 工作的律师通常给政府或非营利性组织工作。
国际学生如何在美国成为律师?LL.M流程第一步:LL.B 法律专业本科学位(此学位必须被海外bar 考试所认可的);第二步:ABA认可法学院的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三步:通过bar考试;第四步:获得律师执业证。
JD流程第一步:任何专业的本科学位;第二步:通过LSAT法学入学考试,并通过大学法学院的录取理事会申请专业;第三步:JD学位课程(共91学分,本科专业法律相关,免除30个学分);第四步:通过bar考试;第五步:获得律师执业证。
LSAT考试LSAT英文全称是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法学院入学考试。
LSAT考试是美国法学院用来衡量学生是否能被允许进入学习法律的众多标准之一。
它包括标准的阅读、口头表达和推理能力能多个方面的测试。
美国、加拿大和世界上的不少其它国家都在使用LSAT考试。
考试格式:考试的第一阶段包含5个35分钟的选择题。
欧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律师职业差异

欧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律师职业差异在全球范围内,法律职业是备受尊重和追捧的职业之一。
然而,欧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律师职业存在一些显著的差异。
本文将探讨这些差异,以帮助职场规划师更好地了解不同法系下律师的职业发展路径和机会。
1. 教育与资格要求欧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律师职业在教育和资格要求方面存在差异。
在欧美法系国家,如美国和英国,成为律师需要取得法学学位(LLB或JD)并通过各自的律师资格考试。
通常,学生需要完成三年的本科法学学位,然后再进入法学院攻读专业法学学位。
在完成学业后,他们需要通过各州或地区的律师资格考试,才能成为执业律师。
相比之下,大陆法系国家如中国、法国和德国等,律师的教育路径更加多样化。
在中国,学生可以选择攻读本科法学学位,然后通过司法考试获得律师资格;或者选择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然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为律师。
而在法国和德国等国家,律师的教育路径则更加复杂,通常需要完成法学学位、实习和专业考试等环节。
2. 法律职业结构欧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法律职业结构也存在差异。
在欧美法系国家,律师职业相对自由,律师可以选择成为独立执业律师或者加入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通常由合伙人和合作伙伴组成,律师之间合作并共享资源。
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律师职业结构相对较为集中。
律师通常需要加入律师协会,并按照协会的规定进行执业。
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也多样化,包括合伙制、股份制等。
此外,大陆法系国家的律师事务所通常规模较小,律师之间的合作相对较少。
3. 职业发展和机会欧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律师在职业发展和机会方面也存在差异。
在欧美法系国家,律师事务所通常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律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长选择不同的法律领域,如公司法、刑事法、知识产权等。
此外,律师在律师事务所的晋升路径也相对明确,可以逐步晋升为合伙人或合作伙伴。
相比之下,大陆法系国家的律师职业发展路径相对较为固定。
律师通常需要在律师事务所中积累经验,然后逐渐晋升为合伙人或者独立执业律师。
中美律师资格制度比较
律师事务所的平均起薪高达 l 万到 l 万美元。 2 4 但是耶鲁 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史蒂夫 ・ 扬德尔说, 这样
的 数据只反 映大 城市 和大 的 律师 事务 所 的情 况 ,很容易 给 人造 成错误 的印象 ,“ 际上 ,每年的法学 实 院 毕业生 中只有 大约 l%的 人能够 到这 样 的环 境工 作 , 们往 往是 法学 院最 优 秀 的 毕业 生 。 0 他 ”。 在 中国 ,目前 的 执业律 师 已达 1 . 万多 人 ,其 中专职律 师 13 8 ,兼 职律 师 64 人 ,公职 18 03 9人 81 律 师 11 人 ,公司律 师 7 3人 ,军 队律 师 15 ,法 律 援助律 师 4 6 87 3 70人 7 8人。另 外 ,还 有律 师辅助 人
在世界上 ,中美两国是律师绝对数量最多的国家,到 20 年止,美国有 3 万执业律师 ,我国有 05 5 l.万执业律师, 1 8 分别居于世界第一和第二, 两国律师数量 占世界律师总数的9%以上。美国律师制 0 度历史较长,如果从 17 年 8 2 日在纽约的Srtg pig 成立美国的律师协会 ( B 起, 88 月 1 aaoaS r s n A A) ① 也已经有 了l0 3 年的历史 , 而实际的律师制度的历史则可追溯到建国初期 , 2 0 有 0 多年的历 史。 我国 正式的律师制度从 17 年起步 , 99 只有 2 年的历史。因此 , 5 对这两个 “ 律师大国”的律师资格制度进 行比较, 以期取长补短 , 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作为律师制度有数百年历史、 律师数量为第一大国的美 国 , 成功 的经验 , 得 我们借 鉴 。律师 制度牵 涉的 问题 很多 , 文重点 比较 中国和 美 国的律师 资格 其 值 本
9 % 。 对 两 国律 师 资格 制 度 比较 后 发现 : 中 国律 师的 总 量还 不够 ; 参加 考 试 的 人 员 门槛 较 低 :全 国统一 0
美国律师资格考试条件
美国律师资格考试条件
美国律师资格考试是一项重要的考试,必须通过才能在美国律师工作。
因此,申请者必须
遵守一些规定来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以获得资格。
首先,申请者必须通过网上申请登记。
登记的申请截止日期不同,因而要提前关注。
此外,申请人必须附上学历证明、中学毕业证书或两个学术学位证书材料。
申请人最后还要填写详细的申请表,使申请人能够精准地提交必要的资格材料。
申请人还需要在参加考试之前完成司法考试准备课程。
上课时间不定,但最多需要六个月。
在此期间,申请人必须学习多门课程,包括民法、综合法、商法等。
在六个月内,申请人
会遇到一些学习难点,并在上课时认真钻研。
此外,申请者还应参加统一的律师考试,包括国家考试和州考试。
国家考试是由美国联邦
司法考试委员会(National Board of Bar Examiner)组织的考试,必须在官方考点参加。
考
卷分析如下:民事程序规则(Civil Procedure)、行政法、合同法、犯罪法、证据法(Evidence)、公司法(Corporation Law)、物权法(Property Law)以及法律社会主义(Legal Ethics)。
这是全国统一的考试,申请人只有通过比较高的分数才能获得律师的资格。
美国律师资格考试是一个比较严格的考试,因此申请者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司法考试,
考试之前必须复习考试内容,熟悉法律知识,以获得资格证书。
获得律师的资格证书也可
以使申请人成为法律界的栋梁,为更多的人提供法律服务。
美国与中国司法制度的区别
相比较来看,在我国,只有在一方当事人要求强制提出证据并且能够证明该证据与诉讼可能相关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强制提供证据。收集证据的程序以“证据接受”而著称。该概念标明了对待证据的基本的被动性的一面,特别是证人证言的方式上也是显而易见的。法官或律师对于证人证言的方式几乎不能施以什么控制。这样,证据通常是以一种基本上“原始的形式”呈示出来。具有典型意义的是,法院通常要求证人就其所知的具体事项或情形连续地陈述出来而很少打断其陈述。一般来,只有在其结束陈述时法官才对其提问。律师对证人证言的缺陷或漏洞可以提出质问,但由于探究证人证言的缺陷或漏洞是法官的职责,律师对其提出质问具有意味着法官未尽职责之嫌,所以,律师质问的范围很有限。
美国与中国司法制度的区别
1美国律师和中国律师的区别。
(1)律师的种类区别。美国律师分为三种:政府机关雇佣的律师,企业公司雇佣的律师和开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挂牌律师”)。前两种律师是政府或企业公司的雇员,他们仅仅处理本政府机关、本公司企业的法律事务,并不接受社会上当事人的委托。后者是在社会上执行律师职务,为社会上不特定多数人服务,领取营业执照,所以又称“挂牌律师”。而在我国,律师执业分为2种,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在具体业务上划分,分为法律事务(非诉业务)和诉讼代理,但没有明确界定根据律师的任职情况。
美国的律师制度
美国的律师制度美国的律师制度是世界上最为发达和复杂的法律体系之一。
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美国建国时期,深深地扎根于美国的法律体系中。
以下将介绍美国的律师制度的主要特点和运行机制。
首先,美国的律师制度是基于英国法律传统而建立的。
最早的美国法律体系是受到英国普通法的影响,因此美国的律师制度也继承了英国律师制度的基本原则。
律师在美国被视为法庭里的专业代表,他们负责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
在美国,律师不仅是法律事务的专家,同时也是社会道德和伦理的守护者。
其次,美国的律师制度以律师协会为核心。
每个州都有一个独立的律师协会,该协会负责管理和监督该州的律师行为。
律师协会要求律师们必须通过司法考试,才能获得执业资格。
司法考试很难,要求候考人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通过考试后,律师必须遵守律师协会的规章制度,包括专业责任、机密保持、避免利益冲突等方面。
此外,美国律师制度强调律师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律师要独立行使职业职责,勇于捍卫客户的利益。
他们必须遵循法律道德规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背自己的道德和职业责任。
同时,律师还必须在处理案件时保持客观中立,维护司法公正。
他们应该不受政治、经济和其他利益的影响,只专注于法律和正义。
最后,美国的律师制度强调法律教育的重要性。
在美国,律师的培养主要依靠法学院。
法学院是专门培养法律人才的学院,学生在这里学习法律理论和实践技能,并通过实习和模拟法庭活动来提高他们的法律能力。
毕业后,学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获得执业资格。
不过,在实际执业过程中,律师也需要不断深造和学习,以跟上法律的不断变化和发展。
总结起来,美国的律师制度是一个历史悠久、完善和独立自主的体系。
它注重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强调律师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并通过律师协会来监管律师的行为。
同时,律师的培养也十分重要,法学院提供了系统的法律教育和训练,为律师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
美国的律师制度在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正义和建设法治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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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为何没有统一的律师资格考试?司考与注册会计师、医师资格考试一并成为中国最重要的三大执业资格考试。
司考的前身是律考,但无论是司考还是律考,都是寄托了不少人职业梦想、人生梦想甚至是个人情怀的考试。
“纵观”司法考试的前世今生,正是中国法治建设披荆斩棘奋进历程的一个鲜活切面。
而“横看”我国的司法考试与其他西方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可以为尚处少年期的中国司法考试制度提供一个镜鉴。
美国法律职业考试的初衷是构建法律共同体一个国家的律师、法律职业考试的发展水平,总是与特定的历史时代和社会经济、文化以及法治整体发展水平息息相关的。
在经历了“无法无天”的“文革”后,1980年8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了律师暂行条例,对律师资格首次作出了规定。
取得律师资格的途径不是考试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考核批准,至于具体“硬性”条件则兼顾了法学教育或文化水平以及法律实践两个方面。
暂行条例后来被视为中国法治进程的里程碑,考核授予律师制度也成为新中国律考和司考的鼻祖。
彼时律师的选拔标准和录取手段也是和当时中国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具体环境和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这其实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也不能例外。
美国从建国直至南北战争,各州对什么人可以成为律师以及具体标准不尽相同。
一般仅需申请人具有一些基本的法律从业经验,或接受过以律所学徒或者法官助手为主要形式的法学教育。
虽然有考试的要求,但申请人往往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免试”。
就算是所谓的律师资格考试也大多是不成型甚至是很不严肃的。
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其实就是伊利诺伊州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委员。
当时一位考生生动记录了林肯是如何一边洗澡一边作为主考官完成了他的律师资格考试:林肯漫不经心询问了他合同的定义以及其他两三个简单的问题,后来又和这位考生共同分享了自己早年律师执业的若干精彩片段,考试就顺利结束了。
面对如此不拘一格甚至是怪诞的考试,连这位考生事后也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参加了“假律考”。
根据不同的标准,据统计现在世界的职业有2000至4000种。
追根溯源来说,为什么从事法律职业工作或者当律师要通过一个如此严格、严肃的考试呢?首先,这是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需要。
早先在英国法庭上的横栏(就是所谓的Bar)把法庭分为两半。
横栏的一侧是法官、法庭的工作人员,陪审团,证人,双方的律师也可在这一侧慷慨陈词。
而横栏的另一侧则开放给普罗大众旁听庭审。
一旦某人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他或者她也就能够越过横栏,即Pass the Bar,站在法官面前以律师的身份发言,久而久之美国的律师资格考试就被称为Bar Examination。
通过这个考试等于获得了一个荣誉的身份和一些律师才有的特权。
在美国特拉华州,每位新律师的名字都会被镌刻在州最高法院的墙上。
这样,新晋律师与其他所有前辈律师就这样一代一代传承下去,所有律师都能从其中找到归属感。
法律职业考试的初衷也在于让所有律师能够产生身份的认同感、职业的荣誉感和专业的荣誉感。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美国法律职业考试重在考查考生的阅读分析和推理能力其次,要通过考试,将来以法律为职业的考生必须要全面、系统地强化学习法律,从而为他们的职业发展提供一个全面的知识基础,能胜任未来的工作。
不过这种为通过律考的学习经历无论在中国还是美国都谈不上是身心愉快的闲庭信步。
中国的司法考试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涉及的14个部门法涵盖了中国几乎所有现行的重要法律、法规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释。
在美国,以纽约州的律师资格考试为例,在2016年改革之后,实际上对法律考查的范围有所扩大,包括宪法、合同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联邦民事诉讼法、不动产法、侵权法、代理和合伙、公司法、冲突法、家庭法、担保交易(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九章)以及遗嘱和遗产法。
考试科目看似不多,但考虑到美国是老牌判例法国家,长时间积累下来的各种判例、规则和各种例外林林总总,要复习的范围也是相当宽泛的,知识的难度也绝对不让我国的司考。
第三,法律职业考试也要求考生像律师一样思考和解决问题,具备优秀的材料分析和推理能力。
与法学院偏重法学理论的考试不同,法律职业考试无论在中美多以案例题的形式出现,极少要求考生就法学理论问题进行探讨。
为了更加贴近实战,模拟律师的日常业务,在美国许多州的律师资格考试中还引进了州际法律实务考试(MPT-Multistate Performance Test)。
MPT高度模拟律师工作的现实,设置的情景一般是让考生为假想的上司完成一篇法律文书的撰写。
MPT中的考试材料分为“文档”和“资料库”两个部分。
文档就是我们常说的事实,主要包括备忘录、会见笔记、合同、新闻报道或者其他与事实有关的材料。
资料库即法律,包括判例、成文法和一些立法资料。
考生在充分理解了以上两部分材料后需要严格按照上司的指示,分析判断哪些是相关信息,紧密结合文档和资料库中的相关材料完成一份法律文书的写作,重在展现自己的写作功底和分析能力。
在我国的司法考试中司法文书题与MPT有异曲同工之妙。
面对司法文书题,考生要做到格式正确,正文的推理部分适用法律规定正确、分析案件事实得当、结论正确。
可以看出司法文书题与MPT最大的不同就是前者需要考生自己理解、记住并正确应用相关法律,而MPT则把法律干脆提供给考生,比较纯粹地考查考生的阅读分析和推理能力。
此外,因为律师需要具备大量高效阅读的能力,并能够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分析事实并作出结论,中美两国的律考在这方面也下足了功夫。
例如,速度就是MPT最具挑战性的要求。
考生要在90分钟内明确任务、阅读材料、筛选信息、理解法律并分析事实以及写作逻辑清晰的法律文件,一般人必须要集中精神,全力以赴。
在考试的总体时间上,中国司法考试分为四个科目,前三个科目为客观题,最后一个科目为主观题。
每科三小时,连续两天,一共12个小时。
纽约律考的考试时间也为两天。
2016年,纽约州的律考采纳了统一律师资格考试(UBE-Uniform Bar Examination),包括三部分:州际案例分析考试(MEE-Multistate Essay Examination),州际法律实务考试(MPT-Multistate Performance Test)和州际法律选择题考试(MBE-Multistate Bar Examination)。
MEE中包含6道案例分析题,与MPT分别在考试第一天的上、下午进行。
MBE共200题,考试第二天的上下午各100题。
整个纽约州律师考试一共12个小时。
可见,无论在中美,这项“取证”的入门考试其“运动量”都是堪称铁人三项级别的。
最后,法律职业考试也是一次公平的测试,为许多客观条件欠佳但是有志于投身法律工作的追梦人提供了一个机会,在有些历史时期甚至促进了阶层的流动。
在美国,早期授予律师资格的标准和要求主要是要求申请人有过一段时间担任法律学徒的经历。
这使得人们把律师视为上流社会所控制的职业,因为只有他们有足够的人脉能够找到充任学徒的机会。
这样的律师准入标准饱为人所诟病,也造成了19世纪早期几十年间美国大众对律师越来越不信任,认为律师越来越“精英化”而与美国的民主理想渐行渐远。
这样,一波又一波的异议和改革的呼声直接催生了美国的现代律师资格考试。
不同教育背景、生活经历、族裔背景的适格人士都可以获得公平的机会以获得律师资格。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上个世纪80年代初我国恢复了律师制度,取得律师资格的方式从考核到更加公平的考试。
一大批在日后开风气之先的著名律师得以通过这个渠道取得律师资格,而在中国法治史上留下了一道道绚丽的色彩。
时至今日,他们许多人都已经卸甲归田或者退居幕后,他们的回忆录或者回忆文章中总会有让人扼腕叹息的遗憾,孤独无助的彷徨乃至令人唏嘘的懊恼,但几乎所有人谈起自己经历的律考,总是无限温情,让他们乃至我们都觉得天地间都是一片温暖的亮色。
的确,对我们许多参加过律考或司考,后来又在法律人生路上下求索的人来说,我们一生也许都能感受到它的温度。
△奥克兰考场大厅美国律师资格考试由各州分别组织实施美国的律师考试也与我国的司法考试有许多不同之处。
这些差异有些是无意为之,有些是传统使然,有些则是深思熟虑的设计。
我国的司法考试是一个全国统一的考试,而美国并没有一个联邦层面的“统一”律师资格考试。
与美国的联邦制相适应,美国律师资格考试由各州分别组织实施。
这在实践中也造成了一些问题,比如许多法学院的学生在毕业之前并没有落实未来的工作,一般他们会参加自己法学院所在州的律师资格考试,但如果之后他们的法律生涯要在其他州开始,他们就不得不重新参加一次律考。
与之相似的是律师跨州搬家,如果想在新的地方挂牌执业也多半会面临同样的问题。
理论上,考取某个州律师资格的律师只能在该州执业。
在实践中,许多州之间有互相承认彼此律师资格的互惠协议。
例如纽约州就与40个州有互惠协议。
但也有些州,如加利福尼亚州和特拉华州,就与任何兄弟州都没有互惠协议。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想在这些州执业,只有通过该州的律考一条路。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律师资格考试的可信度和质量并未出现州与州之间的明显差异。
即使是在偏远、经济不发达的州,考生也必须通过一些统一的考试,达到相应的要求。
这与我国为了照顾一些地区和考生而实施的三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做法颇为不同。
从考试的技术性来看,中美两国的法律职业考试也能给人带来不少启发。
经常可以听到有些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议论某年的试题似乎较难,而另一年的试题则相对简单。
这固然和考生的主观感觉和个人准备考试的情况有关系,但从考试测量学角度来看司法考试的信度、难度、效度和区分度确实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
美国律考的州际系列考试由全美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NCBE - National Conference of Bar Examiners)负责命题。
这是一家成立于1931年的非营利机构,位于美国威斯康辛州麦迪逊市。
全美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一直注意研究律考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各州统一化。
统一律师资格考试(UBE)的推出就是这一努力的一次尝试。
截至2017年9月已经有29个州(含哥伦比亚特区)将UBE确定为本州律师资格考试的形式。
在考试的命题上,全美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注重区分度和信度,强调律考可以以同一尺度衡量不同时代的考生,保证试题效度稳定。
例如,2007年7月参加考试甲考生的成绩与2017年7月参加考试乙考生的成绩直接可比,这实际上是以考试的效度保证律师整体质量和素质的稳定性。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全美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采取了很多办法。
比如在MBE中,每次考试的200道选择题中都有25题不计入当次考试成绩,可以称之为实验题。
这是为了给全美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提供实验题的有关数据,如难度、区分度等,在将来的考试中就可以依据收集到的数据科学编排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