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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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水资源?

水资源是指可利用或有可能被利用的水源,这种水源应当具有足够的数量和可用的质量,并在某一地点为满足某种用途而得以利用。我国《水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并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

《水法》中所称取水的指什么?

是指利用水工程[闸、坝、水电站、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或者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除规定不需办理取水许可的情形外,都应向取水口所在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取水许可要符合哪些条件?

1、符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

2、符合行业用水定额规定。

3、符合批准的本行政区域地下水的可开采量,并且要符合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批准:

(1)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

(2)在取水许可总量已经达到该地区取水许可控制总量的地区增加取水量的。

(3)取退水布局不合理的。

(4)城市公共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

(5)可能对第三方或才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1、

取水许可申请书;

2、取水许可申请所依据的有关文件(如建设项目所依据的规划,有关部门项批文等);

3、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4、国务院水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水事纠纷,如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该怎么办?

如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水事纠纷解决前,当事人不得单方面改变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材料讲课稿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材料 一、防火有关知识 (一)学校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 1 、违章乱拉临时线路并靠近易燃或可燃物,绝缘性能低短路造成火灾; 2 、违章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热器、造成电路超负荷引起火灾; 3 、焚烧信件等杂物,失去控制或遗留火种,引燃周围可燃物造成火灾; 4 、在床上燃点蜡烛,不慎引燃周围可燃物造成火灾; 5 、卧床吸烟或将烟头、火柴梗未熄灭乱扔,引燃周围可燃物酿成火灾; 6 、违章使用各种灶具,引燃周围可燃物酿成火灾; 7 、实验课实验中违反实验操作规程,导致电气设备或线路超负荷,造成火灾; 8 、电气设备老化,超负荷用电造成火灾; 9 、建筑物或设备接地不良,雷击引起火灾。 (二)如何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 、学校的每名师生员工首先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 1 )不私自接拉临时电线。接拉临时电线极易导致供电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2 )不在宿舍等公共场所使用电炉、电热器等电热设备,这些电热设备用电功率比较大,易导致供电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3 )不在宿舍等公共场所使用煤气炉、酒精炉等灶具。因为宿舍的地方较小,可燃物品较多,稍有疏忽将酿成火灾; (4 )不在宿舍点蜡看书。宿舍熄灯时间已经较晚,如再点蜡看书疲乏睡着,蜡烛易引燃蚊帐等可燃物,酿成火灾; (5 )不卧床吸烟、乱扔烟头、火柴梗。人躺在床上很容易入睡,未熄的烟头或火柴梗掉在被褥等可燃物上,容易造成火灾; (6 )不乱焚烧杂物。焚烧杂物中遗留火种或失去控制时,容易造成火灾;(7 )不将台灯靠近可燃物。台灯点燃时间过长,灯头发热靠近可燃物,易发生火灾; (8 )注意做到人走断电。人离开房间要关掉电器开关,拔下电源插头,确保电器彻底切断电源。学校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提高了,法制观念增强了,

防汛安全知识宣传

防汛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一、易受水灾侵害的居民日常防范措施有哪些? 1、平时多学习一些防灾、减灾知识,养成关注天气预报的科学生活习惯,随时掌握天气变化,做好家庭防护准备; 2、密切关注汛期的洪水情报,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及时避难; 3、地处低洼地的居民要准备沙袋、挡水板等物品,或砌好防水门槛,设置挡水坝,以防止洪水进屋; 4、家中常备船只、木筏、救生衣等可以安全逃生的物品,汛期到来前检查是否可以随时使用。 二、洪水将要来临时,做哪些物资准备? 1、一台无线电收音机,随时收听、了解各种相关信息; 2、饮用水、罐装果汁和保质期长的食品,并捆扎密封,以防发霉变质; 3、保暖用的衣物及治疗感冒、痢疾、皮肤感染的药品; 4、通讯联络的物品,如手电筒、蜡烛、打火机等。颜色鲜艳的衣物及旗帜、哨子等,以防不测时当作信号; 5、汽车加满油,保证随时可以开动。 三、洪水来临时,哪些地方是危险地带? 1、河床、水库及渠道、涵洞; 2、行洪区、围垦区; 3、危房中、危房上、危墙下;

4、电线杆、高压线塔下。 四、怎样防止洪水涌入室内? 1、房屋的门槛门窗是进水部位。用沙袋、土袋在门槛和窗户处筑起防线; 2、用胶带纸密封所有的门窗缝隙,可以多封几层; 3、老鼠洞穴、排水洞等一切可能进水的地方都要堵死。 注意: ★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下水; ★不要在高山和坡谷处避灾; ★不要忘记任何可能进水的地方; ★不可直接饮用未经处理的地表水。 五、暴雨时为什么不要在马路两侧行走? 1、因低洼的地形,马路两侧是最易存水的地方,在积水中不易辨别情况; 2、两侧埋有下水管线及其他管道,当窖井的盖子丢失时,一旦贸然踏入,就会伤及自身; 3、马路中央积水中可能存在其他危险,如遇漩涡应绕行,否则会落入窖井中。 六、驾车时遭遇洪水怎么办? 1、在水中要非常小心的驾驶,观察道路情况; 2、如果在洪水中出现熄火现象,应立即弃车。在不断上涨的洪水中,试图驱动一辆抛锚的车,是十分危险的;

法律知识宣传讲稿

法律知识宣传讲稿 今天,我们就讲一个法律的知识。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会一团糟,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 什么是法律呢?它是维护国家安定的规定、制度。它和道德、纪律有相同的地方,都是规范人们的行为的标准、准则。道德是靠人们的自觉行为来遵守,靠社会舆论的力量来维护;纪律是一个单位、团体为维护自身的利益,规定所在的人们遵守的准则,它有自己的执行手段。法律是一个国家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靠国家强制力来维护。在我们国家,执行和监督法律的机构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负责违法案件的侦查,调查;法院负责违法案件的处理、审判;你觉得有什么人侵犯了你的权利,违法了法律规定,不能自己去打、去闹,要向法院申请,请求法院给你处理;检察院负责对违法行为、违法案件的监督。 下面,我们来区分一下道德、纪律、法律的范围。比如说:一个人肚子不舒服,他悄悄的在没人的地方放了个屁,这无所谓。如果他在人群中间放屁,就是不道德的了。如果他在校园没人的角落拉大便,这就是违反了我们学校的纪律。如果他将大便强行弄到别人身上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我国在社会的各方面都制定了详细的法律。这些法律有管水的,有管家庭的,有管社会的,有管食品的,有管人的。在社会上,我们最常接触的是民法。下面讲一讲有关民法的一些知识。民法基本原则和特征: 1、平等原则。就是所有人在法律前地位平等;生命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就算是小偷,我们只能制止他的偷窃行为,不能发现小偷就一棒把他打死。 2、私法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就是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和形式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简单说就是自己的钱,自己有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的权利。 3、公平原则。就是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比如张三把李四家的一只鸡给压死了,不能张三想要一万李四就给赔一万。这要看这只鸡在社会上值多少前,法院就判李四给赔多少钱。 4、诚实信用原则。不为欺诈行为,恪守信用尊重交易习惯;不规避法律和曲解合同条款;正当竞争,反对垄断;尊重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利。 5、公序良俗原则。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不得违反社会一般道德准则和国家的一般利益。比如某家去世了一个人,他家将灵棚搭在天安门广场,这就属于违法

学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守护——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宣传教育 ------防火、灭火、火场逃生及相关消防职责 一、防火有关知识 (一)学校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 1、违章乱拉临时线路并靠近易燃或可燃物,绝缘性能低短路造成火灾; 2、违章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热器、造成电路超负荷引起火灾; 3、焚烧信件等杂物,失去控制或遗留火种,引燃周围可燃物造成火灾; 4、在床上燃点蜡烛,不慎引燃周围可燃物造成火灾; 5、卧床吸烟或将烟头、火柴梗未熄灭乱扔,引燃周围可燃物酿成火灾; 6、违章使用各种灶具,引燃周围可燃物酿成火灾; 7、实验课实验中违反实验操作规程,导致电气设备或线路超负荷,造成火灾; 8、电气设备老化,超负荷用电造成火灾; 9、建筑物或设备接地不良,雷击引起火灾。 (二)如何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学校的每名师生员工首先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1)不私自接拉临时电线。接拉临时电线极易导致供电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2)不在宿舍等公共场所使用电炉、电热器等电热设备,这些电热设备用电功率比较大,易导致供电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3)不在宿舍等公共场所使用煤气炉、酒精炉等灶具。因为宿舍的地方较小,可燃物品较多,稍有疏忽将酿成火灾; (4)不在宿舍点蜡看书,宿舍熄灯时间已经较晚,如再点蜡看书疲乏睡着,蜡烛易引燃蚊帐等可燃物,酿成火灾; (5)不卧床吸烟、乱扔烟头、火柴梗,人躺在床上很容易入睡,未熄的烟头或火柴梗掉在被褥等可燃物上,容易造成火灾; (6)不乱焚烧杂物。焚烧杂物中遗留火种或失去控制时,容易造成火灾; (7)不将台灯靠近可燃物。台灯点燃时间过长,灯头发热靠近可燃物,易发生火灾; (8)注意做到人走断电,人离开房间要关掉电器开关,拔下电源插头,确保电器彻底切断电源。学校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提高了,法制观念增强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才能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2、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灭火器材长期处于良好状态。学校各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均是为了保证消防安全的,一旦发生火情,这些设备将起到报警,引导大家疏散,防止火势蔓延和扑救火灾的作用,所以,我们必须了解这些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的用途和使用方法,并保护这些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长期处于良好状态。 目前学校在各建筑物内设置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有以下几种: (1)防火报警设备,用于监测火灾。防火报警的手报按钮和烟感探头,一般安装

防汛安全知识

防汛安全知识 一、防洪防汛常识: 1、什么是防汛 防汛是指为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在洪水预报、防洪调度、防洪工程运用等方面进行的有关工作。汛的含义是指江河、湖泊等水域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的涨水现象。 2、降雨的特性 降雨可按空气上升的原因,分为峰面雨、地形雨、对流雨和台风雨四类。 24小时降雨强度与等级(单位:毫米) 小雨10,中雨10∽25,大雨25∽50,暴雨50∽100,大暴雨,100∽250 特大暴雨大于250。 二、洪水 1、洪水泛滥的主要季节 洪水主要是大暴雨、特大暴雨或流域内长历时强降雨引起的。一般在5月上旬至10月中旬易发生洪水灾害。 2、洪水暴发时如何防备与自救 (1)、根据电视、广播等提供的洪水信息和自已所处的位置房舍结构条件,冷静选择撤离位置。避免出现“人未走,水先到”。 (2)、认清路标,明确撤离的路线和目的地,避免因为惊慌而走错路。(3)、备足速食食品或蒸煮够食用几天的食品,准备足够的饮用水和日用品。洪水到来时来不及转移的人员,要就近迅速向山坡、结构牢

固的楼房上层、高地等地转移。 (4)、泥坯房里人员在洪水到来时,来不及转移的,要迅速找一些门板、桌椅、木床、大块的泡沫塑料等漂浮的材料扎成筏逃生。不宜游泳、爬到屋顶。 (5)、洪水来临前,将不便携带的贵重物品作防水捆扎后埋入地下。(6)、如果被洪水包围时,要设法尽快与当地政府或部门取得联系。报告自已的方位和险情,积极寻求救援。 (7)、千万不能游泳逃生,不能攀爬带电的电杆、铁塔,远离倾斜电杆和电线断头。 (8)、如已被卷入洪水中,一定要尽可能抓住固定的或能漂浮的东西,寻找机会逃生。 三、山洪 1、什么是山洪 山洪是指流速大,过程短暂,往往夹带大量泥沙、石块,突发性强、破坏力很大的小面积山区洪水。主要是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引起的。 2、遭遇突发山洪怎么办 (1)、一定要保持冷静,迅速判断自已周边环境,尽快向山上或较高地方逃转移,如一时躲避不了,应选择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避洪。(2)、山洪暴发时,千万不要沿着洪道方向逃跑,而要向两侧快速躲避。不要轻易涉水过河。 (3)、更不能为了转移家禽、贵重物品及其它原因而延误逃洪时间,造成“人物双亡”。

【知识学习】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方案

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方案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专卖市场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提高专卖管理人员及行政相对人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专卖依法行政,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基层专卖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五五”普法核心内容,全面贯彻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通过积极开展宣讲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使行业管理实现“学法律、重责任、讲权利、尽义务”的基本要求,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理念,引导相关人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法治化水平,为构建和谐烟草和做好新形势下的专卖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基层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贴近实际、贴近工作原则。既要遵循法制建设的普遍规律,又要体现专卖管理工作的特点,适应宣教对象综合素质和接受能力,积极倡导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方式,采用通俗鲜活的语言,生动典型的事例,体现互动性和趣味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理论联系实际、资源整合原则。在对基层专卖管理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时,做到宣传与日常学习培训相结合,宣传与思想教育活动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为其提供了解和参与法治实践的机会,教育和引导基层管理人员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领会法治理念,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3.务实高效原则。宣传活动要切实实现“学法规、学懂法规”的基本目标,努力提高被宣传对象的思想认识,强化法律意识,各项具体活动也要实实在在地解决管理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活动的组织者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咨询、时事调解、教育引导等多项服务活动,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三、组织要求 为切实做好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如期开展有关活动,要求基层专卖管理部门成立“法律政策宣传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法律政策宣传工作活动安排,落实工作任务,确定工作措施,通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县级局局长 副组长:县级局局长副局长 成 员:专卖股(科)长、副(股)科长、内勤人员及相关人员等。

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资料

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资料 一、法律法规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规定了哪些权利义务? 答:)知情权,即生产经营单位地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地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地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建议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地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拒绝权,即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紧急避险权,即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地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地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地权利; )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地权利; )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地权利.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地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地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事故抢救地职责是什么? 答: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单位地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地,有什么后果? 答: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地,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地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地,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管理伤亡地; )醉酒导致伤亡地; )自残或者自杀地.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如何进行隐患治理? 各种安全大检查中发现地隐患,集中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相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车间能整改地由车间进行整改,车间无法整改地以书面形式交相应地职能技术部门进行整改;职能技术部门、车间均不能整改地列为重大事故隐患,以

中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资料

学习消防知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知识和泰安居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的防火规章制度,贯彻“预防有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共同保障公司的消防安全。 2、要时刻维护消防安全,履行好保护和爱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 务。 3、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 4、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5、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自身的防火安 全责任制。 6、做到“三懂四会”。 (1)“三懂” ①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 电气老化、短路、超负荷易发生电器火灾; 使用易燃易爆液体、气体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使用可燃物(纸箱、塑料、泡沫等)遇有明火易发生火灾; 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易发生火灾。 ②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A.、努力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预防、扑救火灾的本领,不断提高自防自 救能力,不得将火种带入生产工作场所。 B、认真遵守执行《消防法》及公司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C、加强对电器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时更换老化线路陈旧设备。 及时关好水电器。 D、加强消防安全岗位自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 ③懂得灭火的方法: A、隔离法:就是将火源处与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将可燃物质移走,没有 燃烧物,燃烧就会中止。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管路的阀门,以减少和 阻止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 B、窒息法:就是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者不燃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 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用不燃或难燃的物件直接覆盖在燃烧物的 表面上,隔离空气,使燃烧停止;将水蒸气或不燃气体(氮气)灌进 起火的建筑物内或容器、设备中,冲淡空气中的氧,以达到熄灭程度; 设法密闭起火建筑物或容器,设备的孔洞,使其内部氧气在燃烧反应 中消耗,燃烧由于得不到氧气的供应而熄灭。 C、冷却法: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以增加散热量,降低燃 烧物的温度于燃点以下,使燃烧停止;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 的物体上,使其不受火焰辐射热的威胁,避免形成新的火点。冷却法 是灭火的主要方法。常用水灭火。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剂也能起到一定 的冷却作用,但在一定条件下不如水的效能大。

《安全教育》之防洪防汛安全知识培训

防洪防汛安全知识培训 一、遇到险情么办 在冷静沉着、果断应对,防止和延缓险情、灾情扩大的情况下,及时拨通城市防汛办公室的值班电话和项目部急救电话,或拨打12319热线电话寻求帮助,说明事发的详细地点,险情程度,被困人数,联系电话,施救要求等,以便及时派人派车携带器材实施紧急援救。也可及时拨打其他社会求助电话,由他们转告我们以便联合开展救援行动。 二、如何应对暴雨山洪 1、暴雨洪水发生前:(1)施工人员要避免在低洼地带、山体滑坡威胁区域活动,避免将房屋建在受河道出槽洪水顶冲的地方。不要人为侵占河道自然行洪断面。每年夏初要对房前屋后进行检查,留心附近山体变化,看山上是否有裂缝滑坡迹象。(2)各单位要熟悉周围环境,自备必要的防水、排水设施,如帆布、编织袋、沙石、木板、抽水泵等。注意收听当地气象防汛部门的预报。在居住区和施工积聚区等人群密集区要及时做好人员疏导转移工作。 2、暴雨洪水发生后:(1)发现重大征兆或已经发生灾害时,尽快将消息传递出去,引起政府重视,争取控制灾害发展和救援。(2)在紧急情况下,头脑冷静,行动快速,果断放弃。暴雨洪水突发性强,陡涨陡落,持续时间短。当发现河道涨水,要迅速撤离,不可麻痹迟疑。汛期河道涨洪时,千万不要强行过河,要耐心等河水退了以后过河,或长距离绕行过河。(3)在发生暴雨洪水时,行人避雨要远离高压线路、电器设备等危险区域,雷雨时要关闭手机。学校要视情况临时放假或统一留校避洪,安排好临时食宿,并通知家人,避免家长在接应寻找孩子的路上发生意外。(4)及时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等紧急救护等。 三、协助保护防汛设施

保护好公共防汛设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发现有偷盗或破坏防汛设备,破坏河道沟渠,往里面倾倒垃圾渣土,向排水沟里倾倒污物,擅自拆卸或肆意损坏防汛设备、器械,擅自填埋、棚盖占用河道的人和事,或因自然力的影响而造成的河岸坍塌、河道堵塞、防汛设备设施的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给有关防汛管理部门,使之得到及时的制止和尽快的修复。 四、被水围困怎样求救 在山丘区环境下,无论是孤身一人还是聚集人群突遭洪水围困于基础较牢固的高地或砖混结构的住宅楼房时,只要有序固守等待求援或等待陡涨陡落的山洪消退后即可解围。如遭洪水围困于低洼处的溪岸、土坯或木结构的住房里,情况危急时(泥石流另述),有通讯条件的,可利用通讯工具向当地政府和防汛部门报告洪水态势和受困情况,寻求救援;无通讯条件的,可制造烟火或来回挥动颜色鲜艳的衣物或集体同声呼救,不断向外界发出紧急求助信号,求得尽早解救;同时要寻找体积较大的漂浮物,主动采取自救措施。 五、怎样救助被困人群 洪水汇集快、冲击力强、危险性高,所以必须争分抢秒救助被洪水围困的人群。任何一个社会公民,当接到被围困的人发出的求助信号时,首先应以最快的速度和方式传递求救信息,报告当地政府和附近群众,并直接投入解救行动;当地政府和基层组织接到报警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带领抢险队伍赶赴现场,充分利用各种救援手段全力救出被困人群;行动中还要不断做好受困人群的情绪稳定工作,防止发生新的意外;要特别注意防备在解救和转送途中有人重新落水,确保全部人员安全脱险;还要仔细做好脱险人员的临时生活安置和医疗救护等保障工作。 主讲人;齐心 20xx年6月

教育法律法规资料

教育法律法规 一、教育法律基础 教育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教育法是国家意志的结果,制定或认可是教育法的形成方式 2)教育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强制性是教育法的本质特征 3)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法律性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 教育法规,即教育法律规范,又称教育法律规则,是教育法的主要构成要素,是由国家制定可认可,体现国家在教育方面意志的,通过一定的教育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体规定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及法律后果,具有自己内在逻辑结构的教育行为标准或准则。 教育法律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教育法律关系与一般社会关系相比是不同的。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以教育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只有适用教育法律规范调整的教育关系才能转化成为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主体、客体和内容。 1)教育法律是以教育法律规范为前提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2)教育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与义务为核心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3)教育法律关系的存在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 教育法律关系的特征,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与一般法律关系相比所具有的特殊属性,主要体现在:教育法律关系首先是由法律规范所明确规定的社会关系;教育法律关系也是一种思想关系;教育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它所具有的综合性咎,这一特点是由教育的特点决定的,这要求教育法律关系的设定必须遵循教育规律,遵循教育发展的需要。

教育法律关系的设定要体现教育的特点,在教育活动中主要表现在管理与被管理、教育与被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设定之中。其具体包括: 1)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指政府与学校间存在的垂直的行政法律关系。 2)学校与教师的关系:指学校与教师间依法存在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3)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指在教育法学范畴内,学校与学生间的法律关系。 4)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指教师与学生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5)学校与家庭的关系:指学校与家庭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6)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学校与社会之间依法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 1、依据教育法律益寿延年民贩社会内容性质,可分为: 1)基本教育法律关系,是由宪法或宪法性法律所确认的,直接反映教育制度、教育性质等 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教育权利和义务关系、国家机构之间的教育权利和义务关系。 2)普通教育法律关系,是存在于以宪法和宪法性法律为指导的实体法(指以规定和确认实 体性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为主的法律)之间的各种教育法律关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确定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关系属于普通教育法律关系。 3)诉讼教育法律关系,是依据诉讼教育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存在于诉讼程序之中的教育法 律关系。当基本教育法律关系和普通教育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或引起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时,由于当事人提起诉讼,诉讼法律关系便随之产生。 2、依据教育法律关系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可分为: 1)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是存在于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地位平等 则是指当事人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它包括不存在职务上的上、下级关系和不存在一方

法律知识宣传材料

法律知识宣传材料 1. 我国公民应当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广泛权利和自由,主要有:(1)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5)人身权。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6)人格权。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7)通信自由。(8)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9)劳动就业和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10)受教育的权利。(11)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主体权利的保护等。 2、我国公民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答: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有:(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危害祖国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40依法纳税。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5)计划生育。(6)参加劳动和接受教育。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3、什么者叫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其成立应具备4个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即行为人表现于外部的意思与其内心的真实意愿是一致的,并未受到不正当的影响;(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4)形式符合法律要求。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一般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默示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否则该民事行为无效。 4、什么叫相邻关系?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答:相邻关系是指相邻各方在对各自所有的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它的实质是相邻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合理延伸和必要限制。常见的相邻关

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一、森林防火基本常识 1、“森林防火”的含义是什么? 答: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2、扑救森林火灾不能组织哪些人上山扑火? 答:老人、妇女、中小学生、儿童及身残体弱者。 3、森林燃烧必须具备哪三个条件? 答:可燃物、氧气和一定的温度。 4、森林中的可燃物是指哪些? 答:森林中的乔木、灌木、杂草、蕨类、苔藓、地衣、枯立木、腐朽木、枯枝落叶以及地下层的腐殖质、泥炭等,均属可燃物。 5 、大理市森林防火“十不准”是什么? 严格实行野外火源管理“十不准”,即不准焚香烧纸,不准燃放鞭炮,不准进山吸烟,不准打猎驱兽,不准烧蜂,不准烧炭,不准野外烤火、烘烤食品和烧火做饭,不准烧山开荒、炼山造林和烧牧场,不准用火把照明,不准小孩和精神病人玩火。 6、《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规定生产性用火和野外用火的管理应当做到哪“八个”必须? 答:⑴森林防火期内,确需在林区、林缘进行生产性用火的,必须经村民小组同意,报村委会、办事处批准;⑵经批准进行的生产性用火,必须落实防火措施,

有专人负责;⑶在林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施工等活动,必须报县以上森林消防指挥部批准;⑷炼山造林、烧牧场,必须提前10天报县(市、区)森林消防指挥部批准,发给用火许可证,同时报省森林消防指挥部备案;⑸经批准的野外用火,必须落实消防措施,按批准的时间、范围,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进行,由批准机关指定专人监督实施;⑹经森林消防组织检查发现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限期内消除火灾隐患;⑺实施计划烧除,必须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计划烧除暂行规程》进行;⑻经批准在林区开设旅游景区(景点)的单位,必须对游客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警示牌、固定吸烟点,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配备必要的灭火机具。 7、发现森林火警拨通“12119”后,应向“12119”台报告哪些情况? 答:“12119”是全国、全省统一的森林火警免费专用报警电话。任何人发现森林火警可直接拨通“12119”报警:应报告火情发生地所在的县、乡、村及具体地名、山名,火势大小或危险程度。此外,还应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法等情况。 二、引发森林火灾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在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指挥机构或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清除的,处10—50元的罚款或警告。不服从扑火指挥或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处50—100元的罚款或警告。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

法制宣传教育材料

法制宣传教育材料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的九种不良行为,只要你有了这几种不良行为,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边缘:(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

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作为21世纪的新人,我们不仅要学好文化科学知识,也要掌握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 学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从小养成道德好习惯 一、“爱国守法”是公民道德规范中最重要的内容 国家法令是每个公民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同学们熟悉的我们宋代的“青天”包拯(包公)曾说:“法令即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意思是,制定好法律条文之后,人们所应该遵守的准则和规范也就随之而明确了,那么就没有什么不能治理的国家了。这便是所谓的“法行则国治”一个国家治理得好不好,其主要标志是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种社会秩序是否良好。这也是国家、社会正常运转,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基本条件。接受法纪教育,增强法纪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大到国家宪法,小到社会公德、学校的各项纪律,只要是正确的,我们都要遵守,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成为一个法制的社会、一个安定的社会。 二、“明礼诚信”是每一个公民必备的道德素质

XX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宣传对象:全体员工及新进员工! 内容:消防安全理论知识! 一:火警、火灾、火灾的类别; ㈠什么是火警? 按我国现行规定:凡因起火烧毁个人财物损失折款不足50元或烧毁国家、集体财物损失折款不足100元,而且并未因为起火造成重伤或死亡的事故,称为火警! ㈡什么是火灾? 凡是违反了人们的意志而发生、扩大的燃烧,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现象就叫火灾!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叫做火灾: 烧毁个人财物折款在50元以上;烧毁国家、集体财物损失折款在100元以上;因着火(包括在灭火中)死亡或重伤1人及1人以上者; 2、发生火灾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重大火灾; 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死亡5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农村受灾户在30户以上;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特大火灾; 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死亡10人以上;烧毁粮食、棉花10万斤以上;烧毁农户50 户以上;对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或引进成套设备发生火灾时,损失不足30万元,但严重

影响施工、投产或造成极坏的政治影响的。 ㈢火灾的类别: 除了按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分类外,以消防专业角度考虑,还需要依照物质自然燃烧状态,对各种火灾进行分类;根据国际标准ISO3941—1977(E),依照物质自然燃烧状态,将火灾分为A、B、C、D四类;按国内有关标准部门提出,需要增加专指电气设备燃烧的5类火灾。 1、类火灾:指一般固体物质燃烧;如:纸张、纺织品、木材及其制品等。 2、类火灾:指易燃烧液体及液化固体物质的燃烧;如:石油及石油产品、油漆、各种有机溶剂和其他各种油类。 3、类火灾:指可燃气体的燃烧;如: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气、乙炔气等。 4、类火灾:指各种可燃性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等。 5、类火灾:指电气设备燃烧的火灾;如:变(配)电房、站、所、室、变压器、线路等引起的火灾。 按照火势发展状态;消防专业部门把火灾分为初期、中期、猛烈和残余火灾四类; 1、初期火灾:即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火场在消防队责任区内,消防车到达现场时燃烧对象明显、面积较小、灭火措施简单、只需少量的灭火剂就能扑灭。

防汛知识宣传单

自然灾害应急知识 1.如何防御暴雨? (1)特别关注天气变化,采取防御措施。 (2)暂停户外作业,人员应停留室内或安全场所避雨;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应采取专门保护措施。 (3)山区和地质灾害多发地段应严密监视险情。 2.当突遇洪水时,如何避险? (1)突然遭到洪水袭击时,要沉着冷静,并以最快速度安全转移。安全转移要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人员,后其他人员。切不可心存侥幸或救捞财物而贻误避灾时机,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 (2)被洪水围困,有通讯条件的,可利用通讯工具寻求救援;无通讯条件的,要想办法向外界发出紧急求助信号,可制造烟火或来回挥动颜色鲜艳的衣物或集体同声呼救,不断向外界发出紧急求助信号;同时要寻找体积较大的漂浮物等,主动采取自救措施。 (3)当住宅遭受洪水淹没或围困时,应迅速安排家人向屋顶转移,并想办法发出呼救信号,条件允许时,可利用竹木等漂浮物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4)发现高压线铁塔倾斜或者电线断头下垂时,一定要迅速远避,防止触电。 (5)对于因呛水或泥石流、房屋倒塌等导致的受伤人员,应立即清除其口、鼻、咽喉内的泥土及痰、血等,排除体内污水。对昏迷伤员,应将其平卧,头后仰,将舌头牵出,尽量保持呼吸道畅通,如有外伤应采取止血、包扎、固定等方法处理,然后转送医院急救。 3.当你沿山谷徒步,发现可能遭遇泥石流危害时,你该怎么办? (1)在山谷遭遇大雨时,要迅速转移到安全的高地,不要停留在谷底。 (2)注意观察周围环境,若远处山谷传来打雷般的声响,要高度警惕可能是泥石流将至的征兆。(3)要选择平整的高地作为营地,避开有滚石和大量堆积物的山坡下面,不要在山谷和河沟底部扎营。 (4)一旦发现泥石流,要快速向与泥石流成垂直方向两边的山坡上面爬,越快越好,不能往泥石流的下游跑。 4.如何防御冰雹? (1)注意天气变化,做好防雹和防雷电准备。 (2)提醒人们不要到户外去,家禽、牲畜等赶到带有顶蓬的安全场所。 (3)不要进入孤立的棚屋、岗亭等建筑物或大树底下,关掉手机,野外人员应做好头部防护。(4)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5)行驶中的车辆应立即停止行驶。 (6)其它注意事项同“雷雨、大风”。 5.高温天气御防措施有哪些? (1)尽量避免午后高温时段的户外活动,对老、弱、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有关部门应注意防范因电量过高,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载过大而引发火灾。 (3)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的作业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注意作息时间,保证睡眠,必要时准备一些常用的防暑降温药品。 (5)媒体应加强防暑降温保健知识的宣传,各相关部门、单位落实防者降温保障措施。 (6)当气温达到红色预警等级时,建议有关部门停止户外露天作业。 6.如何防御雷雨大风? (1)做好防雷准备工作。易受雷击的贵重电器设备应该切断电源。 (2)高空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躲到安全地带,野外人员千万不要在大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且关掉手机。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资料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资料关于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资料都有哪些资料呢?下面由小编为您搜集提供回来的关于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资料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学习。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资料: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制地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其次,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权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运

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了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人民国家的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自学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初中生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12至15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怡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举例: (二)14至16周岁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14周岁

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您好!您平时遇到过纠纷吗?您受到过不正当得侵害吗?您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得权益吗?法律与我们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目前我们国家正在建设法制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得法律意识普遍提高,所以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得权益、其实我们现在得生活中就有好多事情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下面我们把日常生活中可能用到得法律知识写下来,虽然不多,但希望能够给您一些帮助,也希望您能够学会运用法律来解决一些问题、 1、如果您被虚假广告欺骗了,该怎么办? 您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您得举报有时会很好地帮助她们,同时也会好地保护您自己。 2、街头兜售小红旗能否用来装饰房间? 街头兜售得小国旗就是违反法律规定得,就是不允许使用得、 3、如果您回家发现被盗,该怎么办? 您得第一个任务就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您千万不要急着去瞧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得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得蛛丝马迹中。 4、民间借贷利息受法律保护吗? 民间借贷关系中约定得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得四倍,否则超过得部分不受法

律保护、 5、打官司该上什么地方? 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纠纷发生地得人民法院起诉;刑事案件中得公诉案件(一些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得犯罪,如杀人、抢劫等)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查处后交由检察机关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 6、作为消费者您享有哪些权利? 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安全权、求偿权、参与监督权、接受消费者教育权、建立消费组织得权利。 7、赠品或奖品存在质量问题就是否可以要求销售者维修、调换或者赔偿? 当然可以。 8、削价商品实行质量保证吗? 削价商品依然实行质量保证,当削价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销售者也要承担一定得法律责任。 9、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加以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与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协投诉电话:12315);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得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单

消防安全常识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第一条: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 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第二条: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 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第三条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 材。 第四条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 交通工具。 第五条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第六条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 注意消防安全。 第七条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第八条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第九条室内装修装饰不应采用易燃材料。 第十条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 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 关。第十一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第十二条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第十三条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第十四条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第十五条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第十六条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第十七条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第十八条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第十九条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第二十条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等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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