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事厅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有关工资问题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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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事厅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有关工资问题的处理意见

湖北省人事厅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有关工资问题的处理意见

(鄂人薪函[2007]18 号) 鄂人薪函[2007]18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省直各单位,各大专院校,中央在鄂机关事业单位: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退休时遇到的具体工资问题,经研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机关工作人员退休时计算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数额问题

1、晋升级别工资问题。

工改后退休的公务员,在职工作考核年限达不到五年的,可按每工作一年(考核称职及以上)增加本人应晋升级别工资五分之一的数额计入退休费基数。

2、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问题。

工改后退休的工作人员,在职工作考核年限达不到两年的,可按每工作一年(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增加本人应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差金额二分之一的数额计入退休费基数。二、关于机关工作人员退休时执行年终一次性奖金问题

工改后退休的机关工作人员,凡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且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可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计发办法仍按鄂人薪函【2005】6 号文件执行。

三、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工资问题的处理

工改后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且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增加1 级薪级工资,其数额计入退休费基数。在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实施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原年终一次性奖金的额度仍可发放,当年退休的人员凡按规定参加了年度考核且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也可享受,其计发办法仍按鄂人薪函(2005)6 号文件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制度,是国家安置老弱病残工作的基本办法,是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退休政策,坚持到龄即退,并认真落实好退休人员应享受的退休待遇,使广大退休人员退有所养,安度晚年。

湖北省人事厅

二 00 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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