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基础》—教学教案

《保险学基础》教学教案

《保险学基础》教学教案

教学目的和要求:

《保险学基础》是保险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本课时按计划安排为54学时。教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项目化教学,学生能全面了解保险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及业务经营的基本管理方法和手段,同时还掌握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保险中介、再保险及保险市场监管等相关基础知识,为后续的专业课程打下扎实的专业基础。

学时分配表

项目一认识风险

【教学目标】

通过该项目的完成,使学生认识风险,并掌握风险和保险的关系,学会防范风险的基本分析方法。具体教学目标如下:

【知识目标】

1.认识风险的概念、风险特性及风险的种类

2.掌握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能力目标】

1、能分析与辨别各类风险

2.能选择风险管理方法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

【教学内容】

1、风险的概念与特征

2、风险的构成及的类别

3、风险管理的概念与程序

4、风险管理的手段和方法

5、可保风险的条件

6、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教学重点】可保风险构成的条件;风险的特点

【教学难点】风险管理的方法及运用

【教学方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

【教学时数】4学时

任务1.1 了解风险

1.1风险的概念:

1.1.1风险: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可能存在的损失;二是这种损失是不

确定性的。

不确定性是指:是否发生不确定;发生的时间不确定;发生的空间不确定;发生

的过程和结果不确定。

1.1.2损失频率与损失程度

1、损失频率:亦称损失机会,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一定数目的危险单位中可能受到损失的

次数或程度。即损失频率=损失次数/危险单位数

2、损失程度:是指标的物发生一次事故损失的频率。损失程度=实际损失额/发生事故件数提示注意:二者一般成反比例关系。往往是损失频率很高,但损失程度不大;损失频率很低,但损失程度大。例如:家庭发生火灾的事故很多,但极少把房屋全部烧

毁。可用图a表示:但也有例外,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事故发生的频率不高,

而损失程度却很高。例如:航空风险,航空事故发生多半是全损,而不是小

事故。如上图b所示

1.1.3风险与概率

1、概率:是不确定事件的确定程度。可用公式表示:0

(1)概率值永远是正数,概率之和必为1。

(2)以概率为尺度,从数量的角度来研究随机现象变动的关系和规律性的科学称为概率论。

2、大数法则——是在随机事件的大量出现中往往呈现一致的规律。它是概率论的法则之一,

是保险的数理基础。

1.1.4

风险的基本要素

1、风险因素——是指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扩大损失幅度的原因和条件。常分

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2、风险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又称风险事件。

提示注意:

某一事件在一定条件下为风险因素,在另一条件下则为风险事故。例如:下冰雹使

得路滑而发生车祸,造成人员伤亡,此时冰雹是风险因素,车祸是风险事故;若冰雹直接击伤人,则它为风险事故。

3、损失——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1.2风险的种类

1.2.1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1.2.2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

1.2.3基本风险和特定风险

1.2.4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任风险

1.2.5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

任务1.2 理解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无风险无保险。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是保险存在的前提。风险与保险在理论渊源、在各自的经济活动中,都有十分密切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风险与保险的关系,弄清两者的联系和区别是非常重要的。

2.1风险管理的概念与目标

2.1.1什么是风险管理:

是经济单位透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

2.1.2风险管理目标

1、损失发生前的风险管理目标:是避免或减少风险事故形成的机会,包括节约经营成本、

减少忧虑心理。

2、损失发生后的风险管理目标:是努力使损失的标的恢复到损失前的状态,包括维持企业

的继续生存、生产服务的持续、稳定的收入、生产的持续增长、社会责任。

2.2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

2.2.1风险的识别:是经济单位和个人对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整理并对

风险的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它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其主要的方法有:

1、现场调查法

2、风险列举法

3、生产流程图法

4、财务报表分析法

2.2.2风险的估测:是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的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

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其内容主

要包括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两个方面。

2.2.3风险管理方法的选择

1、控制法:是指避免、消除风险或减少风险发生频率及控制风险损失扩大的一种风险管理

方法。主要包括:避免、预防、抑制、风险中和、集合或分散

2、财务法:是通过提留风险准备金事先做好吸纳成本的财务安排来降低风险成本的一种风

险管理方法。它包括:

(1)自留或承担:一般来说,在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幅度低、损失短期内可预测以及最大损失不足以影响自己的财务稳定时,可采用此方法。

(2)转移:是一些单位或个人为避免承担风险损失而有意识地将风险损失或与风险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一单位或个人承担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可分为直

接转移和间接转移。

2.3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2.3.1可保风险:是保险人可接受承保的风险。即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风险,是风险的一种

形式。一般而言,可保风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可保风险是纯粹风险。不能是投机风险

2、风险的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自然损耗、折旧等不属于可保风险。

3、风险的发生是意外的。

4、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5、风险的损失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的。

提示注意:

以上五个可保风险条件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确认可保风险时,必须是五个条件综合考虑,全面评估,以免发生承保失误。

2.4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2.4.1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

2.4.2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

2.4.3保险是风险处理的传统有效的措施

2.4.4保险经营效益要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

【归纳总结】

本项目节主要讲述了风险的概念、基本要素(主要有风险因素、风险事故与损失);重点讲述了可保险风险的条件(主要有可保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风险的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意外性;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衡量的);可保风

险与保险的关系及风险管理的目标与风险管理方法的选择。

项目二感受保险

【教学目标】了解保险的概念、保险的历史沿革、保险的作用;掌握保险的构成要素、保险的种类和保险的职能等基础知识。具体教学目标如下:

【知识目标】

1.了解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2.掌握保险的要素、特征

3.掌握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能力目标】

1.能准确界定保险与其他类似制度

2.能界定保险的功能

【教学内容】

1、了解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2、保险含义、要素与特征

3、保险职能与作用

4、保险业的产生与发展

5、保险发展与客观环境关系

6、掌握保险分类的意义

7、掌握商业保险的分类

8、掌握保险的具体职能与功用

【教学重点】保险功能的界定与运用;保险的要素特征

【教学难点】保险功能的运用,可保风险的界定

【教学方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启发式教学

【教学时数】6学时

任务2.1 了解保险起源与发展

2.1.1叙述保险起源

2.1.2了解保险发展

1.近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

(1)近代保险首先是从海上保险发展起来的

共同海损是海上保险的萌芽。海上保险的出现与海上贸易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公元前2000年,地中海一带就有了广泛的海上贸易活动,但在当时船舶抵御风浪的能力很差,为使航海船舶免遭倾覆,最有效的解救办法就是抛弃船上货物,以减轻船舶的载重量。为了使被抛弃的货物能从其他受益方获得补偿,当时的航海商提出了一条共同遵循的原则:即“一人为众,众为一人”。这就是著名的“共同海损分摊”原则,被视为海上保险的萌芽。

船舶抵押借款是海上保险的低级形式。船舶抵押借款方式最初起源于船舶航行在外急需用款时,船长以船舶和船上的货物向当地商人抵押借款。借款的办法就是:如果船舶安全到达目的地,本利均偿还;如果船舶中途沉没,“债权即告消灭”,意味着借款人所借款项无须偿还,该借款实际上等于海上保险中预先支付的损失赔款;船舶抵押借款利息高于一般借款利息,其高出部分实际上等于海上保险的保险费;可见,船舶抵押借款是海上保险的初级形式。

(2)火灾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继海上保险制度之后形成的是火灾保险制度。火灾保险起源于德国。1666年9月2日,伦敦城被大火整整烧了五天,市内448亩的地域中373亩成为瓦砾,占伦敦面积的83.26%,13200户住宅被毁,财产损失1200多万英镑,20多万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次年牙医巴蓬独资设立营业处,办理住宅火险,并于1680年开办了一家4万英镑资本金的火灾保险公司;巴蓬的火灾保险公司根据房屋租金和结构计算保险费,并且规定木结构的房屋的费率为5%,砖瓦结构房屋保费的费率为2.5%。这种差别费率被沿用至今,因而巴蓬被称为“现代火灾保险之父”。

(3)人身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人身保险起源于海上保险。15世纪后期欧洲的奴隶贩子把运往美洲的非洲奴隶当做货物进行投保,后来船上的船员也可投保;如遇到意外伤害,由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这些应该是人

身保险的早期形式。

(4)责任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责任保险是对无辜受害人的一种经济保障。尽管现代保险已经有300多年的历史,但责任保险的兴起却只是近100年的事。1855年,英国铁路乘客保险公司首次向铁路部门提供铁路承运人责任保障,开了责任保险的先河。1870年,建筑工程公众责任保险问世;1875年,马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开始出现;1880年,出现雇主责任保险;1885年,世界上第一张职业责任保单——药剂师过失责任保险单由英国北方意外保险公司签发;1895年,汽车第三者责任险问世。

(5)再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最早的海上再保险可追溯到1370年。当时,一家叫格斯特·克鲁丽杰的保险人,承保自意大利那亚到荷兰斯卢丝之间的航程,并将其中的一段经凯的斯至斯卢丝之间的航程责任转让给其他保险人,这是再保险的开始。

2.我国保险业的发展

第一阶段:国内保险业得到全面恢复和发展。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翻开了新中国保险事业的新篇章。新中国成立的50年间,中国保险事业几经波折,经历了四起三落的坎坷历程: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到1952年的大发展,1953年停办农业保险、整顿城市业务;1954年恢复农村保险业务,重点发展分散业务,1958年停办国内业务是二落;1964年保险升格,大力发展国外业务,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中几乎停办保险业务;1979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我国保险事业进入一个新时期。

第二阶段: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打开了新局面。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获准在上海开业,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家进入我国的外资保险公司。友邦保险公司进入我国市场后,大力推行个人保险代理人上门销售方式,开创了我国保险市场营销的新局面。这一销售模式被国内其他保险公司广泛模仿。现在,个人保险代理人已经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力量。此后外资保险公司陆续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先后有日本东京海上火灾保险、加拿大宏利、法国安盛、英国皇家太阳、美国安泰、澳大利亚康联、德国安联等保险公司获准在我国开业。尤其是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

组织以后,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步伐开始加快。当然,此时的对外开放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旧中国外商保险对我国的掠夺有根本性的区别。

任务2.2 界定保险

2.2.1保险的概念及特征

1.保险的概念:是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提示注意: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保险法》所称的保险是指商业保险,它有以下含义:一是商业保险行为;二是合同行为;三是权利与义务行为;四是经济补偿行为。

2.保险的特征

(1)经济性

保险的经济性主要体现在保险活动的性质、保障对象、保障手段、保障目的等方面。保险的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一是,保险保障的对象即财产和人身,直接或间接的属于社会生产中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两大经济要素;二是,保险实现保障的手段最终都必须采取支付货币的形式进行补偿或给付;三是,保险保障的根本目的,无论从宏观角度还是从企业微观的角度,都是为了有利于经济发展。

(2)互助性

保险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保险是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或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这种经济互助关系通过保险人用多数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对少数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或给付而得以体现。没有互助性,也就失去了保险的意义。

(3)法律性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具有明显的法律性质。由于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所以保险的法律性

主要体现在保险合同上。法律是保险行为的规范和实现的条件,法律也是保险组织和某些保险业务活动(如法定保险、责任保险等)产生的前提条件。此外,对保险的监督管理也是以法律为依据的。

(4)科学性

保险是以科学的方法处理风险的一种有效措施。现代保险经营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等科学的数理理论为基础,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准备金的提存等都是以科学的数理计算为依据的。

2.2.2保险的要素

1.可保风险的存在

可保风险是可以用保险的方式来分散、减轻或转移的风险,亦即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愿意承保的风险。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可能通过保险的方式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

2.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1)大量风险的集合体

保险实现互助的方法在于集合多数人的保费,补偿少数人的损失。大量风险的集合,一方面是基于风险分散的技术要求,另一方面是概率论和大数法则原理在保险经营中得以运用的前提。

(2)同质风险的集合体

所谓同质风险,是指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如果风险为不同质风险,那么风险损失发生的概率就不相同,风险也就无法进行统一集合与分散。此外,由于不同质的风险,损失发生的频率与幅度是有差异的,若对不同质的风险进行集合与分散,则会导致保险经营财务的不稳定。

3.保险费率的厘定

保险在形式上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而实质上是一种商品交换行为,因此,制定保险商品的价格,即厘定保险费率,就成为保险的一个基本要素。厘定保险费率必须坚持公平性原则、

适度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

4.保险基金的建立

保险的分摊损失与补偿功能是建立在具有一定规模的保险基金基础之上的。保险基金是用以补偿或给付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体自然规律所致的经济损失、人身损害及收入损失,并由保险公司筹集、建立起来的专项货币基金。它主要来源于保险公司开业资金和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由于保险性质和经营上的特殊性,与其他行业的基金相比,保险基金具有来源的分散性和广泛性、总体上的返还性、使用上的专项性、赔付责任的长期性和运用上的增值性等特点。

5.保险合同的订立

保险关系作为一种经济关系,主要体现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这种经济关系需要有关法律关系对其进行保护和约束,即通过一定的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这种法律形式就是保险合同。

2.2.3保险与相似制度比较

1.保险与互助保险

互助保险,即由一些具有共同要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人自愿组织起来,是预交风险损失补偿分摊金的一种保险形式。保险与互助保险都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性质,其差异性主要表现为:保险的互助范围以全社会公众为对象,而互助保险的互助范围则是以其互助团体内部成员为限;保险的互助是其间接后果而不是直接目的,而互助保险的互助则是直接目的;保险是按照商品经济原则,以盈利为目的而经营的商业保险行为,而互助保险则是以共济为目的的非商业活动。

2.保险与救济

保险与救济同为借助他人安定自身经济生活的一种方法,但是两者的根本性质是不同的。

(1)提供保障的主体不同

保险保障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是一种商业行为;救济包括民间救济和政府救济。民间救济由个人或单位提供,这类救济纯粹是一种施舍行为,一种慈善行为;而政府救济属于社会行为,通常被称为社会救济。

(2)提供保障的资金来源不同

保险保障以保险基金为基础,主要来源于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其形成也有科学的数理依据,且国家对保险公司有最低偿付能力标准的规定。民间救济的资金是救济方自己拥有的,因而救济资金的多少取决于救济方自身的财力。政府救济的资金则来源于国家财政,因而政府救济资金的多少取决于国家的财力。救济资金的来源限制了救济的时间、地区、范围和数量。

(3)提供保障的可靠性不同

保险以保险合同约束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任何一方违约都会受到惩罚;民间救济则是一种单纯的临时性施舍,任何一方都不受法律约束。尤其对于救济人而言,其行为完全自由,是否救济、救济多少均由自己决定,因而被救济人所得到的保障只能是临时的、不稳定的,而且也是不可靠的。至于政府救济,虽然不是合同行为,但却受到法律的约束。政府虽不能任意决定是否救济、救济多少,但政府救济是及时可靠的。

(4)提供的保障水平不同

保险保障的水平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即保险的补偿或给付水平要根据损失情况而定,同时与投保人的交费水平直接相联系,因而能使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得到充分的保障。而救济是单方面的行为,被救济者与救济者之间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民间救济更是一种单方的、无偿的授予行为。至于政府救济,要依法实施,但一般救济标准很低,通常依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而定。

3.保险与储蓄

(1)消费者不同

(2)技术要求不同

(3)受益期限不同

(4)行为性质不同

任务2.3 保险功能的界定与运用

2.3.1保险保障功能的界定与运用

1.保险保障功能的界定

保险保障功能是与保险相伴而生的,是保险的基本功能,这是由保险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也是保险存在与发展的本源所在,亦即本质功能。

2.保险保障功能的运用

保险的保障功能是保险的立业之基,最能体现保险业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该功能主要体现在分散风险、经济补偿或给付、促进社会心理安定三个方面。

(1)分散风险

(2)经济补偿或给付

(3)促进社会心理安定

2.3.2 资金融通功能的界定与运用

1.资金融通功能的界定

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主要指保险资金的积聚和运用功能。资金融通功能是在保险基本功能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这个功能随着现代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的迅速发展和金融环境的不断完善而越来越突出。

2.资金融通功能的运用

(1)财政性分配职能

(2)金融性融资职能

2.3.3 社会管理功能的界定与运用

1. 社会管理功能的界定

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不同于国家对社会的直接管理,而是通过保险特有的性质功能,发挥社会的“稳定器”和“润滑剂”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以及社会各领域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

2.社会管理功能的运用

(1)社会保障管理

(2)社会风险管理

(3)社会关系管理

(4)社会信用管理

(5)风险管理性防灾防损职能

2.3.4 强制储蓄功能的界定与运用

1.强制储蓄功能的界定

储蓄性本身虽不是保险的范畴,但却是平准保费的副产品。寿险采用的是均衡费率,均衡费率下所产生的现金价值,通常按预定利率计息,具有储蓄因素,且目前多数保单都有明显的“积累期”和“清偿期”,保单缴费在前,给付在后,具有明显的储蓄特征。例如,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的保单具有较高的现金价值,因而被认为是储蓄性较强的险种。因此,现代保险在某种程度上看,购买保险亦可储蓄增值。

2.强制储蓄功能的运用

人寿保险具有长期性特点(保险期限可达10年至20年),为保证合同的有效,投保人每年必须交纳固定的保费,这无形中构成一大笔的现金流。在保险满期时,保险公司通常会将人们所缴纳的保费全部返还或超额返还,体现了储蓄性特征。例如,国寿鸿盈两全保险:30周岁

男性,每年缴纳10000元保费,5年共缴保费50000元。若不幸在缴费期内死亡,身故金= 11120×缴费年数,大于其所交保费50000元;若十年保险合同到期,可获满期金:55600年+复利累积的红利收益,合同终止。所以现在许多人把钱存到保险公司,不但保本、增值且有保障。2.3.5 资产保全功能的界定与运用

1.资产保全功能的界定

资产保全是指维护资产的完整,防止流失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是利用合法、有效、规范的财务管理手段对企业或个人现有的权益中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价值保值或增值,是理财的一个重要概念。例如参加家庭财产保险就是一项资产保全保全措施。

【案例2-1】

美国安然(Enron)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商品和服务公司之一。然而,2001年12月2日,安然公司突然申请破产保护,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宗破产案。破产清算了安然公司的资产,并清算了总裁肯尼思·莱的所有财产。但破产后,肯尼思·莱夫妇的生活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原来肯尼思·莱夫妻在2000年2月购买了370万美元的人寿保险,两人按保险合同每年可从保单中领取92万美元的年金安享晚年,而这是受法律保护的,债权人无法追偿债务。利用保险,肯尼思·莱夫妇过着比美国总统更潇洒的生活,美国总统年薪也只不过43万美元!2.资产保全功能的运用

当今企业经营所面临的风险是无处不在的。一个理智的投资者,不仅要考虑如何去赚钱,更要考虑如何去保全资产,尤其是在完成资本原始积累,企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后,规避风险远远比赚钱更重要。其实很多时候,财富只是一时数字的积累,但保险却能通过法律的形式把财富移植到将来。例如,台湾首富蔡万霖过世后遗留下庞大财产,按照台湾法律他的子女需要缴交782亿元新台币的遗产税,但蔡万霖通过购买数十亿的巨额寿险保单来避税,因此原本应交纳782亿元的遗产税,最后台当局能收到的遗产税金只有五亿元新台币,就这样,庞大的资产通过人寿保险的方式安全合法地转移给下一代。可见,保险在资产保全方面有着独有的优势,

特别是它强有力的风险管理功能是其他投资工具所无法比拟的,为此,保险被称为全球公认的资产保全最佳方案。

【案例2-2】父母双亡,10月婴儿获百万保障

1997年1月18日凌晨2时许,重庆梁平县仁贤境内,一辆装运影碟机的解放牌大货车,向万县方向快速行驶中撞在一辆运煤车上,造成起火燃烧,车上家电老板夫妇、司机及搬运工共四人当场死亡。据悉,家电老板系万县市永达家电城的业主,夫妻不幸双亡后,留下一不足周岁的男孩,所幸的是,去年5月他们全家投保,夫妇投保的保险金额达20万元。孩子投保保额1万元。如今,作为受益人和被保险人的年仅10个月的小孩,可以在今后60年中享有成长金、教育金、创业金、结婚金、养老金,加上父母的20万元,受益金合计105.3万元。同时由于父母双亡,孩子从1998年起免交余下的19年的保险费。

由于生意上都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况,他们的债权人闻听此消息纷纷来讨要欠款,双方起诉至法庭,请你评析,债权人的行为合法吗?

2.3.6 保险投资(理财)功能的界定与运用

1.保险投资(理财)功能的界定

投资理财保险是国际人寿保险市场新兴的保险产品,和传统的人寿保险产品相比,投资理财保险产品最大的特点是既具有保障功能又有投资理财功能。例如,国外现在畅销的带有投资功能的分红保险、投资连接险和万能险,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问世了。现在养老型、储蓄型、返还型及年金保单,为了实现保险保值增值功能,基本上有投资功能,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实现保险最大化的经济利益。

2. 保险投资(理财)功能的运用

例如,2012年9月1日,太平人寿公布其万能型新产品“南水一号”两全保险的首月结算利率:8月份年化结算利率为5%。该款万能型产品与该公司另一款分红型终身年金保险“盛世

金享”组成的全能保险计划,是太平人寿本年度在产品领域进行创新尝试的一大举措,其最大特色是,以附加险身份出现在组合中的“南水一号”的保险资金,有超过50%的比例直接挂钩于国家重大基础民生工程——南水北调的债权计划。业内人士称,在资本市场疲软的情况下,太平人寿“南水一号”首月结算利率如此靓丽,与这款产品的资金运作方式有直接关系。

任务2.4 感受保险意义与作用

2.4.1保险意义

保险不能阻止悲剧的发生,但它可以减轻和延缓悲剧的蔓延和加剧,从而可以拯救和防止多少家庭因此而无助和破损;保险可能不会有很高的收益,但保险却可以保全你的财富,能让你的资产保值升值!保险虽没有宝石般的璀璨,但这种商品里,却注满了人类温热的血液。这份关爱……晶莹剔透,远胜过宝石的光辉!

2.4.2保险作用

1.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1)分散风险,保障和恢复生产。

(2)平均分摊损失成本,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

(3)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4)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

2.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

(1)有利于财政收支计划平衡。

(2)有利于信贷计划的平衡。

(3)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和吸引外资商品。

(4)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

【归纳总结】

保险是指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本项目首先叙述了保险的起源与发展状况,介绍了保险的概念、特征、要素及其保险与其他相似制度的区别,并阐述了保险的职能及其运用情况,讨论了保险的意义和作用。

项目三解读保险合同

【教学目标】

通过该项目的完成,使学生认识保险合同并掌握保险合同订立、生效、变更等关键要素,同时运用保险合同解释原则处理保案例。具体教学目标如下:

【知识目标】

1.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与构成要素

2.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形式与种类

3.保险合同解释原则与争议处理方式

【技能目标】

1.能够掌握保险合同的订立和生效过程

2.能够熟练解读保险合同

3.能够运用保险合同解释原则处理保险案例

【教学内容】

1、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3、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与终止

4、保险合同的种类

5、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与争议处理

【教学重点】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教学难点】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解释原则

【教学方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启发式教学

【教学时数】9学时

任务3.1 认知保险合同特征与表现形式

3.1.1保险合同的特征

1. 射幸性

射幸就是偶然、不确定的意思。

提示注意:保险合同的射幸性特点是就单一保险合同而言的,就全部承保的保险合同总体而言,保险费与赔偿金的关系是以精确的数理计算为基础,原则上收入与支出保持平衡,因此,从总体上来看,保险合同不存在射幸性。

2.双务性

合同有单务和双务合同之分。双务合同则是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一方的权利即为另一方的义务。保险双方均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义务。

3.补偿性

补偿性主要是对财产保险合同而言。即保险人对投保人所承担的义务仅限于损失部分的补偿,保险赔偿不能高于损失的数额。因而,购买保险是不会让被保险人额外获利的,否则将极易诱发道德风险。

4.附合与约定并存性

保险合同的产生是以附合为主,以约定为辅。保险合同之所以具有附和合同的性质,原因在于保险人掌握保险技术和业务经验,投保人往往不熟悉保险业务,因此,很难对条款提出异议。当保险合同出现由于条款的歧义而导致法律纠纷时,按照国际惯例,法院往往会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判决。

5.要式性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书面形式主要表现为保险单、其他保险凭证及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他书面协议。保险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也是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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