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原则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现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2. 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确保现金收入和支出的清晰、准确。
3. 强化内部控制,防止现金损失和挪用。
二、现金收入管理1. 所有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存入公司指定账户,不得私自保管。
2. 收入现金时,必须开具正式收据,并由收款人和交款人共同签字确认。
3. 每日收入现金必须在当日内进行清点,并与账目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三、现金支出管理1. 所有现金支出必须有明确的用途和合理的预算,不得随意支出。
2. 支出现金前,必须填写现金支出申请单,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
3. 支出现金时,必须由经手人和审批人共同签字确认,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
四、现金保管1. 指定专人负责现金的保管工作,确保现金的安全。
2. 现金必须存放在安全的保险柜中,并定期更换密码。
3. 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五、现金审计1. 定期对现金进行内部审计,检查现金收入、支出和管理的合规性。
2. 发现现金管理中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审计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通过上述现金管理制度的实施,公司将能够更好地管理现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现金管理制度(全新完整版)

现金管理制度(全新完整版)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
二、现金管理基本原则2.1 现金收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原则。
2.2 现金收支应遵循安全、便捷、高效原则,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3 现金管理应实行预算管理,加强现金流量预测,合理控制现金余额。
2.4 现金收支行为应透明公开,便于监督和审计。
三、现金收支管理3.1 现金收入管理(1)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开具发票,严禁现金坐支。
(2)公司各部门收取现金时,应及时将现金存入银行,严禁私设小金库。
(3)公司各部门应定期对现金收入进行核对,确保现金收入与银行存款一致。
3.2 现金支出管理(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合理制定现金支出预算。
(2)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现金支出,严禁无预算支出。
(3)单笔现金支出超过规定金额的,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4)严禁使用现金支付个人消费、投资等非公司业务支出。
四、现金存放与保管4.1 公司各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现金保管人员,负责现金的存放与保管。
4.2 现金应存放于保险柜内,保险柜钥匙应由两人以上分别保管。
4.3 现金保管人员应定期对现金进行清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4.4 现金存放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措施。
五、现金报销管理5.1 员工因公支出现金的,应保留相关凭证,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销申请。
5.2 报销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报销事由、报销金额、报销时间、报销人等。
5.3 报销申请经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5.4 严禁虚假报销、重复报销等行为。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6.1 公司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公司现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6.2 发现现金管理违规行为的,应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确保现金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现金收付的业务活动,包括现金的提取、保管、使用、盘点及记录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现金管理遵循“安全第一、收支清晰、限额管理、日清月结”的原则,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现金风险。
第二章现金的提取与保管第四条公司应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合理预测并确定现金库存限额,报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五条现金的提取应严格按照公司审批流程进行,由出纳人员持有效凭证到银行办理。
提取大额现金时,应提前向银行预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条现金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保险柜中,保险柜应放置于公司指定的安全区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保险柜的开启密码和钥匙应分别由两人以上保管,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第三章现金的收付与记账第七条现金收付应坚持“收有凭、付有据”的原则,所有现金收支业务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并经过审批流程后方可办理。
第八条出纳人员应认真审核每一笔现金收支业务,确保凭证真实、合法、有效,金额准确无误。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九条现金收付业务完成后,出纳人员应及时、准确地在现金日记账上登记收支情况,并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现金的盘点与检查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如每月末)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以检查现金的实际库存数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是否一致。
盘点工作应由出纳人员以外的其他财务人员进行,出纳人员应配合盘点工作。
第十一条盘点结束后,应编制现金盘点表,对盘点结果进行分析,如有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财务部门负责人。
对于长款或短款,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第五章现金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现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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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制度大全一、概述现金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和稳定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企业的现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高效利用,制定现金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现金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现金管理的目的、范围、职责分工、流程规定、监督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二、目的1.规范企业现金管理的流程和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2.提高现金管理的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3.加强对企业现金流动情况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现金管理风险,确保企业财务稳健运行。
三、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部门及员工在现金管理过程中的行为和责任。
四、职责分工1.财务部门(1)负责编制现金预算,监控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2)负责开立企业银行账户,协调与银行的往来事务。
(3)负责制定现金管理流程和制度,并进行监督和落实。
(4)负责每日现金结存核对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5)负责对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审核和确认。
2.部门主管(1)负责部门的现金管理工作,按照财务部门的规定开展资金收支活动。
(2)对部门现金流动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3.员工个人(1)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正确处理现金收支业务。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管好现金和相关凭证,避免现金流失或混乱。
五、流程规定1.现金收款流程(1)接待现金收款人员,核对收款事项和金额。
(2)开具正规收据并交款人签字确认。
(3)办理现金汇总手续,交由财务部门审核和入账。
2.现金支付流程(1)经过正规审批流程后,由财务部门开具付款凭证。
(2)提交付款凭证至相关部门审核。
(3)领取款项后,填写现金支付凭证并由接收人签字确认。
(4)将支付凭证和现金凭据归档,备查。
3.现金存取流程(1)定期清点现金,核对账目,确保账实相符。
(2)合理安排现金存取,保障现金安全。
(3)在合理的范围内,加强现金流动监控,确保资金正常使用。
4.其他流程(1)现金报账流程:员工需按规定填写差旅报账单等凭证,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销。
现金管理制度(7篇)

现金管理制度(l)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光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人银行,以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单位利用公款私存构成账外小金库。
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能够对单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能够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5)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纸币必须要打开铺平存放,并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以每一百张为一把,每十把一捆扎好。
凡是成把、成捆的纸币即为整数(即大数),均应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凡不成把的纸币视为零数(或小数),也要按照票面金额,每十张为一扎,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放在传票箱内或抽屉内,必须要存放整齐,秩序井然。
铸币也是按照币面金额,以每一百枚为一卷,每十卷为一捆.同样将成捆、成卷的铸币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不成卷的铸币,应按照不一样币面金额,分别存放在个性的卡数器内。
现金管理制度(二)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滞留,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杜绝利用职务之便,____公款,收受回扣,报假帐,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现金的管理。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
各种原始凭证务必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务必齐全,不贴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
出纳员务必设置现金日记帐,对每笔收付款务必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务必核对现金帐面余额及库存余额。
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____公款。
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帐务必理解财务部不定期检查。
二、现金营业款的管理。
各部门的收银员务必在当班营业终了,根据实际所收款填制解款单后,将营业款交给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纳)。
现金管理制度8篇

现金管理制度8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做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这次美丽的我为您带来了现金管理制度最新8篇,倘若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忙,请共享给最好的伙伴。
现金管理制度篇一依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如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依据其情节轻重给子警告或罚款。
按规定,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警告或罚款:(l)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10%~30%惩罚;(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10%~30%惩罚;(3)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10%~30%惩罚;(4)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的,按坐支金额的10%~30%惩罚;(5)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的,按借用金额10%~30%惩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处以罚款:(l)保存账外公款的,按保存金额10%~30%惩罚;(2)对现金结算予以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按交易额的10%~50%惩罚;(3)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的,按交易额的10%~50%惩罚;(4)开户单不实行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掌控商品的,按购买金额50%至全额对买卖双方惩罚;(5)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惩罚;(6)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惩罚;(7)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惩罚;(8)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30%~50%惩罚;(9)发行变相货币和以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按发行额或流通额30%~50%惩罚。
实在惩罚方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依据上述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订立。
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惩罚决议不服的,必需首先依照惩罚决议执行,然后在10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开户单位对人民银行作出的复议决议不服的,可自收到复议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财政部单位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部单位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财政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政部及其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现金管理。
第三条单位现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
(二)集中管理:实行现金收支集中管理,确保现金收支透明、规范。
(三)节约使用:合理使用现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四)安全保障:加强现金安全管理,确保现金安全无虞。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单位现金收支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现金收支应当实行日清月结,确保现金账目准确无误。
(二)单位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坐支、挪用。
(三)单位现金支出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和审批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标准。
(四)单位不得使用现金支付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的款项。
第五条单位现金收支的审批程序:(一)小额现金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报财务部门备案。
(二)一般现金支出: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三)大额现金支出: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单位现金收支的记账要求:(一)现金收入应当及时登记现金收入日记账。
(二)现金支出应当及时登记现金支出日记账。
(三)日记账应当定期与总账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第三章现金库存管理第七条单位现金库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单位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合理确定现金库存限额。
(二)单位现金库存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三)单位应当定期对现金库存进行盘点,确保现金库存安全。
第八条单位现金库存的盘点程序:(一)财务部门负责组织现金库存盘点。
(二)盘点人员应当认真核对现金库存与账面记录是否相符。
(三)盘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第四章现金安全管理第九条单位应当加强现金安全管理,确保现金安全无虞。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现金安全责任。
现金安全管理制度

现金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护和管理企业的现金资产,确保企业的资金安全和合规经营,制定现金安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现金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保障现金资产的安全运营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流程和控制措施,以确保现金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下面将针对现金的存储、保管、使用和监督四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一、现金存储管理1.现金存储地点的选择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现金存储地点,一般要求选择具备良好的安全性、防盗性和防灾性的场所,如保险柜、保险箱等。
2.现金存储责任人的设定明确企业的现金存储责任人,该责任人需具备相关的财务管理知识和技能,负责对现金资产进行管理、保管和监督,并负责定期进行现金资产的清点和核对。
3.现金存储的分类和登记二、现金保管管理1.现金保管责任人的设定明确企业的现金保管责任人,该责任人需具备保密意识和法律法规的知识,保证现金的安全保管和保密。
2.现金保管的安全性要求确保现金保管场所的安全,包括对进出人员的严格控制、防火、防盗和防灾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等。
同时,定期对现金保管场所进行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现金保管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管人员需及时、准确地对现金的存取进行登记,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确保现金的流动和使用是合法合规的。
三、现金使用管理1.现金使用的审批流程明确现金使用的审批流程,制定审批权限的权限边界,确保现金的使用符合合法合规的要求,避免滥用现金。
2.现金使用的限制和控制设定现金使用的限额和频次,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和目的,禁止擅自挪用现金或将现金用于不正当用途,对现金的使用进行跟踪和追踪,确保现金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四、现金监督管理1.现金监督责任人的设定明确企业的现金监督责任人,该责任人需要具备相关的财务和法律的知识,负责对现金的存储、保管和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
2.现金监督的频次和方式制定现金监督的频次和方式,包括定期的盘点、抽查和核对等,以确保现金的数目和用途与记录一致,避免现金的丢失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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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制度导读:规章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篇一:学校现金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学校经费开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履行社会集团控购物资审批制度。
二、学校经费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
一切经费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
三、学校公款不准私人借用,退教职工确有困难由工会互助“一日捐”活动来解决……四、各项费用支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内部借款必须办理手续,经校长批准方可支付。
财务人员不得发放超过规定限额的资金。
超过规定限额可用现金转帐支票形式代替。
学校购买物质,1000元以上的只能用支票或托付转账方式支付。
五、学校现金一律存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杜绝挪用、转借公款或公款私存等现象。
不以任何名义套取、挪用和坐支现金,对违纪者,除退赔资金外,还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六、凡领取现金或缴纳现金必须当面点清,事后概不负责。
七、现金帐登记要及时,做到日清月结,帐钱相符。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二:学校现金管理制度】为加强对现金的使用、保管进行控制,确保现金资产的安全,杜绝违法乱纪行为,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校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的原则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实行钱账分管。
明确规定现金的收付、结算、登记等工作,由报账会计和出纳分开管理,实行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
二、使用现金的范围1、个人劳务报酬;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4、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超过限额部分原则上应以转帐结算凭证支付;5、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三、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坐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
银行结算起点定为500元。
超过500元现金支付,需通过公务卡或银行转帐。
四、派人到外地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科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五、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银行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六、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月结。
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七、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在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八、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科结算报销。
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来结账,应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同时要指定他人按期结账。
凡逾期不结者,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篇三:总公司机关现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总公司机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现金收入管理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第三章现金支出管理第八条总公司机关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
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2、出差人员差旅费;3、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5、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
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大学生探亲途中从公司到家往返交通费用给与报销,并执行以下报销标准: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票和长途汽车票;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
报销时须本人提供相应车票证明,无车票或车票超标准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签发银行转账支票时应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发票,以注销登记记录。
第十五条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备用金管理第十六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行政科、食堂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
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的备用金标准暂定为5000元,行政科为2000元。
第十八条各部门备用金应由报账员负责专人管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盗、遗失,并做好盘点工作。
第十九条备用金为各相关部门日常小额开支的周转金,主要用于差旅费、按规定批准的临时人员劳务费、1000元以内的零星购置费、小额接待费等。
第二十条报账员须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备用金。
对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报账员应及时到财务科报账以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一条报账员应于每月末编制备用金盘存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科。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机关领导、财务科应监督备用金的安全完整,并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财务科每年年初根据总公司机关领导的批示向各相关部门发放备用金,年底各相关部门报账员到财务科核销。
第五章库存现金管理第二十四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五条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财务室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
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
第二十七条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向总公司机关领导报告,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八条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九条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第五章银行账户管理第三十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
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六章账目管理第三十三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现金账目。
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人员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出纳应根据业务票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现金收付情况,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第六章处罚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
情节十分恶劣的,报送公安机关。
第三十九条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四十条所有罚款一律上缴总公司机关。
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制定,经总公司机关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
【篇四:现金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将随着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予以修改和完善。
二、现金使用范围第三条使用现金范围: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出差人员差旅费;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三、现金收付原则第四条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经过审批签章或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不予付款。
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
第五条购买物品或支付货款,尽量使用支票、汇款等转账方式,减少现金支付量。
第六条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出纳一律凭相关负责人审批的、财务部统一印制的借款单付款。
第七条出纳不得擅自将单位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四、现金收入和支出第八条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原则上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第九条支付现金,应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直接支付,坐支现金。
第十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
第十一条在特殊情况下对按规定应转账结算而不得不用现金结算的,经申请公司领导同意方可办理。
五、现金报销时间规定第十二条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后3个工作日内报销,出差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财务部门说明原因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三条出国人员个人购汇所借现金,应在回国后15个工作日内还清。
六、库存现金的保管第十四条库存现金不应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
第十五条会计人员应于月末、季末、年末清理各类借款,及时催收,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
第十六条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第十七条库存现金必须每日核对清楚,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按“财产损溢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
第十八条保管现金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由专人保管。
下班要检查保险柜、窗户、门,锁好后,方能离开。
第十九条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