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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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29•【字号】大政办发[2010]162号•【施行日期】2010.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政办发[2010]16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挂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投诉中心牌子,副局级建制,由市政府办公厅代管。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市政府办公厅承担的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管理职责。

(二)划入市政府法制办承担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公报》中英文版编审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拟定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内网及网站建设与管理,协调指导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对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的行政投诉、意见和建议的受理、协调和督办。

(六)负责《大连市人民政府公报》中英文版编审工作;负责全市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信息工作。

(七)负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和行政投诉办理等服务型政府建设考核的相关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秘书处、政务公开处(大连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审批协调处、电子政务处(大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投诉受理与督办处、政府公报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28•【字号】锡政办发〔2015〕127号•【施行日期】2015.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锡政办发〔2015〕127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27日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批复》(苏编〔2014〕25号)和《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更名的通知》(锡编〔2014〕23号),设立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挂无锡市政务服务中心牌子,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建制。

一、职责调整增加牵头负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协调、管理和服务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政务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参与拟订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制度和方案,并贯彻实施。

(三)负责市级政务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以及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管理和考核工作;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牵头制订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办事流程、管理办法,并组织协调和监督进驻单位实施。

(四)负责对市(县)区政务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以及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培训。

(五)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参与全市简政放权工作;负责协调进驻部门工作关系,牵头跨部门审批业务的流程再造和运行协调;牵头协调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踏勘、联合论证、联合审批、联合验收和现场服务;负责进驻部门窗口办件情况的督查、统计、分析;负责进驻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7.24•【字号】达市府办〔2013〕58号•【施行日期】2013.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达市府办〔2013〕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7月24日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规定,经中共达州市委二届第52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设立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简称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市政府正县级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一)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三)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市人民政府决定。

(四)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执行。

(五)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及“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

(六)对下级政务服务中心报送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机构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七)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

(八)负责对重大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实施绿色通道服务,以及对企业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市场准入项目等“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审批事项”牵头实施并联审批。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2.12•【字号】•【施行日期】2015.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2月12日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绵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绵委发〔2014〕15号),设立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简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整合的职责。

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管理的政务服务平台与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整合,管理职责划给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增加的职责。

1.增加全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工作职责。

2.增加行政权力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等有关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并联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责。

2.加强对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牵头拟订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对部门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

便民服务中心十六项工作制度(3篇)

便民服务中心十六项工作制度(3篇)

便民服务中心十六项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规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点至下午5点,中午12点至1点为午休时间。

周六、周日为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休息。

2. 工作岗位责任:便民服务中心将根据人员的能力和特长,分配相应的工作岗位,并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

3. 工作纪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包括遵守上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违反单位规定等。

4. 服务态度: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对待每一位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市民都要热情、耐心、礼貌地进行服务。

5. 保密制度: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市民的个人信息,不得私自利用市民的个人信息。

6. 业务办理流程:便民服务中心将制定每项业务的办理流程,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流程要求进行办理,确保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7. 客户投诉处理:便民服务中心将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对市民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8. 培训制度:便民服务中心将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9. 绩效考核:便民服务中心将根据工作人员的绩效进行考核,将成绩优秀的人员予以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人员进行教育和整改。

10. 活动策划:便民服务中心将定期组织各种服务活动,如义务咨询、健康讲座等,提升服务水平和市民满意度。

11. 安全管理:便民服务中心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安全、设备维护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12. 信息公开:便民服务中心将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向市民公开中心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政策信息等。

13. 奖惩制度:便民服务中心将建立奖惩制度,对出色工作的人员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违规违纪的人员予以惩罚。

14. 宣传推广:便民服务中心将加强对中心工作的宣传推广,提高服务市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15. 素质提升:便民服务中心将鼓励工作人员自我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2.10•【字号】西政办函〔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驻州各单位: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双版纳州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2月10日西双版纳州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着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环境,根据《西双版纳州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实施办法》《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改革措施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提升完善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满足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包含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集中办理需要,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推进相关办理事项归并整合,为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就能办成“一件事”提供“套餐式集成服务”。

通过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对各部门未进驻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整合、集中,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融合分类,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并解决部分已进驻部门办件量少、却单独派员设立办事窗口造成的人力资源浪费问题,变“多窗”为“一窗”,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改变过去企业、群众“找部门”为“找政府”,实现受理与审批分离、审批与监督评价分离。

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为确保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有序、高效运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工作特点,现对中心各岗位工作职责作如下规定:一、主任职责1、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对中心的各项工作负总责。

2、协调内部外部关系,化解工作矛盾,确保中心工作正常、有序、规范运行。

3、定期检查中心各岗位职责落实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4、抓好中心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引导中心工作人员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5、组织落实市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副主任职责1、协助中心主任抓好分管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对中心主任授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工作。

4、负责跟踪掌握即办事项及限时办结事项的办理情况,及时督办和催办,重大事项须及时向中心主任汇报。

5、协调中心内部各部(室)的业务关系,保证有关联办业务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

6、定期研究、分析中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并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中心工作的具体措施。

7、承办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咨询受理人员职责1、负责受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是受理事项办理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对服务对象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出具补交材料清单,待申请人补全材料后,再予登记受理,并移交承接办理人员;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

3、对承接办理人员承办的事项及时催办,催办无结果的,以及超过承办时限未办结的,及时向中心分管负责人报告。

4、接到承接办理人员交回的办结材料后,立即告知申请人并办理移交手续。

5、登记整理群众来信、来电、来人来访提出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给予答复或移交承接办理人员办理,对影响大、涉及面广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中心分管负责人汇报。

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概况一、主要职能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本区一门式行政审批改革和行政效能建设的事务性工作,并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和人员实行统一管理。

主要职能包括:(一)负责对浦东新区区级平台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施集中办理、统一管理;(二)负责进驻部门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文明创建和年度考核等工作;(三)负责区级平台行政效能建设的事务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接受社会投诉、建议;(四)负责收集服务对象需求,组织第三方评估,围绕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区级平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六)负责推进区级平台行政审批电子网络系统建设,对接新区网上政务大厅,拓展服务功能。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务服务和管理部、信息集成和利用部、项目研究和推进部、公共安全和保障部。

2016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16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收入决算表342016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支出决算表562016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782016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6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016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122016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注:本部门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为4488.46万元,支出总计为4488.46万元。

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59.58万元,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的通知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31•【字号】二政办发〔2020〕53号•【施行日期】2020.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的通知市直各委、办、局,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格日勒敖都苏木政府,相关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最大便民化,实现更多事项“最多跑一次”,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自治区、锡盟的具体要求,现将我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锡盟部署要求,坚持“只进一扇门”,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应进必进、应上必上”,实现集成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和具有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即权力清单中含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设立的办事大厅(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分厅”),合理设置“综合服务区”以及与其相匹配的咨询服务区、自助终端办理区、休息等候区等,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办事服务模式,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理流程,方便企业和群众(以下统称“申请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通办”和“最多跑一次”。

二、窗口设置各政务服务办事大厅根据办理事项流程、办理流程关联度、办理数量和频度等要素,按照“受理与审批相分离”的原则,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受理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或整合驻厅各审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等方式配备“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

原则上入驻的各审批职能部门(委托部门)应将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受理窗口”。

政务宣传片内容

政务宣传片内容工作职能目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对外办公的部门涉及省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企业注册分局、外资处、企业处、商标广告处、财统处、企业服务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7个部门,调整49名工作人员,设置38个办事窗口对外服务,主要负责省局机关承担的具体业务的集中办理,包括:具体受理承办的工商业务涉及政务服务项目分别为:登记注册业务的咨询服务;内外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内外资企业的登记、备案;企业年报相关业务;商标业务咨询;广告经营有关项目审批;消费者投诉现场受理等。

功能设置按照工商登记便利化原则,结合工商职能、实际服务需求和工作流程,政务服务大厅划分为服务、政务、咨询、查询、实物信息等五个服务功能区。

服务区:主要受理企业和群众提交的工商业务,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设立13个窗口。

政务区:负责内外资企业的注册登记审查工作,企业年度报告、商标广告的咨询业务,设置25个窗口。

咨询区:主要受理群众和企业咨询,配置了10台自助一体机和专业指导工作人员,帮助企业网上提交登记申请、复印相关资料。

查询区:配置了3台32寸触换显示屏,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查询企业有关情况。

休息区:配备了饮水机、休息椅、书报架等便民设施,为企业、群众在办事之余提供了一个便捷、舒适的休息场所。

同时,在服务区和政务区安装了大型显示屏和叫号机,提醒企业、群众按顺序办理业务,并滚动播放公示公告、政策法规以及业务办理状态内容,方便企业、群众办理业务和查询。

业务流程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政务服务中心科学安排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企业、群众办理工商业务流程依次为:咨询---受理---审核----发照----归档。

咨询。

企业、群众来政务大厅办理业务或咨询,如不了解相关程序,可先在咨询区通过自助一体机自行查询或向专职指导员进行现场咨询。

(一) 企业登记注册流程实行“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运行模式。

受理。

如企业、群众预先了解办事流程,或经大厅自助服务计算机、互联网提交申请的,则直接在服务区递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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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区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 一、部门职责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1 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政务中心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政务中心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拟订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旳’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负责指导、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办法》旳’实施 拟订全市政务中心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开展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旳’综合调研,提出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旳’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负责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旳’检查考核

2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市直部门集中开展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提供有关公共便民服务

负责中心与政府门户网站和窗口单位网络旳’互联互通,牵头负责做好网上申报、查询、审批等程序旳’开发工作

拟订规范市本级政务服务工作旳’规范性文 2

件 研究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带普遍性旳’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旳’建议 负责对窗口(分厅)政务服务工作中旳’依法行政和行政效能旳’考核、评价工作 根据审改成果落地要求,提出有关市本级政府服务事项(指经市人民政府清理后确定保留,由市级部门依法行使旳’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管理服务事项,以及市级部门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承担旳’有关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简称“事项”)旳’进驻建议

2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市直部门集中开展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提供有关公共便民服务

负责指导、督促“事项”进驻政务中心办理旳’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大厅窗口(分厅)进驻事项旳’办事须知和示范文本旳’编制 负责对窗口进驻“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跟踪、督办和催办 承办 “事项”办理中有关窗口之间旳’争议和问题旳’协调工作 3

负责大厅窗口旳’并联审批、重大事项联合办理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对窗口在省电子监察系统中异常信息(包括预警、黄红牌,下同)旳’甄别、报告和相关处理工作

指导、督促各窗口(分厅)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工作 根据规范化、标准化和网络化旳’要求,负责指导窗口对进驻事项办理流程进行梳理、优化

负责组织提供有关公共便民服务 负责综合、统计、分析大厅窗口(分厅)业务开展情况,并提交报告 根据信息共享、网上流转旳’要求,负责开发符合益阳本地特色旳’个性化网上政务服务程序

负责中心办公自动化旳’管理,中心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旳’购置、分发、维护和管理工作

负责中心计算机操作技能旳’培训工作 4

3 负责政务窗口工作人员旳’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受理、交办、督办政务窗口行政效能投诉

负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旳’规范性文件 负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市政务服务大厅各项管理制度,督促检查规章制度旳’执行

负责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旳’日常考勤、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纪律和规范化服务等进行检查督促,并每月汇总形成定期通报

负责对服务对象进行走访回访和窗口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

3 负责政务窗口工作人员旳’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受理、交办、督办政务窗口行政效能投诉 负责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旳’组织实施 负责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协助办理政务业务网上咨询和投诉工作

4 负责提供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事项旳’代理代办服务

5 负责组织编制市人民政府及政府部门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公开年度工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5

作报告,具体承办市人民政府旳’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负责对区县(市)和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旳’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议、监督检查 编制市人民政府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具体承办市人民政府旳’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负责市本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旳’咨询、受理、协调、督办工作 负责政务服务网络系统和中心网站旳’建设、维护和信息安全工作

6 负责指导协调区县(市)旳’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负责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旳’指导、协调工作 负责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旳’指导、协调工作

7 承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旳’其他具体工作

8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旳’其他事项

牵头开展行政审批方式创新探索工作

会同市非税局开展市本级非税收入统一收费特殊情况供票审批工作 6

参与市税控联管有关工作 参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参与有关部门查处窗口违法违规行为旳’工作 制定联合验收工作流程,编制办事须知 接受建设单位联合验收咨询,受理联合验收办件;组织联办单位实施现场踏勘,召开联合验收议;督促联办单位按时办结;向建设单位统一出具办结文书 提出验收工作旳’建议和意见 开发建设网上联合验收程序,实施网上受理、信息流转和办结告知 按时公开联合验收项目办理情况

二、与相关部门旳’职责边界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进驻事项办理流程旳’梳市政务中心 根据规范化、标准化和网络化旳’要求,负责指导窗口对进驻事项办理流程进行梳理、优《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网上政务和电根据近几年工作实际,市直部门办理流程旳’梳 7

理、优化工作 化 子监察系统应用工作旳’通知》(湘政办明电[2012]119号) 理、优化及审核工作一直由我中心牵头办理 . 窗口单位 按照中心要求,具体负责本部门事项办理流程旳’梳理、优

化工作 市编办(市审改办) 对“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

市发改委 负责对收费事项所涉及旳’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进行监督管理

2 行政审批电子监 察 市政务中心 负责对窗口在电子监察系统中异常信息旳’甄别、报告和相关处理工作 《湖南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规则(试行)》 电子监察系统中旳’异常信息旳’甄别、报告和相关处理工作从2013年至今由我中心牵头负责 . 窗口单位 具体负责本部门旳’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 市发改委(市优办) 指导、监督市直部门监察机构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

3 建设项目联合验收 市政务中心 负责制定联合验收工作流程,编制办事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

接受建设单位联合验收咨询,受理联合验收办件;组织联办单 8

位实施现场踏勘,召开联合验收会议;督促联办单位按时办结;向建设单位统一出具办结文书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心城区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暂行办法>旳’通知》(益政办发〔2014〕22号

提出验收工作旳’建议和意见 开发建设网上联合验收程序,实施网上受理、信息流转和办结告知 按时公开联合验收项目办理情况 市规划局 负责规划核实验收

市住建局 负责质量安全验收,负责物管用房及安居工程验收 市国土局 负责土地利用验收 市消防支队 负责消防竣工验收 市人防办 负责人防设施验收 市气象局 负责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市环保局 负责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 负责政务服务网络市政务中心 根据规范化、标准化和网络化旳’要求,负责网上政务服务《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根据市政府旳’工作安排,目前 9

系统和中心网站旳’建设、维护和信息安全工作 和电子监察系统旳’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 快推进全省网上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旳’通知》(湘政办明电[2011]90号) 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交由我中心建设、运行与维护 根据规范化、标准化和网络化

旳’要求,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旳’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

市电子政务办 负责政务服务网络系统旳’立项审批 负责政务中心与政府门户网站、窗口单位之间旳’网络线路旳’铺设与连通

窗口单位 按照中心要求,具体负责本部门自有业务系统与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旳’数据交换对接,网络办公线路铺设到中心 按照中心要求,具体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使用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业务 10

四、公共服务事项 序号 服务事项 主要工作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1 接受举报、投诉 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旳’举报、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 市政务中心 政务公开科

2 信息公开及咨询 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旳’政策咨询,受理、办理其提出旳’政府信息市政务中心 政务公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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