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概念及税收法
税法概论

与税率相关的概念 (1)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 :二者是分析税收负担 的重要工具。名义税率一般与实际税率存在差异。 (2)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 有着内在联系。在累进税制的情况下,平均税率随 边际税率的提高而上升,但平均税率低于边际税 率;在累退税制的情况下,平均税率随边际税率下 降而下降,但平均税率高于边际税率;只有在比例 税制的情况下,边际税率才等于平均税率。
2、后转。后转即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逆商品 流转的方向,以压低购进商品价格的办法,向后 转移给商品的提供者。税负后转实现的前提条件 是供给方提供的商品需求弹性较大,而供给弹性 较小。 3、混转。混转是指纳税人将自己缴纳的税款 分散转嫁给多方负担。混转是在税款不能完全向 前顺转,又不能完全向后逆转时采用。
中国现行税制中的定额税率有四种表现形式; (1)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按照 不同地区分别规定不同的征税数额。 (2)分类分级定额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按一定标 志分为类、项或级,然后按不同的类、项或级分别 规定不同的征税数额。
(3)幅度定额税率,即在统一规定的征税幅度 内根据纳税人拥有的征税对象或发生课税行为的具 体情况,确定纳税人的具体适用税率。 (4)地区差别、分类分级和幅度相结合的定额 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在按照地区差别或分类分 级定率的前提下,实行有幅度的定额税率。
3、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指课税对象的计量 单位和征收标准。计税依据按照其性质可以分为 两大类:一类是以课税对象的实物形态为计税依 据,一类是以课税对象的价值形态为计税依据。 与课税对象的区别: 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计税依据则是在 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 款的依据或标准。
计算:速算扣除数,填入表格,并采用超额累 进税率用两种方法计算当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 时的应纳税额。 级次 1 2 3 应纳税所得额 2万元以下 2万-5万元 5万元以上 税率 20% 30% 40% 速算扣除数
税法

税法的概念1、税收概述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税收的内涵包括税收的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的三个方面。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基本都维持在90%以上。
税收解决的是分配问题,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价值分配的法定形式,处于社会再生产的分配环节,因而它体现的是一种分配关系。
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
分配问题设计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分配的主体;二是分配的依据。
税收分配是以国家为主体进行的分配,而一般分配则是以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主体进行的分配;税收分配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的分配,而一般分配则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需要,以及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分配等的需要。
税收的外延在外延上,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
税收形式特征是指税收分配形式区别于其他财政分配形式的规定性。
税收的形式特征通常概括为税收“三性”,即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1、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付出任何直接形式的报酬,纳税人从政府支出所获利益通常与其支出的税款不完全成一一对应的比例关系。
无偿性是税收的关键特征。
2、税收的强制性,指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进行的强制性分配,而非纳税人的一种自愿交纳,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强制性是国家权力在税收上的法律体现,是国家取得税收收入的根本前提。
3、税收的固定性,指税收是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对什么征税及其征收比例等税制要素,并保持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税法

(一)税收的内涵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 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 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 税收的产生
– 税收是一个历史范畴,是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后, 普遍出现剩余产品并且形成专门执行社会职能的公共权力即 国家以后而产生的 – 我国古代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最早出现的财政征收方 式是“贡”,即臣属将物品进献给君王 –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市场税收产生于西周。在西周,征收军事 物资称“赋”,征收土产物资称“税”。 – 春秋后期,赋与税统一按田亩征收 – 明朝摊丁入地,按土地征税。 – 清未,租税成为多种捐税的统称,农民向地主交纳实物曰租, 向国家交纳货币曰税。
【例】从2009年5月起,我国开始对卷烟在批发环节征收 消费税,税率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的5%。假定在2010年, 某卷烟批发企业被查出其2008年隐瞒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100万元,如果该企业被追征了5万元的消费税,这样处 理,违背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按照 法律不溯及以往原则,2009年5月以前发生的销售额按照 原法规定是不征消费税的,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 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 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 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 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 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 比较高的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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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第五章 国际税收法律 制度

(一)自然人的居民身份的确认 1.住所标准 是以自然人在征税国境内是否 拥有住所这一法律事实,决定其居 民或非居民纳税人身份。 所谓住所,是指一个自然人的 具有永久性、固定性的居住场所, 通常与个人的家庭、户籍和主要财 产利益关系所在地相联系。
2.居所标准 是以自然人在征税国境内是否 拥有居所这一法律事实,来判断其 是否属于居民纳税人。 居所一般是指一个人在某个时 期内经常居住的场所,但并不具有 永久居住的性质。
4.财产收益来源地的确定标准 财产收益,又称财产转让所得 或资本利得,是指纳税人因转让其 财产的所有权取得的所得,即转让 有关财产取得的收入扣除财产的购 置成本和有关的转让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节 国际重复征税 与重叠征税
一、国际重复征税与重叠征税概述 (一)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是国际税收关系的焦点 一般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各 自依据其税收管辖权按同一税种对同 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 期限内征税。
如果A国实行全额免税法,计算甲 公司应纳所得税总额: (1)甲公司对A国纳税为: 60×30%+(70-60) ×35%=21.5(万元) (2)国外子(分)公司已纳税额 为: 30×30%=9(万元) (3) A国甲公司纳税总额为: 21.5+9=30.5(万元)
其计算公式为: 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居民的国内 外总所得×相应适用税率×(居民 国内所得÷居民国内外所得)
3、全额免税法与累进免税法的区别 首先,累进免税法相应适用税 率要高于全额免税法。 其次,两者代表的税收管辖权 有差异。 再次,两者避免重复征税的效 果不同。
假定甲国的跨国公司 A 在某一 纳税年度内,国内外全部应税所得 额为 500 万元,其中来源于甲国的 应税所得为 300 万元,来源于乙国 的应税所得为 200 万元。甲、乙两 国均采用全额累进税率。甲国的税 率为: 300 万元起征适用 30% 税 率; 400 万元起征适用 35% 的税 率; 500 万元起征适用 40% 的税 率。乙国的税率为: 200 万元适用 45%的税率。
2012注册会计师-税法-(打印版)第一章 税法总论

第一章税法总论[考情分析]非重点章,题型为客观题,分值在1-2分。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收概述和税法的概念(一)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本质上是一种分配关系。
税法和税收的关系:1.税收是经济学概念,侧重解决分配关系;2.税法是法学概念,侧重解决权利义务关系。
(二)有别与社会再生产中的一般分配关系1.分配主体: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一般分配以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主体;2.分配依据: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的分配,一般分配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
(三)税收的“三性”:强制性(保证)、无偿性(核心)、固定性(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税法的概念: 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特点:1.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没规定权利,而是权利是建立在义务之上,处于从属地位。
2.综合性法规。
【典型例题】下列关于税收和税法的描述,正确的有()。
A.税法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B.税收是本质上是一种分配关系C.税收的分配依据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D.税法是授权性法规『正确答案』B『解析』A、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C、税收的分配依据是凭借政治权利的分配;D、税法是义务性法规。
二、税法的功能:(了解)(1)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2)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3)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作用(4)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5)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三、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性质上属于公法,但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
2.税法与宪法的关系: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宪法是制定税法和向公民征税及公民依法纳税的直接法律依据。
3.税法与民法的关系:①民法的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的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命令、服从。
②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讲义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备考讲义第一章概述部分第一节税法概述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法概念1.税收的概念:税收征税主体是国家,征税依据是国家政治权力,征税的基本目的是满足财政需要;税收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征。
2.税法的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有权的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时,地方立法机关往往拥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另外最高权力机关还可授权行政机关立法。
(2)税法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3)税法范围广义: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
包括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从立法层次上看包括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狭义: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3.税收以法的形式存在,是由税收和法的本质与特性决定的。
(1)从税收本质来看,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
(2)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其基本保障。
(3)从税收职能来看,调节经济是其主要方面。
(二)税法的特点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是习惯法。
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认可的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税法直接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所以不属于授权法3.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即税法不是单一的法律,而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二、税法原则(掌握)税法原则分为税法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两个层次(一)税法基本原则――法、公、合、实4个原则,重点掌握前两个。
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一)税法效力-熟悉1、空间效力―――特定地域内有效全国范围内有效在地方范围内有效2、时间效力―――生效、失效、有无溯及力(1)税法生效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生效税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2)税法的失效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直接宣布废止某项税法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3、对人的效力属人主义原则;属地主义原则;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我国采用的是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二)税法的解释――掌握1、税法的解释的含义:税法解释是指有法定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赋予的权限内,对有关税法或条文进行的解释。
税法概论基础知识
• 我国税收执法管理权限主要由国务院、地方主管部 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经济特区等分别承担相应的 管理权限。
• 中央税 国务院及其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
和国家税务总局)掌握,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
• 地方税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税务主管部门掌握
,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
• 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
等地方性税种暂行条例都是由地方政府制定 实施细则。
制作讲解:吕晓青
二、 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 我国税收立法权的现状为: • 一是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
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 • 二是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
权。
制作讲解:吕晓青
二、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 具体说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层次如下: •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性税种的立法 • 2、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 • ①发布实行“条例”或“暂行条例” • ②制定税法实施细则,增减税目,调整税率 • ③税法解释权 • 3、经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实质是:
• ①保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国家财政 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 ②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 等的。
• ③对权利享有者的保护,就是对义务承担者 的制约。
制作讲解:吕晓青
第二节 税制要素和税法分类
• 一、税制概念 • 税收制度总称。指一个国家一定历史条件下
(3)税收属于分配范畴。 国家税收就是把一部分社会产品由其他社会成员所有,强
制地转变为国家所有,由国家分配使用。
制作讲解:吕晓青
第一节 税收、税法的概念
• 2、税法的定义
•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
税法概论
法
经济与管理学部 崔曲
Chapter
1
第一章
税法概论
本章框架
税 法 的 概 念
税 法 基 本 理 论
税收
我国
我国
立法
与税 法的
现行
税法 体系
税收
管理 体制
实施
1 2 3 4 5
第 1 节
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的概述 二、税法的概念 三、税法的作用
四、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一、税法的概述(税收的内涵)
——定额税率
——累进税率
(1)比例税率 ——单一比例税率 ——差别比例税率 ——幅度比例税率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企业所得税等
(2)定额税率 ——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量单位,直接规 定固定的税额。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3)累进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我国目前没有采用) ——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等) ——超倍累进税率(我国目前没有采用) ——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等)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是指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 税收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举例】纳税人必须在缴纳有争议的税款
后,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才能受理纳税人的 复议申请。
二、税收法律关系★★★
1、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主体 ——客体 ——内容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国家财政收入重要工具,本质是分配关系; ——依据是政治权利; ——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无偿性(核心) 强制性(保障) 固定性
(规范约束)
二、税法的概念
——国家制定的 ——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 ——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关系的
税法知识基础知识点
第一章:税法概念及体系(一)财政学上税收概念☐王国清等: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所进行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二)法学意义上的税收概念☐税收是国家或其他公法团体为财政收入或其他附带目的,对满足法定构成要件的人强制课予的无对价金钱给付义务。
(刘剑文,2004)☐ 1. 税收的权利主体是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 2 税收的义务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公民、外国人、财产权☐ 3 税收以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或附随目的;宪法国家职责,管制诱导☐ 4 税收以满足法定构成要件为前提条件;☐ 5 税收是一种公法上的金钱给付义务;为什么;税收与私法之债(依据、优越、限制)☐ 6 税收是一种无对价的给付;法律层次;宪法层次☐7 税收是一种强制性的给付;税收与捐赠(发生、实现);税收自愿与非自愿;☐宪法上的税收概念1 税是面向不特定公众强制征收的无对价金钱给付;2 税是遵从宪法最低约束的给付:税收法定主义、公平课税原则、比例原则3 税是用于合宪开支的给付;二税法概念和特征☐税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罗玉珍,1993;徐孟洲,1999)。
☐(1)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关系,有关税收活动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如税收征纳关系、纳税人与国家的关系、税收权限划分关系、税收救济关系、国家间税收权益分配关系等。
(2)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区别于其他法律规范的个性:☐(1)结构的固定性。
1 税种与税种法的相对应性;2 税收要素的固定性;(2)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的统一。
(3)技术性。
复杂的制度设计,实体法和程序法。
(4)经济性。
调节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
☐此外,保障国家公共品供给职能;调整和确认税收关系;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文本构成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三税法的性质和作用二)税法的作用☐(1)税法是税收基本职能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
税收的财政收入职能、资源配置及宏观调控职能、公平收入分配职能☐(2)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保证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税收秩序的准则。
税法概述(PPT 61页)
税收概述
• 税收的定义(P1):
–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凭借政 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 式;
• 税收的特征(P2):
– 本课程所指的税法是广义的概念。
税法与税收的关系
• 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以税法的法 律形式加以确定,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保障。
• 税收是税法规范的具体内容,税法制定、实施 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税收的实现。
税法的作用(P3)
• 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 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 • 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作用; • 税法可以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 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
• 本章学习要求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第二节 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与税收管理体制
本章学习要求
1.掌握税法的法律级次 2.掌握税收的基本特征 3.掌握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4.掌握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 5.掌握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6.掌握我国现行税收收入的划分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 个人 – 纳税单位: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 的有效集合
课税对象(P10)
• 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 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包括流转额、 所得额、财产、资源、特定性为五大类。
具体的划分 税目
征税主体 征税
课税对象
纳税 纳税主体
计算应纳 税额的标准
税款的 经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