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告第141号――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公告-民政部公告第141号
民政部公告〔2017〕第424号——民政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

民政部公告〔2017〕第424号——民政部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民政部
•【公布日期】2017.12.04
•【文号】民政部公告〔2017〕第424号
•【施行日期】2017.12.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民政部公告
〔2017〕第424号
民政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我部开展了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
经2017年第22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97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5件(截至2017年8月31日)。
现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民政部
2017年12月4日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全国性社会团体登记 流程

全国性社会团体登记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 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全国性社会团体登记流程是社会团体发展的重要一环,通过登记,使得团体具有合法性和公信力,能够更好地开展活动和服务社会。
民政部公告第151号――关于2008年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公告(第一批)

民政部公告第151号――关于2008年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
查公告(第一批)
【法规类别】社团管理
【发文字号】民政部公告第151号
【发布部门】民政部
【发布日期】2009.09.01
【实施日期】2009.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民政部公告
(第151号)
民政部关于2008年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公告(第一批)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关于印送全国性社会团体2008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的函》(民函﹝2009﹞63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2008年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第一批社会团体名单。
附件:2008年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公告(第一批)
民政部
二○○九年九月一日
附件:2008年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公告
第一批合格名单(共计555个)。
民政部公告第49号――不予重新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名单

民政部公告第49号――不予重新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
体名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民政部
•【公布日期】2004.02.04
•【文号】民政部公告第49号
•【施行日期】2004.02.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
正文
民政部公告
(第49号)
经查,下列社会团体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不予重新登记;自公告之日起,任何人不得再以这些社团的名义开展活动,否则,将按照“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二OO四年二月四日
不予重新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名单
1.中国孙子与齐文化研究会
2.中国国际质量认证咨询促进会
3.中国西北经济协会
4.全国报纸理论宣传研究会
5.中国广场鸽国际交流促进会6.中国投资环境学会。
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1989.12.30•【文号】民社发[1989]59号•【施行日期】1989.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民政部关于废止部分民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0年11月10日实施日期:2000年11月10日)废止(原因:1998年《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0号)中有新的规定)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民社发(1989)59号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业经国务院正式发布,为了做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社团的分类社会团体的种类可根据社团的性质和任务区分为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和联合性等。
学术性社团一般以学会、研究会命名。
其中又可以分为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科学类,具体社团的设立,可参照国家制定的学科分类标准确定。
行业性社团一般以协会(包括工业协会、行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等)命名。
这类社团主要是经济性团体,其中可分为农业类、工业类和商业类等。
具体社团的设立可依照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的中类标准确定,特殊需要按大类或小类设立者必须经过充分论证。
专业性社团一般以协会、基金会命名。
这类社团一般是非经济类的,主要是由专业人员组成或以专业技术、专门资金为从事某项事业而成立的团体。
联合性社团一般以联合会、联谊会、促进会命名。
这类社团主要是人群的联合体或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团体的联合体。
二、关于法律和行政法规概念的含义《条例》中所称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委会制定并颁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所称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国家宪法、法律和国家立法机关授权而制定并明令发布的条例、规定和办法,包括经国务院批准的由政府部门以法令形式发布的各种法规等。
中央组织部、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劳动部关于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编制及其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中央组织部、民政部、⼈事部、财政部、劳动部关于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编制及其有关问题的暂⾏规定⼀、社团编制适⽤于经民政部核准登记的各类全国性社会团体。
法律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应本着精简原则,以⾃⾝活动需要和经费开⽀可能为依据,提出编制数额,报请民政部核定。
本规定下发后,编制管理部门不再对社会团体核定⾏政和事业编制。
原使⽤⾏政和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应持原编制批件到民政部登记,并在⼀定期限内转为社团编制。
三、全国性的社会团体专职⼯作⼈员的配备,可从国家正式职⼯中聘⽤;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从退休、离休⼈员中聘⽤。
四、社会团体执⾏国家有关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和统⼀部署。
⽬前属于⾏政编制的社会团体不实⾏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五、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或全国性社会团体办事机构设在的单位,负责社会团体办事机构专职⼯作⼈员的⼈事管理⼯作。
具体管理办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
六、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会费收⼊;(⼆)国内外捐赠;(三)有偿服务收⼊;(四)政府部门资助;(五)其他合法收⼊。
⽬前开⽀国家⾏政、事业经费的社会团体,应积极创造条件,限期实现经费⾃理。
七、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办法及专职⼯作⼈员的⼯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
社会团体的兼职领导⼈及兼职⼯作⼈员,不得在社会团体领取⼯资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被聘⽤的全国性的社会团体专职⼯作⼈员原为国家正式职⼯的,其退休条件和待遇标准,按国家有关退休规定执⾏,费⽤由聘⽤的社会团体⽀付。
已经实⾏退休费⽤社会统筹的地区,社会团体应按有关规定缴纳退休养⽼⾦,参加社会统筹。
被聘⽤的社会团体专职⼯作⼈员退休、离休,其福利待遇按国家对退休、离休⼈员的有关规定执⾏。
九、各级党政领导⼲部应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成⽴全国性组织的通知》(中发[1984]25号)中“未经上级批准,不要担任或兼任这类组织职务”的规定执⾏。
民政部公告第145号――关于首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等级结果的公告-民政部公告第145号

民政部公告第145号――关于首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等级结果的公告正文:---------------------------------------------------------------------------------------------------------------------------------------------------- 民政部公告(第145号)民政部关于首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等级结果的公告根据《全国性民间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民政部《关于协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首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等级结果公告如下:5A级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畜牧业协会中国棉花协会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中国报关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质量协会4A级中国盐业协会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中国铸造协会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中国电子商会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中国服装协会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中国国际商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中国饭店协会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中国百货商业协会中国体育用品联合会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调味品协会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中国胶粘剂工业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3A级中国船东协会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中国摩托车商会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中国砖瓦工业协会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中国拆船协会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玩具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食用菌协会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中国仓储协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中国渔业协会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中国种子协会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中国城市影院发展协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合唱协会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中国炭素行业协会中国菱镁行业协会中国展览馆协会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2A级名单(略)1A级名单(略)民政部二○○九年六月十五日——结束——。
关于国际性社会团体在我国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实现途径研究

关于国际性社会团体在我国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实现途径研究作者:黄海来源:《对外经贸》2013年第06期[摘要]目前,在我国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国际性社会团体只有28家,我国拥有国际组织的数量及国际组织总部的数量与我国的大国地位严重不匹配。
随着我国和平崛起,国内社会各界对拥有自己主导的对外交流合作平台的愿望越来越迫切,拥有自己的国际性社会团体是个理想的选择,可以发挥非政府组织的民间外交作用,为我国外交活动提供支撑和平台。
通过分析我国发起成立国际性社会团体现状、发展趋势、成立动机和具体申办程序以及实现途径,建议我国应适当放低国际性社会团体审批门槛,支持符合条件的国际性社会团体通过整体接转、竞选已有国际性社团领导人和依托我国现有资源等方式,在我国注册登记和实施有效管理。
符合条件的部门和地区应积极进行本部门本地区筹建国际性社会团体的可行性研究,利用好国际组织这一平台促进本部门本地区的国际交流合作,为整个国家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做出应有贡献。
[关键词]国际性社团;对外交流合作;民间外交[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3)06—0059—03一、研究背景党的十八大提出,中国将坚定把中国人民利益同各国人民利益结合起来,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事务,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积极参与多边外交事务,推动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朝着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国际组织是多边外交的重要舞台,是各国民间外交的重要载体,也是展示各国影响和地位的重要舞台。
由于国际交流与合作对人类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一些综合性的国际组织越来越多地参与到联合国等政府问国际或区域性组织讨论和解决全球或区域性重大问题的进程中,成为这些政府间组织的参谋和顾问。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国力大幅增强,随着中国和平崛起,我国各界对拥有自己主导的对外交流合作平台的愿望越来越迫切。
本文研究了在我国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注册管理的国际性社会团体的实现途径,目的是为今后各专业领域发起成立国际性社团组织提供借鉴和参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政部公告第141号――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公告
正文:
---------------------------------------------------------------------------------------------------------------------------------------------------- 民政部公告
(第141号)
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社会团体准予成立登记,现予以公告。
名称
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业务主管单位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
4864
郑新立
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2号楼4-5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4865
杨天赐
北京市朝阳区京广中心商务楼四层403室
新闻出版总署
中国维吾尔古典文学和木卡姆学会
4866
阿不力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0号
文化部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
4867
解海龙
北京市朝阳区京广中心商务楼四层411室
新闻出版总署
中国快递协会
4868
达瓦
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605室
交通运输部
中国空手道协会
4869
王旭辉
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
体育总局
中国中共文献研究会
4870
董宏
北京市西城区前毛家湾1号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欧亚系统科学研究会
4871
彭公炳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佰彦大厦503单元
科学技术部
创新方法研究会
4872
周元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21世纪中心
科学技术部
以上社会团体,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全国性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社会团体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名称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
法定代表人
金星华
李晋有
全国报纸自办发行协会
法定代表人
张建星
刘亚群
中国日用玻璃协会
法定代表人
叶宗钧
孟令彦
中国自行车协会
法定代表人
王凤和
马中超
中国李白研究会
法定代表人
李子龙
曹明
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法定代表人
贺名仑
王作言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法定代表人
王雪峰
徐晓
中国轻工机械协会
法定代表人
严龙
李建国
中国滑雪协会
法定代表人
田有年
任洪国
中国冰球协会
法定代表人
范国柱
于天德
中国建筑业协会
法定代表人
张鲁风
吴涛
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法定代表人
玛拉沁夫
叶梅
中国英国商会
法定代表人
傅石
柯能就(Nigel Clark)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法定代表人
崔龙浩
程路
中国老年保健医学研究会法定代表人
高芳堃
汪耀
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
法定代表人
穆励
王伟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法定代表人
杜宗翰
刘哲
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
法定代表人
徐广懋
罗文
中国搪瓷工业协会
法定代表人
李洪宝
庞振华
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法定代表人
耿西林
侯克明
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法定代表人
王玉民
曹效业
中国孙子兵法研究会法定代表人
姚有志
寿晓松
世界中国烹饪联合会法定代表人
张世尧
尚哈玲
中国外国文学学会
法定代表人
黄宝生
陈众议
中国轻工业史学会
法定代表人
从国滋
王相钦
中国非洲史研究会
法定代表人
陆庭恩
毕健康
中国蒙古语文学会
法定代表人
满达夫
苏雅拉图
中国棉麻流通经济研究会
法定代表人
郭淼
苏海燕
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
法定代表人
韩建忠
杨定江
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法定代表人
程国平
张喜云
中国铁路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法定代表人
赵奇克
才凡
中国田径协会
法定代表人
罗超毅
杜兆才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法定代表人
张柏
童明康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
法定代表人
包宗华
苗乐如
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法定代表人
韩新民
于法昌
中国烟草学会
法定代表人
杨传德
张辉
中国篮球协会
法定代表人
李元伟
信兰成
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法定代表人
王琢成
孙立民
中国种子贸易协会
法定代表人
何忠华
张志银
中国土地学会
法定代表人
黄小虎
王世元
中国西部开发促进会
法定代表人
刘洪源
赵霖
中华中山文化交流协会
法定代表人
刘民复
修福金
中国市场信息调查业协会
法定代表人
徐铁夫
叶植材
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
名称
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
中华文化促进会
中国公共关系协会
业务主管单位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新闻出版总署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38号北京保罗白领大厦
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一号院12号楼
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阜城路33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住所
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
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大饭店商务中心写字楼东区11A
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大饭店商务中心写字楼东区16F-A
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
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南沿大翔凤胡同3号
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中国工笔画学会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立汤路188号院北方明珠大厦1号楼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综合楼A座302
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天恒大厦1008b
北京市宣武区永安路106号北楼6层605-622室
中国女摄影家协会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七省大院湘都宾馆301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南路2号办公楼813
中国科学技术院所联谊会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蔡公庄55号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
中国产业报协会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甲2号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8号阳光广场A1座901室
世界汉语教学学会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方圆大厦17层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A座305
中国锻压协会
住所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5号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甲32号
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
住所
北京市阜外大街7号1601室
北京市阜外大街7号801室
中国西部开发促进会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大觉胡同50号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
中国种子贸易协会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四区甲1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4层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
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东街22号
中国药膳研究会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香山一棵松5号
北京市海淀区西苑操场1号西苑医院内
中国市场信息调查业协会
住所
北京市三里河路58号A座1105室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5号
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住所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10号鹏龙大厦5层
以上社会团体,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