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缘起问题及演进趋势
公司治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公司治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公司治理问题产生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信息不对称:公司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控制权被滥用或利益冲突的发生。
2. 董事会失职:董事会成员缺乏责任心或能力,无法有效监督公司的经营和决策,导致公司治理出现问题。
3. 股东结构不合理:公司的股东结构不合理,控股股东或少数股东能够通过其控制的股权对公司决策产生过大的影响,导致公司治理失衡。
4. 利益冲突:公司内部存在利益冲突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在决策中倾向于追求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而非公司整体利益。
5. 法律法规不完善: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或执行不严格,导致公司管理层能够逃避监管和违法行为的制约。
6. 道德风险:公司管理层个别人员或整体存在缺乏道德底线的行为,如贪污腐败、虚报财务等,导致公司治理问题的发生。
7. 全球化竞争:公司经营范围全球化,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文化、监管等方面的要求不同,容易出现公司治理问题。
这些原因的产生可能是单独存在的,也可能是相互关联的。
解
决公司治理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加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管,推动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一篇: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公司治理论文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姓名:xx 班级:xx 学号:xx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xx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日趋加快的新形势下,加强公司治理已成为国际潮流,受到国际企业界的普遍高度重视。
公司治理结构,是我国构筑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致力于研究解决的课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
本文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对策。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对策一、公司治理结构概述(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又称公司治理机制,是公司组织机构现代化、法治化问题。
从法学的角度讲,公司治理结构有广、狭二义。
前者泛指一切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的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机关(组织机构)制度、股东“用脚投票”(抛售其持有的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等1。
后者是指为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公司正常有效地运营,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力分配与制衡的制度体系2。
本文仅从狭义上进行探讨。
(二)国外公司治理结构理论的发展国外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经历了一个从“股东本位论”到“利益相关论”的发展过程。
与此相适应,立法模式也经历了一个从“资本基本主义”立法模式到“利益共同体主义”立法模式的演化过程,到目前又有了新的进展。
以德国为例,德国联邦政府于2002年夏季提出了公司治理改革的10点计划。
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联邦政府改善公司治理的措施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此后又颁布了《德国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三)主要内容措施首先,强化对股东权利的保护。
为了弥补股东大会的不足,《目录》和《准则》提出了强化股东以个人或少数股东身份监督经营者的措施:(1)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2)完善股东集体诉讼制度。
论公司治理模式及发展趋势

论公司治理模式及发展趋势论公司治理模式及发展趋势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专业:国际商务学号:20104010431 序号:姓名:杨露露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学习,我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模式有了一定的了解,下面我将对比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分别从几个方面来说明这两大法系的不同点及其各自的优缺点,重点分析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问题及其发展趋势。
公司治理的模式,就是依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其制度安排,对各国公司治理的基本特征所作的抽象的归纳。
构建公司治理机制的根本目的在于确保它能有效地改善公司治理状况,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
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可解决公司各方利益分配问题,对公司能否高效运转、是否具有竞争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关于公司治理模式的分类依据有两个:一是理论上的,二是立法上的。
一、公司治理的理论模式(一)单边治理模式传统公司法理论认为,股东是公司唯一的所有者。
公司治理被抽象为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目标是股东利益最大化。
其基本是:股东选举董事,董事会选聘经理,经理任命下级经理、雇员,以上各层之间均为委托代理关系。
这一模式确认股东对公司的最终控制权,股东之外的主体不参与公司治理,在立法上,英美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最为典型。
(二)共同治理模式二战后,以德国公司法为代表形成了“共同治理模式”,其基本特征是雇员选举自己的代表,与股东代表一起共同组成公司决策机关。
这样公司决策机关就是双层结构:上层是监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代表和雇员代表组成;下层是董事会,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的经理人组成,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由于有了雇员的实质参与,公司的目标不仅是股东利益最大化,至少包括了雇员利益最大化。
(三)多边合作治理模式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各个利益相关者组成,并由其决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为了企业利益最大化也即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这样就形成了多边合作治理模式。
其目前还处于理论状态,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
公司治理的问题及对策

公司治理的问题及对策公司治理结构又称公司治理或法人治理结构,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与控制的体系,它规范了董事会、股东会、管理人员的行为制度.这种制度安排中规定了企业所有权、控制权、剩余价值索取权的分配问题以及企业风险承担问题。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得以存续和发展的前提及产物,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长期稳定发展。
由于中国国有企业的特殊发展历程,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国有企业的必由之路。
一、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产生1、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方式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方式有着深远的影响.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实际情况来看,根据本市场的发育程度及股权的集中程度资不同,有两种不同的治理模式。
一种是股权分散的英美模式,它主要依靠的是外部市场的治理;另一种是股权集中的日德模式,它主要是依靠大股东的内部治理。
股权分散的主要优点是能利用资本市场的灵活性,激励和约束,利于实现企业和产业的重组。
股权分散的主要缺点是,可能会使经营者由于过分注重短期效益,而忽视企业长期投资和经营管理,同时也不利于股东、员工以及供应商等与企业结成长期利益关系.股权集中的主要优点是大股东积极高,并且他们有能力监督企业经营,从而可以解决分散股东在监督经营上的搭便车现象,形成内部人控制现象,使经营者集中精力从事长期经营。
这两种模式各有优点和缺点,很难评判或者确定哪种模式更具有优势。
2、代理问题与公司治理绩效代理问题,A,e,c y P r:,,e m,是指由于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与委托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加上存在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代理人有可能偏离委托人目标函数而委托人难以观察和监督,从而出现代理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现象,又称为委托代理问题.由于现在公司的所有者(股东)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全部直接参与到公司的治理,就必须雇佣职业经理人进行代理经营。
经理人的目标是个人收益最大化,而股东则希望所有者权益达到最优.应为两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而当经理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股东利益时,公司治理就会出现问题。
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

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公司治理是指一个组织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包括决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过程。
然而,许多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面临着各种问题,导致企业经营和发展受到了负面影响。
以下是一些导致公司治理问题的原因:1. 弱势管理层:公司治理的核心在于高效和负责任的管理层。
然而,一些公司的管理层可能缺乏经验、能力或决策能力,导致决策不当、执行不力或出现内部混乱。
2. 缺乏透明度:透明度是高效公司治理的关键要素之一。
缺乏透明度会导致信息不对称,使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难以了解公司的真实状况。
这可能导致欺诈行为、违规操作以及投资者和股东的失去信任。
3. 不完善的监管机制:有效的监管机制对于公司治理非常重要。
如果监管机制不健全或不到位,则可能存在内部腐败、权力滥用和不当行为的风险。
缺乏监管可能导致公司管理层过度集中权力,而不受到适当的监督和制衡。
4. 利益冲突:利益冲突是公司治理问题的常见原因之一。
当管理层或董事会成员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他们可能不会做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决策。
这可能导致不公正的分配、腐败行为和违反道德规范。
5. 薪酬激励机制不合理:薪酬激励机制是管理层行为的重要驱动力。
不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可能导致管理层过度追求短期利润,而忽视公司的长远利益。
这种情况下,管理层可能会采取高风险的决策,不符合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战略。
总的来说,公司治理问题的原因可以多种多样,但核心问题通常是与管理层的能力、透明度、监管机制、利益冲突以及薪酬激励机制等方面有关。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公司和其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努力,包括建立更加有效的监管机制、改善决策制定程序、提升透明度、加强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以及确保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
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架构,企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长期成功。
公司治理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案

公司治理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案近年来,由于企业利益的不断扩大和企业本身的发展需求,公司治理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众多的公司中,不少存在管理混乱、掌握公司重权的少数人过分强势等问题。
这就要求企业必须进行有效的治理来确保其可持续发展和稳健发展。
本文将围绕公司治理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案展开讨论。
一、主要问题1.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目前在我国的企业中,治理结构有着明显的不足。
公司治理和业务管理相对割裂,企业存在治理漏洞和管理缺陷,管理结构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因此,企业的决策难以有效实施和有效执行,并且不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2.公司领导者的过强权在一些公司中,领导者过于强势,对公司的所有事情都有绝对掌控权,不愿意接受外界的建议和监督。
这种现象将会导致企业发展容易受到领导人的个人意志和态度的影响,从而无法顺利发展。
3.缺乏社会责任和道德的约束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中,企业的责任不仅仅是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努力,它同时还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
但是,在一些企业中,贪污、欺诈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企业还有着较为明显的不负责任的现象,不尽到企业的社会责任,甚至存在损害社会的问题。
二、解决方案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治理公司的重要途径之一。
首先,企业应该建立一个独立的监事会或董事会,形成有效的多元化决策机制。
同时,企业管理结构应该健全,建立科学的内部监督和控制机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推动企业不断发展。
2.加强内部监督和控制机制企业应该健全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效益,将管理、监督和执行相结合,切实保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的利益,建立起相应的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机制,从而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在治理公司的过程中,企业的从业人员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教育培训,树立他们的责任意识和责任感,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道德修养,以其不断增强企业文化素质及最终的治理效益。
企业战略方案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的演进趋势及启示

企业战略方案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的演进趋势及启示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文档资源★★★摘要:英美股权主导型治理模式和德日债权主导型治理模式具有不同的资本结构特征。
在这两种公司治理模式演进中,不同公司治理模式之间相互学习、吸收和借鉴,使不同的治理模式出现一定程度的趋近。
同时,公司治理模式具有与其整体制度环境之间的适应性,从而在较长时期内,不同治理模式在演进过程中将保持一定的差异性。
公司治理模式演进中表现出的新趋势,对完善我国公司治理机制提供了有益启示。
关键词:资本结构;公司治理模式;演进趋势公司治理模式有多种不同的划分方法,如,LLSV(1998)按照传统法律体系,将全球公司治理模式分为盎格鲁一撒克逊模式(包括美国、英国及前英殖民地)、法国模式(包括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殖民地影响范围)、德国模式(包括中欧和日本)和斯堪的纳维亚模式(主要包括北欧国家)四种类型。
Mayer(2000)按照控制权的不同将公司治理分为外部控制模式(股权分散,存在大量机构投资者)和网状控制模式(股权集中,内部人控制)两种类型。
Coffee(2000)将公司治理分为股权分散模式和股权集中模式两种类型。
我国学者李维安(2002)从资本结构角度,把公司治理分为英美股权主导型和德日债权主导型两种模式。
尽管不同学者的分类方法及结果存在差异,但大体上都分为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两种较为典型的公司治理类型。
本文从资本结构角度,对英美公司治理模式和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的演进过程及趋势进行分析,并从中得出一些启示。
一、两种公司治理模式在资本结构上的主要特征英美公司的特征。
英美公司在融资结构上,表现为直接融资比例高、股本所占比重大;在资本所有权结构上,公司的股权较分散、个人持有股份的比例较高。
英美两国公司资本结构的特点,表明其外源融资中主要依靠证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比例低,使银行对公司的影响力较小,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十分有限。
论公司治理模式及发展趋势

论公司治理模式及发展趋势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专业:国际商务学号:20104010431 序号:姓名:杨露露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学习,我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模式有了一定的了解,下面我将对比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分别从几个方面来说明这两大法系的不同点及其各自的优缺点,重点分析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问题及其发展趋势。
公司治理的模式,就是依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其制度安排,对各国公司治理的基本特征所作的抽象的归纳。
构建公司治理机制的根本目的在于确保它能有效地改善公司治理状况,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
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可解决公司各方利益分配问题,对公司能否高效运转、是否具有竞争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关于公司治理模式的分类依据有两个:一是理论上的,二是立法上的。
一、公司治理的理论模式(一)单边治理模式传统公司法理论认为,股东是公司唯一的所有者。
公司治理被抽象为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目标是股东利益最大化。
其基本是:股东选举董事,董事会选聘经理,经理任命下级经理、雇员,以上各层之间均为委托代理关系。
这一模式确认股东对公司的最终控制权,股东之外的主体不参与公司治理,在立法上,英美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最为典型。
(二)共同治理模式二战后,以德国公司法为代表形成了“共同治理模式”,其基本特征是雇员选举自己的代表,与股东代表一起共同组成公司决策机关。
这样公司决策机关就是双层结构:上层是监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代表和雇员代表组成;下层是董事会,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的经理人组成,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由于有了雇员的实质参与,公司的目标不仅是股东利益最大化,至少包括了雇员利益最大化。
(三)多边合作治理模式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各个利益相关者组成,并由其决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为了企业利益最大化也即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这样就形成了多边合作治理模式。
其目前还处于理论状态,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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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缘起问题及演进趋势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公司治理:缘起、问题及演进趋势一、公司治理的缘起公司治理这一术语在20世纪80年代正式出现在英文文献中。
二十多年来,它不仅在理论研究中越来越重要,而且还成为了实务界关注的焦点。
无论是学者、企业家,还是监管机构、新闻媒体,都对公司治理表现出了空前高涨的热情。
其实,公司治理中所研究的基本问题早已存在于经济与管理实践中,公司治理也已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
应该说,公司治理的每一步发展往往都是针对公司失败或者系统危机做出的反应。
例如,最早记载的治理失败是1720年英国的南海泡沫,这一事件导致了英国商法和实践的革命性变化。
1929年美国的股市大危机又使得美国在其后推出了证券法。
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使人们对东亚公司治理模式有了清醒的认识,2001年以安然、世界通信事件为代表的美国会计丑闻又暴露了美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重大缺陷。
这些治理失败的案件往往都因舞弊、欺诈或不胜任等引起,而这些事件又促进了公司治理的改进。
这些持续的演进造就了今天的各种与公司治理有关的法律、管制措施、机构、惯例,甚至还有市场等。
理论界对公司治理的研究至少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伯利和米恩斯的研究。
伯利和米恩斯在1932年出版的《现代公司和私人产权》一书中,在对大量的实证材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结论——现代公司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实现了分离,控制权由所有者转移到了管理者手中,而管理者的利益经常偏离股东的利益。
20世纪60年代前后,鲍莫尔、马瑞斯和威廉姆森等人分别提出了各自的模型,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掌握控制权的管理者与拥有所有权的股东之间的利益差异,从而提出了现代公司制企业应该构建激励约束机制,以使管理者更好地为股东利益服务。
钱德勒在1977年出版的《看得见的手》一书中,通过分部门、行业的具体案例分析,进一步描述了现代公司两权分离的历史演进过程。
可以说,古典经济学家一直在关注着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及其产生的“委托人”(投资者、外部人)与“代理人”(管理者、企业家、内部人)之间的代理关系。
一般认为,由于管理者与所有者的目标函数不一致,掌握控制权的管理者往往会采取偏离股东利益的行动。
例如在不创造价值的项目上耗费更多的资源,只是为了一己之便或一己之利而使企业中人浮于事,忽视内部控制等。
他们可能通过构建企业帝国、享受奢侈品等来获得个人利益的满足,甚至可能通过贪污养老金、通过关联方的配合来设计和制造交易等手段来为个人谋取私利。
这就是代理问题。
为了解决代理问题,委托人需要构建一套机制来保护自己,限制代理人损害委托人的行为,委托人为之付出的成本就是代理成本。
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以及由此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公司治理问题产生的根源。
只有在充分理解代理关系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较好地解决谁拥有控制权、谁应拥有控制权、公司参与各方的责权利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安排问题。
为什么公司治理问题早已存在,但却到20世纪80年代才被重视和广泛研究呢具体讲,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高薪引起了股东和社会的不满在英美国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一直在持续增长,引起了股东和社会的不满。
更令股东与公众不满的是,即使公司业绩增长缓慢甚至不增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仍旧继续攀升。
据统计,1957年整个美国只有13个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年薪达到40万美元;到1970年,财富500强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平均年薪是40万美元;到1985年,美国大公司执行董事的年薪基本都在40万至67万美元之间;到1990年,《商业周刊》调查中的公司首席执行官平均工资和奖金达到120万美元,如果加上股票期权和其他长期薪酬计划的收入,平均总薪酬则达到195万美元。
《华尔街杂志》1998年9月4日的一篇文章题目为,“为没有业绩付酬:照理说CEO只有在取得成绩时才应获得高薪;但大多数CEO却是不管业绩如何,照拿高薪不误”。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列举了很多企业的例子,指出美国企业的CEO没有任何财务风险,不管企业业绩好坏,始终获得令人咋舌的薪水。
2. 机构投资者的兴起与股东参与意识的提高20世纪80年代以来,股东进一步法人化和机构化的趋势使得英美国家股东高度分散化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养老基金和共同基金为主的机构投资者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股份。
到90年代,在美国,机构投资者拥有美国公司40%以上的股权。
由于资产规模大,持股比例高,机构投资者卖出股份(用脚投票)会导致市场的剧烈震荡。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选择只能是继续持有股票,而相对长期持有股票就不能不对公司业绩的持续下滑做出反应,否则将进一步损害其利益。
因此,用手投票、积极介入公司治理是机构投资者的必然选择。
3. 兼并收购对利益相关者的损害20世纪80年代,美国掀起了一股兼并收购的浪潮。
在这一浪潮中,股东为了自己的短期利益接受并购协议,损害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例如在1980年至1993年间,仅美国9大公司裁员就达100万人以上,员工缺乏安全感。
因此,人们开始反思早期的观点(即股东是所有者,公司的目标就是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这样,债权人、员工、供应商、客户、社区、政府等股东之外的利益相关者也开始广泛关注公司治理。
4. 转轨经济国家存在的“内部人控制”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中欧和东欧的中央计划经济国家(如保加利亚、匈牙利、前苏联等)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
在转轨过程中,中央计划官员撒手放权,大规模推行私有化。
起初,一些人乐观地认为,只要将国有企业私有化并同时引入股票市场,转轨就可以顺利实现,所引入的股票市场同时也具有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功能。
但在实践中发现,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并不完全适用于转型经济国家。
而且,“内部人控制”现象变得越来越明显。
经理人员事实上依法掌握了控制权,他们的利益在公司决策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而且经理人员常常是通过与工人结成联盟来实现内部人控制的。
“内部人控制”的直接后果就是企业所有者的利益遭到内部人的侵害,企业业绩不佳,容易引起人们对分配问题的不满而引发社会动荡,动摇改革基础。
所以在这些国家也掀起了对公司治理相关问题的讨论热潮,寻求适合本国国情的公司治理模式。
二、公司治理的概念及其主要模式1. 公司治理的概念进入21世纪,人们对公司治理问题的热情非但没有减弱,反而比以前更为关注,而且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非常重视公司治理。
那么究竟什么是公司治理对此并没有一个严格的统一定义。
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公司治理做出了阐释。
费方域(1998)曾对公司治理的多种定义做了一个综述,介绍了学者们根据公司治理具体形式、公司治理制度功能、公司治理理论基础、公司治理基本问题和公司治理潜在冲突等对公司治理的定义。
传统的公司治理定义是指保护股东的利益。
现代公司中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形成了“委托人”(投资者、外部人)与“代理人”(管理者、内部人)之间的代理关系。
由于代理人与委托人的目标不同,一般认为管理者有可能会采取有损股东利益的行动,所以需要一套制度安排来解决这一问题。
按照这一思路,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所引致的股东与管理者的冲突是公司治理问题产生的根源,因此企业权力核心——董事会将成为斗争的焦点。
所以,狭义的公司治理被认为是指公司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股东的权力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但随着对公司治理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人们认识到股东与管理者的冲突只是诸多利益相关者冲突中的一种,需要从更广阔的视野来考察公司治理,从而使得越来越多的内容被纳入了公司治理的范畴,公司治理的定义也越发广泛。
费方域(1998)认为,公司治理概念应该是一个知识体系,可以用一系列互为补充的判断来加以说明:①公司治理的本质是一种关系合同(指合同各方不求对行为的详细内容达成协议,而是对目标、总的原则、遇到情况时的决策机制,谁享有控制权以及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的机制等达成协议),它以简约的方式,规范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治理他们之间的交易,来实现公司节约交易成本的比较优势。
②公司治理的功能是配置权、责、利。
③公司治理的起因在产权分离,因为有了产权分离,才有了股东与管理层的关系,也才有了权力的分配和冲突,进而才有了协调他们之间关系的公司治理。
④公司治理的形式有多种多样。
比如,对应于外源融资的两种不同方式(保持距离型融资和控制导向型融资)有目标性治理方式和干预性治理方式;按照投资者行使权力的情况有外部体系和内部体系。
Sheifer和Vishny(1997)认为,公司治理要处理的是公司资金的供给者确保自己可以获得投资回报的途径问题。
如,资金供给者如何使得管理者将一部分利润返还给他们他们如何确定管理者没有侵吞他们提供的资本或将其投资在不好的项目上资金的供给者如何控制管理者等等。
布莱尔(1999)认为,公司治理可以被归纳为一种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的有机整合。
她认为这一整合将决定上市公司可以做什么,谁来控制它们,这种控制是如何进行的,它们从事的活动所产生的风险与回报是如何分配的。
我们可以看到,公司治理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它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的概念,不可能用只言片语就将其阐释清楚。
而且,随着对公司治理的进一步深入研究,还可能会对公司治理赋予新的含义。
不过在实际研究中,我们可以将公司治理分为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大块。
公司内部治理是指通过法人治理实施的治理活动。
我们常说的公司治理指的就是法人治理。
法人治理的核心内容是公司内部的公司治理机构设置及其权力分布。
在现代公司中,公司权力结构配置是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科学决策的重要内容。
根据权力制衡的思想,现代公司要设立相互制衡的组织机构,这就是公司治理机构。
设立这些公司治理机构的目的是保证公司的健康运作,形成一套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
常见的公司治理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执行机构、监事会等。
一般认为,内部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
从目前的国内外发展态势来看,加强内部治理是健全公司治理的重中之重。
加强内部治理,就是以更恰当的方式组织好董事会和监事会,争取有责任心的大股东对公司的关注,保证企业的报告系统和审计系统向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外界提供和披露系统的、及时的和准确的信息,保障经营者很好地履行对股东的说明责任,尽到作为受托者的义务。
公司内部治理在性质上有两个特点:第一,内部治理的作用主要是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自己来实现的。
股东通常保留了对诸如董事、监事、审计员的选择权和合并、增资及新股发行等事项的审查权和否决权。
其他的管理控制职能由股东授权给了董事会,监督职能授予了监事会,董事会再把大多数的决策管理功能和许多决策控制功能给予了公司经理阶层。
但董事会依然保留了对经理人员的控制权力,包括公司的决策酝酿、决策审批和对高层经理人员的聘用、解雇及决定他们工资水平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