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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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需要背的知识点

合同法需要背的知识点

合同法需要背的知识点
1. 合同成立的条件,这可太重要啦!就好比你和朋友约好一起去看电影,你们达成了这个约定,电影之约就成立了呀。

比如你说:“我们明天下午去看电影吧”,朋友说:“好呀”,这就类似合同成立了。

2. 合同的效力问题,得搞清楚啊!想象一下,如果一份合同没效力,那不就跟没签一样嘛。

比如你签了一份合同买房子,要是合同没效力,那房子还能是你的吗?
3.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这可不能马虎哟!就像你答应别人的事没做到,是不是得承担后果呀。

好比你租了房子说好不破坏东西,结果搞坏了,那肯定得赔偿呀。

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这也得明白呀!就好像你本来计划去爬山,结果天气变了,那你就得改变计划或者取消呀。

比如合同里双方协商好了一些条件,后来情况变了要修改,那得按规矩来呀。

5. 格式条款的问题,要特别注意呢!这就像是有的规则写得很隐晦,一不小心就掉进坑里啦。

比如说有的合同里有一些小字眼很难发现,但可能对你不利呢。

6. 合同的履行,这是必须做到的呀!就跟你答应给别人带东西,就得真的带去一样。

比如签订了供货合同,那肯定得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呀!
我觉得合同法的这些知识点真的超级重要,大家一定要好好记住啊,不然在生活中遇到合同问题可能就会吃亏呢!。

合同法知识点总结

合同法知识点总结

合同法知识点总结
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而设立的自治协议。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对于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

以下是合同法的一些重要知识点总结:
1. 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和合同内容。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标的必须是合法的、可能的、确定的,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包括要约、接受和合同的生效。

要约是合同的第一步,接受是合同的第二步,合同的生效意味着合同关系的正式建立。

3.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包括付款、交付物品、提供服务等。

4.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5. 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包括履行完毕、协商一致、解除、
撤销等方式,合同终止意味着合同关系的结束。

以上是合同法的一些基本知识点总结,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合同范本或法律咨询,欢迎随时联系我,我会
竭诚为您服务。

最新合同法重点知识

最新合同法重点知识

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二)合同是一种合意,即双方意思表达一致。

(三)合同存在于创立法律关系、变更已有的法律关系。

终止已有的法律关系的阶段。

注意: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身份关系的协议。

一、要约(一)概念在许多场合又称为发价、发盘。

《合同法》第14条第1款定义: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的条件第14条第2款:(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失效《合同法》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四)要约的撤回:发出后,生效前《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五)要约的撤回:生效后,承诺前《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合同法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六)要约邀请1、含义:又称为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的常见表现形式寄送的价物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二、承诺(一)概念: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条件1、承诺是对要约同意的意思表示2、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答复3、承诺必须是不附条件地同意要约的各项条款4、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三)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

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二)合同是一种合意,即双方意思表达一致。

(三)合同存在于创立法律关系、变更已有的法律关系。

终止已有的法律关系的阶段。

注意: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身份关系的协议。

一、要约(一)概念在许多场合又称为发价、发盘。

《合同法》第14条第1款定义: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的条件第14条第2款:(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失效《合同法》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四)要约的撤回:发出后,生效前《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五)要约的撤回:生效后,承诺前《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合同法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六)要约邀请1、含义:又称为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的常见表现形式寄送的价物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二、承诺(一)概念: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条件1、承诺是对要约同意的意思表示2、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答复3、承诺必须是不附条件地同意要约的各项条款4、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三)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
1. 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内容和合同形式。

在撰写合同范本时,需要明确当事人的
身份和权利义务,清晰描述合同标的和内容,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
合同形式。

2.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受到法律的约束,必
须符合法定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在合同范本中,需要详细规定
合同的成立程序和条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合同一旦成立,当事人就应当按照约定
履行合同义务。

同时,当事人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变更。

在合同范本中,需要明确约定当事人的履行义务和权利,以及变更
合同的程序和条件。

4. 合同的违约和解除,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履行
义务不符合约定标准时构成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
责任。

在合同范本中,需要规定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的条件,保障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合同法的重点知识,在合同范本撰写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这些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合同法基础知识(秘书)

合同法基础知识(秘书)

合同法基础知识(秘书)合同法基础知识一、合同的定义和要素合同是民法的核心概念之一,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约定共同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协议意思表示:合同的当事人之间通过交换意见形成共同意思表示,可以是口头的、书面的、行为的或者以其他形式表达的;2. 对价:合同的当事人之间约定相互交付财产或者提供劳务等形式的价值对等的内容,也称为合同的合法目的;3. 提供的内容:合同约定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内容;4. 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目的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的种类合同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 按照当事人数目的分类:可以分为双方合同、多方合同;2. 按照形式的分类:可以分为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其他形式的合同;3. 按照合同目的的分类:可以分为订立的合同、履行的合同、保管的合同、服务的合同、销售的合同、租赁的合同等;4. 按照合同的领域分类:可以分为国内合同、国际合同;5. 按照合同的效力分类:可以分为生效的合同、有效的合同、无效的合同等。

三、合同的订立和效力1.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必须是自愿达成的协议,需要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相一致,并且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合同的订立可以是双方同时订立,也可以是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接受要约。

合同的要约和接受要约双方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合同的效力:合同生效后即产生合同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无效合同、有争议的合同或其他情况,可以依法解除、变更或解除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包括履行义务、履行方式、履行时间三个方面:1. 履行义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对方的权益。

合同法基础知识与实务


• 一、违约责任概述 • 二、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 • (一)继续履行合同 • (二)采取补救措施 • (三)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 《合同法》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 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 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 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 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 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 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3.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
• ( 1 )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此种拘束力 又称为要约的形式拘束力。是指要约一经 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 意撤销或对受要约人随意加以限制、变更 和扩张。
• ( 2 )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此种拘束 力又称为要约的实质拘束力,即受要约人 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 的法律地位。
• 二、合同的形式 • 1.口头形式 • 2.书面形式 • 3.推定形式 • 4.沉默形式
第二节 合同的 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
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 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 (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 4.要约失效
•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 ( 3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
•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 更。
• 三、承诺 • (一)承诺的概念和要件 •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 有效承诺的法律要件: •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 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 •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4.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

合同法基础知识

合同法基础知识引言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它旨在保障当事人的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了解合同法的基础知识对于参与经济活动的个人和企业都至关重要。

一、合同的定义与要素合同是指两个或多个法律地位相等的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个有效的合同通常需要具备以下要素:- 合法目的: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 明确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明确的共识,且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表达出来。

- 真实的合意:双方或多方的真实意愿一致,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

- 具有约束力:合同一经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二、合同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合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按形式分: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电子合同等。

- 按内容分: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等。

- 按履行时间分:即时履行合同、定期履行合同、持续履行合同等。

三、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过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建立合同关系的具体意思表示。

- 承诺:受要约方对要约表示同意,从而达成合同。

四、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强制力,包括:- 生效: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 无效: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合同自始不存在法律效力。

- 可撤销:在一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五、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

履行原则包括:- 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

六、违约责任当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 继续履行: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 赔偿损失: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

- 支付违约金: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违约金。

结语掌握合同法的基础知识有助于更好地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一、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依法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的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当事人:指合同的订立主体,包括合同的甲方和乙方。

2. 合同的目的: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追求的权益目标。

3. 合同的内容:指合同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 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但对于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一般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三、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是否能够实现。

根据《合同法》,合同经过合法订立后,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的约束力: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可以生效即使不能马上履行。

3. 合同的无效性:当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时,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一般来讲,合同的无效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

4. 合同的解除:当合同的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履行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 合同的履行义务:合同的履行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履行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合同。

2. 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履行时间,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

3. 合同的履行地点:合同的履行地点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义务的地点。

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地点可以是任何地方。

4. 合同的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方式。

可以是货币支付、交付物品、提供服务等。

五、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合同法》,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 继续履行: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2. 请求赔偿:当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

法学中的合同法基础知识

法学中的合同法基础知识合同法基础知识引言在法学领域中,合同法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学科,它涉及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合同关系。

本文将从合同的定义、要素、形式以及合同的效力等方面,对合同法的基础知识进行探讨。

一、合同的定义与要素1.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经过法律规定的形式。

1.2 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内容和合同目的。

合同当事人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目的是指合同所追求的目标或效果。

二、合同的形式2.1 合同形式的分类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可以分为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两种形式。

2.2 书面合同的要求书面合同是指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某些特定的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否则将无效。

2.3 口头合同的要求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

口头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为了保证合同的证据性,建议当事人尽量以书面形式记录合同内容。

三、合同的效力3.1 合同效力的原则合同效力的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自愿原则意味着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当事人自愿的,不能强迫或欺骗他人。

平等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上享有平等地位。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诚实守信的态度。

3.2 合同效力的形成与解除合同的效力在合同成立时产生,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协议或者依法解除的方式终止合同。

3.3 合同效力的保护为了保护合同效力,法律规定了违约责任制度。

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合同法作为法学中的重要学科,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合同的定义、要素、形式以及效力等基础知识的学习,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合同法,为社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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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的形式
(3)其他形式 是指采用除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之外的方 式来表现合同内容的形式,如推定形式、默示形式等。
推定形式,即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等表达其意思表示, 但其行为已经表明双方不仅形成了合同关系,而且已经在履 行合同。 当事人还可以采用沉பைடு நூலகம்的方式为意思表示,进而使合同成 立。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沉默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通常 只能在法律有直接规定或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能适 用。
(一)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 1.订约主体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二)订立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
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
(达成一致) (产生约束力)
五、合同的形式
合同形式指协议内容借以表现的形式。合同的形式 由合同的内容决定并为内容服务。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 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1)口头形式 指当事人以对话的方式达成的协议。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之间采用语言对话而非文字表达的 方式订立合同。如果法律没有特殊规定、当事人之间没 有明确约定,当事人之间均可以采取口头的形式订立合 同。 它的优点是简便易行、快速高效,而且还成本低廉。 口头合同的缺陷在于,一旦当事人发生纠纷,由于口说 无凭,难以证明合同的存在,也难以查明合同的详细内 容。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合法原则 6.公序良俗原则
四、合同的订立
1.合同订立的概念
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通过一定程序、协商一致在其相互 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2.合同订立的构成
(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五、合同的形式
(2)书面形式。《合同法》第11条对合同的书面形式作了 明确规定,即“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 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 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下列两种情形,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 形式。 (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六、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标的。标的是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3)数量。数量是衡量合同标的多少的尺度,以数字和计
合同法基本知识
汕职院建筑教研室 林炅
一、合同的概念与分类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 有名合同,也称典型合同,是法律对某类合同赋予专门名称,并设定专门规范的合同,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如《合同法》分则所规定的十五类合同。 无名合同,也称非典型合同,是法律上未规定专门名称和专门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
2.合同的分类
是合同实践的常态。 根据法律是否赋予特定合同名称并设有专门规范,合同可以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及居间合同;《担保法》规定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 等。
案例
甲向乙邮箱发了一邮件,要求以2000元价格购买乙正 在使用的电脑,并声明:若乙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即视为 接受。乙收到该信件后不置可否。一个月后,甲登门,要 求付款提货,遭乙拒绝。请问,乙是否应该交付电脑?
提示:根据合同形式规则,除非当事人之间有 特别约定或者法律特别规定,单纯的沉默不构成 接受或者同意他人的意思表示。在本案例中,甲 的行为构成要约;但由于双方并无相关约定或者 管理,乙的沉默不构成承诺,故合同未成立,乙 也没有义务交付电脑。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主合同与从合同
二、合同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指由法律规范产生和调整的、以主体之间的 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2.合同法律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的。 (1)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充当合同法 律关系主体的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包括政府机关、 非法人企业。 (2)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可以作为合同法律关系 客体的有物、财产、行为、智力成果等。 (3)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合同中规定的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 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而进行的法律行为,是合同当事人进行协商, 使各方的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合同订立一般包括要 约与承诺两个阶段。时间段。
合同成立是静态协议;静态协议是指缔约各方经过磋商, 最终对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意味着合同订立 过程的完结。静态协议的达成即合同成立。时间点。
四、合同的订立
案例
顺隆公司因生产需要,急需一批钢构件,于是该公司采 购部经理给恒信机械厂电话,要求恒信机械厂马上送一批 钢构件到顺隆公司。双方在电话中对钢构件的型号、数量、 和单价等达成了一致意见。恒信机械厂送货,顺隆公司以 “双方未正式签署正式的合同”为由拒收。该案例中,顺 隆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
提示:合同的本质是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如果 没有法律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特别约定,采取何种形式订 立合同不影响合同成立的认定。上述案例是买卖合同,当 事人并没有约定必须签署正式的合同书文本;双方通过口 头的形式已经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所以该合同 成立,顺隆公司应当履行该合同。
能力。 (3)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要
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4)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
时必须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 (5)合同订立的结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同关系,即设立、
变更或者终止债权债务的关系。
四、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是动态过程;它是指当事人为设立、变更、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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