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变更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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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公司变更的定义:

公司的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

公司变更的内容:

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公司变更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现场领取或者从上海工商网站下载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格;

2、申请人向工商机关现场提交公司变更登记所需的全套申请材料,领取收件凭据;

3、工商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属于简易登记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4、工商机关作出准予变更登记决定的,申请人于10日内到工商局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提交资料:

1、名称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2、住所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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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

4、注册资本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关于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8)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0)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11)公司营业执照。

5、实收资本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实收资本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

6、经营范围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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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7、公司类型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验资报告;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8、营业期限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

9、出资时间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出资时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

10、出资方式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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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出资方式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11、股东或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7)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

1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4、5项材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第5项材料;

(9)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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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原外资注册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有关材料。

公司变更费用说明: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收费情况不尽相同。

文章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ae11101919.html,/gsbg.shtml慧安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和税务问题资料讲解

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和税务问题 中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性约束力。 一、公司股权转让的操作流程 股东转让出资作为公司运营中的重大事项,直接关系到大多数股东、公司本身和市场交易相对人(公司、团体、个人)的利益,股东出资转让程序规定严格。根据我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 1、向董事会提出申请 欲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股权的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这主要是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规定,因为,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无须经过股东会表决。另外,股东在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股权的申请之前,往往已同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达成转让股权的意向。 2、公司资产评估 转让股权中对涉及的国有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资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资

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对新投入的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还须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3、签订转让股权协议 转让股权的股东与受让股权的人按法律规定并以股东会的表决结果为依据,双方签订转让股权协议;其中对双方转让股权的数额、转让程序、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作出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双方,规范双方的行为。 4、特殊审批事项 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或《中外合作企业法》规定,要经过中方股东的上级政府部门审批,并报送国务院外经贸部门或其授权的地方政府审批同意方可有效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出资证明书 给受让人印发新的出资证明书,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及其变更记载都作了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股权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具有法律上的公示效力。 6、召开股东会议 表决修改公司章程,根据股东的提议,必要时变更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公司章程对股东的名称及其股权额都有记载,股东转让股权必然引起股东结构及股权发生变化,因此,按《公司法》对股东会职权规定,召开股东会议,修改公司章程。对原股东出任或委派的董事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详细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详细流程 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一、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 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 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货(私营有限公司也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 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货。 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 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 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 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 要)。 十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办理股权转让程序及所需文件 1. 股权变动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2. 出让和受让双方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出让或同意受让的决议出让方是国有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到产权交易机构挂牌。 3. 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 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公司地址变更办理流程

一、公司地址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房 屋租赁合同原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注册地址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注册地址的房产为单位所有,那么要在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地址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新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给工商局核对)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8、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三、公司地址变更完成时间: 1、公司营业执照变更五个工作日 2、组织机构代码变更三个工作日 3、国地税登记证变更五个工作日(有时候税务局会临时通知时间) 4、开户银行信息变更五个工作日 一、公司地址变更的流程:营业执照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银行开户许可证变更 二、地址变更所需材料: 1、委托书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份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公司股东会决议 5、公司新注册地点的租赁合同 6、公司新注册地点的产权证的复印件及其相关的产权证明 7、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 8、公司章程 三、变更的方式: 在同一区内变更 一、公司经营地址变更登记手续需要提交工商局的材料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公司新的注册地点的租赁合同、以及产权证明

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ae11101919.html, 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股东行经常会出现股权转让的事情,对于股权转让我们大家应该都清楚,就是公司股东一把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他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律方式将股权转让,那么有关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是什么呢!下面大家可以阅读本文,来了解相关内容。 一、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 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二、股权转让需要提供材料 1、出让方企业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 2、股权转让合同书; 3、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集体性质)或股东(董事会)决议; 4、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 5、原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7、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转让双方) 三、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

深圳股权转让手续及流程

深圳股权转让手续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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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股权转让所需材料及流程 (一)所需材料及要求 1、下载打印或领取纸质版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范本见附件一。 2、经办人身份证明 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格式见附件二。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并加盖公章,章程修正案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章程范本见附件三,章程修正案范本见附件四。 4、股权转让双方(转让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自然人验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提交经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可免核对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5、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的,从起规定;没有规定的,提交以下材料: (1)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的,提交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范本见附件五。 (2)股东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能够提交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的,收取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见附件六。 (3)股东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无法提交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的,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及交以下材料: ①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同意的书面通知(即“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以及公司出具的确认其他股东已接到该通知的承诺书,通知书见附件七,承诺书见附件八。 ②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的证明文件,包括: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书面回复;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公司出具的“视为

股权收购项目一般流程

股权收购项目一般流程 股权收购项目一般流程(非上市公司)工作阶段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形成文件工作人员 1、意向阶段收购方与卖方进行初步接触,对卖方的资产及运营情况进行初步的了解收购方、卖方买卖双方共同就项目收购签署合作意向书意向书收购方、卖方 2、筹备阶段买卖双方分别组建工作小组,负责整个并购过程的协调和谈判工作收购方、卖方收购方聘请律师和会计师、评估师(如需)等相关中介机构,组成专家顾问工作小组(与中介机构签署聘用合同及保密协议)收购方如目标公司为国有企业,且属于国资委特批许可协议转让的项目,卖方须就本次协议转让先报上级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如目标公司为涉及金融、保险等其他特殊行业,须就股权转让事宜先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沟通收购方、卖方收购方与卖方签署《收购框架协议》以及《保密协议》《收购框架协议》、《保密协议》收购方、卖方 3、尽调阶段(所需时间:视目标公司规模、目标公司资料整理准备情况而定,一般工作时间为二至三周) T日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根据对项目的基本了解起草《尽职调查清单》《尽职调查清单》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 T+1日收购方与卖方共同召开尽调协调会,确定各中介机构进场尽职调查的工作计划及人员安排,确定目标公司协助尽调的工作安排及联络人员收购方、卖方、各中介

T+1~4日目标公司根据《尽职调查清单》的要求搜集、整理、准备全部资料,建立目标公司尽职调查资料档案库目标公司 T+1~15日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目标公司提供指定房间存放资料并供现场尽调工作)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 T+4~15日律师赴国土局、工商等部门查询、核实目标公司相关土地房产资料信息、股权状况信息以及其他公司信息律师 T+4~15日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目标公司相关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员工进行询问、访谈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 T+16日律师根据前期调查情况,向目标公司发出第二轮尽职调查清单第二轮尽职调查清单律师T+17日目标公司根据律师第二轮尽职调查清单要求进一步准备资料目标公司 T+17~21日律师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会计师、评估师出具相应财务调查报告、评估报告《尽职调查报告》律师 4、协议谈判阶段收购方与卖方就收购事宜进行谈判收购方、卖方律师起草根据双方谈判情况起草《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律师 5、协议签署阶段收购方与卖方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事项履行各自内部决策审批程序(上市公司一般由董事会先讨论通过,如交易标的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则在签署后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授权文件收购方、卖方收购方、卖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公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义.doc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义 2019年7月3日,国新办举行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吹风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6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这项改革对于简政放权、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刘玉亭指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继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后又一重大改革举措。 据刘玉亭介绍,"三证合一"的含义是:将原来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质检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凭营业执照直接办理税务登记、银行帐户等有关事宜。 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9〕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税务部门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落实好"三证合一"有关文件精神 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简政放权、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税务总局陆续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三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做出了详细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三证合一"改革的重要意义,

公司股权转让详细流程及规定

股权转让概述 股权转让 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股权转让种类 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 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证监会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为保证审核人员独立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证监会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 (二)、审核程序 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按照《重组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

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证监会上市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 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重组办法》第2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证监会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 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二、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程序和规

股权转让程序模板

关于股权转让 一般程序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十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股权转让的15项主要内容 一、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三、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四、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五、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六、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 八、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 九、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 十、违约责任 十一、适用法律争议解决 十二、通知义务、联系方式约定 十三、协议的变更、解除约定 十四、协议的签署、生效 十五、订立时间、地点

上市公司并购的基本流程

上市公司并购的基本流程 公司并购的基本流程 一、并购决策阶段 公司依据公司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形成并购策略。进行公司并购需求分析、并购目标的特征模式,及并购方向的选择与安排。 二、并购目标选择 结合目标公司的资产质量、规模和产品品牌、经济区位以及与本公司在市场、地域和生产水平等方面进行比较。 通过对目标公司信息数据的充分收集整理,利用各种分析调查最终确定目标公司。 (了解项目公司的基本经营情况、项目的合法性;项目出让价位;项目相关的税、费缴纳情况;项目相关的证件办理情况;针对项目的市场调研;项目测算;项目可行性研究等。) 三、并购时机选择 通过对目标公司进行持续的关注和信息积累,预测目标公司进行并购的时机,并利用定性、定量的模型进行初步可行性分析,最终确定合适的公司与合适的时机。 四、并购初期工作 1、运营部门与被收购方谈判,签订收购意向书后应将项目初步了解的具体相关信息通报集团相关部门,法务部、行政综合部、财务部等部门针对项目分别展开调研。并根据运营部门要求上会讨论确定是否可行。 2、上会通过后,相关部门应组织专人进行尽职调查,调查的内容(见附件) 尽职调查结束后,各部门依据掌握的各种资料,上会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如通过,由运营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参与共同讨论收购价格,并拟订全面实施的收购方案。 五、并购实施阶段 与目标公司进行谈判,确定并购方式、定价模型、并购款的支付方式(现金、负债、资产、股权等)、法律文件的制作、确定并购后公司管理层人事安排、原有员工的解决方案、遗留事项的处理等相关问题;并签订正式合同文本,同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告等。直至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交割、经营管理权交接手续,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等(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法人代码等),完成交易。 六、并购后的整合 对于公司而言,仅仅实现对公司的并购是远远不够的,最后对目标公司的资源进行成功的整合和充分的调动,产生预期的效益。

三证合一换新证流程及注意事项

三证合一换新证流程及注 意事项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企业换三证合一新证,需到所在区政务大厅-工商局窗口办理,要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国地税正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现场可以领到新证。 原金税盘老户税号更换成社会信用代码(18位)的主要流程和注意事项(办理过程的一些流程,自己写的,可能不是很完善,大家可以参考参考)由于税号发生变更,对于税控系统来说,需按照注销原税号,初始发行新税号流程进行更换,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旧税号的注销操作步骤 1. 企业确认已开具发票全部已上传完成。 2. 未开具空白发票退回 (1)企业进入开票系统中,对所有未开具发票进行退回操作。 (2)持含退票信息的金税盘,到发票发售窗口,进行发票退回操作。 3.备份客户、商品编码: 进入开票软件,手动导出原有客户编码、商品编码,以备升级后恢复。Ps:在注销报税前,还要持发票领购本、开票明细、作废票明细、已作废发票在报税窗口进行发票注销。 4.注销报税 (1)企业持金税盘,到企业发行窗口进行“修改时钟授权”操作。 (2)企业持有修改时钟授权的金税盘,进入开票系统,将金税盘时钟修改为下月1日。 (4)修改金税盘时钟后,进入开票系统,进行报税厅抄税。 (5)企业持已抄税金税盘,到办税大厅的报税窗口进行“注销报税”操

5.企业持已报税金税盘,到企业发行窗口,进行“数字证书/注销证书”操作,将旧税号的数字证书注销掉。 6.企业持金税盘到企业发行窗口,使用“维护授权”菜单,对企业金税盘进行解锁操作。 7.到发行窗口,进行“注销发行”操作。 重新发行金税盘,需要准备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新证)、公司章程、租赁合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会决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现场会打印一张确认表需加盖公章)而后窗户会依次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金税三期系统很有可能会把你的资料还原到几年前的状态,老户可能需要提前准备以前签的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如果实在找不见就去专管员那看看),一切都搞定之后,重新发行金税盘,就可以购买发票、重刻发票章了。 接下来回到单位需要联系航天信息公司重新安装开票软件和网上认证,安装成功就可以开票了,网上认证系统需要大厅重新更新一下信息(打电话也可),至于电子申报纳税系统直接更新一下企业信息就可以了。 抽个时间去银行变更一下资料,需要带营业执照正副本(新证)、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均带,复印件带两套)以及公章、财章、名章 目前遇到的就这么多,不是很完善,大家做个参考,详情咨询税务局

要求公司协助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的通知

要求公司协助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的通知 要点 公司股东通知公司,要求限期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要求公司协助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的通知 致: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 就我方要求公司协助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背景事实 1. 年月日我方与有限公司(以下称受让方)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将我方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__________ %股权(对应出资金额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 2. 上述转让之前,我方已经依法向公司与其它全部股东发出股权转让通知”至今未收到任 何回复(至今已经超过法定的三十日)。 3.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 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 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经我方多次催促,但公司一直未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三、我方再次通知,请公司于年月日协助办理股东变更手续,如需要 我方配合,请随时通知我方。 逾期仍不办理的,我方将不得不提起诉讼,并要求公司赔偿我方及受让方损失。 特此通知。

股份转让可行性研究1

关于股集团股权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释义 绪言 第一节本次股份转让的背景与动因 1.1本次股份转让的背景、 1.2本次股份转让动因 第二节本次股份转让相关概况 2.1 转让方概况 2.2 受让方概况 2.3 标的公司概况 第三节本次股份转让方案 3.1 本次股份转让的原则 3.2 本次股份转让方式 3.3 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3.4 本次股份转让的数量 3.5 本次股份转让的程序 第四节本次股份转让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4.1 本次股份转让的必要性 4.2 本次股份转让的可行性 第五节结论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简称含义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政府:市人民政府 市国资委: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让方: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暂行办法》:《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 目标股份: 股份转让/本次交易: 股份转让协议: 本报告: 绪言 第一节本次股份转让的背景与动因 1.1本次股份转让的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和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区域金融中心,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等一系列政策。作为

区域龙头企业的以新型国有产业金融资本形式成为国有企业转 型发展的典型项目以及落实国家战略、引领东北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引导大连自贸园区等一系列政策战略发展的核心推进力量。抓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盘活存量资产,迅速做大做强大连港投控集团,对于落实国家发展规划,促进区域经济繁荣和利用金融平台加快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经营质量都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根据港投控集团。 1.2本次股份转让动因 是在国有资产经营实践中以资本思维代替资产思维的变革跨越。有助于迅速做大做强大连港投控集团,在年内打造一个百亿级国有控股的金融平台。对于促进集团挖掘和吸引产业内外优质存量与增量资产,聚合国内外知名港航企业和金融结构,拓展多种融资渠道,多方获取优质项目信息,充分利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将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第二节本次股份转让相关方概况 2.1 转让方概况 2.1.1 转让方简介 有限公司成立于19年1月1日,主营范围是,国际、国内货物装卸、运输、中转、仓储等港口业务和物流服务;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设施和服务;为国际、国内航线客船(邮轮)旅客服务;在港区内从事原油、成品油仓储服务;货物、技术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

关于三证合一公司的注销流程

关于三证合一公司的注销流程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对于三证合一公司要如何注销?下面跟着本人一起来看看三证合一公司的注销流程。 三证合一公司的注销流程 未变更证照的企业注销 在过渡期间如果企业为进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更换,那么企业在进行企业注销时,是按照原规定进行办理企业注销程序。 在“三证合一”后新成立或变更证照企业注销在“三证合一”后新成立或变更证照的企业,在办理注销登记时,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企业可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将企业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关,国税、地税税务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限时办理。清税完毕后一方税务机关及时将本部门的清税结果信息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税务机关在处理纳税人清税申报时,如税务机关指出纳税人存在疑点时,企业可以通过提供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以示企业自身无疑。同时,如果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自然中止。在清税后,经举报等线索发现少报、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相关信息传至登记机关,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证合一的基本原则 1.兼容并蓄,降低成本。以当前基础较好、应用广泛的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最大限度满足各部门管理需求,降低另建及改造成本,减轻社会负担。 2.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制定统一代码制度建设相关标准,确定代码位数和构成。设立过渡期,实现现有各类机构代码逐步向统一代码过渡。

企业国有股权转让流程(精)

国有股权转让程序 有股权转让即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等规定和相应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之规定,对于转让方而言,国有股权交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初步审批 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河南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办法》 第九条下列转让行为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一国有企业整体转让的或者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 (二本级政府及部门出资的其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三转让国有净资产评估价值,省属企业在5000万元以上,市属企业在3000万元以上,县(市、区属企业在500万元以上的。】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其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清产核资 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三、审计评估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四、内部决策 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应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草签转让合同,并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 五、申请挂牌 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被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股权的批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机构批准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公司地址变更申请书

公司地址变更申请书 公司地址变更申请书 公司地址变更申请书 篇一: 公司地址变更申请南通洛克流体设备有限公司所变更申请书: 我单位位于南通市港闸区陈桥乡河口村11组,由于经营的需要,现欲搬到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颜港村3组。现申请将营业执照证上的经营地址进行相应变更,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申请人:______ 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篇二: 地址变更申请书地址变更申请书申请书 ***(单位): 我单位位于**街(路)**号,由于经营(其他原因)需要,现欲搬到**街(路)**号。现申请将**证上的经营地址进行相应变更,请给予办理为感。申请人: ***** 年月日赵王婧仪 201X-05-03 篇三: 变更地址申请书地址变更申请书商务局: **典当有限公司于201*年4月10日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书,典当经营许可证书的企业地址为: **。我公司于201*年4月17日领取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住所为: *。由于企业经营的需要,现欲变更经营地址,现申请将企业原地址变更为: *,请贵局予以批准为盼。特此申请~申请人: 201*年8月12日篇四: 申请书(变更注册地址范例)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变更所需提交形式材料及范例

(一)基本材料: 1、企业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申请书(见范例一);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须打印,不得手写,其余材料均提交一份)(见范例二);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本原件(范例略); 4、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见范例三); (二)必备材料: 1、变更质量管理人员的,提交基本材料的同时提交新任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 证(范例略)、学历证书或者职称证书复印件(范例略); 2、变更企业注册地址的,提交基本材料的同时提交变更后地址的产权证明(范例略)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见范例四)、地理位臵图(见范例五)、平面图(见范例六)及存储条件说明(见范例七); 3、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基本材料的同时提交拟经营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范例略)及相应存储条件的说明(范例略); 4、变更仓库地址的,提交基本材料的同时提交变更后仓库地址的产权证明(范例略)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见范例四)、地理位臵图(见范例五)、平面图(见范例六)及存储条件说明(见范例七); 5、变更企业名称需提供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范例略)或《企业核名 通知书》(范例略); 6、变更法人、负责人的,提交基本材料的同时提交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范例略)。范例一: 申请书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公司股权转让办理流程

深圳市公司股权转让办理流程 一、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流程 股权转让协议达成 股权转让公证/见证 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地税局或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 二、股权转让公证所需材料 1.股权转让协议书 2.被转让股权所在的公司资料: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司章程原件(本次股权转让前的章程);公司成立时的验资证明原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3.受让方、转让方的身份材料。 4.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内地法人企业 5.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章程原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转让或受让股权的决议 8.如果转让方、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还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9.如果是非深圳企业,前述材料都需经公证;香港公司,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澳门公司,需在澳门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转递;台湾公司需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公证,并经台湾海基会寄送;外国公司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所需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 2.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3.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向第三人转让的,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提交转让股东向其他股东发生的股权转让书面通知) 4.公司章程修正案(转让后的股东签名) 5.股权转让协议 6.新股东身份证明(需验原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四、税务变更登记 带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去国税局或地税局领取《公司信息对照表》和《税务登记变更表》 提交材料: 1.法人签章的《公司信息对照表》和《税务登记变更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注:税务变更登记需在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办理

三证合一后需要办理事项

“三证合一”后企业需要跑以下工作 存量纳税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发生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工商部门将收缴原税务登记证,同时核发“三证合一、一证一码”新式营业执照,换发后,证照号码将从15位升位到18位,因此,纳税人还将需要前往不同部门,办理涉及更换税务登记证号码的事项. 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工商部门) 核发新营业执照后,纳税人将持有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各一份,建议申请多个副本,便于企业经营; 二、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公安部门) 发票专用章中要求刻入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纳税人要及时申请刻制印章。另外,有些单位其他印章也可能涉及税号变化,如合同专用章,请务必及时更换; 三、银行信息变更,重新签署“税银联网三方协议”(银行系统) 开设银行账户时按规定要登记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要到开户银行申请终止“税银联网三方协议”,然后办理税号变更,再重新签署新的“税银联网三方

协议”,否则将无法完成扣税操作。纳税人如在多个银行开设多个银行账户,请分别办理。切勿因此造成迟缴税款,被加收税务滞纳金; 四、税务数字(CA)证书更换(服务商) CA数字证书是纳税人通过网络办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号码升位后,纳税人应到服务商服务窗口重新申办新的CA数字证书。否则,将无法登陆纳税申报软件及网上办税服务厅; 另外,开通网上认证的纳税人还要在服务商处重新注册网上认证信息;托收方式缴纳金税服务费的纳税人还要在服务商处变更托收信息。 五、税控设备变更发行(税务部门) 这项工作很重要!号码升位后,纳税人开票系统要重新发行。具体步骤如下: 1、纳税人作废手中全部发票,并保持开票系统联网且数据上传成功; 2、次日,纳税人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查询发票结存数量,确保所有发票结存为零。如无法实现自动验旧,纳税人需到办税服务厅手工验旧; 3、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进行非征期报税;

公司法人、股东变更流程及所需材料

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流程 及所需要准备材料 变更流程: 一、工商局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及一次性告知单。 二、按要求准备材料。 三、向工商局提交材料,工商局受理。 四、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受理后一周左右)。 五、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当天可取)。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当天可取)。 营业执照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股东会决议(原股东和新股东个一份); 2、股权转让协议; 3、董事会决议; 4、新章程;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公章; 7、变更登记申请书; 8、指定委托书; 9、100元工本费。

范本: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人数: 实际到会股东人数: 代表的股额:% 会议以方式通知到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会议决议内容: 1、同意将原股东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万元转让给新股东; 2、同意将原股东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万元转让给新股东; 3、同意免去的董事职务; 4、同意免去的监事职务; (原)股东亲笔签字: 年月日 (公章)

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人数: 实际到会股东人数: 代表的股额:% 会议以方式通知到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会议决议内容: 1、同意新的股权设置为:股东的出资万元; 股东的出资万元; 2、同意选举为公司的董事职务; 3、同意选举为公司监事职务; 4、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新)股东亲笔签字: 年月日 (公章)

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参加人员: 会议以方式通知到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会议决议内容: 1、同意免去的董事长职务,并选举为董事长; 2、同意解聘的经理职务,并聘用为经理; 3、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部门办理批准及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决议。 全体董事签名: 年月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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