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之防范及应对策略
劳务纠纷应急预案模版(3篇)

劳务纠纷应急预案模版一、背景概述鉴于____年间,随着经济持续繁荣与社会不断进步,劳动力市场需求显著增长,劳务纠纷亦随之频繁发生。
为有效应对潜在劳务冲突,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特此制定劳务纠纷应急预案,以期达到及时化解矛盾、预防纠纷升级之目的。
二、预案宗旨1. 迅速响应劳务纠纷,高效调处矛盾,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 稳固社会安定基石,确保经济生产与发展平稳有序进行。
3. 强化政企联动,促进双方深入沟通与合作,共同应对劳务纠纷挑战。
4. 全面提升劳动力市场整体素质,有效降低劳务纠纷发生概率。
三、预案核心内容1. 构建劳务纠纷调解机制1.1 设立劳务纠纷化解委员会,汇聚政府、工会、劳动监察部门、企业及劳动者代表等多方力量,协同推进纠纷化解工作。
1.2 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快速响应体系,确保劳务纠纷案件得到及时受理与深入调查,保障投诉者权益不受侵害。
1.3 强化预警机制,运用大数据分析与舆情监测手段,提前预判劳务纠纷风险,为预防与化解提供有力支持。
2. 深化劳动法规宣传教育2.1 组织开展劳动法规知识普及活动,重点宣讲《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劳动者法律素养与自我保护能力。
2.2 加强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提升企业主法律意识,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劳务纠纷。
2.3 制定详细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确保劳动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3. 充实劳务纠纷调解仲裁力量3.1 扩大调解员与仲裁员队伍规模,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专业素养与调解能力。
3.2 优化调解仲裁机构布局,确保各级人民政府与劳动监察部门均设有相应机构,提升纠纷处理效率。
3.3 强化调解仲裁工作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纠纷解决过程公正、公平、公开。
4. 强化企业用工行为监管4.1 严格执行企业用工规范,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用工与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
4.2 完善企业用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劳务纠纷。
论企业劳资纠纷的防范策略

另一 新管理处 工作 ,但 是其在规 定的的 日期 内未能到新管 理处报 到上班 ,按离职 处理并
与 其解除 了劳动合 同关系 ,但 是未签订 书面 解 聘协议 ;另该员 工加班费没有 按照劳动法 标准予 以支 付 。后 该员工不服 , 向劳动 保障 部 门提起 申诉 ,主 张公司 向其 支付额 外加班 费和 公司无故解 雇 自己应 付的经济补 偿金 , 其后 ,因企业 无法提供解 雇理 由和加 班费支 付标 准 ,该 员工的主张 被得到支 持。从这个 简短 的案例 中,我们可 以发现 公司在处理 劳 资纠纷方 面存在简 单化 、模糊 化的操作 ,不
企 业 管 理
论企业劳资纠纷的防范策略
李新 梅
深圳粤宝 电子工业总公司 广东 深圳 5 1 8 0 0 0
摘要 :劳资纠纷是指企 业和 员工之 间由于种种利 益冲 突而发 生的纠纷 。企业必须重视劳资关系的处 理,劳资纠纷的妥善处理对理顺企业 内部关系和 开展企 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有重要关系。劳资纠纷种 类繁 多,原 因复杂。防范企 业劳资纠纷 可以从 改革不合理 的企 业工资分配制度 、 创 新员工关系管 理模式、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完善。 关键 词:企业 员工 劳资 纠纷 防范 .
( 三 ) 加 班 争 议
前在现实劳资关系 中,主要体现在解雇争议 ;
辞职和 离职争 议;加班争 议 ;患病 医疗 费争 议 :工伤待遇争议等方面 。 案例 : 某 公司~员工 自2 0 0 7年 9月入职 , 工 作至 2 0 1 2年 9月 3 0日从事装 修工作,后 提升 为一管理 处装 修班长 。该公司发现 该员 工在 日常工作私 自收客户 的维修 费用 而不上 缴公 司 ,将其 调离原管理 处工作并指 派其到
劳动纠纷处理方案

劳动纠纷处理方案第1篇劳动纠纷处理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劳动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
劳动纠纷不仅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而且关系到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劳动纠纷,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本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劳动纠纷处理方案。
二、目标原则1. 及时性:发现劳动纠纷后,及时介入,迅速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2. 公正性:公平公正地处理劳动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3. 合法性: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处理方案的合法合规。
4. 保密性:确保劳动纠纷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保密,保护当事人隐私。
5. 人性化:关注当事人心理和情感需求,采取人性化的处理方式。
三、处理流程1. 纠纷受理(1)当事人向人力资源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出劳动纠纷申请。
(2)人力资源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2. 调查核实(1)调查人员对劳动纠纷进行调查,了解纠纷事实、原因和双方诉求。
(2)调查过程中,充分听取双方陈述,收集相关证据。
(3)调查结束后,形成调查报告。
3. 调解协商(1)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
(2)调解过程中,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3)调解成功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4. 仲裁诉讼(1)若调解不成,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审理,作出裁决。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措施保障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2. 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3. 定期开展劳动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建立专业化的劳动争议调解队伍,提高调解水平。
5. 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五、总结评估1. 定期对劳动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劳务纠纷预防措施

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劳务纠纷预防措施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务纠纷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权益,采取一系列的预防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几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劳务纠纷预防措施,以帮助企业有效地解决和预防劳务纠纷的发生。
一、制定明确的雇佣合同雇佣合同是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通过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可以有效预防劳务纠纷的发生。
在雇佣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福利、考核机制、工作期限等重要条款。
同时,还应明确规定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如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不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以及保护员工个人隐私等。
二、注重员工培训和教育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是预防劳务纠纷的关键。
通过提供必要的培训,劳动者可以了解企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以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从而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职业技能。
此外,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员工更加清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避免因个人行为而引发的纠纷。
三、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对于预防劳务纠纷至关重要。
企业应该注重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工作环境,尊重员工的权益和个人尊严。
同时,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员工的问题和困扰,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举办员工活动、组织员工间的交流和团队建设活动等方式,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关系的建立,减少劳务纠纷的发生。
四、设立专门的劳动纠纷处理机构劳动纠纷处理机构的设立是及时化解和解决劳务纠纷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劳动纠纷处理机构,配备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及时处理员工的投诉和举报,并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援助。
在处理劳动纠纷时,需坚持公正、公平和客观的原则,依法进行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程序,推动纠纷的解决并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监督和检查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加强监督和检查是确保劳务纠纷预防措施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
薪酬结构薪资调整加班工资等劳动报酬纠纷预防处理及应对技巧

薪酬结构薪资调整加班工资等劳动报酬纠纷预防处理及
应对技巧
预防纠纷:
1.明确劳动合同:雇主和雇员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薪资结构、薪资调
整和加班工资的规定,确保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共识并清楚了解相应条款。
2.了解法律法规:雇主和雇员应了解劳动法律法规中关于薪酬结构、
薪资调整和加班工资的规定,遵循法律要求进行操作。
3.建立透明的薪酬制度:雇主应建立透明的薪酬制度,将薪酬结构、
薪资调整和加班工资的规定向员工明示,并及时更新。
处理纠纷:
1.沟通解决:雇主和雇员在发现有关薪酬结构、薪资调整和加班工资
的问题时,应第一时间进行沟通,了解对方的意见和要求,并寻求妥协解
决的方法。
2.核实数据:在纠纷处理过程中,雇主和雇员应核实相关数据,包括
工作时间、加班情况、绩效评估等,确保纠纷处理的依据准确。
3.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借助专业机构或劳动仲裁
部门进行协商和调解,寻求公正和合理的解决方案。
应对纠纷:
1.法律途径: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纠纷,任何一方都可以依法提
起诉讼,通过法庭裁决来解决纠纷。
2.文档准备:为了应对纠纷,雇主和雇员应妥善保存和备份与薪酬结构、薪资调整和加班工资相关的证据和文件,确保有足够的依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总结:
薪酬结构、薪资调整、加班工资等劳动报酬纠纷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问题。
预防、处理和应对纠纷需要双方密切合作,建立透明的薪酬制度、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
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应核实相关数据、寻求专业支持,并保持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适用。
劳资纠纷预警防控服务体系

(一)劳资纠纷应急预案 (二)办事处与新区联合处理 (三)组织工会、企业和政府三方协商 (四)劳动、信访维稳、公安、司法等部门
联动调处
劳资纠纷预警防控服务体系
三、重劳事后“三不放过”
(一)事件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二)责任人员不追究不放过 (三)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三、重劳事后“三不放过”
业信息、劳动维权案件进展信息
劳动信息公开平台
信息公开的途径
1.门户网站 2.手机网站 3.智能手机APP(应用软件,移动客户端) 4.手机劳动信息报
企业劳务工和政府交流平台
平台功能
1.企业展示其业务、规模,宣传用工福利 2.企业接收员工疑问、诉求与建议的平台 3.企业与外部劳务工咨询、互动的平台 4.企业与政府互动的平台
等等)
投诉举报留言平台
1.向劳务工提供一个便捷的投诉举报平台 2.投诉举报信息自动化流转至辖区的监察员 3.及时快速有效地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
态
投诉举报留言平台
手机APP 手机APP
劳务工
信访投诉
姓名,联系方式, 投诉企业,辖区,投诉事项
平台案件自动中转
门户网站投诉 举报平台
社区专职监察员
初步调查结果反馈
(二)企业约谈
目的
1.落实企业用工主体责任 2.增强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意识 3.指导协助企业化解劳动纠纷 4.协助企业稳控劳务工 5.监督企业落实整改
(二)企业约谈
约谈对象
1.被多次投诉的 2.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 3.管理制度苛刻,存在群体事件隐患的 4.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的 5.重大劳资纠纷的 6.拒不整改的
企业 劳务工 和政府 交流平台
劳务工 家园论坛
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调研报告

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一、引言劳资纠纷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问题之一,如果不及时正确处理,将会给企业和劳工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调研旨在探究劳资纠纷的现状与原因,并提供一些建议与对策,帮助企业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共调研了10家不同行业的企业,其中包括工厂、酒店、超市等,以获取不同企业类型下的劳资纠纷情况和处理方式。
三、调研结果1. 劳资纠纷的主要原因:a. 薪资问题:包括工资支付不准时、低于合同规定的工资、奖金发放不公等。
b. 劳动条件:包括工作强度过大、工时过长、劳动环境不安全等。
c. 职位评定:包括晋升机会不公、职务变动不合理等。
d. 福利待遇:包括医保、社保等福利待遇不到位。
2. 劳资纠纷的处理方式:a. 内部调解:由企业内部人员担任调解员,协助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
b. 仲裁申请:通过劳动仲裁机构介入,进行公正、客观的仲裁,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c. 法律诉讼:当内部调解和劳动仲裁无法解决劳资纠纷时,双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由法院判决。
四、建议与对策1. 加强法律意识:a. 企业应加强员工法律意识教育,使员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b. 企业应定期组织劳动法规培训,提高经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
2. 建立健全的内部机制:a.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薪资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b. 企业应定期审查和评估劳动条件,减少工作强度和工时,改善劳动环境。
c. 企业应建立公正、透明的晋升评定制度,避免职位评定不公。
3. 加强内外部沟通:a. 企业应及时与员工沟通,了解他们的工作需求和意见。
b. 企业应与劳动仲裁机构建立联系,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变化。
4. 快速响应与有效处理:a. 企业应及时回应员工的投诉与建议,避免问题升级。
b. 企业应及时介入纠纷,以调解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五、总结本次调研结果表明,正确处理劳资纠纷对企业和劳工都具有重要意义。
劳资纷争及紧急状况应急预案

劳资纷争及紧急状况应急预案一、劳资纷争应急预案1.目的:确保处理劳资纷争时能够保障员工权益、维护企业正常运营,并避免劳资纠纷对企业形象和声誉的影响。
2.应急组织:设立应急处理小组,由公司高层领导、法务部门、人事部门和劳动工会代表组成,以确保决策和行动的及时性和公正性。
3.应急流程:-接到投诉/举报:对于员工的投诉和举报,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流程。
接到投诉后,相关部门需要迅速核实事实,并采取必要的调查措施。
-协商和调解:在核实事实的基础上,应该尽快召开协商会议,将双方带至谈判桌前,进行公正、平等的协商谈判。
如果谈判失败,应当考虑聘请第三方调解员进行调解。
-法律程序: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劳资纷争,应迅速启动法律程序,委托专业律师进行案件调查和应对。
4.应急措施:-紧急暂停项目/业务:在劳资纷争发生后,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暂停相应的项目或业务,以避免劳资纷争进一步升级。
同时,要确保企业其他业务的正常运营。
-维护安全:对于员工可能存在安全威胁的纠纷,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例如加强保安力量、增加监控设备等。
-媒体关系处理:劳资纷争可能会受到媒体的关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应对媒体的采访和报道,确保企业形象和声誉不受损害。
1.目的:在紧急状况下,保障员工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并减少事故损失,确保企业能够尽快恢复正常运营。
2.应急组织:设立紧急处理小组,由公司高层领导、安全管理部门、人事部门和危机公关负责人组成,以确保决策和行动的及时性和协调性。
3.应急流程:-发现紧急状况:员工发现紧急状况后,应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并启动应急流程。
-防范措施:根据不同类型的紧急状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例如关闭危险区域、疏散员工、通知消防人员等。
-应对措施:根据紧急状况的性质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例如紧急停电、停业整顿等,以减少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4.应急措施:-救援和医疗支援:在紧急状况下,要迅速组织救援力量,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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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之防范及应对策略 一、概述 1、劳资纠纷及其种类 劳资纠纷也称为劳动争议,顾名思义是指劳动者(员工)与投资者(用人单位)之间由于种种利益冲突而发生的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它劳动争议。 目前,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常遇到的劳资纠纷主要有:解雇、开除、降职、辞工、加班、工伤待遇、患病医疗等几个方面引起的争议。 2、劳资纠纷对企业的影响 劳资双方作为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他们之间发生纠纷是非常正常的事,任何企业,只要其在生产经营,就不可避免地遇到劳资纠纷方面的问题。当然出现劳资纠纷并不是什么好事!一个企业,如果劳资纠纷过多,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矛盾过于突出,势必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当然也就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甚至会导致企业的亏损或者停产。实践当中,不乏企业被劳资纠纷拖垮的例子,所以,作为企业的投资者来说,必须认识到劳资纠纷的危害性,并引起足够的重视。 3、正确处理好劳资纠纷的意义 劳资纠纷的发生虽属正常,但一个企业劳资纠纷多了总不是好事,因此,一旦发生劳资纠纷,作为企业一方必须认真对待,并依法正确地处理好每一桩劳资纠纷。劳资纠纷处理好了,也就等于理顺了企业内部关系,企业内部关系理顺了,生产才能正常的进行,只有正常的生产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可见,正确处理好劳资纠纷对企业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几种常见的劳资纠纷发生的原因及其防范 任何纠纷的发生均有其原因,只要找到纠纷发生的原因所在,然后对症下药、制定措施,相信是能够防范和减少纠纷的发生的。这里,着重介绍几种常见的劳资纠纷的防范。 (一)解雇(辞退)争议 解雇即解除雇用,是指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再雇用该员工。这在企业用工中是一种十分常见企业行为,也是企业更换员工、寻求最为合适的员工的手段之一,由此引起的争议在劳资纠纷中比较普遍和突出,绝大多数企业都遇到过此类纠纷。尤其是在深圳,据了解,60%以上的员工,在其被企业解雇后,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诉,以企业无理解雇为由而提出种种赔偿请求,倘若企业败诉,将要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经济损失。这类纠纷的发生除了员工的无理取闹之外,也确实存在企业解雇理由不充足的问题。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企业无理解雇员工的,应当支付相当于其本人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以其在企业工作时间而定,每年补一个月。如果企业解雇员工没有充足的理由,势必要支付这一笔费用。 为此,企业要防范解雇纠纷,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1、 签订《劳动合同》时,规定员工的工作岗位及其职责; 2、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雇条款,即规定企业在那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3、 在管理上,严格各种管理制度,对每个员工都应建立档案并跟踪管理,凡员工违反厂规厂纪或者工作不认真负责、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均应记录在案; 4、 当员工存在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雇事项时再解雇,当然如果属于大规模的裁员,则又另当别论; 5、企业在解雇员工时,按照规定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其本人。只要做好了以上工作,相信解雇纠纷会减少,即使个别员工申诉,也会因其无理而不会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开除争议 开除是指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按照该法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通常容易发生争议的开除有两种: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开除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的开除。其原因是企业不按规定开除员工或者开除员工时没有掌握足够的证据材料。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开除员工不当的,或者收回其继续工作,或者支付其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每年一个月的其本人平均工资。 针对这种情况,企业应当从以下几方面来应对: 1、企业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应明确具体,同时要拿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确认,只有劳动管理部门备案确认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才能作为企业执行的依据,在开除违纪员工时才能适用。 2、凡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均应有相关纪录、证人证明材料,如能取得其本人对违纪行为事实确认的书面材料则最佳。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的,要收集相关证据,计算损失数额,并确认损失为该员工的失职或者营私舞弊行为造成。 4、 决定开除员工时,开除决定书或者公告必须明确列举给员工所犯之错误。 5、 如果该员工所犯错误不严重或者虽属严重错误但却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时,企业可先对该员工降职、降级、降薪处理,通常员工被降职处理后觉得没有面子再在企业呆下去,往往会自行辞工,这样企业就省去了开除带来的麻烦。 例:这一点沙井新桥忠达五金厂的做法就值得台商企业学习效仿,该厂一个部门主管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其所管理的生产线出现废品,给工厂造成重大损失,但其本人不予承认,工厂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主管没有履行职责,在这种情况下,工厂将其降职为普通技术员,该员自觉没有脸在工厂呆下去,于是自动离厂并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以工厂无理解雇要求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4万余元,仲裁委员会驳回其申诉请求。 (三)辞工和自动离职争议 辞工和自动离职都属于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规定企业是不用承担相关经济补偿等方面的义务,但是如果企业在员工辞工或者自动离职时没有处理好相关手续方面的问题,很可能就会被员工钻空子而陷于被动。 主要表现在: 1、 工辞工时,企业没有让员工填写辞工申请书(辞工单),或者将辞工单交给其本人拿去办理离厂手续没有追回; 2、 辞工时没有将其工资结清; 3、 动离职的员工自行离厂不到规定的自动离职处理的时间就作自动离职处理。 对此预防措施有: 1、员工辞工单(申请书)及企业的批示一式二份,企业保留一份,交员工一份; 2、员工辞工的在其离厂时,支付其应得的工资报酬; 3、员工旷工或者不假外出必须达到厂规规定的天数,才能对其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加班争议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少企业都超出上述规定加班时间,究其原因有二: 其一、企业由于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安排员工加班; 其二、员工为了多拿工资而主动要求加班。 然而,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却越来越多,有员工以加班时间过长而向劳动部门投诉的,有企业没有按规定支付加班费而遭到投诉的,搞得企业十分被动。那么如何解决这以问题呢? 首先,要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按照深圳市公布的2002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宝安、龙岗两区为460元/月,折合小时工资为2.75元/小时。如果严格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实时员工的月薪为最低的460元,周一至周五均加班3小时,周六加班8小时,则每月平日加班工资为3*5*4*2.75元/小时*1.5倍=247.5元,休息日加班工资为:8*4*2.75元/小时*2倍=176元,共计423.5元,再加上月薪,每个加满班的员工至少可拿到883.5元的工资,若月薪高于460元则加班工资更高。如此一来企业肯定难以承受。 为此,建议企业在制定员工工资时,基本月薪(包括津贴在内)不要定得过高,特别是非生产岗位的员工如文员等,其它需给付部分可列在不计入工资总额的困难补助等项目,这样就不会导致加班工资过高的问题。 例:曾有一家台资企业,其给某业务员的月薪为2000元(没有把加班费部分分开),后该业务员被辞退后,向仲裁委员会主张加班费,结果两个月的加班费高达4000余元,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醒! 其次、合理安排加班时间。 如果不是特别需要,企业一般不要安排加班,即使安排,也不要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如确有超过的,最好让加班的员工填写加班申请书,这样超过法定加班时间的责任就可以转移到员工身上。这样就会减少员工在这方面的投诉。 其三、利用劳动合同合理确定工资结构。 劳动合同中都有工资一项,企业和员工均可选择采用哪种工资方式?一般而言,非生产线的员工宜采用包干式工资加奖金的方式,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包干式工资数额,无论加班与否均不增减,奖金的多少则视其工作情况每月确定支付数额。这样就不会存在加班费的纠纷了。而生产线上的员工,可采用计件工资的方式,在计算成本利润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计件工资额,计件工资一般不受工作时间的限制,也免除了加班费计算的麻烦。实行计件工资后,不用企业安排,员工为了多拿工资,他们会自己多花时间工作。 (五)患病医疗费争议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规定,企业应当为有深圳暂住户口的员工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如果没有购买此项保险,当员工生病住院治疗时,其医疗费用就由企业承担。以前,员工对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不懂,所以生了并就自己承担一切费用,但是最近几年,随着法制宣传的普及,特别是一些黑律师的鼓动,员工找企业要住院医疗费和索要因病不能工作的补偿的案件越来越多,甚至成为企业一个头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