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闻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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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裴谞传》原文及翻译

《新唐书·裴谞传》原文及翻译

?新唐书·裴谞传?原文(yuánwén)及翻译原文(yuánwén):裴谞,字士明,擢明经,调河南参军事。

性通绰,举止不烦。

累迁京兆仓曹参军。

会史思明乱,逃山谷间。

思明故为谞父宽将,德宽旧恩,且闻诣名,遣捕骑迹获之,喜甚,呼为“郎君(lánɡ jūn)〞,伪授御史中丞。

贼残杀宗室,谞阴缓之,全活者数百人。

又尝疏贼虚实于朝,事泄,思明恨骂,危死而免。

贼平,除太子中允,迁考功郎中,数燕见奏事。

代宗幸陕,谞徒步挟考功南曹印赴行在,帝曰:“疾风知劲草,果可信。

〞拜河东租庸、盐铁使。

时关辅旱,谞入计,帝召至便殿,问榷酤①利岁出内几何,谞久不对。

帝复问,曰:“臣有所思。

〞帝曰:“何邪?〞谞曰:“臣自河东来,涉三百里,而农人愁叹,谷菽未种。

诚谓陛下顾念元元,先访疾苦,而乃责臣以利。

孟子曰:‘治国者,仁义而已,何以利为?’故未敢即对。

〞帝曰:“微公言,朕不闻此。

〞拜左司郎中,数访政事(zhèngshì)。

元载忌之,出为虔州刺史,历饶、卢、亳三州,除右金吾将军。

德宗新即位,以刑名治天下,百吏震服。

时大行将葳陵事②,禁屠杀,尚父郭子仪家奴宰羊,谞列奏,帝谓不畏强御,善之。

或曰:“尚父有社稷(shèjì)功、岂不为庇之?〞谞笑曰:“非君所知。

尚父方贵盛,上新即位,必谓党附者众。

今发其细过,以明不恃权耳。

吾上以尽事君之道,下以安大臣,不亦可乎?〞时朝堂别置三司决庶狱,辨争者辄击登闻鼓。

谞上疏曰:“谏鼓、谤木之设,所以达幽枉,延直言。

今诡猾之人,轻动天听,争纤微,假设然者,安用吏治乎?〞帝然之,于是悉归有司。

谞恶法吏舞文,或挟宿怨为重轻,因献?狱官箴?以讽。

坐所善诛,贬阆州司马。

俄召为太子右庶子,进兵部侍郎,至河南尹、东都副留守。

凡五世为河南,谞视事未尝敢当正处。

卒,年七十五,赠礼部尚书。

〔节选自?新唐书·列传第五十五?〕【注】①榷酷〔què gū〕:制酒业。

包拯的官衔相当于现代的什么职位,真能对包拯拦轿喊冤吗?

包拯的官衔相当于现代的什么职位,真能对包拯拦轿喊冤吗?

包拯的官衔相当于现代的什么职位,真能对包拯拦轿喊冤吗?包拯于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按照宋朝制度,考中进士就可以当官了,但包拯是个孝子,时年二十八岁的他愣是在家侍奉父母,一直等到三十六岁父母都亡故后才正式出仕。

进士当官,一般是知县,包拯也不例外,他最开始担任的是天长县(今安徽天长县)知县。

两年后,包拯因政绩升任知州,因为清正廉洁,他的名气逐渐大了起来,受到上司重视和世人称赞。

此后包拯在仕途混迹数十年,一直不改其清正廉洁之本性,如在端州任职时,从没拿过一方砚台(端砚是贡品,之前的州官往往贪污大量端砚向朝中权贵行贿)。

包拯还经常对朝政不足发表建议,受到皇帝赏识,所以他的仕途基本上平调或者是升迁,只有一次因荐人不当受到牵连被贬职,随后又升回来了。

至嘉祐六年(1061年)三月,包拯升任给事中,原先的代理三司使变成正式的三司使,这是包拯最高的官职之一。

不久,包拯被任命为枢密副使,这也是他最大的官职之一。

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二十四日,包拯病逝,终年六十四岁。

宋仁宗亲临吊唁,并为其辍朝一日,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

包拯最高的官职是三司使和枢密副使,最出名的官职则是权知开封府和龙图阁直学士,我们逐一分析。

三司使是北宋最高财政长官,管理盐铁﹑户部﹑度支三司,总管国家财政,被称为'计相',地位略低于参知政事(副宰相),放到今天,类似于财政部长,略低于副总理。

枢密副使则是枢密院二把手,相当于现在的军委副主席,也是略低于参知政事。

龙图阁学士是个虚衔,没有职权,只是为了表示皇帝给予恩宠而已,此位为从三品,相当于副局级待遇。

受影视剧等的影响,包拯最为人熟知的是开封府尹这个职位,然而他并没有做过开封府尹,他当的是权知开封府,代理的,而且只当了一年零三个月。

开封府尹起源于五代,比起之前的京兆尹,它的意义要重大的多,因为在五代和宋初担任开封府尹的人,大多为事实上的储君,如周世宗、宋太宗、宋真宗在登基即位前都曾当过开封府尹。

历史趣谈古代老百姓是如何维权的?古代是否有维权部门

历史趣谈古代老百姓是如何维权的?古代是否有维权部门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古代老百姓是如何维权的?古代是否有维权部门导语:首先说一下古代“维权”的方式喊冤。

第一种喊冤的方式是“登闻鼓”制度。

这是吏民击鼓喊冤的一种方式,在衙门(汉代称牙门)的左侧置一大首先说一下古代“维权”的方式——喊冤。

第一种喊冤的方式是“登闻鼓”制度。

这是吏民击鼓喊冤的一种方式,在衙门(汉代称牙门)的左侧置一大鼓,有冤者(往往是蒙冤被押犯的家属)可以击鼓喊冤,由官员加以记载上奏。

这种制度起于汉朝。

第二种方式是拦驾喊冤。

一般是喊冤者手举状纸,跪在皇帝、大臣或者官员车驾、轿子所经过的路上,拦驾喊冤,希望能够除恶扶善,平反昭雪。

但是,由于官吏贪赃枉法者居多,因此,大多数官吏不问冤情虚实,一律先按“冲突仪仗罪”责打数十大板,对于不实者更是加重处罚。

第三种方式是临刑喊冤。

一般是指被执行死刑的人在临刑时喊冤,以求监斩官明查申冤。

但这种喊冤,在君主专制社会大多不被监斩官所理会。

除了以上所提到的三种喊冤方式之外,百姓叫冤的方式还有很多,只不过除以上三种之外的喊冤方式都只是个别的适用,并没有在民间普及开来,所以没有在后世广为流传。

相传,汉朝开国皇帝刘邦登上皇位不久,他有个侄子倚仗皇势在街上欺负民女苏小娥。

有个身材魁梧的汉子,见到一大堆人欺负一个弱女子,看不过去,便路见不平,把皇侄的木棍打落在地。

皇侄大发雷霆,遂令随从们动武。

在打斗的过程中,一随从持剑本想刺杀大汉的,由于大汉机敏避开,却刺到皇侄身上,皇侄当场毙命。

皇侄的家人知道后便把大汉告到官府,大汉被定处死刑。

脱险的苏小娥得知后,决定到衙门伸冤昭雪但衙门戒备森严,怎么办呢?于是她想了个办法。

小娥和妹妹持一小鼓、一小锣到衙门门前猛击,并连声高喊“冤枉!”后生活常识分享。

复仇现象与登闻鼓文化

复仇现象与登闻鼓文化

复仇现象与登闻鼓文化作者:秦双星龙云华来源:《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14期摘要复仇问题是我国传统社会法制发展中一个永远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文明传承中一个永恒的话题。

复仇现象与登闻鼓文化存在着因果的联系。

本文指出登闻鼓制度是直诉制度的体现,个体复仇者需要在特殊情况下援用登闻鼓进行诉讼,法律本身需要在登闻鼓中对违法者实现复仇。

关键词复仇现象登闻鼓荣辱观传统法治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5-319-01一、登闻鼓制度——复仇者的需要原始登闻鼓雏形可以认为是禹时代的“挥鞀”。

史载“有讼狱者挥鞀”。

登闻鼓制度最早溯源到西周时期,真正登闻鼓制度起源于周朝的“路鼓”和“肺石”两项制度。

但是登闻鼓词汇作为一个整体概念是出现在魏晋时期。

《魏书·刑罚志》记载:“世祖阙左悬登闻鼓,以达冤人。

”,诉讼所击之鼓称为登闻鼓。

晋朝武帝时期国家允许击鼓进行直诉,《晋书·刑法志》载:“阙左悬登闻鼓,人有穷冤则挝鼓,公车上春天其表”,时至隋唐时期,登闻鼓制度也进一步发展。

两宋的登闻鼓制度已经逐步的国家官署化,相继出现了“登闻院”、“鼓司”、“登闻鼓院”等称谓,直至明清时代登闻鼓制度多是成为苛严的制度,在程序上和诉由上严加规定。

“复仇原则和惯例是原始社会‘血亲复仇’习惯的刁遗,任何民族在国家初期所不免。

” “人情之共欲,莫大于伸冤报仇雪耻”在历史上的复仇案件中,登闻鼓制度为代表的直诉制度是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发挥着积极的历史作用,这一点成为共识无需质疑。

就登闻鼓制度产生的合理性而言,可以存在三方面的认识:首先,冤屈难伸为登闻鼓制度产生客观原因。

登闻鼓制度的存在基础是冤狱之存在,这是登闻鼓制度的存在的现实要求。

其次,整体秩序是登闻鼓制度的价值需要。

对于民众的冤狱如不昭雪,必然会使统治出现动荡,危害传统社会的根本利益和整体秩序,登闻鼓制度对于统治者加强统治和维护社会稳定是极为重要的,所以这样的价值定位是登闻鼓制度存在重要要求。

三字经里的击鼓救父故事

三字经里的击鼓救父故事

三字经里的击鼓救父故事《三字经》是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化遗产,它短小精悍、琅琅上口,千百年来,家喻户晓。

下面是为大家搜集的三字经里的击鼓救父故事,供大家参考。

三字经里的击鼓救父故事中国古代的“登闻鼓”制度是民情上达的一种重要渠道,“击鼓鸣冤”成为百姓直诉的重要形式。

《梁书》记载了南朝时期京城建康发生的孝子吉(音同“分”)击鼓救父的故事。

迨至隋,一土宇。

不再传,失统绪:杨坚重新统一了中国,建立了隋朝,历史上称为隋文帝。

他的儿子隋炀帝杨广即位后,荒淫无道,隋朝很快就灭亡了。

吉从小便很懂事,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在当地颇有名声。

吉的父亲是吴兴原乡县令,为官正直,但招致了一些小人的不满,被人罗织罪名陷害后,押送到中央的廷尉候审。

15岁的吉得知此事后,决定赴京救父。

在好心人的指点下,他鼓足勇气敲响了登闻鼓,申诉其父的冤屈,并恳请朝廷允许自己替父亲受刑。

这件事惊动了梁武帝。

梁武帝下令由廷尉卿蔡法度彻查此事。

蔡法度对吉进行了声色俱厉的讯问。

面对压人的气势,吉毫无惧色,据理力争,表达了坚决替父而死的决心。

蔡法度见状不再逼问,他见吉身披成人用的沉重枷锁,心有不忍,便命人为其更换一副轻巧的刑具。

但吉拒绝了蔡法度的好意,说道:“我今天求代父死,已是死罪之囚,刑具只能增加,怎能减少呢?”蔡法度将吉的言行向梁武帝作了汇报,梁武帝立即下令赦免了吉的父亲。

:古人的求学环境是很恶劣的,但是,许多有成就的人,借着刻苦自励的方式,还是能成为大人物,实在令人钦佩。

1.关于三字经里的故事汇集2.三字经里的击鼓救父故事3.三字经里的孟母三迁故事4.三字经里的仲康日食故事据说,苏东坡的父亲苏洵,二十七岁时仍认识不了几个字,直到哥哥中了科举考试,做了大官后,才开始觉悟到自己的不学无术。

从此,苏洵便专心地研读,进一步改掉以往有手好闲的习性,正日与书为伍,一心想参加考试,没想到竟然名落孙山,他很丧气地回到家里,把从前写过的文章统统找出来烧了,从此必门苦读。

古人用什么举报贪官

古人用什么举报贪官

古人用什么举报贪官作者:唐蕾王凡来源:《读天下》2013年第05期我们都在电视上看过击鼓鸣冤、冒死拦御驾,其实,古代真实的举报远不止这么简单……为了征集到举报线索,统治者在公堂和民间设了各种举报工具,缿筒、登闻鼓、铜匦……筒:最早的举报箱最早的“举报”传说中是从尧舜开始就有了雏形。

据史籍记载,远在尧舜之时,就有了让百姓议政的“进善之族、诽谤之木”,舜继位后,在朝廷前设立木牌,名“誹谤木”,让百姓把批评意见写在木牌上,也叫做“表木”,“以表王者纳谏也。

”那时候“诽谤”的意思,并不是我们现在理解的诬陷,而是“责过失、论是非”。

后来,汉代君主又将谤木改成了“桓木”。

汉朝时,出现了我国最早的举报箱。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仁善说。

登闻鼓:击鼓升堂是包拯所定我们常在影视剧中看到,冤屈的百姓在衙门口击鼓鸣冤的场面,所击的大鼓就是登闻鼓。

登闻鼓也是举报的一种器具。

有学者认为,相传尧舜禹时代时,就已经有了“登闻鼓”的雏形,当时曾设立了给要直言谏诤或申诉冤枉者使用的“谏鼓”。

宋人认为这是登闻鼓的始源。

登闻鼓正式出现是在晋朝。

晋武帝时在朝堂之外或都城内设登闻鼓,百姓可以击鼓鸣冤,有人负责记录状子上奏,以后各朝代都有登闻鼓。

据陈建邦的《我国古代肃贪倡廉机制考》所说,击鼓升堂是由包拯所定的。

到清朝顺治年间,“设登闻鼓于都察院门首,每日轮流由御史一员监值。

”铜匦:武则天设的“四扇门”今天,意见箱随处可见,可在唐代时这可是个稀罕物。

公元683年,唐高宗死后,武则天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决定由朝廷置匦,接受臣民的投书。

张仁善介绍,铜匦是一个方形铜匣,与今天的意见箱相似。

在东南西北各置门,可进不可出,四个门各有作用。

武则天也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和特殊保护政策——谁是举报人不得询问,对不实者不加追究,还提拔告密者做官。

高考文言文阅读:苏轼

jiā yòu
苏轼,字子瞻。嘉佑二年,试礼部。是时欧阳修知贡举主试者称为“知贡举”,就是“特命主掌贡举考试”
的意思,一般以朝廷名望大臣担任。 唐 宋 时特派主持进士考试的大臣。,得轼论,为之惊喜。然疑其客曾
巩之作,不敢以冠多士,但置第二。治平二年,入判登闻鼓院。登闻鼓院,于阙门悬登闻鼓,许人鸣冤。唐 于东西朝堂分置肺石下或击登闻鼓。宋初,立登闻鼓于阙门之前,置鼓司,先以宦官,后以朝臣主管。景德 四年(1007)始改称登闻鼓院,隶司谏、正言,掌接受文武官员及士民章奏表疏。凡建议有关朝廷政事、军 事机密、公私利害等事,或请求恩赏,申述冤枉,贡献奇异术等,如不能依常规上达皇帝,可先到登闻鼓院 呈递事状,如受阻抑,再报告登闻检院。南宋登闻鼓院与登闻检院、粮料院、审计院、官告院、进奏院合称 六院。辽属门下省。金掌奏告御史台、登闻检院处理不当事。元掌接受父母兄弟夫妇为人所冤杀者申诉。清 通政使司所属有登闻鼓厅,掌叙雪冤滞。英宗素闻其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知制诰 1.皇帝的诏令。2.
司马光为相,欲复差役,差官置局。司马光任宰相,想要恢复差役法,派官员设立机构,轼与焉,苏轼也 在人选当中。轼曰:“差役免役各有利害,免役之害,掊 póu 1. 用手扒土。2. 聚敛:~敛。~聚。p ǒu 1. 抨击:~击。2. 破开,剖:~斗(dǒu )折衡(毁弃斗和秤)。敛民财,十室九空;苏轼说:“差 役法、免役法,各有其利弊。免役法的害处,是搜刮百姓的钱财,弄得十室九空,差役之害,民尝在官,不 得专力于农,差役法的害处,是百姓经常为官府服役,不能专心致力于农业,而贪吏汉以后只指一般的小官 员或吏卒。专指官府中的胥吏或差役 猾胥 xū 1 古代的小官:~吏。钞~。2. 全,都:万事~备。民~ 然矣。因缘为奸,此二害轻重盖略等耳。”而贪官污吏从中徇私舞弊。这两种害处,大致相等。”光曰:“于 君何如?”司马光说:“你说怎么办?”轼曰:“三代之法,兵农为一,至秦始分为二;苏轼说:“三代的 法令,兵农合一,到秦代开始分为二,唐之中叶,变府兵为长征之卒,到唐代中叶,把所有的府兵变为长期 征战的兵卒。农出谷帛以养兵,兵出性命以卫民,天下便之。从这时以来,百姓不懂军事,士兵不懂农事, 农民拿出粮食丝帛来养活士兵,士兵拿出性命来保护农民,天下人以为好。今免役之法,实大类此。现在的 免役法,实在很像这事。公欲骤罢免役而行差役,正如罢长征而复民兵。盖未易也。”你要马上取消免役法 而实行差役法,正如取消长期征战的军队而恢复军民合一,大概不易办到。”光不以为然,轼又陈于政事堂。 司马光不认为那样做是对的。苏轼又在政事堂陈述他的看法,光忿然作色。司马光很生气。轼曰:“昔韩魏 公刺陕西义勇,公争之甚力,岂今日作相不许轼尽言耶?”苏轼说:“过去韩魏公要给陕西义勇刺字,你做 谏官,争执得很凶,韩魏公不高兴,你也不管。我从前听你说过详情,难道你今天做宰相,不许我畅所欲言 吗?”光笑而谢之。寻除翰林学士兼侍读。司马光笑了笑。不久任命他为翰林学士。 久之,轼积论事,苏轼由于多次在奏议中表达不同政见,当轴者所恨,激怒了当权大臣恐不见容,苏轼恐怕

高中语文 课外古诗文《梁书 吉翂传》原文及翻译

《梁书·吉翂传》原文及翻译原文:吉翂,字彦霄,冯翊莲勺人也。

世居襄阳。

翂幼有孝性。

年十一,遭所生母忧,水浆不入口,殆将灭性,亲党异之。

天监初,父为吴兴原乡令,为奸吏所诬,逮诣廷尉。

翂年十五,号泣衢路,祈请公卿,行人见者,皆为陨涕。

其父理虽清白,耻为吏讯,乃虚自引咎,罪当大辟。

翂乃挝登闻鼓,乞代父命。

高祖异之,敕廷尉卿蔡法度曰:“吉翂请死赎父,义诚可嘉;但其幼童,未必自能造意。

卿可严加胁诱,取其款实。

”法度受敕还寺,盛陈徽纆,备列官司,厉色问翂曰:“尔求代父死,敕已相许,便应伏法。

然刀锯至剧,审能死不?且尔童孺,志不及此,必为人所教。

姓名是谁,可具列答。

若有悔异,亦相听许。

”翂对曰:“囚虽蒙弱,岂不知死可畏惮?顾诸弟稚藐,唯囚为长,不忍见父极刑,自延视息。

所以内断胸臆,上干万乘。

今欲殉身不测,委骨泉壤,此非细故,奈何受人教邪!明诏听代,不异登仙,岂有回贰!”法度知翂至心有在,不可屈挠,乃更和颜诱语之曰:“主上知尊侯无罪行当释亮观君神仪明秀足称佳童今若转辞幸父子同济奚以此妙年苦求汤镬?”翂对曰:“凡鲲鲕蝼蚁,尚惜其生;况在人斯,岂愿齑粉?但囚父挂深劾,必正刑书,故思殒仆,冀延父命。

今瞑目引领,以听大戮,情殚意极,无言复对。

”翂初见囚,狱掾依法备加桎梏;法度矜之,命脱其二械,更令著一小者。

翂弗听,曰:“翂求代父死,死罪之囚,唯宜增益,岂可减乎?”竟不脱械。

法度具以奏闻,高祖乃宥其父。

丹阳尹王志求其在廷尉故事,并请乡居,欲于岁首,举充纯孝之选。

翂曰:“异哉王尹,何量翂之薄乎!夫父辱子死,斯道固然。

若翂有靦面目,当其此举,则是因父买名,一何甚辱!”拒之而止。

年十七,应辟为本州主簿。

出监万年县,摄官期年,风化大行。

自雍还至郢,湘州刺史柳悦复召为主簿。

后乡人裴俭、丹阳尹丞臧盾、扬州中正张仄连名荐翂,以为孝行纯至,明通《易》、《老》。

敕付太常旌举。

初,翂以父陷罪,因成悸疾,后因发而卒。

(选自《梁书》卷四十七)译文:吉翂字彦霄,冯翊郡莲勺县人,世代居住在襄阳。

中法史名词解释

不吉不迪:如果行为不善,不按盘庚所说的正道行事,就将其本人处以死刑,灭绝其全家。

颠越不恭:如果狂妄放肆,违法乱纪,不服从国王的命令,就处以死刑,并灭绝其全家。

炮格: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火烧热,令罪犯在铜柱上走,坠炭中烧死。

罚丝:专门适用于官吏贵族的一种刑罚,即判决向官府缴纳一定数量的丝。

鼻診:就不仅将其本人处以死刑,而且要将其后代统统处死,不使其后代在新邑里繁衍。

即后世的族诛。

昏墨贼:五罚:即赎刑,如以“五刑”定罪量刑有疑问时,就罚罪犯出铜赎罪。

五过:即赦免,以“五罚”惩处仍有疑问者,又是过失犯罪,因此可以赦免。

生目:过失。

非生目:故意。

质剂:即西周的买卖契约。

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

傅别:即西周的借贷契约。

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别是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札上的字为半文。

六礼: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七出:丈夫可以以七种理由休弃妻子。

即无子、淫逸、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三不去:有三种情况丈夫不得休弃妻子。

即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同姓不婚:周礼规定,同姓之间不许通婚。

五听:审讯的方法;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竹刑:邓析欲改郑所铸旧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书之竹简,故言《竹刑》。

廷行事:是指法庭的判例。

法律答问:是以答问的形式对秦律律文所做的解释,并成为当时司法审判的依据,故其也是一种法律形式。

赀:即以财物赎罪。

公室告:是指控告主体对其家庭以外的人所犯的杀伤人、偷窃财物之类的行为所提出的控告。

城旦舂:男犯为城旦,从事筑城的劳役;女犯为舂,从事舂米的劳役。

鬼薪白粲:鬼薪是强制男犯去山中砍柴以供宗庙祭祀之用,白粲是强制女犯择米,以择出的白米供宗庙祭祀之用。

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合称三公。

封诊式:是关于案件的调查、勘验及审讯等程序的文书程式。

亲属相隐:具体指在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外,均可互相隐匿犯罪的行为而且减免刑罚。

《世说新语-规箴第十》原文、译文及注释

《世说新语·规箴第十》原文、译文及注释原文:世说新语·规箴第十南北朝-刘义庆汉武帝乳母尝于外犯事,帝欲申宪,乳母求救东方朔。

朔曰:“此非唇舌所争,尔必望济者,将去时但当屡顾帝,慎勿言!此或可万一冀耳。

”乳母既至,朔亦侍侧,因谓曰:“汝痴耳!帝岂复忆汝乳哺时恩邪?”帝虽才雄心忍,亦深有情恋,乃凄然愍之,即敕免罪。

京房与汉元帝共论,因问帝:“幽厉之君何以亡?所任何人?”答曰:“其任人不忠。

”房曰:“知不忠而任之,何邪?”曰:“亡国之君,各贤其臣,岂知不忠而任之?”房稽首曰:“将恐今之视古,亦犹后之视今也。

”陈元方遭父丧,哭泣哀恸,躯体骨立。

其母愍之,窃以锦被蒙上。

郭林宗吊而见之,谓曰:“卿海内之俊才,四方是则,如何当丧,锦被蒙上?孔子曰:‘衣夫锦也,食夫稻也,于汝安乎?’吾不取也!”奋衣而去。

自后宾客绝百所日。

孙休好射雉,至其时则晨去夕反。

群臣莫不止谏:“此为小物,何足甚耽?”休曰:“虽为小物,耿介过人,朕所以好之。

”孙皓问丞相陆凯曰:“卿一宗在朝有几人?”陆曰:“二相五侯将军十余人。

”皓曰:“盛哉!”陆曰:“君贤臣忠,国之盛也。

父慈子孝,家之盛也。

今政荒民弊,覆亡是惧,臣何敢言盛!”何晏邓扬令管辂作卦,云:“不知位至三公不?”卦成,辂称引古义,深以戒之。

扬曰:“此老生之常谈。

”晏曰:“知几其神乎!古人以为难。

交疏吐诚,今人以为难。

今君一面尽二难之道,可谓‘明德惟馨’。

诗不云乎:‘中心藏之,何日忘之!’”晋武帝既不悟太子之愚,必有传后意。

诸名臣亦多献直言。

帝尝在陵云台上坐,卫瓘在侧,欲申其怀,因如醉跪帝前,以手抚床曰:“此坐可惜。

”帝虽悟,因笑曰:“公醉邪?”王夷甫妇郭泰宁女,才拙而性刚,聚敛无厌,干豫人事。

夷甫患之而不能禁。

时其乡人幽州刺史李阳,京都大侠,犹汉之楼护,郭氏惮之。

夷甫骤谏之,乃曰:“非但我言卿不可,李阳亦谓卿不可。

”郭氏小为之损。

王夷甫雅尚玄远,常嫉其妇贪浊,口未尝言“钱”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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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专权时期,最高统治者为巩固统治常常出台一些笼络安抚、听取百姓疾苦的措施,直诉制即其中之一。

“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

”(《史记》卷一一九)直诉制的意思是,某些重大案情和冤抑莫申者,觉得自己的正当利益被误判而受侵犯时,可超出一般诉讼管辖和诉讼程度之范围,直接向最高统治者申诉——类似“上访”,以达到缓和社会矛盾的效果。

一、各个朝代都有接受百姓上访的渠道《淮南子•氾论训》:“禹之时,以五音听治,悬钟鼓磬铎,置鞀,以待四方之士。

为号曰:教寡人以道者击鼓,谕寡人以义者击钟,告寡人以事者振铎,语寡人以忧者击磬,有狱讼者摇鞀。

”就是说,大禹在住地附近设置钟、鼓、磬、铎、鞀五种乐器,并广泛告知人们使用方法:传道的人击鼓,谕义的就敲钟,告事的就振铎,讲忧虑的就敲磬,有冤狱的就摇鞀。

这是政府接待上访的古代雏形。

西周有“肺石听辞”的制度,“以肺石远达穷民,凡远近恂独老幼之欲有复于上,而其长弗达者,立于肺石,三日,士听其辞,以告于上而罪其长。

”(《周礼•秋官•大司寇》)这里的“士”即专门接待群众的信访官员。

《周礼》中记载:“太仆建路鼓于大寝之门外,而掌其政,以待达穷者与遽令。

闻鼓声,则速逆御仆与御庶子。

”所指即允许平民百姓直接向最高当局反映情况的著名的西周路鼓制。

击鼓向皇帝进谏也是汉代通行的一种直诉范制。

汉宣帝元康二年正月的一道诏书中提及:“今百姓多上书触讳以犯罪者,朕甚怜之。

”(《汉书》卷八)可见,当时百姓写“上访信”给最高统治者以及诣阙上书乃是常有之事。

汉代还有御驾前“庶行上书”的,即为后代“邀车驾”或“告御状”信访形式的源头。

据《晋书》记载,“登闻鼓”一词在西晋时正式成为政府的行政语汇,并成为历代上访直诉的一种重要方式沿用至清代。

晋代在设登闻鼓的同时,还继续设置“诽谤木”,并改称为“华表木”、“表木”。

北齐时期,正式出现了“邀车驾”这种上访形式,即在皇帝外出时,阻拦皇帝的车马申诉。

这种上访形式也一直延续到清代。

隋朝的隋炀帝设置了谒者台,《隋书》记载,其职责是“受诏劳问,出使慰抚,持节察授,及受冤枉而申奏之。

驾出,对御史引驾。

”很重要的一项即为负责吏民申奏冤屈等事。

唐代继续设肺石和登闻鼓。

清人黄本骥《历代职官表》记载:“唐代于东西朝堂分置肺石及登闻鼓,有冤不能自伸者,立肺石之上,或挝登闻鼓。

立石者左监门卫奏闻,挝鼓者右监门卫奏闻”。

此外,唐代一个非常重要的信访形式就是“邀车驾”。

武则天垂拱二年(686年)于朝堂东西南北四面置青、丹、白、黑四匦,上访书信分养民劝农、议论时政、陈诉冤屈、告天文密策四类依次投入,由匦使院管理,开了一条使民间下情大量上达中央政府的渠道,建立起了比较正规的信访制度。

宋代信访机构的设置继承了唐代的登闻鼓和匦使院两个系统,登闻鼓院成为一个正式受理百姓信访的部门。

淳化三年(992年)增设理检司。

理检司设立后,对鼓、检两院不受理或受理迟滞的,可到理检司上访申诉。

天圣七年(1029年)又另置匦函,处理累经申诉而未得辩明和事关机密的上访、上书。

元代采用击登闻鼓、邀车驾等上访形式。

《元史•世祖本纪》中记载:“诸事赴台、省诉之,理决不平者,许诣登闻鼓院击鼓以闻。

”明代信访制有登闻鼓、邀车驾等信访方式。

明代的登闻鼓先放置在午门外,“非大冤及机密重情,不得击,击即引奏”。

后来,移至长安右门外,让六科锦衣卫轮流值班,接纳击鼓申诉上奏,不许阻遏。

此外,明代设立了一个重要的信访机构——通政使司。

《清史稿•刑法志》:“其投厅击鼓,或遇乘舆出郊,迎击驾申诉者,名曰‘叩阍’。

”“叩阍”分两种方式,即鼓状和告御状。

顺治十三年(1656年)冬十月“戊寅,设登闻鼓”。

(《清史稿》卷五)清代早期的登闻院类似于信访局,地点在西长安门街东,负责的官员是满、汉科道各一员。

雍正二年(1724年),统于通政司,主受诉讼之事。

“告御状”是从前代一直延续下来的“邀车驾”,这两种信访方式一直沿用至清末。

二、古代政府对于上访提供政策性保护秦汉时期,宫城外门设有公车司马令一职,负责接待上书或请求面见皇帝陈言的官员人等。

汉朝严格要求各级官吏必须对上访百姓提供方便,不得随意阻断刁难,若不及时向上转达,满半月以上将受惩罚。

汉武时期,政府信用酷吏严刑。

汉宣帝即位后,舆论要求赶紧整顿狱政不公,于是,宣帝下诏书:“间者,吏用法,巧文浸深,是朕之不德也。

夫决狱不当,使有罪兴邪,不辜蒙戮,父子悲恨,朕甚伤之。

今遣廷史与郡鞫狱……其务平之,以称朕意。

”(《汉书》卷二三)选拔了精明能干的官吏担任廷尉、廷平审理自下上呈的冤屈案件,并且,皇帝还常亲自过问案情,“斋居而决事,狱刑号为平矣。

”秦王苻坚励精图治,整顿国政,公元375年,他在皇宫南面建筑了一个听讼观,“五日一临,以求民隐”,专门听取老百姓说事诉冤。

唐太宗曾亲手拟定了《司门式》文稿:“其有无门籍人有急奏者,皆令监门司与仗家引奏,不得关碍。

”(宋朝孔平仲《续世说》)——派遣两名武装警卫,随时护送上访人去皇宫见皇帝。

颜真卿评价说,“所以平治天下,正用此道”。

洪武三年(1370年),明朝设察言司,收受天下奏章、申诉书信等。

明朝前期对于死刑案件的上访受理时间可以延迟至死刑犯被执行的前一天,甚至死刑犯在临刑当天,其家人仍然可以代其击鼓鸣冤。

嘉靖九年(1530年),死刑犯击鼓鸣冤的期限定为行刑前三天,行刑当日就不再接受鼓状鸣冤。

清朝的社会矛盾尖锐,越级申诉上访很普遍,政府明确了上访接待部门,如步军统领衙门的职责就包括受理申诉案件,同样,刑部也负有受理审核地方上诉案件的责任。

满清入主中原后,旗人贵族常常欺压凌辱普通旗民,雍正皇帝即位后,下发文件:“八旗人员有为本旗都统、本管王公刁难苛索者,许其控诉。

”(《清史稿》卷九)嘉庆帝即位后,表示要“勤求民隐”,不许官员限制百姓京控,甚至称自己有时间的话会审阅每起京控案的卷宗。

清代对于京控的处理流程有明确规定:都察院接受上访后,认为情节较重的向皇帝具奏;情节较轻的,受理之后再转回各省总督、巡抚办理。

都察院和步军统领衙门每年两次催告各省逾期未结的案子,并向皇帝汇报。

太平天国时期,从天京门一直到东王府都设立过登闻鼓,后来,各地的首长公署都设置了登闻鼓,号召所有百姓都来行使这种上访权利。

并有规定,只要听到鼓声,各级首长必须立即亲自受理。

古代直诉制在机构设置和制度规定上,开辟了一条民情上达的重要渠道,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三、古代的上访例子封建时代,上访直诉的例子层出不穷。

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齐国太仓令淳于公被抓到京城长安治罪,他的小女儿也随父亲来到京城上书皇帝,她的“上访信”言辞恳切,孝心感人,汉文帝被打动,“天子怜悲其意”(《汉书》卷二三),免除了对她父亲的惩罚。

公元503年,吴兴郡有个15岁的孩子叫吉翂,父亲是个县令,为同僚诬陷,被朝廷抓了起来,判了死罪。

吉翂到梁朝京城建康(今江苏南京),“撾登闻鼓,乞代父命”(《资治通鉴》卷一四五)。

皇帝知道了这件事,就派主管司法的廷尉卿蔡法度务必弄清来龙去脉。

蔡大人把众多刑具陈设在大堂上试图威吓、诱逼孩子反悔。

但是,吉翂并无惧色:“我虽然愚昧幼小,但是哪能不知道死的可怕悲惨?但我实在是不忍心见到父亲无辜受极刑,所以请求替代,这不是儿戏的小事,我怎么会随便听人教唆呢?当今圣上同意我代替父亲受刑,我真是非常高兴啊,哪还会后悔呢?”蔡法度见来“硬”的不灵,就和颜悦色地哄骗孩子改供,但是,吉翂不为所动,异常坚定。

蔡大人如实上告皇帝,“上(梁武帝)乃宥其父罪”。

南朝梁武帝时还发生过一件有政治意义的上访事件。

当时的政府对皇族以及世家大族,乃至士人都相当照顾,他们即使违法犯罪,政府也会法外施恩。

但是,普通百姓违反了法令,其惩罚则相当严厉,并且,还实行连坐,“一人逃亡,举家质作”,民怨极大,民间违法犯罪行为不减反增。

天监十年(511年)某一天,梁武帝到郊区祭祀,一个老人拦住了皇帝的车驾。

梁武帝允许上访人陈述事实,老者直奔主题:“陛下实行的法令,对于普通百姓极其严厉,对于豪强权贵却相当宽松,这不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正常方法。

假如,陛下能反过来实行,那才是天下黎民百姓的莫大福份!”随臣们惊得大汗淋漓,呼喝御林军拿下刁民。

梁武帝沉思良久,叫放了老者。

随后,梁武帝颁发圣旨:“自今逋谪之家及罪应质作,若年有老小,可停将送。

”对于老百姓的惩罚宽松了些,但是,并没有改变对当时权贵阶层的庇护,使社会不公平并无实质性好转。

史家评论“不能绳权贵以法,君子是以知梁政之乱也”,最终导致政权崩溃。

宋太宗端拱初年,某次选拔进士考试,录取了127人,有个考生叶齐很不服气,“击登闻鼓自列”,惊动了皇帝,“朝廷不得已,又为复试”(《石林燕语》)。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六月,康熙巡视蒙古,“见其(蒙古百姓)衣食困苦,深用恻然”。

就下旨允许蒙古百姓来见皇帝倾诉怨苦之情,不得阻拦,“于是蒙古扶老携幼,叩首行宫门”(《清史稿》卷七)。

康熙一一接见,同百姓们拉家常,嘘寒问暖,对于生活极贫的百姓“给予银两布匹”,蒙古百姓顶礼称颂,感恩戴德。

光绪十七年(1891年),安徽庐江知县杨霈霖在判决一起遗产继承案中,徇情枉法,滥用酷刑,致死人命,死者的母亲张黄氏觉得自己的小儿子被冤,死得太惨,由其另一个大儿子陪同到府里申控。

杨知县得知,亲自带兵追捕、截访,于三更时分在一座庙中追上了张黄氏母子。

张黄氏躲藏不及,被如狼似虎的衙役抓住,套上铁锁,连夜带回本县衙门。

她的大儿子为人精明,及时钻入佛龛下面隐蔽起来,在截访的衙役离开寺庙后,迳奔省城“上访”,到按察使衙门告了状。

张黄氏被杨知县抓回本县逼令“写”好结状承认自己小儿子系因病亡故而非知县刑讯至死,并被衙役强迫按住手指在结状上捺印后,放回家中。

秉性刚强的张黄氏回家后,决定到省城上控。

村里族长从族产中拨出了一点钱作为贫穷的张黄氏到省城的路费。

张黄氏长途跋涉到安徽巡抚衙门投递了控状。

安徽巡抚沈秉成向朝廷汇报了杨知县的劣迹,光绪皇帝非常气愤,发下谕旨要求两江总督刘坤一“遴派司道大员彻底讯明,秉公议结”——等于说,张黄氏母子的上访事件惊动了中央,看似复杂的人命案在光绪的“关心”下真相立即水落石出,杨知县因徇情枉法、滥用非刑、谎报案情、致死人命等等罪行,受到惩处。

四、明清时期的“另类上访”通常意义上的上访上控之外,明清时期还有一些很“另类”的上访事件。

明朝初年,江南出了件奇事,一个农民不仅把地方官吏捆绑了送到京城告御状,而且,皇帝还向全国通报表扬他。

这个大胆的农民是江苏常熟人,叫陈寿六,他和自己的弟弟、外甥把常熟县的一个骚扰欺压百姓的县吏给捆绑了,带着到京城应天(今南京)“上访”。

朱元璋不仅接纳了陈寿六的陈诉,而且还夸老陈能干,为国分忧,奖励这三个不同寻常的上访者每人两件新衣服,另外奖励老陈银子20锭,免除“杂泛差役三年”,并派人护送他们“衣锦还乡’,不许地方政府打击报复,全国范围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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