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Dl-VELOPING“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王理德吴春荣宋达成韩森慧赵赫然吴昊郭春秀“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是指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简称“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包括5个子项,其根本意义就是通过人才选派、急缺人才培养、人才队伍素质提升等手段解决基层生产、建设、教育等过程中存在的“软件”短板,满足基层民众需求。
如何使“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在总量和结构上满足、适用于基层尤为关键。
|科学技术的发明和使用都是由人在劳动中完成,即把科学技术转化成第一生产力的载体是专业科学技术人员。
因此,人才成为生产力中最活跃、最主要的因素和最宝贵、最有决定意义的资本。
2013年开始,国家正式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旨在通过派遣和培养等方式对人力资源进行辅助,增加硬78发展|2019.03件投入、软件配套,解决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等贫困落后地区在基层生产、建设、教育等方面存在的“软件”短板。
各地具体情况各有不同,比如:云南省镇沅县秀山村委会农业发展现状进彳亍调研,就其橡胶产业等发展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组织农户进行科技培训,推荐橡胶新品种、新技术、新割胶设备,并就秀山橡胶等热作产业发展提出专业性建议。
贵州省就“三区”计划项目的社会工作人才保障机制、社会工作认可度提升机制、社会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社会工作持续性保障机制等方面做出相关研究。
安徽省自2014年起,对“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所遇5啲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
罗岭等人针对西安高新区高层次人才政策及问题方面进行了研究,李来运等DEVELOP IN(;针对新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所删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作者从事“三区”科技人员专项工作三年以来,发现甘肃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很多共性问题。
如何抓好基层需要的“土专家”“田秀才”等实用型的“立地”人才,进一步探索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社会服务良性发展的长效路径。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甘科计规〔2017〕14号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甘科计规〔2017〕14号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为全面做好甘肃省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管理工作,依据《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甘科计规〔2017〕10号),省科技厅制定了《甘肃省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科技厅2017年11月1日甘肃省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6〕211号),规范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管理,根据《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甘科计规〔2017〕1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创新基地,包括甘肃省实验室、甘肃省重点实验室、甘肃省技术创新中心、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甘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及省级科技园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众创空间、省级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
本办法所称人才计划,包括省杰出青年基金、基础研究创新群体、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等专项计划。
第三条创新基地专项围绕全省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领域,支持各类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和能力提升,为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提供条件保障。
第四条人才计划专项支持科研人员和创新团队,引进、培养高水平科技领军人才、优秀团队和创新创业人才。
第五条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组织管理的主体包括省科技厅、推荐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专业管理机构。
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

⽢肃省⽀持科技创新若⼲措施⽢肃省⽀持科技创新若⼲措施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肃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构建开放合作创新体系 1.对国外、省外⾼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及科技型企业以合作共建、独⽴建设等形式在省内设⽴的科研分⽀机构、联合实验室或技术转移机构给予50万元资⾦补助。
由省科技厅核实后,所需资⾦列⼊次年省级财政预算。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委、省⼯信委、省教育厅 2.完善军民协同创新机制,促进军民协同创新,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和转化应⽤。
对取得武器装备有关资格证书、进⼊武器装备采购⽬录的⾮军⼯单位,给予⼀次性补助10万元;对军民结合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给予⼀次性补助100万元;对军民融合创新⽰范区建设给予⼀次性补助200万元。
由省⼯信委核实后,所需资⾦列⼊次年省级财政预算。
牵头单位:省⼯信委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委 3.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程(技术)研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程实验室、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国家制造业创新中⼼给予3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程(技术)研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程实验室、省级开发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省级企业技术中⼼、省级⾏业技术中⼼、省级制造业创新中⼼给予5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学科技园给予1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学科技园给予5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转移中⼼给予5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转移中⼼给予30万元补助;对新成⽴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给予牵头单位30万元补助。
已有上述各类平台并按规定考核评估优秀的,每次给予与新认定的补助标准相同的资⾦奖励。
由各平台管理部门核实后,所需资⾦列⼊次年省级财政预算。
解读“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

解读“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 中央财政近日安排的2015年209.8亿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有3.1亿元专门用于“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三区”即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中央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投入3亿元左右的资金规模,专项支持该计划。
加强公共文化体系均等化建设 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级财政多年来持续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覆盖乡镇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基本齐备。
然而在我国中西部省份,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这些贫困落后地区,虽然文化活动场地建了,文化设施也有了,但是能够操作、利用这些文化设施开展文化活动的专业人员仍然严重缺乏,与东部省份富裕地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差距逐渐拉大,已经成为全国公共文化体系均等化建设的短板。
2013年开始,国家正式实施“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从文化人力资源方面对这些地区进行支持扶助。根据计划要求,2013年至2020年期间,全国每年向“三区”县以下文化单位输送1.9万名优秀文化工作者驻地工作或提供服务,发挥优秀文化工作者的带动效用;每年从县以下文化单位选送1500名文化人员进行重点扶持培养,提高基层文化人员专业水平。
财政扶持保障文化人才待遇 根据“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要求,中央财政从2013年起,每年提供3亿元左右的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向参与选派、培训的文化工作者发放补助。实地支援“三区”建设的优秀文化工作者,每人每年可获得补助2万元;参加培训的“三区”文化人员,每人每天可获得补助120元。文化工作者在选派或培训期间,可以同时享受原单位的工资待遇。
中央财政根据各地经济水平,制定了详细的地方财政补助标准。东部地区自行负担补助费用;对于中部绝大部分地区,中央财政按照补助标准的50%拨付补助金,另外50%的补助金由地方省级政府配套拨付;西部各省和中部地区的延边、赣南、湘西、咸宁等条件特别困难的地区,参照西部地区标准,由中央财政全额拨付补助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0.27•【字号】甘政办发〔2015〕152号•【施行日期】2015.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5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0月27日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精神,努力培育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让每一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重要意义制定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是省委、省政府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全局、进一步加快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惠及全省乡村教师和乡村学生的重大民生工程,对于解决当前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稳定乡村教师队伍,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1.师德为先,以德化人。
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乡村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重视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保乡村教育正确导向。
甘肃省强科技实施方案

甘肃省强科技实施方案甘肃省位于中国西北地区,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省份。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甘肃省也在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为了更好地推动甘肃省的科技实施,制定了以下方案。
一、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甘肃省将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科技创新的财政支出,鼓励企业增加科技研发投入,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化、市场化方向转化。
二、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甘肃省将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立一批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中心和实验室,支持科研院所和高校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化、市场化方向转化。
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甘肃省将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化、市场化方向转化,加快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推动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甘肃省将推动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培育一批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五、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甘肃省将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科技人才的吸引力度,鼓励创新创业人才来甘肃创新创业,加快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推动科技创新的持续发展。
六、加强科技监管和服务甘肃省将加强科技监管和服务,建立健全科技监管体系,提高科技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科技服务的专业性和便捷性,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七、加强国际科技合作甘肃省将加强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吸引国际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国际科技创新资源向甘肃省聚集,促进科技创新的国际化发展。
总之,甘肃省强科技实施方案的制定将有力推动甘肃省科技创新的发展,促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甘肃省的科技实施方案能够取得更好的成效,为推动甘肃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甘肃高考招生录取省属高校将设4个专项计划整理

让知识带有温度。
甘肃高考招生录取省属高校将设4个专项计划整理甘肃高考招生录用省属高校将设4个专项方案导读: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省属高校在今年的高考招生录用中将设精准扶贫招生专项、革命老区专项、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育专项、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等4个专项方案。
详细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省属高校精准扶贫招生专项的招生对象为:我省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参与今年一般高考报名并通过扶贫办审核确认的考生。
精准扶贫专项招生单列方案,天水师范学院、河西学院、陇东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等6所高校担当精准扶贫专项本科招生方案,兰州交通高校、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1所高校担当精准扶贫专项高职(专科)方案。
革命老区专项的实施范围为:在庆阳市、平凉市和白银市会宁县参与今年高考报名且高中阶段户籍在当地的考生。
革命老区专项招生单列方案,由天水师范学院、河西学院、陇东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等6所省属高校担当。
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育专项分为藏区专项方案和其他民族地区专项方案两部分,方案单列。
西北师范高校、兰州理工高校、兰州交通高校、甘肃农业高校等13所高校担当本科专项方案;高职(专科)专项方案由河西学院、甘肃医学院、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等省属高校担当。
藏区专项的实施区域为甘南藏族自治州和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户籍在以上地区并参与今年一般高考报名考试的'全部考生均可报考,其中参与民语类方案的考生须具有"汉语'或"加试藏语文'科目成果;其第1页/共2页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他民族地区专项方案的实施区域为临夏回族自治州、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户籍在以上地区且参与今年一般高考报名考试的全部考生均可报考。
甘肃:创新西部欠发达地区人才评价机制

本刊策划■向东甘肃:创新西部欠发达地区人才评价机制人才积极参加职称评审,鼓励有条件的市州为获得职称的农民人才发放补贴,为乡村振兴战略作贡献。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2.34万人,其中,获得高级职称的有3977人,占比17%;获得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有1.94万人,占比83%。
秦安县农民靳志强、甘谷县农民张维林等均通过特殊人才职称评价,成为“农民教授”,实现了让作出贡献的农业农村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的目标。
特殊评价破除人才成长体制机制障碍为积极营造“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的良好人才成长政策环境,甘肃从西部欠发达省份人才引不来、留不住、用不好的实际出发,坚决破除限制人才成长的体制机制障碍,制定了《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着力从四个特殊上对人才成长创造条件,全力支持。
一是人才特殊。
符合特殊人才职称评价的主要是四类人才:省内作出重大贡献人才,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甘南、临夏两个民族自治州从省内引进人才和其他新兴产业身怀绝技的人才。
二是政策特殊。
人才取得重大科技创新、重大技术成果转化、重大发明和知识产权转化,发表原创精品论文,以及高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获奖等,不受学历、资历、台阶、论文、身份等限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在政策上实行“全破”。
为确保特殊人才职称评价规范、科学、甘肃着眼西部欠发达地区特点,紧紧围绕“让扎根基层人才发展有空间、晋升有通道、作出贡献有成就感获得感”这条主线,坚持“小切口、大突破”的总体思路,不断建立完善西部欠发达地区人才评价体系,通过实施放权、松绑、倾斜、优惠等一系列“组合拳”,积极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聚焦乡村加大农村人才职称评审力度为促进全省农业升级发展、推动农村全面进步,甘肃紧紧围绕提升农民技能素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农业农村人才的职称评审政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甘肃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
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精神,加快建设我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三区”)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提升“三区”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科技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自2014年至2020年,以提高全省科技支撑能力和科技服务体系为着力点,以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和创业培训基地建设为重点,每年选派960名科技人员到“三区”提供科技服务、开展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依托我省国家级和省级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等培训机构,每年为“三区”培养120名科技服务人员和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人员,积极推动“三区”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围绕“三区”支柱产业大力引导科技成果的转移和转化,为“三区”经济
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科技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部署,分级实施。
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协调机制,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要求,逐级细化“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三区”科技人员选派和接收任务,确保“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有序实施,稳妥推进。
(二)整体规划,合理安排。
把“三区”科技人员培养培训、科技对口支援、区域内科技人员均衡配置、科技人员国家级(省级)培训计划、科技人员素质提高计划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形成提高“三区”科技水平、促进区域内科技实力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对口支持,相对稳定。
以派出地─受援地对口帮扶为基本组织形式,综合考虑受援地科技人员选派、培训需求和派出地科技人员队伍情况,合理确定派出地─受援地对口支援关系,保持相对稳定。
(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由受援地提出科技人员和科技人员培训需求,由派出地和相关部门按需求选派科技人员和实施科技人员培训,既满足受援地科学技术现实需要,又有效提高受援地科技人员队伍整体素质。
三、基本要求
(一)实施范围
1.受援地。
以县为单位,主要是国务院2011年确定的我省58个连片贫困县区和2个片区外省级重点县。
分别为兰州市所属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白银市所属白银区、平川区、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天水市除秦州区外的其他6县区,武威市所属古浪县、天祝县,平凉市所属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庆阳市除西峰区外的其他7县区,定西市所属7县区,临夏州所属8县市,陇南市所属9县区,甘南州所属8县市。
2.派出地。
主要是省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央在甘相关单位和受援地所属的10个市(州)。
(二)科技人员选派及工作程序
1.选派对象与条件。
选派对象主要为省会城市、中心城市和省内其他县(市)能够解决受援县科技需求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农村环保、信息化等行业科技人员。
选派对象需自愿到受援地服务,同意本方案中有关规定。
受援地人员不得作为本地选派对象。
2.选派范围与方式。
根据受援地科技需求和派出地选派能力,按照供需平衡、就近就便、省内调配的原则确定派出地─受
援地对口支援关系。
兰州、白银、武威、天水、平凉、庆阳、定西、陇南、临夏、甘南10市(州)只承担或部分承担本市(州)受援地选派任务,其余由省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央在甘相关单位承担。
省上还要成立由省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央在甘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技术专家组,在所有受援地进行巡回科技指导。
省内科技人员解决不了受援地科技需求的,按照对口支援等机制渠道跨省选派。
3.服务内容与形式。
选派人员围绕受援地支柱产业的科技需求,提供公益专业技术服务。
或者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企业等,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并为受援地培养本土科技人才。
选派工作要与科技特派员工作和全省开展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工作紧密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4.选派数量要求。
原则上每年计划为各受援地选派16人,共960人。
5.按照“征集需求-分配指标-选派人员-开展服务-考核验收-总结评价”的程序选派科技人员到受援地开展服务,主要过程如下:
(1)省科技厅向各市(州)科技局下达征集科技需求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根据本市(州)受援地生产发展需要征求科技需求,提出选派人员需求计划,报省科技厅农村处;科技厅将选
派人员需求汇总,在与各选派单位充分协调的基础上,制订本年度选派计划,并将选派计划报送科技部。
(2)各市(州)科技局根据省科技厅工作要求组织落实选派计划,加强选派单位与受援地的沟通协调,经受援地对口支援市(州)科技局汇总后报省科技厅农村处审定、备案。
市州选派科技人才的缺口,由省科技厅利用对口支援机制,商请相关单位选派。
(3)科技部下达选派人员计划后,省科技厅组织落实选派计划,指导选派单位、受援单位与选派对象签订选派协议,经受援地地县科技局汇总报省科技厅农村处审定、备案。
(4)选派对象按照选派协议和有关要求,为受援地提供科技服务,受援单位及其所在县科技局协助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5)选派对象服务时间原则上1年(不少于100天)。
完成选派服务后,由受援地县科技局组织对其工作绩效和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6)省科技厅农村处对本年度选派对象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科技部。
(三)科技人员培养及工作程序
1.受培人员。
受培人员包括受援地工作突出、表现优秀的
科技人员和科技特派员等。
2.长期培训。
组织受培人员到到省内14个市州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参加3个月、半年或一年的脱产培训或岗位锻炼。
3.短期培训。
组织受培人员到本省或发达地区相关单位参加培训,或由培训机构组织专家在当地开展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至30天。
4.培训机构。
根据受培人员特点和培训工作需求,按照就近就便原则,选择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等单位开展长期培训。
短期培训由甘肃省科技厅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培养任务。
5.培养数量。
原则上每年计划为各受援地培养2人,培养总人数120人。
6.按照“制定计划-分配任务-发布计划-组织培训-考核评价-总结验收”的程序开展培养工作,主要过程如下:
(1)省科技厅汇总全省培养需求,编制当年培养计划;
(2)省科技厅组织落实培养计划,并与培训机构签订培养工作协议;
(3)培训机构按照培养工作协议和有关要求,为受培人员提供培训服务,受援地县科技局负责组织本县受培人员的报名参训工作;
(4)培训机构完成培养任务后,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决算,并报送省科技厅;
(5)省科技厅根据培养工作协议验收培训机构的培养工作,对本年度培养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科技部。
四、组织管理
(一)由省科技厅农村处负责计划的总体设计和统筹管理,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和指导意见,制订实施方案和协调选派、培养计划,指导、检查各市州选派和培养计划的推进落实,做好“三区”科技计划行动的工作宣传。
(二)省科技厅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和管理本地区选派和培养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确保本地区选派、培养工作顺利开展。
每年定期向科技部提交当年任务完成情况及下一年度选派和培养计划。
(三)受援地县科技局负责提出本地区受援和培训需求,做好选派单位和受援单位的沟通衔接,协调受援单位为选派对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组织选送本地受培人员参加有关培训项目,并做好相关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培训实施机构要认真落实培养任务,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好培训内容,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做好日常管理和培养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反馈受培人员所在单位,作为受培人员年终
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对选派到“三区”服务且考核合格的选派对象,除享受国家为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三区”发展所制定的有关人才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政策:
1.选派对象在选派期间人事、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选派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2.对表现优异、做出重要贡献的选派对象以及对执行本专项计划成绩突出的单位,由省或地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项目申报倾斜支持。
3.其它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按照《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组发〔2011〕23号)执行。
(二)经费保障
选派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补助,培养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天120元标准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
选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选派对象到受援地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等。
培养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教育培训和补助受培人员食宿。
省财政厅、科技厅负责对财政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政策,明确使用范围,严格拨付程序,强化审计监督,保证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