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示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示例

注意事项:

一、不同类型纳税人可填写栏次有差异。纳税人如仅从事营改增应税行为(包括“3+7”试点应税项目),则仅可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相关栏次,“货物及劳务”栏次不可填写;如仅从事原增值税应税行为(指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则仅可填写“货物及劳务”相关栏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次不可填写;如既从事营改增应税行为又兼营原增值税应税行为,财“货物及劳务”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次均可填写。如仅从事营改增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发生了原增值税应税行为,或仅从事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发生了营改增应税行为,需先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税(费)种认定,核定相应征收品目后方可填写相应栏次。

二、申报系统中的表样与文件规定表样略有差异。一是系统中主表比文件规定表样多2栏。系统中表样为24栏,文件规定表样为22栏,增加的两行分别为第15栏“核定销售额”和第17栏“核定应纳税额”,该两栏为系统自动带出,不可修改,主要是便于核定征收纳税人申报,当核定征收纳税人申报时,应纳税额按申报销售额和核定销售额孰高计算,是否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也按申报销售额和核

定销售额孰高确定。增加的两栏对查账征收纳税人填报没有影响。二是《附列资料》表样设计不同。文件规定的表样为横表,申报系统中为竖表,相关栏次内容和逻辑关系均相同,不影响纳税人填报。

三、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在申报表中的体现。一是货物劳务与服务、无形资产销售额分别计算适用小微企业政策,即:当货物劳务销售额未超过小微企业标准时,货物劳务享受免税政策;当服务、无形资产销售额未超过小微企业标准时,服务、无形资产享受免税政策。二者互不影响,可以同享受,也可享受其中之一。二是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不参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标准的计算。当总销售额超过小微企业标准,如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其他应税行为不超过标准的,其他应税行为仍可享受免税优惠;当总销售额未超过小微企业标准,如有不动产销售行为的,不动产销售额仍应计算缴纳增值税,不享受免税优惠,但其他应税行为仍可享受免税优惠。

例:某建筑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5-6月发生以下业务:

(1)在机构地之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0.6万元,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同时支付分包款3.09万,取得普通发票。

(2)在机构所在地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含税销售额8.24万,未开具发票。

(3)取得防伪税控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发票,金额为820元。

【相关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其他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其他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不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

应预缴税款=不含税销售额×3%

案例中小规模纳税人业务(1)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20.6-3.09)÷(1+3%)=17万元。

案例中小规模跨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国税机关预缴税款,预缴税款=17×3%=0.51万元。

取得的防伪税控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发票,可以全额抵减。

【报表填写】

(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国税机关预缴时,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第1栏第1列“建筑服务、销售额”应填入跨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销售收入20.6万元(含税)。

第1栏第2列“建筑服务、扣除金额”应填入支付分包款3.09万元(含税)。

第1栏第3列“建筑服务、征收率”应填入3%。

第1栏第4列“建筑服务、预征税额”应填入(20.6-3.09)÷(1+3%)×3%=0.51万元。

第6栏第1-4列合计数应分别填入各列合计数。

(二)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查找《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增值税对应的减税性质代码和名称分别为01129914和其他,填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的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栏次,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等栏次分别填入相应的数字。

说明:在系统中减税性质代码和名称直接通过下拉框选

择即可。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税款所属时间:自2016年5月1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三)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附列资料,附列资料应填写应税行为(3%征收率)部分:第2栏“本期发生额”应填入支付分包款3.09万元(含税)。

第3栏“本期扣除额”应填入支付分包款3.09万元(含税)。

第4栏“期末余额”应填入“期初余额”+“本期发生

额”-“本期扣除额”=0+3.09-3.09=0万元。

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应填入所有应税行为的含税收

入,即:20.6+8.24=28.84万元(含税)。注意:如纳税人无

差额征税项目,则不需填写附列资料,如纳税人有差额征税

项目,则与差额项目相同征收率的所有的应税行为销售额均

应填入《附列资料》相关栏次,而不是仅填写差额项目。

第6栏“本期扣除额”应填入支付的分包款3.09万元。

第7栏“含税销售额”应填入“全部含税收入”-支付分包款=28.84-3.09=25.75万元。

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应填入“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25.75÷(1+3%)=25万元。

(四)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主表应填写本期数下“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各个栏次:

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应填入本期全部不含税销售额=附列资料第8列“不含税销售额”=25万元。

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应填入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20.6÷(1+3%)=20万元。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可以全额开具专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