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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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法释〔1999〕15号

(1999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66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7月8日起施行。)

为了正确、及时地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断完善和发展,保障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特制定本规定。

一、受理与管辖

第一条农业承包合同的当事人因承包合同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以签订承包合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其所签合同内容违背多数村民意志,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为由,以发包方为被告,要求确认承包合同的效力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可通知承包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三条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承包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共同承包人数众多的,应当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共同承包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由人民法院提出代表人名单,要求共同承包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共同承包人中指定代表人。

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共同承包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所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五条农业承包合同签订后,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增加承包人的,新增加的承包人可以作为诉讼当事人。发包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增加了承包人,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方对该事实的认可,新增加的承包人可以作为诉讼当事人。

二、案件的审理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遵循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农村政策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七条人民法院对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尽快审结。对因发生纠纷可能影响生产的,可裁定先行恢复生产;承包方恢复生产确有困难或者拒绝恢复生产的,由发包方负责组织先行恢复生产,恢复生产所发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第八条人民法院在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时,对承包合同中所约定的承包方应当承担的义务中,超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超过的部分不予保护。

前款规定不适用专业承包和招标承包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第九条农业承包合同中,对承包金额或交纳承包金的比例或者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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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的,人民法院可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依照本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处理。第十条当事人因欠交承包金而达成还款协议或者承包方向发包方出具欠条的,一般应当按照债务纠纷案件处理。但是,还款协议或者欠条中对承包金数额约定不明或者当事人对所欠承包金数额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处理。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承包经营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承包方所种植的林木及收获的果实的所有权和因治理水土流失而新增加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予以保护。

第十二条承包方因承包经营的土地被依法征用或者被依法批准使用后,要求发包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补偿或者要求发包方对其为改良土地的实际投入给予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三条对实行专业承包或者招标承包的承包方,在承包期满后对原承包经营的标的物在同等条件下主张优先承包经营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三、权利义务的转让

第十四条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承包合同,转包或者互换承包经营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转让、转包、互换行为无效。

第十五条承包方转让承包合同,转包或者互换承包经营标的物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转让、转包、互换行为无效。

第十六条在承包合同有效期内,发包方强制承包方转让承包经营权,强制承包方转包或者互换承包经营的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转让、转包、互换行为无效。

第十七条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将承包经营的标的物全部或者部分转包给第三人的,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仍应按照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承包方与转包后的承包方之间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对承包方用已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等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其行为无效。

第十九条对有偿转让承包经营权的转让费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额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二十条经发包方同意,各承包方之间将各自承包经营的标的物全部或者部分进行互换,并约定对不等值的部分进行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十一条承包方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其承包经营的标的物入股,仍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向发包方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四、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二条对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对当事人单方要求变更承包金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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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引起合同变更的事项作出约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时,可从其约定。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请求终止承包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1)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或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的;

(2)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因健康原因丧失承包能力或者死亡,继承人无力承包或者放弃继承,且又不进行转让、转包和入股的;

(3)因一方不履行承包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承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承包经营耕地的承包人弃耕抛荒的;

(5)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

(6)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

五、责任的承担

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在审理依本规定第二条所起诉的案件中,对发包方违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越权发包的,应当认定该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属本条前款规定的情形,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或者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做了大量的投入的,对原告方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终止该承包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可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公平原则,对该承包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六条承包合同转包后,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转包后的承包方起诉承包方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发包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根据其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承包合同转包后,因转包后的承包方的原因,致使承包合同不能履行,发包方起诉承包方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转包后的承包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根据其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八条因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对承包经营的标的物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十九条承包期间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因承包方自身以外的原因,致使承包方交纳承包金有困难,承包方要求缓交、减交或免交承包金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允许承包方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承包金。

第三十条在承包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分户时,其家庭内部就承包经营的权利义务未能达成协议,或者虽有协议,但是以分户的方式逃避履行承包合同义务,损害发包方利益的,所分各户之间,应对承包合同所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以个人名义签订承包合同,但有证据证明其承包经营收益的主要部分是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应当以其家庭财产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共同承包人中途退出承包的,应当享有和承担共同承包期间承包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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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共同承包人中途退出承包,给发包方或者其他承包人造成损失,发包方或者其他承包人要求给予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在承包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且对违约金的比例、金额或者计算方法等内容约定明确的,从其约定。但所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份高于所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应当事人的请求和实际情况适当予以减少或者增加。

当事人在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无权请求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承包方是夫妻的,在承包合同履行期间解除婚姻关系时,就其承包经营的权利义务未达成协议,且双方均具有承包经营主体资格的,人民法院在处理其离婚案件时,应当按照家庭人口、老人的赡养、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等具体情况,对其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

六、其他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所称的农业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法律关系的事实和文件。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所称发包方,是指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所称承包金,是指承包方依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向发包方交纳的款项、实物或者应当履行的劳务。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发包方就开发、经营和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自然资源和其他资产,以及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国家资源,与承包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以及各承包方之间所签订的转让、转包和互换承包经营标的物的合同。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在审理专业承包和招标承包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时,除适用本规定的有关规定外,还应依照合同订立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

土地承包合同详细版

土地承包合同详细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76608

土地承包合同详细版 依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_________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_________大队_________号地耕地面积_________公顷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_________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2.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2020(标准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2020(标准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34984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2020(标准版)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年,由______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包经营,并且得到了发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______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 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______亩土地,其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__年实际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葡萄、水果、种苗、绿化苗木等其他农作物。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4)依据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个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4篇

农村个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4篇 农村个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4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帮大家整理的农村个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农村个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1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

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

如何正确认识和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广大农村的逐步推进,农业承包合同制度迅速在各地得到普及,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正确认识和审理农业承包合同,对保障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农业承包合同的概述 1、农业承包合同的概念。农业承包合同是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之间为完成一定的农业生产任务,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它能够证明承包经营法律关系的事实和文件。 2、农村承包合同的特征。农业承包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特征外,又具有自身的特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下称《农业承包合同》)农业承包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从合同主体看,发包方是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合同主体关系具有两个主次的属性,其一是平等关系,其二是隶属关系。(2)从合同内容看主要是利润分配,群众通俗的说法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余的是自己的。但根据2000年有关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承包方按规定交纳有关税收和承包费外,其它都属于自己的。(3)从合同客体看,主要是农、林、牧、副、渔等。(4)从所有制看,合同确定了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因承包合同而转移,承包人只是在合同所规定的承包期内取得了集体的生产资料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发生原因及其特点 (一)从近年来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案件看,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有: 1、合同当事人的法制观念薄弱,随意变更合同引起纠纷,由于这种原因引起纠纷的,从发包方看主要是习惯于用行政管理手段来随意处置合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农村的实施,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也不断更换,法定代表人更换了,而合同尚未期满,新上任村干部往往随意变更或终止合同。从承包方看,认为自己是与上届领导签的合同,合同的义务履行不履行无所谓。他们都不了解签订的农业承包合同双方的关系,即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双方均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和均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等关系。 2、合同形式简单。所订合同条款不完备或有的条款含义不清,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写进去或合同条款不具体,含义不清,责任不明确,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引起纠纷。 3、合同内容不明确,在审判中发现有许多承包合同在签订时,发包前未作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凭着少数人粗浅的实践体会,或者对市场的变化因素估量不足,合同确定的承包费等内容过高或过低,高者可能影响承包者的生产积极性,导致合同难以全面履行,低者易引起“红

家庭承包经营与家庭农产

家庭承包经营是指在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农户通过承包合同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自主经营,并且按照合同承包土地的数量和质量交纳承包费的一种农业经营体制。我国在2005年取消的农业税。2003年进行种粮直补。 一、家庭承包经营是个体经济 首先,家庭承包经营的经济形式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 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除土地而外的所有生产资料都是农户的私有财产,农民不但拥有这些生产资料,而且直接支配使用它,其所有权与实现形式相统一。因此,从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和支配使用状况看,家庭承包经营表现为个体经济性质。 其次,家庭承包经营主体的地位和作用。 在这种承包经营制度下,经济活动的主体是一家一户的农民,他们凭借自己的生产资料,独立从事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完全表现出一种个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实行的是“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统”就是指集体经济组织,“分”就是指农户,所以家庭承包经营还是属于集体经济。。 第三,再看家庭承包经营的分配方式。 现行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彻底打破了“大锅饭”,拉开了收入差距,实现了“谁劳谁得,多劳多得”,农户只需承担法定的因承包集体土地而应尽的税费义务,集体不得随意侵占农户的个体利益。

这种分配方式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由各户的生产经营状况决定收入的高低,承认个人在能力、资本、技术、管理、信息等方面差别所带来的收入差别,具有典型的个体经济性质。 综合以上关于家庭承包经营中的产权状况、经济主体的地位和作用、收入分配方式几方面的情况分析,我们不难得结论,现行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属于个体经济性质 优点 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中具有特殊优势。家庭经营,指的是以家庭这个基本单位作为经营实体或经营主体来进行经营。农业中的家庭经营是随着家庭作为一个社会经济单位这一历史过程的出现而产生的。恩格斯曾指出:“耕地最初是暂时地,后来便永久的分配给各个家庭使用,它向完全的私有财产的过渡,是逐渐完成的,是与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平行地完成的。个体家庭开始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家庭经营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存在并发展着,展示了其强劲的生命力,这是由各种历史现实、由农业生产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1)家庭亲缘关系的稳固性 家庭生产提供了成员的生活资料,家庭成员的经济生活状况与家庭的经济条件密切相连,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家庭自古便是如此。同时,由于血缘的. 关系,家庭成员都有维护发展家庭利益的内在积极性。家庭这个社会经济单位内在的稳固性却始终没变,这是家庭经营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 (2)农业生产的特殊性

林业承包合同(农业承包合同)

林业承包合同(农业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83)、(84)一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座落在__的林地(山地)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北至__,西至__,东至__。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乙方承担__%。 第六条^奖惩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2021完整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2021 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2021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发包方: 承包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农业种植合同范本

农业种植合同范本 合作意向协议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就葛根种植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 葛根种植及种苗培育示范基地 二、合作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里仁村大茨塘(+++++++++++有限公司++苗圃基地) 三、占地面积:100亩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1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合作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适合种植葛根的土地100亩。 2、甲方100亩葛根首期育种种苗,品种为,预计每亩株,共计株。 3、在葛根种植育种期内,由首期葛根种苗枝条培育的后期种苗销售收入,甲乙双方扣除成本后按5:5分成。 4、由乙方种植的葛根块根,甲方根据甲方的收购价格定向收购,该葛根块根销售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 (1)、产品质量:以云南省农科院检测标准确定产品等级和质量,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2)产品的收购方式: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派车到乙方海口基地收购,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首期100亩种苗供应及相关的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所得相关的政府扶持资金,全部作为葛根种植专项款,由甲乙双方协商支配。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培训种植技术骨干和业务指导,负责本基地范围内葛根种植管养技术日常业务指导。 3、甲方对项目的发展进行指导和管理监督。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按时组织人员完成种植。 2、乙方负责购买相应的农机,产权归乙方所有。 3、乙方对葛根种植和育苗进行田间管理,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4、乙方负责具体的采收工作,把好采挖质量关。

农业承包合同仲裁裁决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业承包合同仲裁裁决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涉及农业和农村土地承包的政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法律文件众多,有些内容相互之间还不配套,加上有的农业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制作得不规范,造成当事人拿着生效的农业承包合同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到法院申请执行时,法院却因为仲裁书、调解书的内容与配套的法律规定有冲突,或因裁决书、调解书制作不规范等原因而无法执行,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以河北赵县为例,2012年该院执行局共受理申请执行农业承包合同仲裁裁决书的案件5件,全部因种种原因不能立案执行,往年的情况也大致相同。这样很容易引起当事人的误解,甚至被认为是故意刁难,不但引起当事人的申诉、上访,法院为此类案件制作审查意见、驳回裁定和做当事人说服工作也浪费了大量精力。造成农业承包合同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无法进入执行程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因当事人没有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不能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民事诉讼包括审理和执行活动,执行程序是审判程序的延伸,某类案件不能进行诉讼程序,自然也就不会产生执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设立。由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土地承包户与发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取得承包经营权的要件,而不是以一般想象中实际耕种该土地为要件。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土地承包形式分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两种,家庭承包经营权依法获得物权方式保护,不以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要件,给承包土地发证的登记行为仅起公示、证明的补强作用。而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时还须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

公司内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公司内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阿克苏裕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2009年1月10日,阿克苏市良种场同裕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项下承包地位于阿克苏市良种场三大队河滩地与四大队河滩地之间,合同亩数220亩(含大约五六十余亩由甲方开挖的池塘,亩数以实际测量为准,及一栋地暖房屋和一片树林),期限40年,自2009年1月10日至2049年1月9日止。甲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上缴任务附合同后。2011年12月因甲方公司经营计划工作安排,决定实行公司内部承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乙方内部承包原甲方合同项下的220亩土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从2011年12月30日起至2049年1月9日止,期限为37年。 二、乙方向良种场上交承包任务时间、上缴标准等内容依照原合同(良种场同裕隆公司签订的合同)履行,承担义务,享有权利。 三、合同生效后,该承包土地生产经营发生的一切事宜由乙方独立完成,自行决定,自己办理,并支付一切费用,享有经营的全部成果。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纳220亩地37年的承包费元。甲方将与该土地有关的资料交给乙方,今后甲乙双方的业务联系确定为以书面方式进行。 五、在乙方内部承包期间,良种场如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调整,由甲乙双方根据调整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承担义务,享有权利。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内部承包合同及土地经营权转包和转让、出租。如乙方违反本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对乙方的一切投入不予以补偿,乙方同时还需承担违约金20万元。 七、双方约定:乙方自行承担经营投资,享有全部利润,自愿参加农业保险。按照原合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转为非农业用地,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甲乙双方不得任意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管理和生产。乙方发生继承问题,由乙方的近亲属继续履行合同。甲方保留以土地经营权向银行贷款的权利。 因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双方约定损失的计算方法:本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索款费用、交通运输费及因索赔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合理的开支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乙方应当严格依照本合同履行原合同(甲方与良种场签订的

农业技术承包合同

农业技术承包合同 农业技术承包合同(一)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 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常见问题的处理—律师文集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常见问题的处理 XX冉缤律师文集 冉缤律师,XX精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7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在十数年的律师生涯中,代理诉讼及非讼作品七百余件,广泛涉猎婚姻家庭、行政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民商事、建筑及房地产、刑事辩护等各门类法律事务后,逐渐形成并建立起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济合同纠纷及人身损害赔偿领域的优势化、差异化的特色办案服务。其所代理的案件,多次被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XX《东方卫视》、《法制日报》、XX《文汇报》、《XX晚报》、《XX晨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并就房地产纠纷、劳资权益纠纷、婚姻法最新解释等方面,分别接受上XX方卫视、XX电视台财经频道等电视媒体的专题采访。 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日益突出,因土地承包诉至法院的纠纷骤增,笔者在代理多起这一类纠纷时,发现此类纠纷普遍具有理论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处理难度大的特点,解决不好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并影响社会稳定。正确处理好这一类纠纷,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主要情况 当前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类:1、以本集体经济组织为原告,起诉外地承包者为被告。诉讼请求是要求确认原承包合同

无效,或者合同有效,要求承包者支付承包费。2、以外来户承包者为原告,本地集体经济组织为被告,要求确认合同有效,并继续履行合同。3、外来承包户起诉本地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方)无偿收回承包地或强行收回承包地、毁坏农作物、农具、房屋等侵权行为,请求赔偿损失。4、本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更换,现原承包合同违反XX 议定原则为由,请求确认原告合同无效。5、承包方拖欠承包费纠纷。上述纠纷主要呈现的特点有:一是纠纷的多元性、复杂性。具体体现在当事人多元性、承包方式多样性和承包纠纷的复杂性上。二是纠纷的群体性。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中,呈群体性的特点非常明显。一案里所涉及的当事人少则几人、几十人,多则上百人甚至几百人,法院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往往会牵涉到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难度大、压力大。三是纠纷的激化性。农民文化知识普遍不高,法律知识较为淡薄。同时由于原来的土地承包过程不够规X,承包主体、程序、权利义务关系及解决争议的机制不够明确和健全,加之受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或受一些不懂法的村民的煽动,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不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而是经常采取过激行为,影响社会稳定。 二、律师代理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关系及流转效力的认定。 家庭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中,承包方要求流入方返还承包土地而提起诉讼时,流入方往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转让进行抗辩,而承包方则为双方之间属于代耕或者转包关系。对此应当如何认定?由于在这类纠纷中,当事人之间多未签订书面合同,且多是由流入方负担附

农业项目承包合同

农业项目承包合同 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公司农业项目承包,切实维护农业项目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 一、农业项目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农业项目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秋收结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注:先期承包年限为二轮土地承包结束,如国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无调整则后延;如二轮土地承包结束后国家对承包经营政策调整,则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三、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合同双方约定,甲方转让给乙方土地___亩。土地前五年的租金按每亩____元支付;后期租金按每亩____元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现金支付,每年一付。乙方每年公历元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甲方年土地流转费:转让费总额按每户实际流转土地面积计算。 (二)合同双方约定,公司按照乙方承包农业项目土地面积或其它经营项目收入收取管理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公司管理费,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按照公司规定,统一规划、指导和管理经营农业项目。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经营权,提供帮助池塘、坝库与流转土地配套,使用,调解本区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入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自土地流转正式实施之日起,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和收益权;具有享受国家各种惠民政策补贴、扶持、奖励权及国家征用土地付属物补偿权等。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各自承包经营范围内的风险和责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付清土地承包费和公司管理费用,对承包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六、禁止行为 1.未经公司授权,禁止任何承包人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禁止私自转包土地经营权或其它经营业务,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的损失由该承包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未经公司授权,禁止承包人参与经营与本公司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公司支付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0倍的违约金。 3.除公司协议另有约定意外,承包人不得同本公司合作单位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该____倍赔偿。 4.承包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4.1承包人未经公司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公司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承包人,则按违约处理。

土地承包合同(标准版)范本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合同

编号:FS-DY-20548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村_ 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照片。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结算,乙方于每年4月10日前将当年土地租金交付甲方。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

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Foonshion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Fonshion Design Co., Ltd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样本电子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 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杭州市农业承包合同协议书仲裁办法精编

杭州市农业承包合同协议书仲裁办法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市政府令第41号(1992年8月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及时解决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保护农业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杭州市农业承包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第三条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专门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行使对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权。第四条仲裁委员会处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当事人双方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仲裁委员会处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实行一次裁决制度。第五条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第二章组织第七条市、县(市)、区设立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委员若干人。仲裁委员会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第八条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须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县 (市)、区仲裁委员会成员应向市仲裁委员会备案。第九条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级农村经济综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配备专职仲裁员若干人,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工作者担任兼职仲裁员。兼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职务时与专职仲裁员享有同等的权利。第十一条仲裁员的资格由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定,符合条件者,由市仲裁委员会发给仲裁员书证。第三章管辖第十二条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发包方所在地的县(市)、区仲裁委员会管辖。发生在县(市)、区之间对管辖权有争议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以及市仲裁委员会认为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市仲裁委员会管辖。第十三条市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办理县(市)、区仲裁委员会管辖的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案件交县(市)、区仲裁委员会办理。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不属于《条例》范围内的合同纠纷;(二)当事人一方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三)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或仲裁已经终结,当事人又申请仲裁的。超过仲裁时效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般不予受

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现代化

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现代化我国实践表明,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确是一种有激励、有效率的制度。国家赋予农民从事家庭经营的土地权利,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经营体制,把农民的努力程度与所获报酬联系起来,把农民的生产投入与经济收益联系起来,使农民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有一定的生产自主权和剩余索取权,因而提高了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和投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农业集体经营的低激励机制和高管理成本,克服了集体共同使用土地产生的外部性,降低了监督成本。那么,农业家庭经营制作为现代农业典型的组织形式,是否会成为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障碍呢?从世界范围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土地资源丰富的国家还是土地资源稀缺的国家,家庭经营制已成为各国农业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经营主体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只是在规模上有所差异。小规模经营的日本农业和大规模经营的美国农业,都已经完成了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因此,认为农户经营制度妨碍农业现代化发展是没有充分证据的。比较正确的说法是,农户经营的土地规模太小对农业现代化发展存在着不利影响,但两者之间也不是一个有前提必有其结论的直接因果关系;土地规模小是影响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多种不利因素之一,但是这个不利影响是能够被其他因素代替的,如果资本供给充足的话,土地规模小的不利因素就能被替代,日本就是一例。小农经营同样能够接收很多现代农业技术,走以提高土地生产率技术为主的现代农业的道路。因此,发展我国的现代农业应当走节省资本和土地,而多用劳力的技术路线。我国的小农经营在采用提高土地的产出率的技术,比如说良种和多熟制,有充分的主动性。因此,家庭经营制对于农业生产这一类特殊而复杂的生产活动,是一种有激励、有效率的制度,各国的实践表明,对于农业生产经营,解决激励问题比实现规模经济更为重要。 其实农地规模经营的效益并不明显,所以指望通过“土改”来集中土地从而实现“规模经济”的“理想”恐难实现。我国学者万广华、程恩江的分析则说明。我国的谷物生产几平没有规模效益,他们根据抽样调查数据得出的结论是,农业的规模效益是有限的,至少它不如工业的规模效益那样明显。而且有关规模经营的研究证明,在我国目前能达到的小型机械装备水平和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的家庭适度经营规模(都以产粮为主),南方水田地区的适度规模是20-30亩,

土地承包合同书84410

土地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方将土地使用权以租赁的形式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绿化苗木、树木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2.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水、电价格收取费用。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3384-32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县乡村 依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 及新农村建设政策,乙方通过发展,对周边的用地调 查和自身发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进,并规 划在村民组所属范围内的黄桥头地段种植大树、花卉 苗木和水草养殖,蔬菜药材按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执行。 一、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积: 乡村组户主,水田丘, 田亩名称 面积亩。

二、承包土地经营期限: 甲方同意将自家所分包的责任田在本轮三十年责任制所剩年限约16 年,(即20xx 年 3 月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流转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 三、承包土地经营价格: 承包价格按每亩每年人民币 1400 元。每4年递增200元亩/每年,即20xx年至20xx年为每年14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6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8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20xx元。 四、承包土地经营费付款方式 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经过村组监证认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 1500 元,作为土地到期稻田还原费。田租一次性预付四年即20xx至20xx年的田租,计费标准依据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四年期满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第五年期满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往后依次类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满后,每年付款的时间定为11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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