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正式)

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正式)
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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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

细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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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1036-25 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正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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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保证施工和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制定本组则。

2 在集团所属企业施工的承包商适用本细则。

3 承包商违章施工的罚款从上缴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4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罚款 100-200 元。

4.1 未经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4.2 不戴安全帽。包括不系安全帽带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

4.3 在易燃、易爆区使用非防爆工具、携带火种及穿带钉的鞋(无防止产生火花措施);

4.4 安全员不到位;

4.5 强令员工违章作业;

4.6 不按规定按时参加工程碰头会;

4.7 不按规定期限整改隐患;

4.8 不服从安全人员管理;

4.9 立体交叉作业不采取隔离措施

4.10 违反企业出入门管理制度,不佩带出入门证出入,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

4.11 施工人员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生产装置区;

4.12 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

4.13 酒后上班或酒后作业;

4.14 站在石棉瓦、油毡、苇箔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顶上施工,未采取防护措施;

4.15 施工现场的孔、洞、沟未设安全围栏,夜间无安全警示灯;

4.16 擅自变动安全措施或扩大工作范围;

4.17 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和不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

4.18 高处作业上下抛掷物件、垃圾或堵塞通道;

4.19 高处进行切割和焊接作业未采取隔离措施;

4.20 高空作业、高处交叉作业、起重作业、深沟、深坑拆除工程等工作现场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和无安全监护人;

4.21 高空作业中无保护移位;倚坐在高空平台栏杆上;在高空无栏杆的构架上直立行走;

4.22 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而未采取防坠落措施;

4.23 高空作业区域地面不设围栏、发生高空落物、冬季高空作业无防滑措施;

4.24 高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

4.25 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对机械转动部件进行检查、维修和清扫的;

4.26 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拖鞋、短裤、裙子、背心或赤臂、赤脚、长发未盘入安全帽内;4.27 氧气瓶与乙炔瓶混装、混放、安全距离不够;气瓶压力表超剑或损坏、胶管老化破损;

4.28 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未按规定使用梯子,以

及人在梯子上移动梯子;

4.29 擅自拆除挪动啊警戒装置、穿越安全警戒区;

4.30 不履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岗位责任没上墙;

4.31 未制定或不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4.32 单项工程施工无具体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33 无证或无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

4.34 施工现场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未停放在指定区域; 4.35 不走安全通道翻爬结构、管道、脚手架;

4.36 转动机械操作人员戴手套作业;

4.37 使用砂轮机、角磨机、切割机等打磨工具时不戴防护眼镜;

4.38 施工车辆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生产区域;

4.39 进入易燃易爆区的机动车辆排气管未加符合要求的防火罩;

4.40 违反规定驾驶车辆或擅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4.41 现场车辆装运设备不封车、不捆扎;

4.42 机动车辆在现场超速行驶;

4.43 坐在未捆绑的运输材料、设备的车厢内;

4.44 站在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室外;

4.45 材料、设备、工具器械不按规定堆放;

4.46 在设备、管道上随意用电焊打火;

4.47 未经许可在屋面、墙面、地面、防火堤(围堰)上开孔、洞;

4.48 在厂房内、施工现场、容器内或机械设备等处随地大小便;

4.49 损坏绿化带和花草树木;

4.50 脚手架材料不及时清运或没按规定码放,不整齐、不牢固;

4.51 用电设备没有接零接地保护;

4.52 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

4.53 施工现场临近带电设备未设围栏和悬挂警示牌等;

4.54 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4.53 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进行测量工作;

4.56 使用的电气开关、电源线绝缘损坏或带电部分外露;

4.57 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跨过通道无可靠的保护措施;

4.58 电焊机二次线接头铜芯线裸露未包扎绝缘;

4.59 配电箱、盘、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措施;

4.60 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的防雨措施;

4.61 使用不规范的移动式电源箱、刀闸电源板;

4.62 不使用插头直接插入取电;

4.63 铁皮工具房、集装箱不接地;

4.64 闸刀、空气开关缺罩;

4.65 带电作业不穿绝缘鞋和不戴绝缘手套;

4.66 接地线、零线缠绕在设备或桩头上;

4.67 私接乱拉电源;

4.68 起吊钢板、管子、钢材等较长易滑构建采用兜吊的方式;

4.69 带棱角、刃口的物件未包、垫起吊;

4.70 操作链条葫芦时,站在葫芦的正下方;

4.71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件不拴溜绳;

4.72 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定期检验;

4.74 乘电梯、吊笼人体部分伸出外面;

4.7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无安全措施或作业用具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监护人员救助器具落实不到位。

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罚款 500-2000元。

5.1 在易燃、易爆区吸烟、动用明火;

5.2 在易燃、易爆区动火工作没有动火证,擅自动火作业;

5.3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留下火种;

5.4 利用管道、栏杆和脚手架等悬吊重物的;

5.5 在易燃物品、下水井沟、槽盖板上及重要设

备上方进行动火,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的;

5.6 无安全施工措施就布置施工;未进行安全交底就布置施工;应参加交底而不参加;

6.7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没有进行氧含量和有毒易然介质分析进行作业;

6.8 施工前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施工审批手续;

6.9 在易燃易爆有毒现场区域作业,设备、线路、防护用具不符合相关安全规定、要求的。

6 违章行为被查实后,拒绝在处罚单上签字的,扣压其交纳的风险抵押金,不再反还。继续违章的,违章罚款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7 违反国家、企业其它安全生产规定的,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罚。

8 承包商因为施工引发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对企业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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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施工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促进生产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1、凡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 2、高处作业严禁穿硬底鞋、拖鞋、易滑带钉鞋,打赤膊(不穿衣服)上班,违者罚款50元。 3、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必须拴合格的安全带作业,违者罚款50-100元。 4、工地内严禁吸烟,不到指定区域吸烟者,违者罚款50元。 5、上班前不准喝酒,禁止酒后作业,违者罚款50元。 6、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准任意拆除、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装置,违者罚款100-500元。 7、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资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8、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非工种人员不得任意动用,乱拉乱接电线,违者罚款50-100元。 9、在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内随地大小便者,乱扔垃圾、饭菜,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纪律者,罚款50-100元。 10、对项目质安室、工区下发的通知、表格、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及时整改和反馈者,罚款200元。 11、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证件不符合者,罚款100元。 12、严禁在作业区内打闹、嬉戏,违者处罚50-100元。 13、各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又不听安全人员劝告者,罚款50-100元。 14、工地内电线、电缆线应架空,严禁用斗车辗压电缆、电

线,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5、无电源插头,直接用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6、不走安全通道,四处攀爬、翻越脚手架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7、随意动用消防设施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8、在宿舍内做饭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9、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500元。 20、新进人员未及时申报和安全教育就私自上班的,发现一人罚款100元。 21、脚手架上严禁堆放各种材料,违者罚款100元。 22、卸料平台超重或不及时转运材料的违者罚款100元。 23、模板支撑脚手架,超重、超高堆放材料或不及时分散开的违者罚款200元。 24、施工场地内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罚款200元。 25、材料乱堆、乱放,不整齐,无标示牌罚款50元。 26、施工完毕,不关闭机械、照明灯电源的罚款100元。 27、在有明显禁止烟火标识或其他存在易燃晚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未申领动火证或吸烟罚款200元。 28、机械必须固定专人操作,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机械,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9、施工时严禁疲劳作业、带病上班,违者罚款100元。 30、各工种严禁在楼板面、临边、脚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险处休息、睡觉或玩耍,违者罚款100元。

违章建筑处罚实施细则

违章建筑处罚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制止和处理违章建筑,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华阴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城区和景区规划范围内违规建房若干规定》等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城乡规划是城市各项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的项目,包括地上、地下、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的建筑,都必须服从城乡规划。 第三条所有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在规划区内进行 建设,必须报经市住建局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取得“一书两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经规划管理部门验线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违章建筑或违章施工。 (一)未经登记处理或未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建设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二)未按照审定的总平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定点批复的内容,擅自改变位置、面积、层数、立面、结构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在批准的临时用地上修建的永久性、半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四)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应由建设单位限期拆除而逾期未拆的建筑物或临时设施; (五)在取得“一书两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未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验线,擅自开工的; (六)影响城市规划、道路交通和市容市貌以及在道路两侧、市政公共设施范围内修建或扩建的建筑物; (七)未经批准,在现有房屋周围、房顶、阳台、退层平台、天井等处搭建的一切附属建筑物; 第五条市住建局和市容管理局制止和处理违章建筑,市公安局、电力局、工商局等部门协助相关事务。职责分工如下: 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协助市容管理局加强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和处理等相关工作; 市容管理局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制止和处理全市违章建筑。 对不服从的、仍坚持施工的:市电力局停止供电;市政设施处停止给予市政管网的对接;自来水厂停止供水;天然气管理部门停止供气;施工管理部门吊销其施工单位的施工证书;房管部门不予产权登记,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工商部门不发或吊销营业执照。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细则)

安全xx 施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JGJ59-2011《建设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结合项目部具体要求,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以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项目部建立每周星期一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日,由项目部经理或副经理负 责召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会议。对一周工作中存在的施工安全问题进行组织落实,主要内容包括:各单位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各类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执行情况,把问题落实到实处。 2.分包单位施工进度必须按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分包单位在每周例会 上应提出需要项目部解决、协调的问题,项目部积极配合不影响分包单位的施工,如因分包单位劳动力、材料因素影响了项目部施工总计划,项目部按实际情况给以处罚并上报业主方。 3.每周例会参加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水电负责人、值班电工、专业施工员及劳务现场负责人、施工作业班组长。 4.施工现场设进出大门两个,门卫人员若干,实行24 小时轮流值班,进出现场人员必须遵守门卫制度,大门每天早上6 点开门,晚上11点关门,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违者处罚50~100 元。 5.施工现场的各种标志、警示牌、材料堆放牌,必须按规定地点设置悬挂,严禁任何人员随意移动或故意损坏,对责任人处罚100~200 元,对责任班组处罚200~300 元。 6.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严禁随意搬动,对违者处罚100~200元的处罚,对责任班组处罚200~300元。 7.施工现场严禁在禁火区吸烟、动用火种,对违者处罚50~100 元。

工地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工地安全管理处罚条例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地安全管理处罚条例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作赔偿所有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100元。 12、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进行扣除。 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 14、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制度附则 为了顺利完成各项施工任务,充分调动各工种,各班组及工人的劳动积极性,增强工程参与者的事业心,责任感。进一步明确各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责任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工程实际情况,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制定《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制度》。 一、文明施工、树立工程形象。 1、未按规定佩戴相关证件及工作牌,在施工现场穿拖鞋、凉鞋、穿短裤、光 膀子、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每次罚款100 元 2.各施工班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对酒后上岗和在现场偷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处500--1000 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各施工班组及成员必须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对不听指挥、顶撞上级、冲撞领导及管理人员或对客户言词不恭者罚款100--200 元。 4.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及标语标牌,违者处以罚款300 元/次。 5.施工人员在现场及宿舍嬉戏、大吵大闹,不讲文明道德,不讲礼貌卫生,损害公司和项目形象的,罚款100--500 元。 6、工地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用水后不关好阀门、不随手关灯 者,每次罚款100 元。 7、擅自在宿舍及现场内私拉乱接、使用油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大功

率电器者,没收器具并罚款500 元。 8、宿舍内床铺不整洁、地面及床底有垃圾、烟头、不设容水器丢烟头、门 口不设垃圾桶丢放垃圾者,每人每次罚款50 元。 9、擅自携带家属、小孩在工地留宿,收容外来人员及男女混住的,每人每 次罚款100 元。 10、对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并且恶意辱 骂管理人员的,罚款500 元,对殴打管理人员的罚款2000 元并立即开 除,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警钟长鸣,确保生产安全。 1、电气开关、保险盒、插座等缺乏防护盖或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者,每处罚 款100 元。 2、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破坏施工现场公用设施者,赔偿设施费用并 罚款1000 元。 3、施工用电动机具使用时的电线拖地、直接(或用铁线)捆绑在钢筋、钢 管上而没有用绝缘绳吊离楼地面、接线柱无防护罩者,每人每次罚款 200 元。 4、对任意在严禁区域吸烟,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的 每人每次罚款100 元。 5、施工现场严禁赌博。发现赌博除没收赌具和赌资外,对第一次参与罚款 100 元,第二次参与者罚款500元。被再次抓获的予以开除。 6、工完及下班后没有对机具清洗、保养、遮盖、断电,施工通道没有

违章建筑的定义、处置以及拆除程序

违章建筑的定义、处置以及操作步骤 〖违章建筑定义〗 一般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和设施。 分类 (1)违背规划型,即没有获得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审批或者超出规划审批的范围建设而成的建筑,包括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的审批或者超出规划审批的范围建设而成的建筑,包括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比如明珠小区车库就属于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2)非法用地型,即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违反土地用途管理制度而为的建筑。比如化工厂职工宿舍就属于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且违反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建设。 (3)不当施工型,即未取得施工许可而进行施工或者虽有施工许可但未按许可范围进行施工的建筑。比如国门金街旧边防大队德圣苑项目属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而进行施工且未按照规划要求施工。 (4)擅自搭建型,即在已有的建筑物基础上未经审批而搭建附属设施,或擅自改变建筑物的正常结构或者通常使用功能而形成的建筑。比如个别小区搭建门斗(大圐圙门斗)、泰和家园车库上搭建鸽子窝等。 (5)临建超期型,即在审批所规定的存续期届满后仍不拆除的一切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比如步行街、迎宾小区西侧售楼部 (6)其它类型,即在用地、选址、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违反规划、建筑和土地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强化监理职能,保障工程部的执行力,使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建设单位的监理管理权限授权书、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合于华府春天工程建设项目的总包及各分包施工单位。 第三条实施办法 (一)总监对所有施工单位(含总包,甲包,甲指分包,分包)在权责范围内施工方面不符合合同,规范,约谈记录的行为,过程,结果,有一万元以下的处罚权,并知会甲方,甲方将在本月进度款中扣除。 (二)总监对每月进度款支付有审核与签字权,对于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总监有权在进度款中将工程量给予暂扣,对于重大问题总监不签署进度款,甲方不予以支付当月进度款。 (三)现场所有施工材料,监理有权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设计,甲方要求,规范等问题的材料,监理有权要求退场并给予处罚。 (四)监理有权自行组织现场关于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文明及现场问题协调的专项会议及例会,会议要求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于施工单位班组级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及配合,不符合监理及甲方要求,监理有权指正,并要求其退场及更换人员或班组。 第四条处罚管理细则 一、土建部分 处罚编号质量问题处罚金额 1—0101 模板轴线、标高,截面尺寸,墙 柱垂直度偏差超过规范要求 50—100元/处 1—0102 因模板刚度差或支撑间距过大 导致砼鼓凸 50—100元/处 1—0103 接缝不严、缝隙过大,卫生不干 净、拆模后影响砼观感 50—100元/处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

XXXX集团成都市金牛区XXXX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 编制: 审核: 审批: XXXX集团成都市金牛区XXXX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8年8月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 一.说明 1.为了有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项目部对安全和文明施工,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督、检查责任和义务;各班组对出现在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中的违章现象负主要责任,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按本条例中的责任单位处罚。 3. 施工现场的硬件条件,严格按照国家及XXXX集团关于施工现场的标准和规范执行。 4. 本管理处罚办法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望项目部各责任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查找不足,认真整改,严格遵照执行。现场由安全员XX担当直接责任人,XX为监督责任人,处罚统一交办公室主任刘俊兰处作项目奖惩专项资金,XX义务统计专项资金收支明细。 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岗位),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穿工作服,违者罚款50元人/次。 2. 施工人员穿拖鞋、高跟鞋、短裤、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罚款50元/人/次。 3. 在高空、临边、陡坡条件下作业,且无可靠防护措施时,不

系安全带罚款200元/人/次,系法不正确警告提醒一次未改正罚款50元/人/次。 4.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违者罚款500元/人/次。 5. 作业人员进场前未做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等三级教育培训的, 罚责任单位/班组200元/次。 6. 作业时打闹嬉戏、擅离职守、违章作业、不听劝阻,恐吓、威胁、辱骂现场管理人员者,罚款1000-5000元/次;罚责任单位2000元/次。 7. 凡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者,视情节罚款1000-5000元/人/ 次。处罚责任单位5000元。 8. 禁止坐在防护栏上、窗台上、脚手架下、坑槽壁下休息,或在脚手架板上躺歇、睡觉。违者罚款500元/人/次。 9. 禁止随便进入危险隔离区(搭设、拆除、吊装等区域),禁止在起重臂下、吊物下停留,违者罚款50元/人/次。 10. 禁止攀爬脚手架、龙门架或不走安全通道上下楼,违者罚款50元/人/次。 11、严禁擅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违者罚款200元一处。 12. 严禁非指定人员私自开动、操作任何施工设备,违者罚款50元/人/次。 13. 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吸烟或动用明火;违者罚款200元/次。

施工现场管理违章处罚条例

天河项目部施工现场、宿舍违章处罚条例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不按要求系下颚带 的,每人每次处50元罚款。 2、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3、本项目禁止喝酒,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酒后施工者每人每次 罚款500元,班组长负连带责任,罚款2000元。 4、工地施工范围内乱丢烟头、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每次罚款100元。 5、工宿舍晚上11:00熄灯,休息后喧哗、影响别人休息者,每次罚款100 元。 6、节约用水用电、用水后不关好水龙头者,每次罚款50元,宿舍禁止长明 灯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7、各单位规范施工用电,电气开关、闸刀、保险盒、插座等缺乏防护盖或 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者,每处罚款100元。 8、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他接线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防护罩者,每 处罚款200元。 9、施工用电动机具使用时无安全防护设施者,每处罚款200元。 10、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罚款500元,责令其清理干净。

11、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破坏施工现场公用设施者,赔偿设施费用并 罚款1000元。 12、所有电动机具的电线拖地、直接(或用铁线)捆绑在钢筋、钢管上而没有用绝缘绳吊离楼地面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3、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4、对任意在施工严禁区域吸烟,违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管理 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5、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5000元及其以上,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5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6、因私事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2000元,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3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由项目部根据各方责任大小决定。 17、施工现场(宿舍)严禁赌博,发现赌博要没收赌具和赌资,对参与者第一次抓获者每人罚款200元,第二次抓获时罚款1000元。 18、下班后没有对机具清理、保养、遮盖,施工通道没有清除干净者,每处罚款100元。(班组应做到工完场清) 19、毁坏成型产品者,赔偿材料、人工费用并罚款200元。 20、高空、洞口临边处,向下向外投掷物料者,承担发生事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罚款1000元。 21、未经管理人员同意或未经规定的培训,擅自操作施工机械者,每人每次

违章建筑处理法规总结

违章建筑处理法规总结 关于违章建筑的定义的问题 我国法律目前对违章建筑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⑵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⑶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⑷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⑷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关于广州处理违章建筑的法律依据问题 广州市最新规定:广州市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意见(注意:该意见没有写明制定部门,效力层级比较模糊。经规划局网站查找,确定其由广州规划局制定,规划局的发布说明如下:我局制定的《广州市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于20**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违法情形 (1)非法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或擅自将农用地、未利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用地及其附着建(构)筑物进行查处;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属于违法建设。 按照影响城乡规划的程度,(分类)违法建设分为: A、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

B、其他情形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两种情形。 (3) 情形,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但用地手续合法完备,并符合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或者建筑设计方案的;②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但符合规划要求,具体包括:A、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但符合规划确定的兼容性和现行法规、政策有关规定,或建设单位自愿并能够恢复原使用性质的;B、擅自增加建筑高度,但未超过规划条件有关高度控制要求,且仍满足建筑总面积、建筑间距、道路退让、用地红线退线以及消防安全间距要求的C、擅自移位进行建设,或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但通过限期自行整改(包括部分拆除)后仍能满足建筑外观、建筑总面积、建筑间距、道路退让、用地红线退线以及消防安全间距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的; 处罚规定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罚款后,做如下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 则(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克服抵制各种不良倾向的出现和蔓延,保证职工的生命和集体的财产安全,真正起到推动生产力和企业规范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如下强制性实施细则: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戴安全帽首次罚款50元;不扣帽带罚款2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100元。 2、高空作业时,严禁嘻戏打闹,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打架的罚500元以上,严重者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事故大全部损失。 3、严禁酒后上班,违者责令停工,扣除当日出勤,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 4、从楼上向下乱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5、宿舍内乱拉乱接电器的,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100元,由此造成事故有个人负责。 6、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100元,所拉电线中发现裸落线的罚款2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罚拉线电工1000元以上。 7、施工现场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接零(或接地)保护,缺一罚电工50元。 8、所有机械设备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如造成事故一切责任自负,定机人员如随意交给他人操作,属失职,严重的重罚500元,造成事故的予以开除并承担事故的全部损失。 9、有人乘坐吊蓝上下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操作人员罚款200元。人货电梯如果超载一经发现处罚司机500元,电梯门、楼层防护门未关好就运行每次罚款200元,屡犯者给予开除。 10、机械设备停止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200元,由此引起事

施工现场安全处罚条例最完整版.doc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施工管理,实现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使安全管理处于受控状态,依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法规、强制性标准、条文等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处罚细则: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并且经过项目三级安全进场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方能进场作业,施工现场不准使用身体缺陷的残疾人员,新进人员未及时申报和安全教育就私自上班的,发现一人罚款1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及无企业司徽标志的安全帽,每 人一次罚款100元,对于多次提醒(或罚款)无效的工人,班组必须把该工人清理出场。 3、特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违者罚款100元/人。 4、在2米以上施工操作的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次,不系好安 全帽带子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人次。 5、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绳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6、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有损形象的 行为,违者罚款100元/人。 7、严禁非作业人员、家属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100 元。 8、严禁在楼板面、临边、脚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危 险处休息、睡觉或玩耍,违者罚款100元/人。 9、施工人员工作应思想集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 违者罚款500元/次。 10、现场施工人员违反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范要 求,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罚款200元/人。 11、非机械操作人员及电工操作人员,不得玩弄,修理机(电) 械设备,违者罚款100元/人。

12、施工现场严禁乱搭乱接电线,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给 予责任人罚款100元。 13、无电源插头,直接用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的,发现一次 罚款100元。 14、电箱必须加锁管理,配电箱内不得存放工具和其它杂物,凡 是发现不符合的配电箱,对操作人员和操作电工各罚款100元。 15、凡是电器设备未按规定接零、接地的,对操作人员和操作电 工各罚款100元。 16、凡是发现电线和金属绑扎,拖地(含拖地碾压),泡在水里 的对用电人员和操作电工各罚款100元。 17、电工应按用电规范进行作业,非电工不得擅自进行作业,违 者罚款200元。 18、移动开关电箱破损后不及时维修,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 19、开关箱在干燥的地方应直立放置使用,有水或潮湿的地方应 悬挂,离地至少60cm,违者罚款100元。 20、不准以任何理由将任何物品堆放在电缆及接地线上,违者罚 款200元。 2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未申报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擅自 动火作业的,罚款500元。 22、损坏或随意动用消防设施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3、严禁在危险区域,临边及外架上抽烟,违者罚款100元。 24、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资材料,违者罚款500元每次。 25、在未经项目安全部门同意,随意拆除、损毁安全防护设施、 标语、标志等,罚款200元。 26、严禁在外架上,临边等危险区域休息,睡觉,违者罚款200元。 27、施工现场严禁打架、群殴、闹事等,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 500-5000元,情节严重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8、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正常的安全检查,各班组必须认真配 合检查和整改,不得阻挠,打击报复或辱骂检查人员,违者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一、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在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本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二、安全生产一般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50元/人次,班组负责人处罚200元/人次: (2)施工现场2米以上高处、临边、井口、井内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100元/人次,班组负责人处罚200元/人次: (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漏脚指头鞋、背心、短裤和赤膊,禁止穿裙子进入施工现场。违反者处罚200元/人次,班组长处罚400元/人次。 (4)焊工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出示焊工证,并开具动火作业票,配备相应的灭火措施,和看火人。无焊工证、动火作业票、无灭火措施的,又无看火人的,每次处罚1000元/人次 (5)严禁饮酒后上岗作业,违者对机械操作人员处罚300元/人次,高处作业人员处罚200元/人次,其他作业人员处罚100元/人次,相关班组负责人处罚1000元/人次:

(6)禁止高空抛物,《任何物件,都禁止直接从高空直接扔(抛)至地面,对违章者一经发现,处罚2000元/次,造成后果的,由抛物者本人及班组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抛物者承担法律责任,项目部将抛物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6)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作业,即塔吊司机、信号工、外架工及电工焊工。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500元/人次,班组负责人处罚1000元/人次。 (7)施工前班组未结合本专业施工阶段的具体情况,对班组成员进行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和未组织职工到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班组负责人处罚500元/次: (8)施工班组未对项目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含(口头或文字)未及时、认真进行整改的,对其施工班组处罚200元/次,班组负责人处罚500元/次: (9)高处作业、临边及危险区域作业,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班组负责人)分别处罚1000元/人次:(10)没有接到拆模、拆架、拆防护栏的通知而胡乱拆除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班组负责人)分别罚款500元/人次。 (11)外来人员,严禁在本工地宿舍留宿,违反的班组及个人,处罚500元/次. 三、安全生产专项规定 (1)电器设备、电动工具安全规定,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拖线板,违章者处罚200元/次。 (2)施工现场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安装时,必须按照“TN-S三相五线制”的规定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设备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才准接通电源使用:

违法建筑处理程序

违法建筑处理程序 关于如何处理违法建筑,由于没有既定的法律文件,每个地方政府都有不同的规定。但都大致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处置: 首先,规划部门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查证和认定,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后,应当在通知规定期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逾期拒不自行拆除的,规划部门发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公告》,并送达当事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后,可以对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如果当事人对城市规划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 在拆迁中,行政机关应当查明事实,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其步骤如下: (一)查明事实阶段 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 (二)处理和处罚阶段 1.处理和处罚的程序 第一步

按时间分类分流。 根据各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具体可采取两段式或三段式。两段式即划定一个时间点,在此时间点之前形成的违章建筑可补办手续作合法建筑处置,在时间点后的作违章建筑处理。三段式是划定两个时间点,在第一个时间点前的一律补办手续,不予处罚,作合法建筑处置:在第一个时间点之后,第二个时间点之前的,从宽处理,能不拆除或没收,一律不处以拆除或没收;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一律不予行政处罚:在第三个时间点之后的要从严处。其中,多数学者建议采取三段式,理由是城市规划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应当有一个过渡期。对可以直接补办手续的,直接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需进一步处理的则进入下一步。 第二步,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 若不存在这一情形,则一般是只违反建设规划的,则交由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若存在这一情形的,则由一个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处理。 第三步,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 然后根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处置,对补办手续的,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的,进入执行阶段。 2.处理或处罚时应当掌握的几个原则 一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适用这一原则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法律、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 条例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为了加强项目安全施工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促进生产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1、凡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 2、高处作业严禁穿硬底鞋、拖鞋、易滑带钉鞋,打赤膊(不穿衣服)上班,违者罚款50元。 3、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必须拴合格的安全带作业,违者罚款50-100元。 4、工地内严禁吸烟,不到指定区域吸烟者,违者罚款50元。 5、上班前不准喝酒,禁止酒后作业,违者罚款50元。 6、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准任意拆除、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装置,违者罚款100-500元。 7、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资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8、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非工种人员不得任意动用,乱拉乱接电线,违者罚款50-100元。 9、在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内随地大小便者,乱扔垃圾、饭菜,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纪律者,罚款50-100元。10、对项目质安室、工区下发的通知、表格、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及时整改和反馈者,罚款200元。 11、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证件不符合者,罚款100元。 12、严禁在作业区内打闹、嬉戏,违者处罚50-100元。 13、各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又不听安全人员劝告者,罚款50-100元。

14、工地内电线、电缆线应架空,严禁用斗车辗压电缆、电线,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5、无电源插头,直接用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6、不走安全通道,四处攀爬、翻越脚手架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7、随意动用消防设施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8、在宿舍内做饭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9、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500元。 20、新进人员未及时申报和安全教育就私自上班的,发现一人罚款100元。 21、脚手架上严禁堆放各种材料,违者罚款100元。 22、卸料平台超重或不及时转运材料的违者罚款100元。 23、模板支撑脚手架,超重、超高堆放材料或不及时分散开的违者罚款200元。 24、施工场地内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罚款200元。 25、材料乱堆、乱放,不整齐,无标示牌罚款50元。 26、施工完毕,不关闭机械、照明灯电源的罚款100元。 27、在有明显禁止烟火标识或其他存在易燃晚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未申领动火证或吸烟罚款200元。 28、机械必须固定专人操作,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机械,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9、施工时严禁疲劳作业、带病上班,违者罚款100元。 30、各工种严禁在楼板面、临边、脚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

对违章建筑认定和处理几个问题的分析

一、违章建筑认定的依据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这一规定有力地遏制了违章建筑的生存和蔓延,保护了开发、建设单位的利益。但是,在实践中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却往往忽略对房屋的鉴定环节,直接以被执行人有无房屋证照作为界定违章建筑的依据,即对无证照房屋一律视为违章建筑。实际上,认定是否是公民合法财产,必须以国家的相关法律为依据。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是处理城市和乡、村庄违章建筑的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权,当然也是违章建筑的确认机关,即便是人民法院也无权在审理和执行案件过程中确认违章建筑的性质。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笔者认为,对违章建筑的认定应同时考虑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 (一)关于实体法依据 实体法和程序法是根据法的内容进行划分的结果,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调整是通过设定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的内容,以实体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是实体法,以程序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是程序法。 从实体法看,目前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界定违章建筑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从属性上看,建筑物必须以土地为依托,离开了土地,建筑物不可能存在,依靠土地管理法加强土地用途的管制可以有效地限制违章建筑;从违章问题严重程度看,城市的违章建筑确实要比其他地方违章建筑突出,依照城乡规划法可以处理大部分违章建筑。但仅仅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两部法律所界定的违章建筑,适用范围较窄,事实上,我国法律对违章建筑的限制很多,范围也很广。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水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河床、河滩内修建建筑物”;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还有,铁路法第四十六条、民用航空法第五十八条、文物保护法第十一条、环境保护法第十八条、港口法第四十五条、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等实体法条款,分别从不同角度对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作出了限制性规定,有关职能部门在界定违章建筑时,必须充分考虑上述实体法。 (二)关于程序法依据 程序法是实现实体法目的的手段和方法,程序法、实体法一样具有“独立的价值”。法定的建造程序是加强建筑管理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限制、引导建筑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因此,界定违章建筑还应结合有关建筑建造程序方面的法律规定。 目前,我国有关建筑的建造程序的规定,包括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及国务院颁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部颁布的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中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二款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强化监理职能,保障工程部的执行力,使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建设单 位的监理管理权限授权书、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合于华府春天工程建设项目的总包及各分包施工单位。 第三条实施办法 (一)总监对所有施工单位(含总包,甲包,甲指分包,分包)在权责范围 内施工方面不符合合同,规范,约谈记录的行为,过程,结果,有一万元以下的 处罚权,并知会甲方,甲方将在本月进度款中扣除。 (二)总监对每月进度款支付有审核与签字权,对于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总监有权在进度款中将工程量给予暂扣,对于重大问题总监不签署进度款,甲方 不予以支付当月进度款。 (三)现场所有施工材料,监理有权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设计,甲方要求,规范等问题的材料,监理有权要求退场并给予处罚。 (四)监理有权自行组织现场关于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文明及现场问题 协调的专项会议及例会,会议要求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于施工单位班组级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及配合,不符合监理及甲 方要求,监理有权指正,并要求其退场及更换人员或班组。 第四条处罚管理细则 一、土建部分 1、模板工程 处罚编号质量问题处罚金额1—0101 模板轴线、标高,截面尺寸,墙柱垂直度偏差超过规范要求50—100元/处1—0102 因模板刚度差或支撑间距过大导致砼鼓凸50—100元/处1—0103 接缝不严、缝隙过大,卫生不干净、拆模后影响砼观感50—100元/处2、钢筋工程 处罚编号质量问题处罚金额1—0201 钢筋类型、级别、直径不符合设计要求500/根1—0202 钢筋长度,锚固长度不够,搭接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100元/根1—0203 保护层偏差超过规范要求50元/处1—0204 箍筋未按要求位置设置,箍筋间距过大50元/处1—0205 同一连接区段内接头过多200元/处1—0206 钢筋遗漏500元/根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最新版)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条例: 1、凡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光背者,罚款20元/人次。 2、凡酒后作业,罚款100元/人次。 3、凡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戴安全帽,安全帽破损,不符合质量要求,罚款50元/人次。 4、凡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源施工未设置安全警示标示的,罚款100元/处。 5、凡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罚款200元/人次。 6、凡作业人员进场后没有做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100元/人次 7、凡作业时打闹嬉戏,违章作业,不听劝阻;恐吓、威胁、辱骂

现场管理人员,罚款500元/人次。 8、凡施工现场内打架斗殴,罚款500~5000元/人次,处罚班组1000~5000元。 9、凡特种作业上岗未持证,作业时没有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罚款100元/人次。 10、凡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大便罚款200元,小便罚款50元。 11、凡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罚款50元/处。 12、凡宿舍/内有使用长明灯、生火做饭烧水现象,罚款50/处。 13、工地内严禁用麻将牌、扑克牌等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一经发现除没收赌具、赌金外,另处以50-100元每人次的罚款。 14、凡从高空(大于3m)向下抛掷材料、工具及建筑垃圾及其它杂物坠落,罚款300元/人次。 15、凡楼层结构边、基坑边1.5m范围内放置各类材料或各类材料堆码零乱,罚款100元/处。 16、凡对于高空坠物,未造成事故的按100元-500/次的罚款;造成事故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处理。 17、凡现场安全防范设施(楼梯防护栏杆、洞口防护及临边防护等)不到位(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罚款100元/处。私拆、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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