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主要内容
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订)

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订)【发文字号】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发布部门】甘肃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7.28【实施日期】2018.09.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7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公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7月28日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2009年11月27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7月28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城、镇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县城、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本条例所称县城,包括县政府所在镇和已经与该镇建设发展关系密切的镇、乡和村庄。
本条例所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指城市、县城、镇的道路、轨道交通、供水、排水、供热、防洪、消防、电力、电信、燃气、环卫等基础设施网络系统和交通枢纽、水源地及其保护区、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和无障碍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
第四条城市、县城、镇的总体规划应当服从城镇体系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应当服从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服从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西部大开发甘肃省发展规划

西部大开发甘肃省发展规划世纪之交,党中央高瞻远瞩,从政治的高度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作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
为了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把党中央的决策变为甘肃人民的实际行动,实现西部大开发甘肃大发展的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十五”甘肃开发规划由本规划及水利、公路、铁路、民航、电力、生态建设、结构调整、科技、教育、人才等专项规划组成。
规划依据国家确定的西部开发重点领域并结合甘肃实际而制定。
近期开发目标和重大项目主要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年度计划来实施。
一、甘肃在西部开发中的地位和作用甘肃与陕、宁、新、青、川和内蒙古接壤,光热、土地、生物、旅游、矿产和劳动力资源丰富。
经过50多年建设,形成了有特色的工业体系,具有一定科技实力,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和科研基地。
兰州是“一五”国家重点建设城市、西北地区重要的交通通信枢纽,也是国家级西北商贸中心。
这种特殊区位,加上较好的工业、商贸、科技基础和资源条件,决定了甘肃在西北大开发中将发挥重要的依托作用和联结西北省区、促进东西部地区交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有史以来,甘肃一直是西北地区经济文化交流的中心,是连接内地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交通要道,也是内地经济向少数民族地区辐射的主要过渡带。
加快甘肃的开发建设,将示范、带动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甘肃地处黄河、长江上中游水土流失和西北沙尘暴的重灾区,其生态环境的好坏,不仅影响甘肃经济社会的发展,也直接影响黄河、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环境安全。
改善甘肃的生态环境,既有利于甘肃和西北地区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也为黄河、长江下游竖起一道生态屏障。
甘肃自然环境较差,贫困人口较多,发展难度大,从根本上改变其相对较落后的面貌,对于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实现全国第三步战略目标将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开发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富民强省为目标,依靠观念创新、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生态环境,巩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壮大城市经济,大力振兴科技教育,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实现国民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说明_第三版 精品

兰州市第三版城市总体规划说明第一章概论第十一章工业、仓储用地规划第二章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背景第十二章城市公共设施布局规划第三章兰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第十三章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第四章兰州经济与产业结构发展方向第十四章城市绿化规划第五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十五章城市环境保护及环卫规划第六章规划期限和城市规划区范围第十六章城市防灾规划第七章城市性质第十七章城市风貌与景观建设规划第八章城市发展规模的确定第十八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第九章城市功能分区与发展方向第十九章兰州市远景展望第十章城市居住用地规划第二十章实施总体规划的措施第一章概论第一节历史简述兰州,历史悠久,早在距今五千年前后的新石器时期,就有先民在此繁衍生息,沿黄河两岸依山而筑,临水而居,从事采集和狩猎劳作,留得遗址、遗迹和遗物无数,创造了灿烂的马家窑、半山、马厂和齐家文化。
兰州古属禹贡雍州地方,西周为羌、戎之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在今东岗镇地区设榆中县,属陇西郡,为兰州最早之行政建置。
汉昭帝始元年间(公元前86—81年)先后设置金城县、金城郡,兰州始有金城之古称。
十六国时期(314年)前凉张实在今兰州西固地区开始围垣筑城。
东晋太元十年(385年)鲜卑族乞伏氏建西秦国都于兰州。
随文帝开皇元年(581年)置兰州总管府,遂有“兰州”之名沿用于今。
自汉至宋凡千余年间,兰州城以“屏障中原、联络西域、襟带万里”之势成丝路重镇,为兵家必争。
明建文元年(1399年)肃王(朱瑛)府迁兰,扩城池,兴建宫殿,辟筑园林,兰州始呈藩都之兴旺。
清康熙五年(1666年)陕甘分治,移甘肃巡抚于兰州,始为省会。
左宗棠督甘期间,扩城廓、办洋务、兴文教、利经济,创办了兰州第一批工业,盛甘肃之都会,显封建之回光,促进了兰州古城发展。
中华民国三十年(1941年)始设兰州市,并勘定了市界,然终民国之世,国民党统治日愈腐败,竟致城市殊破,经济凋敝,人民困苦,至解放前夕,兰州还只是一个面积16平方公里、人口19.5万人的消费小城市。
兰州新区总体规划

目 录第一部分 新区发展规划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发展目标与策略 (4)第三章功能定位、职能与规模 (10)第四章产业发展与布局 (12)第五章空间管制 (13)第六章城乡统筹规划 (16)第二部分 空间布局规划 (22)第七章空间结构规划 (22)第八章用地布局规划 (24)第九章绿化系统与景观风貌规划 (35)第十章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43)第十一章市政与综合防灾规划 (50)第三部分 发展时序与实施保障 (63)第十二章发展时序 (63)第十三章兰白经济核心区的协调发展 (65)第十四章实施保障 (68)第十五章附 则 (70)第十六章附 表 (71)第一部分新区发展规划第一章总则第1条编制目的为落实国家政策以及甘肃省委、省政府的发展战略要求,依据《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规范、上一层次规划,结合兰州市城乡建设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编制《兰州新区总体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指导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五个“统筹”思想;落实中央的西部大开发战略,贯彻党和中央对甘肃省的发展要求:《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围绕省政府对兰州新区发展的总体目标,抓住兰州市空间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机遇,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多方面的作用,推动兰州新区的快速发展,全面提升兰白地区的中心带动作用。
第3条规划原则(1) 区域协调发展原则从宏观区域层面对新区提出发展要求以及新区与周边地区的统筹协调两方面入手,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妥善处理区域发展中各方面的关系。
(2) 可持续发展原则依据新区的战略发展思路,结合现状资源情况,根据发展要求,以水、土地等资源条件为前提,重视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环境质量的提升,保障新区的可持续发展。
(3) 社会和谐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社会的发展和人的发展为出发点,来满足人们对经济、社会及环境的需求。
(4) 突出特色原则立足新区自身的发展基础,在产业发展、空间结构、景观塑造等方面突出新区特色。
国务院关于《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11.29•【文号】国函〔2024〕177号•【施行日期】2024.11.2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17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兰州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是甘肃省省会,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西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兰州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兰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81.3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7.3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26.8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32.66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5.45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强化向西开放战略通道地位,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带动西北地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深化与西宁和河西走廊城市协同联动,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清水县县城总体规划

清水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年)文本图集清水县人民政府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〇一六年六月项目负责人项目审核人项目名称清水县县城总体规划合同编号52014121项目委托单位清水县城乡规划局编制单位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141078)规划资质证书等级甲级院长周俭教授合同委托代理人张恺设计部门及负责人规划四所张恺项目负责人张恺主任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项目校对人刘晓主任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项目审核人于莉项目组成员张恺、于莉、王兆聪、陈婷、汤群群、刘晓、陈保禄、蒋理、沈磊、黄守渤、裴家亮、丁凡项目完成时间2016年6月清水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年)文本清水县人民政府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〇一六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县域城乡发展战略与目标 (3)第三章县域城乡体系规划 (4)第四章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 (13)第五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15)第六章县城总体用地布局 (16)第七章县城综合交通规划 (20)第八章县城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21)第九章历史文化保护与旧城更新规划 (23)第十章县城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25)第十一章县城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7)第十二章县城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 (29)第十三章县城建设用地控制 (31)第十四章县城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设想 (32)第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 (35)第十六章附则 (3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适应清水县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城乡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清水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是上一轮县城总体规划的修改。
第二条规划编制背景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国家多部委联合发文推进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部署安排对清水县城乡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新的行动纲领。
永靖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30)公示

永靖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30)公示一、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6、《城市设计管理办法》(2017年);7、《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版);10、《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11、《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1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版);1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14、《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15、《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1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17、《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18、《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5年);19、《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5年);20、《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21、《甘肃省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程》(试(DB62/T25-3048-2010);22、《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23、《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24、《永靖县“多规合一”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5-2030)》;25、国家、省、州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规划范围本规划以《永靖县“多规合一”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5-2030年)》确定的县城开发边界为规划范围,总面积为41.96平方公里。
三、规划定位和人口规模控制本规划将永靖县中心城区定位为:丝绸之路·唐蕃古道旅游名城,黄河三峡宜居城市。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白银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的批复-甘政函〔2017〕25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白银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的批复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白银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的批复甘政函〔2017〕25号白银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申请批准〈白银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的请示》(市政发〔2015〕273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白银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你市要重视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4439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
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布局,优化提升中心城区功能。
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乡一体化。
三、你市要依照《总体规划》要求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30年,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210万人以内;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9万人以内,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2.6平方公里。
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要根据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结合城市功能改造工作,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切实提高城市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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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主要内容一、规划目的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要求,紧抓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三大国家战略平台作用,按照“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省级战略部署,构建推进甘肃省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综合性空间平台。
二、规划期限与范围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
其中,近期为2013-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规划范围为甘肃省全部行政辖区,国土面积为45.4万平方公里。
三、新型城镇化目标与战略1、发展总目标到2030年,将甘肃省建设成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交通枢纽、文化高地和开放门户;全国重要的生态和地缘安全屏障,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西北地区现代服务业基地。
建立起以都市圈、都市区等现代城镇簇群为主体形态、“核心突出、特色多元、城乡美丽、功能协调”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新格局。
全面建成综合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优势突出、综合承载力强、宜居水平高、文化高度发达民生幸福的现代化富强新甘肃。
2、新型城镇化目标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达到266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8%左右;2030年常住人口达到283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左右。
3、新型城镇化战略通道带动,凝聚实力,高效发展;文化引领,增强活力,开放发展;产城互动,融合动力,特色发展;生态提升,挖掘潜力,优质发展;分区推进,强化效力,整体发展。
规划划定兰-白-临-定综合城镇簇群发展区、天-陇历史文化与生态经济综合发展区、酒-嘉向西开放门户综合发展区和平-庆现代资源型城镇提升发展区、丝路文明与生态资源特色发展区、金-武绿洲生态城乡统筹发展区、张掖绿洲生态城乡统筹发展区、甘南民族文化与生态经济特色发展区等八个分区。
四、城镇空间布局1、构建“一廊四轴多中心”城镇空间布局结构(1)“一廊”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城镇综合发展廊道。
依托陇海-兰新战略通道,贯穿天水、定西、兰州、武威、金昌、张掖、酒泉、嘉峪关、玉门等城市,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的城镇和产业支撑走廊,是推进甘肃省新型城镇化的主导空间。
(2)“四轴”为四条特色城镇发展轴。
是联通“一廊”和外围空间、激发中小城镇发展能力的“纽带”,是支撑甘肃省新型城镇化的战略空间。
(3)“多中心”为“省域中心、省域副中心、地区中心、县域中心、重点镇(乡)”五级中心城市。
充分发挥各级中心城市在不同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构建支撑全省城镇化推进的“主力”和“阵地”。
规划确定兰州作为省域中心城市,天水、酒泉-嘉峪关、平凉-庆阳为省域副中心城市地区,白银、陇南、合作、金昌、武威、张掖、定西、临夏市、敦煌、陇西、岷县、夏河、成县、静宁为地区中心城市,玉门、高台、永昌、古浪、平川区、红古区、永靖、临洮、文县、两当、甘谷、秦安、华亭、泾川、宁县、环县、华池、阿克塞、肃北、瓜州、金塔、临泽、肃南、山丹、民乐、民勤、景泰、天祝、永登、靖远、榆中、积石山、东乡、和政、康乐、广河、会宁、渭源、漳县、通渭、碌曲、玛曲、临潭、卓尼、迭部、武山、张家川、清水、礼县、西和、徽县、宕昌、舟曲、康县、镇原、庆城、合水、正宁、信县、灵台、庄浪等县(自治县)的县城所在地为县域中心城市,以及多个重点镇(乡),推动全省新型城镇化相对均衡和整体发展。
重点镇(乡)名录见附件一。
2、加快核心地区优先发展(1)兰州都市圈兰州都市圈是由1小时交通圈内的城镇构筑的城乡一体化功能空间,包括兰州新区,兰州市、白银市、定西市、临夏州的市区(首府)和永登、红古、永靖、东乡、临夏县、临洮、榆中等城区。
发挥兰州的辐射带动作用,建设我国西北内陆开发开放的战略支撑区、西部传统加工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示范区、我国扩大向西开放的战略平台、西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西北地区重要的科技研发和创新基地、引领全省跨越发展的核心区。
(2)天水都市区天水都市区是以天水市中心城区、三阳川地区、甘谷城区、秦安城区为核心,构建的城乡高度融合的一体化功能空间。
加强都市区内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功能共建共享,建设甘肃省东部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现代化中心城市、甘陕合作的核心门户城市、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物流贸易枢纽和文化节点城市。
(3)酒嘉都市区酒嘉都市区包括肃州区、嘉峪关市区和金塔县。
推动酒泉、嘉峪关同城化发展,提升国际化和区域服务功能,发展壮大新能源、新能源装备制造、现代高载能、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
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的国际文化交往门户,国家重要的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及研发中心,全国区域性的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
(4)平庆联合都市区平庆联合都市区是以崆峒区、西峰区为核心,以华亭、崇信、泾川、宁县、庆城、镇原、四十里铺、安口、长庆桥、和盛、驿马等城镇为支撑的协同发展区域。
是带动甘肃跨越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承载陇东新型城镇化的主要空间,推进甘陕区域合作的重要门户,支撑省域副中心功能的城乡一体化地域。
加快构建由崆峒区、华亭、崇信组成的平凉都市区,和由庆城、西峰区、宁县、长庆桥组成的庆-长产业城镇密集带。
五、城乡居民点体系1、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规划期末,全省300-500万人的大城市1个,50-100万人的中等城市4个,20-50万人的小城市13个,10-20万人的小城市21个,5-10万人的小城市25个,5万人以下的小城市18个。
1、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统筹城乡,强化基层,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
规划形成地区级服务中心、县级服务中心、镇乡级服务中心、村级服务中心四级,作为各级政府合理安排公共服务设施的依据。
(1)地区级服务中心。
在省域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和地区中心城市统筹设置。
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并满足市州管辖范围内各区县城乡居民对高等级服务的需求。
(2)县级服务中心。
在县城及临近人口密集地区、城镇基础和通达性好的建制镇设置,以满足0.5-1小时通勤圈的覆盖范围为标准。
(3)镇乡级服务中心。
在人口大于1万的镇(含乡集镇),及人口规模不足但城镇基础和通达性好的镇(含乡集镇)设置,以满足10-30分钟通勤圈的覆盖范围为标准。
(4)村级服务中心。
包含中心村和行政村两级。
其中人口大于1000人(1000-3000人为宜,偏远地区可降至300-500人)的设为中心村,其余为行政村。
以满足5-10分钟步行距离的覆盖范围为标准。
2、乡村居民点布局在台地和山地河谷地区,鼓励农村居民点向乡集镇、大型新型农村社区集中。
以交通便利、区位较好的农村居民点为依托,加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投放力度。
在沙漠绿洲地区,引导农民向集中居住点适度聚集,在交通便利、区位及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行政村建设大型新型农村社区,推动多村共建中心村级服务设施。
在中低山等高度破碎地区,引导生态条件恶劣、空间过于分散的农村居民下山居住,选择交通便利、区位较好的居民点建成大型新型农村社区,提供中心村级服务设施。
六、城镇化支撑体系1、产城融合发展老工业基地城市要积极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完善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宜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与城镇化同步发展。
新产业园区要充分发挥产业平台对人口城镇化过程的集聚带动作用,建设职住相对平衡、功能较为完善的生活区,其中人口集聚规模较大且有条件的应以建设宜业宜居的中小城镇为目标。
独立工矿区在发展产业的同时,注重提升生活区宜居环境品质,完善生活服务功能,增强人口吸纳能力,从传统生产主导的矿区转变提升为功能综合的产城融合新区。
中小城市要发挥特色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特色农产品加工、特色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人口的就地城镇化,实现人口转移、城镇建设与产业联动发展。
2、综合交通体系建设(1)建设“一二五”综合运输通道“一走廊”为陇海-兰新陆桥复合运输走廊;“二通道”为包兰青综合运输通道、西南综合运输通道(兰渝、兰成);“五联络线”为庆阳-平凉-天水-陇南、银川-平凉/庆阳-西安、武威-中卫、定西-平凉-西安、嘉峪关-敦煌-格尔木运输通道。
(2)完善铁路线网规划形成“六射三联”快速铁路网。
“六射”为兰新二线、兰州-张掖城际、宝兰客专、兰州-临洮-张掖城际、兰渝铁路、包兰二线;“三联”为庆阳-平凉-天水-陇南铁路、武威-中卫铁路、银川-庆阳-西安铁路。
规划形成“五射三联”普通铁路网。
“五射”为陇海线/平定-西平铁路、包兰线、兰新线、兰青-青藏线、兰合铁路;“三联”为干塘至武威南铁路增建二线、宝鸡-中卫、西宁-合作-成都铁路。
建设白银-兰州新区联络线;建设庆阳至黄陵铁路,开展阳平关-陇南-九寨铁路的前期工作;新建华亭(安口)-崇信(铜城)-泾川运煤专线、灵(台)-长(庆桥)运煤专线等铁路。
新增敦煌-格尔木、鄯善—敦煌、哈密-额济纳、酒泉-航天城、天峻-嘉峪关、金昌-阿拉善右旗、龙岗-马鬃山等铁路,改造提升嘉峪关-策克铁路、瓜州-敦煌铁路。
(3)省域公路网络系统完善“一环八射多联”高速公路网。
“一环”为兰州高速公路环;“八射”为京藏高速东段、青兰高速、连霍高速东段、兰海高速、乌玛高速南段、京藏高速西段、连霍高速西段、乌玛高速北段;“多联”为西宁-大通-武威-银川、景泰-靖远-会宁-甘谷、合作-岷县-成县、平凉-天水-成县-陇南、张掖-西宁-合作、临夏-循化-平安-西宁等高速公路联络线。
建设“八纵十一横”普通国道网。
“八纵”为G211、G212、G213、G215、G227、G247、G248;“十一横”为G109、G307、G309、G310、G312、G316、G327、G338、G341、G344、G345。
(4)完善“一干十二支多通用”民用机场布局“1干线”为兰州中川机场。
“12支线”指敦煌、嘉峪关、天水、张掖、金昌、庆阳、平凉、陇南、夏河、定西、武威、航天城等支线机场。
适时启动通用航空机场或直升机起降场(点)规划建设。
(5)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兰州-白银共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天水、酒泉-嘉峪关、平凉-庆阳建成为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张掖、金昌-武威、临夏、合作、定西、陇南、敦煌、陇西、岷县、成县建成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
3、区域市政设施实施差异化的水源建设策略。
依靠骨干供水工程解决大中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式水源或分散式水源建设农村供水工程。
建设“引哈济党”“引大济黑”“引大济西”、“引洮”二期、曲溪供水、白龙江引水等调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