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基价表(说明与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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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湖北18序列定额章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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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总说明一、《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全国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及《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2013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

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

1。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

2.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3。

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

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是按正常施工条件,省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基础·结构·屋面)》(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2003年)的基础上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

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定额计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资料。

四、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不含土石方工程,另行套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照《规范》项目编码设置,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执行定额计价办法时,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人工工日:(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建设工程公共专业 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183页文档

建设工程公共专业 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183页文档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3.修改原08土石方定额中机械挖土方的说明。
此说明“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 算机械和人工挖土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 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相 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0)”。
此次修改为“机械挖土方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 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部分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 计确定的厚度计算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 土厚度按30cm计算。人工挖土部分套用人工挖一般土 方相应项目且人工乘以系数1.50” 。
总说明 一、概况 具体定额子目数量及变化见表: 二、适用范围 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 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 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 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 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 设备安装工程。
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二○一三年十月
2
公共专业、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共性问题
(二)取消部分现场制作,以成品列入定额;适合工 厂化、成品化的方向,定额子目设置发生了变化,取消 了相应成品的制作、运输,只设置安装子目,与市场接 轨。如:打桩工程、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构件、成 品木地板及踢脚线、门窗工程、成品金属栏杆。
《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一、定额主要变化 (一)新增定额子目 从建筑工程定额中移入支木档土板子目,从市政定 额中移入液压破碎机破碎岩石、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子 目。 (二)删减定额子目 对原定额中按步距逐一设置的子目统一精简为“基 本距离+每增加步距”的模式。如“自卸汽车运土方” 子目,现精简为“自卸汽车运土方 (运距1km以内) 、自卸汽车运土方(运距30km以内每增加1km)”两 个子目。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8项定额”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8项定额”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8项定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28•【字号】•【施行日期】2018.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8项定额”的通知各区(开发区)建管站,各有关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审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现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8项定额的通知》(鄂建办[2018]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8项定额执行后,“市造价管理站关于调整武汉地区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标准的通知”(武建价字〔2014〕7号)和“市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武汉地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武建价字〔2014〕8号)停止执行。

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武汉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联系。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3月28日关于发布《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8项定额的通知(鄂建办[2018]27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更好地适应建筑业“营改增”后全省建设工程计价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施工机具使用费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等8项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经审定通过,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湖北省工程量计算规则

湖北省工程量计算规则

湖北省工程量计算规则总说明一、《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3《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2000年)的基础上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套用的消耗量定额,同时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

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定额计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是合理计算隔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也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有、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湖拧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及机械台班取定价格)。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照《规范》统一项目编码设置,定额基价的表现形式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执行定额计价办法时,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人工工日:(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013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13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目录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第三部分费率标准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第五部分定额计价第六部分湖北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管理办法第七部分湖北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办法文件汇编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一)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2。

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

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

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1。

《湖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3版)

《湖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3版)

目录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第三部分费率标准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第五部分定额计价第六部分湖北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管理办法第七部分湖北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办法文件汇编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

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一)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 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的劳动报酬。

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 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

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

内容包括:1. 材料原价:是指材料的出厂价或商家供应价格。

18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计价表说明

18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计价表说明

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计价表总说明一、《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全国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及《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2013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

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

2.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3.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

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是按正常施工条件,省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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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一、2013年《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省基价表。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人工工日。

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60.00元,工日;技工92.00元/工日;高级技工138.00元/工日。

2.材料。

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施工机械台班。

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综合取定。

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已包含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3年)取定。

机械价值在2000元以内、不属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定额中的机械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方式考虑的。

实际工程中,大型机械采用租赁方式的(需承发包双方约定),租赁的大型机械费用按价差处理。

计算公式:机械费价差=(甲乙双方商定的租赁价格或租赁机械市场信息价一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价)×定额中大型机械总台班数×租赁机械调整系数其中:租赁机械调整系数综合取定为0.43。

八、本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管理,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规定执行。

九、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实际情况,按实计算。

十、执行定额时的有关规定:1.本定额中,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2.定额的各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文中,凡注明允许按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换算的,均应按本定额所列单价计算基价。

3.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数量、单价及人工拆分比例,各地不得自行调整。

4.定额中机械的类别、名称、规格型号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且定额配置机械能够完成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时,不允许换算。

十一、本定额未列的项目,由各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和方法收集补充,并报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备案。

十二、本定额是我省建设工程计价的规范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编制、修改和翻印。

十三、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的,均包括“××”本身。

“××以外”或“××以上”的,则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砌筑工程说明一、砌砖、砌块数1.15。

5.清水方砖柱按混水方砖柱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06。

6.围墙按实心砖砌体编制,如砌空花、空斗等其他砌体围墙,可分别按墙身、压顶、砖柱等套用相应定额。

7.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实际使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8.砖砌挡土墙时,两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两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9.砖水箱内外壁,区分不同壁厚执行相应的砖墙定额。

10.检查井、化粪池适用建设场地范围内上下水工程。

定额已包括土方挖、运、填、垫层板、墙、顶盖、粉刷及刷热沥青等全部工料在内。

但不包括池顶盖板上的井盖及盖座、井池内进排水套管、支架及钢筋铁件的工料。

化粪池容积50m3以上的,分别列项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11.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是按水泥混合砂浆编制的,如设计使用水玻璃矿渣等粘结剂为胶合料时,应按设计要求另行换算。

12.砖砌圆弧形空花、空心砖墙及圆弧形砌块砌体墙按直形墙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二、砌石1.定额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按400mm×220mm×200mm,柱按450mm×220mm×200mm,踏步石按400mm×200mm×100mm规格编制的。

2.毛石墙镶砖墙身是按内背镶1/2砖编制的,墙体厚度为600mm。

3.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4.毛石护坡定额中已综合计列了勾缝用工料。

5.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三、砌筑砂浆定额项目中砂浆按常用规格、强度等级列出,实际与定额不同时,砂浆可以换算。

如采用预拌砂浆时,按相应预拌砂浆定额子目套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砌砖、砌块(一)砖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1.计算墙体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拱、钢筋砖过梁和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

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

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2.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3.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单个孔洞横截面0.1m2以内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

4.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区别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砖亦不增加。

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五)墙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六)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面。

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

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面;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4.围墙定额中,已综合了柱、压顶、砖拱等因素,不另计算。

围墙以设计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围墙顶面,围墙顶面按如下规定:有砖压顶算至压顶顶面;无压顶算至围墙顶面;其他材料压顶算至压顶底面。

(七)框架间砌体,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框架外表镶贴砖部分亦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八)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

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但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九)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

其中实砌体部分体积另行计算。

(十)填充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

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一)砖柱按实砌体积计算,柱基套用相应基础项目。

(十二)其他砖砌体1.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地垄墙按实砌体积套用砖基础定额。

3.厕所蹲台、水槽腿、煤箱、暗沟、台阶挡墙或梯带、花台、花池及支撑地楞的砖墩,房上烟囱及毛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等按实砌体积计算,套用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4.砌体内的钢筋加固应根据设计规定以质量计算,套砌体钢筋加固项目。

5.检查井、化粪池不分形状及深浅,按垫层以上实有外形体积计算。

(十三)多孔砖墙、空心砖墙、砌块砌体1.多孔砖墙、空心砖墙、小型空心砌块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其本身孔、空心部分体积。

2.混凝土砌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的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3.其他扣除及不扣除内容适用于砖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第1条。

二、石砌体1.毛石墙、方整石墙、料石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如有砖砌门窗口立边、窗台虎头砖、腰线等,按图示尺寸以零星砌体计算。

2.毛石砌地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料石砌地沟按设计图示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3.毛石墙勾缝、料石墙勾缝、水池墙面开槽勾缝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三、砖地沟1.砖砌地沟按墙基、墙身合并以体积计算。

2.沟铸铁盖板安装按实铺长度计算。

第二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施工现场捣制、预制成品构件安装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工程。

二、本章编制了混凝土的四种施工方式:现场搅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浇捣和预制构件成品安装。

1.商品混凝土的单价为“入模价”,包括商品混凝土的制作、运输、泵送。

2.集中搅拌混凝土是按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搅拌输送车及混凝土的泵送机械都是施工企业自备的情况下编制的,混凝土输送泵(固定泵)、混凝士输送泵车均未含管道费用,管道费用据实计算。

本节不分构件名称和规格,集中搅拌的混凝土泵送分别套用混凝土输送泵车或混凝土输送泵子目。

3.预制混凝土构件定额采用成品形式,成品构件按外购列入混凝土构件安装子目,定额含量包含了构件安装的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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