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用电制度

校园安全用电制度

校园安全用电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员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订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全校用电由总务处专人管理,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规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和学习氛围。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私拉乱接线路,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避免出现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等事故。

2、严禁在灯具、电扇、背投、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空调、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电气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气设备、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各用电部门如发现漏电、冒烟、打火等现象,要果断采取断电措施、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以便及时处理,严禁自行处置。

6、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设备,不得故意损坏。

7、学校总务处定期将对学校线路,各班、各办公室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凡是出现电器设备、多媒体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各办公室自行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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