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相关问题探讨
浅谈经济责任审计 风险防范与对策

( 公正性原则 , 4) 独立 、 客观 、 正 , 公 不借机牟利 , 掺杂个人感情 。 好
恶 和 主 观 因素 。 2 经济 责 任 审 计 的 评价 标 准 、 () 1 国家 法 律 、 规 。 法 ( ) 业 管 理 制度 。 2行 () 同、 标、 额等标准。 3合 指 定 3 经 济 责 任 审计 的评 价 方 法 、 在经济 责任审计评价时 , 遵循科学性 、 合性、 要 综 成本 效 益 性 、 可
行性原则 , 以定 量 方 法 为 主 、 性 方 法 为 辅 、 种 方 法 相 结 合 进 行 评 定 两
价。
理权 、 决策知情权和廉洁 自律 。 正确界定并客观地评价领导干部勤政 、 廉政 、 行政和资产保值增值。
2、 济 责 任 审计 的 主 体 经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的 主 体 主 要 指 国家 审 计 机 关 、 部 审 计 机 构 、 会 内 社 审 计 组织 , 受 权 力 机关 委 托 后 审 计 。 接 3经 济 责 任 审 计 的特 征 、 经济 责 任审 计 具有 的 特 征 : 托 性 及 审 计 关 系 人 的 明 确 性 、 计 受 审 内 容 和审 计 方 法 的综 合 性 、 风 险 性 、 计 时 间跨 期性 ; 高 审 大量 运用 分 析 方 法 和评 价 的深 度及 难 度 性 。 ( ) 济 责 任 审 计原 则 四 经 l现 行法 律 法 规 , 府授 权 依 据 《 计 法 》审 计 法 》 、 政 会 《 。 2 审 计人 员 代 表 审 计 机关 以审 计 机 构 的 名义 行 使 审 计 权 。 、 3 不 得超 越 法 定 的 审计 职权 进 行 审 计 。 否则 承 担 法 律 责任 。 、 4 法 定 审 计 程 序 必 须 遵 守 《 知 书送 达 、 件及 通 知 书 副 本 征 求 、 通 证 意 见 等 》 。 5 必须 履 行 承 担 相应 法 律 义 务 ( 、 回避 制 度 、 知 义 务 、 织 听 证 的 告 组 义 务 、 政 救 济 手 段提 供 赔 偿 责 任 承 担 等 ) 行 其 他原 则 : 1 审 计后 离 任 的 原 则 。 、先 2 、三 审 三不 审 的 原 则 。 () 无 委 托 书和 领 导 签 字 。 1有
经济责任审计相关问题的探讨

计 中 查 出的 问题 , 常被 解 释 为领 导 班 子 会议 通 过 的决 定 , 体 行 为与 个 人 集 行 为 划分 不 清楚 , 造成 很难 简 单 地 界 定 集体 责 任 与个 人责 任 , 也就 无 法 客 观 明确地 界定 经济 责任 。经济 责任 的
界 定 要 涉 及 到 历 史 与 现 实 、 观 与 客 主
四是 宏 观 经 济 责 任 界 定 难 。从 理 论 上
政 收 支 、 务 收 支 真 实 性 、 法 性 和 财 合
效 益 性 以 及 科 学 管 理 方 面 应 该 承 担
经济 责 任 尚有 一定 的难 度 , 主要 表 现
在 以下 几 方 面
一
的 一种 受 托 义务 , 括宏 观 经 济 责 任 包
广 义 的 经 济 责 任 通 常 是 指 不 履 行 或 不 完 全 履 行 合 同应 承 担 的 财 产
导 者 的 任 期 经 济 责 任 是 一 种 阶 段 性
的期 间责 任 。领 导人 任期 经 济责任 履 行 情 况 , 时 并 不能 在 任 期 内表 现 出 有 来 。四是玩 忽职 守 责任 与工作 失误 责 任 。可 见 以上规 定 只是一 些宏 观上 的 概念 定 义 ,缺 乏 明确 的认 定标 准 , 导 致 在 实践 中执行 起 来较 困难 。 二 、 济 责任 认 定 的 难点 分 析 经 从 目前 来讲 . 由于 经 济 活动 的复 杂 性 和 审计 对 象 的特 殊 性 , 准确 界 定
是 主管 责 任 与 直接 责 任 。《 经
济 责 任 审 计条 例 ( 求 意见 稿 ) 中 规 征 》
定 : 政 机关 领 导 干 部 的 主管 责 任 的 党 定 义是 指 除直 接 责任 外 , 主要 负 责 人 对 其 直 接 主管 的 工 作 不 履 行 或 者 不 正 确 履 行 经 济 责 任 的 行 为 应 当承 担 的责 任 。党 政 机关 领导 干部 的 直接 经 济责 任 是 指领 导 认 同 或批 准 的决 定 、 规 定 和 制 度 . 直 接 经 办 、 接 签 署 或 直 的 意 见 、 接 签 字 报 销 、 被 明确 告 直 或 知 又无 反 对 意 见 的事 项 形 成 的 经 济 责 任 。二 是集 体责 任 与个人 责 任 。集 体 责 任 是 对 审 计 发 现 的 问题 是 由该 组 织 集 体 讨 论 通 过 .决 定 权 不 在 个 人, 因而 由集 体共 同承 担 的 责任 。三
新形势下经济责任审计相关问题论文

新形势下经济责任审计相关问题探究经济责任审计对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维护财经法纪,促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以及自我约束能力,推动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新形式下,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一、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一)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正确认识。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仍有部分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深刻。
有的负责人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所以在审计中常常不能完全配合,给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有的负责人对经济责任认知不足,财务意识淡薄,不注重本机构内部的控制和管理,认为只要审计业绩就可以,不用审计其他情况,使得审查评价其他情况时缺乏足够的依据。
除负责人外,有的机构工作人员也认为被审者都是领导干部,审计只不过是搞搞形式、走走过场,因此也不愿去配合审计人员的调查。
(二)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未有效开展。
健全、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是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运行的前提。
目前,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还未全面开展质量控制制度,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缺乏有效的保障。
在实践中,主要的问题有: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
有些单位仅建立了质量控制的原则性规定,而无具体的操作方法和内容;审计项目内部二级复核制度执行不严,如审计组长对审计人员的审计底稿和审计证据不能及时进行复核,部门负责人不能及时对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三)审计中只注重查账找问题。
目前,事业单位内部机构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大量的账面来考核、判断和评价该负责人的个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主要手段就是查帐。
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只是要明确该负责人财务责任的履行情况,同时也要明确其管理责任和个人廉洁责任的履行情况。
对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来说,它作为一种内部审计也要肩负起促进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职责。
所以,在实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时,除了要查账找问题外,还要站在管理的角度去关注该负责人的管理决策。
经济责任审计重难点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重难点问题引言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对组织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的方式。
它关注的是组织在执行经济责任方面是否遵守了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其在遵循道德标准和职业行为准则方面的表现。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通过评估组织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提供对组织的经济责任管理和控制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然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一些重难点问题,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探讨。
重难点问题一:评估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标准不统一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内容,但是不同的组织可能有不同的经济责任履行标准。
这导致了经济责任审计对不同组织之间的比较和评估存在困难。
例如,一家公司可能将环境保护作为其经济责任之一,而另一家公司可能将员工福利作为其经济责任之一。
因此,如何确定和统一评估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标准是一个重要的难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审计机构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业务合规要求,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
此外,与被审计组织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其对经济责任的理解和定义,也是解决标准不统一问题的一个途径。
重难点问题二:缺乏可靠的数据和信息经济责任审计需要依据可靠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评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面临数据和信息不完备、不准确、不可靠的情况。
例如,一些组织可能没有建立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导致数据和信息的采集和整理存在问题。
此外,一些组织可能出于商业保密等原因不愿意提供真实和全面的数据和信息。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审计机构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提高数据和信息的可靠性。
例如,可以对被审计组织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抽样核验,通过与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数据对比和验证,以确保数据和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在协议中明确被审计组织提供真实和全面数据和信息的义务也是一种解决方案。
重难点问题三: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主观性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估往往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即不同人对同一组织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可能有不同的看法。
这种主观性使得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受到挑战,并可能导致在评估过程中出现偏见和不一致。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相关问题探析

支真 实 、合 法 和效 益 的 范 围 ,领 导 干部 的决 策权 、管理 权 、执行 权 、监督权 等权 力运行状 况成 为 了关 注 的焦点 ;
任 审 计评 价 的原 则 ,其次 在 明确 审 计评 价 具体 内容 的基
础 上构建 科学 合理 、操作性 强 的评价指 标 。 二、经 济责任 审计 评价 的 “ SMAR ”原 则 T
1 S’ .… ,即 “p cf ” S e ic ,要求 评价 内容应该 是具体 的 、 i
明确 的 、切 中 目标 的 ,而不 是模 棱两 可 的 、抽 象的 。 审 《 计 法 》规 定 ,审计 机 关 和审 计 人 员 的监督 只能 限于 经济 领域 ,主要 是 财政 收 支 、财 务 收 支 、重 大 经 济决 策 和其 他经 济活 动 ,而对 于非经 济 活动 不审计 、不评 价。 因此 ,
经济 责任 审 计评 价 是 对 干部 在任 期 内履 行 经 济责 任
情 况 作 出的结 论 ,有 关 部 门可 以依 据 审 计评 价 落 实并 追 究被 审计 领导 干部 的 责任 。若不 能作 出恰 当 的审计评 价 ,
必 然 引 发 争 议 的 可 能性 就 很 大 ,审计 风 险也 随之 增 加 。
关键 是 “ 审事议 人 ” ,这 大 大突破 了以往 审查财 政财 务收
域等 的评 价依 据 则严 重 缺乏 ,给审 计 评 价带来 随意 性 和
盲 目性 。
上述 不 足 ,已不 能适 应 政 治经 济 环境 的变 化 ,成 为
制 约 我 国经 济 责 任审 计 深化 发 展 的瓶 颈 。本 文认 为 ,当 前 深 化 经济 责 任 审计 ,当务 之 急首 先是 必 须确 定 经 济责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高校的财务管理、资源利用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查的重要工作,对于推动高校财务公开透明、规范经费使用、加强风险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一些问题,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及对策。
问题一:审计监管不到位。
一些高校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责任意识淡薄、法规意识薄弱等问题,导致审计工作无法得到有效监管。
对策: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监督机制。
加强对高校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法规意识。
建立起双向监督机制,通过交叉复核、互查互访等方式,提高审计的监督效果。
问题二:审计范围不明确。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应该包括财务管理、资源利用、经济责任履行等方面,但有些高校对审计范围的认识不准确,导致一些问题无法被发现。
对策:明确审计范围,确保审计能全面、准确地反映高校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制定相关规定和标准,明确高校应该承担的经济责任,明确经济责任与财务管理、资源利用的关系,为审计提供明确的依据。
问题三:审计工作不规范。
一些高校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手续繁琐、内容不全面、数据处理不准确等问题,导致审计结果不可靠。
对策: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制定相关规定和标准,明确审计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审计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复核和监督,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问题四:审计结果得不到充分利用。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应该形成有效的监督材料,对高校的风险防控和经费管理提供有力支持,但现实中很多审计结果得不到充分利用。
对策: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分析和研究,提出合理的发展建议。
建立起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反馈机制,确保审计结果能够及时被高校财务部门和相关部门所知晓,并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工作。
鼓励高校自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提高审计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在监管力度、审计范围、审计工作规范性和审计结果利用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但通过加强监管力度、明确审计范围、规范审计工作和充分利用审计结果等对策,可以进一步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其监督效果和推动高校经济责任履行的能力。
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探讨——关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
目前 我 国经济 责任 审计 工作存 在 的 问题
1 审计评价体系不够完善 ,使得评价的尺度难 以把 . 握。 目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依据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
洁 ,又能促进管理效益提高。 1 是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 经济责任审 计是 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 , 通过对 领导干部任期 内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 作出的重大经营决 策情况 、 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 况等方面的审查考核 ,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判断领导干部是 否具有从事经济工作所必需 的政治素质和决策水平 , 也能 正确评价领导干部是否正确履行其经济职责, 是否严格执 行国家有关财经法纪。 这就为干部管理部门正确选拔任用 干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 准确地考察领导干部的经济 责任也 阕此成为干部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 2 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 .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 政的一项重要措施。 经济责任审计 紧紧盯住领导干部特别 是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 改变了过去审计对事不对 人 的状况 , 成为加强干部管理监督 ,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 政、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 中纪 委十五届第五次全会把逐步开展县以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审计列为从源头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 经济责任审计
办公厅颁发的《 暂行规定 》虽然这些规定使审计的程序、 , 内容有了法规依据,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关审计标准 、 审计 评价、审计建议的具体执行等内容规定得 比较笼统 、抽 象 ,这就使审计 工作缺乏具体指导 、审计评 价随意性较
大。
2 “ . 离任一审计 任命”的审计原则落实得不够彻
的联系协作 , 建立和完善问责 、 问效机制 , 使经济责任审 计结果不仅进入了政府 的决策层 , 而且还成为领导者离任 和接任的交接书、 任职业绩证明书 、 组织部门考察使用干 部的参考书 , 使这些 问责 、 问效机制反过来能够对党政领
城投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

城投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城投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城投公司在经济活动中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的一种审计形式。
经济责任审计旨在发现和解决城投公司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营,并促进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审计背景城投公司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者,具有重要的经济责任。
然而,由于其特殊性质和复杂性,城投公司在经济活动中常常面临各种挑战和风险。
对城投公司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重要意义。
二、审计范围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关注以下方面:1. 资金使用情况:审计人员将对城投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资金来源、使用效益、风险控制等方面。
2. 项目管理:审计人员将对城投公司所承担的各项项目进行评估,包括项目规划、实施进度、成本控制等方面。
3. 资产管理:审计人员将对城投公司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方面。
4. 经营情况:审计人员将对城投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业务收入、利润水平、市场份额等方面。
5. 内部控制:审计人员将对城投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检查,包括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合规性等方面。
三、审计方法经济责任审计采用多种方法和技术手段,包括文件审核、数据分析、现场检查等。
审计人员将与城投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获取必要的信息和材料,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四、问题发现在城投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中,常常发现以下问题:1. 资金管理不规范:城投公司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如滥用资金、挪用资金等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资金流失和损失。
2. 项目管理不到位:城投公司在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如项目规划不科学、实施进度延误等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项目效益低下和资源浪费。
3. 资产管理混乱:城投公司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混乱的情况,如固定资产登记不完善、无形资产评估不准确等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资产流失和财务风险。
4. 经营状况不佳:城投公司在经营方面存在不佳的情况,如业务收入下降、利润水平下滑等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
外 ,在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中 还 存 在 经 济 责 任 难 以 区分 的 问 题 ,致 使 审 计 责 任 难 以 界 定 ,其 审 计 结 果 运 用 不 到 位 。 3 社会公众对 经济责任 审计 功能 的期 望 值 过 高 社 会 公 众 希 望 通 过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惩 治 腐 败 , 化 经 济 环 境 。但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净 不 具 备 查 证 领 导 干 部 个 人 重 大 违 法 犯 罪 行 为 的 功 能 ,领 导 干 部 贪 污 受 贿 的 资 金 , 往 往 与 其 所 在 单 位 提 供 会 计 资 料 和 实 物 资 产 的 查 证 无 关 。因而 ,无 法 满 足 社 会 公 众 对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功 能 过 高 的 要 求 , 给 经济责任 审计带 来很大压 力。 4 经 济责任 审计 法规建设与经 济责任审 计发 展的不平 衡性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是 随 着 我 国 现 代 企 业
、
建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的 有 效 性 是 经 济 责 任 实 践 的 发展 ,具 有 一 定 的 滞 后 性 。这 不 仅 用 机 制 , 立 有 效 的 权 利 制 衡 制 度 ,改 革 全 审 计 的 目标 之 一 , 它 的 实 现 必 须 依 赖 整 影 响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工 作 实 践 的 规 范 性 , “ 部 强 制 委 托 式 ” 经济 责 任 审 计 委 派 办 选 个 社 会 监 督 体 系 的 支 持 。 但 在 宏 观 管 理 而 且 影 响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结 果 的 客 观 性 、 法 ,建 立 “ 择 协 商 委 托 式 ”审 计 委 托 模 控 制 体 系 中 政 府 机 关 、 主 要 领 导 干 部 的 权力过大 、过分集 中,使监控流于 形式 , 决 策 时 存 在 着 一 定 的 随 意 性 和 盲 目性 ; 在 微 观 管 理 监 控 体 系 中 , 组 织 性 监 控 制 度 的设 计 存 在 严 重 缺 陷 ,一 些 部 门 、单 位 把 手 ” 个人 行 为 独 断 ,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无 法 对 各 种 非 法 的 缺 乏 理 性 的 管 理 行 为 进 行 有 效 的 查 证 。 使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效 能 无 法 正常 发 挥 ,存 在 潜 在 审 计 风 险 。 2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体 制 上 的 缺 陷 独 : 是 审 计 最 本 质 的 特 征 。 在 现 性 代 审 计 关 系 中 ,要 求 审 计 人 与 审 计 委 托 人 、 财 产 所 有 人 或 财 产 管 理 人 均 无 经 济 利害 关系 ,审 计人 只有 处十 绝对 独立地 位 ,其 审 计 结 果 才具 有 客 观 性 、 公 正 性 、 权 威 性 ,但 我 国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所 采 取 的
、
现。
二 、经 济 责 任 审计 风 险 的控 制 与 防 范
1 、改 善 宏 观 管 理 模 式 加 强 法 制建 设 经济 责 任 审计 风 险 的控 制 与 防 范 , 不 能 完 全 指 望 审 计 机 关 和 审 计 人 员通 过 定 的 技 术 手 段 来 实 现 , 即 使 审 计 人 员 的素质再高 、技术再娴熟 、力量再雄厚 ,
的 风 险 ,本 文 对 风 险 产 生 的原 因及 防 范
对 策进 行 分 析 探 讨 。
【 关键 词 】
经 济责 任 审 计 ;经 济 体 系 ;风 险 ;控 制
经济 责任 审计 过程 中 ,有 时 会 因为 审计对 象 中存 在重 大缺 陷 ,使审 计机 关 或 审计 人 员做 出错误 审计 结论 ,从而 导 致 审 计 人 员 要 承 担 相 关 的责 任 。因 此 ,审 计 人 员 只有 认 真 分 析 、恰 当评 价 ,才 能 规
一
避 风 险 , 使 审 计 风 险 降 到 可 接 受 的 低 水 制 度 建 立 和 政 府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 顺 应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 而 建 立 的 一 种 审 计 监 督 制
也 难 以 控 制 和 防 范 由 于 宏 观 经 济 管 理 体
度 , 有 … 定 的 超 前 性 。但 我 国 经 济 责 任 系 和 法 制 建 设 存 在 的 缺 陷 所 造 成 的 审 计 具 经 济 责 任 审计 风 险存 在 的原 因 审 计 的 法 制建 设 , 论 在 立 法 观 念 、立 法 风 险 。 因 此 ,要 完 善 领 导 干 部 管 理 机 制 、 无 权 利 与 责 任 划 分 机 制 ,健 全 审 计 结 果 运 1 、社会经济 监督体系上 的缺陷 形 式 ,还 是 在 立 法 内容 上 部 落 后 于 审 计
,
、
料 时 ,想 尽 一 切办 法 藏 匿 、隐 瞒 ;有 的 被 审 计 单 位 提 供 虚 假 会 计 、 统 计 信 息 ;“ 先 离 后 审 ” 先任 后 审 ”现 象 普 遍 存 在 ,对 ,“ 离 任 领 导 缺 乏 约 束 力 ,使 审 计 流 于形 式 ; 有 的 被 审 计 单 位 经 营 活 动 复 杂 , 内部 控 制 薄 弱 , 营 管理 混 乱 , 大 错 报 风 险 加 经 重 大。 7 审 计 成 果 运 用 不 到 位 组 织 、 检 、审 计 部 门对 审计 结 果 的 纪 运 用 没 有 完 善 的 机 制 , 大 都 放 在 了审 计 实施 和 听 取 情 况 上 ,对 苗 头 性 、 向性 的 倾 问题 , 乏 深 层 次 地 研 究和 剖 析 ,没有 完 缺 善 相 应 的 制 度 , 致 使 同 样 的 问 题 反 复 出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风东 电 网 广 州 供 电局 广 东 广 州 5 0 0 0 0 1
【 文章 摘 要 】 经 济责任 审 计是 指 企 事 单 位 的 法 定 代 表人 或经 营承 包人 在任 期 内 或承 包期 内应 负的经 济责 任 的 履 行情 况 所进 行 的 审 计 。但是 经 济 责任 审 计 同样 存 在 一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