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器的管理办法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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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84

自救器的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自救器的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了更好的管理自救器,使自救器发挥应有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自救器下井人员必须每人配备一台,根据牌号,对号发放,必须使用化学隔离式自救器。

2、自救器检验工必须每月对每台自救器按标准进行定期检验。

3、经常保持自救器干净完好,做到发放每台自救器无煤泥、封条完好、并保证自救器合格,方可发放。

4、对自救器井下使用情况应及时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每月必须向通灭科出自救器使用报表。

5、对自救器损坏、丢失等情况应根据使用年限,按自救器实际价格比例进行赔偿。

6、通防科每旬对自救器检查一次,并根据检查情况,对机电车间工程质量进行考核。

自救器奖惩办法

(1)、自救器封条不得随意损坏,如发现封条损坏,罚责任人5元,自救器发放工5元。自救器检验工做好封

条的焊接工作,保证自救器的正常使用。

(2)、自救器检验工应经常检查自救器,如发现自救器药窗变色、药窗损坏没有及时下架,罚自救器检验工20元。

(3)、自救器检验工按时检验自救器,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检验记录不全,每台罚5元。

(4)、自救器损坏、丢失,按使用年限根据现厂价比例赔偿罚款。

(5)、自救器每天井下出勤情况,必须报通风调度,每少报一次罚款10元。

(6)、自救器报表每月必须按实际情况报通防科,与实际不符罚机电车间100元。

(7)、自救器损坏情况编制成表,每月及时报通灭科,由通灭科执行罚款。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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