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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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例-2(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此范例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公司的一般情况设计,仅供参考,起草章程时请根据公司自身情况作相应修改!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第五条股东的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如下: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公司章程(一个股东,不设董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一个股东,不设董事会)

铜鼓芳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铜鼓芳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铜鼓县三都生态经济园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一类医疗器械:医用棉签、脱脂棉、医用棉球、纱布加工、销售;农副产品购销。

(信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缴纳出资时间如下:第九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定。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对公司债务进行清偿,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公司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的,由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有限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不设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不设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不设执行董事)-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同股不同权架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律师注: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后,可以改变公司经营范围,但应该办理变更登记。

另外: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需要办理其他手续,并非营业执照上拥有该经营范围就可以经营该内容,比如盐、石油、危险物品、烟草等除了营业执照外必须另行办理许可证。

因此经营范围最后一句通常为“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第七条出资人应足额缴纳出资额,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律师注:出资人可以在公司成立时就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或者约定一个出资期限,在该期限之前足额缴纳。

所以,不交注册资本是一个误区,注册资本始终要足额缴纳,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另外,已经实缴注册资本后不要再将注册资本抽出,公司法不允许抽逃出资。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需要实缴注册资本的企业,抽逃出资会构成刑事犯罪。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修订稿范本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修订稿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例(不设董事会)昆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订稿)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昆明××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昆明市××路××号××室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经营项目应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术语)。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公司股东名录第五条公司股东名录: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持股比例实缴出资出资出资或姓名额(万元)方式(%)额(万元)时间方式货币或非货币货币或非货币货币或非货币第六条公司认缴出资余额部份交付时间由全体股东约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公司注册资本已由全体股东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全部足额缴纳。

注:注册资本认缴的选择本条第一款;实缴的选择本条第二款。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公司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对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担保数额不得超过万元)全体股东约定的其他职权:(13)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有限公司章程样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样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六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采取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七条公司依照《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八条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九条公司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条公司研究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十一条公司名称:XXXXX有限公司第十二条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公司以自己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钣金加工、焊接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章程范本(多人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章程范本(多人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XXXXXX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 XXXXXXXX公司住所:深圳市XX区XX街道XXXXXXXX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 XXX许可经营项目: XXX (许可经营项目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按照相关许可文件的内容进行表述,若不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则写“无”)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永续经营(注:有营业期限的,表述为“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共 XX 个:1、名称或姓名:XXXXXX住所:XXXXXX主体资格证明: XXXXXXXXXXX (自然人股东填身份证明号码;法人股东填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名称或姓名:XXXXXX住所:XXXXXX主体资格证明: XXXXXXXXXXX (自然人股东填身份证明号码;法人股东填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实际情况续写)∶∶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由 、 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第二条第三条 公司名称:公司公司住所: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 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出资额(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四)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 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十二) 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职责)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允许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八条行使职权.第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暂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召开一次(注:会议召开时间可由股东自行约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暂时会议的,应当召开暂时会议.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一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内资合资公司章程范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六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42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42条)(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

******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余有关法律、行政法例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处: ********第四条公司营业限期:永远存续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公司是公司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富,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肩负责任。

公司以所有财富对公司的债务肩负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奏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拘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审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依据实质状况,能够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赞同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两个股东共同出资建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 万元。

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率( %)******************股东以钱币出资的,应该将钱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钱币财富出资的,应该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该如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以下:初次缴纳出资状况:股东姓名或名称缴纳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率( %)出资时间**********************第十二条公司能够增添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添或减少注册资本,依照《公司法》以及其余有关法律、行政法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后,应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录以下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处;(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录于股东名册的股东,能够依股东名册主张履行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以下权益:(一)依照其实缴的出资比率分取盈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依照其实缴的出资比率认缴出资;(二)参加或拜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照认缴出资比率履行表决权;(三)优先购置其余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察,提出建议或许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算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停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率分得公司的节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余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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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
第一条公司名称:XX县XX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XX县XXX乡xx村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滴塑、滴塑布、手套;农副产品收购加工.(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168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XXX、XXX、XXX、XXX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XXX以货币认缴55万元,实缴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7%,出资时间为20XX年月日
XXX以货币认缴47万元,实缴4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出资时间为20XX 年月日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商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做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的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决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

股东会会议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二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履行本法规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
职务。

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就其股权转让事宜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购买权。

第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2 )股东会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离需要解散的;
(4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二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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