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日本森林经营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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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森林账”

日本的“森林账”

日本的“森林账”作者:胡平来源:《同舟共进》2019年第07期19世纪头50年,西方世界同日本接触的次数,少到可以忽略不计。

1638年,一个葡萄牙的官方代表团为说服日本放弃孤立主义政策进行了最后一次努力,他们不避艰辛与风险来到日本,其中的13个人被斩首示众。

当时还没有共同社、电视放送株式会社,这并未妨碍让世界听到德川幕府的声音,它放了幸存者回澳门,并要后者带话给西方世界:“让他们不要再打我们的主意了,就当作我们不存在这个世界吧!”直到1853年7月,已近退休花甲之年的马休·佩里将军,以巡防舰“密西西比号”为旗舰,带领其他三条船舰,登陆小笠原群岛,并于浦贺入港。

四艘船里,有两艘是不久前西方工业革命的产物——蒸汽船,船身涂得漆黑,汽笛像怪兽一样不停地嗷嗷叫唤。

住在海滨成千上万的日本人,从未见过这样的庞然大物,他们永远地记住了这一天,史称“黑船事件”。

美国人很快就发现,这个岛国远不比珍珠项链般镶在西太平洋上的南亚诸国,没有黄金、象牙、钻石,没有矿藏、橡胶,及适合小麦、棉花等作物生长的土壤和种植园。

倘若说有丰富的,那就是灾难。

从1854到1860年间,六年里,大地震三次,小地震三千多次,还有瘟疫肆虐。

再有丰富的,便是森林了,从海上登陆,即见大片的水田,水田尽处,便是森林密布的无边山岚。

一个个城镇,宛若素净蚕儿一样,卧在一片片硕大的桑叶上,悄吐幕府时代之“丝”,不过这片片桑叶,水墨般化开,颜色由墨绿到深绿,再由青绿到浅绿,自然和谐,不着一丝人工的痕迹。

日本列岛的面积,大概只有中国的1/26,比意大利稍大一点,没有一个地方离海岸线超过70公里,典型的海洋国家。

绳文时代,即公元前14500年至公元前300年,西邻还处于三皇五帝的神话时代,列岛几乎都为森林所覆盖。

原始日本人虽靠狩猎采集维生,春季采集山菜,夏季捕捞鱼贝,秋季采集树果,冬季捕猎野猪和鹿,年年如此,周而复始。

但目睹树木旺盛的生殖力和顽强的生命力,先民们惊羡不已,“横树之即生,倒树之即生,折而树之又生”。

(环境管理)日本的环境问题

(环境管理)日本的环境问题

日本90年代的环境保护刘昌黎一,公害问题出现和环保对策的回顾1950-1960年代,在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由于追求生产第一主义,日本的公害问题日趋严重起来,相继发生了“水俣病”、“第二水俣病”、“哮喘病”和“疼痛病”等公害病。

1960年代后期,四种公害病的受害者把排污企业状告法庭,成了轰动一时的“四大公害诉讼”。

以四大公害诉讼为契机,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地面下沉、噪音、振动和恶臭等七大公害引起了日本社会的广泛关注。

当时,一些人甚至非常气愤地说:“让GNP见鬼去吧”!他们认为,只要不停止经济增长,就不能消除公害。

由于采取公害对策会提高生产成本,所以一般企业都不肯主动地进行环保投资。

为此,日本政府于1967年制订了《公害对策基本法》,1968年又制订了《大气污染防止法》和《噪音规制法》,这是日本解决公害问题的开始。

由于国民的强烈要求,1970年末至1971年5月召开的第65次国会集中审议了公害问题,成了有名的“公害国会”。

公害国会是日本政府公害政策的重要转折,由此,解决公害就一时成了日本经济社会最重要的政策课题。

在这次国会上,一连气修改和制订了14项环保法律,其中修改的有《公害对策基本法》、《大气污染防止法》、《水质污浊防止法》、《噪音规制法》和《废弃物处理法》等;新制订的有《水质污浊防止法》、《海洋污染防止法》、《关于废弃物处理和清扫的法律》、《公害防止事业费事业者负担法》和《公害纠纷处理法》等。

1972和1973年,日本政府又分别制订了《无过失赔偿责任法》和《公害健康被害补偿法》,明确了企业的公害责任。

根据公害对策基本法等,日本政府又分别就大气和水质保护制订了《环境标准》,对企业排水、排气实施了《浓度限制》。

在大气污染特别严重的地区,根据修改后的大气污染防止法,1974 和1981年又分别实施了硫化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的总量限制。

地方政府根据国家的公害对策和环境标准,不仅制订了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地方环境标准,而且各市町村还纷纷与区域内的主要企业签订了《防止公害协议》。

森林经理学资料

森林经理学资料

k淼林成熟:将森林在生长发育过程中,最符合经营目标时的状态,称为森林成熟。

2.合理年伐量:经过计算和分析论证后所确定的合理蘇林年采伐量•称合理年伐量。

3.小班经营法:按小班设计和执行经营措施的方法。

小班经营法(检查法)是崔林种区内直接以小班为单位,或合并类似小班为单位来组织经营,假如是几个小班来组织森林经营活动,其在地域上必须是相连的,经营目的和措施也是一致的。

4.淼林经理调查:以经营管理森林资源的企业.事业或行政区划单位(如县)为对象,为制定森林经营计划、规划设计、林业区划和检查评价森林经营效果、动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称为森林经理调查。

5.森林分类经营:是指根据森林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森林的结构待点(结构决定功能),分成几种不同类型,按照各自的经营目的,釆用相应的经营模式,便于目标管理。

6.淼林评价:以森林的直棲效益和问接效益作为资产进行赏币价值计算的科学。

7.法正林:能持久地毎年提供一定数量木材的森林。

8.轮伐期:轮流伐尽经营类型内各林分后再次回到最初伐区采伐成熟秫的生产周期.9.淼林防护成熟:当林木或林分的防护效能出现最大值后,开始明显下降时称为森林防护成熟.10.采伐林业企业在经理期内所计算和确定的容许采伐的森林面积(公顷或亩)和蓄积量(立方米)。

11.淼林经营方案:主要是指林业局、林场和般份弑公司等经营管理森林资源的企事业单位对一定地域内的森林资源按时问顺序和空问秩序安排林业生产措施的技术性文件.规范设计。

12•淼林资源管理:是对森林资源进行区划、调查.分析、评价、决第.信息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淼林生态系统经营:作为一种新的资源管理模式,是指:在不同等级生态水平上巧妙、综合地应用生态知识,以生产期望的资源价值、产品、服务和状态,并维持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生命力,把国家森林和牧地建设为多样的、快庚的. 有生产力和可持续的生态系统,以协调人民的需要和环境价值。

14、淼林评价:就定以森林的直接效益和问接效益作为资产进行货币价值计算的科学。

第六章近自然森林经营基本理论(1)

第六章近自然森林经营基本理论(1)

第六章近自然森林经营基本理论 (1)第一节近自然森林经营的理论体系森林是一种与生命相关的地貌因素,是地球的第一能量吸收者和储存者、决定性的能量转换者和供应者。

一、近自然森林经营的基本思想在一个特定的立地条件下,如果我们培育的森林与完全自然状态下的森林有相似的树种组成,且林分的结构和演替状态也能与这个生长环境下自然的结构和过程类似的话,这种森林应该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可以抗拒各种物理的或生物的危害,其生物多样性和其它生态和社会效益都将达到一个满意的水平。

因而认为经营这种近自然的森林能够获得在这个立地条件下可能得到的最高生产量,且是以最少的人工经营管理投入为前提获得。

二、近自然森林经营的发展历史18世纪发生在中欧的滥砍乱伐使森林覆盖率降到很低的水平,由此带来了土壤侵蚀、流沙、农业生产衰退的严重问题,同时也产生了工业用材短缺的现象。

此时“法正林”的计划作业体系得到发展。

但随着皆伐作业在大林区的实施,皆伐林地的土壤退化、病虫害、有害草本的侵入、冻害以及人工林造林失败的问题也不断增多。

这种情况使得一些林业工作者舍弃大面积的皆伐作业,采用恒定的森林覆盖率和小面积的皆伐作业,形成了近自然森林经营的初步思想。

完整的近近自然森林经营理论和技术体系是1920年提出的。

主要代表是德国林学家moller。

二战之后,在德国成立了近自然林业协会。

20世纪70年代后,该理论在德国、奥地利、瑞士、法国等国家得到广泛的接受和应用。

三、近自然森林经营的理论要点1、基本概念(1)近自然森林(near nature forest 或 close-to-nature forest)的基本概念近自然森林是指以原生森林植被为参照而培育和经营的、主要由乡土树种组成、具有多树种混交、逐步向多层次和异龄结构发展的森林。

它可以是人为设计和培育的结构和功能丰富的人工林,也可以是经营调整后简化了的自然林,还可以是同龄人工纯林在以恒续林为目标改造的过渡林。

国外碳汇林项目融资制度借鉴10500字

国外碳汇林项目融资制度借鉴10500字

国外碳汇林项目融资制度借鉴10500字就碳汇林建设融资制度而言,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正尝试着寻找不同的资金来源和资金选择机制。

发达国家财政实力雄厚,多数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较强。

虽然发达国家碳汇林项目融资具有不同于发展中国家的特点,但其制度设计,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应该具有前瞻性。

处于碳汇林项目融资制度建设领跑地位的发展中国家,碳汇林项目融资制度设计所面临的融资环境,可采用的融资渠道等可能与中国更相似,因此,本文将分析处于碳汇林项目融资制度构建领先地位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制度设计经验,为中国碳汇林项目融资制度构建和完善提供经验借鉴。

1 发展中国家碳汇林项目融资制度借鉴1.1 哥斯达黎加1.1.1 制度实践哥斯达黎加森林覆盖率为52%,在GDP增长水平不变的情况下,2021年该国碳排放预期达到峰值,其在能耗未减少的情况下能够改善碳排放的原因之一是政府不断完善碳汇林项目融资机制,保障了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1996年,哥斯达黎加颁布第四部《森林法》,明确了对森林提供碳抵消、水文改善等4种服务进行补偿,对林地所有者造林、保护和管理森林的行为进行补偿,这标志着国家森林生态服务补偿计划(PES)机制的形成,即通过立法创建了森林环境服务需求,确立了森林环境服务付费的国家市场。

同时根据1996年《森林法》第46条哥斯达黎加成立了国家林业基金组织( FON-AFIFO)参与PES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FON-AFIFO 是一个具有政府背景的独立法人资格机构,拥有很大的自主权,负责PES的资金筹集、资金管理与分配[1]。

FONAFIFO融资渠道有4类:第一,生态税收的转移支付。

早期通过财政部将征收的化石燃料税和天然气税按一定比例分配PES项目。

第二,水资源使用者的支付。

从2006年开始,将全国水费总收入的25%转移给FONAFIFO。

这标志着对水资源使用者的支付由自愿付费向强制性付费转变。

第三,碳汇交易。

FONAFIFO创立的可交易碳信用(CTO)成为全球碳市场早期的进入者之一,在FONAFIFO进行的碳汇交易运作具有政府寡头垄断的特点。

我国森林培育经营管理论文

我国森林培育经营管理论文

我国森林培育与经营管理探讨【摘要】文中从我国森林培育与经营管理的现状谈起,探讨了国有森林区域的改革进度的问题、我国森林采伐管理制度需要加强的问题和天然林保护的期限需要延长的问题;并提出了我国森林培育与经营管理如何解决提出建议,第一,国家应启动森林经营工程,第二,要强化森林管理的扶持政策,第三,健全森林经营管理的机构。

【关键词】森林培育;经营管理;探讨0.前言森林培育是通过树木和森林利用太阳能和其它物质进行生物转化,生产人类所需的食物、工业原料、生物能源等的一种生产过程,同时创造并保护人类和生物生存所需环境的生产过程。

森林培育必须要科学经营,只有科学经营,才能实现森林的生态的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

在森林经营工作中要把森林培育放在首位,把森林采伐作为森林培育的一种手段,从而达到越采越好、越采越多的目标。

本文就森林培育与经营管理进行初步探讨。

以森林培育促进森林经营管理的有效途径。

1.我国森林培育与经营管理的现状1.1国有森林区域的改革进度不够我国森林以木材生产和森林多功能发挥相协调的森林经营模式将普遍的被探讨,为此,森林培育将更注重森林的多目标,如木材和非林产品的生产、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系统可持续能力、保持水土的能力、森林服务功能、更新的影响等。

随着经济的发展木材等林产品的需求将不断增加,森林培育技术也将向集约化方向发展。

建议应明确国家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国有林体制和机制改革方案,采取积极措施,稳步推进。

同时,将加强森林经营、振兴东北老森工基地作为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明确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的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研究和制定振兴老森工基地的有关政策,落实各项措施,促进振兴。

1.2森林采伐管理制度需要尽快加强一些可持续经营模式将被提出,如森林的生态系统经营模式、新林业模式、接近自然的林业、生态林业等。

因此森林抚育、林分改造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不应成为森林抚育和低价林改造的瓶颈,要从有利于森林培育、有利于经营主体、有利于森林资源保护“三个有利”的原则进行完善。

日本环境及林业建设启示录


为 了加 强 中国和 日本 两 国青年 的交流 ,作 者应邀 随 团于 20 年 8 06
月2 3日~9 1 月 4日赴 日访 问 。考 察 了东 京足 立垃圾 处理 场 、有 明水 处 理 中心 产业 技术 综合研 究所 业 农
的 2 %必须 用于 绿化 ,2 0 年 的修 0 04 改法规 定 ,屋 顶和墙 体 绿化 也可 以 算入 绿化 面积 。东京 都 2 0 年 4月 01 规 定 ,占地 面积 1 0 m 0 以上 的新 建 O 民间设施 和 2 0 以上 的新 建公 共 5 m 设施 的屋顶 2 % 以上 的面积 应进行 0
纵观 日本东京、 大阪 神户的城 基本 法》两 大基本林 业 法律 中 《 森 片 、现 场参观 讲 解等方 式形 象 生动
市绿 化 更 注重 生态系 统 的完整性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如公路 隔离带 绿化 , 形成 乔 灌草 、 腐
林 法 》 有 资源管理 法 的性 质 《 具 森 林林 业基 本法 》 则属 于产 业管理 法 , 资 源法 与产业 法并行 。
便捷 最有 效 的方式 :如提 高 木材 综 合利 用率 , 推进 木材 循环利 甩 扩 大 竹材、 农作 物秸杆 、 剩物和城 市木 三
材 废弃 物利 甩 改进 3 . n m技术 大 力
形 成 了一极 多核 的城 市 网状 结 构 。 城市 群 内各城 市之 间各 自分 工 互 利互补 。 在关 西地 区 由于 1 世 如 9
1 I共建 城 } 环 境 . 订群
涂饰 最 多只能 降温 5  ̄ C。
会 变得越 来越 困难 。 对于我 国来说 加 强木材 的循环 利用 不失 为~ 种最
在 日本 , 城市群 、 市带环 境建 城

日本绿色观光休闲农业的发展及启示

日本绿色观光休闲农业的发展及启示引言肇始于日本战后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村人口的大量无序迁出,导致了农村劳动力的老龄化和弱质化,以及农村经济的极大衰退。

1992年6月应运而生的绿色观光农业,促进了日本城乡互动和一体化建设,缩小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给山区占绝大部分的日本农村带来了极大的生机,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农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加快发展的重要潜力与希望,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是振兴中国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

在中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市场农业转变进程中,很重要的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绿色观光休闲农业的兴起将有效地解决这一难题。

绿色观光农业是以农业为基础,将农业和旅游业相互结合,在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改变单一农业结构的基础上,通过规划、设计与施工,把农业生产、农艺展示、农产品加工及市民参与融为一体,使城市居民充分享受农业艺术与自然情趣。

它能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也为资金、技术在耕地上的集约利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绿色观光休闲农业也是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能够有效地保持耕地,节约资源,遏制生态环境恶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提高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

日本由于与中国地理环境相似,文化相承,而且都属于人多地少的情况。

十八年之后的今天,在中国积极进行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的时候,重温日本绿色观光农业的发展历程,总结其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有着别样的深远意义。

1 绿色观光农业产生的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实行积极转变农业政策,制定了农业基本法。

以农业人口转移为前提,扩大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寻求“自立经营农户”,积极缩小农业和其他产业的收入差距。

这样,随着日本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村人口大量流出,造成了山区和半山区农业生产的衰退,农村的过疏化和高龄化,耕地撂荒、农产品销售不畅等问题日趋严重。

农村居民渴望与城市市民进行食品、文化和教育等方面的交流活动。

林业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林业领域的政策和法规动态

林业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林业领域的政策和法规动态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林业政策和法规在国内外范围内的重要性不断凸显。

本文将从国内外的角度,深入了解林业领域的政策和法规动态,以期增进对该领域的全面认识和理解。

一、国内林业政策和法规动态1.林业政策的主要内容国内的林业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植树造林政策、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生态修复政策等。

这些政策旨在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提高林业生产效益,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2.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森林法》、《木材进出口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旨在规范林业经营行为,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林业法规的修订工作也在不断推进,以适应社会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3.新政策的出台和实施近年来,我国通过制定新的林业政策,进一步加强了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的重视。

例如,“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禁止商业性采伐天然林”等政策的出台,大力推动了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森林生态的保护。

二、国际林业政策和法规动态1.国际组织的作用和影响国际组织在推动全球林业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其中,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及其下属的林业与林产品局(FOA)是全球林业合作的重要平台。

这些组织通过制定行动计划和标准,为各国制定林业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2.跨国合作的推进和成果各国之间积极展开跨国合作,旨在共同应对林业面临的挑战。

通过合作机制和双边协议,各国加强信息交流和技术合作,共同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例如,中非合作论坛林业合作机制的建立,为中非两国的林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3.国际条约和公约的签署和履约各国通过签署和履约国际条约和公约,共同规范全球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例如,国际木材公约(ITTO)的制定和执行,旨在解决木材贸易和热带森林资源管理等问题,为各国合作提供了法律框架和政策指引。

三、林业政策和法规的影响和挑战1.政策的影响和效果评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需要进行效果评估,以了解政策对林业产业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国内外森林康养的发展历程

国内外森林康养的发展历程
森林康养是一种以森林可持续发展为基础,以提升人们的健康为主题,以养生休闲、医疗、康体服务为依托的现代服务业模式。

近年来,国内外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迅速,成为了一种新兴的绿色健康产业。

一、国外森林康养发展历程
1. 欧洲:欧洲的森林康养起源于19世纪末,主要是以森林浴和疗养为主。

20世纪中期,随着生态学、老年医学等领域的不断发展,森林康养逐渐成为一种综合性的产业。

2. 美国:美国的森林康养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主要以森林浴、户外活动、自然疗法等为主。

近年来,美国森林康养产业得到了美国和企业的重视,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成
熟的产业。

3. 日本:日本的森林康养产业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主要以森林浴、疗养、养生度假等为主。

日本制定了相关政策,推动森林康养产业的发展,使其成为了国内最受欢迎的休闲养生方式之一。

二、国内森林康养发展历程
1. 起步阶段(20世纪80年代):我国森林康养产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主要以
森林浴、疗养为主,逐渐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

2. 发展阶段(21世纪初):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需求的提高,我国森
林康养产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

各地纷纷投入森林康养基地的建设,康养项目逐渐丰富多样。

3. 提升阶段(近年来):近年来,我国森林康养产业在政策扶持、产业融合、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蓬勃开展,全国森林康养事业实现了健康、有序发展。

总之,国内外森林康养发展历程呈现出从单一到综合、从局部到全局、从粗放型到精细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人们对健康和环境的重视,森林康养产业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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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编制 永续平衡 利用规划 ,从 1953年开始 进行全 国性 的森林 连续 清查工 作 。根据森林 的 自然条 件和 经营特 点 ,把全 国森林划 分为地 区施业计划 区 ,每年清 查 1/5,5 a普
收稿 日期 :2010一Ol一21 作者简介:李新 ,男 ,本科 ,高级工程师 ,从事林业科技管理工作。E-mail:jxlixin2008@163.cor n
日本 国有林 的管理体 制有两个 显著特点 :① 营林 局(署) 的设置 与森林经 营施业 区的划 分 ,完全是 根据 山脉 、水 系与 森林 分布 的 自然条件 与有关 的经 济因素确定 ,不受地 方行政 区划 的影 响 ,多数局(署)都 跨几个县 ,按经 济 区划 统一 管理 。 这样 做的优点是便于对森 林 、治山 、治 水 、游 览区等进行 全面 规划 ,合 理建设 ;② 林野 厅对 国有林 系统 的人 、财 、物和林 产 品的产 、供 、销实行统一领 导 ,对林业系统 的几万 名职工直接 进行考 核 、交流 、调换 、调整 、培训 和晋 升 ,对地 方林业 系统 的 领导干部也有权进行交流 。 2.2.2日本地方林业管理特点 。地方林业行政机构 是根 据全国 公有林与私有林数量多少来设置的 。在 造林任务较重 或现有 林较 多的县设林 务部 ;风 景林 、休 养林较 多 的县设林 务观光 部 ;林业 比重较小 的县则在林政部 内设林政(或林务 )课 。地方 林务部 门的工作 受县 知事和林 野厅 双重领导 。 2.3 强化森 林 资 源调 查
· 61·
遍清查 1次森林资源 。 日本 的森林调查 内容分 为两大类 :一类是编制地 区性森
林计划时进行的调查 ,是在编制森林计划前 1-2 a进行 ;另一 类是全国性的森林资源调查 ,每 隔 5 a用抽样方法进 行 1次 。 调查方法采用卫 星航测等先进技术 。
江西 林 业 科 技
浅析 日本森林经营管理政 策 2010年第来自2期 李 新 ,金 晓鹏
(江西省林 业科技 推广总 站 ,江西南 昌 330038)
摘 要 :介绍 日本森林资源特点以及 森林 经营管理体 系,重点分析 日本 大面积 的人 工林陆续进入成熟期 以来森 林管理的政策 、方针 以及经营管理 方式。
关键词:森林 ;经 营管理 ;日本 分 类 号 :¥75:F316.2(313) 文 献 标 识 码 :C 文 章 编 号 :1006-2505(201 ̄02-0061-04
1 日本 林业概 况 1.1 日本森 林 资源概 况
Et本 国土面积 37.3万 km ,其 中山地 和丘陵 占 72%,人 口约 1.2亿 。 日本森林资 源十分 丰富,森林覆盖率 67%,仅次 于芬兰和瑞典 ,居 世界第三位。森林 面积 2 509.7万 hm ,蓄 积量 44.3亿 ins。其中 :国有林 768.6万 hrn' -,占 30.6%,民有林 1 741.1万 hm。,占 69.4%;人工林 1 034.7万 hm ,蓄积 26.5亿 In ,天然林 1 334.9万 hm2.,蓄积 17.8亿 nl 。2006年林业粗生 产额 (木材 、竹 、菌类 、木炭 、林 副产品等第一产业 的收入 )为 4 321.6亿 日元 ,不到 国民总产值 的 0.1%。近几年 日本木材年 消耗量约为 9 000万 in,,木材 自给率在 20%左右 。
1.2 日本 森林 所有 制 形式
日本的森林所 有制有 两种形式 ,即国有林 和民有林 。国 有林归 国家所有 ,由国家直接管理 。民有林分 为公 有林 和私 有林 ,公有林主要是 县 、市 、町 、村 所有 的森 林,私有林包 括公 司、神社 、组合所有 、个人所有 以及多方共有 的森林 。
日本境 内处 处都是 郁郁 葱葱 的森 林 ,看不 到裸露 的山 地 ,森林环境好 、质量 高 、景 观十分丰富 。人工林基本上都是 在 二战结束 后栽 种 的 ,以扁柏 、柳 杉 、红 松 、黑松 、落 叶松 为 主 ,立木蓄积平 均达 256 m m 。人工林 中林龄 40~55年生 的 比例达 50%以上 。近几年 日本人工造林 面积很少 ,主要 的营 林 活动一是 对现 有人工林 进行除伐 和间伐 ,二 是通过林下补 植 和天然更新的方法 ,将人工单层 林培育成复层林 。
2 日本 森 林经 营 管理现 状 2.1 健全 的 法律 体 系
日本政府 实行依法 治林 已有 100多年 的历史 ,林业经 营 管理做 到了事事有 法可依 、处处有 章可循 。 日本 的《森林法 》 与《森林 ·林业基本法》是 日本管理全国林业 的根本法律 ,其 中最 早的《森林法 》是 1897年(明治 30年)制 定 的 ,历经 5次 修 订。还根据不 同 目的制 定 了十几 项单 项辅 助性法律 和法 令 ,如森林合作 社组 织法 、林业 种苗法 、森林 开发公 团法 、森
林病 虫害 防治法等 ,这些 法令各有侧重 ,互相补 充 ,汇总起来 形成一套 比较完整的林 业法规。
2.2 稳 定精 干 的组 织机 构和 管理体 制
日本林业 的领导 机关为农林 省林野厅 ,其主要任 务是通 过 培育经 营森林 ,保持水 土并 有计划 地提供 木材 和林 副产 品 ,职权范 围是直接经 营管 理国有林 ,并对公有 林 和私有林 进行指 导和帮助。林野厅 对 国有林实 行垂直领导 ,对公有林 与私 有林通过 都 、道 、府 、县 的营林局(署)实行政 策领 导与业 务技术指导 。 2.2.1日本 国有林管理特点 。林 野厅对 国有林 的管理是 通过分 布在全 国的 1O个 营林 局及其 下属 若干个营林署进 行 的。营 林署下设专管 营造林 的担当 区(经营林场)和制 品生产 事务所 (采 伐 林 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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