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含技工学校)指导性招生任务

合集下载

初三考360分能上高中吗

初三考360分能上高中吗

初三考360分能上高中吗一、升读普通高中,考大学。

考取的大学分两个层次(大学本科和专科)。

据近年数据统计,茂名市第一中学应届本科率超过90%;茂名市第十六、十七中学应届本科率约40%;茂名市第十中学、茂名市第五中学应届本科率约10%。

优点:升读高中同学圈和校风比较好,有较大机会直接考取本科。

缺点:压力比较大,成绩跟不上的同学变成了陪读生,根据多年数据统计,中考成绩600分以下高中生应届考上本科院校的几率很低,大部分考取专科院校。

2020届有多少人可以读普通高中?按照国家要求,原则上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招生比例大体相当。

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招生任务》全省应届初中毕业生121万人,高中阶段总招生数为117.4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59.9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招生57.5万人以上。

就是说有一半以上的初中毕业生无法就读普通高中。

高中学位紧缺。

二、升读职中(技工学校),考大学。

优点:可以学到一定的技能,也可以参加高考读大学。

缺点:读职高(技工学校)以技能教育为主,文化课普遍开设不足,升入大学继续深造的比读普通高中的比例少。

三、直接升读大学专科(五年一贯制)优点:初中起点直接就读五年全日制大学专科(跟普通高中毕业生考取的全日制专科院校是一样的),不用承受巨大的高考压力和承担高考落榜的风险,而且专科毕业后还可以继续考取全日制本科,比读高中或中职再考大学专科节省一年时间。

缺点:招生院校及招生指标不够多,考取有一定难度,填报志愿需要一定技巧。

综合对比,读书升学顾问建议:若考不上重点高中(即中考成500分以下的)初中毕业生,要重点考虑考取五年一贯制大学专科。

2020年广东省高等院校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招生计划1、报名和考试安排需在5月22-25日登录“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报名系统”(网址:/zkptgz)进行网上报名。

每个考生可报考2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阳江市教育局关于我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阳江市教育局关于我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阳江市教育局关于我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9.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阳江市教育局关于我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科学规范、普职并重、公平公正、因地制宜的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从我市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3年左右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以及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1.考试科目。

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实现“全科开考”,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达到合格要求,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2.考试内容。

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年级),科学确定各学科考试命题内容,提高命题质量。

试题应当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增强基础性和综合性,着重考核学生掌握学科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宽度和广度,试题的整体难度适当,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杜绝偏题、怪题;增强应用性,注重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探究性和开放性试题的比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6.02•【字号】东教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为切实做好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和《关于印发<东营市调整理顺学校管理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办字〔2019〕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学生是否达到义务教育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一)考试科目、考程及组织形式1.考试科目及考程。

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考试科目为文化课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及信息技术,考查科目为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艺术(音乐、美术)、地方课程。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考程各120分钟,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考程各60分钟。

2.组织形式。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考试与山东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结合。

(二)考试成绩设定及使用1.成绩表达。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和道德与法治以分数表达。

考查科目成绩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由考生所在学校根据其在校期间成绩确定。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5.09•【字号】兰教发〔2020〕62号•【施行日期】2020.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关于印发《2020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高新区社农局,省属、市属、民办各普通中学,各事业单位中学,各职业学校:现将《2020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兰州市教育局2020年5月9日2020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顺利推进我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营造公平优质的教育生态环境,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性质2020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二、报考对象(一)2020届初中毕业生(二)2021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必须参加生物、地理合卷笔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考试结果作为该生2021年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时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报名条件(一)2020届初中毕业生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社会青年,可以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

从2021年起,凡上年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但放弃录取资格的同等学历社会青年不允许再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

2.非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本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有本市居住证,可以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学籍不满连续两年的,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

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

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户籍学籍均不在本市的初中毕业生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9.29•【字号】皖教发〔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明两年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部署,根据教育部下达我省高职扩招任务和《省属高校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测算模型(试行)》,在各高校上报的专业计划需求和2020年高职(专科)未完成计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的需求,以及高校生源情况、办学条件、办学行为等各方面因素,经研究,省教育厅编制了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扩招专项计划”)。

现下达给你们,并就做好计划编制与执行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高职扩招是中央抓“六保”、促“六稳”,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确保高质量完成扩招任务。

各校扩招专项计划在学校2020年高职(专科)计划总量中单列下达,不与前期已执行的分类及秋招计划互通。

分类编制扩招专项计划。

各校要在此次下达的分校计划总量内,依据扩招报名人员类型(同等学力考生、退役军人、新入伍士兵、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小学幼儿园教师等)分类编制单列计划、分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对新入伍士兵开展“入伍即入籍、退役即入学”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实施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接受普通专科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小学、幼儿园教师接受普通专科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村干部学历教育有关工作的建议方案》等文件规定,对经省委组织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征兵办、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审核通过的合格生源,实行应录尽录。

2020年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0年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学前教育 全省共有独立设置幼儿园 1824 所, 比上年增加 8 所, 同 比增长 0.44%; 在园幼儿数 (含附设学前班幼儿) 达 227074 人, 比上年增加 12155 人, 增长 5.66%; 专任教师 12256 人, 比上年增加 257 人, 增长 2.14%;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91.83%, 比上年提高 1.14 个百分点。
高中阶段教育 全省共有高中阶段学校 (不含技工学校) 139 所, 比上年 减少 5 所, 减少 3.47%; 招生 77832 人, 比上年增加 3679 人, 增长 4.96%; 在校生 215234 人, 比上年增加 7264 人, 增长 3.49%。 在校生普职比 60.08∶39.92, 招生普职比 57.7∶42.3。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1.79%, 比上年提高 1.48 个百分点。 1. 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 106 所, 比上年减少 2 所, 减少 1.85%; 招生 44908 人, 比上年增加 2672 人; 在校生 129312 人, 比上年增 加 2693 人; 毕业生 41901 人, 比上年增加 319 人。 普通高中专任教师由上年的 9994 人增加到 10386 人, 增 加 392 人, 增长 3.92%; 生师比由上年的 12.64∶1 降至 12.45∶1;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98.13%, 比上年提高 1.35 个百分点。 普 通 高 中 校 舍 建 筑 面 积 314.8 万 平 方 米 , 比 上 年 增 加 29.86 万平方米; 生均仪器设备值 4596 元 / 人, 比上年增加 445 元; 每百名学生拥有教学用计算机台数为 20.26 台, 比上 年增加 0.03 台; 普通高中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 分别为: 体育运动场 (馆) 面积达标学校比例 83.96%, 体育 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 85.58%, 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 83.96%, 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 84.91%, 理科实验仪器 达标学校比例 85.85%。 2. 中等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33 所, 比上年减少 3 所, 减少 8.33%; 招生 32924 人, 比上年增加 1007 人; 在校生 85922 人, 比上

技工学校招生工作计划(通用15篇)

技工学校招生工作计划(通用15篇)技工学校招生工作计划(通用15篇)时间稍纵即逝,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该好好计划一下接下来的工作了!工作计划的开头要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技工学校招生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技工学校招生工作计划篇1一、指导思想紧密围绕我校创建二职业学校,以"三个规范"为工作准绳,坚持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精细管理,踏实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招生任务。

二、总体思路进一步分析近年来我校学生生源分布,掌握清浦区乃至淮安市及周边初中生源的状况,明确招生的重点地区,找准招生突破口;加大招生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学校的信誉;强化招生人员的培训,打造一支精良招生队伍;完善招生网络,全面提高生源质量。

三、工作安排1、加大招生宣传(1)开展淮安市建筑工程学校招生形势和对策的专题研讨,并让尽可能多的教师参与研讨,让全体教职员工了解招生形势,知道面临的危机,深知人人责任重大,做到个个积极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同时对专题研讨作出文字,并用研讨"成果"指导招生工作。

(2)程度的挖掘潜力,挖掘素材、对我校毕业生中所出现的就业明星进行深刻采访和追踪报道,把他们的典型事例加工成文字档案资料,从而加大我校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和说服力。

(3)合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招生宣传,提高学校知名度与美誉度。

(4)与生源大户学校积极开展挂钩联谊活动,加强沟通,加深友谊,争取他们对我校招生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2、进一步完善招生网络,培养锻炼招生队伍(1)通过对我校近几年的招生情况调查研究确定我校的主生源区与非主生源区,分析生源区形成原因,扩大主生源区面,增加非主生源区点,不断完善招生网络。

(2)建立各生源区初级中学分管校长,分管主任及各班主任小档案,以便及时沟通和联系。

(3)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各生源区初三学生的有关信息,使招生时的工作能够有的放矢。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5.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市教育考试中心、市教科所:现将《西安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教育局2020年5月17日西安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69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初中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0〕6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和《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及全市教育大会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阳光招生、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考试评价对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让每个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初中学生评价学生评价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价内容包含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职(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0〕17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职(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正文:---------------------------------------------------------------------------------------------------------------------------------------------------- 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职(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各高等职业院校:为做好2020年度高职(专科)(含各类高等学校及机构举办的专科层次教育)专业设置工作,进一步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精神,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经略海洋、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积极调整服务面向,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为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提供载体。

二、工作要求(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将专业设置由新增、调整、停招、撤销4类,优化调整为新增、撤销2类,不再设置调整、停招专业。

与此相适应,新增专业申报数量由学校自行确定,并不再限额;不招生的专业,在每年的专业备案中,应提出撤销,未主动提出的视为撤销。

(二)学校要对就业率低的专业予以调整。

连续两年就业率较低的专业,除个别关乎国计民生的特殊专业外,学校一般应调减招生计划直至撤销。

各地所属高等职业院校设置专业应加强与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对接。

(三)各学校要坚持专业数量服从于办学质量的原则,科学控制专业增长数量。

原则上不新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职业院校预警类严控类和限制类专业目录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51号)公布的专业。

(四)设置教育类专业、本科高校设置专科专业,须分别先行征求我厅教师工作主管处室、本科高校主管处室意见,进行前置审核。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11.05•【字号】陕教〔2019〕282号•【施行日期】2019.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教〔2019〕282号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有关普通高校:现将《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你们。

请各市(区)教育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区域内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并督促做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2019年11月5日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条件(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3.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三校生”)毕业生;4.截至高职单招当年,按照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制完成学业,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5.截至高职单招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4
2020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生源计划表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人
序 学校 号 名称

生源地区及招生人数
生 对 象
合计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 蒙 古
辽 宁
吉 林
黑 龙 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海 南
广 西
四 川
重 庆
贵 州
云 南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西 藏
兵 团
港 澳 台
备 注
合计
说明:1.招生对象填小学、初中或高中等。 2.各地要加强对所属学校跨省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在确保完成省下达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跨省招生计划,原则上除中央财政支持建
设项目学校、承担东西协作帮扶任务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及部分音、舞等特殊类学校招收一定比例的跨省生源外,其余学校不招收外省生源。 3.跨省招生的生源组织和招生工作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负责。 4.各地、校在填报本表时,不得更改本表格式及调整、删除本表中各省区位置,并填齐招生对象、办学性质、招生专业等栏目。每所学校填写
一行,不得跨行。 5.本表可加行。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