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变电站规范

10KV变电站规范
10KV变电站规范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201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机械工业部中电设计研究院负责主编,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1年11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J53-8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中电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4年3月23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变电所设计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护方便,确保设计质量,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交流电压10kV及以下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变电所设计。

第1.0.3条变电所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远近结合,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发展的可能。

第1.0.4条变电所设计应根据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所址环境、地区供电条件和节约电能等因素,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第1.0.5条变电所设计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产品技术标准,并应优先选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和节能的成套设备和定型产品,不得采用淘汰产品。

第1.0.6条10kV及以下变电所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所址选择

第2.0.1条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一、接近负荷中心;

二、进出线方便;

三、接近电源侧;

四、设备运输方便;

五、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六、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

八、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且不宜设在有火灾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环境的建筑物毗连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九、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第2.0.2条装有可燃性油浸电力变压器的车间内变电所,不应设在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当设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时,建筑物应采取局部防火措施。

第2.0.3条多层建筑中,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的配电所、变电所应设置在底层靠外墙部位,且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

第2.0.4条高层主体建筑内不宜设置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的配电所和变电所,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设置时,应设在底层靠外墙部位,且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第2.0.5条露天或半露天的变电所,不应设置在下列场所:

一、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二、挑檐为燃烧体或难燃体和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建筑物旁;

三、附近有棉、粮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集中的露天堆场;

四、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灰尘或导电尘埃且严重影响变压器安全运行的场所。

第三章电气部分

第3.1.1条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符合正常运行、检修、短路和过电压等情况的要求。

第3.1.2条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排列宜一致,硬导体应涂刷相色油漆或相色标志。色别应为L1相黄色,L2相绿色,L3相红色。

第3.1.3条海拔超过1000m的地区,配电装置应选择适用于该海拔高度的电器和电瓷产品,其外部绝缘的冲击和工频试验电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电压和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

高压电器用于海拔超过1000m的地区时,导体载流量可不计其影响。

第3.1.4条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成排的配电装置的两端均应与接地线相连。

第二节主接线

第3.2.1条配电所、变电所的高压及低压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接线。当供电连续性要求很高时,高压母线可采用分段单母线带旁路母线或双母线的接线。

第3.2.2条配电所专用电源线的进线开关宜采用断路器或带熔断器的负荷开关。当无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要求,且出线回路少无需带负荷操作时,可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

第3.2.3条从总配电所以放射式向分配电所供电时,该分配电所的电源进线开关宜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

当分配电所需要带负荷操作或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有要求时,应采用断路器。

第3.2.4条配电所的10kV或6kV非专用电源线的进线侧,应装设带保护的开关设备。

第3.2.5条10kV或6kV母线的分段处宜装设断路器,当不需带负荷操作且无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要求时,可装设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

第3.2.6条两配电所之间的联络线,应在供电侧的配电所装设断路器,另侧装设隔离开关或负荷开关;当两侧的供电可能性相同时,应在两侧均装设断路器。

第3.2.7条配电所的引出线宜装设断路器。当满足继电保护和操作要求时,可装设带熔断器的负荷开关。

第3.2.8条向频繁操作的高压用电设备供电的出线开关兼做操作开关时,应采用具有频繁操作性能的断路器。

第3.2.9条10kV或6kV固定式配电装置的出线侧,在架空出线回路或有反馈可能的电缆出线回路中,应装设线路隔离开关。

第3.2.10条采用10kV或6kV熔断器负荷开关固定式配电装置时,应在电源侧装设隔离开关。

第3.2.11条接在母线上的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宜合用一组隔离开关。配电所、变电所架空进、出线上的避雷器回路中,可不装设隔离开关。

第3.2.12条由地区电网供电的配电所电源进线处,宜装设供计费用的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

第3.2.13条变压器一次侧开关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以树干式供电时,应装设带保护的开关设备或跌落式熔断器;

二、以放射式供电时,宜装设隔离开关或负荷开关。当变压器在本配电所内时,可不装设开关。

第3.2.14条变压器二次侧电压为6kV或3kV的总开关,可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当属下列情况

一、出线回路较多;

二、有并列运行要求;

三、有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要求。

第3.2.15条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0.4kV的总开关,宜采用低压断路器或隔离开关。当有继电保护或自动切换电源要求时,低压侧总开关和母线分段开关均应采用低压断路器。

第3.2.16条当低压母线为双电源,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和母线分段开关采用低压断路器时,在总开关的出线侧及母线分段开关的两侧,宜装设刀开关或隔离触头。

第三节变压器选择

第3.3.1条变压器台数应根据负荷特点和经济运行进行选择。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装设两台及以上变压器:

一、有大量一级或二级负荷;

二、季节性负荷变化较大;

三、集中负荷较大。

第3.3.2条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的变电所,当其中任一台变压器断开时,其余变压器的容量应满足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的用电。

第3.3.3条变电所中单台变压器(低压为0.4kV)的容量不宜大于1250kV A。当用电设备容量较大、负荷集中且运行合理时,可选用较大容量的变压器。

第3.3.4条在一般情况下,动力和照明宜共用变压器。当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设专用变压器:

一、当照明负荷较大或动力和照明采用共用变压器严重影响照明质量及灯泡寿命时,可设照明专用变压器;

二、单台单相负荷较大时,宜设单相变压器;

三、冲击性负荷较大,严重影响电能质量时,可设冲击负荷专用变压器。

四、在电源系统不接地或经阻抗接地,电气装置外露导电体就地接地系统(IT系统)的低压电网中,照明负荷应设专用变压器。

第3.3.5条多层或高层主体建筑内变电所,宜选用不燃或难燃型变压器。

第3.3.6条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严重影响变压器安全运行的场所,应选用防尘型或防腐型变压器。

第四节所用电源

第3.4.1条配电所所用电源宜引自就近的配电变压器220/380V侧。重要或规模较大的配电所,宜设所用变压器。柜内所用可燃油油浸变压器的油量应小于100kg。

当有两回路所用电源时,宜装设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第3.4.2条采用交流操作时,供操作、控制、保护、信号等的所用电源,可引自电压互感器。

第3.4.3条当电磁操动机构采用硅整流合闸时,宜设两回路所用电源,其中一路应引自接在电源进线断路器前面的所用变压器。

第五节操作电源

第3.5.1条供一级负荷的配电所或大型配电所,当装有电磁操动机构的断路器时,应采用220V或11 0V蓄电池组作为合、分闸直流操作电源;当装有弹簧储能操动机构的断路器时,宜采用小容量镉镍电池装置作为合、分闸操作电源。

第3.5.2条中型配电所当装有电磁操动机构的断路器时,合闸电源宜采用硅整流,分闸电源可采用小容量镉镍电池装置或电容储能。对重要负荷供电时,台、分闸电源宜采用镉镍电池装置。

当装有弹簧储能操动机构的断路器时,宜采用小容量镉镍电池装置或电容储能式硅整流装置作为合、分闸操作电源。

采用硅整流作为电磁操动机构合闸电源时,应校核该整流合闸电源能保证断路器在事故情况下可靠合闸。

第3.5.3条小型配电所宜采用弹簧储能操动机构合闸和去分流分闸的全交流操作。

第四章配变电装置

第一节型式与布置

第4.1.1条变电所的型式应根据用电负荷的状况和周围环境情况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负荷较大的车间和站房,宜设附设变电所或半露天变电所;

二、负荷较大的多跨厂房,负荷中心在厂房的中部且环境许可时,宜设车间内变电所或组台式成套变电站;

三、高层或大型民用建筑内,宜设室内变电所或组合式成套变电站;

四、负荷小而分散的工业企业和大中城市的居民区,宜设独立变电所,有条件时也可设附设变电所或

五、环境允许的中小城镇居民区和工厂的生活区,当变压器容量在315kV A及以下时,宜设杆上式或高台式变电所。

第4.1.2条带可燃性油的高压配电装置,宜装设在单独的高压配电室内。当高压开关柜的数量为6台及以下时,可与低压配电屏设置在同一房间内。

第4.1.3条不带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

具有符合IP3X防护等级外壳的不带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当环境允许时,可相互靠近布置在车间内。

注:IP3X防护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的规定,能防止直径大于 2.5mm 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

第4.1.4条室内变电所的每台油量为100kg及以上的三相变压器,应设在单独的变压器室内。

第4.1.5条在同一配电室内单列布置高、低压配电装置时,当高压开关柜或低压配电屏顶面有裸露带电导体时,两者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2m;

当高压开关柜和低压配电屏的顶面封闭外壳防护等级符合IP2X级时,两者可靠近布置。

注:IP2X防护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的规定,能防止直径大于12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

第4.1.6条有人值班的配电所,应设单独的值班室。当低压配电室兼作值班室时,低压配电室面积应适当增大。

高压配电室与值班室应直通或经过通道相通,值班室应有直接通向户外或通向走道的门。

第4.1.7条变电所宜单层布置。当采用双层布置时,变压器应设在底层。

设于二层的配电室应设搬运设备的通道、平台或孔洞。

第4.1.8条高(低)压配电室内,宜留有适当数量配电装置的备用位置。

第4.1.9条高压配电装置的柜顶为裸母线分段时,两段母线分段处宜装设绝缘隔板,其高度不应小于0.3m。

第4.1.10条由同一配电所供给一级负荷用电时,母线分段处应设防火隔板或有门洞的隔墙。供给一级负荷用电的两路电缆不应通过同一电缆沟,当无法分开时,该电缆沟内的两路电缆应采用阻燃性电缆,且应分别敷设在电缆沟两侧的支架上。

第4.1.11条户外箱式变电站和组合式成套变电站的进出线宜采用电缆。

第4.1.12条配电所宜设辅助生产用房。

第二节通道与围栏

第4.2.1条室内、外配电装置的最小电气安全净距,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最小电气安全净距(mm)表4.2.1

注:海拔高度超过1000m时,表中符号A项数值应按每升高100m增大1%进行修正。B、C两项数值应相应加上A项的修正值。

第4.2.2条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的变压器四周应设不低于1.7m高的固定围栏(墙)。变压器外廓与围栏(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8m,变压器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0.3m,相邻变压器外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 5m。

第4.2.3条当露天或半露天变压器供给一级负荷用电时,相邻的可燃油油浸变压器的防火净距不应小于5m,若小于5m时,应设置防火墙。防火墙应高出油枕顶部,且墙两端应大于挡油设施各0.5m。

第4.2.4条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室墙壁和门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室墙壁和门的最小净距(mm)表4.2.4

第4.2.5条设置于变电所内的非封闭式干式变压器,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7m的固定遮栏,遮栏网孔不应大于40mm×40mm。变压器的外廓与遮栏的净距不宜小于0.6m,变压器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0m。

第4.2.6条配电装置的长度大于6m时,其柜(屏)后通道应设两个出口,低压配电装置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尚应增加出口。

第4.2.7条高压配电室内各种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4.2.7的规定。

高压配电室内各种通道最小宽度(mm)表4.2.7

注:①固定式开关柜为靠墙布置时,柜后与墙净距应大于50mm,侧面与墙净距应大于200mm;

②通道宽度在建筑物的墙面遇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位的通道宽度可减少200mm。

第4.2.8条当电源从柜(屏)后进线且需在柜(屏)正背后墙上另设隔离开关及其手动操动机构时,柜(屏)后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当柜(屏)背面的防护等级为IP2X时,可减为1.3m。

第4.2.9条低压配电室内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屏前、屏后的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4.2.9的规定。

配电屏前、后通道最小宽度(mm)表4.2.9

注:当建筑物墙面遇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位的通道宽度可减少200mm。

第五章并联电容器装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5.1.1条本章适用于电压为10kV及以下作并联补偿用的电力电容器装置的设计。

第5.1.2条电容器装置的开关设备及导体等载流部分的长期允许电流,高压电容器不应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5倍,低压电容器不应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倍。

第5.1.3条电容器组应装设放电装置,使电容器组两端的电压从峰值(2倍额定电压)降至50V所需的时间,高压电容器不应大于5min;低压电容器不应大于1min。

第二节电气接线及附属装置

第5.2.1条高压电容器组宜接成中性点不接地星形,容量较小时宜接成三角形。低压电容器组应接成三角形。

第5.2.2条高压电容器组应直接与放电装置连接,中间不应设置开关或熔断器。低压电容器组和放电

第5.2.3条电容器组应装设单独的控制和保护装置,当电容器组为提高单台用电设备功率因数时,可与该设备共用控制和保护装置。

第5.2.4条单台高压电容器应设置专用熔断器作为电容器内部故障保护,熔丝额定电流宜为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2.0倍。

第5.2.5条当电容器装置附近有高次谐波含量超过规定允许值时,应在回路中设置抑制谐波的串联电抗器。

第5.2.6条电容器的额定电压与电力网的标称电压相同时,应将电容器的外壳和支架接地。

当电容器的额定电压低于电力网的标称电压时,应将每相电容器的支架绝缘,其绝缘等级应和电力网的标称电压相配合。

第三节布置

第5.3.1条室内高压电容器装置宜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当电容器组容量较小时,可设置在高压配电室内,但与高压配电装置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低压电容器装置可设置在低压配电室内,当电容器总容量较大时,宜设置在单独房间内。

第5.3.2条安装在室内的装配式高压电容器组,下层电容器的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0.2m,上层电容器的底部距地面不宜大于2.5m,电容器装置顶部到屋顶净距不应小于1.0m。高压电容器布置不宜超过三层。

第5.3.3条电容器外壳之间(宽面)的净距,不宜小于0.1m。电容器的排间距离,不宜小于0.2m。

第5.3.4条装配式电容器组单列布置时,网门与墙距离不应小于1.3m;当双列布置时,网门之间距离不应小于1.5m。

第5.3.5条成套电容器柜单列布置时,柜正面与墙面距离不应小于1.5m;当双列布置时,柜面之间距离不应小于2.0m。

第六章对有关专业的要求

第一节防火

第6.1.1条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和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室和低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二级。

第6.1.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一、变压器室位于车间内;

二、变压器室位于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的场所;

三、变压器室附近有粮、棉及其他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

四、变压器室位于建筑物内;

五、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第6.1.3条变压器室的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第6.1.4条当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采用可燃油油浸变压器时,其变压器外廓与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5m。当小于5m时,建筑物外墙在下列范围内不应有门、窗或通风孔:

一、油量大于1000kg时,变压器总高度加3m及外廓两侧各加3m;

第6.1.5条民用主体建筑内的附设变电所和车间内变电所的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贮油池。

第6.1.6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挡油设施,或设置容量为20%变压器油量挡油池并能将油排到安全处所的设施:

一、变压器室位于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的场所;

二、变压器室附近有粮、棉及其他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场所;

三、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第6.1.7条附设变电所、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中,油量为1000kg及以上的变压器,应设置容量为100%油量的挡油设施。

第6.1.8条在多层和高层主体建筑物的底层布置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时,其底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防火挑檐。多油开关室和高压电容器室均应设有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第二节对建筑的要求

第6.2.1条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第6.2.2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

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第6.2.3条配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第6.2.4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第6.2.5条配电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以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

第6.2.6条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

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第6.2.7条配电所,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第三节采暖及通风

第6.3.1条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宜高于45℃,进风和排风的温差不宜大于1 5℃。

第6.3.2条电容器室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通风量应根据电容器允许温度,按夏季排风温度不超过电容器所允许的最高环境空气温度计算。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排热要求时,可增设机械排风。

电容器室应设温度指示装置。

第6.3.3条变压器室、电容器室当采用机械通风时,其通风管道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当周围环境污秽时,宜加空气过滤器。

第6.3.4条配电室宜采用自然通风。高压配电室装有较多油断路器时,应装设事故排烟装置。

第6.3.5条在采暖地区,控制室和值班室应设采暖装置。在严寒地区,当配电室内温度影响电气设备

控制室和配电室内的采暖装置,宜采用钢管焊接,且不应有法兰、螺纹接头和阀门等。

第四节其他

第6.4.1条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第6.4.2条有人值班的独立变电所,宜设有厕所和给排水设施。

第6.4.3条在配电室内裸导体正上方,不应布置灯具和明敷线路。当在配电室内裸导体上方布置灯具时,灯具与裸导体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0m,灯具不得采用吊链和软线吊装。

附录一

名词解释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及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机械工业部中电设计研究院

参加单位: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机械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院

箱式变电站代维协议书(模版)

变电站代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甲方10KV箱式变电站代维运行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范围:10KV电源进线电缆、10KV高压开关、变压 器及10KV高压附属设备的巡视、检查、维护、周期性试验工作为业务委托范围。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范围:以低压受总开关下口出线端为分界 点,低压受总开关出线端以上至10KV电源进线电缆与电网搭接点为乙方责任范围,低压受总开关出线端以下为甲方责任范围。如乙方人员造成责任范围的责任事故,乙方无条件尽快处理,费用甲方不负担。自然灾害及其他非人力能阻止的因素造成的事故,乙方负责组织抢修,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责任范围以外的正常维护以及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协助处理,甲方负责购置所需设备并负担乙方检修费用。 三、管理及服务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本协议涉及的配电室、变压器系统范围内的 一切线路、设备、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 2、乙方应及时有效地处理供电、用电及设备故障保障正常

用电,使客户满意。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巡视、检查、维护和周 期性试验的有关规范、规程及相关制度,完成本箱式变电站的代维工作。 四、合同费用: 经甲、乙双方商定,全年维护费用为万元。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维护费。 五、本协议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如继续委 托代维,必须将下一年度费用交齐后,方可继续代维。 六、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用按协议规定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和所 需正常维修、维护、检修所需的材料费和配件费。 2、乙方对甲方所托管的变电站实行执证上岗,定期巡视、 检查,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负责人联系,妥善处理,并作好值班记录,确保甲方安全用电并满足用电需求。 3、乙方责任之外的故障或事故,乙方积极协助和配合。 七、属于新建工程遗留问题,仍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因设备 运行年久和本身产品质量问题及因外界因素所造成的损坏,需更换设备及购置零部件由甲方负责;根据技术规定,需进行设备大修时,由乙方负责施工,甲方负责费用。 八、本协议生效后,变电站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10kV变电所系统技术规范书

地面10kV变电所高压开关柜技术规格书 编制: 审核: 二0一九年元月十六日

审查表 矿机电科:年月日矿机电矿长:年月日矿总工程师:年月日矿长:年月日公司机电部:年月日公司分管副总:年月日公司总工程师:年月日 审查意见:

目录 1、供货范围 2、项目概况 3、总的要求 结构及性能要求 4、项目环境 5、技术文件 6、其他要求 7、试验 8、质量保证和管理 9、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10、供方提供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1 供货范围 本表仅为10KV变电所综合自动化装置供货范围的主要项目,卖方应根据买方的技术条件提出详细的设备清单。 10KV站: 序号名称型号 单 位 数 量 备注 1 通信测控屏(每面 柜包括) 面 1 通讯管理机单元台 1 GPS对时单元台 1 以太网交换机台 1 公共测控单元 15路电流测量、32路电压 测量、56路遥信量、16路 遥控量、8路直流测量 台 1 电量采集单元台 1 预留开孔位置UPS单元台 1 预留开孔位置 2 10KV光纤差动保 护测控装置(包括 光纤接线盒及尾 台13 就地分散安装

纤) 3 10KV三段电流保 护测控装置 台 5 4 10KV变压器保护 装置 台 2 就地分散安装 5 10KV电容器保护 装置 台 2 就地分散安装 6 10KV分段保护自 投装置(含备自投) 台 1 就地分散安装 7 10KV PT并列测 控单元 台 1 就地分散安装 8 微机消谐装置SMR-WXB 台 2 就地分散安装 9 以太网交换机台 1 就地分散安装 10 五防及监控主机台 1 11 监控、五防等软件套 1 12 五防锁具及配件套 1 13 打印机台 1 14 备品备件 套 1 CPU板2块,测控装 置一台,电源板一块 15 网络连接电缆套 1 满足工程需要 16 操作台台 1 2 项目概况 本变电所的二次设备采用GCSAS型变电站综合自动化装置,完成变电站的监控及保护功能,同时向上级调度单位提供变电站运行状况信息,完成远动系统RTV(远方终端单元)功能。其保护型式为: 10kV保护: 10kV馈出线设电流速断保护和过电流保护,速断保护为主保护,过流保护为后备保护。在10kV馈出线上安装FRD-CT型零序电流互感器和FRD-XL单相接地保护装置,构成单相接地保护,单相接地保护动作于信号。 电容器柜设无时限过电流,保护动作于跳闸。过电压保护、单相接地保护。 低压馈线利用开关自身的过流脱扣器实现保护。10KV主接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400V主接线采用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3、总的要求 3.1需知 3.1.1供货方(或供货厂,下同)必须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进网许可证。供货方或供货厂(包括分包厂)应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按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至少有3台套3年以上的商业运行经验。 3.1.2供货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供货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规范应与本协议书中提出的要求相一致,供货方也可以推荐满足本协议书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出详细的技术偏差。 3.1.3本书提出了对设备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设备的使用条件、主要技术参数、结构、性能、试验及所需技术资料等方面的内容。

10kV变电站维保合同

深圳北站10KV电源及电气设备维护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Xxxx 交通枢纽10KV电源 及电气设备维护工程合同 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二○一六年九月

合同书 甲方:xxxxx 乙方:xxxxxx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10KV电源及电气设备维护工程 工程地点:xxxxx工程范围和内容:10KV外线高压电缆线路、高压柜、变压器、变电所低压柜、交直流屏、变电所后台设备、低压配电室保养维护。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合同维保期:xxxx(从甲方发出进场通知之日算起)。 第三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本工程质量标准:参照电气行业相关国家法律规范及太原供电公司相关要求和标准。 1.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要求进行运行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乙方确定的现场负责人及运行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甲方。 3.乙方雇用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各种领班以上人员的资质,均应符合国家及山西省的有关规定。应培训后持有该项工作的上岗证,在施工维保期间佩戴上岗证上岗,供甲方随时检查。 4.乙方采购故障维修的材料及设备在用于本工程之前,按甲方的选择和要求,提交试验设备清单,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检测报告等。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 5.工程完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维保技术档案资料。 第四条合同形式及计量支付方式 1.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xxxxx元(大写)xxxxx整。其中包含突发事故检修费暂列金xxxx元,如未发生则予以扣回。

变电站五防系统改造技术规范书

35kV变电站新增五防系统 技术规范书 生产设备管理部 2015年3月 目录

1 总则 (2) 2项目概况及环境条件 (3) 2.1项目概况 (3) 2.2 使用条件 (3) 3 技术要求 (5) 3.1 微机五防系统的组成和适用范围 (5) 3.2. 微机五防功能和技术要求 (8) 4 产品质量保证及验收 (12) 4.1 现场验收 (12) 4.2 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 (13) 5 培训 (12) 1 总则

1.1 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新增微机五防系统,五防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报价中以“对规范的意见和同规范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 本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5 本规范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6 供方职责 供方的工作范围将包括但不限于此内容。 1.6.1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 1.6.2提供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以便确认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 1.6.3提供与投标设备版本相符的安装及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 1.6.4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电磁兼容报告。 1.6.5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厂商推荐的技术方案、设备布置、安装接线图和标书规定的其他资料。 1.6.6提供设备管理和运行所需有关资料,及同类设备运行成功的供货记录(安装地点、投运时间、运行情况等)。 1.6.7所提供设备应发运到规定的目的地。 1.6.8如标准、规范与本标书的技术规范有明显的冲突,则供方应在制造设备前,用书面形式将冲突和解决办法告知买方,并经买方确认后,才能进行设备制造。1.6.9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供方有责任接受买方的选择。 1.6.10 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的微机五防系统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问题。1.6.11投标方有合作伙伴时,在投标文件中应说明与合作伙伴的分工。未经需方同

10kV箱式变电站技术协议书

井陉城建局路灯项目 10kV箱式变电站 100kVA(1#箱变) 100kVA(2#箱变) 技术协议 井陉县供电公司 代表: 井陉县城建局 代表: 河北开利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代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10kV箱式变电站技术协议书 一、总则 1.1 本协议书提出了对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本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应按水平较高标准执行。 1.4 本协议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书正文具有等同法律效力。随同合同一起生效。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二、技术要求 2.1 设备制造应满足下列规范和标准: 以下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协议书中引用而构成协议书的条文,其中所示版本为相应最新有效版本。 主要规范和标准如下: 1.IEC56 (1987) 《高压交流断路器》 2.IEC694 (1980) 《高压开关设备标准共用条款》 3.IEC298(198)《额定电压1kV以上50Kv 以下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4.ZBK40001-89《组合式变电站》; 5.SD320-89《箱式变电站技术条件》; 6.DL/T537-93《箱式变电站订货技术条件》; 7.GB/17467-1998《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8.GB11022-89《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通用条款》 9.GB3309《高压开关设备在常温下的机械试验》 10.GB3804《交流高压负荷开关》 11.GB1985-89《接地开关》 12.GB3906-91《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13.GB2706《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 14.GB1497《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15.GB1094.1~5~85《电力变压器》 16.GB6451.1~5~86《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17.《低压开关设备》 18.《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19.其它技术要求。

箱式变电站技术规格书.docx

山东明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IOKV 箱式变电站技术规格书 需方:山东明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

技术规格书 1 ?概述 本规范书适用于仅限于山东明珠建设集团兴隆小区三期配套工程。本次订购的箱式变电站为 2X63OKVA —台,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国家标准更新,应按最新标准执行。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需方、供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正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方保证需方购买的合同产品不会引起第三方的侵权之诉,否则供方必须弥补需方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及损失。 本规范书与图纸矛盾时以规范书为准,需方保留对本协议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供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1.1适用范围 1.1.1.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投标方提供的箱式变电站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交付、现场的安装指导、监督、现场试验及运行工作。 1.1. 2. 本技术规格书未说明,但又与设计、制造、试验、运输、包装、保管、安装、运行和维护有关的技术要求,按本文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2.箱式变电站应包括: 2.1箱内所有高压配电装置; 2.2箱内所有低压配电装置; 2.3电力变压器(S13- 630KVA 2台). 2.4备品、备件; 2.5箱内其它的相关设施、元器件。 3 .技术规格 3.1. 执行标准 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调试符合现行的国际电力行业标准,IEC有关标准要求 GB3906 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 GB11022 高压开关设通用技术条

GB1985交流咼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GB1207电压互感器 GB6450-1986《干式电力变压器》 GB/T10228-1997《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JB/T10088-1999《6~220KV级电压器声级》 ZBK40001-89《组合式变电站》 GB1208电流互感器 GB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GB14048.1《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 GB14048.2《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断路器》GB4942.2《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3047《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 GB9466《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2681《电工成套装饰中的导线颜色》 箱式变电站中的电力变压器应符合本GB/T10228-1997中的有关规定及国家部)标准;箱式变电站中的各种电器设备应分别符合相应的现行国家(或部)标准。 3.2箱式变电站设备技术要求 321机械、电气性能 1.高压柜的主要技术参数 ⑴额定电压:10KV ⑵ 额定绝缘电压:12KV ⑶ 额定工频耐受电压:42KV,Imin 75KV ⑷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a)主母线电流:630A b)支母线电流:200A C)额定频率:50HZ d)额定短时耐受电流:31.5KA, 4S f)内部燃弧耐受电流:40KA,1S 50KA,0.5S

变电站施工合同

变电站施工合同 篇一:110KV变电站施工合同 110KV变电站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工程施工协议 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110KV变电站施工 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本工程自110KV线路终端杆始至110KV全部进线构架至110KV主间隔至110KV主变再至10KV变及配电室再至各低压柜(本工程为第一期,只安装一个间隔),安装部分是全所一期工程的设备安装及全所、动力车间10KV系统联调,材料部分我方采购是除主设备以外即:一二次电缆(10KV)及

室外钢管构架、全所接地、避雷针、变配电室的电器材料、全所电缆支架、进站部分光缆;另包含一期计一套间隔所需的基础地脚螺栓。,本期工程通讯设备费,综合电缆费另计,不包括照明工程安装。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职责 参与工程质量、安全活动; 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职责 协助甲方组织工程启动送电及竣工验收。 组织工程送电后的工程质保期内因材料、施工等原因的缺陷消除工作。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承建范围内的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乙方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拦及警卫,承担由于自身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

25-110kV变电站环境整治技术规范书

110kV XX变电站环境整治 技术规范书 工程项目:变电站环境综合整治(XX变)

目 1总则 2工程概况 3工程整治要求 4施工工艺标准 附件一差异表 附件二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总则 1.1本规范书适用于110kVXX变电站建筑物及生产环境施工整治,它提出110kVXX变电站建筑物及生产环境施工整治规模、工艺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供方可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附件来满足规范书中设计及工艺的标准要求。1.2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 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供方应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逐条做出详细应答,确认对本规范书要求的满足和差异,对偏差部分应列出偏差表作详细描述。 1.4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有偏差时,按高标准执行。 1.5本规范书经需供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确定。 1.7标准 本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对国家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供方在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 行。

2工程概况(广西电网公司变电站室环境综合整治桂电生【2009】15号文) 2.1铲除主控楼外墙砖后对墙面抹灰及刷乳胶漆 2.2拆除旧楼一栋,平整场地后补种草皮 2.3更换主控室侧门为防火门(注:所更换的门由甲方提供材料、安装,乙方负责修补。) 2.4主控楼排水管更换 2.5主控楼旁排水沟修整 2.6 更换主控室窗帘 3 工程整治要求 3.1主控楼外墙面 主控楼外墙面粘贴釉面全部凿开,全部进行处理为涂料形式。 3.2拆除旧楼一栋,平整场地 拆除在门卫后旧楼一栋,并平整场地。 3.3铺设草皮 在拆除旧楼后的地面铺1公分厚沙子平整场地后种植玉龙草草皮。 3.4主控室侧门

35KV变电站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35KV变电站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业有限公司35KV变电站设备预防性试验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35KV变电站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工程 甲方:山西************ 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太原********* 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四月

甲方:山西********** 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太原********** 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白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乙方就承包35KV变电站电气设备预防性实验工程,与甲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_条合同内容 乙方在承包期内完成***煤矿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按规范完成白芦35KV变电站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等工作(详见附件一:〈〈35KV 变电站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技术附件》)。 第二条合同工期 2014年04月19日——-2014年04月31日 第三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3.1、甲方权利及义务 3.1.1甲方管理部门:机电科负责制定岗位职责和安全规程,对工作进度、质量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3.1.2有权检查乙方是否按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并操作设备,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对责任人有权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处罚。 3.2、乙方权利及义务 3.2.1乙方代表:乙方须按当地政府或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办理工作时所需的相关手续、批准文件等并交纳费用。遵守国家、地方、行业及甲方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杜绝死亡事故,出现事故均由乙方白行承担。服从甲方生产计划调度、完成甲方布置的相关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保证工

10kV箱式变电站技术规范书

廊坊硕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城县1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10kV箱式变压器 技术规范书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设计院 2016年6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技术规范 (5) 第三章供货范围 (21) 第四章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24) 第五章交货进度 (26) 第六章监造、检验/试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27) 第七章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29) 第八章部件供货及外购 (32) 第九章大(部)件情况 (34) 第十章差异表 (35)

第一章. 总则 1.1本规范书适用于廊坊硕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城县1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 10kV箱式变压器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性能、结构、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有关工业标准和本技术规范书要求并且是功能完整、性能优良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IEC标准。卖方应提供所使用的标准,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3 卖方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招标人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人意见为准。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出的产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差异表”中。 1.4 卖方必须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卖方(包括分包厂)应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的高质量的产品,设备应是技术先进并经过同类工程两年以上成功运行,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及相应的商业运行经验。 1.5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设备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设备的使用条件、主要技术参数、结构、性能、试验及所需技术资料等方面的内容;卖方提供的主设备、附件、备品备件、外部油漆等材质必须满足本工程所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的要求。 1.6 1.7 在签定合同之后,买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卖方应承诺给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1.8 中标后卖方应在一周内完成前期的方案设计包括(一次系统图、箱变外形尺寸图、地基图),及时配合生产中图纸设计修改,后期的安装调试、系统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确认,并承担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 1.9对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要的部件,即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卖方仍

变电站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 变电站施工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本工程自110KV线路终端杆始至110KV全部进线构架至110KV主间隔至110KV主变再至10KV变 及配电室再至各低压柜(本工程为第一期,只安装一个间隔),安装部分是全所一期工程的设备 安装及全所、动力车间10KV系统联调,材料部分我方采购是除主设备以外即:一二次电缆(10KV) 及室外钢管构架、全所接地、避雷针、变配电室的电器材料、全所电缆支架、进站部分光缆;另 包含一期计一套间隔所需的基础地脚螺栓。,本期工程通讯设备费,综合电缆费另计,不包括照明 工程安装。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职责 1.1参与工程质量、安全活动; 1.2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职责 2.1协助甲方组织工程启动送电及竣工验收。 2.2组织工程送电后的工程质保期内因材料、施工等原因的缺陷消除工作。 2.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承建范围内的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2.4乙方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拦及警卫,承担由于自身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

10kV箱式变电站技术规范书

B0143S-X-01 河北滨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0kV箱式变电站 技术规范书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10kV箱式变电站技术规范书 一、总则 1.1 本规范书提出了对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应按水平较高标准执行。 1.4 本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书正文具有等同法律效力。随合同一起生效。本规范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二、技术要求 2.1 设备制造应满足下列规范和标准:

以下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书中引用而构成规范书的条文,其中所示版本为相应最新有效版本。 主要规范和标准如下: 1.IEC56 (1987) 《高压交流断路器》 2.IEC694 (1980) 《高压开关设备标准共用条款》 3.IEC298(198)《额定电压1kV以上50Kv 以下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4.ZBK40001-89《组合式变电站》; 5.SD320-89《箱式变电站技术条件》; 6.DL/T537-93《箱式变电站订货技术条件》; 7.GB/17467-1998《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8.GB11022-89《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通用条款》 9.GB3309《高压开关设备在常温下的机械试验》 10.GB3804《交流高压负荷开关》 11.GB1985-89《接地开关》 12.GB3906-91《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13.GB2706《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 14.GB1497《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110KV变电站施工合同范本

110KV变电站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方:甲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工协议施工程

甲方::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 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10KV变电站施工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二、承包范围主间隔全部进线构架至110KV线路终端杆始至本工程自110KV110KV变及配电室再至各低压柜(本工程为第一期,只安装主变再至10KV至110KV系统一个间隔),安装部分是全所一期工程的设备安装及全所、动力车间10KV 联)及室外钢管构调,材料部分我方采购是除主设备以外即:一二次电缆(10KV架、全所接地、避雷针、变配电室的电器材料、全所电缆支架、进站部分光缆;综合电缆费,另包含一期计一套间隔所需的基础地脚螺栓。,本期工程通讯设备费不包括照明工程安装。另计,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甲方职责1 1.1参与工程质量、安全活动;1.2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2、乙方职责 2.1协助甲方组织工程启动送电及竣工验收。 组织工程送电后的工程质保期内因材料、施工等原因的缺陷消除工作。2.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承建范围内的现场作业和施工2.3 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乙方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2.4、根据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拦及警卫,承担由于自身失误造1 成的经济

损失和责任;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 地交通、2 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3 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4、承担工程未移交在代保管期间的保护和损坏修复责任。四、合同工期、开工及延期开工1 年月日保证具备送电条件。 1.1本工程开工时间定于年月日,竣工时间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1.2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7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逾期未答复48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甲方 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则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 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1.3 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暂停施工2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停止施工,在提出要求后48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乙方实施甲方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48要求,甲方应当在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48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由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的,由甲方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工期延误3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3.1 ⑴因国家或主管部门计划调整;⑵重大设计变更、工程量差;7⑶因不可抗力影响。3.2乙方在3.1款情况发生后天内,就延误

10KV及以上架空线路、变电站电力金具技术规范书

10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用电力金具 招标技术规范书 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0年八月 10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用电力金具

招标技术规范书 一、总则 ⒈投标者必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书在内的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者提供的技术规范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⒉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10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用电力金具的招标。它规定了10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用电力金具应遵循的基本技术原则,包括10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用电力金具技术性能、引用标准、使用条件、提供技术文件以及10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用电力金具的具体技术参数和要求等内容。 3. 本技术规范书如果投标者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投标过程中一次性完整地以“对技术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4.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5. 本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第一卷《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7. 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⒈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销售记录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⒉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具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⒊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⒋投标人应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⒌投标人应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数据表和有关技术资料。 ⒍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全套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⒎产品适用的标准说明。 ⒏与本次评标有关的其他有效的技术文件资料。 三、技术文件的提交 产品出厂时应附带如下技术文件: ⒈产品合格证; ⒉产品使用说明书;

变电站工程安装合同

110KV变电站施工合同编制日期:二〇一三年月

输变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工程单位(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简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本工程自110KV线路终端杆始至110KV全部进线构架至110KV主间隔至110KV主变再至10KV变及配电室再至各低压柜(本工程为第一期,只安装一个间隔),安装部分是全所一期工程的设备安装及全所、动力车间10KV系统联调,材料部分我方采购是除主设备以外即:一二次电缆(10KV)及室外钢管构架、全所接地、避雷针、变配电室的电器材料、全所电缆支架、进站部分光缆;另包含一期计一套间隔所需的基础地脚螺栓。(甲方提供设备及材料详见甲供材清单),本期工程通讯设备费,综合电缆费另计,不包括照明工程安装。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职责 1.1参与工程质量、安全活动; 1.2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职责 2.1协助甲方组织工程启动送电及竣工验收; 2.2组织工程送电后的工程质保期内因材料、施工等原因的缺陷消除工作。 2.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承建范围内的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2.4乙方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拦及警卫,承担由于自身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经管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经管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4、承担工程未移交在代保管期间的保护和损坏修复责任。 四、合同工期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本工程开工时间定于年月日,年月日保证具备送电条件。 1.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停止施工,

箱式变电站技术规范书

小xx箱变 (对应原计划变压器S11-M-1250KV70万元2台)(对应原计划开关柜XGN2-105万元1套) (对应原计划低压装置HRGCS-低压成套开关设备15万元1套)小东山箱式变电站技术规范书 1、总则 1.1箱式变电站型号为,数量为1xx。 1.2高压一次供电系统按照终端供电方式,低压侧供电采用三相五线(TN-S 系统),设P E、N排。 1.3箱式变电站应符合《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7467-2002,GB3906-2006《3-35KV开关成套设备》,GB7251-2005《低压开关成套设备》,防护等级不低于IP33。 2、箱体总体结构 2.1箱体由独立的高压室、变压器室、低压室组成,成目字形布置,低压室带操作走廊(带检修人孔)。 2.2箱式变电站外壳采用景观式箱体,外形美观大方,箱体底框采用优质槽钢焊接而成,箱体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在运输及安装中不变形。 2.3箱体为户外式,能防雨、防晒、防锈、防尘、防潮,外壳为不锈钢板( 1.5mm)结构。 2.4变压器室、高压室、低压室均有自动照明装置,变压器室有温控自动排风装置。 2.5箱体金属框架应有良好的接地,有接地端子,并标明接地符号。

3、变压器、 3.1变压器选用保定天威干式变压器1台,6±2* 2.5%,联结组别Dyn11,短路阻抗6%。 3.2主母排 A、B、C三相套绝缘套管。 3.2变压器室采用自动控制的强迫散热风冷装置,具有随温度变化而自动控制的排风系统和对变压器高温保护功能。 4、低压室 4.1低压室内的成套开关设备采用抽屉式柜型.断路器采用北京施耐德MW 型和NSE型.MW型断路器,NSE具有可调整功能.低压总开关In=2000A,进线柜内设有内部计量装置,电度表为DT862-4,低压出线开关为RMM1系列产品,具体规格大小见一次方案图。 4.2电流互感器型号: 采用LMK- 0.5型。 4.3电容补偿容量为360kvar,分12路,采用手动和自动补偿方式,具体元器型号规格见一次方案图 4.4母线 低压侧采用三相五线制, A、B、C相汇流母线和P E、N排采用铜母排TMY-3*[2*(100*10)]+ 2*(100*10)。 5、高压室

110KV变电站施工合同范本

110KV变电站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工程施工协议 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 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110KV变电站施工 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本工程自110KV线路终端杆始至110KV全部进线构架至110KV主间隔至110KV主变再至10KV变及配电室再至各低压柜(本工程为第一期,只安装一个间隔),安装部分是全所一期工程的设备安装及全所、动力车间10KV系统联调,材料部分我方采购是除主设备以外即:一二次电缆(10KV)及室外钢管构架、全所接地、避雷针、变配电室的电器材料、全所电缆支架、进站部分光缆;另包含一期计一套间隔所需的基础地脚螺栓。,本期工程通讯设备费,综合电缆费另计,不包括照明工程安装。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职责 1.1参与工程质量、安全活动;

1.2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职责 2.1协助甲方组织工程启动送电及竣工验收。 2.2组织工程送电后的工程质保期内因材料、施工等原因的缺陷消除工作。 2.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承建范围内的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2.4乙方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拦及警卫,承担由于自身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4、承担工程未移交在代保管期间的保护和损坏修复责任。 四、合同工期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本工程开工时间定于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保证具备送电条件。 1.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0KV变电所技术规范书

10/0.4kV变电所 技术规范书 货物名称及数量 1. 总则 1.1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的办公楼10/0.4kV变电所10kV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变压器、无功补偿柜。 1.2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1.4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 技术要求 2.1 环境条件 2.1.1 周围环境温度 最高温度:不高于+40℃ 最低温度:不低于-40℃ 海拔高度:高原型1500m 水平加速度: 0.25g 垂直加速度: 0.125g 污秽等级:Ⅲ级 2.1.2 环境相对湿度: 相对湿度(25o C):日平均值不大于95%,月平均值不大于90%;

2.1.3 地震烈度: 8级 一、10kV开关柜 1.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GB11022-1999 《高压开关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3906-2006 《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GB2900 《电工名词术语》 GB156 《标准电压》 IEC298 《额定电压1kV以上52kV及以下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1985-89 《交流高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GB763-90 《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 2. 工程条件 2.1 工程概况: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的办公楼,10/0.4kV变电所10kV开关柜为户内型,高压金属封闭开关柜。 2.2 系统概况 2.2.1额定电压: 10kV 2.2.2长期运行电压: 10kV 2.2.3 最高电压: 12kV 2.2.4 额定频率: 50Hz 2.2.5 中性点接地方式:不接地 2.3 安装地点:户内 2.4 开关柜基本技术参数 2.4.1 开关柜本体 2.4.1.1 形式: KYN-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设备 2.4.1.2 额定电压: 12kV 2.4.1.3 额定频率: 50Hz 2.4.1.5 水平主母线额定电流: 630A 2.4.1.6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有效值)4s:31.5kA 2.4.1.7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80kA 2.4.1.9 额定绝缘水平: 1min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相对地、相间、断路器断口:42(28)kV,隔离断口:49(35)

10kV变电站维保合同范本

Xxxx 交通枢纽10KV电源及电气设备维护工程合同 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二○一六年九月

合同书 甲方:xxxxx 乙方:xxxxxx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10KV电源及电气设备维护工程 工程地点:xxxxx工程范围和内容:10KV外线高压电缆线路、高压柜、变压器、变电所低压柜、交直流屏、变电所后台设备、低压配电室保养维护。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合同维保期:xxxx(从甲方发出进场通知之日算起)。 第三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本工程质量标准:参照电气行业相关国家法律规范及太原供电公司相关要求和标准。 1.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要求进行运行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乙方确定的现场负责人及运行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甲方。 3.乙方雇用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各种领班以上人员的资质,均应符合国家及山西省的有关规定。应培训后持有该项工作的上岗证,在施工维保期间佩戴上岗证上岗,供甲方随时检查。

4.乙方采购故障维修的材料及设备在用于本工程之前,按甲方的选择和要求,提交试验设备清单,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检测报告等。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 5.工程完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维保技术档案资料。 第四条合同形式及计量支付方式 1.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xxxxx元(大写)xxxxx整。其中包含突发事故检修费暂列金xxxx元,如未发生则予以扣回。 2.应计量的所有工程细目,均以现场实际发生且经甲方批准的维保量进行计量。 3.零件费用:以实际更换零配件或设备费用(只计材料费)经甲方认可后按季结算,单项故障维修所用的设备及材料费用xxx元以下由施工单位自备,xxx元以上由甲方负责。 4.抢修、维修所需配件材料费用:单项故障维修所用的设备及材料费用xxx元以下由施工单位自备,x元及以上由甲方提供。 5.支付方式: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起,每三个月为一周期。甲方每周期根据《维保项目验收表》对乙方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支付相应维保费。乙方向甲方提出合同支付审批表,同时必须注明支付的合同依据(维保项目验收表),并附上有关合法单据(发票)。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在维保期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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