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项目合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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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项目合伙制方案(试行)

为使公司员工能够与企业共同发展,在工作中尽职尽力,收入不断得到提高,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升,本着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少劳少得的原则,公司将拿出合适的项目与员工共同建立合伙制项目或合作企业,实现事业共创、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具体规定如下:

一、项目或项目公司的设立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由集团及集团关联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决定是合伙项目还是合伙企业模式。在可能的情况下,例如不需要特别的资质等,公司将主要采取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合伙人全部为自然人、有限合伙-合伙人为公司+自然人)模式运营新项目,项目落地后公司应委派项目负责人对合伙项目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要求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需根据项目所需资金情况,由合伙人出资共同运营项目。

三、出资

1、公司与第三方合伙企业或项目时,公司参股资金按100%分配认缴。

2、合伙所占比例:适具体项目合伙企业将拿出不高于49%股份安排员工参与,其余51%由发起人持有。(视具体项目而定)

3、合伙比例分配:(公司协商视具体项目而定)

4、上一年度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或给公司造成1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无

资格参与项目合伙。

5、所有认缴合伙股份的出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出资资本。逾期缴纳的,视为放弃,由发起人持有。

6、公司员工在原则同意以上办法情况下,应提前向公司报备可用于项目投资的意向金额,便于项目落地认缴筹备期的工作开展。

7、出资时效:至收到项目计划认缴通知后一个月内实施,逾期将失去参与资格,项目计划会通过公司指定渠道发布,各员工收到通知并有意向者需尽快联系相关人员。

四、日常管理

1、合伙项目日常管理由发起人或委派项目负责人负责,包括发起人邀请或安排的合伙员工共同作为主要负责人。

2、所有与合伙项目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水电费、员工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税款等均纳入运营成本,非合伙项目开支不得报销进入成本。所有涉及到关联企业的开支,均以市场价为准。

五、利润分配

1、一般情况下,只有在项目全部完成后进行利润分配,在完成结算后1个月按合伙比例进行分配;如一次性投资长期受益的项目则按年分配,在次年3月份完成审计后,4月份

按合伙比例分配;合伙项目应分配利润未分配,将利润用于项目运营资本金,合伙人享有利润累计权,会计年度决定分红时将累计分配利润作为股东权益计算

2、利润分配如涉及到的个人所得税由合伙人自行承担。

3、一次性的项目在完成后,除了利润进行分配后,所有资产也按比例进行分配或分割。剩余实物资产如采取现金分配,可由合伙人协商,由发起人折价收购,也可采取拍卖等方式进行。

六、亏损

如项目出现亏损,按以下方式____处理

1、因正常经营造成合伙企业亏损,则按合伙比例共同承担。

2、因正常经营造成合伙企业亏损,公司则对亏损进行补偿。

3、因正常经营造成合伙企业亏损,公司对________日前入职的员

工(以人资部门档案为准)进行保底原则,对相应亏损进行补偿。

七、退出方式与继承

1、公司回购按以下_____方式

(1)如员工合伙人在存续期内退出(无分红),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申请,发起人负责收购其合伙股份。合伙资本金在办理完合伙变更登记手续后三个工作日无息

退还给合伙人。回购后,合伙人不再享有任何权益,由回购方享有。

(2)如员工合伙人在存续期内退出(无分红),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申请,发起人负责收购其合伙股份。合伙资本金在办理完合伙变更登记手续后三个工作日按人

民银行相对应利息及本金退还给合伙人。转让后,合伙人不再享有任何权益,由

回购方享有。

(3)如员工合伙人在存续期内退出(有分红),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申请,发起人负责收购其合伙股份。合伙资本金在办理完合伙变更登记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往

年度或当年度有利润分配的,最近一次分配之日起至退出之日按人民银行对应利

息及本金退还给合伙人。转让后,合伙人不再享有任何权益,由回购方享有。

2、股权转让

(1)如员工合伙人在存续期内退出,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具备资格的第三人,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申请,在公司的见证下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协议签订

后,合伙人(转让人)不再享有任何权益,由受让方享有。受让方承接后,对承

接前的股东权益及债权债务不需履约,承接后所对应的股东权益及债权债务由受

让方履行。

(2)股权转让金额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友好协商,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双方权利与义务互相履行完毕后,转让方与合伙企业无任何关联关系。

3、如合伙人发生意外,其合伙股份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八、取消合伙资格

1、有下列情形的,发起人(项目负责人)可随时取消员工合伙人的合伙资格;

(1)从事同业竞争;

(2)侵吞公司财物;

(3)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4)触犯法律;

2、取消合伙资格后,在扣减给公司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后,剩余合伙资本金无息退还给合伙员工,不计利息。其合伙股份原则上由发起人承接。

3、员工自行离职,合伙款项无息归还,其持有的股份由发起人承接。

九、其他

1、合伙企业的财务账目向合伙人公开,合伙人可查阅相关财务资料。一般情况下,每个季度向合伙人公布一次合伙企业基本财务数据。

2、合伙项目结束清算且分配完后,合伙项目和合伙企业即结束运营。

3、合伙员工在集团其他公司担任职务的,原则上薪酬收入不变。

十、公司将根据合伙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不断地完善,维护合伙各方利益。出资参股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视具体项目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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