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与中国传统文化(7)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四章汉语词汇与中国传统文化

一、汉语词语本义中的传统文化遗迹

(一)词语本义中所反应的制度文化

1、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制度

现代汉语词汇家族中,有很多以“宗”为词根构成的词语,比如“宗法、宗族、宗祠、宗庙、宗亲、宗谱、宗室、祖宗、同宗、列祖列宗、传宗接代、光宗耀祖、显祖扬宗、认祖归宗、祖宗家法、大本大宗、一代文宗、万变不离其宗”等等。

“宗”是个会意字,从宀从示。“示”是神祇,“宀”是,房屋,指的是在室内对祖先进行祭祀。所以,在古汉语里,“宗”作为一个词,它的本义是指“宗庙”“祖庙”,指的是同一个家族的成员在一起祭祀祖先的地方,可以引申为“家族的上辈”或者“民族的祖先”:祖~、~庙、~祠。

什么是“宗法制度”?中国原始氏族社会无所谓宗法制度。《吕

氏春秋·持君览》:“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妇男女之别。”宗法制度的萌芽是在原始社会末期,是中国古代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由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成,到周代逐渐完备。周王称天子,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分封卿大夫,他们的职位由嫡长子继承。这些世袭的嫡长子,称为宗子。他们掌握自己范围内的军政大权和本族财产,负责本族的祭祀,管理本族的成员,同时代表贵族统治和管理人民。郭沫若《中国史稿》中介绍:“周朝为了巩固奴隶制的统治秩序,利用着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组织演变而来的宗法关系,确立了一套比商代更加系统的宗法制。在宗法制下,宗族中分为大宗、小宗。周天子自称是上帝的长子,天下的大宗,政治上的共主,而各同姓诸侯国则为小宗。诸侯对天子说是小宗,但在其国内则是大宗。宗法制不仅应用于周室的同姓间,而且和异姓诸侯间也有关系。周朝宗法制度规定,同姓不通婚姻,而异姓间则互为婚媾,所以周天子称同姓诸侯为伯父、叔父,称异姓诸侯为伯舅、叔舅。这样,奴隶主贵族就通过宗法制度建立了一套周密的统治网。”

(1)嫡长子承袭制。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和国君的位置是采

用嫡长子世袭制度。高令印先生在《中国文化纲要》一书中说:“周朝确定以嫡长子为承继对象。天子或者国王都是一夫多妻,正妻称嫡,其子为嫡子,嫡长子是指正妻所生的长子,也叫“宗子”。其他的妻子为庶,所生之子为“庶子”。”《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就是说不管嫡长子贤能与否,王位必须以他继承,若嫡妻无子,则立庶妻中级别最高者之长子为承继对象,这就改变了商朝的兄终弟及制,杜绝了弟多而相互争斗、残杀的矛盾局面。

“长兄为父,长嫂为母”

伯、仲、叔、季原指排行、长幼之分。《字汇·人部》:“伯,

兄日伯。兄之妻为嫂。”为什么称兄之妻为“嫂”呢?《释名·释亲属》:“嫂、叟、老者称也”,嫡长子为承继对象,所以兄长在家庭成员中享有特殊的地位,长兄为父,兄嫂为母,尊兄,当然也尊嫂,兄是承

继对象,“嫂”的地位也就非同凡响。权力和义务应该是对等的。长子、长嫂的地位无与伦比,他们也就自然地承担起对弟弟妹妹的非同一般兄弟姐妹的不寻常的义务。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弟子规》),这种兄弟手足相处之道,只有这样叫孝,是兄弟之间应有之义!但是,在嫡长子世袭制的影响下,在讲究伦理道德的社会里,兄嫂对弟妹的责任、弟妹对兄嫂的权威的尊重、尤其是长兄长嫂与弟妹之间,已超出一般手足之情,而有上下辈的意味。所以,汉语中有这样的谚语:“长兄为父,长嫂为母”;所以,兄嫂照顾弟妹、尤其是如果父母去世后,兄嫂尤其是长兄长嫂把弟妹抚养成人,就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后来父之兄称为“伯父”,父之弟称为“叔父”。《颜氏家训·风操》:“古人皆呼伯父、叔父,而今世多单呼伯、叔。”

“家族”和“九族”。一个宗族在血统上包括同一祖先所生的一切男性亲属以及本宗所出生的女子,所以,“宗族”就是后来所说的“家族”,家族是宗法制度下的基本单位。《孟子·离娄上》:“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家族“成为社会国家的基本单位,人们的日常生活、个人的道德关联着的是与自己有密切关系的家族乃至家庭成员,于是宗法观念成为中国历史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个人的命运差不多是以家族计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人犯法,株连九族”,正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以直系亲属来说,从高祖到玄孙,可分为九辈,《三字经》中对“九族”的说法是“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自子孙,至玄曾。乃九族,人之伦。”即“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己身、子、孙、曾孙、玄孙”。这意味着家族内部有九个不同的等级。直系与旁系,亲疏不同,这些不同的亲属称谓,不同的辈分,意味着他们在宗族中不同的地位。“九族”的另外一种解释,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选自国文参考书第九课)成语“株连九族”中的“九族”,指的就是这个“九族”。明朝第一大儒方孝孺,一身傲骨,燕王朱棣打下金陵后,第一个要收服的就是方孝孺,偏偏这位老夫子一身傲骨,两次见新皇帝都是披麻带孝、嚎啕痛哭,朱棣低声下气请他代拟诏书(逼他表态),他只写了“燕贼篡位”四个大字。朱棣问他:“难道你不怕死吗?”方孝孺答:“要杀便杀,诏不可草。”朱棣:“难道不顾及你的九族吗?”方孝孺:“不要说九族,诛十族也不怕。”这下子皇帝火了,在方孝孺九族之外,加上“门生”,凑成十族,统统杀掉,被诛杀十族总共达873人!

(2)宗庙制度。同一个宗族的成员在同一个祖庙对宗族的祖先

进行祭拜的制度,就是宗庙制度。在古代,同宗同族的人基本上同住一处,设有族长,负责主祭祖先,并可依照族规对其宗族或家族成员进行奖赏或处分。

字辈排行,也是宗庙制度的体现。一个宗族不同辈分的宗亲用不同的汉字来区别,这些区分辈分的汉字便称为“字辈”,这种人名中的排行字辈,也是中国古代社会重视宗族、以宗族体系为基础的体现。字辈的存在,使得一个家族,长幼分明有序,凝聚力大增!如孔氏家族,自唐朝后期就逐步开始使用统一的辈分,从明朝开始,由中央政府统一颁布。明初建文皇帝赐孔氏八个辈字“:公、彦、承、弘、闻、贞、尚、胤”,供孔氏起名用。后因洪武元年五十六代孔希学及洪武十七年五十七代孔讷先后袭封衍圣公,于是将“希”和“言”字旁加上去成为十个字,即:希、言、公、彦、承,弘、闻、贞、尚、胤(后清代为避帝讳,将“弘”改为“宏”,“胤”改为“衍”)。明天启年间,这十个字已不够用,由六十五代衍圣公孔胤植奏准,又后续十个字即:“兴毓传继广,昭宪庆繁祥”;清同治二年七十五代衍圣公孔祥珂又立十个字:“令德维垂佑,钦绍念显扬”,民国八年由七十六代衍圣公孔令贻又立二十个字咨请当时的北洋政府核准公布,亦即第八十六代至一百零五代。即“建道敦安定,懋(mào)修肈(zhào)彝常,裕文焕景瑞,永锡世绪昌”。据山东《齐鲁晚报》2008年报道:孔子世家谱续修工作协会的统计,第五次修订的《孔子世家谱》最新收录的孔氏族人超过200万人。已登记的后裔资料证实,孔子后裔已繁衍至第八十三代,辈分最小的是辽宁省的一位“念”字辈的10多岁的女孩。要想让家族子孙贤孝,兴旺长久,日渐隆昌,富有凝聚力,取名最好带辈分。

(3)婚姻制度。

“婿”和“归”,反映两种不同的婚姻制度

在母系社会里,“婿”:《说文》“从女,男子入赘属女方。”也有人解释是:婿,也从“胥”,“胥”这个词的本义是古代的小官,天天忙忙碌碌,无所归依,所以,“胥”遇“女”成“婿”,归依于女,代表成年的男子,“婿”这个词的本义是现代汉语里的“丈夫”,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