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学简答题
证据法学名词解释和简答

证据法学名词解释和简答证据法学名词解释:1.反证:是指对待证事实不负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为证明该事实不存在或不真实而提供的证据。
2.司法证明:是指诉讼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规制,通过举证和质证来反驳不利于自己的诉讼主张,追求有利于自己的诉讼结果的法律行为。
3.证据能力:即一个证据能否满足诉讼活动对证据的基本要求,是否具备诉讼的准入资格,又称为证据的可采性,即一个证据可否在诉讼中被采纳。
4.司法认知:是指法官对于有待认定的事实,在审判中不待当事人举证,而直接予以确认,作为判断的依据。
5.保全证据:即取证主题在寻找、发现有关证据之后,根据证据的就推行是、特点,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手段将其固定或保护下来,并以规范、合理、科学的方式加以保管,以便其在后续的诉讼活动中发挥应有的证明作用的一项必要措施。
6.自白规则:是指被指控实施犯罪的人对另一人自愿作出的承认自己犯有指控罪行,并披露罪行实施情况或参与实施的情况的陈述。
(被告人在法庭审判中对犯罪事实的自认)7.补强证据规则:是指某一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但没有完全的证明力,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有其他证据以佐证方式补强其证明力,才能作为本案定案根据的一项证据规则。
8.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予以承认。
简答题:1.诉讼中,证据应当具备哪些特征?(一)证据的关联性,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
(是指证据必须同案件存在某种联系,并因此对证明案情具有实际意义。
)(二)证据的客观性,指证据应该具有客观存在的属性,或者说,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东西,包括形式客观性和内容客观性。
(是指证据事实必须伴随着案件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而遗留下来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专一而存在的事实。
)(三)证据的合法性,诉讼是一种法律适用活动,因此在诉讼中使用的证据应该符合法律的有关要求,这就是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体现的是证据的法律特征或社会特征,是国家基于一定的价值考量而赋予证据的特殊规定性。
刑事证据学论述题

论述题1、论完善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必要性及措施。
完善的必要性:第一,完善我国刑事证据规则是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完善我国证据立法的需要;第二,是转变我国公安司法人员诉讼观念的需要;第三,是保护人权以及其他重大社会利益的需要。
完善的措施:其一,完善证据规则体系;其二,建立统一的证据法典。
2、试论间接证据的特征和作用。
间接证据的特征:一是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是间接的,二是证明过程的依赖性,三是证明方式的推理性,四是间接证据多表现为实物证据。
间接证据的运用:其一,据以定案的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必须经过查证属实;其二,据以定案的每一间接证据确与案件事实有客观联系;其三,间接证据相互之间应当协调一致;其四,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其五,间接证据组成的证明体系得出的关于案件事实的结论是唯一的、排他的。
3、试论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1)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概念:是指不得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任何人提供不利于其自身的证言或被迫承认犯罪。
(2)主要内容:第一,对于警察、检察官或者法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保持沉默。
第二,对于警察、检察官或者法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择作有利或不利于自己的陈述。
第三,控诉方无权强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对其不利的证据。
(3)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理论基础:第一,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
第二,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客观需要。
第三,符合诉讼对抗的基理,有助于促进控辩平等、对抗。
(4)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与我国刑事证据制度。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第50条中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第54条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但另一方面,新《刑事诉讼法》中保留了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义务。
而并未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反映了改革的不彻底性。
4、试论疑罪从无原则。
(1)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刑事证据学自考试题

刑事证据学自考试题刑事证据学自考试题刑事证据学自考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刑事诉讼证据区别于一般证据的最显著标志是( )A.客观性B.关联性C.合法性D.可采性2.与弹劾式诉讼相适应的证据制度是( )A.神示证据制度B.法定证据制度C.自由心证证据制度D.罪从供定证据制度3.英美证据规则规定的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 )A.盖然性占优势B.有合理根据C.无合理怀疑D.证据确实充分4.书证的特征主要有( )A.物质性、思想性、确定性B.客观性、思想性、确定性C.物质性、思想性、间接性D.客观性、思想性、特定性5.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不享有的诉讼权利是( )A.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C.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D.上诉的权利6.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法定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 )A.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B.讯问应一律在侦查机关进行C.对于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在其被拘留后的48小时内进行第一次讯问D.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应当派员在场7.某一证据对案情的证明作用,可能会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而发生变化。
下列选项中,具有这种特点的证据分类是( )A.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B.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C.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D.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8.属于言词证据的是( )A.鉴定结论B.勘验、检查笔录C.视听资料D.书证9.不属于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的是( )A.有关犯罪事实B.被告人的一贯表现C.程序法事实D.推定的事实10.首次在立法中体现无罪推定原则的法律是( )A.意大利《宪法》B.《世界人权宣言》C.《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刑事诉讼纲要》D.法国《人权宣言》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刑事证据学》历年真题全套试题

2.1 00370刑事证据学真题及答案(2004年4月份)一、单项选择题1.刑事证据的基本属性是[ D ]A.客观性、关联性、直接性B.主观性、直接性、合法性C.主观性、关联性、合法性D.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2.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证人的是[ B]A.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B.承办本案的司法人员C.年幼的人D.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3.以下关于被害人陈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被害人陈述都是直接证据B.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他提供被窖人陈述C.被害人陈述作为诉讼证据,可以包括严惩犯罪分子的要求D.被害人陈述是一种独立的证据4.有权指定医院对精神病进行医学鉴定的是[ ]A.省级人民政府B.省级公安机关C.省级人民检察院D.省级人民法院5.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侦查实验。
有权批准侦查实验的是[ ]A.公安局长B.刑警队长C.派出所所长D.检察长6.在侦查阶段,有权依法主持勘验、检查工作的人员应当是[ ]A.鉴定人B.侦查人员C.法医D.侦查机关聘请的专家7.依法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侦查机关将其退还邮电部门的时限是[ ]A.7天以内B.5天以内C.3天以内D.24小时以内8.某项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或不具有作案的条件,该项证据属于[ ] A.“法定减免型”辩护证据B.“酌情减免型”辩护证据C.“直接否定式”辩护证据D.“釜底抽薪式”辩护证据9.在以下关于言词原则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A.言词原则即直接原则B.言词原则的实质是要求定案时必须具有言词证据C.言词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诉讼原则D.言词原则要求诉讼必须以言词方式进行10.下列各事项中,属于刑事诉讼中无须证明的事项的是[ ]A.证据材料B.程序法方面的事实C.预决的事实D.实体法方面的事实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刑事证据学自考知识点

刑事证据学自考知识点
以下是刑事证据学的自考知识点:
一、证据的概念与种类:证据的含义、证据的种类和分类方法。
二、证据的认定标准:证据的鉴定标准、证据的认定原则和证明质量的评估。
三、证据的收集和保全:证据收集的场所和方式、证据的保全方法与规范。
四、现场勘查与勘验:现场勘查和勘验的基本概念、现场勘查和勘验的程序及技巧。
五、物证学:物证的特征、物证的种类、物证的采集和鉴定。
六、证人证言的收集、保全与审查:证人证言的分类、证人证言的采集和保全、证人证言的审查方法。
七、鉴定与辨认:鉴定和辨认的概念、鉴定和辨认的程序、各类鉴定和辨认的技巧。
八、电子证据:电子证据的种类、电子证据的特殊处理。
九、证据的用途:证据的作用、证据的限制、证据的排除和反驳。
十、证据的规则:刑事证据的规则和法律责任。
最新4月全国自学考试刑事证据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2018年4月自学考试刑事证据学试题课程代码:00370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第一个采用自由心证作为证据制度的国家是( )A.日本B.中国C.法国D.英国2.中国奴隶制度时期实行的证据制度是( )A.神示证据制度B.法定证据制度C.察颜观色的证据制度D.罪从供定的证据制度3.在侦查阶段,证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是( )A.拒绝作证权B.申诉权C.证据保全申请权D.要求保密权4.下列有关鉴定结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鉴定结论必须提出书面结论B.鉴定结论是专家的判断性意见C.鉴定结论最后只加盖鉴定专用章即可D.鉴定结论不能就案件中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5.在办案中收缴的记录有反动内容的录音带属于( )A.物证B.书证C.视听资料D.电子证据6.绑匪寄给被害人家中的勒索信在法庭上应认定为本案的( )A.物证B.书证C.被告人供述D.被害人陈述7.根据证人和被害人提供的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所画的模拟画像属于( )A.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B.间接证据和传来证据C.直接证据和传来证据D.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8.刑事诉讼中最主要的证明对象,也是全部证明任务中的核心内容是( )A.有关犯罪的事实B.被告人的一贯表现,有无犯罪前科和犯罪后的态度1C.案件中涉及程序法方面的事实D.案件中的某些证据材料9.在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一般是( )A.排他性B.高度盖然性C.排除合理怀疑D.优势证据10.在必要时,有权批准进行侦查实验的是( )A.公安局局长B.案件主审法官C.法院院长D.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证据学问答题
四、问答题1.什么是证据力?什么是证明力?答: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
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可信性,可靠性和可采性。
2.当事人主义的特点是什么?答:当事人主义的特点是:(1)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2)充分尊重嫌疑人即被告人的主体性;(3)法官扮演着仲裁者角色,保持中立,庭审不是必经程序。
3.我国分权主义诉讼制度的表现是什么?答:现在司法机关方面,是公检法三机关的职责分权;表现在审判机关内部,是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员、合议庭的职责分权;表现在诉讼活动上,是控诉、辩论、审判三种诉讼职能的分权。
当然,这种分权是在统一目标下的分权。
分权的另一面就是诉讼主体的各种诉讼权利和义务的结合。
4.证据学的具体研究方法是什么?答:证据学的具体研究方法是:(1)借鉴和创新的研究方法;(2)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研究方法;(3)系统全面研究的方法;(4)比较研究的方法;(5)实证研究的方法。
1.什么是神誓法?其使用方式有几种?答:神誓法就是当诉讼双方的陈述相互矛盾、发生冲突时,裁判这便要求双方分别对神灵发誓,以证明其陈述的真实性。
对神宣誓的使用有两种方式,一为不敢宣誓的一方败诉,二为如果双方都敢宣誓,则需要助誓人的帮助。
2.为什么说神示证据制度的出现和长久存在,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的?答:之所以说神示证据制度的出现和长久存在,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的,这是因为:(1)神示证据制度在某些情况下也确实能够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2)神示证据制度提高了人类司法判决的权威性,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3)神示证据制度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4)神示证据制度的作用不仅表现为对违法者和犯罪人的惩罚,而且表现为在适用过程中对社会上一般人行为的引导和规范能力。
可见,神示证据制度在当时是有其存在价值的。
3.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什么?答: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是:(1)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2)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比如防止法官专断、强调法定规则意义,维护法制统一等制度,也具有相当的合理意义;(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4)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
《刑事证据学》历年真题全套试题
2.1 00370刑事证据学真题及答案(2004年4月份)一、单项选择题1.刑事证据的基本属性是[ D ]A.客观性、关联性、直接性B.主观性、直接性、合法性C.主观性、关联性、合法性D.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2.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证人的是[ B]A.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B.承办本案的司法人员C.年幼的人D.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3.以下关于被害人陈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被害人陈述都是直接证据B.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他提供被窖人陈述C.被害人陈述作为诉讼证据,可以包括严惩犯罪分子的要求D.被害人陈述是一种独立的证据4.有权指定医院对精神病进行医学鉴定的是[ ]A.省级人民政府B.省级公安机关C.省级人民检察院D.省级人民法院5.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侦查实验。
有权批准侦查实验的是[ ]A.公安局长B.刑警队长C.派出所所长D.检察长6.在侦查阶段,有权依法主持勘验、检查工作的人员应当是[ ]A.鉴定人B.侦查人员C.法医D.侦查机关聘请的专家7.依法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侦查机关将其退还邮电部门的时限是[ ]A.7天以内B.5天以内C.3天以内D.24小时以内8.某项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或不具有作案的条件,该项证据属于[ ] A.“法定减免型”辩护证据B.“酌情减免型”辩护证据C.“直接否定式”辩护证据D.“釜底抽薪式”辩护证据9.在以下关于言词原则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A.言词原则即直接原则B.言词原则的实质是要求定案时必须具有言词证据C.言词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诉讼原则D.言词原则要求诉讼必须以言词方式进行10.下列各事项中,属于刑事诉讼中无须证明的事项的是[ ]A.证据材料B.程序法方面的事实C.预决的事实D.实体法方面的事实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刑事证据学》历年真题全套试题
00370刑事证据学真题及答案(2004年4月份)一、单项选择题1.刑事证据的基本属性是[ D ]A.客观性、关联性、直接性B.主观性、直接性、合法性C.主观性、关联性、合法性D.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2.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证人的是[ B]A.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B.承办本案的司法人员C.年幼的人D.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3.以下关于被害人陈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被害人陈述都是直接证据B.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他提供被窖人陈述C.被害人陈述作为诉讼证据,可以包括严惩犯罪分子的要求D.被害人陈述是一种独立的证据4.有权指定医院对精神病进行医学鉴定的是[ ]A.省级人民政府B.省级公安机关C.省级人民检察院D.省级人民法院5.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侦查实验。
有权批准侦查实验的是[ ] A.公安局长B.刑警队长C.派出所所长D.检察长6.在侦查阶段,有权依法主持勘验、检查工作的人员应当是[ ]A.鉴定人B.侦查人员C.法医D.侦查机关聘请的专家7.依法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侦查机关将其退还邮电部门的时限是[ ]A.7天以内B.5天以内C.3天以内D.24小时以内8.某项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或不具有作案的条件,该项证据属于[ ] A.“法定减免型”辩护证据B.“酌情减免型”辩护证据C.“直接否定式”辩护证据D.“釜底抽薪式”辩护证据9.在以下关于言词原则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A.言词原则即直接原则B.言词原则的实质是要求定案时必须具有言词证据C.言词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诉讼原则D.言词原则要求诉讼必须以言词方式进行10.下列各事项中,属于刑事诉讼中无须证明的事项的是[ ]A.证据材料B.程序法方面的事实C.预决的事实D.实体法方面的事实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证据学简答题[1]
1、诉讼证明的特征。
(1)证明的主体是诉讼主体;(2)证明对象是诉讼客体或者案件事实;(3)证明必须按照法定的范围、程序和标准进行。
证明的构成环节有:(1)证明对象;(2)证明主体;(3)证明责任;(4)证明标准;(5)证明方法;(6)证明程序。
2、简述间接证据证明力的特点。
间接证据的特点有:一是间接证据的依赖性。
二是间接证据的关联性。
三是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相比,其证明过程复杂,必须有一个判断和推理过程。
四是间接证据的排他性。
3、简论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和核心,证据在诉讼中具有重要的意义:(1)证据是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以及定罪判刑和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
(2)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揭露、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
(3)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时,证据是解决发生争议案件的事实基础。
此外,证据是对公众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
4、简论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被指控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事实。
与犯罪行为轻重有关的各种量刑情节事实。
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可罚性和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刑事诉讼程序事实。
5、试论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间接证据要证明某一主要事实,必须要有两个以上;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应查证属实;每一个间接证据都与案件事实的某一个方面有客观的联系;各间接证据之间不存在矛盾;各间接证据证明得出的结论是肯定的,并且是唯一的,具有排他性。
继续部分网考简答题:6、试论证据规则的功能。
(1)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功能。
(2)侧重保护其他社会价值的功能。
(3)兼有发现真实和保护人权的功能。
(4)追求诉讼效率的功能。
7、证据学理上的分类有哪些?根据证据事实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根据诉讼证据与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的关系,可将诉讼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根据诉讼证据是否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可将诉讼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根据诉讼证据的来源,可将诉讼证据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根据证据的作用,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罪重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否定有罪或罪轻的证据是无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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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证据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一)刑事证据学与刑事诉讼法学(二)刑事证据学与刑法学(三)刑事证据学与犯罪侦查学(四)刑事证据学与法医学 刑事证据学的研究方法(一)精通法律规范,弄清基本原理(二)理论联系实际,在弄清疑点、难点上多下功夫(三)博览群书,参照比较(四)抓住重点,兼顾其他 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一)刑事诉讼证据要受到实践的限制(二)刑事诉讼证据会受到条件的制约(三)刑事诉讼证据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属性(一)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二)刑事诉讼证据的关联性(三)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 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反之,任何想象、猜测、分析、估计、推断、梦呓、卜以及来源不清的道听途说等并非客观存在的事实,都不能成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 如何正确理解证据的客观性(1)一切诉讼证据,都是伴随着案情进展而出现的实物、痕迹和反映现象。这些实物、痕迹和反映现象都是客观存在的,不依当事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2)任何诉讼证据,都是不依办案人员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办案人员绝不能用主观臆断来代替这些客观事实,更不允许任意改变或者替换收集到的证据材料。 正确理解证据的客观性的意义:(1)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相对于办案人员的主观认识来说的。(2)一切言词证据,都是证人对于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的反映现象。 刑事诉讼证据的关联性: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与争议案情有关联、能够发挥其证明作用的事实。反之,与本案无关的其他事实与材料,都不能成为诉讼中的证据。 如何正确理解证据的关联性(1)一切用以证明诉讼争议的证据,都必须同诉讼案件有着客观的联系(2)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必须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事实存在着内在、必然的联系。 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由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辩护人等依据法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反之,采取非法手段收集的材料,即使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由于其取证的手段不合法,也难以成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证据。 刑事诉讼证据为什么要有证据的合法性?(理由)(1)理论依据(2)法律依据 (3)事实依据 刑事诉讼证据的三个基本属性的关系:客观性和关联性是刑事诉讼证据的根本属性,合法性是保证刑事诉讼证据客观事实的外在的、法律上的条件。 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它对维护奴隶制社会的统治秩序起到过重要作用的原因):(1)它适应了奴隶主阶级借助于“神威”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的需要。(2)它与古代实行的弹劾式诉讼制度相适应。(3)它与古代奴隶制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们的认识能力相适应。 “法定证据制度”的具体规则(内容):(1)法律预先把各种证据划分为“完全的”和“不完全的”两大类。(2)法律规定,被告人的自白是“全部证据中最好的证据”,是“证据之王”。(3)对证人证言的规定是,只有一个可靠证人的证言,还不具有完全的证明力,必须有两个证人的相同证言,才能使案件得到充分的证明。(4)判断证言证明力的规则是,按照证人的身份来确定其证言之优劣。(5)对书证的要求是,用作书证的文书必须是公文书,并且必须是原件。(6)对于特定案件,法律也规定了如何定案规则。 “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1)法律对于每一种证据证明力的大小,都预先做了规定,它限制了法官自由取舍证据的可能。(2)法定证据制度偏重于证据的表现形式,它试图以定量分析和机械相加地方法来解决对于证据的审查判断问题,体现了机械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3)法定证据规则把被告人当做自证其罪的特殊证人,把被告人的自白奉为“证据之王”并从法律上确定了刑讯的合法性。(4)法定证据制度在对证据的判断与取舍上,贯彻了男尊女卑和等级特权的不平等原则。 自由心证制度有两个核心内容:(1)诉讼证据的证明力及其运用,不是有法律事先做出规定,而是完全 2
听任法官凭自己的感知和理性来自由判断的。(2)法官要对案件中的证据作出判断,必须在自己的内心深处确信它是真实的。 自由心证制度的评价:积极性:(1)他冲破了法定证据制度下许多形式主义的束缚,引起了刑事诉讼结构的变革。(2)使法官摆脱了法定证据制度下烦琐规则的束缚,从而能够根据案件中各种证据的具体情况,按照自己的经验,智慧和良心,对各种证据的证明力作出比较准确的分析和判断,为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和最终做出正确裁决奠定了机基础。 局限性:(1)其强调的是法官的理智和良心。(2)其哲学指导思想是主观唯心主义,法官在作出自由心证时,起决定作用的是主观信念。 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证据法的主要原则:(一)关于证人能力或证人资格的证据规则。 (1)关于证人资格或能力的规则(2)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则(3)关于证人免特权的规则 (二)关于证据资格(证据的相关性) 不具有相关性事实的有:(1)相似事实或类似事实(2)当事人品格(3)犯罪前科 (三)关于证据可采性的规则: 不具有可采性的事实有:(1)以非法的方法获取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可采性(2)证人对案情所发表的“意见”。。。(3)传闻证据。。。 英美法系国家证据规则的特点:大都只属于“半官方”的性质,而不同于由国家立法机关正式颁布的法典。 实事求是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就是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为理论基础,坚持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要绝对忠实于事实真相。
证据规则的特点:(1)证据规则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2)证据规则对刑事诉讼活动具有指导性(3)证据规则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4)证据规则是程序性原则 证据规则的分类:(一)适用范围的不同分类: 1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刑事证据规则)2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民事证据规则)3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规则(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二)适用阶段的不同分类:1收集证据规则(取证规则)2采信证据规则(采证规则)3审查、判断证据规则(查证规则)4认定案件事实规则(定案规则)(三)规范内容的不同分类规范证据能力的规则(可采性原则)规范证据证明力的规则 规范采证程序的规则- 确立证据规则的意义:(1)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2)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3)有利于推进庭审方式的改革(4)有利于规范和监督执法行为(5)是履行国际公约的需要 证据能力(可采性)的规则:(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2)传闻证据排除规则(3)意见证据排除规则 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原因: (1)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维护法制统一的需要。 (2)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保障人权的需要。 (3)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提高司法工作人员道德素质。 (4)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防止错假冤案。 确立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原因: (1)传闻证据有可能是真(2)对传闻证据无法在法庭上当面质证,违背了交叉询问规则和直接言词原则。 确立意见证据排除规则的原因: (1)证人的职责应是将其感知和察觉到的客观事实提供给法庭,以便法官对具体案情进行审查、判断。(2) 3
一般证人的推断意见,其可靠程度低,无助于查明案件真相。 证据证明力的规则:(1)最佳证据规则(2)补强证据规则。 确立最佳证据规则的的原因:最佳证据规则的着眼点是书证的真实性、可靠性。 确立补强证据规则的原因: (1)确立补强的证据通常都是虚假可能性较大的证据。 (2)确立补强证据规则有利于克服“口供至上”的错误观念,也有利于防止刑讯逼供。 规范采证程序的规则: (1)证据开示规则(2)交叉询问规则(3)当庭认证规则 (4)推定与司法认知规则(5)疑罪从无规则 证据开示(证据展示):是指控、辩双方在法庭开庭前相互展示证据,以交换有关案件信息的一项制度。 确立证据开示规则的理由: (1)证据开示规则是对抗制诉讼的需要(2)证据开示规则有利于揭示案件真相,实现诉讼公正 (3)证据开示规则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4)证据开示规则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切实保障辩护权的实现 证据开示的范围: (一)控方开式的范围:(1)控方准备在庭审中提出的证据必须在庭前向辩方开示。 (2)控方掌握的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必须开式。 (二)辩方开示的范围:辩方准备在法庭上使用的证据,被告人及其代理人对辩护律师的陈述不应包括在开式的范围内。 证据开示的程序: (1)证据开示的地点:检察院设立的证据开示室----比较合适 (2)证据开示的时间:为了保证侦查活动的有效性和开始证据的范围的完整性,开示时间可以安排在提起公诉后5日内。 (3)证据开示的的顺序:控方作为国家公诉机关,应当先开示证据,然后辩护律师在开始证据。控方不首先开始证据的情况下,辩方有权利拒绝开示证据。 (4)违反证据开示义务的法律后果:程序性制裁、经济制裁、排除证据制裁 确立交叉询问规则的原因: (1)交叉询问规则是对抗式诉讼的要求,是与言词直接原则相适应的证据规则 (2)交叉询问规则是揭示案件真相、判断证言真伪的有力保障。 确立当庭认证规则的理由: (1)庭前程序性的改革要求当庭认证(2)当庭认证有利于防止庭审走过场,提高诉讼效率 (3)当庭认证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确立推定与司法认知规则的理由 (1)推定与司法认知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活动,避免浪费司法资源。(2)推定与司法认知有利于分配举证责任。 确立疑罪从无规则的原因: (1)强调了证明有罪的责任应由控诉方承担,控方必须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以证明犯罪(2)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3)有利于保障人权(4)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 物证:是以其自身属性、外部特征和存在状况来证明案情的客观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