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邮政部门在全市农村建立邮政三农服务站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9.13•【字号】滨政字〔2024〕72号•【施行日期】2024.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滨政字〔2024〕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现将《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滨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9月13日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市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持续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从全市“三农”工作大局出发,以密切联结农民利益为核心,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推动供销合作社担当农业强市建设生力军、农资流通服务主渠道、农村商品市场“国家队”,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到2026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农资应急保供体系全面建成,流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重要农产品应急保供体系。
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全市30%的耕地,农资仓储能力达到15万吨,争取系统内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流通服务先进创建持续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二、主要任务(一)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建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30•【字号】滨政办发[2006]51号•【施行日期】2006.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滨政办发〔2006〕5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为了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6〕7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2005年以来,按照全国统一规定,全市实施了“一免三补”等支农惠农政策。
这是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农业、支持农村、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重大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将惠及农民的政策措施宣传好、落实好。
对各项补贴款的发放使用要实行公布或公示制度,接受农民监督。
对应该到村、到户、到人的,必须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村、到户、到人。
对于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的村级补助资金和“一事一议”筹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发〔2003〕12号),纳入村级资金管理范畴,由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实行乡管村用,专户储存。
各级要切实保证财政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和各项补贴款的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抵顶农业税费尾欠,严禁各种乱扣乱收,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农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国家关心“三农”问题带来的实惠。
对于违反“一免三补”政策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
二、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有关政策,严肃收取程序,严明政治纪律,严格完备手续,严禁把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为固定的收费项目,严禁借建设新农村名义擅自加重农民负担,严禁不经过审批备案向农民收取“一事一议”的违规行为,严禁强行以资代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滨州市金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滨州市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滨政办发[2013]21号【发布部门】滨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8.02【实施日期】2013.08.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滨州市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滨政办发[2013]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滨州市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8月2日关于滨州市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农业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3〕78号)精神,充分发挥金融职能作用,努力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充分发挥金融调控导向作用,着力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加大支持力度(一)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的导向作用。
各级人民银行要进一步改进农村信用社后续考核和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考核机制,对新增存款70%以上用于当地贷款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力争实现涉农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目标。
要加强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管理,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现代农业的信贷投放。
对扩大涉农信贷投放资金不足或达到存贷比例监管上限的金融机构,要加大再贷款支持力度;对涉农企业尤其是涉农中小企业的票据,要优先办理再贴现。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涉农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涉农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法规类别】减轻农民负担【发文字号】滨政办发[2009]29号【发布部门】滨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4.28【实施日期】2009.04.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涉农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滨政办发〔2009〕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涉农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现就促进涉农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发展涉农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2008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146个,参加社员3.06万人,带动非社员农户9.46万户。
按产业划分,粮食13个,棉花11个,蔬菜31个,畜牧业50个,林果26个,水产7个,其他8个;全市涉农行业协会85家。
涉农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
但我市涉农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发展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平衡、发展水平低、规模小、实力弱、运作不规范。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滨政办发〔2017〕64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滨政办发〔2017〕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69号),加快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跨界融合,培植壮大农业“新六产”,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为核心,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低端产品向高端品牌转变,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农为本,推动转化增值。
立足资源优势和特色,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着力发展增值农业,促进农业产业链改造和价值链提升,进一步丰富品种、提升质量、创建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坚持市场主导,强化政府支持。
创建“三农”服务中心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滨州市创新“三农”服务机制的探索

农 ”服 务 中心 建 立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纠纷调 解 庭 7 4个 ,共 接待 各 类 农 民 信 访 4 2起 10 0 18人 次 ,成 功 调 解 土 地 承 包 纠 纷 2 6起 ,把 矛 盾 9 化 解 在 了基 层 。把 问题 解 决 在 了
管 理 工 作 水 平 的 同时 又 提 高 了其 他涉农 部门 “ 农 ”服 务水 平 。 三
镇办 全部建 立农 村集体 “ 资 ” 三 管 理 服 务 中 心 .下 设 农 村 会 计 服
务 中 心 、招 投 标 和 集 中采 购 服 务
“ 农 ” 服 务 中 心 作 为 服 务 三
屏 2 块 、 财 务 公 开 电 子 触 摸 显 示 9
础 上 , 向下 延 伸 分 片 设 点 , 开 展
便 民 服 务 ;依 托 农 业 部 门 , 向 上
延 伸 至 县 、市 级 健 全 服 务 组 织 , 完 善 服 务 功 能 ,上 下 成 网 ,强 化
监管服 务功能 。
性 基 层 农 经 服 务平 台模 式 ,形 成
范建 设标 准 ,规 范 办 公 地 点 。规
范服 务 内 容 ,规 范服 务 程 序 ,规 范 人 员配 备 ,推进 “ 农 ” 服 务 三 中 心设 施 完 善和 功 能升 级 ,切 实
了 “ 站 、一办 、一 庭 、三 中心 ” 一
中 心 、农 村 土 地 流 转 服 务 中心 和 农村 “ 资”审计 监督 中心等 4 三 个 办 事 机 构 , 建 立 了 县 、 镇 ( ) 办 、村 三 级 联 网三 资 综 合 信 息
管理 平 台 。形成 了 县级 监控 督 察 ,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滨政办发[2008]3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滨政办发〔2008〕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农村信息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对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06〕3号)精神,按照我市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农村信息化进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为手段,大力加强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进步,全面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
到2010年,建立起完善的县(区)、乡(镇、办)、村(社区)三级信息化服务网络,实现乡(镇)建立信息服务组织,村村建立农村信息服务站,农民户户能上网的目标。
同时,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网络教育、基础网络设施与服务的延伸和覆盖,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
二、重点任务1.加强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各通信公司进一步完善基础网络设施建设,改造升级农村通讯网络,提升网络承载容量和业务提供能力,丰富农村信息服务的业务种类,打通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瓶颈。
2008年实现所有行政村的光缆全覆盖,使光纤网络覆盖率达到100%,为信息村(社区)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和网络支撑。
邮政帮扶三农工作方案范文
邮政帮扶三农工作方案范文1. 背景近年来,中国农村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与城市相比,农村的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仍存在差距。
以邮政为例,邮政网点覆盖不够广泛,配送速度相对缓慢,服务种类也相对简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邮政开始鼓励和支持网点开展三农领域的服务,并制定了相应的帮扶计划。
2. 方案介绍2.1 目标通过邮政网点的覆盖和服务升级,提高农村地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服务水平。
具体目标如下:•支持农村居民在网点办理邮政、金融和其他服务事项•加快农产品配送和物流速度,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提高邮政网点对农村社区的服务,并提供更多优惠和奖励2.2 实施步骤(1)优化网点服务利用现有资源和技术,提高邮政网点的服务质量和配套设施,包括:•完善网点设施和硬件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速度•建立客户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客户查询和安排服务•将邮政和金融服务融合,提供复合式服务(2)推广三农服务通过各种方式吸引客户来到网点,开展和推广三农服务,包括:•合理设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使农民更容易接受•与当地政府和企业合作,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建立三农服务专区,提高服务可见度和满意度(3)配送和物流加速推进邮政物流服务,加快农产品配送和收寄速度,包括:•加强对快递员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速度•发掘当地物流需求,开展物流代收和送货上门等服务•充分利用智能技术,提高物流管理效率和速度3. 实施效果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预计可以获得以下效果:•提高邮政网点的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增加市场份额•刺激农村消费需求和投资,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增强邮政在农村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和社会贡献4. 结语邮政的帮扶计划为农村地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路径。
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深化服务,完善方案,积极推进农村地区发展,为建设美好乡村贡献更多力量。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五批滨州市家庭农场示范场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五批滨州市家庭农场示范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04•【字号】滨政办字〔2018〕182号•【施行日期】2018.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五批滨州市家庭农场示范场的通知滨政办字〔2018〕1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不断提高我市家庭农场建设和发展水平,通过逐级择优选拔、审查上报,经市级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经市政府同意,认定滨州市滨城区翠菊葡萄家庭农场等15家家庭农场为第五批滨州市家庭农场示范场。
通过认定的家庭农场示范场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标准化水平,推行品牌化运营,开展市场化对接,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全市家庭农场又好又快发展,为推动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五批滨州市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名单(15家)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4日附件第五批滨州市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名单(15家)滨州市滨城区翠菊葡萄家庭农场滨州市滨城区三河湖镇一家亲家庭农场滨州市沾化区金硕家庭农场滨州市沾化区开心家庭农场惠民县胡集镇一亩田家庭农场惠民县胡集镇钰庆家庭农场阳信潇帆家庭农场阳信县民丰家庭农场阳信县琰鑫家庭农场无棣亚泰家庭农场无棣晓滨家庭农场博兴县文?家庭农场博兴县乔庄镇翠峰家庭农场邹平县云明家庭农场邹平福全家庭农场。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滨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滨政办发[2012]24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滨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正文:----------------------------------------------------------------------------------------------------------------------------------------------------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滨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滨政办发[2012]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为推进《滨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实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实施滨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实施滨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为推进滨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现对《滨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各项任务作如下分工:一、关于战略重点1.建立和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围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研究制定适合的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名牌战略等政策,完善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激励政策。
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扶持和奖励力度。
(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黄蓝两区建设办公室)2.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
引导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要素向企业转移,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
鼓励群众性发明创造和文化创新。
(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市知识产权局)3.建立以产业化为核心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
搭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打造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集群;培植驰(著)名商标、发展壮大品牌经济,提高专利产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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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邮政部门在全市农村建立邮政三农服
务站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近年来,邮政部门积极投身服务“三农”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2005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鼓励邮政系统开展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连锁配送业务。
国务院国发〔2005〕27号文件指出:鼓励中国邮政在农村开展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有关业务。
经批准,可以在农村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农业物资配送。
为充分发挥邮政部门的网络优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市政府同意邮政部门在全市农村建立邮政三农服务站。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在全市农村建立三农服务站的重要意义
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业人口多、居住分散、支付能力弱,原有服务农村的各种体系已无法完全承担广大农村商品流通的重要任务。
邮政系统具有网络覆盖面大,中间环节少,人员素质高,社会信誉良好等特点。
邮政部门利用自身网络、信誉、资金和品牌优势,开展“三农”服务,符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持“三农”工作的指示精神,有利于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商品流通现代化。
在广大农村统一品牌、统一规范、统一运作建立三农服务站,开展物流配送业务,直接服务“三农”,可以有效减少流通中间环节、降低产品价格、确保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切实杜绝坑农害农现象,让广大农民得实惠。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在农村建设三农服务站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加快建设步伐,确保三农服务站发挥应有作用。
二、加强管理,确保邮政三农服务站规范运行
(一)建立邮政三农服务站要坚持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发展方向,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决策、协调发展的原则,高标准起步,规范化运作,规模化发展。
要树立品牌意识,严把商品准入关,确保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生活用品的质量,树立“邮政三农服务站”的良好形象。
(二)各县(区)邮政局在农村成立邮政三农服务站,开展物流配送业务,经营化肥、农药、种子、地膜等农民生产、生活用品和相关邮政业务,可以各县(区)邮政局为主体,根据有关规定向农业部门申请办理经营农药、种子、化肥、地膜等农资产品的经营许可证;向安监部门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凭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支持邮政部门开展“三农”服务,依法积极为其办理有关手续。
三农服务站作为面向农村服务的公用性邮政站点,在进行工商登记、年检、变更、注销等手续时,有关部门要在政策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
(三)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邮政三农服务站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各县(区)邮政局负责各县(区)邮政三农服务站的安全工作,并在各县(区)邮政局配备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具体检查邮政三农服务站的安全事项,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三、强化组织领导,保障邮政三农服务站快速健康发展
建立邮政三农服务站是一项服务“三农”的新生事物,涉及面广,工作千头万绪,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解决全市“三农”问题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建立邮政三农服务站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有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搞好服务,为邮政三农服务站的建立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邮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更快、更好地发挥邮政三农服务站的作用,促进全市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的建设,为服务“三农”做出应有贡献。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