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住房公积金及增量补贴汇缴基数所需资料及办事程序
人员调动公积金人员增加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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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件指南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件指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提高缴存比例:办理条件:单位经济效益较好且自愿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到12%以上。
办理地点: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隆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①单位向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请示》,明确调整时间,调整后的缴存比例;②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下达批复;③单位持此批复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隆县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手续.住房公积金单位基础信息变更办理条件:单位名称、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
受理地点: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隆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当日。
办理流程:①单位填写《单位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印章的一式两份(单位名称发生改变的,还需要提供变更后预留印鉴卡两张)交由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隆县分中心;②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隆县分中心受理《单位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办妥单位基础信息变更操作后,将一份加盖业务章的《单位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返还单位留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注销办理条件:单位发生合并、撤销、解散、改制、重组、破产等情况造成单位主体不存在的,应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
受理地点: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隆县分中心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①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一式两份,携带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书面申请(包括账户注销的原因、缴存情况、账户注销后人员流动情况)一份;②单位账户注销相关证明材料(即单位合并、撤销、解散、改制、重组、破产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一份;③单位账存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一份;④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隆县分中心受理后,打印两联《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一联《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出凭证》,加盖业务章后,将一联《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一联《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出凭证》交单位核对留存;在两联《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上加盖业务章后,返还一联交单位核对留存,并收回单位预留印鉴卡两张。
济南住房公积金申报流程

济南住房公积金申报流程
一、申报资格审核
1.准备个人身份证明和就业单位证明材料
2.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申报资格审核
3.填写申报资格审核申请表
4.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5.等待审核结果通知
二、缴存基数确定
1.根据审核结果确定个人缴存基数
2.了解缴存基数调整规则
3.提交缴存基数调整申请(如有需要)
4.等待缴存基数确认通知
三、缴存比例选择
1.了解公积金缴存比例规定
2.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缴存比例
3.提交缴存比例选择申请
4.等待缴存比例确认通知
四、缴存确认
1.确认个人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2.确认缴存方式(个人缴存或单位代缴)
3.缴存确认通知
五、缴存
1.按照缴存通知单缴纳个人部分公积金
2.等待单位缴存部分到账
3.缴存完成。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6.30•【字号】沪公积金管委会〔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现就2023年度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各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各单位应当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23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21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2年月平均工资。
2023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3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6549元,最低不低于2590元。
二、缴存比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
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
公积金基数调整情况说明

公积金基数调整情况说明尊敬的各位员工:大家好!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的住房权益,规范公积金缴存管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对公积金基数进行了调整。
在此,向大家详细说明此次公积金基数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公积金基数调整的背景和依据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住房权益而设立的一项重要福利制度。
公积金基数的调整通常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工资收入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根据具体政策法规名称的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当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进行核定。
同时,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变化,公积金管理部门会定期发布调整通知,要求各单位对公积金基数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公积金基数调整的时间和范围本次公积金基数调整的时间为具体调整时间,调整范围涵盖了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公积金基数的计算方法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具体时间段)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首先,将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进行汇总。
然后,除以 12 个月,得到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基数时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进行,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病假、事假期间的工资)的处理,也遵循相关政策规定。
四、调整后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在本次基数调整的同时,公司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具体缴存比例。
其中,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个人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为单位缴存比例。
五、调整后的公积金缴存额由于公积金基数的调整,职工的公积金缴存额也相应发生了变化。
以职工 A 为例,其调整前的月平均工资为X元,调整后的月平均工资为Y元。
按照缴存比例计算,调整前其个人每月缴存公积金Z1元,单位每月缴存公积金Z2元,合计缴存公积金Z3元;调整后其个人每月缴存公积金Z4元,单位每月缴存公积金Z5元,合计缴存公积金Z6元。
通过此次调整,职工的公积金缴存额得到了合理的提高,进一步增强了住房保障能力。
六、公积金基数调整的影响1、对职工个人的影响增加住房公积金积累:调整后的公积金缴存额提高,意味着职工个人的公积金账户积累将更快增长,为未来购房、租房、装修等住房相关需求提供更充足的资金支持。
上海公积金调整单位财务操作步骤

上海公积金调整单位财务操作步骤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二、上海公积金怎么调整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每年的六月份调整,七月份开始执行。
《关于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通知》明确,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自2018年7月1日起开始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6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7年月平均工资。
《通知》指出,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从2019年1月至3月申报缴存基数,4月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请各单位注意提前做好经费和预算安排,与社保明年基数调整工作在时间上同步安排,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在实际中我们也需要弄清楚在公积金政策调整方面的详细规定,才能在相关的公积金业务上知道如何来调整处理。
这也是很实际也很重要的问题,需要大家做好相关的了解。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调资公积金的通知2022
调资公积金的通知2022一、调整内容(一)缴存基数自2022年7月1日起,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2022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按同级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21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6675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即杭州市区下限为228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限为2070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二)缴存比例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
二、办理程序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实行网上申报,由单位代理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亲清在线办理住房公积金调整。
确有困难无法网上申报的单位,可就近选择中心网点办理(U盘自备)。
三、其他事项(一)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于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2年7月至2023年6 月。
2022年7月至办理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三)杭州主城区实行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步调整;(四)2022年10月1日起,对缴存基数未达下限的职工,中心按有关规定将缴存基数上调至下限;(五)单位在调整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深圳住房公积金追缴流程及材料
深圳住房公积金追缴流程及材料
一、深圳公积金补缴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业务网点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审核之后,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场收取资料,办理补缴手续;
3、单位补缴成功后,银行当场返还单位经办人员的材料,补缴完成。
二、深圳公积金补缴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补缴住房公积金情况说明》;
4、转账支票;
5、个人身份证;
6、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及《深圳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7.31•【字号】沪公积金管委会〔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积金监管正文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现就2024年度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各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各单位应当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24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2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3年月平均工资。
2024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4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6921元,最低不低于2690元。
二、缴存比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
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
公积金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公积金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公积金“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什么是公积金“一件事一次办”公积金“一件事一次办”是为了提高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优化服务体验而推出的创新举措。
它将多个与公积金相关的事项进行整合,让缴存职工能够在一次申请、一次办理过程中完成多个业务操作,减少了职工往返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次数,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二、适用范围。
1. 缴存业务相关。
- 新设立单位公积金缴存登记与职工账户设立。
以往新单位需要分别办理缴存登记和为职工逐个设立账户,现在可一次性完成。
这是因为这样可以确保单位从成立之初就规范公积金管理,方便职工及时享有公积金权益。
- 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与补缴。
当单位调整职工缴存基数时,可能涉及到补缴之前月份的公积金差额,这两个业务关联度高,纳入“一件事一次办”可以统一核算和办理。
2. 提取业务相关。
- 购房提取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
对于职工购房这一行为,可能既有购房时的资金提取需求,又有后续偿还贷款期间的提取需求。
整合这两个业务可以一次性审核职工的购房相关材料,避免重复提交相同资料,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
- 租房提取与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如联系方式变更等)。
职工在租房期间可能会出现个人信息变更情况,同时办理这两项业务,可以在审核租房提取资格的同时更新职工账户信息,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贷款业务相关。
- 公积金贷款申请与贷款预评估。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先了解自己的贷款额度等预评估情况。
将这两个业务合并办理,职工可以在申请贷款的同时得到准确的贷款预评估结果,便于合理规划购房资金。
三、办理所需材料。
1. 基本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是证明职工身份的基本证件,公积金管理部门需要通过身份证核实职工身份信息,确保业务办理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 公积金缴存证明。
用于证明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包括缴存基数、缴存时间等信息,这是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的重要依据。
2. 根据不同业务类型补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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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调整住房公积金及增量补贴汇缴基数所需
资料及办事程序
一、所需资料
(1)《省直房改单位住房公积金及增量补贴汇缴基数(比例)调整表》
(见附表一)
(2)《省直房改单位住房公积金及增量补贴汇缴基数(比例)调整明
细表》(见附表二、三)
(3)职工上一年12月份工资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流程
单位于每年7月1日至10月30日到省房改办或承办银行(建行京瑞支行)领取相关表格
↓
单位在领取表格的10日内将填报好的表格交至省房改办
↓
省房改办按规定进行审核并对经审核通过的单位,下达审核意见。
↓
单位持省房改办的审核意见及经审核通过的相关表格到承办银行办理汇缴手续
三、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及增量补贴缴交年度内,除因工作调动缴存比例和缴
存额发生变化的人员可适时调整汇缴基数外,其他因职务升迁、单位
或行业调资出现工资中途发生变动的,增加部分一律纳入下一汇缴年
度缴存基数于次年7月1日后按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及增量补贴
的缴交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省房改办 电话:5360224
地址:延安西路2号省建设厅大楼19层(高院对门,新建路旁)。
承办银行(建行京瑞支行) 电话:6696014、6696012、6696002
地址:中华北路56号建行大厦(云岩广场旁)
住房公积金及增量补贴补(复)缴所需资料及办事程序
一、所需资料
(1)补(复)缴申请报告。
报告须详细说明补(复)的原因、涉及补(复)缴的人员及补(复)
缴的时间。
(2)《省直房改单位住房公积金及增量补贴补(复)缴清册》(见附
表三)
(3)欠缴期间职工工资发放清册及欠缴期间对应的上一年度12月份
职工工资清册
二、流程
填写《省直房改单位住房公积金及增量补贴补(复)缴清册》,并
附相关资料送省房改办审核
↓
单位持省房改的审核意见到委托银行办理补(复)缴手续
三、注意事项
单位为职工补交以前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增
量补贴,应按照职工所在单位各年度经房改办审核同意的缴交标准分
段补交。
省房改办 电话:5360224,
地址:延安西路2号省建设厅大楼19层。(高院对门,新建路旁)
承办银行(建行京瑞支行) 电话:6696014、6696012
地址:中华北路274号建行大厦(云岩广场旁)
住房公积金及增量补贴开户所需资料及办事程序
一、单位开户
(一)所需资料
(1)开户申请报告。(报告中应说明单位成立时间及人数,其中正式
员工及聘用人员应分别说明等内容)
(2)《省直房改单位住房公积金及增量补贴开户登记表》一式二份(见
附表五)
(3)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单位设立批复
(二)流程
单位持以上资料到省房改办办理开户手续
↓
省房改办审核
↓
单位持省房改办审核批准的开户登记资料和单位财务印模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二、新调(招)入人员开户及职工个人账户启封
(一)所需资料
1、职工新开户或启封的申请报告。报告须简要列明调入或启封职工的情况,办理开户或启
封的时间
2、新调(招)入人员须附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3、《省直住房公积金及增量补贴职工个人开户(启封)申请表》(见附表六)
(二)流程
单位持以上资料到省房改办办理职工个人开户(启封)手续
↓
省房改办审核批准
↓
单位持省房改办审核批准的开户资料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账户设立(启封)手续
省房改办 电话:5360224,
地址:延安西路2号省建设厅大楼19层。(高院对门,新建路旁)
承办银行(建行京瑞支行) 电话:6696014、6696012
地址:中华北路274号建行大厦(云岩广场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