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职扩招实施方案.doc

2019甘肃省高职扩招实施方案

2019年高职扩招补报名已经陆续开始,小编为大家提供2019甘肃省高职扩招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祝大家备考顺利!

2019甘肃省高职扩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体系,让更多有志青年成长为能工巧匠,在创造社会财富中实现人生价值,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单列招生计划,明确扩招对象。

高职扩招专项计划列入2019年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计划总规模,扩招计划1.1万名。扩招对象为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或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扩招对象须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甘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鼓励企事业单位职工、乡村干部报考,鼓励考生结合自己户籍和实际需

求,申报省内高职(专科)院校。

(二)落实招生院校,科学确定专业。

省内27所高职(专科)院校承担高职扩招任务。尤其是省级优质高职院校都须努力挖掘潜力,保质保量完成扩招工作。各校根据生源特点,科学确定适宜扩招的专业用于扩招。优先考虑学前教育、养老护理、家政服务、治安管理、消防工程技术、烹饪、电子商务、物流、现代农业、机械制造、焊接、汽车维修、化工类等市场需求量大、社会认可度高的专业。

(三)改革考试形式,积极组织报考。

2019年高职扩招报名分两个时段进行(面向全体扩招对象),第一次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日-7月1日,考试时间原则上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8月31日前完成。第二次报名时间为10月8日-11月7日,考试时间原则上11月30日前完成。对两次扩招仍未完成任务的高职院校,可再组织一次报名工作。扩招有关具体事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部署。所有参加本次扩招专项考试的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相近专业单测成绩,全省高职院校可以通用,参与招生院校不再组织测试。具体要求各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前期已在分类考试中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四)严格录取流程,加强学籍管理。

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规定。针对不同群体考生特点,严格人才选拔标准,严肃考试招生

工作纪律。各高职院校综合考虑计划安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分类确定录取标准,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能被录取,实现有质量的扩招。根据考试招生时间安排确定新生入学时间,10月份以前录取的新生,可在2019年秋季入学,10月份以后录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春季入学。

(五)创新培养模式,确保培养质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针对生源多样化特点,各高职院校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不同受教育群体实际,推行学分制改革,单独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分类教学、分类管理,创新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实习管理方式,实行分类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六)加强就业服务,提高就业能力。

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各高职院校要结合就业形势和生源类型特点,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强化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帮助学生合理调整就业期望,找准职业定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别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职扩招体现了国家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决心,体现了

职业教育为助推脱贫攻坚的主力军的作用,体现了国家为今后就业提供高素质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储备的战略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高职扩招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贯彻落实,形成高职扩招的合力。各有关高校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积极主动作为,确保高职扩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二)健全联动推进机制。

建立省政府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市(州)和各高校具体落实的全省高职扩招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动员和考生资格审核,做到考生报名只跑一次。教育部门负责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会同公安部门审核考生户籍、学籍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宣传动员,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及时组织督查组,实地到全省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对各地扩招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事中督查,并将各地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各高职院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

违规行为,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

(四)加强信息公开公示。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各部门在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对审核工作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倒查追责。

(五)加强招生宣传工作。

各市(州)教育局要主动发声,在地方主流媒体广泛宣传高职扩招政策、省内高职院校办学特色,准确解读高职扩招工作实施方案和政策内容。各高职院校要制定“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宣讲方案,要将扩招政策传达到每一名人员,让高职扩招政策家喻户晓。各中职学校要在校内加强高职扩招政策宣讲,让每一名中职学生都了解并掌握取消高职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限制等相关招生考试政策。

(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省财政加大对高职院校扩招的支持力度,引导各市(州)加大投入并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等,加强办学条件薄弱公办高职院校改造,加大政府购买高职教育服务力度。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

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甘肃省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全文

【- 高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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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全文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

部门,省属各高校:

现将《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科学选拔和培养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突出问题导向,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考试招生制度,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实现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公平公正。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完善政府监管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科学规范。增加学生选择权,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教育考试次数、难度和深度,降低考试压力,注重思维和能力的考查,引导教育教学向重视培养学生兴趣、注重社会责任感、强化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转变,促进科学选才,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四)统筹协调。整体设计从中小学到高等教育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稳妥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

三、总体目标

2019年启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2022年全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基本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中考合理分流,高中阶段教育特色多样、普及程度较高,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促进中小学入学机会公平。

1.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取消任何形式的小学入学测试,严禁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考核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和各类考级

证书作为义务教育入学的条件和编班的依据。义务教育招生不能产生大班额。

2.严格落实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规定,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完善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就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完善中考体育、艺术、实验实践能力等测试办法。

3.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积极探索与新的高考招生制度相衔接的中考办法。合理分流初中毕业生进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职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中考招生录取机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鼓励初中毕业生进入中职学校学习。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全面推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确保学业水平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

实可信。同一科目安排一次考试,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其他后选科目的第二次考试机会。2017年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2.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要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意识、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要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正,保证记录内容真实准确。2017年出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3.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和招生,拓宽人才多元化成长渠道。逐步扩大高职院校省内单独测试招生计划和专业,扩大“专升本”招生计划和专业,适度提高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学)校毕业生的比例。逐步完善从中职到高职(专科)的升学办法,推动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知识+专业技能”的测试办法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试点工作,适度加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最终成绩中的权重。形成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高职“3+2”升本科、高等职业学院单独测试招生贯通培养格局,探索实施从中职到高职人才培养办法。

4.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高考统考科目继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项目。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保留对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对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同时,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考生,采取专项计划、定向招生等政策予以照顾。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规范试点高校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进行。

3.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本专科文理类各批次实施大平行志愿投档。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4.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探索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2016年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实施办法。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坚持阳光招生。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畅通咨询及申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制度保障。进一步明确学校与招生机构在考试招生中的权责关系,发挥招生研究与评价的作用,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的法律法规,提高考试招生法治化水平。

3.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试招生的全程监督,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生精准扶贫。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实施精准扶贫的精神,制定有利于贫困家庭学生升学的精准招生政策,创造条件进一步降低贫困家庭学生学习费用,提高致富能力,充分发挥教育在精准扶贫中的基础性作用。

1.增加高考招生在贫困地区的专项名额。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高考招生倾斜力度,通过积极争取并落实教育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扩大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在贫困县单独测试招生和中职应届毕业生推荐直升招生计划,使更多贫困地区学生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扩大省内高职院校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规模,宽进严出,探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效途径。

2.进一步完善有利于革命老区的招生政策,实施革命老区专项招生计划,逐步提高革命老区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

3.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的招生扶持力度,逐步增加民族地区考生进入高等院校的入学机会。凡我省实施的专项计划均惠及民族地区考生。

4.建立完善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政策和资助政策。对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和17个插花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进入省内高职院校的学生免除学费和书本费,鼓励和引导贫困家庭学生通过接受高等职业教育脱贫致富。

(六)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19年6月底前,出台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逐步形成符合甘肃实际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2019年6月底前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内高校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省、市、县三级考试招生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完善规则,健全体制机制,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统筹谋划、有序推进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教育条件保障,加强组考硬件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和考试改革经费保障,确保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化水平。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费用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三)突出考试管理。

1.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相关设施的改造升级,建立标准化考点运行维护保障长效机制。统筹利用好标准化考点,有效发挥视频监控、网上巡查、考场安检、无线通讯屏蔽、身份核验、试卷跟踪系统等现代技术手段的作用,形成更加严密有效的考试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

2.积极推动命题基地和数据处理中心建设。升级各类考试招生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改造现有招考信息管理平台,完善相关业务系统,陆续推行全省教育主要考试网上报名收费。

3.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的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录取工作。

(四)有序推进实施。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及时制定各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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