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动物研究计划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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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实验动物研究计划预审表Animal Experimental Ethical Inspection

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管理办法

礼品礼金上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廉政建设,不断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全体员工廉洁从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礼品,指馈赠的价值大于100元人民币的物品、纪念品以及低价收款的物品。礼金指馈赠的各类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在工作业务往来中,不得收受礼品礼金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须登记上交。 第四条受礼人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收受的,自回到本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上交礼品礼金,并如实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 第五条xx部门负责受理上交礼品礼金等钱物的收缴、登记、处置工作,并做好台账。 第六条xx部门收到上交的礼品礼金后,应开具《礼金礼品上交收据》,《收据》一式两份,并盖上部门印章,xx部门和礼品礼金上交人行各执一份。 第七条对已登记上交的礼品,可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食品、烟酒等受保质期限值的物品及时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活动中统一处理。受礼人所在单位可优先申请。 2.金银、珠宝制品、艺术品、家用电器、消费卡等耐用品,可按市场价折价处理。不能确定价值的,交由相关机构鉴定。受礼人可优先购买。

3.高档办公用品,经公司领导研究,可留公司使用,由xx 部门移交XXXX部门,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其余类别礼品按情况处理。 5.处理礼品所得款项一律上交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收到款项后,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进入公司财务账。 第八条对已登记上交的现金,xx部门应定期代交款人上交公司财务部,银行进帐单原件交财务部门,复印件xx部门保存。财务部收到款项后,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进入公司财务账。 第九条对于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登记上交的,一经发现,没收礼品礼金,视情节处以相应价值的50%以上罚金,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处理。 第十条第十一条 xx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专人负责登记,妥善保管,如有将礼品礼金私分或据为己有的,按贪污惩处。擅自动用或造成损坏的,要赔偿损失,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礼品礼金的登记和处理情况,每年年底之前由xx部门公布一次,并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礼品上交记录纳入各单位及个人年终考核指标。 第十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本办法。公司xx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执行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以及所有借聘、借用人员。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xx部门负责制定、解释。

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管理办法

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分公司的党风建设,不断完善党员干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所属各分公司业务人员在公务交往和业务交往中(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不得收受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礼品,指馈赠的物品、纪念品以及象征性低价收款的物品。礼金指馈赠的各类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第四条公司内部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上级机关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包括各种形式的奖金)。 第五条按照规定登记的礼品礼金,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收受的,自回到本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连同礼品、礼金一并上交。 第六条公司纪委办公室为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管理部门,设置《礼品礼金登记台账》,根据礼品礼金上交情况,填制《礼品礼金登记表》,负责公司礼品礼金的收缴、登记、处置工作。 第七条公司纪委办公室对上交的礼品礼金应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登记《礼品礼金登记台账》。《礼品礼金登记表》按“登记联”与“回执联”填制。其中:“登记联”由纪委办公室

留存,作为《礼品礼金登记台账》的登记凭证;“回执联”由上交登记人保存,作为礼品礼金的上交证明。 第八条所属各分公司在党委(总支)的领导下,由兼职纪检监察员负责礼品礼金的登记工作。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并在收到礼品礼金的5个工作日内将礼品礼金及《礼品礼金登记表》登记联上交到公司纪委办公室。 第九条对已登记上交的礼品,可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金银、珠宝制品一律交由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收购,贵重艺术品、文物由当地博物馆收购。 2、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可按市场价折价处理,受礼人可优先购买。 3、高档办公用品由公司领导研究,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可留本单位使用,构成固定资产的,由纪委办公室向财务处清交,按照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处理礼品所得款项一律上交公司财务处,礼品礼金的登记和处理情况,每年年底之前由公司纪委办公室在公司内公布一次,并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第十条对于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登记和上交的,一经发现,首先由主管部门和单位责令其上交,在一个月之内拒不上交的,则按照有关党纪政纪条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受理礼品礼金登记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专人负责登记,妥善进行保管,如有将礼品、礼金私分或据为己有的,按贪污惩处。擅自动用或造成损坏的,要赔偿损失,并

礼品礼金管理规定

礼品礼金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礼品、礼金管理办法 归属体系: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行政系统分册 文件编号:鹏润—行—总务011 撰写单位:行政中心总务部 版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2003年9月9日 机密等级:□机密■一般 合计页数:10 正文页数:3 附件个数:6 制度正文目录:

1目的:为了规范各级公司、部门的礼品、礼金的上缴及领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适用范围: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各中心、各部门、下属各级子公司。发布范围: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各中心、各部门、下属各级子公司。3名词解释: 礼品:外部单位/个人因工作关系赠与我公司个人的物品。 礼金:外部单位/个人因工作关系赠与我公司个人的现金、信用卡、存折等。 4职责: 总部及各分部的礼品管理工作统一由总部行政中心总务部及各分部总务部负责,总部行政中心总务部负责对全国各地分部上交礼品情况进行督查监管,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国各分部的贵重礼品进行统筹安排,调剂使用。 调拨礼品的审批权限在总部行政中心; 5作业内容: 礼品管理实行帐实分管,帐务管理员要建立礼品管理台帐,详细记录礼品名称、型号、数量、来源、日期、有无来源方标记、保质期(后两项可在备注栏反映)等。礼品由总务部实物管理员负责保管,礼品实物管理员要建立礼品实物台帐,并对礼品实物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登记; 礼品的上缴 5.2.1企业员工收到礼品、礼金应及时上缴总务部,帐务管理员清点实物后开据 入库单(一式三联),经上交人、帐务管理员、实物管理员(礼金不用签字)、总务部经理签字后,上缴人留存入库单第一联,账务管理员留存入库单第二联用以登记电子账,实物管理员留存入库单第三联用以登记实物台账; 5.2.2礼金由帐务管理员直接交财务,财务开具收据。

礼品、礼金的管理规定

业务往来中礼品礼金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在业务往来中发生礼品礼金的管理工作,加强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预防违法、违纪现象及商业贿赂的发生,促进公司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员工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根据中纪委、监察部和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礼品礼金的含义:是特指在工作业务往来中发生的礼物、礼金、有价证券以及象征性低价收款的物品等。 第三条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一律不准收受礼品、礼金,不准收受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 第二章礼品礼金的登记和上交 第五条登记上交金额和数量。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因各种原因无法拒收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均需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并上交。具体要求是:凡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超过200元或价值(按市场价)超过200元的礼品一律要登记上交。 第六条上交登记期限和要求。按规定须上交登记的礼品礼金,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的礼品礼金,自回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向公司的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并上交。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场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见

附表1),并开具《礼品礼金上交收据》(见附表2),《收据》一式两份,并盖有纪检监察部门的骑缝章,礼品、礼金上交人与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各执一份。 第三章礼品礼金的处理和使用 第七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的责任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此项工作。各级财务部门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上交的礼品礼金建立专项廉政账户,统一纳入同级财务管理。 第八条礼品礼金的处理和使用: (一)对登记上交的礼金,一律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转交财务部门,经财务部门点收后,开出收款收据,款额交廉政账户,作为廉政基金。 (二)对高档耐用物品和有保存价值的礼品(如金银珠宝制品、电器设备、书画、工艺品等)可按有关规定拍卖。礼品拍卖处理后的款项,一律交单位廉政账户,作为廉政基金。 (三)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可按一定比例兑换成现金,兑换的现金,一律交公司廉政账户,作为廉政基金。对不能兑换现金的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手续后,可用于企业管理活动。 (四)对需留在单位作为陈列品保存或作办公用品的,应提出申请,估算价值,说明理由,经公司党政领导审批后,作为公司资产管理。

员工礼金礼品上交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礼金礼品上交管理规定第一条根据重庆市国资委纪委及*****纪委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礼金礼品是指在工作业务往来中发生的 礼金、礼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业务交往中,不得收受任何礼金、礼券、礼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礼券、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第四条公司党委负责受理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上交礼金、礼品等钱物的登记处理(附件1);各党支部负责受理本部门员工上交礼金、礼品等钱物的登记处理,并在当月内将礼金礼品上交公司党委。 第五条公司党委或党支部收到上交的礼金礼品后,应开具《礼金礼品上交收据》(附件2),《收据》一式两份,并盖上党委或党支部的印章,礼金礼品上交人和受理部门各执一份。 第六条公司党委应定期代交款人将所收礼金上交公司财务部门,银行进帐单原件交财务部门,复印件留党委。财务部门在收到上交的礼金后,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进入公司财务账。 第七条上交的有价证券(如提货卡),原则上可以返回公司作为党建活动费;如遇金额较大,可进行相应调整后作为党建活动费下返到各党支部。 第八条上交的食品、烟酒等受保质期限值的物品视价值情况可奖励给上交人或其所在部门。 第九条上交的礼品由党委保管。党委应当在半年内通过变卖、拍卖、兑换等方式对上交的礼品进行处理。所变卖、拍卖或兑换的款项应三天内交公司财务部门。 第十条公司党委不得设立公司财务大账外的任何账户来对上交的款项进行管理,必须按规定如实登记,定期代交,不得有隐瞒、拒交或截留挪用等行为。

第十一条上交礼金进入公司财务帐后,公司党委对其使用有支配权,可用于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如表彰奖励、开展廉洁文化活动、购买相关廉政书籍等。该费用报销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党委应当每季度将公司相关人员上交的礼金、礼品等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礼金礼品上交登记统计表(见附表3),报公司负责人。每年要将公司上交礼金、礼品等资料整理存档。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礼金礼品上交登记表 附件2 礼金礼品上交收据 附件3 礼金礼品上交登记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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