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浙江

2020年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浙江
2020年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浙江

附件

2020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创新人才支持项目)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2020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面上项目)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样本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 订 1 2020年4月19日

附件: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计〔〕79号)、《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程序(试行)》(浙科发计〔〕165号)等规定和新时期科技发展对管理工作的要求,对 1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科技计划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计〔〕240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项目验收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凡经省科学技术厅批准立项、并获得省级科技经费资助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后,均应按本办法组织验收。 省级其它科技计划项目,有相应验收管理办法的,按相应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验收。 第三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以《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或项目任务书为依据,根据国家和我省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对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价。 第四条项目验收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保

障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项目验收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合同书(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各项内容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2.项目合同书确定的总经费、省财政科技拨款经费、配套经费及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3.项目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情况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4.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情况。 第六条项目验收方式分为会议验收和通信评议验收两种方式。 会议验收:指由验收组成员采取会议形式,听取项目执行情况介绍、审查演示或察看现场、质询等程序,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 通信评议验收:指采取函审的方式,由验收专家组组长负责,综合各验收组成员的意见,汇总形成验收意见。 第七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应当采取会议验收形式进行验收。软科学研究项目和小额资助项目可申请通信评议验收。 面上项目还可按项目的计划类别、技术领域和项目完成期限等,由组织验收部门采取分批集中验收的方式,以提高项目验收工 3 2020年4月19日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大纲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大 纲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 “新兴产业培育支撑工程”申报指南 新材料领域 专题名称:新材料(专题编号:0906) 1、新型功能材料 1)电子元器件用新材料及元器件的制备技术及产业化 2)新型电子封装材料与器件 3)功能防护材料 2、高效储能材料 1)新型制氢 2)新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 3、先进结构材料 1)先进陶瓷材料 2)特种工程塑料3)高性能碳纤维及其增强树脂复合材料开发及产业化 信息网络和新电子产品领域 专题名称: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网络关键设备与增值业务开发应用(专题编号:0909) 1、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网络(IMT-Advanced)关键技术研究 2、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关键设备研发和产业化 3、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网络的增值业务 4、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网络综合业务支撑平台 专题名称: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专题编号:0103)

1、TFT-LCD⑴电容式TFT-LCD触摸屏技术⑵高效率彩色滤光片研究。 2、OLED ⑴AMOLED基板技术研究。⑵AMOLED驱动技术研究。⑶柔性OLED器件研究。⑷白光OLED关键技术研究。⑸印刷型OLED材料与技术。新能源领域 专题名称:LED产业关键技术及照明示范工程(专题编号:0802) 照明示范城市 关键技术攻关与产业化 专题名称:光伏产业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专题编号:0805) 专题名称:电动汽车与关键零部件(专题编号:0101) 电动汽车核心系统及零部件、充电站关键技术 专题名称:核电设备及其关键技术(专题编号:0102) 生命健康领域 专题名称:生物医药(专题编号:0317) 专题名称:医疗器械(专题编号:0318) 2010年广东省对外科技合作计划申报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 合同书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计划类别: 项目委托单位(甲方): 项目承担单位(乙方): 起止年月: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05年制

填写说明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产业化计划、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计划的各类项目,以及科研院所专项计划中的研究开发专项、科技产业化专项、科技条件建设专项和公共科技服务专项。 2、本合同所列内容应实事求是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 3、本合同与项目申请书构成一套立项的原始资料,乙方承担项目(课题)任务以合同内容为依据。 4、项目经费中的“自筹”指乙方自行筹措用于本项目的研究开发的资金。 5、合同中的“项目主要内容”,不同计划类别的项目要求不同。如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项目内容指项目研究内容,应包括技术路线、要解决的关键技术、研究的创新点等;其他各类计划项目应根据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 6、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指标”,不同计划类别的项目要求不同。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主要反映技术指标;科技产业化专项项目,还应反映经济指标,如技术成果应用所形成的生产规模、市场容量、经济效益、示范基地等;其他根据计划要求应完成的考核指标。 7、合同中的“分年度(阶段)进度安排”,要根据项目主要任务和目标合理安排。各阶段的任务目标是项目年度(中期)检查和安排项目结转经费的依据。 8、乙方的归口部门根据下达的计划文件填写,各类代码按规定填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甲方)与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及其归口部门(以下简称丙方)为顺利完成本项目的研究开发任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省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浙科发计〔2007〕306号 第一条为加强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严肃处理科研不端行为,提高科技计划参与和执行主体的诚信水平,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根据科学技术部第11号令《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和《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计字〔2004〕22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是指省科技行政部门对有关单位、个人在参与和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中践行承诺、履行义务、奉行准则的诚信程度进行客观记录、公正评价,并做出相应行政处置的行为。 第三条科研不端行为是指违反科学共同体公认的科研行为准则的行为,包括:在有关人员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及其他科研不端行为。 第四条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的目的是提高省科技计划管理水平,提高省科技计划相关主体的诚信水平,从机制上约束和规范省科技计划相关主体的行为,提高政府科技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第五条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的对象是参与和执行省科技计划的相关主体,包括省科技计划的执行者、评价者和管理者。执行者主要是指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主持人等,评价者主要是指评审专家和评估机构,管理者主要是指接受委托履行管理职能的机构及其管理人员。 第六条科研诚信建设应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经费管理、相关主体行为规范管理、绩效考评等方面有机结合。对于在从事科技活动中认真履行责任义务,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坚持奉行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相关主体,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其承担或参与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评价和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七条省科技行政部门成立省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公室,负责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及科研不端行为处理的日常工作。综合计划和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主体信用情况的收集、记录以及评价,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和处理,行政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监察。 第八条行业科技部门和市、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省科技行政部门开展科技计划信用情况的收集记录和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 第九条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的依据包括项目合同、计划任务书与委托协议书、项目预算书等正式承诺、科技计划相关管理制度与政策法规以及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等。 第十条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示意图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示意图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附件2: 一、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流程示意图 重大科技专项、研究与开发计划(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部分)、 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软科学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部分)

二、研究与开发计划合作处部分立项流程: 1、国际科技合作:(1)申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 (2)项目立项后,根据比例提出配套方案(6月10日—7月10日); (3)计划处汇总配套方案(7月10日—7月20日) (4)与财政厅会商(7月20日—7月30日) (5)厅党组审定(8月1日——8月15日); (6)项目公示(8月15日——9月1日); (7)会签发文(9月1日——9月20日)。 2、科技兴贸:(1)提出立项建议报告(7月10日前) (2)计划处汇总立项建议(7月10日—7月20日) (3)与财政厅会商(7月20日—7月30日) (4)厅党组审定(8月1日——8月15日); 三、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立项流程: 1、提出项目指南(4月1日——4月15日) 2、厅党组审定指南(4月15日——4月30日) 3、发布指南(5月1日——5月15日) 4、组织项目申报(5月15日——6月10日)

5、组织可行性论证(6月10日——7月10日) 6、汇总论证意见和推荐项目清单(7月10日——7月20日) 7、与财政会商(7月20日——7月31日) 8、厅党组审定(8月1日——8月15日) 9、项目公示(8月15日——9月1日) 10、会签发文(9月1日——9月20日) 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配套部分) 1、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2、项目立项后,根据比例提出配套方案(6月10日—7月10日); 3、计划处汇总配套方案(7月10日—7月20日) 4、与财政厅会商(7月20日—7月30日) 5、厅党组审定(8月1日——8月15日); 6、项目公示(8月15日——9月1日); 7、会签发文(9月1日——9月20日)。 五、技术创新平台专项: 1、征集立项建议,成熟一个,论证一个(全年) 2、提出技术创新平台专项立项名单(7月20日前) 3、与财政厅会商(7月20日—7月30日)

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报告表格

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报告表格 篇一: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编写大纲) 一、项目概述 简要说明项目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主要研究内容,是否完成项目的技术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 二、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简要说明单位主要财务管理制度、核算模式、支出审批权限,以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等。 三、项目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1、项目经费预算批复情况 说明预算批复情况,资金到位率,有无调整情况(说明自行调整还是经科技厅批准)。 2、专项经费拨付情况 说明专项经费到位后,由牵头单位向协作单位或合作单位下拨经费,是否按批准预算足额、及时下拨;如有调整说明原因。对于牵头单位向合同任务书以外的单位拨付研究专项资金,要说明外协的经费拨出情况及具体支出内容。(如没有外拨经费就不写此条) 3、配套经费到位情况

请说明配套经费的到位金额、构成及使用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配套经费没到位要解释原因。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请说明项目经费累计支出使用情况,要说明支出的具体内容,并分别与预算和单位实际支出帐表作对比,如有差异要说明原因。 经费决算中各经济支出科目使用情况对照表 篇二: 计划类别项目编号 XX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报告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参加合作单位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财务负责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XX省科学技术厅编制说明一、本决算报告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项目验收的主要材料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XX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暂行》要求按照项目经费预算内容及项目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编制。二、项目经费决算表应按照实际支出数进行填报与项目有关的前期研究包括阶段性成果支出的各项费用不得列入决算表。各支出科目按以下要求填写。一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二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购置的单台价值超过1万元的仪器设备应在附表中列出清单。三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等

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项目管理》申请表

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盖章)填表时间 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 二O一四年制

申报要求及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凡符合规定 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 二、申报表一式二份,一产品一表(表格内容请用电脑打印),并由申报单位及地市级主管单位盖 章;外省(含直辖市、国家计划单列市)企业由该辖区建设厅(建委)盖章。 三、递交申报表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壹份,请装订成册) 1. 企业概况(产品样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2. 项目研究开发试制总结报告。 基本内容:① 项目来源和技术开发试制要点, 技术的可靠性和新颖性 ② 生产工艺流程控制要点及相关技术参数; ③ 技术或产品的应用范围、条件; ④ 试点工程应用情况介绍; ⑤ 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⑥ 投产条件报告(生产场地及设备、检验设备、技术人员配备等); ⑦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3. 产品现行执行标准及指导工程应用的技术规程等配套技术资料。 4. 有效期内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抽样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5. 企业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2名以上)及试验人员上岗证或培 训证明(复印件)。 6. 二例以上加盖公章的工程实例(附相关照片)的用户意见复印件(原件核查)。(内容 应注明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监理、设计、建设单位,建筑物构造,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应用时间,应用面积或数量,工程的甲方联系电话等重要工程信息)。 7. 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或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规范的使用说明、质保书、出厂合 格证。 8. 省外的申报项目需提供鉴定或评估等证书(复印件)。 9. 境外企业由中国总代理申报。请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境内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进关产 品的抽检合格报告、产品产地有关材料、三家以上的用户意见及相应的技术水平评估材料。(采用中文申报) 10.上述各款中所需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如发现有虚假伪造的情况,本中心将取消该企业的申报资格。 申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安吉路20号二楼 邮编: 310012 联系电话: 8、88059869、88805254、88051324 网址: (申报表可从《申报指南》栏目中下载)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推进“创新强省”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根据《预算法》和《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等法规政策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科技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创新强省”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根据《预算法》和《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等法规政策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或中央授权省级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我省科研攻关活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优化科研环境条件等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实行滚动预算,具体支持计划原则上以三至五年为一周期,到期后,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省科技厅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省科技厅负责专项项目管理,建立项目库,组织项目评审,提出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细化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 第四条专项资金按照“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分类支持,合理配置;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范围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2年4月13日以粤科规划字〔2012〕57号发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公开 和公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通过省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以 科技政策扶持、引导,由独立法人单位承担,并在一定时期内组织实施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 及相关科技活动。 按照经费组织形式,省级科技计划分为专项经费资助计划和支撑引导计划2类。 专项经费资助计划是指省财政专项列支,用于特定科技领域或特定工作任务的科技计划,主要包括战 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专项计划、产学研合作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高新区发展引导计划、中小企业创新 资金、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计划、主体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等。 支撑引导计划是指运用产业技术研究开发资金、科学事业费等其他财政资金,为落实其他科技发展任 务而设立的科技计划,包括工业攻关计划、农业攻关计划、社会发展攻关计划、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成果推广计划、对外科技合作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计划、专业镇建设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软 科学研究计划、创新型企业院线提升计划、民营科技园计划、科普计划等。 根据工作职能,省级科技计划的具体类别可进行调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主管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与受理、评审与立项、实施与管理、结题与验收、绩效评估等管理工作。各类科技计划管理上有其他要求的, 在本办法基础上另行制定专项管理办法。 第四条省科技厅是省级科技计划的管理部门,根据职能及省政府相关规定单独或会同其他职能部门 对科技计划的设立、编制、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进行综合协调管理。 省科技厅根据科技计划管理工作需要,可依照有关规定选择中介机构承担或协助办理有关具体事务。 第二章申报与受理 第五条省科技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在调研相关科技领域的基础上制定各 类科技计划入库项目申报指南。

(完整版)技术开发标准合同(浙江省科技厅)

合同登记编号: 技术开发合同书 项目名称: 委托方: ( 甲方) 研究开发方: (乙方) 签订地点:省市(县)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监制

开发(1) 注:本合同书标有※号的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 1-

开发(2) -2-

开发(3) -3-

开发(4) -4-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 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中介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 包括开发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开发目的、使用范围及效益情况,成果提交方式及数量。 提交开发成果可采取下列形式: 1、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 2、磁盘、磁带、计算机软件; 3、动物或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 4、样品、样机; 5、成套技术设备。 五、研究开发计划: 包括当事人各方实施开发项目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术 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露技术秘密承担的责任。 双方可以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七、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定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托代理人签定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正书。 九、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5-

经费概算-浙江省科技厅

附件3 经费概算 经费概算包括两部分:一是经费概算列表,二是经费概算说明。经费概算列表的表式见该提纲附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概算表”。经费概算说明包括:对承担单位和相关部门承诺提供的支撑条件进行说明;对各科目支出的主要用途、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概算方法、概算依据进行分析说明;对其他来源经费进行说明。 浙江省“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经费概算表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

注:支出概算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同时在财政拨款经费和自筹经费中概算。 1、项目经费分类说明 经费开支项目费用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和激励费。 2、项目间接费用计算方式分两类 1)软科学项目和软件类项目,软件类项目是指重点研发、公益技术项目(包括分析测试和实验动物)中的软件开发项目,项目申请的时候用户自己选择,由业务处审核是否为软件类项目。 间接费用:不高于项目省级财政补助经费的30%。 2)其他类别项目,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计的方法进行计算。 假设项目省级财政补助经费的总额为X万元, 如X <=200,间接费<=(直接费-设备费)*25%; 如200 < X <=500,间接费<=(200/财政补助)*(直接费-设备费)*25%+((财政补助-200)/财政补助)*(直接费-设备费)*20%; 如X>500,间接费<=(200/财政补助)*(直接费-设备费)*25%+((500-200)/财政补助)*(直接费-设备费)*20%+((财政补助-500)/财政补助)*(直接费-设备费)*15% 3、所有项目间接费用不设激励费支出比例限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同一单位同一类别科研项目管理费和激励费比例一致为宜。 4、三类项目均要求有自筹经费,科技园、企业或专业从事技术转移的机构牵头的项目,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25%,高校和研究机构牵头的“联合共建研究中心或实验室”类项目,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50%。 5、上述间接费用调整事项,如与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不一致的话,以《实施意见》为准。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研项目可行性报告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研项目可行性报告 (一般项目) 术后患者深静脉血栓形成因素调查及规范护理措施研究一、立项的背景和意义 深静脉血栓形成(deep vein thrombosis,DVT)是外科手术后早期的并发症之一。有研究显示[1],骨科、普外科术后DVT的发生率为10%~63%。且近年来,深静脉血栓形成有逐渐增加的趋势[2],血栓的形成严重影响患者的术后康复,增加患者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3]。由于发病率高,容易引起致命性的肺栓塞,对患者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同时加大了社会医疗负担,日益引起医护人员的关注[4-5]。大量研究证实,系统规范的护理可有效降低DVT,但目前我国各医院多以经验总结作为指导开展DVT的预防和处理,标准不统一,循证依据不足,护理质量参差不齐,整体护理水平有待提升。以循证为依据,制定科学的DVT护理措施可以降低深静脉血栓发生率,提高护理质量,节约医疗成本。为此,从患者需求,医疗资源利用,护理专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亟需建立贯穿术后患者深静脉血栓护理全过程的干预模式,尤其当前我国疾病谱的改变和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这一课题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 二、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项美国研究报告显示普外科手术后患者DVT发病率为40%[4] ,接受下肢骨外科手术患者DVT发生率高达30.6%[6]。目前,我国患有深静脉血栓的患者也越来越多,每年呈现递增趋势。临床手术以后发生深

静脉血栓的概率非常高,根据相关临床数据统计证实,普外科手术以 后发生深静脉血栓的概率为19%,神经外科手术为23%,股骨骨折为47%,髋关节成形术为50%,膝关节成形术为60%。 近年来,DVT的预防护理工作已得到国内各医院的广泛重视,我国护理人员在DVT的预防护理工作做了一定探索,但静脉血栓预防护理规范各医院所采取的标准不一、护理水平参差不齐。文献报道护士对DVT预防所采取的态度,直接影响到临床工作对DVT防护措施的实施 [7] ,目前国内DVT预防护理工作,很少有医院在术前、术后进行血栓风险评估,极少数医院在术中进行评估,而0'Meara等[8]指出,50%的DVT开始于术中,针对手术时间较长的患者,术中有必要为其采取预防静脉血栓的措施。 有研究表明,我国临床护理人员DVT预防认知在不断提高,减少了由于护理人员认知不够导致术后患者DVT的发生,但DVT预防护理工作的落实仍不到位,只有少数医院对DVT预防护理采取了一定措施。因此,要加强深静脉血栓预防护理工作的管理,从源头上提高对DVT预防的认识。采取规范护理干预,基于循证护理制定护理实践规范是降低DVT,节约医疗资源的有效策略。以循证护理为基础,制定DVT护理实践规范,可推进护理专业化进程,如应用梯度压力弹力袜、间歇充气加压装置等防治DVT[9-11]。 综上所诉,通过本项目的开展将推进术后患者DVT护理规范化,特别是通过流行病学方法建立术后患者DVT及其护理数据库,充分挖掘其现状及影响因素。构建规范化护理干预模式,为提升护理整体水

(分析测试)项目申报指南 - 浙江省科技厅

附件二: 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分析 测试) 项目申报指南 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项目是浙江省科技厅设立的省级科研项目,也是浙江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主要资助全省范围内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在分析测试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研究,以促进我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分析测试技术的进步,加快我省分析测试人才的培养,提高我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利用效率和应用水平,为我省科技创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技术支撑。 本项目重点资助方向为以下六个方面: 1.新材料与无机物分析 围绕我省纳米材料、氟硅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类材料、能源材料、金属材料、环境友好材料、新型功能材料、无机矿物物料等我省优势新材料研究与开发,用分析测试技术进行材料的组成分析、结构表征、表面特征与微观结构表征、物理化学性能测试的新

1.1无机材料微观结构与形貌的分析测试,专用纳米材料表面元素形态分析; 1.2高分子材料结构表征和微观形貌的分析测试; 1.3材料物理化学性能测试; 1.4特殊元素痕量分析,固体样品中硼、锡、银、硒、铀、隔、氯、溴、碘、碳、硫等元素的快速分析方法的开发及其方法改进的研究; 1.5无机物现场及原位、过程快速分析,包括快速样品制备技术和快速元素分析; 1.6同位素分析、考古样品中断代和断源鉴定技术,包括稳定同位素示踪分析、同位素稀释分析、热释光分析和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 1.7复杂基体物料成分的分离、富集及分析。 2.食品安全领域的分析测试技术研究。 围绕食品安全领域中的分析测试技术难题,以初级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市场流通食品等为重点研究对象,进行各种天然营养物质、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及非食用添加物的分析测试技术新方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 应用综合申报系统指南 1、各申报单位可在广东省科技厅科技项目管理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110443408.html,查阅申报指南,按申报指南的内容,选定适合的“专题名称”与“专题编号”,并组织编写项目可行性报告及准备相关的材料。申报不在申报指南指引范围的科技计划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2、申报省级科技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必须首先在综合申报系统注册单位信息。为避免出现注册错误,各企业可先用业务系统练习版练习,然后在正式版进入“注册新用户”正式注册。 申报单位注册流程:企业拟定一位科研管理员-填写单位详细信息-完成注册获取密码-送书面材料到主管科技部门确认-主管科技部门确认后-完成注册-注册成功与否,回复科研管理员邮箱。 建议:选择岗位相对固定人员当科研管理员;注册后有新的变化,可提交新增书面材料由主管理科技部门重新确认。 3、申报单位注册获确认后,可进入项目申报人注册流程。 项目申报人注册流程:项目申报人向单位科研管理员提出注册申请-单位科研管理员网上增加申报人帐号-项目申报人获得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人可另行更改)。 4、项目申报人填报项目流程 ⑴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选择计划类别-分两种方式填报:在线填报或离线填报-提交-打印签字-申报单位科研管理员审核纸质材料水印号与网上申报材料版本号是否一致-通过初审或退回申报人-同意上报-申报书盖章-提交上级部门 ⑵在线填报流程: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选择计划类别-在线填报-填写申报书-上传可行性报告及其他附件-等待生成PDF-下载PDF申报书-提交-打印签字-等待科研管理员审核 ⑶离线填报流程: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选择计划类别-离线填报-下载Word申报书软件(下载Word申报书软件后或有红字提醒“宏”安全性设置)-离线填报申报书-检查保护-上传申报书及附件-提交-打印签字-等待科研管理员审核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篇一: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15p 篇二: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总结编写提纲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标题:**市*****项目——“*****”工作总结 一、项目基本情况:包括立题背景和意义、对照项目下达时的目标任务,总结完成情况。项目来源(下达项目单位,文号,合同编号)、项目实施期限、项目研发主要内容(从合同书或申报书剪接)、项目提供成果要求(从合同书或申报书剪接)。 二、项目执行情况: 1.围绕项目开展的研究工作情况、技术依托合作情况、实验条件和设备等的落实情况等。 2.总经费和科技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 三、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2.已实现和预期达产后新增产值和利税情况; 3.社会效益。 四、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 五、获取标准、知识产权和人才培养等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前景预测。 篇三:科技五年工作总结及十二五计划

某某区科技局五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思路 XX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科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区”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以加快培育海洋经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为重点,不断优化科技工作环境,大力推进科技攻关,加强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某某区先后被科技部命名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县(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并被命名为“浙江省科技强县(区)”,被省科技厅命名为“浙江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区”,区科技局被省科技厅表彰为“浙江省科技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区科协先后被表彰为浙江省科协工作先进单位、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市科协工作先进单位。科技引领和支撑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 一、五年科技工作回顾 (一)注重特色,科技攻关、科技型企业培训工作取得突破 1、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XX年以来,围绕临港石化、船舶修造、塑机螺杆等五大传统优势产业和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五大新兴产业的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科发计〔2008〕241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费的管理,确保科技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提高项目经费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制订了《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 审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科技专项经费使用,保障项目承担单位科技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的真实、合法,根据《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财务审计是指科技项目在结题验收前对合同规定的研发总经费收支情况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财政经费分期补助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科技项目。 第四条对以分期补助方式资助的科技项目进行财务审计的,审计内容主要

包括: (一)项目合同经费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财政经费是否按时下拨,配套、自筹经费是否足额到位; (二)项目合同经费预算使用情况。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合法,有无截留、挪用、浪费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项目经费管理情况。项目经费是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项目完成后的决算编制是否真实、可靠,有无弄虚作假现象。 第五条对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资助的科技项目进行审计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一)对照《浙江省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核定范围,提出是否属于技术开发支出和贷款范围的审计意见,并对决算编制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价; (二)对技术开发支出或贷款付息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进行审计。 第六条项目合同预算有变更的,按经批准的变更预算进行审计。项目合同涉及经济指标任务的,应当对相关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第七条科技项目验收财务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办理。 省科技行政部门受理项目验收申请后,以书面形式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审计委托书,并提供相关的验收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到委托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事宜,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八条省科技行政部门建立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数据库,并根据审计信用和质量,进行目录制动态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采取自愿申请、资格审核确认的办法。 第九条申请省级科技项目财务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二)注册会计师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三)熟悉科技经费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第十条审计工作要求: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与 项目管理办法 (送审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21号)、《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浙科发计〔2016〕144号)的要求,对《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2〕79号)予以修订。 第二条 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以下简称科技计划)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政策调控引导等方式,由省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相关科技问题的方案部署。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是指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由法人或自然人承担,在一定时期内开展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平台载体建设及相关科技创新活动的特定项目。 第三条省级科技计划与项目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 1 -

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支持、科学规范、注重绩效、透明公正、宽容失败等原则。 第四条 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实行公开行政制度。按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程序,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与评价等信息,应当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实行全过程在线化、痕迹化管理,实现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涉及国家技术秘密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实行回避制度。 (一)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者,在项目立项、经费分配、项目验收、争议处理等环节,如与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咨询与评审专家与咨询评审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主动回避;由咨询或评审对象申请提出且理由正当需要回避的专家应当回避; (三)受委托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与公开竞争人、被评估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六条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放管服”改革,明确各管理层级的责任,确保委托放权到位、管理规范有序。 (一)省科技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完善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度,建立科研信用标准和科研信用评价体系; 2.健全科技项目管理咨询专家库,审聘项目专家组; - 2 -

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我省科技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国家利一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财政部、科技部、总 装备部印发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 科技部有关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和有关的财务规章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省则政核拨的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 第三条省级科技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攻关、科技产业化以及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 第四条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科学评估、公正透明、择优支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五条省财政拨款资助为主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逐步推行课题制管理。 第二章省级科技项目经费支持的方向和重点 第六条遵循公共财政支出原则,按照省市县合理分几政事企分开、公共科技的要求,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的支持方向是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导技术的研究开发,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体系以及科技条件和环境建设等。 (一)以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导向,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自发展的前瞻性问题而开展的、面向应用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以高新技术领域的创新性研究为重点,以解决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问题为主要目标的重大高新技术研究项目。 (三)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与攻关项目、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项目。

(四)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高新技术研究开发 中心、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全省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及 科技奖励、科技合作、技术市场、专利等科技创新环境与条件建设项目。 (五)重大高新技术应用及产业化项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以及科技成果 转化项目。 (六)全省科技系统科技信息网络、科技基础数据库等科技基础设施和条 件建设项目。 (七)其他新启动的科技工作(活动),以及需应急安排的各类科技项目。 (八)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资金配套 第七条按照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要求,省 科研院所事业费专项主要用于支持省属科研院所的研究发、科技条件建设、科 技产业化和公共科技服务项目。 (一)以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或工程技术为目标的应用研究开发项目。 (二)科技信息网、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科技文献、科学仪器装备(生物、生化试剂)、实验动物、科技基础数据库、科技基础标准等科技创新条件、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运行的项目。 (三)科技信息服务、科技咨询、评估、中介、查新以及科普服务等公共 科技服务项目。 (四)以产学研结合方式组织实施,且科研院所参股的产业化项目,科研 院所的重大产业化项目。 第三章省级科技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第八条省级科技项目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计划管理费和项目(课题) 研究费。 (一)计划管理费,批由科技行政部门管理科技计划及经费而支出的费用, 包括组织项目(课题)遴选、项目评审、评估、招标、跟踪检查、验收及绩效考 评等工作发生的费用。 (二)项目(课题)研究费,指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直 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耗用的可以直接计人项目(课题)成

2018科技奖申报说明书-浙江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浙江科技创新

2018科技奖申报说明书 一、登录、注册 (2) 1.1登录 (2) 1.2注册 (3) 1.2.1填写填报人基本信息 (3) 1.2.2选择所在单位 (4) 1.2.3新建单位 (4) 二、填写简要说明 (5) 2.1保存 (6) 2.2查看 (7) 2.2.1填报信息查看 (7) 2.2.2推荐书主件下载 (7) 2.3验证 (7) 2.4上报 (8) 2.4.1上报验证 (8) 2.4.2上报完成后,会提示需要单位管理员审核 (9) 三、流程说明 (9) 3.1申报项目 (9) 3.2待上报 (9) 3.3已上报 (9) 3.4退回项目 (9) 3.5形式审查补正 (10) 3.5.1推荐单位通过后,推荐书主件上才会出现推荐号、审核通过水印,请注意 10 3.5.2推荐单位通过 (10) 3.6所有奖项 (10) 四、部分申报注意点(请仔细阅读) (11) 3.1共性提醒 (11) 3.1.1登录 (11) 3.1.2完成人 (11) 3.1.3推荐单位 (12) 3.2、自然奖(唯一可专家推荐的奖项) (12) 3.2.1项目完成时间 (12) 3.2.2科学发现 (12) 3.2.3论文专著 (13) 3.2.4附件 (14) 3.3、发明奖 (14) 3.3.1技术发明 (14) 3.3.2知识产权 (15) 3.3.3附件 (15) 3.4、技术奖 (16) 3.4.1完成时间 (16) 3.4.2科技创新 (16) 3.4.3附件 (16)

一、登录、注册 1.1登录 申报正式开始后,打开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b110443408.html,/,主页上会有进入浙江省科技奖励推荐申报系统的入口。(申报人注册),注意:不是直接登录云平台,是登录科技奖励系统或项目管理系统。 已有成果奖励申报或项目申报系统的账户,直接登录即可 如果是通过项目系统登录的,登录后需要切换系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