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案例[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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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案例

(执法资格题库)

案例一:方某,某地养殖专业户。由于方某鱼塘内的鱼常在夜间被偷,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余元。2005年6月,方某请来本村电工汪某在鱼塘周围设置了电网,每到傍晚便将电网通电,2006年4月某晚,方某和汪某正在鱼塘内喝酒,忽然听到一声惨叫,方某连忙拉闸断电。二人出门查看,发现村民赵某被击倒,方某遂找来一辆农用车,将赵送往医院。因抢救及时,赵某短暂休克之后,即苏醒过来,后恢复正常。公安机关在向赵某调查取证时,赵某称去年五一曾在此偷过鱼,到市场上卖了200元钱,经查证属实。

【问题】

对涉案人员的行为、财物应如何认定、处理,(10分)

【答案要点】

1(方某、汪某擅自安装使用电网的行为,且一直处于持续状态,(1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的规定,依法应予处罚。(1分)

2(汪某帮助方某在鱼塘周围私设电网,与方某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1分),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7条规定分清责任,分别处罚。(1分) 3(方某、汪某对电伤赵某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1分)

4(赵某的盗窃行为在6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1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不再处罚。(1分)

5(赵某盗窃行为的200元非法所得,(1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二款规定,应当追缴退还。(1分)

案例二:南某与曾某素来不和。一天中午,南某与曾某因公用水池用水问题,

发生争执,并相互扭打,被邻居拉开。南某丈夫孙某下班回家,听说妻子与曾某吵架,拉起妻子找到曾某骂架,并捡起过道上一把破菜刀递给妻子南某,说“揍她,砍她,坐牢老子去”,南某乘曾某不备,举起菜刀往曾某背上、头上砍去,造成曾某头部损伤,经鉴定系轻微伤。派出所民警经调查,认定上述情况属实,但如何处理,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南某、孙某与曾某系邻居关系,只能调解处理;另一种意见认为,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且应当分别处罚南某、孙某。请问两种意见是否正确,并分别说明理由。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只能调解是错误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所谓“可以”,并非“应当”,而是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裁量。

第二种意见认为可以给予两人治安管理处罚是正确的,但认为:“应当分别处

罚南某、孙某”是不准确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南某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行为,而其用刀砍曾某的行为是在孙某的唆使下

实施的,孙某的行为构成教唆,因此,孙某的教唆行为与南某的实施行为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孙某同样应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被定性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案例三:2011年6月,某市A区某中学学生甲(13岁)在放学路上连续四次被同校学生丙(15岁)敲诈去现金共200元。甲告诉了自己的表哥乙(17岁,某企业职

工),并要乙教训丙为自己出气。在甲被丙第三次敲诈后的次日下午,甲、乙一起将放学回家的丙拦下,乙对丙拳打脚踢,丙求饶,归还了甲200元现金,并主动拿出200元钱表示补偿,称以后绝不敢再欺负甲。丙回家后,被父母发现其伤情,其父母报警。经鉴定,丙的伤情构成轻微伤。A区公安分局B派出所指派民警老王、小李负责此案。民警老王系丙父亲的同学,两人交往甚密,故接受此案后,老王便主动要求回避,并同时停止了对案件的调查。

问题:

(1)对于甲、乙、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处理,

(2)老王主动申请回避、停止案件调查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其回避应由谁来决定,

1.甲、乙殴打丙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轻微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甲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时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乙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系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丙敲诈甲财物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丙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老王主动要求回避符合规定,因为老王与本案当事人

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老王停止案件调查的做法违反规定,因为在公安机关作出回避决定前,办案人民警察不得停止对行政案件的调查。老王是否应当回避应当由所属公安机关即A区公安分局决定。

案例四:朱某饲养了一条狗,因该狗经常夜晚长吠,周围邻居多次找朱某要求采取措施,一直未有结果。某日邻居吴某遂打电话报警。

问题1、朱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构成何种行为,

朱某养狗的行为,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朱某的行为构成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的行为。

案情续一:

朱某因此对吴某怀恨在心,某日早上7:30左右,朱某在小区遛狗,见吴某女儿(13岁)上学,便驱使其狗将其咬伤(轻微伤)。

问题2、朱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依法是否应予处罚,

朱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轻微伤)的行为。对朱某的行为应当给予处罚。狗是朱某实施故意伤害的工具。

案情续二:

吴某女儿回家告诉吴某被咬之事。吴某立即报警,民警赵某、刘某于8:30到达小区后,将朱某从家里口头传唤至派出所。由于当时朱某家中无其他人,民警就未将传唤情况告知朱某的家属。赵某、刘某同时让吴某及其女儿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由于担心询问吴某女儿时吴某对其暗示,便要求吴某在询问其女儿时在外面等候。由于朱某拒不承认驱使狗咬人,又没有其他证人,赵某、刘某便反复询问朱某和吴某女儿,直到晚上21:00,双方仍各执一词,赵某、刘某只好结束询问,制作了《讯问笔录》,并对朱某说:“这都是你说的,不用看了,快点签名吧”。朱某只得签名。询问期间,朱某多次要求将他在派出所的事跟他家属说一下,均被拒绝。

问题3、民警的做法存在哪些错误, 请简述理由。

口头传唤朱某的做法错误。口头传唤适用于在现场发现违法嫌疑人的情形。本案应当适用书面传唤。

询问吴某女儿时要求吴某在外面等候的做法错误。因为吴某女儿未满16周岁,询问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监护人到场。

询问查证时间超过8小时。

制作《讯问笔录》是错误的。应当制作《询问笔录》。

未经被询问人核对《询问笔录》的做法错误。《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

拒绝通知被传后人家属的做法错误。传唤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案情续三:

签完名后,民警赵某提出调解。朱某不同意调解,并称自己没有驱使动物咬人。民警赵某认为即使朱某没有驱使动物咬人,也应当赔偿其狗咬伤吴某女儿。于是,赵某对朱某说:“人是你家的狗咬的,你要不调解,到时候拘留你几天。”又担心吴某不同意调解,在调解时,让吴某到外面等候。赵某于是制作了一份调解协议书,让朱某、吴某女儿签字。

问题4、赵某的做法是否正确,请简述理由。

赵某的做法错误。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原则。赵某使用威胁方式进行调解违反规定。

案例五:2011年8月2日晚,张某(20岁)和王某(15岁)在某市滨江公园撬盗自行车2辆(价值600元),后被巡逻民警抓获。民警甲看王某是个小孩,认为好对付,就独自一人对其进行了讯问,因其不说话,民警甲就吓唬他说:“你再不说就把你关监狱里,一辈子别想出来”,王某听了害怕,便交代了自己的行为。经查,张某曾于6月15日乘人不备抢走他人手机一部(价值300元),王某于1年前因琐事争执将朱某打成轻微伤,朱某未报案。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问题一

张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如何处理,如果对张某的两个行为分别裁决行政拘留15日和行政拘留7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2日,是否正确,请简要说明理由。

1.张某盗窃自行车的行为,构成盗窃。张某乘人不备抢走手机一部的行为,构成抢夺。对张某实施的两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2日,违反法律规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最长不超过20日。

问题二

对王某撬盗自行车的行为裁决行政拘留并送拘留所执行的做法是否正确,对王某殴打朱某的行为能否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请简要说明理由。

2.王某撬盗自行车的行为,属于盗窃,但王某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应当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裁决行政拘留并送拘留所执行的做法不正确。一年前,王某将朱某达成轻微伤,不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因为王某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未满14周岁。

问题三

对本案的涉案财物应当如何处理,

3.对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应当追缴退还被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问题四

本案中还存在哪些执法错误,请说明正确做法。

4.民警甲单人询问违反嫌疑人,违反规定。进行询问的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民警甲使用威胁方式取得违法嫌疑人的陈述,违反规定。

案例六:某工厂一水泵(价值200元)被盗,工厂负责人怀疑是李某所为,遂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查后,确定李某具有重大嫌疑。为防止李某转移赃物,民警张某、刘某经所长同意,立即对李某的住所进行了检查。因李某不在,便让李某的妻子王某为见证人,并制作了检查

笔录。在检查中,在李某的床下发现了工厂丢失的水泵,遂依法进行了扣押。王某要求民警开具扣押物品的清单,民警刘某认为李某违法事实清楚,即便不开扣

押物品清单,水泵也不会返还给李某。于是拒绝了王某的请求。第二天,民警刘某和张某前往李某的住所,口头将李某传唤到派出所。王某问为什么传唤我丈夫,传唤我丈夫到什么地方去,民警以案件属于调查阶段,工作需要保密为由,拒绝回答。李某到达该所时间为当日上午10时10分,但直到次日下午16时50分李某才被派出所允许离开。

请指出本案中民警办案过程中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10分)

1.经所长同意决定对李某的住所进行检查,违反规定。决定检查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未持《检查证》检查公民住所违反规定。检查公民住所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

3.未开具扣押物品清单,违反规定。扣押时应当制作《扣押物品清单》。

4.使用口头传唤违反规定。口头传唤适用于在现场发现违法嫌疑人的场合。本案中,民警前往李某住所进行传唤不能使用口头传唤,应当使用书面传唤。

5.传唤后未将传唤的原因和住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违反规定。传唤李某时,王某在现场,办案人员应当当场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王某。

6.询问查证时间超过8个小时,违反规定。

案例七:2011年5月8日下午,李某(男,1995年10月生)因宅基地纠纷与邻居郑某(女,已怀有七个月身孕)发生争吵,李某殴打了郑某。郑某报案后,民警甲带一名协警前往调查处理。民警甲于当晚19时口头将李某传唤到派出所后,期间未询问李某,也未对口头传唤情况作记录。李某多次要求通知其家人,均遭拒绝。直至9日晚22时,民警甲才对李某进行了询问,李某对自己殴打郑某的行为供认不讳,此外,李某还向公安机关提供了其邻居杨某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后经调查,认定李某的揭发属实,并根据李某所提供线索成功侦破了杨某制造假

冒伪劣产品案。)同时,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民警将2名证人召集在一起进行了询问。事后,被侵害人郑某到医院看病后虽无大碍,但郑某坚持要求进行伤情鉴定,民警甲以“一点小伤都到医院看过了,不用鉴定”为由予以拒绝。最后,公安机关综合李某的行为表现,认为对李某应减轻处罚,就以殴打他人为由对李某处以5日行政拘留并执行。请结合上述案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一李某具有哪些量罚情节,

问题二公安机关在办理本案过程中存在哪些错误,

1.李某属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李某有立功表现,应当减轻或不予处罚。

2.错误有:不应当使用口头传唤,口头传唤适用于现场发现违法嫌疑人的场合,应使用书面传唤;传唤后未及时询问;口头传唤情况未记录;未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传唤询问查证时间超过8个小时;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拒绝被侵害人伤情鉴定要求;应当不执行行政拘留而决定执行。

案例八:某日晚,典当行马上要闭店时,一青年男子到店内要求典当几件白金镶钻首饰。店员觉得男子提供的首饰与近日电视新闻中展示的珠宝行特大盗窃案中的被盗首饰十分相似,于是向典当行老板申某报告此事。申某也有所怀疑,但因男子开价很低,申某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将首饰收下。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对申某处以五日拘留,一千元罚款,并吊销申某所开典当行的许可证。申某以自己当时确实不知是赃物要求听证,而公安机关认为有店员为证人,申某的违法事实确凿,拒绝了其听证的要求,口头告知了对其的处罚决定。

【问题】

1(公安机关对申某的处罚是否正确,简述依据。

2(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存在哪些程序性错误,简述理由。

3(申某不服处罚可以选择哪些救济途径,

【答案要点】

1(公安机关对申某作出的处罚决定是正确的。(1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规定,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1分)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1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第三款规定,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1分) 2(公安机关拒绝申某的听证要求违法。(1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1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1分)

3(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1分)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申某对治安

管理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分)

案例九:某日,王某某因琐事与邻居郑某发生争吵,遭到郑某破口大骂。次日,王某某叫上自己弟弟到郑某家中,将郑某院中水缸、门窗玻璃等共计450余元的东西砸毁。民警接报案后赶到郑某家中,将王某某传唤到派出所。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民警对本案进行了调解。经调解,二人达成协议,约定郑某向王某某赔礼道歉,王某某赔偿郑某损失400元整,三日内交付。但是三日过后,王某某并未实际履行。郑某催促时,他却向郑某宣称他是不会赔偿的,而且派出所已经处理过了,没有权力再管了。

【问题】

1(如王某某的行为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是,应当如何处罚,(2分)

2(民警对本案调解处理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3分)

3(经民警调解后,对王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2分)

4(王某某所称派出所无权再过问是否正确,为什么,(3分)

【答案要点】

1(是。(1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分)

2(民警对本案调解处理的做法正确。(1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1分)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1分)

3(不予处罚。(1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的规定,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1分)

4(王某某声称派出所无权再过问的说不正确。(1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的规定,王某某拒不履行调解协议,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其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给予处罚,(1分)并告知郑某可以就民事赔偿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分)

案例十:外来人员梁某在某个体汽车修理厂打工。一日夜晚梁某携带作案工具到某小区偷盗汽车车轮。梁某拆下一个车轮后,又随手故意将一块车玻璃打碎,在准备溜走时被巡逻的民警当场抓获。在审查过程中梁某对盗窃车轮和故意砸碎汽车

玻璃的行为供认不讳,后经物价部门作价,车轮价值180元,汽车玻璃损坏价值400元。某派出所对梁某的行为以盗窃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分别裁决拘留15日和10日,合并执行25日。

【问题】

该派出所做出的处罚是否合适,说明理由,(10分)

该派出所的处罚不完全正确:(1分)

1(认定梁某的行为构成盗窃(1分)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是正确的;(1分)

2(分别裁决,(1分)合并执行,是正确的。(1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分)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1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1分)

3(裁决合并执行25日,是错误的。(1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规定: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1分)

案例十一:某(男,13岁,初二学生)一直梦想能亲自开摩托车体验一下“兜风”的感觉。某日,黄某见邻居张某新买的摩托车停在小区院里,遂产生要试一试的念头。黄于是来到张某家中假装找张某儿子玩,趁其家人不注意,将车钥匙偷出,并将摩托车推出小区。由于黄某此前从未开过摩托车,其上车“试”不到一百米,就人仰车翻,被巡逻的民警发现。张某修理摩托车花费了320元。

【问题】

1(黄某的行为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2分)

2(对黄某的行为能否实施治安处罚,(2分)

3(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2分)

4(张某能否向黄某的父母提出赔偿要求,黄某的父母是否负有承担赔偿责任,(4分)

【答案要点】

1(黄某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1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4条规定,构成“偷开他人

机动车”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1分)

2(公安机关不能对黄某实施治安管理处罚。(1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1分)

3(应当责令黄某的监护人对黄某严加管教。(1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1分)

4(张某可以向黄某的父母提出赔偿要求。(1分)黄某的父母负有承担赔偿的责任(1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1分),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1分)。

案例十二:某日18时,民警王某调查两天前发生的一起治安案件,口头传唤违法嫌疑人孙某到派出所。孙某妻子问民警王某为什么传唤我丈夫,传唤我丈夫到什么地方去,民警王某以调查不公开为由,拒绝回答孙某的妻子。询问至23时,在没有查出任何违法事实的情况下,民警王某将孙某双手铐在发烫的暖气片上,致使其双手轻度灼伤。次日继续询问至21时后释放。

【问题】

民警王某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10分)

【答案要点】

民警王某的做法存在三处错误。(1分)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第一款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1分)。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1分),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1分)。

本案,民警王某调查非现行案件,前往被传唤人住所传唤违法嫌疑人孙某,未办理传唤证,是错误的(1分)。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82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1分)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1分)。

本案民警王某以调查不公开为由,拒绝告知被传唤人家属传唤的原因和处所的做法,显然违法(1分)。

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5条规定,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两人(1分)。

本案中,民警王某单人办案传唤违法嫌疑人的做法违反规定。(1分)。

案例13:2011年2月9日,赖某(广西桂林人,2008年春节后到甲市从事贩卖水果生意,一直暂住在本市某小区18号。)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某酒店陪酒小姐王某。2月10日,赖某把王某带到一旅馆,谈好价钱后,二人正准备发生性关系,因有人敲房间门,两人未敢发生性关系即离开酒店。经过一段时间交往后,两人彼此熟识了,多次发生性关系,但王某未向赖某要过钱物,赖某只是偶尔送王某一些礼物。2011年10月9日晚,赖某和王某在某酒店再次发生性关系,因赖是该大酒店的常客,总台服务员朱某未进行住宿登记,直接将该酒店312房间的钥匙交给周某。正欲离开时,被公安机关查获。民警将两人传唤至派出所讯问,并制作了讯问笔录。以“嫖娼”对赖某和王某分别决定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0元。民警当场对以上二人收缴了罚款。

问题一:对赖某、王某2011年2月10日在旅馆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2分) 问题二:赖某、王某2011年10月9日晚在酒店再次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卖淫

嫖娼,为什么,(2分)

问题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能否对赖某和王某进行治

安处罚,请简要说明理由。(2分)

问题四:公安机关办案中有无不妥之处,请指出(2分)

问题五:总台服务员朱某应当如何处理,(2分)

答:问题一:对赖某、王某2011年2月10日在旅馆的行为应定性为卖淫嫖娼行为。

依据《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

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但应当从轻处罚。

问题二:赖某、王某不是以金钱为媒介发生的性行为,不能认定卖淫嫖娼。卖

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问题三:不能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6个月内安

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

问题四:公安机关办案中的不妥之处有:

(1)对两人应当进行询问,而不是讯问。

(2)对王某也按照嫖娼处罚错误。

(3)对赖某当场收缴罚款错误。因为其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不符合当场收缴罚

款的情形。那王某没说住哪,更不可当场收缴

(4)应按照情节较轻对两人进行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问题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应当依法对服务员朱某罚款。

案例14: 2011年4月1日凌晨,李某(,,周岁)、陈

某(,,周岁)正在盗窃窨井盖时被巡逻民警查获。民警将两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询问后,两人陈述前几天曾盗窃窨井盖2只(价值400元),其中1只已卖给收购废品的高某(,,周岁),另1只尚在两人住处。陈某检举李某曾于2011年3月5日独自盗窃旧彩电一台(价值300元),当给邻县“发达典当行”。经查,此事属实,同时发现“发达典当行”工作人员长期承接典当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另经查实陈某、李某没有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被公安机关处罚的前科事实。

假设本案所涉事实均已查清,证据确凿,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陈某应当如何处罚,

(,)对于李某应当如何处罚,

(,)假设对李某决定行政拘留处罚的,可否执行,

(,)对于高某应当如何处罚,

(,)对于窨井盖应当如何处理,

(,)发达典当行的问题,如何处理,

答:(1)对陈某以盗窃公共设施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由于陈某检举李某的盗窃行为,可依法减轻或不予处罚。

(2)根据最新刑法修正案,李某实施盗窃未遂一次,盗窃旧彩电一台(价值300元),又实施盗窃窨井盖(价值400元)等数次盗窃行为,应当以盗窃罪予以刑事处罚。

(3)应当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处罚。李某十七周岁,虽年龄适用此规定,但其之前实施盗窃已违反治安管理,因此应当执行行政拘留。

(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高某以违反国家规定,收购城市公用设施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5)对尚在两人住处的井盖予以收缴,对卖给收购废品的窨井盖予以追缴,交市政部门处理。

(6)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受理的规定,将典当行违反治安管

理的线索移送邻县公安机关查处。

案例15:: 2007年5月4日,M国公民汤姆在我国某县违反治安管理,该县公安局民警将汤姆传唤至县局进行询问,虽然汤姆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且一再要求聘请翻译,但因办案民警精通英语,没有为其聘请翻译,而是由民警直接用英语询问,用汉语制作笔录,并没有核实汤姆是否具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5月7日,对汤姆做出了行政拘留5日,并限期出境的处罚决定,并立即予以了执行,且没有上报上级公安机关。

【问题】

该县公安局在办案过程中有哪些违法的地方,(10分)

答:1(未核实汤姆是否具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违法行为人为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办案公安机关应当将其身份、证件及违法行为等基本情况记录在案,保存有关证据,并尽快将有关情况呈报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商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处理。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不得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财物的强制措施。

2(没有为其提供翻译。

公安机关办理涉外行政案件中,对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的,公安机关应当为其提供翻译。

3(县公安局无权决定限期出境

对外国人处以驱逐出境或者限期出境的,由公安部决定。

4(做出行政拘留决定后未按照规定上报。

对外国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后,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省级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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