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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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收第1章 税收的演化、特点及其与经济的关系

国家税收第1章 税收的演化、特点及其与经济的关系
一、税收与生产的关系
1、生产决定税收
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税收分配的性质;生产的发展速 度和经济效益决定税收的规模和增长速度;社会经济 结构决定税收收入的结构和税制结构。
2、税收影响生产 国家税收规模影响社会扩大再生产的规模;税收收入 来源结构影响社会经济结构;税收影响国家对外贸易 关系。
生产关系: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在 生产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性质和具体表现形式。人类历史上从 低级到高级依次经历原始共产主义的、奴隶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 的和共产主义的5种生产关系。作为共产主义生产关系低级阶段的社会
民或公民管辖权并用的发展阶段
第二节 税收的特点
税收是国家按照法律法规对经济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实 物或货币的伊特特殊分配。具有一定的特征。税收的形
式特征是指税收自身固有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一)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
律法规形式对社会产品进行强制性分配。参与社会物品
(三)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 是 指课税对象及每一单位课税对 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数额是相对固定的,而且是以法 律形式事先规定的,只能按预定标准征收,而不能无 限度地征收。 (两层含义7页) 税收三性之间的关系:无偿性决定强制性,强制性 和无偿性又要求征收的固定性,缺一不可。
特征
强制性
税收参与社会物品的分配依据的是国家的政治权力,
从时间的角度讲,税收是个历史范畴,也就是说,并不 是有了人类历史就有了税收,税收是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发展到一定水平,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具体来说,税收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社会条件,即国家的产生;(公共物品) 税收是实现国家职能的物质基础;税收以国家为主体,以国 家权力为依据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分配方式。 二是经济条件,即私有制的存在。 (政治权力、财产所有权)

第一章税收的起源与发展厦门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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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了实现其对内、对外职能,
为了有效地干预经济,必须直接、间 接地占有一部分社会财富,参与一部 分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国家的 这种分配社会产品(主要是剩余产品) 的活动及其所形成的经济关系称为 “财政”。
国家是税收产生的直接原因,
有了国家就有了税收产生的前提条 件。当国家不直接所有统配生产资 料,不生产物质财富,而与生产资 料私有制和法人占有制之间形成利 益差别甚至尖锐矛盾时,税收的产 生就成为必然的历史现象。
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后, 其税制发展经历了从以消费 税和关税为主体到以所得税 为主体的三个阶段。现行税 制除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外, 还大力推行和征收社会保险 税和增值税。
目前世界各国税制发展的趋势是什么? 美国和欧洲有何不同?

绿叶底下防虫害,平静之中防隐患。20.9.2320.9.23Wednes day, September 23, 2020

立安思危,创优求存。2020年9月下午 2时2分 20.9.2314:02September 2远不满意,来换取顾客 的永远 满意。2020年9月23日 星期三 2时2分 22秒14:02:2223 September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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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本质是税收学最基本问题,说明税收存在的原
因及其职能和作用、税制改革以至税收工作的根据,研 究税收内在的必然联系即最一般规律,因此明确认识税 收本质对于稳定税收的地位、发挥税收的作用至关重要。 本章从税收起源和发展角度即从历史分析角度,探讨税 收的基本规定及内在联系。
1.1 1.1.1 1.1.2 1.2 1.2.1 1.2.2 1.2.3 1.2.4 1.3

第一章_第一节税收的起源和历史发展汇总

第一章_第一节税收的起源和历史发展汇总
的赋役项目编为一条。 清代的“摊丁入地” 就是丁银摊入地亩征收
四、封建社会税收的特点
以对农业的课税为正税和主体税,而且这种对 农业的课税大都按田、丁、户征收;
对工商业的课税得到了很大发展; 封建社会前期、中期仍以实物征纳为主,后期
以货币交纳占主导地位。
五、国民政府时期的税收
旧中国国民党政府税收体系
山泽之赋——是国家对山林、川泽、池湖 出产的各种物品所课征的税,包括对伐木, 狩猎,捕鱼等所获征税。
币馀之赋——是指对出售剩余物品及杂项 收入所征的税。
这三赋是我国工商税收的起源。
3.完全形态农业税的产生“初税亩”
初即始,税亩即“履亩而税”,就是无论公田还 是私田,也不论每人拥有多少土地,对农民试行 按土地面积来征税。凡纳税之田,国家承认私有, 并允许土地买卖。它表明当时鲁国的农奴制度已 经为封建制度所取代,土地私有 制合法化,农民获得了地权,必 须按取得的权利承担纳税义务。 它标志着我国农业税收的产生, 是税收起源的一个里程碑。
补充 一、我国奴隶社会税收的特点:
税收处于初始形态,不仅名称较多,而且往 往与其他形式相混合。
实行最古老的直接税形式,实物课征。
二、我国封建社会的税收 封建社会相对于奴隶社会,税收增加很多 封建社会税收的种类 对农业的课税 对人头的课税 对工商业的课税 对财产和其他的课税
商鞅变法 秦朝的口赋 汉朝的商税、酒税等
税收的产生和存在,取决于相互制约着的 两个前提条件:国家公共权力的建立和私 有制的存在。
2.社会条件——国家公共权力的建立
国家公共权力是为适应和满足社会的需求 而产生的,出现了国家,就出现了满足国 家行使其公共权力的客观需要。税收是实 现国家公共职能的物质基础。税收是以国 家为主体凭借行政权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 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只有产生了国家和 公共权力,才使税收的产生成为可能。

第一章 税收产生与发展

第一章 税收产生与发展

五、国民政府时期的税收

旧中国国民党政府税收体系
间接税体系 直接税体系 关税 财产税 盐税 收益税 消费税 营业税 行为税
第三节 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建立和发展

一、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建立



民主革命时期,建立了革命根据地税收。 主要是农业税,此外还有营业税、所得税、 货物产销税等。 革命根据地税收,为社会主义税收的建立积 累了经验。 1949年以后,建立社会主义新税收 是新中国国家政权的建立和全国统一的政治经 济制度的迫切要求。




明代的“一条鞭法” 将地税与徭役合一,按田亩征纳,也就是将繁复 的赋役项目编为一条。 清代的“摊丁入地” 就是丁银摊入地亩征收
四、封建社会税收的特点

以对农业的课税为正税和主体税,而且这种对 农业的课税大都按田、丁、户征收; 对工商业的课税得到了很大发展; 封建社会前期、中期仍以实物征纳为主,后期 以货币交纳占主导地位。


商鞅变法 秦朝的口赋 汉朝的商税、酒税等


两晋占田制 南北朝均田制
三、我国封建社会的税收改革


初唐的“租庸调” 田有租,户有调,身有庸。 中唐的“两税法” 两次分征说:即征税分夏秋两次,故名两税; 两税合并说:即两税的 内容为地税与户税的合 并, 也就是以户税、地 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 发展而为一种新的税收。


思考题: (5-6号) 1.为什么说税收是一个历史范畴? 2.在税收的发展过程中,税制结构的变 化体现了什么? 请用PPT作出发言提纲。



开征车辆购置税 废止农业税 开征车船税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开征烟叶税 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 调整有关税种 改革增值税

税收基础知识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税收基础知识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三、清代以前的重大税收变革
(一)初税亩 (二) 租庸调制(三) 两税法 (四)一条鞭法 (五)摊丁入亩
四、结束语
一、税收的起源
(一)税收起源于何 时?
(二)税收为什么说起源于禹夏时期?
1.文献记载:
司马迁《史记·夏本纪》—“自虞夏时,贡赋 备矣”
《左传》—— “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 国。”
实物形式、力役形式和货币形式。
力役形式巳不复存在,实物形式也在我国 失去了地位,货币形式是当今世界各国税收 的主要征收形式。
二 税收的传承与发展
(四)税收作用的演变 调控作用的运用日渐自如。 如: 重农抑商--仕、农、工、商 计划生育——惠帝六年(公元前189年)为 刺激生育,规定女子年15岁以上至30岁不嫁 的,要课五倍的税收,目的就是利用税收促 使女子早婚,从而增加人口,增加劳动力来 求得经济发展。
三 五次重大变革
第一次、初税亩
公元前594年,鲁国实 行“初税亩”,实行“ 履亩而税”,井田制被 废除。初税亩是我国古 代赋税制度的第一次重 大改革,它废除了按劳 力计征的力役地租制, 确立了以田亩计征的实 物地租制,是税收由初 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 的标记。
三 五次重大变革
第二次、租庸调制
魏晋至唐前期逐步改变了秦 汉时期的赋税制度,至唐时实行 租庸调制,国家征收租庸调时, 只问丁身,不问财产,定额缴纳 。这次改革取消了按土地产量分 成的税制,确定了按土地数量定 额缴税的制度。租庸调制是对唐 以前我国两千多年来各朝代所实 行的实物税的总结,并有一定的 创新。
2.西周以后时期的税务人员称谓 (1)乡有秩:秦汉乡官之一。掌听讼收税等
事。 (2)盐官:官名。西汉武帝时为专卖盐铁,
东汉时在隶郡县设,主收盐税。 (3)大使:官名。多指特派出巡之大臣。从

第一章税收导论

第一章税收导论
►一、税收的产生 ►二、我国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三、西方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一、税收的产生
► (一)剩余产品的出现 是税收产生的物质条件
► (二)私有制度是税收 产生的经济条件
► (三)公共需求的产生 是税收产生的社会条件
► (四)国家公共权力的 建立是税收产生的政治 条件
二、我国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 犯罪税:在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州,凡是犯罪者,除被法庭判刑和罚款外,还要交纳50
澳元的税。
► 灭鼠税:印度尼西亚西部地区的地方当局,下令居民必须缴纳“灭鼠税”。具体规定为:每耕作
一公顷稻田或向银行贷款或办出国手续,需上交75只老鼠;结婚离婚可以减轻税收,只 交50只老鼠即可获得批准。
► 拥挤税:英国伦敦为了改善严重的交通堵塞,于2003年2月17日开始征收“拥挤税” 。该税法规定,从周一到周五,凡是早7点到下午6点30分期间进入伦敦市中心的普通轿 车,都要缴纳5英镑的“拥挤税”。该税开征后,伦敦市中心的交通流量迅速而稳定的减少。在 属于征税区的8平方公里的伦敦内城,道路的平均交通流速提高了37%,而上下班高 峰时期的交通拥挤程度下降了40%。
〈F6财政与税务〉》等等
►“人的一生有两件事情是无法避免的,一件事 是死亡,另一件事就是纳税”。
——富兰克林
“税收这种技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 少的鹅叫”。
——格尔柏
第一章 税收导论
►第一节 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第二节 税收的概念和本质 ►第三节 税收学的基本术语
第一节 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1998-2005
税收学
►( )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A)税率 (B)纳税人 (C)征税对象 (D)纳税期限
(三)税率
► 税率是应征税额占课税对象的比例,是税制的核心 要素。

税收的起源和发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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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后我国的税收制度变动频繁,经过由繁到简再 由简到繁的多次改革和调整,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 一步调整解决。其主要大的改革和调整包括:
我国目前的税制还存在哪些问题?谈谈你对新一轮
税制改革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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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的税收起源于 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在中 世纪得到一定的发展,并形 成了多种税制模式,但总的 说来未有健全的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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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税收制度大致沿着以人头 税、力役之征为主体——人头税和土地税并重——土地税 为主体的轨迹发展,其分水岭为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 780年)杨炎推行的“两税法”和明嘉靖年间实行“一条 鞭法”及清康熙时期实行的“摊丁入地、地丁合一”制度。
废除租庸调制 实行两税法
唐学德习宗交流P李PT 适
而井田制即井田“一井”九百亩,八家农户各分百亩私 田;剩余的百亩公田由八家共耕,公田的农产品归奴隶 主国家所有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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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早的税收形式 为战国时期的“初税亩”, 而之前的“井田制”以征 取劳役地租形式出现,包 含了税收的萌芽,为后世 力役之征的雏形。是西周 时期典型的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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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同其他财政范畴和经济范畴一样,存在从萌芽到定 形的发展过程,税收的起源是一个过程的概念而不是时 点的概念。我国税收在西周至春秋的井田制时期处于萌 芽状态,在鲁宣公“初税亩”时期随土地私有制的确定 成为成熟的、定型的财政分配形式。
其中初税亩是战国时期鲁国在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 594年)实行的制度,即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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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税收同其他财政范畴和经济
范畴一样,存在从萌芽到定形的 发展过程,税收的起源是一个过程 的概念而不是时点的概念。

中国税制(第一章)


博文明理 厚德济世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中国税制(税法)》 中国税制(税法)
国家产生的基础和机制: 国家产生的基础和机制: 物质基础——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和生产力的发展 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和生产力的发展, 物质基础——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和生产力的发展, 出现了剩余产品; 出现了剩余产品; 政治基础——私有制的出现; 政治基础——私有制的出现; 私有制的出现 产生机制——在霍布斯所说的 丛林法则” 产生机制——在霍布斯所说的“丛林法则”中,人 在霍布斯所说的“ 们处于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之中, 们处于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之中,战争的性 质是在整个没有和平保障的时期中人们所共知的战 斗意图。为了对抗这种战争状态, 斗意图。为了对抗这种战争状态,保障人的天赋权 人们就需要一个超乎社会的力量和权力, 利,人们就需要一个超乎社会的力量和权力,从而 产生了国家。在国家与社会成员互相订立的契约中, 产生了国家。在国家与社会成员互相订立的契约中, 人们让渡出部分权力,交给国家及其政府的统治者; 人们让渡出部分权力,交给国家及其政府的统治者; 而国家必须履行对社会成员基本的保障责任。 而国家必须履行对社会成员基本的保障责任。
博文明理 厚德济世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中国税制(税法)》 中国税制(税法)
夏王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 夏王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禹 贡法”的创始人,也是中国税收的奠基人。 是“贡法”的创始人,也是中国税收的奠基人。 任土作贡” 记述于《尚书.禹贡》规定了“ “任土作贡”,记述于《尚书.禹贡》规定了“五 服制度” 即将各地诸侯的土地按距离王城的远近, 服制度”,即将各地诸侯的土地按距离王城的远近, 划分为“ 等五服。 划分为“甸、侯、 绥、要 、荒”等五服。距王城 五百里以内的属甸服,甸服以外五百里属侯服, 五百里以内的属甸服,甸服以外五百里属侯服,依 此类推,并以此为依据, 此类推,并以此为依据,按不同的要求由奴隶向奴 隶主提供实物、劳役、军役。夏朝的“ 隶主提供实物、劳役、军役。夏朝的“贡”已是一 种按照土地及产量课征的实物税。 种按照土地及产量课征的实物税。

第一章 税收概论 《税收学》PPT课件

(一)税收的财政职能 (二)税收的经济职能 (三)税收的监督管理职能
第四节 税收的职能和作用
三、税收的作用
(一)筹集财政收入,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资 金需要
(二)鼓励市场公平竞争 (三)贯彻产业政策,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 (四)调节个人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共同富裕 (五)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维护国家权
第二节 税收的本质与特征
(二)税收的特征
○ 1.强制性 ○ 2.无偿性 ○ 3.固定性
第三节 税收要素和分类
一、税收要素

(三)税率
○ 1.比例税率 ○ 2.累进税率
(1)全额累进税率。 (2)超额累进税率。 (3)全率累进税率。 (4)超率累进税率。 (5)超倍累进税率。
第一章 税收概论
第一节 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一、国家、财政和税收的起源
(一)国家的形成 (二)财政的出现 (三)税收的产生
第一节 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二、我国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一)我国税收的起源 (二)我国税收的发展
三、西方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一)西方税收的起源 (二)西方税收的发展
第二节 税收的本质与特征
的唯一来源
三、税收与经济的关系
(一)经济决定税收制度 (二)税收制度影响经济
第二节 税收的本质与特征
四、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一)税收的概念
○ 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了实现国家职能, 凭借政治权力,按照预定标准,无偿地集中一 部分社会产品,形成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 形式。
第二节 税收的本质与特征
○ 对税收的定义,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 第一,税收是由国家(政府)征收的。 ○ 第二,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 ○ 第三,税收收入是政府的经济基础,是国家财政收

(本科)税法NO1ppt课件

(一)正式渊源
宪法 税法解释 税收法规
税收法律
税收规章
税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国际税收条约或协定
国际惯例
一、税法的渊源
(二)非正式渊源
判例、习惯、税收通告与一般法律原则或法理
二、税法的效力 空间效力
税法效力 时间效力
对人效力
域 内 效 力
域生 外效 效时 力间
失 效 时 间
溯 及 力
属 人 原 则
二、税法构成要素的内容
(三)税率——核心要素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或计税依据之间的 比例,是计算纳税额的尺度,反映征税的深度。
二、税法构成要素的内容
1、单一比 例税率 2、 差别比例 税 3、幅度比 例税率
1、全额累 进税率 2、超额累 进税率 3、超率累 进税率
1、地区差别定 额税率2、等级 差别定额税率; 3、产品差别定 额税率;4、幅 度定额税率5、 混合定额税率
属 地 原 则
属人 与 属地 相结合 原则
一、税法构成要素的含义 二、税法构成要素的内容
(一)税法主体
税法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 当事人。
二、税法构成要素的内容
征税主体
税 法 主 体
纳税主体
各级税收机关 财政机关 海关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二、税法构成要素的内容
(二)征税客体
三、税法的性质 1、税法是公法。
2、税法 “私法化”
课税依据 税收法律关系 税法概念范畴 税法制度
四、税法的作用 1.税法能够保障税收职能得以实现 2.税法能够调整税收关系,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
3.税法是维护国家税收主权的法律依据
五、税法的地位 税法与宪法 税法与经济法 税法与民商法 税法与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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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收的起源与发展第一节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预定标准,无偿地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形成的产品分配。

早在奴隶社会,税收就已经产生,在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以及社会主义社会,都始终存在着。

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税收都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国家是阶级的产物,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国家政权为了行使它的职能,维持它的正常活动,必须耗用一定的物质资财,因而必须根据具体经济条件,采取适当的方式,取得财政收入。

历史上,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都采用多种方式取得财政收入。

奴隶制国家有王室土地收入;封建制国家有官产收入、特权收入、专卖收入;资本主义国家有债务收入、发行纸币收入;社会主义国家有国有企业利润收入……等等。

除这些财政收入方式以外,各不同社会制度国家还普遍采用税收方式,而且一般均以税收为主。

因此,税收在各个国家的财政收入中,均占重要地位。

马克思说;“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

”又说:“捐税体现着表现在经济上的国家存在。

官吏和僧侣、士兵和女舞蹈家、教师和警察、希腊式的博物馆和哥特式的尖塔、王室费用和官阶表这一切童话般的存在物于胚胎时期就已安睡在一个共同的种子——捐税之中了。

”国家取得财政收入,要使一部分社会产品发生所有权或支配权的转移,因而任何一种财政收入方式都必须凭借国家的某种权力。

国家凭以取得财政收入的权力主要有两种,即财产权力和政治权力。

财产权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权力,政治权力即国家政权的权力。

国家向纳税人征税,一般是凭借政治权力,而不是所有者的权力。

因为国家对属于自己所有的产品,不需要征税,只有对国家不能直接占有的产品才需要以征税的方式转变为国家所有。

因此,税收是一种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的财政收入。

税收同其他财政收入方式相比,具有以下三个基本形式特征:(一)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指国家征税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法令进行的,是一种强制的课征。

税收的法律和法令,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税法,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税收的这种政治的强制性,是其他财政收入方式,如国有企业上交利润、国家公债等等所没有的。

(二)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成为国家所有,不再归还给纳税人,也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代价或报酬。

列宁指出,所谓赋税,就是国家不付任何报酬而向居民取得东西。

税收的这种无偿性,同国家债务收入所具有的偿还性是不同的。

第 1 页/共 2 页首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末页第(三) 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指征税前税法预先规定了征税的对象以及统一的比例或数额,按预定标准征收。

税法所规定的征收标准,国家和纳税人双方都必须遵守。

纳税人只要取得了税法规定的应该纳税的收入,发生了应该纳税的行为,拥有了应该纳税的财产等,就必须按照预定的标准如数纳税,不得违反这个标准。

同样,国家对纳税人也只能按预定的标准征税,不能任意降低或提高预定的征收标准。

税收的这种固定性,同其他许多财政收入方式都是不同的。

税收的上述特征,只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的形式特征,并不反映税收在不同社会制度下所体现的不同的经济关系。

税收在不同社会制度下,体现的经济关系是不同的,但其形式特征并没有区别。

因此,税收这三个形式特征,是鉴别一种财政收入是不是税收的基本尺度。

一般地说,同时具有这三个形式特征的才是税收,不具有这三个特征的,无论叫什么名称,实际上都不是税收。

税收这种国家财政收入方式,从经济实质看,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分配范畴。

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社会再生产是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统一体,分配是把社会总产品分为不同的份额,并决定各个份额归谁占有的一个环节。

税收是这个分配环节上的一种分配形式。

因为国家向纳税人征税,就是把一部分社会产品从纳税人手中转变为国家所有。

征税的过程,就是改变一部分社会产品所有权的分配过程。

而且,国家征税这种分配过程,不仅仅涉及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还涉及不同纳税人相互之间的分配关系。

因为国家对纳税人征税的结果,会引起各纳税人之间占有社会产品比例的变化,一部分纳税人占有的比例会增加,另一部分纳税人占有的比例会缩小。

各纳税人占有社会产品比例的这种变化,实际上就是社会产品在纳税人之间的一种分配。

恩格斯明确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捐税是剩余价值分配的一种形式。

他说:“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而资本家利用这种交易来强迫工人生产出比构成劳动力的有酬价值多得多的东西。

正是资本家与工人间的这种交易创造出随后以地租、商业利润、资本利息、捐税等等形式在各类资本家及其奴仆之间进行分配的全部剩余价值。

”税收这种分配形式,与地租、利润、利息等分配形式在分配依据上是有区别的。

地租、利润、利息等一般是以财产占有关系为依据,在与生产过程相联系的各阶级或阶层之间进行的分配。

税收则是以国家的政治权力为依据,由国家直接进行的集中性分配。

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而不是生产者,分配过程是由国家通过财政集中进行,而不是由为数众多的生产者进行。

征税过程所发生的纳税人相互之间占有社会产品比例的变化,也是通过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体现的,而不是纳税人相互之间直接发生分配关系。

税收作为一个分配范畴,在不同社会制度之下体现的分配关系,总是与该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相适应的。

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税收是瓜分剩余价值的一种形式,体现资本主义剥削关系。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税收不再体现剥削关系,所体现的是社会成员之间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的分配关系。

可见,尽管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税收有着共同的形式特征,可社会性质却是不同的。

第二节税收的起源税收是个分配范畴,也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恩格斯说:“捐税是以前的氏族社会完全没有的。

但是现在我们却十分熟悉它了。

”任何经济范畴的产生,都取决于一定的客观条件。

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产品分配,国家的产生是税收产生的一个前提条件。

国家是阶级的产物。

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们为了生存,只能集体劳动,平均分享劳动成果。

当时还没有私有制,没有阶级和国家,社会的基本单位是氏族组织,在那样的社会条件下,还没有税收。

由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到原始社会末期,社会产品逐渐出现了剩余,于是出现了私有制。

随着私有制的发展,社会逐渐出现了贫富的分化,从而出现了阶级和国家。

国家与氏族组织的根本区别在于公共权力的建立。

国家公共权力建立以后,为了行使其职能,必须建立军队等专政机构和管理国家事务的行政机构。

这些国家机构和常设公职人员,并不直接从事物质生产,但却须耗用一定的物质资财。

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的需要,国家就必须凭借其政治权力,向社会成员征收赋税。

恩格斯说:“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

”“赋税是官僚、军队、教士和宫廷的生活源泉,一句话,它是行政权力整个机构的生活源泉。

强有力的政府和繁重的赋税是同一个概念。

”税收的产生。

除了取决于国家公共权力这个前提条件以外,还取决于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即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

税收是社会再生产中的一种分配形式,是一个经济范畴。

一个经济范畴的出现,必然有其内在的经济原因。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进行的分配,这种分配只有对那些不属于国家所有或者国家不能直接支配使用的社会产品才有必要。

也就是说,只有当社会上存在着私有制,国家将一部分属于私人所有的社会产品转变为国家所有的时候,才有必要运用税收,税收这种分配形式才能产生。

因此可以说,国家征税实际上就是对私有财产行使支配权,是对私有财产的一种“侵犯”。

恩格斯指出:“纳税原则本质上是纯共产主义的原则,因为一切国家的征税的权利都是从所谓国家所有制来的。

的确,或者是私有制神圣不可侵犯,这样就没有什么国家所有制,而国家也就无权征税,或者是国家有这种权利,这样私有制就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所有制就高于私有制,而国家也就成了真正的主人。

”可见,税收的产生,必须具备这样的经济条件:即存在私有制,而私有制又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可以凭借其政治权力,对私有财产行使支配权。

如果没有私有制,国家对本来就属于自己所有的社会产品无需征税。

同样,如果私有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当然也就不会产生税收。

综上所述,税收的产生,取决于相互制约着的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国家公共权力的建立,二是私有制的出现。

税收是国家公共权力与私有制存在的必然产物。

关于税收产生的实际历史过程,由于各个国家具体历史条件不同,这个过程也不完全相同。

欧洲古希腊和古罗马等奴隶制国家,确定奴隶占有制度初期,就出现了土地和奴隶的私有制,形成了城邦经济、奴隶主大庄园经济、寺院大地产经济以及家庭奴隶制等私有经济,所以欧洲奴隶制国家形成以后,随即出现了对私有土地征收的税收。

我国自夏代开始进入奴隶制社会以后,在夏、商、周三代,土地均归王室所有,即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当时的国王不仅是全国的最高统治者,也是全国土地的所有者。

国王对其所拥有的土地,除了一小部分由王室直接管理外,大部分分封给诸侯和臣属,也有一小部分授给平民耕种。

在这样的土地所有制度之下,我国税收的产生,同西方奴隶制国家有所不同,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

早在夏代,我国就已经出现于国家凭借其政权力量进行强制课征的形式——贡。

关于贡的具体内容,目前尚没有充分可靠的史料可供考证,一般认为,贡是夏代王室对其所属部落或平民根据若干年土地收获的平均数按一定比例征收的农产物。

到商代,贡逐渐演变为助法。

助法是指借助农户的力役共同耕种公田,公田上的收获全都归王室所有,实际上是一种力役之征。

到周代,助法又演变为彻法。

彻法是指每个农户耕种的土地,将—定数量的土地收获交纳给王室,即“民耕百亩者,彻取十亩以为赋”。

夏,商、周三代的贡、助、彻,都是对土地原始的强制课征形式,在当时的土地所有制下,地租和赋税还难以严格划分,贡、助、彻既包含有地租的因素,也具有赋税的某些特征,从税收起源的角度看,它们是税收的原始形式,是税收发展的雏形阶段。

春秋时期,鲁国适应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实行的“初税亩”,标志着我国税收从雏形阶段进入了成熟时期。

春秋以前,没有土地私有制。

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到春秋时期,在公田以外开垦私田的现象日益普遍。

私田不必交纳贡赋,全部收获归私田所有者支配。

当时主要诸侯国之一的鲁国,为了抑制开垦私田,增加收入,于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实行了“初税亩”,宣布对私田按亩征税,即“履亩十取一也”。

“初税亩”首次从法律上承认了土地私有制,是历史上一项重要的经济改革措施,同时也是税收起源的一个里程碑。

除上述农业赋税外,早在商代,我国已经出现了商业和手工业的赋税。

商业和手工业在商代已经有所发展,但当时还没有征收赋税,即所谓“市廛而不税,关讥而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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