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契约在高校和谐德育发展中的正向影响与建构
“心理契约”在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应用

浅谈“心理契约”在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应用摘要:“心理契约”代表一种非正式的、不具书面形式,但“真实”存在的隐性契约关系,具有主观性、不确定性、双向性和动态性等特点。
高校辅导员把对心理契约的管理、关注运用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中,有助于推动大学生管理工作柔性化,对于和谐校园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心理契约;高校;学生管理;辅导员“心理契约”的概念,本出自社会心理学,后来被组织行为学借用,被用来描述组织中雇佣双方之间微妙的人际关系和互动状态。
它代表一种非正式的、非书面形式,但又“真实”存在的隐性契约关系。
随着研究的逐渐深入,“心理契约”已成为管理心理学及组织行为学领域重要的研究内容。
高校在大学生管理过程中,通过一系列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对大学生各方面的行为进行管理,文字生硬的各种规章制度可以看作是硬性管理模式,而心理契约则可看作是对学生管理方式的一种有益补充,弥补了制度性管理的硬性要求,有助于帮助辅导员实施柔性化管理,从而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一、心理契约的概念和内涵20世纪6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开始兴起针对组织与员工之间“心理契约”的研究,其后研究范围不断扩大,逐渐涉及其他领域。
1960年argyris首先使用心理的工作契约,来描述工厂中组织之间雇工和工头的关系,1962年levinson等人,通过对一个公共事业单位的案例研究,提出心理契约是“非书面化的、未成文的契约,是组织与员工之间相互期望的综合被用来强调产生于双方关系之间的一种内在的、未曾表述的期望”。
1965年schein将心理契约定义为时刻存在于组织成员之间的一系列未成文的非书面化的期望。
随着研究的深入,更多的学者开始对心理契约的概念进一步深化研究,并得出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组织中的心理契约是维持组织成员与组织之间的心理纽带,是影响员工组织行为的主要因素,影响到员工对组织的情感投入,进而影响到员工对组织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心理契约与和谐校园构建

酬概念——全面报酬… 。著名知识管理专家玛汉 ・ 坦姆朴
认为, 金钱以外的因素对知识员工更具有激励性, 在他看来,
激励知识员工的主要因素及其权重关系, 依次是个人发展 足以成为一种有效的激励因素。最好 的经济报酬并不一定 ( 4 、 自主( 1 、 占3%)工作 占3%)工作成就( 8 、 占2 %)金钱财 能够换取员工对工作的责任心, 经济激励因素只能在其他因 富( %) 占7 。因此, 对知识员工的有效激励, 应该是通过全 素的作用下发挥辅助的效用。契约规定了缔约双方的权利
基本工作 , 其中之一就是“ 进一步加强高校内部管理, 推进校
的校园首先是一个具有吸引力的校 园。在这里, 学校领导者
自身价值的“ 生活” 的一部分, 是人生体现充实、 成功与成就
风、 学风和制度建设 , 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和校园和谐” 。和谐 感的一个重要的途径。
谢恩(. .c i 在他的著作《 EH S e ) hn 组织心理学》 将心 中, “ 每个成员和不同的管理者, 以及 能够清楚每个成员的发展期望, 并满足他们; 而每个成员也 理契约定义为:在组织中, 为学校的发展作出全力奉献, 因为他们相信学校能够实现他 其他人之间, 在任何时候都存在的没有 明文规定的一套期 ” 们的愿望。这个吸引与奉献的过程就是心理契约形成 的过 望。他认为心理契约是作为对构成员工与组织问交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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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8年 第 6期 总第 10期 7
黑龙江 高教研 究
H i n j n ee rh so g e d c t n e o g a gR sac e nHi r u ai l i h E o
No 6 20 . 08
s i 1 No 1 0 era . . 7
心理契约视角下高校和谐师生关系的构建

一
决定 因素 。由此 , 从师生间心理契约视角开展研究 , 可以为当前高校构建和谐师生关系提供新思路与新途径 。
一
“ 人有 三尊 , 君、 父、 师” 的说 法。《吕氏春秋 ・ 尊师》 中 记载 :“ 生则谨养 , 死则敬祭 , 此尊师之道也 。” 《 师说 》 中描述教 师为 :“ 师者 , 所 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 可见 ,
、 总是受人尊敬 , 1 9 6 0年 ,A r g y r i s 在其 《 理解 组织 的行为 》 中首次 提 在 中国几千年悠久 的历史文化 中,“ 出“ 心理 的工作契约 ” 以描述工人 与工 头间 的关 系。如 被人 爱戴的 。在这一文化熏 陶下 , 师生关 系作 为一种人 果工 头采取 一种积极的领导方式 , 工人就会产生乐 观的 与人之间 的关系 , 更多体现 为一种情感关 系。 由于情感
心 理 契约违 背 的干预 与 治理 机制 。
关 键词 : 心理 契 约 ; 交 易型 ; 关 系型 ; 和 谐 师生 关 系 中图分 类号 :G6 4 5 . 6 文 献标识 码 :A 文章编 号 :1 0 0 8 — 9 6 4 0( 2 0 1 5)1 0 — 0 2 1 4 — 0 2
Oc t . 2 O 2 O1 5
d o i : 1 0 . 3 9 6 %. i s s n . 1 0 0 8 - 9 6 4 0 . 2 0 1 5 . 1 0 . 1 0 2
心 理契 约视角 下高 校和谐 师 生关 系的构 建
教育发展视野中的高校教师与管理部门心理契约的和谐建构

教育发展视野中的高校教师与管理部门心理契约的和谐建构在教育发展中,高校教师与管理部门之间的心理契约的和谐建构至关重要。
心理契约是指个体与组织之间相互的期望和承诺,它在教育领域中表现为教师与管理部门之间的互动关系。
而心理契约的和谐建构则需要建立在互相理解、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上,旨在实现教育组织的共同目标和个体的满意度。
首先,高校教师与管理部门的心理契约和谐建构需要建立在相互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
教师和管理部门都需要认识到彼此的角色和职责,并且理解对方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教师需要理解管理部门在制定政策和规划方面的难处,而管理部门也需要理解教师在教学和研究工作中的压力和需求。
只有相互理解和尊重,才能够增进合作和协作的意愿,进而建立和谐的心理契约。
其次,信任是高校教师与管理部门心理契约和谐建构的重要基石。
教师和管理部门之间的信任意味着双方相信对方会按照承诺的方式行事,并且可以依靠对方共同合作。
高校教师需要相信管理部门能够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资源支持,而管理部门也需要相信教师会认真履行教学和研究的职责。
通过建立信任,教师和管理部门可以更好地合作,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此外,高校教师与管理部门心理契约的和谐建构还需要注重合作与沟通。
合作是指教师和管理部门共同努力,协同行动,达成共同的目标。
教师和管理部门需要相互配合,共同制定教育政策和发展规划,共同解决教育中的问题和挑战。
而沟通则是实现合作的重要手段,它可以帮助双方了解对方的需求和期望,及时解决矛盾和问题。
通过合作与沟通,高校教师与管理部门可以形成协同的力量,实现心理契约的和谐建构。
最后,高校教师与管理部门心理契约的和谐建构还需要关注个体的满意度。
教师和管理部门在合作中应该互相关注对方的福祉,并且尽力满足彼此的需求。
教师需要获得对待公平和公正的感觉,得到教学和研究方面的支持,以及在职业发展上得到认可和鼓励。
管理部门则需要教师的积极投入和创新精神,以及高质量的教学和研究成果。
心理契约在高校营造和谐育人氛围中的应用研究

心理契约在高校营造和谐育人氛围中的应用研究摘要:在高校学生管理中构建心理契约有利于弥补学生与高校之间教与学契约的不完全性;有利于填补学校规章制度的空白,增加学生对高校的信任感;有利于维护学校与学生的良性互动,增强学校凝聚力和感召力。
构建良好的心理契约应采取的对策是:明确合理的期望;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帮助学生科学规划职业生涯;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机制。
关键词:心理契约;心要性;构建随着高校的扩招与改革,高校采取的一些管理方式方法不当导致学生产生心理失衡,从而出现了困惑、学习态度不端正、消极懒散,甚至沉迷于游戏不能自拔等一系列消极的行为,影响了和谐校园的建设。
从文化层面看,很多的规范礼节都并不直接体现在明文规定的规章制度之中,而是隐藏在规章制度背后的潜规则之中。
作为知识群体更为注重默契,而不喜赤裸裸的明示。
因此,将制度外的、主要用于企业管理的心理契约模型引进到高校管理中来,对构建和谐高校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心理契约概念及其拓展“心理契约”是美国著名管理心理学家施恩(E.H.Sehein)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一个概念。
在施恩看来,心理契约是“组织中每一个成员和不同的管理者及其他人之间,在任何时刻,都存在的一种没有明文规定的期望”。
它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员工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和承诺的契合关系;二是员工在经过一系列投入、回报循环构成的组织经历之后,与所在企业形成的情感上的契合关系,体现在员工对组织的依赖感和忠诚度上。
由此可见,心理契约是存在于一个单位的成员与单位之间的隐性契约,其核心在于单位成员的满意度。
本文把心理契约拓展到学生和学校这样的关系中,其概念和维度与原来的起源概念有不同之处。
因此,本文将心理契约定位于高校与学生之间没有明文规定的期望,其核心部分就是双方隐含的非正式的相互责任和义务。
二、在高校学生管理中构建心理契约的必要性1有利于弥补学生与高校之间教与学契约的不完全性高等学校作为契约关系的主体,在招收学生与教学过程中需要签订就学契约(根据录取关系形成),这种民事契约约束了双方之间的教与学的关系,有利于高校的教师和管理者开展工作。
心理契约在和谐校园建设中的应用

关键 词: 和谐校 园; 心理 契约 ; 激励
中图分 类号 : 6 G4
文献标识 码 : A
文章编 号:07 56 (0 00— 03 0 10 —9 82 1)504 — 3
和 谐 校 园 作 为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师、 学生三者 之 间对 相互 责任 、 权利 和义务 的主观约 定 。
心理契约在和谐校园建设中的应用
口
摘
马彦周 周春 燕
要: 心理 契约是 学校 联 系教 师和 学 生的纽 带 , 坚持 以人 为本 、 是 构建和谐校 园的基础 。 文在 分析 学校 与 本
教师、 学校与 学生 、 师与 学生心理 契约 关 系的基础 上 , 教 探讨性 地提 出了以激励 为 目的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动 共 建心理 契约 的积极 性, 实现 互 惠双赢 , 促进 个人与 学校 的和谐发 展 。
恩 (cen进一 步 明确 了心 理 契 约 对 于行 为 动机 的重 要 意 S hi)
义 , 将其 定义 为 “ 组 织 中 , 并 在 每个 成 员 和不 同 的管 理者 以 及其他 人之 间 ,在 任何 时候都 存在 的没 有 明文规 定 的一 整 套期望 ”1 句话 说 , 【 】 。换 心理 契约是 组织 与成 员 间不成 文 的 、 内隐的对相互 责任 的期望及 彼此对 自己义 务 的认 知 。 根 据 心理 契约 的定 义 , 理契 约具 有 以下 特 点 : 先 , 心 首 心理契 约具有 主观 性 。心理契 约 的内容 是成员 个体 对于 相 互责任 的认知 , 一种 主观 感觉 , 员个体 对 于他 与组织 之 是 成
义务, 比如做 个好 公 民 , 为社会 做贡献 , 积极实 现 自身价值 ,
浅析高校师生心理契约及其实践意义

浅析高校师生心理契约及其实践意义摘要:当心理契约介入大学生活,双方的关系反映为一系列彼此期待的主观信念,或者说是教师和学生双方相互期望的一种集合。
本文从心里契约的角度看待高校师生关系的理论意义和其现实性,通过一个师生心理契约违背的案例,阐述该案例对高校教师、学生及管理者应有的启示,指出学校管理者应高度重视心理契约对师生行为的影响,以期高校在今后的管理中能够充分发挥心理契约独特的功能。
关键词:高校师生心里契约实践意义一、引言师生关系是教师和学生在共同的教育教学过程中,通过相互影响和作用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人际关系。
双方的关系反映为一系列彼此期待的主观信念,或者说是教师和学生双方相互期望的一种集合。
当心理契约介入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师生”之间便舍弃了“雇”与“主”式的意味,双方的关系变得更加纯洁。
本文试图从心里契约的角度分析高校师生关系,通过引导高校管理者的理性思考,重视心理契约对师生行为的影响,以期高校在今后的管理中能够充分发挥心理契约独特的功能。
二、心理契约概述D.M.卢素指出,心理契约是在组织与员工互动关系的情境中员工个体对于相互之间的责任与义务的信念系统。
师生心理契约反映为一系列彼此期待的主观信念,或者说是教师和学生双方相互期望的一种集合。
如学生对老师的期望包括高尚的师德、熟练的从业技能、卓越的科研能力、精深的专业知识、非凡的人格魅力、充满人文关怀,把自己培养成为适应社会需要、市场竞争力强的人才等。
而教师对学生的期望包括思想端正、勤奋学习、尊师守纪、团结同学、成绩优秀,毕业后能找到满意的工作等。
师生心理契约违背指师生中一方感知到另一方行为上没有履约的过程或在结果上没有兑现心理契约的承诺,与之伴随的是感知方产生相应的情感体验及情绪,行为反应。
师生心理契约破裂指师生中的一方明确感知另一方严重违背某些心理契约的约定,与之伴随的是出现较强烈的情感体验及情绪,行为反应,进而导致师生双方心理契约关系遭受到严重损害。
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心理契约构建问题探讨

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心理契约构建问题探讨作者:汤菊芳来源:《亚太教育》2016年第11期摘要:高校作为高等人才培养的平台和场所,对学生进行科学、有效、合理的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但是随着学生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的不断变化,高校的管理方式也是不能一成不变的,因此,高校要建立起灵活的管理制度,这已经成为当前最重要的管理任务。
本文将从心理契约的角度,充分利用心理契约的原理,旨在为完善高校的管理提供可行性的意见,从而实现培养人才的目标。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心理契约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近年来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和成就,随之高校的办学规模也得到了不断的扩大。
在高校数量和规模不断拓展的同时,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视在质量上的提升,以培养高质量的人才,而人才的培养需要建立在高校有效的学生管理上。
为了使得学生的管理有条理地进行下去,高校需要制定起管理的规章制度。
但是制度的变化始终是跟不上环境的变化的,在管理的过程中,肯定会出现难以管理或者管理无效果的现象,因此将心理契约应用到学生的管理中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学校与学生建立起有效心理契约的内容,包括在了解学生期望的基础上,满足学生的合理需求,与学生达成一致的目标,从而提高管理的质量,实现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目标。
一、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心理契约构建的阶段第一阶段:即心理契约构成的前期阶段。
这个阶段即学生在入学前的报考志愿以及录取阶段。
这一阶段的心理契约构成的过程是这样的:考生首先了解相关学校的具体情况,然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学校和专业,然后学校根据报考学生的情况来确定录取。
在这一阶段,学校和学生之间是不通过直接接触,而是借助网络以及各种通讯设施进行互相了解,从而形成对双方的期望。
为了达成这一阶段的心理契约,高校需要将学校的一切真实情况展示给学生,学生也不能隐瞒你自身的实际情况,这是契约达成的基本要求。
第二阶段:构成心理契约初期阶段,一般是学生入学的第一年。
这一时期,学生是处在一个不断了解学校的阶段,不可避免地会将入学前对学校的期望和现实之间进行比较,当这种比较落差很大的时候,心理契约便很难达成,这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等各个方面是极为不利的,同时也对高校的管理带来了难题;反之,当落差较小的时候,心理契约就容易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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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心理契约在高校和谐德育发展中的正向影响与建构[摘要]和谐德育是时代赋予高校德育工作的新命题。
和谐德育的核心价值是以学生为本,前提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间良好互动的和谐关系。
心理契约作为二者间的隐性纽带,是坚持以学生为本、构建和谐德育的基础。
只有构建良好的心理契约才能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关键词]心理契约高校和谐德育[作者简介]柏文涌(1973- ),男,四川达州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党总支书记,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公共事业管理。
(重庆 401331)[课题项目]本文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当代高职高专大学生和谐德育体系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08jwsk238)[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09-0055-02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时期全党与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和面临的重大战略任务。
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给当前高校德育工作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也为现代高校德育工作的改革和创新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
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研究如何从心理契约的理论视角,洞悉学生的情感与发展需求,提高教育者的素质,增强教育主客体间的沟通,以激励为手段,创新教育方法,促进学生和谐发展,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也是高校现代德育的价值取向、目标期望和重要内容,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心理契约理论发展、含义和特征“心理契约”(psychological contract)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美国著名管理心理学家阿基里斯(argyfis)提出的,1960年他在《理解组织行为》一书中,探讨了工人与工头之间一种隐性及非正式的理解与默契关系,并称之为“心理工作契约”。
随后,美国著名管理心理学家施恩教授(e.h.schein)在他的著作中进一步明确了心理契约对于行为动机的重要意义,他认为心理契约是作为对构成员工与组织间交换关系和相互责任的一种心理期望,也就是关于一方应该得到和相应付出什么才能作为与另一方作出的贡献相互交换的一种信念。
到了20世纪80年代,rousseau在《组织中心理的与隐含的契约》一文中提出,心理契约实质上是当事人(主要是指雇员)的主观信念,是一个在实践中逐步构建的过程。
他认为组织不具有主体性,因而不会有统一的希望。
由此,心理契约的主流研究方向被转移到了个体层面。
herriot等人把心理契约重新定位在个体和组织两个层次上。
他认为心理契约是雇佣双方对彼此的各种责任的认知。
guest也认为心理契约应当是双层次的,他提出了组织代理者的概念,并强调了作为组织代理人的管理方代表在心理契约形成中的作用。
综上所述,其概念可以界定为:心理契约是指组织与成员、成员与成员之间对于各自所承担的义务以及应负责任的主观的内隐的约定,是因相互期望而形成的非书面协议。
根据心理契约理论的定义及发展,心理契约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心理契约具有主观性。
心理契约的内容是组织成员个体对于相互责任的认知,是一种主观感觉,成员个体对于他与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有自己的体验与见解,而不是相互责任这一事实本身。
第二,心理契约具有不确定性。
正式的契约一般是稳定的,很少改变,但心理契约的主体在环境因素的影响下,与组织形成的心理契约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处于一种不断变更与修订的状态。
第三,心理契约具有双向性,是组织与成员、成员与成员之间寄予期望的双向交互关系。
第四,心理契约组织与成员期望之间存在差异性。
心理契约不仅有期望,而且包括对责任和义务的承诺,组织希望成员承担较多的责任和义务,而成员认为自己付出得多,对组织的期望却得不到满足,进而形成组织与成员期望值的差异。
第五,心理契约具有双向性。
心理契约的“当事人”必须是两个主体,单独一方的期望或信念都构不成心理契约。
第六,心理契约具有隐蔽的动态性。
心理契约的双方会根据环境变化来确定契约的内涵,没有固定的模式与统一的标准,其内容会随着组织的不同发展时期与组织成员的不同需求变化而不断动态发展和变化。
二、心理契约理论引入高校和谐德育研究的时代意义1.心理契约的引入能够更新德育理念实现德育目标。
心理契约是组织与其成员之间的相互期望,是以双方的内在心理需要为出发点,将心理契约理论引入高校德育过程,是从教师、学生双方的内在心理需要特别是学生的心理需要出发,通过外在努力和内在调整,构成学生、教师与学校间交换关系和相互责任的一种心理期望,从而找到双方均需要的教育平衡点,使教育者更能够根据受教育者的主观心理需要,找到与教育目标的最佳契合点,形成师生双方的心理契合,促进学生对德育目的、内容和价值体认的一致性,达到德育追求的效果实现德育工作目标。
2.心理契约的引入能够促进德育互动提高德育实效。
传统德育过程中教育者往往从角色本位出发,囿于自己教育者的身份认同,力图将德育工作的内容一味说教式强行灌输给受教育者,而忽略了受教育者的主观感受与认可程度,其结果往往收效甚微。
心理契约理论的引入,则需要德育双方在真诚、平等前提下进行深层次、高效率的心理沟通,教育者必须高度重视学生的需求,并有责任和义务满足学生合理与正向的需求,激发受教育者在德育活动中的主动性,并极大提高受教育者的参与度,从而实现德育关系双方的良好互动,促进德育工作的效率提升,并能达到前所未有的德育实效。
3.心理契约的引入能够丰富德育原则,充实德育内容实现师生良性互动和谐双赢。
90后大学生的价值观呈现多元化、学习观呈现自主化、生活观呈现社会化等态势,传统的德育内容和方法难以收到应有之效。
心理契约理论的引入,契合了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实际,要求德育工作者真正把握大学生的多样性、个体性,在教育内容上契合大学生身心实际,在内容上不断增加新内涵拓展新外延,关注学生价值观、学习观和生活观的差异化与多样化,丰富德育内容,提高德育内容的针对性。
教育者在传道授业过程中要真诚与学生沟通,达成比较一致的心理契约,让契约内容成为教育对象大学生的内心信念,并让学生在此过程中增强情感体验,引导学生感受和体验正向的积极的情感,促使学生自我选择、自我教育、自我履约,从而实现德育目标。
三、高校和谐德育发展中心理契约的构建1.践行人本德育是高校和谐德育发展的理念内核。
以学生为本是现代大学精神的精髓。
高校和谐德育的实质就是人本德育,即德育以对人的深刻理解为出发点,在德育过程中贯彻人本理念和人性关怀,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的德行发展,培养具有现代道德智慧的人。
其内涵包括学生主体性与教师主导性的统一、德育共性与学生个性的统一、德育理论与实践养成的统一、解惑传道与情感关怀的统一。
由此延之,和谐德育即坚持以学生为本,把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关心学生、发展学生放在首位,让学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积极建立自己科学合理的心理契约,实现大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和自我服务,促进和谐德育关系的科学建构和师生双方关系良性发展,使学生从情感到理性都认同和接纳德育教育,起到事半功倍的德育工作成效。
2.建立公平合理的心理契约是高校和谐德育发展的坚强基石。
契约意识是建立心理契约的前提,和谐德育关系是建立德育心理契约的基础。
高校和谐德育发展中心理契约的构建,必须建立在充分了解学生心理期望的基础上。
因此,高校德育工作者首先要采取多种途径深入到学生中,详细调查了解学生的共同期望和学生的差异化需求,进而实现主客体双方期望的相互认可与接纳的期望融合,产生谐振效应,产生维系双方心理契约的永动能量,增强德育主客体的双主体意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整体优化德育过程进而提高德育效能。
3.提升德育工作者质能是高校和谐德育发展的构建支点。
提升质能要求德育工作者必须有能够垂范于学生的道德品格、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优良忠诚的职业精神、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科学朴质的育人理念、宽以待人的胸怀、广博丰富的知识积累、持续终身的学习能力、娴熟而有技巧的教育技能等。
德育工作者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用自己言行使学生保持适当的期望峰值,在他育与自育交相辉映和作用下,激励学生朝着自我达成的心理契约目标努力奋进并最终实现自己的契约理想。
4.引导大学生将期望设定在“最近发展区”是高校和谐德育发展的前置基础。
高校德育工作者要运用心理契约来促进学生德育发展,就应该在大学生接受德育教育和自我教育过程中了解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并将对学生的期望设定在“最近发展区”内,这有利于师生达成心理契约,激发学生在德育发展方面实现期望目标的潜能,从而朝着设定的期望目标而努力,并最终实现自己的期望目标。
5.常态化深层次的师生沟通机制是高校和谐德育发展的畅通管道。
心理契约是一种隐含协议,需要双方相互信任并能及时有效畅通的沟通,帮助双方准确了解彼此的期望与义务。
同时心理契约是一个动态流动过程,需要双方不断根据客观外在变化和主客体主观内在的期望调整而进行互动不断调适心理期望。
在实际德育工作过程,德育工作者必须主动采取座谈会、个别谈心、电话访问、网上互动、微博交流等多种传统和现代结合的形式,建立通常的深层次沟通渠道与机制,及时有效进行双向沟通和良性反馈。
在沟通、碰撞和引导基础上,学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心理契约偏差与裂痕才会得到及时修正、调整和弥合,重新达到新的平衡状态,主客体双方建立新的承诺与信任,将德育发展推向一个新的平台,最终促进学生德育全面发展。
6.创建民主平等的优良校园德育文化是高校和谐德育发展的良性土壤。
民主平等、健康向上的优良德育文化是实施心理契约的良好土壤,能形成一种无形的感染催化力量和积极进取、信任合作的校园育人氛围,有利于提高学生在“最近发展区”的目标确定与期望取向,有利于提高学生心理满意度,于潜移默化中将学校对学生的期望内化成自身个体需要,并指向确定的行为动机,促进正确行为习惯的养成。
由上可知,和谐德育是时代赋予高校德育工作的新命题,心理契约作为高校和谐德育主体与客体二者间的隐性纽带,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践行人本德育的理念内核,引导大学生将期望设定在“最近发展区”,健全常态化深层次的师生沟通机制,创建民主平等的优良校园德育文化,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建立公平合理的心理契约,从而实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间良好互动的和谐关系,促进德育的和谐与实现,并最终实现德育育人的价值目标。
[参考文献][1](英)波特·马金.组织与心理契约[m].王新超,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2]鲍玉琴.论心理契约在学校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高教研究,2005(12).[3]曹威麟,黄琰,郭江平.基于师生心理契约的学生满意度研究[j].教育探索,2010(5).[4](美)e.h.施恩.职业的有效管理[m].仇海清,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5]魏峰,李燚,张文贤.国内外心理契约研究的新进展[j].管理科学学报,2005(5).[6]王秀山.社会危机管理中的心理契约[j].理论月刊,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