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中校本培训制度

46中校本培训制度
46中校本培训制度

46中校本培训制度

教师是教育思想、方向、方法最集中的体现,他不仅决定教育质量而且制约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所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就明确指出“振兴民族教育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

因此,为适应当前全国素质教育形式的发展要求,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我校教师的道德、业务水平,加快知识更新,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意识,适应新课程教学的需要,搞好我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师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一、参加校本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时、按

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内容。

二、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校本培训方案和培训计

划。培训计划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校本培训组织者和实施者必须按校本培训方案规定的内容组织培

训活动,并记好笔记,做好培训记录。

四、学校每学年对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

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无故不参加校本集中培训三次以上视作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教师年终考核中不准评优评先。并将考核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评优、职务聘任、晋升。

五、教师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切实可行,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对不同层次教师提出不同的培训要求,但都应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使教师逐步实现由初任向胜任转化,由胜任向骨干转化,由骨干向知名转化,由知名向专家转化的奋斗目标。

六、做好校本培训的考核与总结工作。

考核要坚持严格、全面的原则;总结中要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对培训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培训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七、经费保障。学校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为顺利开展校本培训

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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