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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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财社字(1998)148号《医院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三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医院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第五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院长领导下,由财务科统一管理。

第二章医院的预算管理

第六条医院预算式指根据医院每年制订的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七条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遵守以下三项原则:

1、预算经编制必须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医院发展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支出预算。

2、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厉行节约,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3、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的原则。并逐步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预算。

第八条在编制预算前必须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卫生行业的政策法规,把握政策动向,了解相关的

物价、税收政策,努力提高预算的编制水平。

2、认真、全面地分析上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数字是本年度预算的编制基础,通过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掌握规律性的资料或定额,研究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出上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经验与教训,从而为编制本年度预算提供可靠的依据。

3、摸清有关基本数字和收费标准及支出定额,基本数字只反映卫生事业各项业务活动与事业发展规模和速度的指标,收费标准和支出定额是估算各项预算收支的主要依据和参考资料,是整个单位预算编制的基础。

(1)认真了解、领会预算的表格及科目,以便完整、清晰和准确地表达出单位预算的内容。

(2)在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的前提下,编出的年度预算如支大于收,应从收支两个方面进行综合平衡,其程序是:

①看收入预算是否符合事业计划任务的要求,收入是否打足,是否有漏编或有新增内容,做到既不保守,又留有余地。

②看支出预算是否符合节约原则,对可开支可不开支的费用应予压减,首先压减公务费。

③要清仓挖潜,修旧利废,把勤俭节约的精神贯彻到每一项支出的预算中去。

④必须相应地制定和落实有关的措施,使预算做到量入为出,略有结余。

年度预算只规定一年总的收支数。由于事业进度以及收入和支出有一定的季节性,所以各个季度的收支不可能是均衡的。为了保证年度预算的平衡,合理安排调度资金,必须根据季度和月份的具体情况,编制季度分月计划。其主要年度预算的数据,如有明显的变化,则应依本季度安排的任务为准,以使收支平衡。

第九条在医院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需报经主管部门调整预算。

第三章医院的收入管理

第十条医院收入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1、医疗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

入和其他收入。

2、药品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中、西药收入。

3、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赠和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等。

第十一条医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医药费用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门诊、住院的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十二条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医院药品收入总额(包括药品成本、加成收入、折扣等各项收入),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规定上交卫生主管部门。

第四章医院的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支出是指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1、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2、药品支出,即医院在药品采购、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具体内容余医疗支出相同。

3、其他支出,即医疗、药品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被没收的财物支出、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损失、与医院医疗业务无关的基础性科研支出、医疗赔偿支出等等。

第十四条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包括医疗成本核算和药品成本核算。成本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1、直接费用,即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可以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费用。包括临床科室和药品部门开支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修缮费、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辅助科室中能明确为医疗或药品服务的科室或班组的费用支出,如洗衣费等,是为医疗业务服务的,可直接计入医疗支出。

2、间接费用,即不能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管理费用。包括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和后勤部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职工教育经费、咨询诉讼费、坏帐准备、科研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等等。

间接费用按医疗和药品部门的人员比例进行分摊,并按指出明细项目逐项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医院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章医院的资产和负债管理

第十六条医院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库存物资、药品等。医院应加强对流动资产的管理,包括:

1、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

2、医院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诶和其他应收款。对应收款项要及时清理,应收住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

3、期限超过三年,确认已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办好手续作为坏账处理。年末,按应收款科目余额3%-5%计提坏账准备。

4、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备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等。

⑴购入发库存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库存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

⑵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要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帐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酌情处理。

⑶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帐,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其他收入。

5、药品是指医院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⑴医院药品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实际购入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⑵药品须建立健全出入库制度。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相符。

第十七条医院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第十八条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

第十九条医院须制订财产管理和清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防止资产流失,确保资产的安全。年终前应进行依次全面的清查盘点。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和转让,须先经院长同意立项,后报市国资委批准后,方可核销。其变价收入列入其他收入。

第二十一条医院设置设备科、总务科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机构;使用部门应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即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即:财务科负责总帐和一级明细分类帐,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帐,使用部门负责建立卡片(台帐)。

大中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资产管理部门(设备科和总务科)要定期或不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按期报废,并与财务科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

第二十二条医院大中型、贵重医疗设备购置和大型修缮(拆建)项目,要按市政府有关规定,以招议标形式,先进行可行性、科学论证和评议,提出可行性方案,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三条医院负债是指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医疗预收款等等。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等。

第二十四条医院实行住院病人预交押金制度。预交押金额度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医院对不同的负债应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定无法偿还的负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计入其他收入。

第六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二十六条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局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管理费用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应收帐款帐龄表、应付帐款帐龄表、往来帐款明细表、总帐科目余额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等。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结余实现与分配、资金增减与周转、财务收支、财产变动、财务分析评价等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医院财务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医院结余情况分析、劳动生产率分析、医院效益分析和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

医院财务分析指标一般包括:人员经费占总费用的比例、管理费用占总费用的百分比、日均门诊人次、人均住院床日、人均业务收入、平均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平均每住院床日收费水平、病床使用率和周转次数、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流动资金周转次数、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百元固定资产业务收入等。

第二十七条医院应当按月份、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第二十八条医院在进行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应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处理。

第二十九条医院要以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医院所属机构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应与医院合并编制财务报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需变更时,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财经法规,政策制度规定,由财务科负责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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