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测

成都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测
成都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测

附件1

成都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测设备

技术与管理要求

为了使接入“成都市建筑工地扬尘智能监控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所有在线监测设备均能较精准、较稳定地采集和传输数据(含视频数据),现对需与平台连接的在线监测设备提出以下技术与管理要求。

一、技术要求

二、管理要求

设备安装前,应填写《成都市建设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信息表》(详附件3);设备接入平台前,需提供设备证明文件(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报告等)的复印件和设备清晰的内、外部照片到平台的日常管理单位(成都市建设信息中心)处进行设备的备案。未备案的设备,不能接入平台;安装接入平台后,需将安装后的内、外部的彩色照片(照片应有清楚的工地影像等)上传到平台。

附件2

成都建设工地扬尘与噪声监控系统--传输协议规范

成都建设工地扬尘与噪声监控系统--传输协议规范以《HJ/T212-2005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为基础进行微调,主要内容如下:

1.数据通讯包组成请参见212标准6.3.1章节:

(1)MN号规则:

例如:Y0028000100000

第1位:固定为“Y”,代表扬尘污染源

第2~5位:为行政区划代码,“0028”代表成都市

第6~7位:为工地辖区代码(见表1)。其中,“00”代表成都市市管工地,“01”以后代表各区(市)、县自管工地。

第8~9位:为设备供应商(企业)代码(见表2),由市建设信息中心分配。

第10~14位:由设备供应商为设备唯一编码:添加共5位,可由英文(区分大小写)、数字、下划线组成。

表1 工地辖区代码

表2 设备供应商(企业)代码

(2)监测项编码(见表3)

表3 针对扬尘的监测项编码,定义如下(编码区分大小写)

如:N5.1,是用可变长字符串形式表达的数字型,表示5位整数和1位小数,带小数点,带符号,最大长度为8。

2.系统编码--ST: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和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的决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13日印发了《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本政策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 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按照《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原市工商局的商标管理、原市质监局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以及市科技局的专利管理职能整合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机改完成后,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管理服务工作,把进一步完善我市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于2019年10月制定出台《成都市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办法》(成知发〔2019〕9号),同时,继续执行《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成知字〔2018〕9号)相关规定,保持我市知识产权资助政策执行的连续性。《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成知字〔2018〕9号)于今年3月到期,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等要求,及时制订出台新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以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激励功能,提升我市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助推产业功能区和产业生态圈建设,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走访座谈、开展课题调研、组织专家评审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了来自相关行政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促进我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共四大类、二十条支持政策。 二、主要特点 (一)资助政策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展。 结合机构改革后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调整,从单一的专利资助政策扩展至涵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多种知识产权的综合支持政策。 (二)鼓励知识产权海外布局。 加大力度支持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马德里体系或其它途径获得授权(注册)的国外发明专利和商标;大力支持地理标志产品获得国际互认互保以及地理标志商标获得国际注册。 (三)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在兼顾知识产权数量的基础上奖优奖强,鼓励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营质量。对发明专利的资助增加了对专利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发明专利年费,从第七年开始给予资助;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商标权利人,对

2018年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018年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有效防治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XX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18年)》、《XX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18年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铁腕治霾攻坚行动,坚持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继续在全县范围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活动,大力推行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切实加强对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进一步提高建设工地各参建企业的扬尘污染防治水平(建设工地包括房建工地、市政工程、出土工地、拆迁工地),促进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重点任务 1.全面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 各镇办(中心)要严格落实建设工地6个100%要求,加强辖区内建设工地日常监管,坚持领导带班巡查制度,扎实有效地做好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中心)、县水利局、县交通局 县城管执法局 2.全面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排放质量管理。 在施工现场推广应用扬尘监测系统,严格按照陕西省《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执行,使各类建设工地扬尘排放限值达标。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中心)、县水利局、县交通局 县环保局、县城管执法局 3.严格落实“红黄绿”牌管理制度。 县住建局负责制定《18年XX县建设工地“红黄绿”牌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县

住建局负责落实核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红黄绿”牌管理制度,县交通局负责落实县内交通工程施工工地的“红黄绿”牌管理制度,县水利局负责落实县内水利工程施工工地的“红黄绿”牌管理制度。县扬尘办负责对县内“红黄绿”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4.严格落实政府专职监管员制度。 各镇办(中心)要对辖区内每个建设工地安排包抓领导及派驻政府专职监管员,政府专职监管员不少于2人,专职监管员为各辖区内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第一责任人。重点监管建设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落实、监管包抓建设工地视频监控正常使用、参建单位扬尘治理方案的制定及落实,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对拒不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及时上报县政府扬尘办进行查处。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中心)、县水利局、县交通局 5.全面落实县辖区内建设工地视频监控。 县辖区内建设工地出入口及施工区域内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县辖区内建设工地视频监控按要求接入县城市管理指挥平台(拆迁工地根据实际情况执行)。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中心)、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县交通局 6.严格执行“禁土令”。 冬防期间除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外的建设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凡允许涉土作业项目,应从严执行扬尘治理6个100%措施,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一律叫停,高限处罚。 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中心)、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县交通局 7.加强出土工地现场监管。 各镇办(中心)对辖区内实施土方作业的工地必须配备3人以上政府专职监管人员。具体负责监管土方作业的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要求;并加强渣土运输车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04092

五、应急响应与准备范围 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洒水降尘;垃圾存放、运输;材料、土方覆盖;车辆清洗;施工围挡;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其它污染情况。 六、响应与准备重点 1、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门前及围挡附近及时清扫。 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 3、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4、外脚手架按要求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 5、施工现场按要求进行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机械应配备降尘防尘装置,易产生扬尘的建材按要求存放在库房或者严密遮盖。 6、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应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手续齐全。 7、楼内清理垃圾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8、施工现场按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9、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按规定及时清运。 10、施工现场按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11、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专业化洗车设备或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 八、现场环卫小组职责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经常检查防尘器材,以保证防尘的可靠性。 3)经常检查现场的防尘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定期对职工进行防尘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 大风天气做到招之即来,团结奋斗。 九、施工现场防尘治理措施 1、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沥青或细石;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细石;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2、洒水降尘: 1)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及市政道路施工等作业时,应当边施工边适当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2)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及其它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按照《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预警级别达到黄色预警以上时,应按相应级别停止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室外露天作业等作业; 3)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4)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3、垃圾存放、运输: 1)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站应为密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应符合相关规定; 2)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3)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4、材料、土方覆盖: 1)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

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桠溪河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扬 /【、 污 染 专 项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6年5月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桠溪河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施工单位:绿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范围:植被恢复与重建工程、河道生境改善工程、配套工程和宣 传教育工程。 主要措施 管理措施 1、 本工地建有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并有专 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本工地已制订“扬尘污染防治各级责任制”并实施。 本工地员工对防尘要求的知晓率达 95%以上。 4、 本工地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技术规范中关于扬尘污染 防治的技术要求。 本工地建有扬尘污染防治作业记录台帐。 其它应采取的管理措施。 防尘措施 1、 对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在其周围设置不低 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 在工程项目竣工后 30 日内,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 配备相应的泥浆池、 泥浆沟、2、 3、 不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4、 施工工地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5、

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6、混凝土搅拌量每日在30 立方米以上的,不在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搅拌量每日在30 立方米以下,需要在现场露天搅拌的,采用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 7、使用干粉砂浆。 8、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9、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 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10、其它应采取的防尘措施。 ①成立专职的施工现场清扫小分队,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撒水清 扫,并对不合格部位进行整改、清理。 ②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封闭的专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造 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③施工现场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施工现场道路必须 进行硬化处理。采用的临时施工道路,基层劣实,并浇注混凝土, 使用中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④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库内存放,露天存放的 采取防潮地坪严密遮盖,运输和装卸时防止遗洒飞扬,减少扬尘。 ⑤ 加强工地渣土管理,确保城市环境卫生整洁,重点做好“装运规范、 杜绝遗洒、保洁有力、避免扬尘” ,加强出入大门车辆冲洗,防止 将泥土带出大门,污染公共环境。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都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 摊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摊贩等小规模个体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对其监督管理和服务,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个体食品生产加工者。生产加工场所使用面积(办公场所、晒场除外)不满300平方米,白酒小作坊的生产加工场所面积不作规定。 食品小经营店(食品销售),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专营或兼营食品,场所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且不满足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个体食品经营者。 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现场制作加工食品并提供餐饮服务,加工和经营场所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且不满足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个体食品经营者。 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门店,销售食品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个体食品经营者。 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按照食品摊贩进行管理。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是指应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举办者要求上门提供宴席加工服务活动的队伍或个人。 第四条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监管平台,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备案或登记信息上传到平台。鼓励、支持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摊贩进行监管。 第五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者应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其生产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完善监管档案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第六条 鼓励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公布餐厨垃圾流向等信息。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

XX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征求意见稿) 目录 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替代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工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食药监)、《涉刑案件移送书》(质监)) 2、《(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工商)、《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食药监)、《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书》(质监)) 3、《案件移送书》(替代原《案件移送函》(工商)、《案件移送书》(食药监)、《行政案件移送书》(质监)) 4、《案件来源登记表》(替代《案件受理记录》(食药监)、《案件受理记录》(质监)) 5、《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替代三局的相关审批文书) 6、《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替代原《立案审批表》(工商)、《立案申请表》(食药监)、《立案审批表》(质监)) 7、《协助调查函》(替代原《协助调查函》(工商)、《案件协查函》(质监)、《协助调查函》(食药监)) 8、《询问调查通知书》(替代原《询问通知书》(工商)、《通知书》(质监)、《询问(调查)通知书》(食药监)) 9、《询问调查笔录》(替代原《询问(调查)笔录》(工商)、《询问(调查)笔录》(食药监)、《调查笔录》(质监)) 10、《现场笔录》(替代原《现场笔录》(工商)、《现场检查笔录》(食

药监)、《现场笔录》(质监)) 11、《证据卷页》(主要用于粘贴、打印照片和其他物证(如假冒商标标示等),格式主要源于质监的《证据卷页》) 12、《送达回证》(替代原《送达回证》(工商)、《送达回执》(食药监)、《送达回证》(质监)) 13、《行政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新增,用于明确送达事项,减少送达成本) 14、《抽样取证单》(替代原《抽样取证记录》(工商)、《抽样取证单》(质监),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继续沿用原有省局文书)15、《鉴定(检验)(检测)(检定)委托书》(替代原《委托鉴定书》(工商)、《检验(检定)(鉴定)委托书》(质监)) 16、《鉴定(检验)(检测)(检定)结果告知书》(替代原《检验结果告知书》(食药监)、《检验(检定)(鉴定)结果告知书》(质监))17、《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替代原《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工商)、《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食药监)、《登记保存决定书》(质监))18、《解除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替代原《解除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工商)、《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食药监)、《解除登记保存决定书》(质监)) 19、《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可替代原《查封扣押决定书》(食药监)、《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质监)) 20、《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可替代原《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食药监)、《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质监))

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精心整理桠溪河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扬 尘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桠溪河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施工单位:绿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范围:植被恢复与重建工程、河道生境改善工程、配套工程和宣传教育工程。 二、主要措施

(一)管理措施 1、本工地建有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并有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本工地已制订“扬尘污染防治各级责任制”并实施。 本工地员工对防尘要求的知晓率达95﹪以上。 4、 1、 2、 3、 4、 5、 6、 在 7、使用干粉砂浆。 8、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9、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10、其它应采取的防尘措施。 ①成立专职的施工现场清扫小分队,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撒水清扫,并对不合 格部位进行整改、清理。 ②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封闭的专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造成扬尘。施工 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③ ④ ⑤ ⑥ ⑦ 1、噪声污染防治; 2、废水污染防治; 3、建筑和生活垃圾处理; 4、光污染防治; 5、工地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等。

以上措施,应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具体列出。 本工地欢迎和接受公众对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 联系人:徐新顺;联系电话:1 扬尘控制措施 1.控制要点 1.1项目部控制扬尘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关键在于落实。 作。 2. 扬尘控制小组 2.2由建设单位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本施工单位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 2.3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控制台账。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方案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方案 1、教育、技术交底方面 建立扬尘控制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都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个人进行扬尘控制的技术交底。同时在施工现场增设专人负责扬尘治理工作。 2、施工现场方面 2.1栽植行道树,已开挖树穴在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树穴和栽种土需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当天不能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运的,需进行遮盖; 2.2 3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绿化建设,在绿化用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2.3 树穴、绿化带种植完成后,树穴和绿化带回填土应当低于边沿5厘米以上; 2.4 绿化带、行道树下的裸露土地需绿化或者铺装。 2.5 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清运,装卸垃圾时,严禁凌空抛洒和乱倒乱卸。建筑垃圾、渣土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临时堆放场地应采取围挡或遮盖等防尘措施。 2.6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油毡、方木、模板等易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2.7 工程施工应合理分布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减少施工扬尘,拆除工程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喷淋压尘措施,其建筑垃圾应在建、构筑物拆除后2日内清运完毕,防治场地扬尘。 2.8 及时清扫和洒水,防止扬尘。 3、人力、机械、物资方面 3.1 成立扬尘治理检查小组,项目经理(姜旺)为组长,主要职责:定期对施工现场扬尘现象进行检查,督促现场巡检负责人深入现场,及时整治。 安全员(胡道尚)为现场巡检负责人,主要职责:每天深入现场,认真检查现场有无扬尘源头,发现源头后及时下发扬尘治理通知单,做好每天现场安全文明记录、洒水记录等。 施工员(胡江宏)为现场扬尘整治监督人,主要职责:按照组长、现场巡检负责人要求督促、监督配属队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巡检负责人复查。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巡检表 3.2 配备1台洒水车,每天对施工现场道路进行洒水。 扬尘整治机械、物资配备表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 案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

施工方案审批表

圣园大厦工程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编制: 审核: 审批: 江苏黄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一月

目录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1、《泰兴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暂行规定》; 2、《泰兴市建筑工程防治扬尘污染责任状》; 3、《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4、公司程序文件相关要求; 5、泰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硬质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米。 (2)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3)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 (5)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6)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7)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8)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及时清运拆除的建筑垃圾。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建筑垃圾。 (9)建筑物内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10)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11)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1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13)建筑工程临边防护应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14)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15)施工现场应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现场的空气质量指数应不高于本地域空气质量指数。 二、工程概况 圣园大厦工程,位于泰兴市黄桥镇清华园路西侧、华庄村路北侧、碧桂园南侧,建设单位:江苏黄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江苏润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黄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集商业、办公用房等功能。总建筑面积24930m2。本工程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地下1层、地上16层;裙楼地上三层。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降低空气综合污染指数,特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应急预案。 三、实施要点 1、目标与原则

市场监督管理局情况说明(违反广告法)

受文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者:**公司 关于:向贵局说明关于投诉相关事宜 日期: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七日 关于我司在阿里巴巴销售的“**”产品被投诉存在违反《广告法》规定之相关事宜,进行如下答复: 投诉者指出,在产品标题中含有“防暑”字样的描述,因此违反了《广告法》规定。但是我司认为投诉内容有待商榷,具体原因如下: 第一,根据我国《广告法》第八条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我所售卖的降温贴产品的功能就是用于贴在物品表面后可以形成物理降温,主要用于手机表面,该“防暑”的含义是从物理降温的角度进行的描述,而并非从医药角度描述的功能,这是普通消费者自然能够理解,不存在歧义,也并无不当。作为一个购买降温贴的消费者,不可能把物理降温贴当做药物来使用,这在我们产品的功能详情页也有明确说明。所以该描述符合广告法第八条的要求。 第二,经与公司互联网销售部门核实,该产品投放在阿里巴巴的宣传页面是外聘的第三方美工所做。所以,退一步讲,即使存在相关疏漏,也并非出于我公司的主观意志。其实,我们收到贵局告知我们产品可能存在不当宣传这一事实后的的第一反映就是这其中是否存在误会,因为我司一直以来都非常很注重法律风险,在投放宣传内容之前我还特意请律师核查了宣传内容,对于这一《广告法》上的敏感问题不应该是律师会疏漏的问题,我作为经营者也自主进行过《广告法》的相关学习。由于公司各项事务繁杂,自己单位工作人员业务忙不过来,部分网页宣传、推广聘请第三方美工设计人员进行,这次被投诉的宣传用语是第三方美工设计所处理的,被投诉的文案目前还是一个阶段性状态,尚未交付我司法律顾问审查、验收。第三方美工设计的时候,我们的员工实事求是地阐述了一下我们产品的功能。目前,我司已经进行了彻底的排查,现在已经纠正了可能的不当用

建设工程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工程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保护方案 扬尘控制 有关要求: 1.开工前制定具体控制方案,方案包括控制目标、投入资金情况,采取的措施。 2.扬尘控制技术要点: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施工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控制措施。 3.施工过程中必须体现过程控制,包括检查记录,整改情况等。 4.项目竣工后,形成扬尘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并附证明材料。 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一、管理措施

1、本工地建有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并有专人XXX同志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2、本工地已制订“扬尘污染防治三级责任制”并实施。 3、本工地员工对防尘要求的知晓率达95%以上。 4、本工地执行上级部主管部门制订的施工技术规范中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要求。 5、本工地建有扬尘污染防治作业记录台账。 二、防尘措施 1、对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封闭性围栏;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网进行封闭。 2、在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平整施工场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3、不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上的尘埃。 4、施工工地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5、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6、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商品混凝土,不现场自拌。(混凝土需要在现场露天搅拌的,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 7、使用预拌砂浆。 8、施工工地周围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 9、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池;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10、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场,临时堆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11、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采用密闭方式清运,不得高空抛掷、扬撒。 12、其他应采取的防尘措施。

施工现场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六、 七、 八、施工现场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混凝土硬化,硬化后定期清扫地面整洁无浮土、积土。 2、施工现场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配备成套车辆冲洗设施,设有排水沟、沉淀池,高压水泵)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3、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场内搬运、装卸时采取洒水措施防止扬尘。 4、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5、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6、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7、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及时清运拆除的建筑垃圾。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建筑垃圾。 8、建筑物内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9、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

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作业。 10、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11、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现场道路一侧设有喷淋装置。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主体施工完楼层定期清扫洒水。 12、施工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少量的修补等现场搅拌。 13、现场设置安全生产宣讲台和扬尘治理公示牌,设置工人吸烟处。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概况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概况 作者:杜玲日期: 2011-04-22 09:32:33 来源:人事处 (一)办公室 1.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和局领导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统计、保密、机要、安全管理、政务信息管理、对外交流与接待及其他内部事务的行政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系统公文管理、文书档案管理、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局长办公会议以及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会务等事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本系统重要工作的协调。 3.研究制定全局系统年度质量目标和临时性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的办法和措施;分解下达质量目标和临时性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督办和监督检查。 4.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和人大、政协提案、议案、意见的办理工作;负责公众网局长信箱管理工作。 5.负责系统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承担系统大事记编纂工作。 6.组织、指导全系统的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综合性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协调本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指导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工作,负责编辑《成都工商行政管理》。 8.组织、指导并牵头承担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 9.组织、指导并承担全市工商行政管理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10. 组织、指导、协调并承担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中文件控制(标准4.2.3)、记录控制(标准4.2.4)、质量目标(标准5.4.1)、内部沟通(标准5.5.3)、管理评审(标准5.6)、标识和可追溯性(标准7.5.3)、数据分析(标准8.4)等工作。 11.负责“金信工程”成都工商网站系统(工商门户网站及工商业务网站)、成都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市工商局信息公开专栏站点、电子政务内网(党政网)中市工商局站点等四个网站的管理、维护及信息收集

监督检查情况告知单

监督检查情况告知单 年月日,我局工程监督科监督检查,项目,抽查楼施工现场发现存在以下安全生产隐患: □1、市场行为:□施工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按时年检、复审,□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是否齐全;□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塔吊指挥、机械操作工、机械安装工等)是否持证上岗;□建筑起重设备的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测、验收和使用登记等备案手续是否按时办理;□是否办理施工许可证;□监理单位资质和现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和监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参加年检、复审; □2、安全内业资料:□建筑起重设备安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租赁单位提供的起重设备的“三证”(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监督检验合格证明)及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是否齐全和手续完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网、安全帽、钢管、扣件、漏电保护器等)的检测报告是否齐全;□施工企业对进场人员是否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年度的培训教育;□项目部是否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和检查记录;□项目部是否建立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交底记录。 □3、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对电梯井门是否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笫3.2.1条第二款规定,按规定做到定型化、工具化、规范的要求设计制作,其高度应在1.5m至1.8m、宽度应根据电梯井口宽度而定的范围内。□电梯井内是否设置安全平网;□预留洞口的防护是否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3.2.2~3.2.3条规定;□通道口的防护棚是否符合标准和“高处作业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楼梯口的防护是否符合“高处作业规范”附录二的附图2.2楼梯、楼层和阳台临边防护栏杆示意图规定;□临边防护是否符合“高处作业规范”第三章第一节和附录二的规定。□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未按建质【2009】87号、赣建安【2010】16号文字有关要求进行专项方案论证,□未按方案实施检查、监测、验收,□基坑支护未按专项方案实施(如:□坑边违规堆载,□人员上下无通道,□未分层开挖支护等),□基坑支护与降水措施是否与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相符;□基坑周边是否设置临边防护措施,防护措施稳定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基坑监测不符合GB50497-2009有关要求,□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重要部位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钢筋作业区未搭设防护棚,□现场安全员数量不足,悬挑卸料钢平台制作与安装不符合方案及有关标准要求(如:□平台次梁采用钢管焊接,□卡环不规范,□后支座固定不牢靠及固定位置不对,□副钢丝绳距主钢丝绳固定位置过大,□平台上部拉结点数量不足,□有的绳卡安装方向不正确或数量不足或间距过小等□钢丝绳与结构拉结处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等。 □4、模板工程□无专项方案,□未按专项方案实施及未认真执行JGJ162-2008有关要求(如:□立柱纵横向间距、□水平拉杆间距、□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剪刀撑、□与建筑结构固结点等未按要求设置,□立柱采用搭接接长,□上段立柱与下段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相邻两立柱对接接头在同步架内等)。 □5、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工程不符合专项方案及JGJ28-2000有关要求(如:□未分段办理验收,未按要求设置□立杆垫板、□扫地杆、□剪刀撑、□连墙件,脚手板□未按要求铺设、□未隔层封闭架体,外侧□未用安全网封闭、□未随工程进展搭设架体□采用钢管搭设卸料台,□登高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应按规定佩带安全带,□高处操作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脚手架外侧是否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是否采取全封闭措施,□楼层接料台搭设无方案,□电梯间、□天井、□内凹部位架体搭设无方案等。 □6、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是否及时报送具有相应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塔吊混凝土基础工程是否根据工程地质、荷载大小与塔吊稳定性要求、现场条件、技术经济指标,并结合塔吊制造商提供的《塔机使用说明书》和按照《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及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验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附墙架形式、附着高度、垂直间距、附着点水平距离、附墙架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导轨架自由高度和导轨与主体结构水平距离等是否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基础预埋件、连接构件的设计、制作是否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现场指挥不到岗;□基础积水;□首次及分次加高附着安装完毕,是否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或出具《建筑施工现场内起重机械安装、使用评价验收意见书》,并经相关各方按规定共同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是否对螺栓进行定期保养及检查;□防护棚采用双层以上,凡塔吊高度超过50米的,防护棚上是否搭设安全平网;□塔机间及塔机与建筑物之间是否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发生碰撞;□采用非原厂制作附着且有的部位采用钢筋代替开口销使用或开口销缺失等; □7、施工升降机:□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三无”(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施工升降机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并强制性予以报废和销毁;□施工现场是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方案

第六部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施。 一、扬尘治理工作总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成都市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扬尘来源 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自:土方挖掘,现场堆放,土方回填及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堆放的原材料(如水泥、白灰、沙子等)底泥流淌在路面风干产生。 后续混凝土浇筑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导致道路扬尘。 二、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项目部扬尘控制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臵,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溶入到整个管理中。 扬尘控制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副经理、总工 组长:负责全面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 副组长:具体负责做好扬尘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 负责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的组织,全员扬尘治理工作的教育,配合做好现场宣传工作。

具体负责现场扬尘治理各项工作的协调。 负责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 安质室: 具体负责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通报的起草,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宣讲; 3 技术主管: 负责对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扬尘治理措施的制定,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参加人员的组织; 物资室:负责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物资准备,确保现场材料存放规范,租赁周转材料及时退租。 综合办公室:负责扬尘治理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扬尘治理的宣传;培训工作会场安排、资料收集整理。 会计: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列帐清晰便于检查。 合同预算室: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计提。 (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专职安全员、责任工长为副组长,专项工长、施工员、材料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2)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

公司章程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模板(含填写说明)

(公司章程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版(含填写说明)) X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发展成都经济作为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要先在网上预先核准再写入章程,就不用来回修改了)。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要取得场地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第四条公司由(XXX)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这里可以填写主营业务,单建议尽量写的健全)。 第六条营业期限:长期。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XXXX)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应在约定出资时间前出资到位。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费用计取的通知 合造价〔2015〕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设部办[2005]89号)、《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合建〔2015〕33号)等规定,对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取作如下规定: 一、本通知所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是指按《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合建〔2015〕33号)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用具和设施等所需费用。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组成部分,属不可竞争费用(费用计算详见附表1)。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按本通知规定合理确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 三、依法进行工程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编制投标最高限价时,应按本通知规定单独列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并随招标文件公布。 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

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施工扬尘污染治防措施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 五、建设单位按合同价款的0.5~1.2%预先支付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其中房建工程1.2%,市政、轨道交通、园林工程0.8%,装饰工程0.5%,安装工程0.5%),并在办理合同备案及报监手续时出具支付凭证。 六、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情况签证确认。 七、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使用清单备查。 八、工程竣工结算时,对未予签证确认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费用, 应按本通知要求扣除相应费用。 九、本通知自2015年4 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合 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5年3 月31日 抄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六个百分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措施 一、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 施工现场及项目部周围均设100%全封闭围挡。车行道下穿施工路段两端、路口设370mm厚砖砌围墙,M7水泥砂浆抹面,围墙高度2.5m,墙顶挂灰色琉璃瓦。施工路段在道路两侧人行道上搭设2.5m高彩钢板。南干渠改迁在施工过程中封闭一段,开挖一段,回填一段,拆除一段,依次循环,分段推进,直至该施工段全面竣工。所有围挡必须封堵周密,搭设牢靠,无缝对接。围挡外侧喷绘工程设计效果图、企业简介、安全教育及公益广告等宣传图片资料。 二、工地裸土100%覆盖 施工中采取边开挖边遮盖,对开挖面、土方、砂石料等裸露部分采用遮阳网100%覆盖,并采用抑尘车、喷淋系统随时洒水抑尘,保持湿润无扬尘。 三、工地主要路面100%硬化 施工路段原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符合100%硬化的要求,施工过程中指派专人对路面清扫保洁,定期开启喷淋系统随时洒水保湿,防止产生扬尘。 四、拆除工程100%洒水抑尘 施工现场划分为三个施工段: 每个施工段各配备1台抑尘车(雾炮机),全段共配备3台抑尘车(雾炮机),结合喷淋系统在土方挖运、回填全过程100%洒水抑尘,进行湿法作业。 施工路段,在距下开挖外边线0.5m处敷设喷淋系统环形供水管线,主管管径DN50mm,喷头安装高度2.0m,沿喷淋主管每隔10m布置一个360°旋转喷头,每个喷头最大喷洒半径15m,施工路段全线共设置124个喷头,覆盖整个施工区域进行洒水抑尘。 五、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无撒漏 和东、西大门入口处各设一处洗车台。由工地驶出车辆必须用苫布对厢体所运渣土遮盖严实,并在洗车台对前后左右轮胎冲洗明净后,方能驶入市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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