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

2021版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
2021版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

2021版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38

2021版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

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其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均能经过检验和试验,且对其状态加以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的材料及半成品,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检测范围及标识

工程所用的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有产品合作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

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工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分类、堆放、

隔离、标识,并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要和取样员会同监理见证员对需见证取样的材料,按规定要求,现场见证取样100%,见证送样送检30%以上。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材料员应挂写有“待检”字样的标识牌。并送至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取回检验报告,交内业资料员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但尚待判定的,材料员应挂有“待判定”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应写“合格”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处置,并在货物上挂有“不合格”字样的标识牌。经检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不符合其等级要求而降级使用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试验报告单上标识降级状态,材料员在实物上注明所降等级。

3.变质处理

凡被判定为废品的水泥严禁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应作出标识,经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作出退场处理。凡被判定为不合格品的水泥,应尽可能不在建筑过程中使用,若需在工程中使用,

应用在次要部位,且应经工程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章。

4.公司质安部每月1-2次对所属项目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XXX图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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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工程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 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 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 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3、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施工队伍管理规范及材料进场管理制度(修改)

分包单位队伍管理规范 一、总则 为加强施工的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符合公司管理要求,并保证工程质量及工期,以适应公司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二、施工队伍的管理 1、配合公司的项目管理人员与现场监理和建设单位及其他参与工程建设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和工程施工工艺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的施工工作。 3、被公司聘用的施工队应遵守管理制度。施工人员要服从公司及项目管理员的指导,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管理的,公司将视情况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施工队必须及时汇报各工地的施工动向,以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各施工队必须严格注意施工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4、工程实行包干制度。施工队承接该项工程后,该项目从开工之日起到最终验收和审计抽验,施工队必须保证全部通过。 三、施工流程 1、施工队配合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和公司的项目管理员进行现场勘察,并做好记录。现场勘察必须做到认真、详细,否则将直接影响工程的施工质量。 2、开工前,施工队长必须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并仔细计算出施工所用工程材料(包括主材和辅材),一日内上报到公司该项目的项目管理员处。 3、施工队应在工程施工前制定详细进度计划,包括每日施工人员的安排,报公司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施工。由于施工队自身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工期赔偿由施工队承担。 4、按合同工期交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工期完工的,施工队长应出书面报告到公司。 5、工程延期由施工队长签工程延期单并上报公司审批。 6、工程开工要及时通知项目经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施工队应严格遵守甲方安全要求,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如施工用电源、用水等)。施工现场接电点必须经过物管公司工程部电工同意并确认后方可进行接电工作。对未经过物管公司电工同意私自接电的施工队,并且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如果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一切损失由施工队负责。 8、施工队进行施工应确保业主财产不受损坏,任何对业主财产可能造成损失的施工均应事先得到业主的认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施工队自负。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及送检管理制度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及送检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建设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管理,确保设备材料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管理部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进行购买。 2.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标的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

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6.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7.监理人员在查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改正。 8.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9.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进场后,应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10.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11.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查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查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没注意,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为规范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的项目: 1、用于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准养护); 2、用于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3、用于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4、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5、用于结构的钢材和焊接材料; 6、用于预应力张拉的材料和锚具; 7、用于工程的防水材料; 8、用于工程结构的砂、石; 9、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10、用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⑴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⑵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⑶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⑷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⑸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3、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三、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1、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见证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理机构。 3、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由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员的签字。

原材料进场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场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场管理制度 1、所有原材料进场前,应随车提供出厂批号及质量保证书。钢筋、水泥查质保书并实验合格。砂、石进场对货源的规格区进行抽样,当变更货源时应先做试验,合格材料方可组织进场。 2、进场材料应有专人负责收货,分别建立台账,分规格、品种,产地分别堆放,并有明显挂牌标志。 3、进场后按批号取样送试验室检验。合格后挂合格标志显示其试验合格。 4、原材料进场应堆放整齐,便于分区,现场文明。 5、进场原材料应由专人验收,专人建账,专人发放,发料应核对材料规格、品种、性能清楚。并做到收支相等,账物相符。 6、砂、石材料的堆放和堆场要求:a、砂、石分品种、规格、产地分别堆放。b、场地应平整,并有一定坡度,保证排水通畅。 7、水泥堆放:a、包装水泥应分品种、标号、厂名、出厂日期和批量,分别堆放。b、堆垛高度以六至八袋为宜,各品种应有不小于 70cm 的通道。c、四周垫高 20cm 以上,应防止雨水从四周浸入和湿气重使水泥受潮。d、水泥按批量组织进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8、钢筋和半成品的堆放:a、钢筋进场应分品种规格、生产厂家、批号分别堆放,不得混堆。b、进入堆场按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及质保书神力编号建立台账。c、取样送试验室抽检,合格后标牌。d、发货人根据领料单规定的品种、规格及数量发货。e、对试验不合格的钢筋应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报公司供应部门,移作他用。f、上诉程序负责去向否者以失职论处,按造成损失大小,追究管理人员的经济行政责任。g、原材料试验的数据应纳入技术档案。h、堆场应设支墩,堆放整齐,防止锈蚀。 原材料进场管理制度为加强建筑工地进场原材料的管理,强化质量监控,完善材料使用的行为规范,确实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法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工地使用原材料:如钢筋、水泥、石子、砂用于结构的混凝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其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均能经过检验和试验,且对其状态加以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的材料及半成品,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检测范围及标识 工程所用的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有产品合作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 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工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分类、堆放、隔离、标识,并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要和取样员会同监理见证员对需见证取样的材料,按规定要求,现场见证取样100%,见证送样送检30%以上。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材料员应挂写有“待检”字样的标识牌。并送至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取回检验报告,交内业资料员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但尚待判定的,材料员应挂有“待判定”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应写“合格”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处置,并在货物上挂有“不合格”字样的标识牌。经检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不符合其等级要求而降级使用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试验报告单上标识降级状态,材料员在实物上注明所降等级。 3.变质处理 凡被判定为废品的水泥严禁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应作出标识,经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作出退场处理。凡被判定为不合格品的水泥,应尽可能不在建筑过程中使用,若需在工程中使用,应用在次要部位,且应经工程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章。 4.公司质安部每月1-2 次对所属项目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1、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将编制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填写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提交建设单位和监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1.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1.1 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建筑工程是大型的综合产品,具有投资大,消耗材料、人力多,建设工期长,使用寿命长等特性。它的质量好坏,涉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人们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要发展经济,就必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可靠性。这是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应尽的责任。 追究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多与操作技术和材料质量问题有关,因此提高操作技术,加强材料质量的检验是搞好工程质量最根本的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1.2 见证取样的范围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做出的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对水泥、混凝土试块、混凝土外加剂、砌筑砂浆试块、结构用钢材及焊接或机械连接件、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等试验进行见证取样。 《河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作了详细的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重要工程和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次数,送检试样在施工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 随着监理制度的广泛推行,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实行,许多重要的原材料都要进行送样、复试及验收程序,对铝合金和塑钢门窗按批量抽检,进行进行三项性能测试。 20XX 年7 月1 日起,国家规定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公布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十项国家标准,要求强制执行,因此对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复试检测显得十分重要。 此外,还应按照《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对外墙外保温材料进行检验。

进场原材料管理制度

进场原材料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进场原材料管理制度 一、材料检验制 所有进入现场材料,须由供货部门提供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的技术文件,方可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后按规定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现场制作产品,须按试验室配比单和施工规范及图纸进行施工,并经检验合格后才准使用,绝不允许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 二、严格执行三检制 施工中对工程质量严格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质监站进行抽检,凡对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处理,严把每一工序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三、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质量检测制度 1、凡进场原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化验报告单,如无原件而使用抄件,须注明原件存留处,原材料进场时,按规范要求抽取试件进行试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不合格不准使用。 2、凡所购买成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并检查其外观、型号。并按规范规定取样送实验室进行检验。现场制作的半成品,必须由现场监理共同取样,送实验室试验,并将各种资料整理完成。

3、进入现场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如材料不合格,一律不准使用,如有使用者,将追究其责任。 4、对不合格原材料必须建立不合格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其产地、规格、不合格项等信息,对不合格品及时进行处理。 各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遵守此项制度,严格把好质量关。贯彻执行此制度。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目的:控制不合格产品流入生产工序影响最终产品,保障出厂产品合格。 管理程序: 1、化验员检出不合格中间体或最终产品后,应做扩大取样重新分 析,确认不合格后,马上报主管领导,同时通知现场不得用不合格中间投料。出厂产品不合格的,不得签发检验报告。 2、对于货源紧缺、生产急需但不符合主含量要求的不合格原材 料,由供应部门和生产部门协商解决,化验员在原始记录上做好备注。 3、检出得不合格品,化验员填写“检验报告单”留存。作为原始 记录归档和产品可追溯记录。 4、出现的不合格产品时,重调或返工后的产成品,需重新检验, 合格后入成品库存放。 5、当不合格产品为出厂成分及含量等不合格时,可通过营销中心 查找比对后进行处理,存放在库房的应通知库管员将不合格产成品做明显标识,并隔离放置。

材料进场检验和抽检质量管理制度

材料进场检验和抽样检测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及其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均能经过检验和试验,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抽检质量管理制度。 2、国家规范要求或合同约定需委托第三方进行设备、材料检测的,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确定用于工程检测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并将检测单位的资质等报监理审批。 3、工程上所使用原材料进入现场,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章,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进行检验。 4、《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应附材料清单、质量证明文件、自检结果。 5、进场的材料必须有相应的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试)验报告、复试报告。凡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有法定单位鉴定证明和生产许可证,产品要有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试)验。并对材料进行外观质量和几何尺寸的检查和量测。 6、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对其进行标识,监理单位应督促总承包商、分包商、供货商对其清退出场。

7、对进场的材料要求必须按品种、规格、批次分类堆放,并编号、标识;已检测合格的和待检的分开堆放,并挂牌标识,以防错用。同时,做好必要的防火、防雨、防潮、防损坏等防护措施。 8、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在使用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进行复试,复试结果合格方可使用。凡复试不合格的,应按原标准规定的要求再次进行复试,再次复试的结果合格方可认为该批材料合格,两次报告必须同时归入施工技术文件。 9、当主要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进场验收需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或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抽样检测时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主要材料抽检频率、方法见附表1《材料取样频率、方法》)。 10、对于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建设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当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同材质、同批次、同类型的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时,其抽检比例宜合并计算。 11、当抽样检测结果出现不合格,可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时,则该批设备、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应判定为不合格品,不得使用。 12、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应建立材料使用跟踪档案,确保每个品种、规格、每批材料具有可追溯性。 13、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应建立材料见证取样台帐,确保进场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 度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及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确保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 )2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过程。其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包括检测取样、送检过程的见证和现场检测的见证;取样是指按有关技

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随机抽取代表一定批量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 第四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现场实体检测均应进行见证。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的报名、培训组织、上报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见证和取样员的管理 第六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见证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七条取样人员应由施工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取样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八条见证员的基本要求 1、必须具备见证员资格

进场原材料管理规定

进场原材料管理规定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进场原材料管理制度 一、材料检验制 所有进入现场材料,须由供货部门提供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的技术文件,方可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后按规定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现场制作产品,须按试验室配比单和施工规范及图纸进行施工,并经检验合格后才准使用,绝不允许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 二、严格执行三检制 施工中对工程质量严格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质监站进行抽检,凡对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处理,严把每一工序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三、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质量检测制度 1、凡进场原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化验报告单,如无原件而使用抄件,须注明原件存留处,原材料进场时,按规范要求抽取试件进行试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不合格不准使用。 2、凡所购买成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并检查其外观、型号。并按规范规定取样送实验室进行检验。现场制作的半成品,必须由现场监理共同取样,送实验室试验,并将各种资料整理完成。 3、进入现场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如材料不合格,一律不准使用,如有使用者,将追究其责任。 4、对不合格原材料必须建立不合格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其产地、规格、不合格项等信息,对不合格品及时进行处理。 各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遵守此项制度,严格把好质量关。贯彻执行此制度。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目的:控制不合格产品流入生产工序影响最终产品,保障出厂产品合格。 管理程序: 1、化验员检出不合格中间体或最终产品后,应做扩大取样重新分析,确认不合 格后,马上报主管领导,同时通知现场不得用不合格中间投料。出厂产品不合格的,不得签发检验报告。 2、对于货源紧缺、生产急需但不符合主含量要求的不合格原材料,由供应部门 和生产部门协商解决,化验员在原始记录上做好备注。 3、检出得不合格品,化验员填写“检验报告单”留存。作为原始记录归档和产 品可追溯记录。 4、出现的不合格产品时,重调或返工后的产成品,需重新检验,合格后入成品 库存放。 5、当不合格产品为出厂成分及含量等不合格时,可通过营销中心查找比对后进 行处理,存放在库房的应通知库管员将不合格产成品做明显标识,并隔离放置。

材料见证取样内容及流程图

2.0.2 检验 inspection 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 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 的活动。 2.0.3 进场检验 site inspection 对进人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按相关 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 作出确认的活动。 2.0.4 见证检验 evidentia1 testing 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 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检验的活动。 2.0.5 复验 repeat test 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 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 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 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 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验收 规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0.7 结构性能检验 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rformance 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挠度、抗裂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2.0.9 进场验收 site 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等,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 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的过程。主要包括外观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抽样复验等。 2.0.10 复验 repeat test 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 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实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1 见证检验 evidential inspection 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 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2 结构实体检验 in-situ inspection for structure 按照有关规定在分项工程实体或在混凝土结构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 检验或送至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3 质量证明文件 quality certificate document 随同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等一同提供用于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有 效文件。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材料进场验收与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材料进场验收及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有效控制材料质量,规材料进场验收、抽样送检、增加复检等各项工作流程,并明确各岗位职责,保证集团各在建项目使用的工程的材料、设备、构配件质量满足国家规、图纸、合同要求。 2.说明 1)本管理办法中,进场材料包含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以下均用材料代替。 2)异地项目实施主体单位为城市公司工程部,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部。 3.工作职责 城市公司工程副总/工程经理,对项目的材料进场验收、施工安装、验收交付的质量控制负直接责任,做好各个环节中的质量把关,避免因材料问题对工程质量、安全、成本造成损失。 1)工程副总/工程经理/项目经理 ?组织监理公司、相应承包商、供应商、城市公司成采部、设计专业相关工程师 进行进场验收(甲供材); ?明确材料验收工作流程(甲供材); ?确定机构组织人员; ?核实材料进场验收、施工安装、验收交付检查结果。 2)总监理工程师 ?负责安排人员进行材料进场验收、送检、复检工作; ?组织相关单位参加甲限材料的进场验收; ?明确材料(甲限材)验收工作流程和要求。 3)城市公司工程部/项目部甲方工程师 ?准备样板材料; ?落实跟进各相关方(监理公司、相应承包商、供应商、城市公司成采部、设计 专业相关工程师)参加甲供材料的验收,签字确认,移交工作; ?配合监理公司、相应承包商、供应商对材料的抽样、送检、复检工作;

?验收移交过程中,填写整理材料入库、出库登记表、验收单(附表三); ?通知承包商安排材料/设备存放场地,并接收经验收合格的甲供材; ?主责不合格产品的清退工作,并及时记录; ?核对施工、安装过程中材料的使用正确性; ?负责协助对结账工作。 4)监理公司工程师 ?主责核对材料实体与资料的一致性,收集整理验收资料(包括材料出厂合格证、 厂家产地试验报告、出厂质量检验报告、材料复试报告、型式检验报告等); ?落实跟进各参与方的进场验收签字确认,移交工作; ?在监理月报中详细登记本月度进场的各类材料、设备和构配件。包含日期、厂 家、材料种类及型号、批号或能识别的编号、委托单、数量等; ?参与甲供、甲限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 ?参与对进场的材料抽样、送检工作(按合同围要求); ?参与重要材料的增加抽检、复验工作(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 ?编制甲限材料入库登记表; ?核对施工、安装过程中材料的使用正确性; ?准备专业的验收工具。 5)城市公司成采部/设计部 ?参与甲供装饰材料/设备(如石材、瓷砖等公共部位精装修材料、外墙饰面材料、 屋面瓦等)的验收; ?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 6)工程管理中心 ?对进场材料验收管理行为和管理资料,进行抽查,季度例行检查,或不定期专 项检查; ?配合相关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材料进场验收工作要求 4.1材料进场验收(甲供材) 4.1.1甲供材料确定进场前,工程部/项目部组织监理公司、供应商、相应承包商 对材料当场进行对样、验收、抽检(合同有样板要求,见附表一)。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工程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随机性和 真实性,依据建设部[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见证下, 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 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3、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七、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八、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原材料进场检验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场检验管理制度 1、各级试验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铁道部兰新铁路甘青公司及监理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原材料进场检验管理。 2、水泥取样: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200t为一批,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试验人员接到通知后,按上述取样原则进行取样。取样要有代表性,从12个不同的部位取等量样品,每。要

求车车必检,监理车车见证试验结果,所有进12kg份试样至少. 场材料未检合格之前不得进入拌合站。 3400m、细骨料取样:同产地、同品种且连续进厂的材料,每33或600t400m也按一批计。试验人员接到检测或600t为一批,不足通知后及时取样。在料堆取样时,试样可从料堆自上而下,不同方向均匀选取9点抽取。 3400m4、粗骨料取样:同产地、同品种且连续进厂的材料,每3或600也按一批计。在料堆取样时,取样不足或600t为一批,400m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下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5、拌和用水及养护用水:每一新水源或同一水源使用达一年,应取样检验一次。检测项目按补充标准进行。 6、外加剂: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连续进场外加剂,每50t为一批,不足50t时,也按一批计。样品分点样和混合样。点样是在一次生产的产品所取得试样;混合样是三逐步形成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后而取得的试样。每一编号的取样不少于0.2t 水泥所需的外加剂量。检测项目按补充标准进行。兰新铁路甘青公司要求车车必检,监理车车见证试验结果,所有进场材料未检合格之前不得进入拌合站。 7、粉煤灰: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粉煤灰,每200t为一批号,不足200t时也按一批计。粉煤灰的质量按干计)

材料进场报验制度

北栗风井材料进场报验制度 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是工程质量的事先控制环节,是质量控制的关键控制点之一。为保障北栗风井施工质量,特制订此制度: 一、材料进场报验 材料进场时,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并填写《材料、设备报验单》,自检完成后报监理和开发办,由三方人员共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入场;材料不合格时施工单位必须责令材料供应方将其运走。 1、《材料、设备报验单》应列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进场日期、合格证及用途。验收完毕由验收人员签字。 2、材料“四签证”:材料进场要有供应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签字。 3、《材料、设备报验单》及相关报告证书原件由监理施工单位建立台账保管,复印件由监理单位保管。 4、材料不合格严禁入场; 材料不经监理和开发办人员验收严禁入场。 5、施工单位是材料报验的第一责任者。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必须先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和开发办复检。 复检发现问题,对施工单位处罚100元/次。材料进场后出现问题,对参与复检监理和开发办人员处以100元/次。 6、参与复检的开发办人员由当班值班人员安排,被安排人员不得拖延。 二、材料检验方法

1、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2、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由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3、钢筋表面不得由裂纹、结疤和折叠。钢筋表面允许由凸块,但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钢筋表面上其他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4、螺纹钢、带肋钢筋用游标卡尺实测钢筋内径,不包括“肋”的厚度。横肋与间距不得大于钢筋公称直径的0.7倍 二、材料的抽检 1、定期由监理单位组织开发办、施工单位人员对材料保存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严禁施工单位使用未经报验的材料,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严禁施工单位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 2、对北栗风井浇筑井壁用的成品商砼每模取一组试块样品,每20~30米抽一组送有资质单位对其物理、化学及机械性能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须有监理和开发办人员参加。检验报告原件由施工单位保管,复印件由监理保管。 不定期由监理组织开发办和施工单位去商砼厂家对商砼的原材料及添加剂进行抽查。 3、钢筋、联接套等钢材要有产品合格证; 进场不同批次钢筋均需取样,抽取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出

工程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一、购料入库制度: (1)施工队伍先将材料计划报予专业工长,专业工长应提前4至7日填制材料计划单,材料计划单中应有施工队伍名称、材料用途、规格、型号、材料数量及工长签字,工长签字后交付项目部负责人审批。 (2)项目部负责人应两个工作日对工长提交的材料计划单进行审批,签字批准后,应于当日及时交付材料员。 (3)材料员应认真核实材料计划单。采购过程中注意厂家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严把质量关。材料员将齐全有效的厂家资料及时交付资料员,资料员及时进行进场物资报验。 (4)材料员采购、租赁的材料进场后;现场工长或主管对进场材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复检;确认材料合格后,由库管(材料库管理员,以下简称“库管”)清点材料,填写材料入库单,列明进场/入库日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送料人,进行入库登记。料进字签,入库完毕。 (5)购料费用报销:购料单据上需有材料员、工长(主管)、库管三方签字。购料单据上若无三方签字,财务不予报销。若是厂家送料至现场,购料单据上三方签字则为送料人,工长(主管)、库管。入库流程不变。 二、领料放料制度: (1)各施工队负责人为领料人,负责领取材料;施工队亦可指定或委托专人为领料人(必须有领料委托书),负责材料领取。其他人员,无领料之权。来人领料若无施工队领料委托书,库管不可发放材料。 (2)施工队在库房领取材料时,必须找工长办理领料手续,填写领料单。领料单上应列明施工队伍、材料数量、规格型号、用途、领取人及领取日期。由工长、现场主管、库管三方签字生效。库管应认真核对料单,清点数目,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材料发放。领料单一式三份,工长一份,库管一份,施工队自存一份。 (3)施工队伍领料人若因特殊情况不在但急需用料时,可由队伍班组长向项目部负责人请示领取材料。项目部负责人核实情况后方可批准其领料,但必须在领料单上签字。领料单备注栏中应写明情况,由施工班组长签字。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新)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二、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

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具体规定: 水泥: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以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二次复验,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散装不超过500为一批,每批取样不少于1次,每次都应多点采样,混合均匀后,重量不小于12公斤。 对使用过程中的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材料管理制度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鱼虹路与新老彭白路连接道路建 设项目部 材料及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成都市新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1月

材料及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1.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进行购买。 2.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6.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人员在查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改正,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重要设备进场后,应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8.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9.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查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查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没注意,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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