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4ta聚甲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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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4t/a聚甲醛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总论

1.1项目由来

某天然气资源十分丰富,利用好天然气资源,对某经济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意义。阿克苏地区某县具有建设大型天然气化工装置、发展天然气化工的良好条件。一是天然气资源丰富,在满足“西气东输”工程供气要求之外,还有足够的天然气可供发展天然气化工;二是气价相对优惠;三是油田公司方面具有积极性;四是政府的协同,社会的支持,外部建设条件成熟。加快石油天然气化工的发展,是南疆经济发展和人民致富的迫切需要。

聚甲醛是一种性能优异的工程塑料,产品附加值高,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型合成材料类高新技术产品。近年来,由于我国生产力水平的高速增长,聚甲醛工程塑料市场需求旺盛,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在某建设4×104t/a聚甲醛工程项目,一方面实现了某丰富天然气资源的开发利用,另一方面建设聚甲醛项目能够促进某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发展,增强南疆经济实力改善人民生活水平,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某新捷股份有限公司,见附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于2003年11月,通过议标择优委托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承担“某化工有限公司4×104t/a聚甲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任务。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于2003年12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某自治区环境保护局2004年5月28日以新环监函[2004]241号文件批复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万吨/年聚甲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因种种原因该项目至今尚未建设。2007年3月,该项目重新启动,因厂址建设地点发生调整(即新厂址调整至原厂址以东3km,314国道北侧1km的位置),按照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意见需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设单位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特委托我中心重新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中心根据项目特点,对新厂址进行现场踏勘并认真调研了厂址周围主要工业企业污染源变化情况,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工作,现提交《某化工有限公司4×104t/a聚甲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请主管部门予以审

查。

1.2评价原则与目的

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贯彻针对性、政策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的原则,依照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环保法规和政策的指导思想,在评价过程中突出“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达标排放”、“风险防范”的评述。针对拟建项目的污染特征,预测和分析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拟建项目建成后污染防治对策,降低拟建项目造成的环境风险,提出节能降耗和节水措施,为拟建项目的设计运行、环境监督检查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在上述指导原则下,本次评价主要目的是:

(1)通过现状调查与现场观测,评价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背景状况和主要环境问题。

(2)通过详细的工程分析,明确拟建项目的主要的环境影响,筛选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因子,尤其关注拟建项目产生的特征污染因子。并通过类比调查、物料衡算,核算污染源源强,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程度与范围。

(3)通过模拟计算,预测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和可接受性,论证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4)根据拟建项目的排污特点,通过类比调查与分析研究,论证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进行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5)论证项目建设规划相容性、资源开发利用可行性以及环境可行性,评价厂址选择的合理性。

通过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的评价,使项目建成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充分的发挥,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减至最小,实现环境、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

1.3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状况和区域环境功能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1995和HJ/T19-1997)提供的方法确定评价等级如下:

(1)水环境评价等级:三级。

(2)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三级。

(3)声环境评价等级:三级。

(4)生态环境影响等级:简要分析。

(5)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一级。

1.4评价范围

(1)水环境评价范围

地表水:在拟建厂址周围5km范围内没有地表水体。

地下水:拟建厂址区周围1km范围内。

(2)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位置,评价范围以拟建项目主要废气排放源电站锅炉为中心,主导风南北向各延伸4km,非主导风向东西各延伸3km,8km╳6km的矩形区域。

(3)声环境评价范围

声环境评价范围为拟建项目厂界外1m。

(4)风险评价范围

风险评价范围为厂界外延5km的区域。

1.5评价标准

1.5.1环境质量标准

(1)水环境质量

地下水:执行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2)环境空气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参考原《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

(3)噪声

根据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功能区划分,环境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1.5.2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

某县人民政府·库政函[2004]30号文的意见,同意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排

放的废水进入某化工园区排污系统,通过管网进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已修建的38万m3污水库(已由某、国家环保总局以新环监字[2003]306号、环审[2004]54号文批准)。根据阿克苏地区环保局对本项目采用标准的复函,本项目排放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新建污染源二级标准。

(2)大气污染物

拟建项目供热、工业用蒸汽等主要由甲醇装置、自备热电站(内设燃气锅炉)、甲醛装置等提供,其中自备电站燃气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限值;废液焚烧炉废气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2t/h焚烧量规模的相应标准;生产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的二级标准。

(3)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规定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规定。

1.6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目标

1.6.1污染防治目标

根据化工园区环境特征和本项目污染性质,确定污染防治目标为:

(1)采用先进、清洁的生产工艺,物耗、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提高水循环利用率,使用清洁燃料;

(2)控制大气特征污染物甲醛和甲醇的污染,敏感点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合理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防止事故风险;

(3)控制水污染物排放,尤其是有毒有害污染物(醛、醇类)的排放量,防止污染事故,保护项目所在区地下水源安全;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5)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1.6.2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调查,拟建项目周围的环境敏感点见表1-7-1。

表1-7-1 拟建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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