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X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随着时代的发展,母婴传播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消除这些疾病的母婴传播,需要制定一份实施方案,以下是一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实施方案:一、加强宣传在社会各个角落,通过多种渠道对母婴传播相关知识进行宣传。
如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让公众认识到母婴传播问题的严重性,并传递正确的预防知识。
二、开展筛查母婴传播疾病需要通过检测进行早期诊断和及时治疗。
因此,针对高危群体,开展定期筛查,及早发现传染源并及时进行隔离和治疗。
同时,对于无法接受检测的孕妇,应予以强制检测。
三、加强妇幼医疗机构建设母婴传播疾病的预防和控制需要得到医疗机构的全力支持。
因此,应加强妇幼医疗机构的建设,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提供先进的检测、治疗和服务设施,为孕产妇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帮助。
四、推广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母婴传播疾病最有效的手段。
因此,应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疫苗接种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疫苗接种的认识和接受度,鼓励更多的家庭给孩子进行疫苗接种。
五、完善法律法规针对母婴传播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问题,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及追责机制。
同时,增加对母婴传播的疾病的惩罚力度,提高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综上所述,消除母婴传播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疾病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以上五点是我们可以采取的关键措施,通过共同努力,相信我们能成功消除母婴传播的疾病。
六、加大投入力度针对消除母婴传播疾病,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包括对妇幼医疗机构的资金投入、对相关疫苗的研发和生产资金的投入等。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投入,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消除母婴传播的疾病的行动中来。
七、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消除母婴传播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疾病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互助共同完成。
社会各行业应该发挥自己的作用,通过自身的专业优势,为消除母婴传播疾病做出贡献。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第一篇: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为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 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 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 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根据《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技术专家组。
负责本院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 开展工作督导与检查工作。
二、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
严格执行技术服务标准, 建立适宜的检测、咨询、干预、随访等服务流程。
三、在婚前保健门诊、产科门诊、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四、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育龄妇女及其家人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信息、医疗保健及转介服务。
五、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
六、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
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助产服务, 为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适宜的干预措施。
七、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合格的检验人员;加强实验室管理, 严格实验室质量控制, 保障工作顺畅运转。
八、预防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
应当遵照普遍性防护原则, 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严格执行有关消毒隔离制度, 最大限度地避免医源性感染及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
九、加强信息管理。
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加强信息的收集、报告、审核、管理及质量控制, 确保信息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十、监督指导与评估。
定期开展自查与监督检查, 不断提高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工作质量。
第二篇: 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工作总结XX妇幼保健所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总结为提高人群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意识,最大程度减少艾滋病、梅毒、乙肝对妇女儿童健康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现将XX年1月至8月此项工作总结如下:一、具体数据:全区孕产妇进行HIV抗体检测 727 人, 检测率为 100%, 发现阳性孕产妇 0 例, 孕产妇进行梅毒检测727 人, 检测率为 100%, 发现梅毒孕妇 2 人, 梅毒感人产妇人, 所生婴儿人,感染人, 梅毒孕产妇规范诊疗人, 所生婴儿规范诊疗率人, 孕产妇进行乙肝检测 727 人, 检测率为, 表面抗原阳性人, 城西医院产科领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疫苗支, 注射2支。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计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陕西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指导意见》实现《中国抵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和《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的目的和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如下:一、工作目标(一)育龄妇女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二)提供相应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覆盖率达到98%以上。
(三)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均达到90%以上,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逐年提高。
(四)艾滋病感染孕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均达到95%以上,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18月艾滋病检测率达到80%以上,其中6月内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比例到达75%;住院分娩率达98%;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达98%。
(五)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90%以上,12月龄随访率达到80%以上。
住院分娩率达到98%;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达到95%。
(六)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二、工作内容(一)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
各级医疗助产机构要结合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在孕早期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
要确保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及时获得相关检测与咨询,并进行干预,提供必要的转介服务等。
(二)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孕产期、婴幼儿期保健,提供随访服务。
针对孕产妇综合状况及疾病感染程度,提供喂养方式指导、心理支持、家庭防护等方面的指导;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亲所生新生儿进行有针对性的护理,提供婴儿喂养指导,开展常规儿童保健,加强生长发育监测,预防营养不良。
(三)为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1.实施艾滋病感染干预措施(1)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助产服务,减少在分娩过程中母婴传播艾滋病病毒的机率。
XX镇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XX镇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是严重影响人类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极大的负担。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减少母婴传播的风险,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
二、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检测覆盖率、规范抗病毒治疗、提供安全分娩服务等措施,有效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风险,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
(二)具体目标1. 提高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覆盖率,确保所有孕妇在孕早期进行检测。
2. 提高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妇的抗病毒治疗覆盖率,确保所有感染孕妇在孕早期开始接受抗病毒治疗。
3. 提供安全分娩服务,减少新生儿感染的风险。
4. 提高医务人员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知度和防治能力。
5. 提高孕妇和家庭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知度和防治意识。
三、措施(一)加强宣传教育1. 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普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防治知识。
2. 在医疗机构、学校、社区等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知度和防治意识。
3. 制作宣传材料,如宣传册、海报、视频等,提供给医疗机构、学校、社区等场所,用于宣传教育活动。
(二)提高检测覆盖率1. 确保所有孕妇在孕早期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
2. 优化检测流程,提高检测效率,减少孕妇等待时间。
3. 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减轻孕妇的经济负担。
(三)规范抗病毒治疗1. 确保所有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妇在孕早期开始接受抗病毒治疗。
2. 提供个体化的治疗方案,根据孕妇的病情和药物敏感性进行治疗。
3. 加强对感染孕妇的治疗管理,确保她们能够坚持治疗,提高治疗效果。
(四)提供安全分娩服务1. 确保所有孕妇都能够接受安全分娩服务,减少新生儿感染的风险。
2. 提供无菌操作、合理用药、早期喂养等分娩服务,降低新生儿感染的风险。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是一个紧迫的公共卫生目标,具有重要的健康和社会经济影响。
以下是一个实施方案,旨在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1. 提高意识:开展广泛的公众宣传活动,提高人们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风险和预防方法的认识。
这包括在学校、社区和媒体中传播相关知识,以及培训医务人员和教育工作者,使其能够向公众提供有效的教育和咨询服务。
2. 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建立一套完善的医疗保健体系,包括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筛查、诊断和治疗服务。
这些服务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可及,并应该包括贫困地区和偏远地区。
3. 加强监测和报告机制:建立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监测和报告系统,以便及时获取相关数据,并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
这些数据将有助于评估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指导决策者进行更有效的政策规划。
4. 提供适当的预防和治疗工具:确保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预防和治疗工具普遍可获得。
这包括用于阻断传播的安全套、注射器、药物,以及必要的疫苗接种。
5. 支持易感人群:特别关注易感人群,包括性工作者、吸毒者、男男性行为者和妊娠妇女。
通过开展特定群体的定向干预措施,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6. 加强国际合作: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问题是全球性的挑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各国应分享信息和经验,共同努力推动科学研究、创新和资源投入,以加快消除这些疾病的进程。
7. 提供心理支持和社会关怀:针对感染者和受影响人群,提供心理支持和社会关怀服务。
帮助他们面对并应对患病的心理和社会压力,促进他们融入社会并维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通过实施上述措施,我们可以积极改变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现状。
这需要广泛的政府支持、跨部门合作和社会参与,同时也需要持续的长期倡议和投入。
只有通过全球合作,我们才能取得成功,实现消除这些疾病的目标。
8. 强调性教育:加强青少年和成年人的性教育,包括提供正确而全面的性健康知识和方法。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为进一步规范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 - 202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在对2011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总结基础上,更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目标。
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疾病的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至202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1.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提高孕早期检测比例。
2.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
3. 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0%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0%以上。
4.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95%以上。
5.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5%以下。
6. 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
二、工作内容结合孕产期保健与儿童保健服务,为所有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全面、整合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整合服务流程见附件1。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一)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应当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发挥部门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和知识宣传。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社区卫生服务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大众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育龄妇女及其家庭,特别是孕产妇对预防母婴传播的认知,促进健康行为。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技术实施方案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技术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总目标全面落实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如期实现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目标,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至2025年,实现以下目标:1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梅毒检测率达95%以上。
2.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85%以上。
3.HIV感染孕产妇抗病毒用药率达95%以上,所生儿童抗病毒用药率达95%以上。
4.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早期诊断率达98%以上。
5.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达95%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5%以上。
6.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首针乙肝疫苗及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注射率达98%以上。
7.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
8.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
9.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1%以下。
二、工作内容消除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简称“消除母婴传播”)工作应以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综合防治体系为支撑,以常规妇女保健、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为基础,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为育龄人群、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全面、整合的消除母婴传播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一)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开展消除母婴传播相关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青少年、育龄妇女,特别是孕产妇及其家人对消除母婴传播的认知,增强其“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健康行为。
(二)检测与咨询医疗卫生机构遵循知情不拒绝的原则,检测前医务人员主动告知母婴传播的危害性、预防母婴传播措施、接受各项检测的必要性和检测的相关信息,并依据检测结果提供检测后咨询。
为所有结婚登记人群在接受婚前保健时提供艾滋病、梅毒检测与咨询服务;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过程中开展夫妻共同咨询检测。
XX镇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XX镇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为了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全市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链条,最低限度降低乙肝、梅毒、艾滋病母婴之间的传播,降低出生缺陷,决定由XX中心卫生院、XX镇中兴卫生院行政办公室与相关科室协调,通过区卫计局的工作模式,开展全镇乙肝、梅毒、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这一优生促进工程。
现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理念,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优势和传染病技术服务优势,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育龄群众,以符合生育政策,全镇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开展免费乙肝、梅毒、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工作,从源头抓起,将出生缺陷预防关口前移,提高计划怀孕夫妇健康水平,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促进出生人口素质提高。
二、工作目标为每-位乙肝、梅毒、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家庭免费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相关咨询、心理支持、综合关怀、母婴阻断及孕妇分娩等医疗保健服务,最大限度地减低母婴垂直传播及对妇女儿童及家庭的不良影响,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一)通过开展乙肝、梅毒、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工作,使全镇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逐步达到95%以上;(二)计划怀孕夫妇参加预防母婴传播的相关活动和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人群覆盖率不断提高,逐步达到95%以上;(三)全镇乙肝、梅毒、艾滋病感染率逐年降低;(四)树立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三、工作内容(一)工作范围全镇XX个行政村和X个居委会全部开展此项工作。
(二)目标人群享受免费乙肝、梅毒、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工作目标人群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准备怀孕的夫妇和以受孕的妇女;2、夫妇至少-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三个月以上。
(三)目标人群的确认及审核村(居)负责医生及计划生育专干收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信息,提出名单,报XX中心卫生院。
医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
医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为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1-2015)》、《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确保检测率达到95%以上。
(二)提高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病毒用药率,确保用药率达到90%以上。
(三)提高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确保检测率达到90%以上。
(四)提高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确保检测率达到90%以上。
(五)提高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率,确保接种率达到90%以上。
(六)提高孕产妇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知晓率,确保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策略(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治意识。
利用多种宣传途径,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孕产妇及家属的防治意识。
(三)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加强监测,提高检测质量。
建立健全监测网络,提高检测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五)加强干预,提高用药率。
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实施抗病毒治疗,提高用药率,降低母婴传播风险。
(六)加强随访,提高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
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实施定期随访,提高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
(七)加强信息管理,提高数据质量。
2024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
2024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是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给个人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健康和经济负担。
为了预防和控制这些疾病的传播,有效保护母婴健康,我们制定了以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风险,提高母婴健康水平。
2. 原则:科学、公平、合理、可行。
三、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实施方案1. 提高孕妇艾滋病病毒感染筛查率:加强孕妇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筛查工作,提高筛查率。
2. 定期进行艾滋病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技术培训:加强对临床医生和护士等医疗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艾滋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技术水平。
3. 推广和普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知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广艾滋病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知识,提高孕妇和家庭成员的知晓率和自我保护意识。
4. 提供艾滋病感染孕妇和婴儿的医疗和社会支持:加强对艾滋病感染的孕妇和婴儿的医疗和社会支持,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关爱服务。
5. 鼓励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进行自愿咨询和测试:鼓励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进行自愿咨询和测试,并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支持服务。
四、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实施方案1. 加强孕妇梅毒感染的筛查和治疗工作:建立完善的孕妇梅毒感染筛查和治疗机制,提高筛查率和治疗率。
2. 定期进行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技术培训:加强对临床医生和护士等医疗服务人员的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技术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
3. 推广和普及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知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广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知识,提高孕妇和家庭成员的知晓率和自我保护意识。
4. 提供梅毒感染孕妇和婴儿的医疗和社会支持:加强对梅毒感染的孕妇和婴儿的医疗和社会支持,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关爱服务。
5. 鼓励孕妇自愿接受梅毒检测:鼓励孕妇自愿接受梅毒检测,并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支持服务。
五、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1. 提高孕妇乙肝病毒感染筛查率:加强孕妇乙肝病毒感染的筛查工作,提高筛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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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江西省预防艾滋病、 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 施方案
为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 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 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 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根据卫生部办公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 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卫办妇社发【 2011 】19 号)要求和《江西省财 政厅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下达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 (赣财社 [2011]216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一) 2012 年中央补助地方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支持我省西湖区、 青云谱区、南昌县、新建县、修水县、乐平市、湘东区、芦溪县、贵溪 市、定南县、袁州区、丰城市、玉山县、弋阳县、婺源县、泰和县、南 城县等 17 个县(市、区)为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 梅毒、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 (二)全省所有县(市、区)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 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提 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项目目标 (一) 17 个项目县目标 1、100% 开展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
2、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 80% 以上;
3、每县配备 1 套专用计算机和传真设备, 保证预防母婴传播网络直 报系
统运转顺畅; 4、每县配备 50 套隔离防护设备和用品包,保证每一个助产机构备 有 1 套
隔离防护用品。 (二)全省目标 1、预防艾滋病、 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覆盖 率达到
90% 以上;
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分别达到 80% 以上; 3、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接受其他相关检测的比例达到 70% 以上;
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 90% 以上;
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达到 90% 以上;
6、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 80% 以上;
7、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 达到
80% 以上。
三、项目内容 全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应当为 孕产妇提 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 服务(服务流程见附件 1)。 (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1. 全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 综合利 用妇幼
卫生项目资金,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画,举办有针对性的讲座 以及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利用广播和电视、学校课程、节假日专题宣 传、咨询等活动,为育龄妇女、农民工、青少年及其家庭发放宣传册、 小折页、一次性纸杯、雨伞、塑料盆等多种形式和多种材质群众实用的 宣传材料,开展宣传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知识,提高大众 防治知识水平。 2. 全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妇产科、计划生育门诊、青少年保 健门
诊、孕妇学校、婚前保健门诊,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等多种服务场所 开展健康教育,结合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发放相关健康教育材料,为有 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和指导,提高服务对象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 乙肝感染及母婴传播服务的认识和利用。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 育龄妇女及其家人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信息、医疗保健及转介服务;帮 助其制订适宜的家庭生育计划,指导其正确避孕、选择安全的性行为方 式和使用安全套,减少非意愿妊娠和疾病传播。建议梅毒感染妇女在梅 毒治愈后计划怀孕 (二)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 各项目县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结合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主动 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 梅毒和 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 在孕产妇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同时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相关 检测,尽早明确感染状况,尽早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干预措施;要确保临 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及时获得相关检测与咨询,并可获得干预 服务。 1. 检测前信息提供。 结合孕产期保健服务,为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
毒和乙肝母婴 传播的检测前咨询,告知母婴传播的危害及接受相关检测的必要性等核 心信息, 要求接收服务的孕产妇在检测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知情同意书见 附件 2)。 2. 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
为孕产妇提供规范的艾滋病抗体筛查,及时对艾滋病筛查结果阳性 者进行艾滋病确认试验,尤其要确保临产孕产妇尽早获得艾滋病抗体筛 查,以及时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干预措施(孕产 妇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见附件 3 图 2 和图 3)。 梅毒血清学检测方法有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和梅毒螺旋体 抗原血清学试验两类。采用其中一类试验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梅毒 筛查,对筛查结果阳性者,需用另一类试验进行复检,确定其是否为梅 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检测及服务流程见附件 4)。
为孕产妇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有条件的机构要为检测结果阳性 者提供乙肝病毒病原体血清学(乙肝两对半)检测。 3. 检测后咨询。 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后的咨询服务。为检测结果 为阴性的孕产妇提供改变危险行为、避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等重 要信息;为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提供保密的咨询服务,告知预防母 婴传播干预措施信息,进行配偶 / 性伴的告知和检测指导,与感染孕产妇 商讨并由其知情选择妊娠结局,提供必要的转介服务等。 (三)实行属地管理,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孕产期保健和 儿童保健服务 全省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均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医 疗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的孕产期保健和 随访服务,包括采取安全性行为指导、营养指导、相关感染症状和体征 的监测、安全助产等服务。为自愿选择终止妊娠的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 的终止妊娠服务。针对孕产妇综合状况及疾病感染程度,提供喂养方式 指导、心理支持、家庭防护等方面的指导。 为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孕产妇所生的新生儿进行有针对性的 护理,提供婴儿喂养指导,开展常规儿童保健,加强生长发育监测,预 防营养不良。 (四) 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 1. 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
全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免 费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提供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前,应当对孕产妇进行 艾滋病症状观察、 CD4+T 淋巴细胞计数及病毒载量检测,并对孕产妇的 感染状况进行评估, 确定
临床分期, 结合 CD4+T 淋巴细胞计数及病毒载 量检测结果,选择适宜的抗病
毒用药方案。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方案: (1) 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适用于艾滋病临床I期或H期,免疫 功能相对较好, CD4+T 淋巴细胞计数 >350/mm 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 (2) 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适用于艾滋病临床皿期或W期,CD4 + T 淋
巴细胞计数w 350/mm 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方案见附件 5。 在应用抗病毒药物前和用药过程中,应当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 提供持续的咨询指导及相关监测,提高用药依从性;定期进行血常规、 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检测,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药物副作用;在 发现孕产妇感染艾滋病时,孕期每 3个月和产后4〜6周对孕产妇各进 行一次 CD4+T 淋巴细胞计数的检测, 同时在发现孕产妇感染艾滋病时和 孕晚
期各进行一次病毒载量的检测,观察并评价孕产妇的病情,并提供 必要的处理或转介服务。 2. 提供适宜的安全助产服务。
全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艾滋病感染孕妇及其家人提供充分的 咨询,告知住院分娩对保护母婴安全和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的 重要作用,帮助其 及早确定分娩医院(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定点医疗保 健机构),尽早到医院待产。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提供 安全的助产服务,尽量避免可能增加艾滋病母婴传播危险的会阴侧切、 人工破膜、使用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助产、宫内胎儿头皮监测等损伤性操 作,减少在分娩过程中传播艾滋病病毒的机会。 3. 提供科学的婴儿喂养咨询和指导。
全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提倡人工 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医务人员应当与艾滋病感染孕产 妇及其家人就人工喂养的接受性、知识和技能、负担的费用、是否能持 续获得足量、营养和安全的代乳品、及时接受医务人员综合指导和支持 等条件进行评估。对于具备人工喂养条件者尽量提供人工喂养,并给予 指导和支持;对于因不具备人工喂养条件而选择母乳喂养的感染产妇及 其家人,要做好充分的咨询,指导其坚持正确的纯母乳喂养,喂养时间 最好不超过 6 个月,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尽早改为人工喂养。 4. 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随访与艾滋病检测。
全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 1 、3、 6、9、12 和 18 月龄时分别对其进行随访,提供常规保健、生长发育监 测、感染状
况监测、预防营养不良指导、免疫接种等服务,并详细记录 随访的相关信息。 负责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随访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儿童 感染早期诊断检测时间和技术要求采集血样,登记相关信息后,及时将 血样转送到省妇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