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
综治工作考核与实施细则

综治工作考核与实施细则杜绝影响稳定事件的发生是综治工作的重要目标。
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1. 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年初,我们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与各股室签订了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股室负责人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抓好所在股室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2. 及时处理排查矛盾隐患:要求各股室及时了解并掌握内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实际状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排除矛盾纠纷,并建立排查台账,把所有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杜绝了影响稳定事件的发生,收到了明显效果。
3. 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对项目工地出现的问题,由分包领导具体负责;重大信访案件实行局领导督办、信访工作人员包案制度,责任到人,确保每个信访案件都能及时有效地处理。
在制定年度综治工作重点方面,我们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平安创建工作,不断健全综治机构,加强制度建设。
局党组始终把平安建设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来抓,做到思想上有位置,组织上有班子、工作上有布置。
牢固树立防范意识,建立并坚持由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此外,我们还签订机关股室综治目标责任状,健全责任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综治工作网络。
为巩固和发展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工作成果,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要点,把综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管理范畴,并将综治工作作为晋职晋级工作的考核重要内容。
综治工作是一项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决不可掉以轻心。
贵溪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吴继平强调:“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管理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显得尤其重要。
加强综治工作的主动性、全面完成综治目标责任,贵溪市城乡规划局责无旁贷。
”采访中了解到,该局专门对综治(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了分工,即综治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直接责任人抓具体工作,把综治和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摆上中心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写入年度工作计划,使综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同步实施。
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考核细则

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考核细则基自考评部考核内容本计分标准评核审门分分分分 1.负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每季召开综治委会议,每月召开综治例会(10分); 1.无工作计划、方案、措施,不定期召开例会的每少1次扣2.及时分析排摸、掌握治安信息、完善上报制度,重大问题提1分;请党委、政府、综治委研究解决(10分); 2.信息不摸查、不分析、不掌握、不上报并影响党委、政府3.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治安问题(10分); 决策的每次扣2分;4.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综3.出现治安问题不及时采取措施化解,影响其他的每次扣2治工作,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行使“一票否决权”建议(10分; 综分); 4.发现问题不提出整顿意见,影响综治工作的每次扣2分; 治 1005.协助、指导各单位治保会、调委会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和矛盾5.不按计划开展创建、达标活动扣2分; 办纠纷排查化解工作(10分);6.中心内部作用发挥不好,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 6.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10分);7.年中、年终不认真开展综治工作考核评比的扣2分; 7.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等活动(10分);8.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不到位的扣2分; 8.中心内部管理有序、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合力作用强、成9.刑事案件超全市平均值10%以上的,每上升5个百分点扣效显著(10分); 2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加2分; 9.全镇治安秩序良好、无突出的治安问题、群众满意并组织对10.台帐不记全、不规范、档案装订不规范的扣2分。
责任单位综治工作考核、评比(10分)。
1.工作无计划、无措施、无总结的每次扣1分; 1.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10分);2.工作无指导(培训)扣1分,基层调委会制度不全、档案不2.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并开展调委会规范化建设(10分); 规范的扣1分;3.认真开展每月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3.不安定因素不排查、不采取措施的每少1次扣1分; 作(15分); 4.归正人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帮教措施不落实的扣2分,4.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正常(10分); 司三年内有重新犯罪每人扣1分;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有制度、有活动、有专人负责法 100 5.法制宣传教育无制度、无记录、效果不明显的扣1分; (10分); 所 6.未按计划开展创建活动的扣1分; 6.开展“民主法制村”、“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10分); 7.法律援助、服务不到位的扣1分; 7.开展法律援助、帮助和148工作的接待登记(10分); 8.未限期办结市长公开电话的每次扣1分; 8.认真解答法律咨询,完成市长公开电话的纠纷调处(10分); 9.民间纠纷调处率、成功率未达到98%、95%以上的各扣29.及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成功率分; 达95%以上(15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分表

。
管
理 目 标
3、完成治安、消 防、流动人员、 日常安全保卫工 作及规章制度 (20分)
1、查治安、消防、流动人员管理责任 书签订情况; 2、查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以及落实制 度情况。
1、未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扣 10分; 2、未制定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扣5 分,未按照制度落实每项扣1分 。
1、报送报表资料信息、总结,
考评分(总分100 标准分 实得分
30
30
20
20 日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分表
单位:
考评时间:
年 月至
年月
目标
考核项目
考评方式
扣分标准
1、组织机构及人 员配置、工作情 况(30分)
1、综治维稳机构、人员齐全; 2、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度 工作目标管理,并签订好综治维稳责 任书。
未设立组织机构扣10分,人员配 置不能完成工作扣5分;未签订 好综治维稳责任书,扣10分。
每缺一项扣5分;
4、业务工作(20 分)
1、查报表资料信息、总结(10分); 2、责任落实、信息反馈。(5分); 3、综治宣传宣传(5分)。
2、责任没有落实,信息反馈滞 后,造成群体事件的每项扣10 分;
3、未利用横幅、标语等宣传工
具加强舆论宣传每少1条扣2分。
考评部门:
考评人:
存在问题
考评得分:
分
未落实综治维稳工作扣10分,未
2、做好维护稳定 的各项工作,防 止发生群体性事 件(30)
查综治维稳工作相关资料,(农名工 进出场登记、考勤、工资支付、信分,未 有农民工进出场登记扣5分,未 有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资料 扣5分,职民工到公司上访扣2分
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

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九里街道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强化全处各级领导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九里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央、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奖惩办法如下:一、领导责任制1、领导班子的责任。
各级领导班子担负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对这项工作负总责、负全责。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牢固树立“抓经济促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保平安也是政绩”的正确发展观和“以稳定创优环境,以稳定保障发展、以稳定促进和谐”的正确稳定观;(2)把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3)健全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网络,层层落实责任,进行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4)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组织推动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2、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党政一把手是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首要领导责任。
(1)定期主持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听取汇报,进行形势分析,对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出正确决策;(2)对涉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问题,亲自研究解决;(3)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工作亲自部署,并督促落实;(4)一旦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案)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果断而妥善处置。
3、分管领导的责任。
分管领导是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党政一把手作出正确决策;(2)组织实施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3)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形成维护社会稳定合力;(4)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案)件,积极主动协助党政一把手处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是指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
下面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1. 组织领导制度: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公安机关、社会组织等各方责任,并建立相应协调机制。
2. 监测预警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治安信息管理系统,对社会治安形势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3. 预防为主制度:加强社会治安预防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 治安防控制度:建立健全治安巡逻、警务站所、社区警务等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间、重点人群的管理和防控。
5. 治安事件处置制度:建立健全治安事件快速处置机制,明确处置程序和责任分工,加强应急管理和联动协调,迅速有效应对各类治安事件。
6. 社区参与制度:鼓励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建治安志愿服务队伍,加强社区自我管理能力。
7. 法治建设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
8. 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对各级政府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考核评估,推动工作落实。
综合来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旨在通过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全面、综合地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公民提供安全的社会环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标准表

总分:100分 自评分:
考评项目
标准分
考评内容
评分方法
扣分
得分
执行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26分)
10
1、是否建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落实职能机构并挂综合办牌
未建立扣分,未落实机构(挂牌)扣5分。
10
2、党委(总支)是否每年研究综合治理工作不少于两次,第一责任人是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重要工作。
查会议记录或纪要,缺一次扣2分,未及时研究解决扣5分
6
3、是否有本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或方案
查计划或方案,无扣全分
执行法律、法规和综治工作方针政策情况
(18分)
12
1、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方面是否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发现一起扣3分。
6
2、贯彻落实“六无单位”活动情况(单位内无盗抢、无赌毒、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发生。
无扣全分
10
2、是否建立安全保卫制度、“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及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缺一项扣2分
8
3、单位内部及其所属住宅小区是否发生被盗或其它刑事案件、治安案件。
发生一起扣1分
10
4、学生、教职工中有无违法犯罪被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或严重违纪被纪检部门查处的情况。
发生一起扣3分
年月日
有“一无”未做到扣1分。来自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24分)
8
1、学生教职工中有无“法轮功”习练者。
发现一人扣1分
8
2、学生、教职工中有无集体越级上访或进京、赴省上访者,以及上访滋事事件。
有一起扣2分
镇村级综治维稳工作站绩效考核细则
镇村级综治维稳工作站绩效考核细则为了认真搞好各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落实综治维稳工作的各项措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确保全镇各村的平安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村级综治维稳工作站绩效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和记分标准1、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调处(20分)2、法制宣传工作(5分)3、预防犯罪(5分)4、重点人员管理(5分)5、社会治安(联防工作)(15分)6、信访工作(20分)7、维护稳定工作(20分)8、信息反馈及资料整理(10分)二、考核办法采取百分制记分办法,按照平常工作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由镇主要领导小组评定分值。
三、考核细则1、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及调处(20分)各村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每月要进行一次排查,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和调处。
矛盾纠纷的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要求达100%,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
各类矛盾纠纷,村上无两次以上调解记录而上交镇调解中心或司法所的,每一例扣6分,有两次以上调解记录而未调解成功,每上交一起矛盾纠纷扣2分。
2、法制宣传工作(5分)各村必须按镇普法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搞好法制宣传工作,按“五五”普法的内容认真组织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使本村村民遵纪守法,无严重违法行为发生。
3、预防犯罪(5分)各村必须教育村民遵纪守法,积极预防犯罪,特别是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如发生一起扣5分,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扣3分,直至扣完本项为止。
4、重点人员管理(10分)各村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包括“法轮功”及其他邪教人员、“两劳”人员、吸毒人员等),认真进行监控,如发生一起重点人员的重新犯罪,扣10分。
5、社会治安工作(15分)(1)各村社会治安良好。
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发生,无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发生;(2)加强爱路护路工作,无“三乱”现象发生;(3)无重特大治安、交通、火灾、集体中毒事件发生;(4)无生产安全等责任事故发生;(5)维护好企业和学校周边环境。
xxxx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
20xxxx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办法x各xx室:为切实做好20xxxx综治暨平安建设考核工作,根据市xxx局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一、组织领导院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安排,由院办公室具体负责单位干部职工综治工作考核。
二、考核内容(一)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情况(30分)1.领导重视(10分)(1)成立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明确的职责分工(5分)。
(2)制动下半年度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要点(5分)2.制度健全(10分)(1)建立矛盾纠纷及治安隐患月排查报告制度,每月按时上报(5分)(2)对市林业局安全的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总结。
(5分)3.责任明确到位(10分)院长与单位全力职工签订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书。
(10分)(二)综治及平安建设基础性工作(50分)1.安全防范(15分)(1)加强单位内部人防、技防、物防设施建设(5分)。
(2)落实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5分)。
(3)针对单位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以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对安全检查结果进行上报(5分)。
2.遵纪守法(20分)(1)全院干部职工无违法犯罪行为和违纪问题。
(5分)(2)全院干部职工无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5分)(3)全院干部职工无人员收治安处罚。
(5分)(4)全院上下去安全生产以及公共安全责任事件。
(5分)3.秩序良好(15分)(1)全院干部职工无非法请愿,罢工,游行示威,参与邪教和非法组织的人员。
(5分)。
(2)全院干部职工无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民转刑案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
(5分)(3)全院干部职工无引发负面影响的舆情和事件的人员(5分)三、开展平安创建活动(20分)(1)单位日常管理规范,做到有规划,有活动,有资料;积极参与市林业局组织的社区平安创建“三个一”活动。
(10分)(2)按照市林业局统一部署,开展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综治绩效考核方案
综治绩效考核方案简介国家级综治系统绩效考核方案是根据《国家综治工作条例》要求,对各地区、各部门在推动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方面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的一套方案。
考核内容国家级综治系统绩效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果2.群众满意度3.政府部门责任落实情况4.暴力恐怖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5.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效果6.网络空间治理效果7.建设美丽城市的综合治理水平等考核标准国家级综治系统绩效考核的标准主要有两种:1.定量标准:主要使用数据来评价绩效。
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果,可从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违法犯罪人员打击等多个角度来考察,每项考核标准都有对应的数据指标来支撑。
2.定性标准:主要包括案例分析、调查问卷、听证会等定性评价方式。
如群众满意度考核,可以通过社区调查、投诉率等方式来进行评价。
考核流程国家级综治系统绩效考核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1.自评:各地上报自身的绩效情况,包括绩效报告、数据填报等。
2.外评:专家根据绩效数据及相关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并对其进行评价。
3.网络公示:将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及专家评估意见在网络上进行公示,以便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开展监督和评价。
考核结果国家级综治系统绩效考核结果主要有以下几种:1.A类:总体考核绩效较好,达到优秀水平的地区。
2.B类:总体考核绩效一般,达到良好水平的地区。
3.C类:总体考核绩效较差,但整体水平尚可的地区。
4.D类:总体考核绩效不达标,需要加强整改的地区。
评价作用国家级综治系统绩效考核的评价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推动综治工作的深入发展。
2.促进制度、机制和队伍建设的完善。
3.为干部考核和用人提供重要依据。
4.对群众满意度、社会形势等因素及时进行了解和分析,为制定政策和解决社会问题提供参考。
结语国家级综治系统绩效考核是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的一种重要机制。
只有将绩效考核作为推动综治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
社会治安综治检查评核方案
社会治安综治检查评核方案本文将对“社会治安综治检查评核方案”进行详细介绍和解读,旨在深入探讨该方案在维护社会安全方面的作用和价值。
一、方案概述为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高社会治安综治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社会治安综治检查评核方案》。
该方案主要针对社会治安综治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治安工作机构设置是否合理;防控体系建设是否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是否落实到位;警务公开是否具备可操作性等。
对于在考核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惩处措施,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组织谈话等。
二、方案意义1. 促进社会综合治理水平的提升通过对社会治安综治工作的全面考核评价,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为促进社会综合治理水平的提高提供有力支撑。
2. 强化治安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社会治安综治检查评核方案》以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基本原则,旨在全面规范社会治安综治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治安工作各项工作措施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 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合力《社会治安综治检查评核方案》规定了各个相关机构的检查职责和评价标准,有利于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社会治安综治工作的开展,提高整个社会治安防控水平。
4. 对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激励在社会治安综治检查评核中,对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激励,旨在推动全市治安工作中的优秀典型的提出,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方案执行策略1. 坚持分工明确,做好各自的职责社会治安综治检查评核方案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在执行前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统一思想意识,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测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2. 依法依规,公正公开社会治安综治检查评核方案的实施应本着法制化、规范化和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忌人云亦云、主观臆断,以确保工作的公正和客观性。
3.加强信息共享,整合力量资源社会治安综治工作涉及多个方面和领域,要充分发挥各个部门信息的互通共享,避免信息孤岛,整合各自的力量资源,推动测评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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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的决定》,根据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省纪委、省委组织
部、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关于《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
任制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单位及其党政主要领导(治安综合治
理工作第一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第二责任人)落实治安综合治
理工作责任的考核。
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镇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办法
第四条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
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情况;
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治安综合
治理机构建设情况;打击、防范、教育、管理等治安综合治理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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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实施情况;内部治安、铁路沿线治安是否稳定,突出治安问题
是否开展和有效的整治等情况。
具体考核标准见《考核计分表》
第五条 考核实行计分制,满分100分。按计分高低分为四
个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
79为合格;不满60分为不合格。考核评分时,单项扣分可至0
分,不记负分。
第三章 考核时间和程序
第六条 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期限为当年1
月1日起至 12月31日止。
第七条 考核程序:采取听、查、访、问的方式进行。听(听
取基层村各单位当年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查(查
有关文件材料、规章制度、会议记录);访(召开座谈会或深入
沿线调查);问(对疑问问题进行询问)。根据检查和了解的情
况,对照《考核计分表》逐项进行评议,提出计分意见,由镇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审查确定考核结果。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八条 考核结果由政法委发文通报,并作为评价各各单位
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晋职晋级、评
先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对考核评为优秀、良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并分别给
予奖励。对责任人按《责任书》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条 对考核评为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发给
“警告”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单位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按《责
任书》规定标准罚款处理。
第十一条 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和有下列特别突出情况之
一的,实施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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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重视、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责任
制不落实,造成管内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2、不安全因素或内部矛盾突出,且不及时化解或处臵不力,
以致发生重大治安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
3、发生恶性案件以及“黄赌毒”等“七害”活动情况严重,
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4、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重大各类事故,使国家、
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又不认真查处、改进的。
5、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本单位职工违法犯罪情况严重超标,
又不采取得力措施改变这种状况的。
6、出现重大刑案件或治安问题,隐瞒不报或作假报告的。
第十二条 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在一年内取消单位各
类评先资格,村、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治安工作的领导不得评先
受奖、晋职晋级;连续两年被“一票否决”的,第一责任人和主
要责任人要降职或免职。对发生重大问题、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
影响的,要分别情况、追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党纪、政纪或
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