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中的合同

典型信用证交易会波及到一系列合同关系,如买卖之间旳基础买卖合同、买方与开证行之间旳(委托代理)合同、开证行与卖方旳(信用证)合同以及开证行和往来银行(如告知行、保兑行、议付行等)之间旳合同。

买方(申请人)在信用证中旳地位并不明确

一方面,信用证系因申请人之申请而开立,而另一方面,信用证却并不规范开证行和申请人之间旳关系,普遍接受旳观点是,申请人并非信用证中旳一方当事人(信用证是开证行和卖方之间旳一种特殊合同) 。

而在买方与开证行之间是以开证申请书为基础旳一种合同,委托代理合同。

一旦开证行接受申请人开证申请,即对申请人买方承当了开立信用证这一基本义务。

一旦开证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即有权从申请人处获得偿付。但前提条件是其严格按照申请书(信用证)规定履行审单等义务。银行对

单据瑕疵或者欺诈等不负责任,故此虽然单据有问题,银行仍有权从申请人处获得偿付。对此见 UCP600 第 34 条。

1. 单据有效性免责

见 UCP600 第 34 条

理由在于:第一,系表面相符与独立性原则旳逻辑成果;第二,银行并非贸易专家,其并没有能力去验证单据中具体内容与否真实;第三,虽然银行有这个能力,也无法保证在五个银行工作日内做出与否拒付结论;第四,如强制性规定银行承当保证单据有效性义务,银行风险增长,必然会导致信用证收费等增长,从而商人最后因成本等而不肯运用信用证付款。

例外:如果银行在审单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如单据伪造异常明显,其不得免责。

美国统一商法典 UCC§5- 102(a)(7) 明确规定:开证行对申请人承当了诚信及遵守普通银行惯例之义务。

2. 传播免责

见 UCP600 第 35 条(1) (2)款。

第(1)款涉及信息传递免责与单据传递免责。固然前提条件是按照规定去传递或者发送信息或者单据。

单据传递迟延遗失等免责,并不等于银行可以回绝付款。一旦指定行确认交单相符并将单据转交保兑行或者开证行,但在转交途中遗失或者迟

延,保兑行与开证行仍然承当了议付或者承付信用证项下款项旳义务(注意:此时开证行、保兑行有权规定指定行转交留存旳副本,以备其审查单据与否真如指定行所说旳相符,如果审查不符旳,开证行、保兑行有权拒付) 。

在开证行付款之后,其有权规定申请人偿付。

由此可知,最后单据传递与信息传递风险由申请人承当(见案例Covering:2200 pieces) 。

例外:如果银行传递信息或者单据时存在过错,如未按照信用证所规定之方式传递信息或者单据,则不得免除责任。

案例:银行要免除信息传递迟延责任,必须证明该信息已经发送出去,之因此迟延,系由于信息传递者如 SWIFT 组织或者邮局等旳责任。如果传递迟延或者遗失是由于自身问题,如 SWIFT 机器中毒故障等,其不得免责,由于存在过错。又见案例一种 expert 与两个或者以上experts 旳分析。

3、翻译免责

见 UCP600 第 35 条(3)款。

注意是翻译技术术语时免责,而不是翻译信用证专业术语免责,固然银行也可以不翻译。

理由在于:银行普通都是免费提供这种翻译,加之银行对技术性术语并不熟悉,规定其承当翻译错误责任,于理不合。但如果是信用证术语或者普通术语,则银行不得免责。

4、不可抗力免责

见 UCP600 第 36 条。注意新增长恐怖活动。

不可抗力免责前提条件是受益人尚未交单,如受益人已经交单,则银行必须承当审核单据并拟定与否拒付。

之因此规定不可抗力免责,银行再也不承当审核单据义务,是由于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何时银行得以重新开业,是未知数。为避免受益人悲观等待导致货品达到目旳港无人解决或者因其他因素导致货品毁损,特此规定银行再也不承当审核付款义务,从而促使卖方及时采用合理措施解决货品。

5、受批示方行为免责

见 UCP600 第 37 条。

根据 ISBP681 ,申请人承当批示摸棱两可旳风险。

为此 UCP600 第 3 条,明确规定如需第一流、出名等等人来签发单据,则受益人之外旳任何机构都可签发。固然,必须是合理旳,如果规定独立检查机构出具植物检疫证明,就不能来个毫不沾边旳议付行出具检疫证明。

因素:银行必须在五个银行工作日内决定单据与否相符,否则即应承当责任。因此其只要合理理解分析了摸棱两可条款,即应免责。既然开证行是根据申请人规定开立信用证,惟独申请人材可以避免或者控制摸棱两可情形旳浮现,自然由其承当责任方位合理。

自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并交付卖方之时起。

严格相符原则、五个银行工作日、拒付告知等

1. 付款前提:交单;相符;

2. 付款方式:即期、延期、承兑、议付。

1. 交单不符;

2.信用证欺诈构成欺诈例外;

3. 基础交易违法或者不可

强制执行

一旦银行违法拒付,卖方即有权起诉规定银行承当违约责任。

如波及到分期或者分批付运或者支款,则一旦银行于某期或者某批单据违法拒付,则卖方有权认定所有后续批次银行仍会拒付,从而有权规定银行承当所有后续尚未付运批次货款。

【问题】如银行无理拒付,卖方与否有权直接规定买方付款?如交单不符呢?交单相符但银行破产呢?

信用证合同(通用18篇)

信用证合同(通用18篇) 信用证合同篇1 甲方(申请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开立国内信用证的前提条件 乙方为甲方开立国内信用证,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已生效。 2、甲方向乙方提交《开立国内信用证》(受理回单); 3、甲方向乙方预留与签署本合同有关的公司文件、单据、印鉴、相关人员名单和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4、甲方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5、甲方办妥叙做业务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按乙方要求提交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6、本合同约定的担保已有效设立。 第二条国内信用证的开立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或在国内信用证开立日有效的更新版本及国家有关法规办理国内信用证项下的一切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和责任。 如乙方接受甲方开立国内信用证的申请,应按照甲方提交的《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书》的内容开出国内信用证。 乙方要求甲方提交与开立国内信用证有关的单据或文件,如贸易合同等,不得解释为乙方有义务按照此类单据或文件开立国内信用证。 《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书》中有关国内信用证的主要内容应用中文填写。如因申请书字迹不清或词义含混而引起歧义,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国内信用证的修改 甲方如需对国内信用证进行修改,应向乙方提交《国内信用证修改申请书》。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办理该国内信用证项下的修改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和责任。国内信用证修改书一经发出,即对甲方产生约束力。 乙方对国内信用证修改具有独立的判断权,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提交的修改申请,亦有权对修改内容提出建议。 国内信用证修改涉及金额、币种、利率、期限等,且乙方认为加重保证人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保证金,及/或要求甲方获得保证人在《国内信用证修改申请书》上的签字同意,或增加其他担保方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国内信用证修改申请书》中有关国内信用证修改的内容应用中文填写,如因申请书字 迹不清或词义含混而引起歧义,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开证费用 甲方将按时向乙方支付因叙作本合同项下业务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的计收依据、标准和方式等按乙方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将通过以下第种方式支付上述费用: 1、在乙方通知后个银行工作日内通过支付。

信用证合同范本4篇

信用证合同范本4篇 导读:本文是关于信用证合同范本4篇,希望能帮助到您!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 出口信用证抵押外汇借款合同 出口信用证抵押外汇借款合同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1 信用证:由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出通过________________通知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信用证。 1.2 债务: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与此有关费用。 2.贷款金额、币种和用途 2.1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3.期限 3.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______个月。 4.利息与费用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 4.3 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4 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账户内扣收。 5.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5.1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1.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5.2 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用于归还贷款。 6.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6.1 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6.2 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6.3 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义务。 6.4 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信用证合同范本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信用证:由银行开出通过通知编号为_________的信用证。 2.结算收入监管:借款人在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结算收入必须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并受贷款人的监督。借款人如不按贷款合同规定归还贷款,贷款人可主动从该帐户内扣除。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随意支取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的款项。 3.抵押: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抵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还款的保证。 第二条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为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个月。 第四条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_________%。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扣除。 5.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利率,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金。 第六条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已在贷款人处开立为履行本贷款合同所需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 (2)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活动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219149329.html,,请保留此标记。)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4)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例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 (5)保证及时将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7)保证按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信用证条款内容

信用证条款内容

信用证条款内容

确定信用证的开证日期非常重要,特别是需要使用开证日期计算其他时间或根据开证日期判断所提示单日期是否在开证日期之后等情况时更为重要。 同时,开证日期还表明进口商是否是根据商务合同规定的开证期限开立的信用证。 三.信用证有效期限(Expiry Date)和有效地点(Expiry Place) 信用证的有效期限是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后日期。受益人应在有效期限日期之前或当天向银行提交信用证单据。 有效地点是受益人在有效期限内向银行提交单据的地点。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一般规定有效地点在我国国内,如果有效地点在国外,受益人(出口商)要特别注意,一定要在有效期限之前提前交单(港、澳、新、马等近洋国家或地区提前7天左右;远洋国家或地区提前10-15天),以便银行在有效期限之内将单据寄到有效地点的银行。 如果有效地点在国外,最好建议将其修改在国内。 如果信用证未列明有效地点,则应立即要求开证行进行确认。如果开证行始终不予答复,则应视同有效地点在我国国内。 四.信用证申请人(Applicant) 信用证的申请人,是根据商务合同的规定向银行(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即是进口商。 信用证的申请人包括名称和等内容,必须完整、清楚。

五.信用证受益人(Beneficiary) 信用证的受益人,是信用证上指定的有权使用信用证的人,即出口商。 信用证的受益人包括名称和等内容,应完整、清楚,如果有错误或遗漏等,应立即电洽开证行确认或要求开证申请人修改。 六.信用证号码(Documentary Credit Number) 信用证的证号是开证行的银行编号,在与开证行的业务联系中必须引用该编号。信用证的证号必须清楚,没有变字等错误。 如果信用证的证号在信用证中前后出现多次,应特别注意其间是否一致,否则应电洽其修改。 七.信用证币别和金额(Currency Code Amount) 信用证金额的币别应是国际间可自由兑换的币种。 如果信用证的币别是国际间非自由兑换货币,受益人可考虑是否可接受。 货币符号应是国际间所普遍使用的世界各国货币标准代码。 信用证的金额一般采用国际间通常的写法,例如一百万美元写成USD1,000,000.00。 如果信用证中有大写和小写两种金额的写法,大写和小写保持一致。

信用证中的合同

典型信用证交易会波及到一系列合同关系,如买卖之间旳基础买卖合同、买方与开证行之间旳(委托代理)合同、开证行与卖方旳(信用证)合同以及开证行和往来银行(如告知行、保兑行、议付行等)之间旳合同。 买方(申请人)在信用证中旳地位并不明确 一方面,信用证系因申请人之申请而开立,而另一方面,信用证却并不规范开证行和申请人之间旳关系,普遍接受旳观点是,申请人并非信用证中旳一方当事人(信用证是开证行和卖方之间旳一种特殊合同) 。 而在买方与开证行之间是以开证申请书为基础旳一种合同,委托代理合同。 一旦开证行接受申请人开证申请,即对申请人买方承当了开立信用证这一基本义务。 一旦开证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即有权从申请人处获得偿付。但前提条件是其严格按照申请书(信用证)规定履行审单等义务。银行对

单据瑕疵或者欺诈等不负责任,故此虽然单据有问题,银行仍有权从申请人处获得偿付。对此见 UCP600 第 34 条。 1. 单据有效性免责 见 UCP600 第 34 条 理由在于:第一,系表面相符与独立性原则旳逻辑成果;第二,银行并非贸易专家,其并没有能力去验证单据中具体内容与否真实;第三,虽然银行有这个能力,也无法保证在五个银行工作日内做出与否拒付结论;第四,如强制性规定银行承当保证单据有效性义务,银行风险增长,必然会导致信用证收费等增长,从而商人最后因成本等而不肯运用信用证付款。 例外:如果银行在审单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如单据伪造异常明显,其不得免责。 美国统一商法典 UCC§5- 102(a)(7) 明确规定:开证行对申请人承当了诚信及遵守普通银行惯例之义务。 2. 传播免责 见 UCP600 第 35 条(1) (2)款。 第(1)款涉及信息传递免责与单据传递免责。固然前提条件是按照规定去传递或者发送信息或者单据。 单据传递迟延遗失等免责,并不等于银行可以回绝付款。一旦指定行确认交单相符并将单据转交保兑行或者开证行,但在转交途中遗失或者迟

信用证国际贸易合同

信用证国际贸易合同 篇一:国际贸易信用证合同范本 根据下述合同内容审核信用证,指出不符之处并提出修改意见。SaLESconTRacT TheSeller:TianjinYimeiinternationalcorp. contractno.Ym0806009 address:58dongliRoadTianjin,china (签约的地方,要有) date:June5,20XX TheBuyer:VaLUETRadinGEnTERPRiSE, LLc(limitedliabilitycompany有限责任公司) address:Rm1008GreenBuildingKuwait(科威特)ThisSalescontractismadebyandbetweentheSellerandtheBuyer, wherebytheSelleragreetosellandtheBuyeragreetobuythe under-mentionedgoodsaccordingtothetermsandconditionsstipulatedbelow: descriptionofGoodsQuantityUnitPriceamount man′swindBreaker5000PcSUSd15.10/Pc Styleno.Ym082ciFc5KuwaitUSd75500.00colour:Black Khaki ToTaL5000PcSUSd75500.00

Totalamount:SayU.S.dollarsSeventyFiveThousandFiveHundredonlyPacki ng:20pcsarepackedinoneexportstandardcarton Shippingmark: VaLUE oRdERno.a01 KUwaiT c/no.1-UP TimeofShipment:BeforeaUG.10,20XX LoadingPortanddestination:FromTianjin,chinatoKuwait PartialShipment:notallowed Transshipment:allowed insurance:Tobeeffectedbythesellerfor110%invoicevaluecoveringallRisksa ndwarRiskaspercic (中国保险条款chinainsuranceclause,cic) ofPiccdated01/01/1981 TermsofPayment:ByL/cat60daysaftersight,reachingthesellerbeforeJune15, 20XX,andremainingvalidfornegotiationinchinafor(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日后15天在中国议付) further15daysaftertheeffectedshipment. (信用证的有效期就是交单的最后期限) L/cmustmentionthiscontractnumber.L/cadvisedbyBanKoFcHina.allbankin gchargesoutsidechina(themainlandofchina)areforaccountofthedrawee.(一

信用证(合同)范本

信用证合同范本 1. 引言 本信用证合同范本旨在提供一个参考,帮助各方在制定信用证合同时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约定。信用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贸易工具,用于在跨国贸易中保障双方交易的安全和可靠性。 2. 合同背景 本合同是由各方之间达成的: 2.1 发布方 [发布方名称] (简称为“发证行”) 2.2 受益方 [受益方名称] (简称为“受益人”) 2.3 通知行 [通知行名称] (简称为“通知行”) 2.4 申请行 [申请行名称] (简称为“申请行”)

3. 信用证条款 本信用证合同涉及主要条款: 3.1 开证金额 信用证金额为 [金额],以符合货物或服务的交付标的。 3.2 受益人要求 受益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行,要求根据信用证的条款发起款项支付。 3.3 付款条款 付款将根据信用证条款的规定进行。款项将通过通知行转账给受益人。 3.4 交单要求 交单必须包括文件: •提货单 •装船单据 •发票 •保险单

•其他必要文件,根据信用证条款规定 3.5 投保要求 受益人应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对货物进行保险,并提供相关保险单据,以确保货物安全。 3.6 信用证有效期 本信用证的有效期为 [日期]。 4. 承诺和责任 各方在签署本信用证合同之后,应遵守责任和承诺: 4.1 发证行的责任 发证行应确保信用证的成功开立,并根据受益人的要求按时支付款项。 4.2 受益人的责任 受益人应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交货、质量和文件交付要求。 4.3 通知行的责任 通知行负责将开证信息通知给受益人,并协调受益人和申请行之间的沟通。

4.4 申请行的责任 申请行应按照受益人的要求开立信用证,并向相应的银行支付所需费用。 5. 合同解除 本合同可以在情况下被解除: 5.1 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条款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其他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2 不可抗力事件 如果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各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6. 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争议应提交仲裁解决。 7. 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 本合同受[适用法律]的管辖,并在[管辖法院]解决争议。

国内信用证(合同)

国内信用证合同 一、引言 二、概念 国内信用证合同是银行根据买卖双方的委托,以自己名义向卖方发出的一种保证支付的承诺函。在国内贸易中,买方先向银行开具信用证,银行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向卖方支付货款,以确保买卖双方的权益和交易顺利进行。 三、流程 国内信用证合同的流程主要包括几个步骤: 1.买方开具信用证:买方在银行开具信用证申请,填写信用证的金额、受益人、有效期等要求,并向银行支付一定的开证费用。 2.银行审核信用证:银行收到买方的信用证申请后,审核申请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确保申请符合规定。 3.银行发出信用证:银行根据买方的申请,向卖方发出信用证,并通知卖方信用证的内容、要求和有效期等。 4.卖方履行交货义务:卖方收到信用证后,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履行交货义务,并向银行提交相应的交单和单据。

5.银行付款:银行收到卖方提交的交单和单据后,核对无误 后按照信用证的约定支付货款给卖方。 6.买方收货确认:买方收到货物后,确认货物的数量、质量 和其他交货条款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流程为国内信用证合同的一般流程,具体操作和流程可能会因为 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四、注意事项 在国内信用证合同中,买卖双方需要注意几点: 1.信用证的开证费用:买方需要向银行支付一定的开证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需要与银行协商一致。 2.信用证的有效期:买方在开具信用证时需要确保信用证的 有效期足够长,以免到期后无法及时履行付款义务。 3.信用证的要求:买方在信用证中需要明确指定交货的地点、时间、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条款,以确保货物的质量和交付的准确性。 4.卖方提交的单据和交单:卖方需要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准备 和提交交单及相关单据,确保单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档】信用证合同书-实用word文档 (1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信用证合同书 篇一:信用证合同 (1)信用证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HUA CHIAO COMMERCIAL BANK LTD. 88-89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ongkong No. F-07567 Applicant: J. Brown & Co. ,175 Queen’s Way, Hong Kong Beneficiary: JiangXi Comfort Imp. & Exp. Co., Ltd. Nanchang, China Advising Bank: Bank of China, JiangXi Branch, Nanchang Date and place of issue: 201X/09/28 Hong Kong Date and place of expiry: 201X/11/30 Hong Kong Amount:USD26,700--(SAY UNITED STATES DOLLARS TWENTY-SIX THOUSAND SEVEN HUNDRED ONLY) 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shipment are prohibited. Shipment from Shanghai, China to Hong Kong, latest 201X/11/30. Credit available against presentation of the documents detailed herein and of your draft at 90 days’ sight for full invoice value. 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quadruplicate. Full set of clean shipped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of HUA CHIAO COMMERCIAL BANK LTD. Marked freight prepaid.

信用证合同条款(9篇)

信用证合同条款(9篇) (经典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合同协议、条据文书、策划方案、总结报告、党团资料、读书笔记、读后感、作文大全、教案资料、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contract agreements, documentary evidence, planning plans, summary reports, party and youth organization materials, reading notes, post reading reflections, essay encyclopedias, lesson plan materials, other sample essays, etc.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of sample essays, please stay tuned!

信用证的特点及信用证与合同的关系

信用证与合同的关系: 信用证的相关条款,来自于合同要件,但又独立于合同之外。 信用证一经开出,相当于一个独立的新的三方合同(进口商,出口商和银行)。银行只检查单据表面是否正确及符合要求,只要符合要求,就付款。不符合要求的,则根据进口商的意见决定是否付款,银行不理会单据所代表的货物是否合格或真实。 合同是买卖双方意思一致的书面表达形式。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合同标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保险、支付、检验、索赔理赔、纠纷解决方式等。其中的支付条款中,就要规定货款的支付方式。如果双方选择信用证支付,那么才有信用证的出现。合同是信用证开立的基础。作为出口方,在审证时就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审查信用证。凡是有合同之外的额外要求的,都要求买方修改信用证。当然,对出口方有利的变化还是悄然接受的好。 但信用证在某种意义上又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如果该信用证一旦被接受,哪怕它与合同并不完全相符,双方都得按信用证的规定行事,方能确保收汇的安全。信用证支付方式有的主要特点: 1.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 信用证虽以贸易合同为基础,但它一经开立,就成为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另一种契约。贸易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签订的契约,只对买卖双方有约束力;信用证则是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开证行和受益人以及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均应受信用证的约束,但这些银行当事人与贸易合同无关,故不受合同的约束。对此,《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3条明确规定:“信用证与其可能依据的销售合约或其他合约是性质上不同的业务。即使信用证中包含有关于该合约的任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约完全无关,并不受其约束。” 2.开证行是第一性付款人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证行以自已的信用作出付款保证,开证行提供的是信用而不是资金,其特点是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首先由开证行承担付款的责任。《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2条明确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根据此约定,开证行依照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在规定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或支付或承兑受益人开立的汇票;也可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支付、承兑或议付该汇票。这后一种情况并不能改变开证行作为第一性付款人的责任。 3.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4条明确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可见,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凭单据付款的单据业务。该惯例在第15条、第16条及第17条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和说明,就是说,只要单据与单据相符、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只要能确定单据在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银行就得凭单据付款。因此,单据成为银行付款的唯一依据,这也就是说,银行只认单据是否与信用证相符,而“对于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伪造或法律效力,或单据上规定的或附加的一般及/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任”,对于货物的品质、包装是否完好,数(重)量是否完整等,也不负责任。所以,在使用信用证支付的条

信用证合同

信用证合同 一、概述 信用证合同是指开证人与受益人之间签订的一份合同,发布信用证的开证人在信用证中向受益人保证付款或承兑等条件,使得受益人在享有担保的同时,可以放心地进行贸易活动。信用证合同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可以有效减少贸易活动中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 二、信用证合同的内容 信用证合同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 受益人基本信息 信用证合同中应当包含受益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 开证行基本信息 信用证合同中应当包含开证行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3. 信用证号码 信用证合同中应当明确信用证的唯一编号,便于双方进行溯源。

4. 信用证金额 信用证合同中应当明确信用证的金额,便于双方进行核对。 5. 付款条件 信用证合同中应当明确付款条件,包括付款期限、付款金额、付款方式等。 6. 装运单据要求 信用证合同中应当明确装运单据要求,包括装运单据种类、数量等。 7. 不可撤销条款 信用证合同中应当明确信用证开立后的不可撤销条款,保证交易的稳定性。 三、信用证合同的签订流程 信用证合同的签订流程大致如下: 1. 申请开证 受益人向开证行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包括贸易合同、装运单据等。 2. 开证行通知受益人 开证行根据申请资料开出信用证,并通知受益人。

3. 受益人查验信用证 受益人收到信用证后,应当立即查验信用证,核对信用证的金额、期限、付款条件等。 4. 受益人装运货物 受益人按照信用证要求装运货物,并准备所需的装运单据。 5. 受益人提交单据 受益人将装运单据提交给开证行,以便开证行进行核实。 6. 开证行付款或承兑 开证行对单据进行核实后,根据信用证的条件进行付款或承兑。 四、注意事项 在签订信用证合同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 贸易合同的完整性 信用证合同是建立在贸易合同基础之上的,若贸易合同有不完整 的情况,会影响到信用证的有效性。 2. 货物的情况 信用证合同应当明确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以免在交易过 程中出现争议。

信用证与合同之间的关系

信用证与合同之间的关系 引言 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和合同是两个重要的概念。信用证作为一种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种确保付款安全的方式。合同则是买卖双方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力强的协议。本文将探讨信用证与合同之间的关系,包括它们的作用、互相影响以及如何处理可能存在的冲突。 信用证的定义和作用 信用证是指以银行为中介,由买方的银行向卖方的银行发出的一种支付保证。买方通过开立信用证的方式,向卖方保证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下,按照合同金额向卖方支付货款。信用证的作用是保证卖方能够收到货款,同时又确保买方在满足交货条件后才支付货款。 合同的定义和作用 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就货物买卖等贸易行为达成的一种协议。合同约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交货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重要细节。合同的作用是确保买卖双方在合理条件下进行贸易,并提供法律保护。

信用证和合同的关系 虽然信用证和合同是两个独立的概念,但它们之间存在着紧密的 关系。首先,信用证是根据合同开立的。买卖双方在达成合同后,买 方可以通过其银行开立信用证,将合同的条款和条件转化为信用证的 要求。由此可见,信用证是合同的延伸和补充。 其次,信用证对合同的履行起到了保障作用。信用证作为一种支 付保证,确保了卖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要求向买方交付货物,并能够获得货款。因此,在有信用证存在的情况下,卖方更愿意履行 合同中的义务,而买方也可以信任卖方的交付能力。 然而,信用证和合同并不总是完全一致的。在实际操作中,可能 会发生信用证和合同之间存在一定差异的情况。这可能源于银行对信 用证条款进行了一定的修改,或者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了一些 额外的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对信用证和合同进行解释和调整,以解决可能存在的冲突。 处理信用证和合同之间的冲突 当信用证和合同之间存在冲突时,双方需要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首先,双方可以就信用证和合同的差异进行对话, 明确各自的立场和理解。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考虑修改信用证或者合 同中的条款,使其能够更好地反映双方的意愿。

外贸合同中信用证常见的合同条款

外贸合同中信用证常见的合同条款在外贸合同中,信用证常见的合同条款包括以下内容:信用证的有效期:这是买卖双方商定的期限,在这个期限内买方必须完成货物的付款和货物的收货。 付款条件:信用证规定的付款条件是必须满足的,通常包括货物数量、质量、价格、装运期限等。 装运期限: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是必须严格遵守的,通常规定了装运开始和结束的时间范围,以确保货物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买方。 提单要求:信用证规定了提单的要求,通常包括提单必须标明信用证号码、货物数量、品种、装运日期等信息,并由指定的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签发。 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这一条款规定了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法。通常在合同中规定有“约数”,但需注意“溢短装条款”,明确规定溢短装幅度,并规定溢短装的作价方法。 货物的数量条款: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在数量方面,合同通常规定有“约数”,但对“约数”的解释容易发生争议,故应在合同中增订“溢短装条款”,明确规定溢短装幅度,如“东北大米500公吨,溢短装3%”,同时规定溢短装的作价方法。 货物的包装条款:包装是指为了有效地保护商品的数量

完整和质量要求,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法。应明确包装的材料、造型和规格,不应使用“适合海运包装”、“标准出口包装”等含义不清的词句。 货物的价格条款: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为防止商品价格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合同中还可以增订黄金或外汇保值条款。 货物的装运条款: 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是: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装运地与目的地、装运方式以装运通知法。根据不同的贸易术语, 装运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所以应该依照贸易术语来确定装运条款。如果合同中定有选择港, 则应定明增加的运费、附加费用应由谁承担。 货物的保险条款:保险是指进出口商按照一定险别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以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时,从保险公司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投保人及支付保险费,投保险别和保险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保险责任与费用的分担由当事人选择的贸易术语决定,因此投保何种险别以及双方对于保险有何特殊要求都应在合同中定明。 货物的支付条款:支付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地点法。支付手段有货币和汇票,主要是汇票法。付款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不由银行提供

信用证与合同的关系及其付款流程

信用证详解一、信用证与合同的关系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买方)的请求和指示,开给受益人(卖方)的一种在满足某种特定条件下保证付款的书面凭证。这种凭证,实际上是开证银行向受益人有条件付款的书面担保。信用证与贸易合同之间,既有其独立性,又有其统一性。 1. 独立性信用证的开立是以贸易合同为依据,是根据贸易合同的规定而开立的,但是信用证一经开立后,就成为独立于贸易合同以外的另一种契约,不受贸易合同的约束。信用证交易的对象是所规定的单据,而不是货物本身。这种与贸易合同独立而抽象分离的特性,被称为独立抽象性原则。独立抽象性原则是信用证交易的基石,对信用证交易的产生、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首先,为受益人提供了真正的交易安全保障。该原则使得开证行不能以它和申请人之间的其他关系或者以贸易合同为依据抗辩受益人;其次,为银行提供了保障。该原则把信用证交易与基础贸易合同相分离,不仅避免了开证银行介入到买卖双方之间的贸易纠纷,而且其中所涉及的

中介银行也不会陷入买卖双方之间的纠纷,因此,该原则促进了信用证交易的进行,从而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也为开证申请人提供了一定的交易安全保障。开证申请人可通过对信用证规定适当的条款来制约卖方,保障自己的安全。 2. 统一性信用证虽然独立于基础贸易合同之外,但是它是依据贸易合同而开立的,因此,它与贸易合同在主要方面是相同的,具有统一的一面。(1)信用证的开立是履行贸易合同义务的行为。信用证是开证行应买方的请求而开立,允许在受益人履行信用证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对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它的开立是按买方的指示办理的,而买方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依据是合同,是按照合同支付条款中有关规定要求开立的。这表明申请人作为合同买方,遵守合同信用,已经执行合同,开出了信用证。因此,信用证的开立是买方履约的行为。(2)信用证的开立受贸易合同条款的制约贸易合同是买卖双方就买卖某种货物而达成的书面文件。如果买卖双方同意以信用证的方式付款,就应该在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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