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最新整理)

思创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最新整理)
思创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最新整理)

思创科技集团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发扬思创团结互助,扶危济困的企业文化精神。自2006年起,思创科技集团公司工会发起并建立了“思创爱心互助基金”,该基金的运行是对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完善和补充,符合党中央提出的“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现结合公司实际,根据广大职工的意愿,修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定义及用途

1、思创爱心互助基金是思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含旗下各分子公司)广大员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困难互助组织机构。、

2、思创爱心基金所筹款项及运营所得全部用于思创集团困难职工的生活补助、重大疾病及意外伤害的医疗救助、其它社会公益事业。

第二章资金筹集及公示

1、思创爱心基金由思创职工自愿捐助款项及公司捐助的配套资金组成。

2、职工捐助分为定期捐助活动和临时性捐助两种形式。

3、每年6月18日“思创爱心日”活动,基金会倡议员工捐助自己的一日工资,职工自愿认捐后由人力资源部在当月工资当中扣除。

4、思创爱心基金随时受理员工的自愿捐款。

5、思创爱心基金认捐活动当月将相关信息予以统一公布。每次有思创职工获基金救助必须

6、在保证基金正常运转和无任何风险的的前提下,由公司财务代表与公司工会基

金管理委员会签署委托理财协议,由财务部代为进行理财,所取得的收益纳入思创爱心互助基金。

第三章、基金补助对象

1、凡个人交纳了互助基金的思创职工,因重大伤病,在省、市医保中心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和体系领导签字证明,均可按本办法规定享受相应的互助基金补助。

2、互助基金补助原则上对单人一次性补助,特殊情况的长期补助需进行公示。

3、对职工直系亲属,如父母、妻儿遭遇重大疾病或意外导致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况,互助基金也予以适当救助。

4、思创爱心互助基金参与社会公益性的社会特困群体的救助。

第四章基金的补助标准

医疗补助:

1、基金的补助原则是重大疾病与重大意外伤害。

下列情况视为重大疾病:

1)如尿毒症此类需长期做血液透析,长期应用药物控制的疾病;

2)各种癌症,急性肝炎,急性胰腺炎,胃出血等较为严重的内脏疾病;

安装心脏起搏器、心脏瓣膜、冠状动脉支架、人工接骨等手术;

3)其他经过医疗机构鉴定认可的重大疾病。

下列情况视为重大意外伤害:

4)交通事故造成重伤或致残;

5)火灾、触电导致重伤和残疾;

6)见义勇为造成重伤与致残;

7)其他经基金管理委员会鉴定认可的重大意外伤害。

下列情况造成的意外伤害,本基金不予补助:

8)大面积普遍性的自然灾害;

9)犯罪与违法、违纪、违章;

10)自杀自残。

2、基金的补助标准。凡符合互助基金补助条件的在职员工因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之后,仍需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部分,其补助标准为:

补助档次与比例:

1)5000元以下的补贴500元

2)5000~10000元部分的补助l5%(补助最低起付线1万元)

3)超过1万元至3万元的部份补助20%:

4)超过3万元至6万元的部份补助30%:

5)超过6万元至9万元的部份补助40%:

6)超过9万元至12万元的部份补助50%:

3、思创爱心互助基金享受期与合同期同步,即劳动合同期终止,基金享受权同

时终止,基金不退。

4、凡参加爱心互助基金的在职员工,因公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一次性给予8

万元补助,非因公意外导致死亡的,给予2万元抚恤。

5、职工申请互助基金补偿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思创互助基金申请;

2)个人参与思创互助基金的认捐证明;

3)工会会员证及其复印件;

4)职工住院费用支付结算清单及票据复印件。

生活困难补助:

职工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人身意外等情况导致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除提交以上申请材料外,需经基金委员会委员实地家访,确认情况后参照职工补助标准的80%比例执行。

第五章基金的管理

1、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基金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工会委员会代管日常工作,各工会分会代表参与议事。

基金管理委员会人员:余素文、何葑、刘洁、万里程。

2、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代表由下列部门组成:

2)基金委员会主要任务为:负责制定基金筹措方案、补助政策标准、审定

补助数额。

3)基金财务专员,负责基金收缴入账,补助报销,由财务设立专门账户,

专款专用,承担收支记账业务,并按财务制度汇总定期向基金管理委员

会提供书面报告。

4)基金补助审查专员,负责受理会员重大病伤医疗费用的补助申请,根据

章程规定提出补助意见,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5)基金监督小组,负责基金收支的监管、审查,确保基金公正、公平、合

理使用。负责困难职工的不定期家访等工作。

3、基金委员会的日常管理

1)基金每次获捐和支出都必须登记造册,账目明晰。启用基金时各项手续必须完备,经相关组织审核批复后,应通报公司总裁室会议。

2)基金的救助支出、资金结余、运作收益等情况每半年必须公示一次。每年在公司宣贯大会上向捐赠人统一汇报基金年度工作成果及下年计划。

3)分、子公司筹集的爱心基金由集团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各分子公司的职工代表经捐款人统一授权,可申请查看基金会账目。

4)思创爱心互助基金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对本公司在职职工的生活及医疗救助,但同时参与社会公益救助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社会救助的资金比例不应超过基金年筹款额的20%。

5)思创爱心互助基金委员会在接到申请人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回复申请人是否符合被救助条件;符合被救助条件的申请,基金委员会30个工作日内必须予以具体批复。

6)思创爱心互助基金的所有经费必须全部用于规定的帮助对象,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挪用和侵占,否则,将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诉诸法律。

第六章基金补助使用程序

1、在职员工个人未参加互助基金的,不享受本基金补助。

2、参与基金的员工根据个人实际困难的情况,自行准备申请材料,经所在部门的经理、分管领导和工会分会干部审核签字后提请基金委员会批复。

3、申请材料中的各类票据和证明材料经财务审核后核发补助款项,申请人在财务室领取现金。

3、基金管理委员会核发救助款项前后,监督专员会不定期的进行家庭实访看望。核实家庭困境的真实性。申请人必须给予配合和理解,不得推诿和阻扰。

4、救助按事实发生和申请救助的先后顺序,从思创爱心基金中支付。若经费不足,则向工会申请经费或及时发起捐赠。

第七章附则

1、本办法经2010年8月20 日公司工会委员会及总裁室讨论通过并施行。

2、本办法针对思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均有效。

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201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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