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表

(完整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表
(完整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表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规划表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划分表(续)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注:单元工程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率≥50%为合格、合格率<50%为不合格。

土地平整工程放线记录

土地平整工程挖填土方质量检验表

土地平整工程田坎质量检验表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田间路工程放线定位质量检验表

田间路工程路槽开挖质量检验表(隐蔽)

田间路工程路基质量检验表(隐蔽)

田间路工程泥结碎石面层质量检验表

田间路工程砼面层质量检验表(隐蔽)

田间路工程养护记录表

工程名称:编号: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注:单元工程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率≥50%为合格、合格率<50%为不合格。

生产路工程放线定位质量检验表

生产路工程路槽开挖质量检验表(隐蔽)

生产路工程面层质量检验表(隐蔽)

桥涵工程放线定位质量检验表

桥涵工程基坑开挖质量检验表(隐蔽)

机井工程放线定位质量检验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规程

-----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研编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 基本思路、目标 *基本思路:以前几批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为着手点,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本内容为主线,有针对性地阐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相关基 本概念、基本方法、基本规定和基本要 求。 *基本目标:促进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对相关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基本规定和基本要求的理解和掌握,进一步提高项目的合规性,

提高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深度。 内容提纲 一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程序 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摘要书的编制 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图件编制 五小结 —1— ----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研编制规程

一、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程序 —2— -----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研编制规程 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存

在的问题 2.1报件不全 如缺少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的有关部门和 专家的论证评审意见、省级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重点和示范项目的现场踏勘报告、项目现状图、项目规划图; 缺少开发用地批复文件以及取水许可证、资金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文件等。 2.2不具备基本申报条件 有的项目涉及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已租赁经营的土地;有的项目不符合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将限制为其他用途的土地规划为农业用地;有的项目涉及两个县

级行政区;有的项目区位于生态环境脆弱、严重干旱缺水、不宜开垦为耕地的地 区;有的项目将林地规划为耕地或园地;有的项目不具备基础设施条件。 2.3基本指标不符合相关规定 有的项目建设规模超出规定上限或者低于规定下限;有的项目新增耕地比例 低于规定下限,其中部分项目申报为整理,但实际上包括开发和整理两种性质, 且开发所占比重较大,导致综合新增耕地率低于规定下限。 2.4对重要问题论述不清 ①对项目的基本问题描述不清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编号:_____________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施工合 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 承包方: 为实施省级投资工程项目第五标段(以下简称项目),经过公开招标,发包方已接受承包方对该项目的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X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X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暂行办法》、《X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X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范围: 第二条工期。本工程总工期60天(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和省级现行土地开发整理标准、项目验收规范以及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伍万柒仟捌佰壹拾贰元伍角陆分) (小写:¥2357812.56元)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六条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2)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方与承包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3)承包方项目经理:指承包方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4)设计单位:指发包方委托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负责本工程设计的单位。 (5)监理单位:指发包方委托的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对工程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单位。 (6)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常驻施工现场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7)合同价款:指承包方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方应付给承包方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8)工期:指承包方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9)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0)图纸:指合同指定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出并经发

浅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原因及对策

浅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本文从分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变更原因入手,提出减少和控制项目规划变更一些对策,为今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土地开发规划设计变更对策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改变、工程使用意图变化,以及勘察设计资料不详尽等原因,导致规划设计与实际自然条件不符,对原规划设计局部工程进行修改,或增加或减少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任务。规划设计变更既影响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会加大实施阶段的管理难度和工作量。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分析项目规划变更原因入手,提出减少和控制项目规划变更一些对策。 1导致项目规划变更原因 1.1 前期调查勘测资料不详尽 对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而言,前期调查勘测资料非常重要,其结果将直接影响项目规划方案的优劣程度。但很多项目申报单位重申报、轻实施,忽略了项目的前期调查工作,或者说前期调查工作不实、不细、不具体,导致了项目规划设计粗而不精,工程布局的错位、偏差,单体工程的规格尺寸不符合项目区实际要求等等,给项目实施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目前普遍被忽视的一项工作就是项目区现状调查和地籍测量工作,大多数项目申报单位都是依据原始地籍图进行规划设计,其实是非常不准确、也是不合理的。有的项目规划设计单位虽然也进行调查勘测,但由于项目区涉及范围比较大,很难面面具到。有的干脆就按照项目申报所在地的水利、交通以及村组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规划方案的设计等等,这些都导致项目规划方案与项目区实际要求有偏差,最终导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项目规划变更。 1.2区内情况发生变化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区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项目规划变更,如:有的因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打乱了原项目规划,需要进行变更;有的因地方经济发展,占用项目区部分土地,需要对项目建设规模、位置、工程数量等进行变更;有的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规划不适应现在发展需要,需要进行变更;有的因农业、水利等部门在项目区内新建小型配套工程,为了避免项目的重复投资,需要对该部分工程进行变更等等。 1.3少数工程无法实施 在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阶段,其项目申报单位和规划设计单位未深入当地群众中进行认真细致的调研,没有认真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不了解当地农

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

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审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及管理等工作,根据《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方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云南省使用中央或地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等省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入库、实施、竣工验收等行政管理工作。所属土地整理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受委托进行项目踏勘复核、入库材料和规划设计初审、项目实施监督及成果初验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监督管理,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负责项目踏勘、材料初审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所属土地开发整理机构是项目实施的承担单位。 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等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对拟上报的基本农田面积、灌溉水田面积、项目资金安排明细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在省级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解决,按不超过当年国家和省级项目投资预算的2%安排,不得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第五条项目管理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 (四)、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设计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设计 4.1 基本规定 4.1.1 设计依据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以项目规划和设计任务书为依据。 4.1.2 设计原则 a)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要求。 b)工程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C)因地制宜。 d)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兼顾。 4.1.3 项目设计的类型 a)耕地整理工程设计。 l)农田平整工程设计。 2)农田水利设施工程设计。 3)排灌电气工程设计。 4)农村道路工程设计。 5)农田生态防护林设计。 b)园地整理工程设计。 C)牧草地整理工程设计。 d)养殖水面用地整理工程设计。 e)林地整理工程设计。 f)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g)城市、村镇用地整理工程设计。 h)土地复垦工程设计。 i)土地开发工程设计。

4.1.4 项目设计应由项目提出者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 4.1.5项目设计应由具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批准权的单位审查批准。 4.1.6 项目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4.2 农田平整工程设计 4.2.1 农田田面高程设计 4.2.1.1 农田田面高程设计原则 a)因地制宜。 b)确保农田旱涝保收。 c)填挖土方量最小。 d)与农田水利工程设计相结合。 4.2.1.2 农田田面高程设计 a)地形起伏小、土层厚的旱涝保收农田田面设计高程根据土方挖填量确定。 b)以防涝为主的农田,田面设计高程应高于常年涝水位0.2m以上。 c)地形起伏大、土层薄的坡地的田面高程设计应因地制宜。 d)地下水位较高的农田,田面设计高程应高于常年地下水位0.8in 以上。 4.2.2 梯田田坎设计 4.2.2.1 梯田田坎设计原则 a)安全稳定。 b)占地少。 c)用工省。

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总结报告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双坪村土地整理项目 施 工 总 结 报 告 编制单位:重庆昌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5年11月1日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北部,涉及三教镇的双坪村狮子山社、石碾沟社、瓦店子社、雷打石社、王家桥社、张家坡社和高牌社。项目区东西长约3.2km,南北宽约 3.6km,地理坐标在东经105°50′25″~105°52′20″,北纬29°29′53″~29°31′51″之间。项目区东以永铜公路为界,西以坪村石碾沟社的溪沟为界,北以双坪村与永坡村交界处的苗圃为界,南以双坪村与利民村的村界为界。项目区范围线主要是以权属界和地类界为界线。 本项目于2009年由重庆市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报,同年向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交了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10年批复为市级土地整理项目,批准该项目建设规模为433.61hm2,新增耕地为37.83hm2,总投资1223.82万元。该项目由重庆市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重庆瑞升资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该项目的规划设计。项目入库备案后于2012年2月进行公开招投标,由重庆昌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由重庆渝兴监理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监理。 由于“西三环”(永川-铜梁)高速公路在该项目入库备案后规划南-北方向贯穿整个项目区,在项目区内征地面积为15.65hm2,造成项目建设规模减少,部分原规划的道路、沟渠等工程因西三环建设需要调整线路或取消修建。 由于项目区内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耕地进行了流转,采用集中经营方式,导致原设计的土地平整工程实施方式不适宜现在的经营方式,需对土地平整工程位置及设计方式进行调整。 经重庆市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向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请示,并征得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意见后,同意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变更,因此重庆市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重庆瑞升土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双坪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变更。 本项目原规划设计总投资为1223.8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1069.46万元,占总投

土地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土地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前言 土地开发整理对于缓解人地矛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更好地开展党家镇土地开发整理,加强对项目区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管理,特编制本规划。 1.1 项目来源 根据国家制定的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负责保持本辖区内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法定目标和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实行“占补平衡”的政策要求,山东省和济南市都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土地开发整理的政策。基于经济、社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考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从实际着想,扎扎实实地为农民办实事,为经济建设提供土地保障,提出在党家庄镇选择具有一定潜力的土地进行开发整理。鉴于项目规模较大,投资较多,地方财力难以承担,因此作为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申请市财政给予资金扶持。 1.2 项目可行性研究及项目的批复情况 为贯彻执行新《土地管理法》,确保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落实济南市以及市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增加的耕地指标,市中区专门成立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2005年3月,由市中区国土资源局牵头,在市中区水务局、农业局等有关局委和镇政府的参与下,对项目区进行勘测,收集有关资料,编制完成了《市中区党家镇(杨台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 《可研报告》通过了由区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的论证,上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得到了批准,被确定为2005年市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 项目批复建设规模267.22hm2,其中新增耕地54.04hm2,新增耕地率为20.2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 通知 重要 国土资源部财务司财[2001]41号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部研究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部财务司联系。 二OO一年七月十八日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或国家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第四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计划、设计(即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方法,参照国家或省最新颁布实施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预算标准,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二章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 第五条预算文件由封面、目录、预算编制说明、预算计算表格及附件组成。 第六条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规定格式制作,扉页应有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编制日期等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目录应按预算表的表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一)路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施工准备工作:施工前,会同建设方、监理方、设计方将全线的平面控制的导线点和高程控制的水准点进 行交桩,为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可考虑布置二线导线和三级水准线路,进行路中线和路边线初步放样,打好定位桩,对原稻田和植被地进行处理,达到机械作业所要求的地面强度和稳定性,不出现陷机等现象。并清除地表树木和植被根茎,开沟排水,降低地下水位。 2)填料试验:对填料进行补验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 批。 3)填筑试验路段:施工前,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用路基填筑料,总结出压实设备的类型,最佳组合方式,碾压遍数,碾压速度,工序,每层材料的松铺厚度及材料最佳的含水率等,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4)泥结碎石铺填 (1)清淤、清表并经压实后的地面,当地面横坡不陡于1:5 时, 可直接分层铺填分层压实。填土虚铺厚度不大于300mm,路基填筑时每填筑压实一层,检测一次标高与压实度。

当地面横坡陡 于1:5时,将原地面挖成宽度不小于1米的台阶,台阶顶面做成2%~ 4%的内倾斜坡。砂类土则不挖台阶,将原地面以下200~300mm的表土翻松,然后压实。压实后按照分层填土逐层压实的方法填筑路基。 (2)路堤填土高度小于800mm时,对于原地表清理与挖除之后的土质基底翻松300mm,然后整平压实。(3)路堤填土高度大于800mm时,将路堤基底整平处理并在填筑前进行碾压,压实度不小于90%。 (4)地面翻松后分层整型、压实,压实度不小于技术规范要求。路基填筑时为满足修整边坡后的路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填筑时两侧超填50cm。不同土质填料分层填筑,填筑至路基顶面最后一层的压实厚度不小于 10cm,且此层填料最大粒径不大于10cm。(5)用透水性较小或不透水的土填筑时,其含水量控制在最佳含水量_2%的范围内,用作下层填料时,顶部做成4%的双向横坡,用以填筑上层时,不得覆盖在由透水性较好的土所填筑的路堤边坡上。 (6)中途长期停工或雨后施工时,路堤表层及边坡应加以整理,不得有积水的地方,复工时,须重新检测路堤表层压实度及含水量,如压实度不满足要求,则重新翻松,待含水量接近正常时,重新进行碾压。

TDT 1041-2013 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的原则、内容、方法、标准和成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用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等项目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其他土地整治项目的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可参照执行对土地整治项目中房屋、输配电、石方爆破等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执行工业与民用建筑,电力等行业的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19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SL.17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JTG F800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 TD/T1033-2012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使用于本文件 3.1 工程质量 工程满足国家和土地整治行业相关标准、规划设计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 3.2 质量检验 通过检查、量测、试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3.3 质量评定

将质量检验结果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比较确认活动。 3.4 单项工程 由若干个单位工程组成,能够独立发挥某一类土地整治功能要求的工程项目3.5 单位工程 具有相同的设计功能特点,可以组合发挥作用的工程项目 3.6 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的主要组成部位,可单独发挥作用,且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3.7 单元工程 分部工程中由多个施工工序共同完成的单体结构综合体,构成工程质量评定基本单位的工程项目 3.8关键部位 单元工程施工中,对工程安全或功能,或效益有显著影响的基础检测部位3.9 隐蔽工程 工程完工后被覆盖的工程项目 3.10 中间产品 工程施工中使用和生产的成品及半成品 3.11 见证取样 在监理机构或项目承担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项目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现场取样检测及工序活动效果的检查、实施见证 3.12 工序质量 通过施工过程控制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内在质量 3.13 外观质量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表质量 3.14 质量事故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土地整理可研合同范

土地整理项目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土地整理项目 委托方:国土资源局 受托方:武汉坤盛土地整理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委托方(简称甲方):国土资源局 受托方(简称乙方):武汉坤盛土地整理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担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一事,经双方进行友好协商,于2010年4月13日,签订以下合同,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乙方接受委托,将按国土资源部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相关要求,在实地踏勘的基础上,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实地开展项目区土地利用清查等相关工作事宜,制订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成果资料。 二、工作内容 1、开展项目区土地清查,明确项目区内主要土地利用类型情况。 2、按国家和湖北省厅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协助甲方作好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做好项目前期研究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负责项目区自然、社会和经济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水利、交通、价格信息等相关资料。 3、派人协助乙方进行土地清查、现场踏勘等前期工作,对乙方提交的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4、按湖北省厅要求提供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证明、文件等附件资料,

派专人协助乙方报送申报材料。

5、为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所在地工作期间提供住宿和交通方便,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作经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制订分阶段项目技术服务工作计划,经甲方审查认可后实施。 2、根据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与甲方共同开展项目区范围内土地清查,确定项目区范围和项目类型。 3、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4、对项目申报过程需要甲方协助的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并在甲方的协助下,组织项目申报材料。 5、在按时提供技术服务并使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技术规范的前提下,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四、成果要求 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的时间,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相关要求,并通过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评审。 五、技术服务费用 (一)技术服务费用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提交合格成果,甲方按国家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技术服务费用如下: 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按项目直接施工费的 0.5 %计算,本项目工程施工费总额约为,应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约为(最终以批准的可研报告为准)。 (二)费用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分阶段向乙方支付本项目技术服务费。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 ICS××.×× P×× 备案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 TD TD/T××××—××××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规程 Regulation on compiling feasibility study report of land consolidation and rehabilitation projects (××××稿) ××××-××-××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

目次 1 范围 (11) 错误!超级链接引用无效。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总则 (11) 错误!超级链接引用无效。4 综合说明..................................................... 4.1 项目概述 (2) 错误!超级链接引用无效。4.2 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估算 ..................................... 4.3 综合结论 (2) 错误!超级链接引用无效。5 项目背景..................................................... 5.1 项目所在地区简况 (2) 错误!超级链接引用无效。5.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 5.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2) 错误!超级链接引用无效。6 项目区概况................................................... 6.1 自然条件 (2) 错误!超级链接引用无效。6.2 社会经济状况 ............................................... 6.3 自然灾害 (2) 错误!超级链接引用无效。6.4 土地利用现状 ............................................... 6.5 基础设施条件 (33) 错误!超级链接引用无效。6.6 农村居民点建设发展状况 ..................................... 7 项目分析 (33) 错误!超级链接引用无效。7.1 项目合法性分析 ............................................. 7.2 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 (33) 错误!超级链接引用无效。7.3 土地适宜性评价 ............................................. 7.4 新增耕地来源分析 (33) 错误!超级链接引用无效。7.5 水土资源分析 ............................................... 7.6 公众参与分析 (33) 错误!超级链接引用无效。8 项目规划方案 ................................................. 8.1 规划原则 (44) 错误!超级链接引用无效。8.2 建设标准................................................... 8.3 规划方案比选 (44) 错误!超级链接引用无效。8.4 总体布局................................................... 8.5 整理后土地利用结构 (44) 错误!超级链接引用无效。9 项目建设内容 ................................................. 9.1 土地平整工程 (44) 错误!超级链接引用无效。9.2 农田水利工程 ............................................... 9.3 田间道路工程 (55) 错误!超级链接引用无效。9.4 农田保护工程 ............................................... 9.5 其它工程 (55) 错误!超级链接引用无效。10 土地权属调整 ................................................ 10.1 土地权属现状 (55) 错误!超级链接引用无效。10.2 权属调整方案 .............................................. 10.3 方案编制说明 (55)

土地整理项目施工资源配备计划

土地整理项目施工资源配备计划 (一)人员、材料及机具设备的准备和进场安排 1、动员周期 人员、材料及机械设备的进场以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和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为原则,按工程进度计划分期、分批进入施工现场。 若我公司中标,第一批人员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进场。进场后主要工作为:租用场地,搭设临时工棚,成立项目经理部,建立试验室,平整施工场地,接好水电和通讯设施等。 第二批人员在十日内进场,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2、进场后技术准备 第一批施工管理人员进场后即进行技术准备工作,包括内业和外业技术准备。 a.内业技术准备 认真阅读施工规范,复核施工图纸,编写复核报告。进行临时工程设施的具体准备。

编写技术交底书和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结合工程实际施工特点,编写技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备齐必要的参考资料。编写各种针对性的保证措施。依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完成各种临时设施符合性数据的采集。编写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其它资料。 b.外业技术准备 现场控制点交接和复测工作,包括:施工人员进场后即与设计单位和监理组联系,进行现场交接桩,交桩后进行复测,实施闭合导线控制测量,补设或根据施工要求增设控制点,并进行固桩、护桩、交桩,复测完成后进行施工测量。 各种仪器设备的检测鉴定,并办理计量合格证书。 各种原材料的调查与合格性测试分析并编写试验报告。 3、施工机械进场方案 本工程所用机械全部由公司总部安排调运至工地,根据施工的先后顺序及组织计划,各分项工程所用机械在其开工前五天全部运至工地。

本工程施工需要的大量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是施工的主力。在以往施工时,常因部分关键设备跟不上而严重影响施工进度,造成很大浪费。这种现象多为准备工作不充分或计划不落实所致。因此,根据我公司现有装备的数量、质量情况和周密的计划,分期分批组织进场。其中需要维修、租赁和购置的,将按计划落实,并适当留有备份,以保证施工的需要。 4、材料进场方案 先遣人员进场后,立即做出材料供应计划,确定工程按进度所需的石灰、粉煤灰、砂、石料等的供应地点、数量及运输方式,建立完善的检测试验手段,采购先期开工所需的工程材料,保证工程按期开工。所用材料将主要采用陆运的方式进场。 本工程施工需要大量的材料,主要材料有:砂、石料、水泥等。材料的品质、数量、以及能否及时供应也是决定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重要环节。材料准备工作的要点是:品质合格、数量充足、价格低廉、运输方便。在保证材料品质的情况下,

XXX土地开发整理综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提出的原由、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 1.1.1项目提出的原由 (1)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县位于**省东部,**市腹心,是**省农业大县。全县2001年耕地面积107458.47公顷,人口132.88万人,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081公顷,是**省人多地少的县份之一。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全县人地矛盾存在着日益加剧的趋势。一是人口基数大,惯性增长导致人口总规模膨胀迅速;二是由于历史原因,本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城乡基础建设欠帐太多,近几年大量补偿性建设占地日益增多;三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东引西进”战略的实施,全县城镇化进程和工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各项建设对耕地的占用明显增多;四是农业结构调整也会导致耕地面积下降。 (2)项目区社会经济条件亟待改善 项目区位于**东部,地势平坦,坡降小于1/5000。由于近年来工矿用地占用耕地的日益增加,给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威胁。当地人民生活一直处于全县较低水平,2000年农村人均收入也仅达到1580元,仍没有摆脱贫困的面貌。近几年项目区群众虽然自发对部分砖瓦窑进行了整理,也取得了一些经验,但由于投资标准低,已整理的耕地,仍未摆脱“怕旱、怕涝、”的被动局面,离高产、稳产田的耕作条件仍有相当距离。致使当地群众广种薄收,农业生产效益低下,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不高。这样的社会生态经济条件如得不到及时改善,将阻碍**县社会经济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3)政府重视,群众积极。 **县县委、县政府多年来一直重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并把土地开发整理作为实现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实施了目标管理,同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土地开发整理。当地群众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挖掘已利用土地潜力的热情高,曾多次利用农闲季节进行中低产田的改造整治。近年来,全县通过积极推行土地开发整理,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1992-2001年全县已整理开发土地467.64公顷,并对已开发整理的土地实施了高效合理的开发利用,有力的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取得了很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1.1.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 (1)有效缓解人地矛盾,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将较大幅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可有效扭转**县人口大量增加情况下耕地大量减少的失衡趋势。另一方面,项目区所在地的乡镇第二、三产业所占比重极小,耕地是当地群众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但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差,农业生产效益低下,至今还没有摆脱落后的面貌。如果能以本次土地整理为契机,不仅可以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和土地生产效益,而且可以直接提高当地农民的经济收入,进一步促进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项目的实施可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具有较大的生态建设意义 项目区将按照“田成方、路成框、林成网、旱能浇、涝能排”的要求进行高标准建设。农田防护林网的建设可以提高项目区的林木覆盖率,并起到涵养水源,降低风速,改善

土地整理项目的规范

。本规程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编制与实施,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初步设计1范围 1.1本规程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成果等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 1.2本规程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编制与实施,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作为与设计有关的概预算、审批等方面的依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在规程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5772-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 GB/T7929-199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 GB/T7829-1995;GB/T5791-93地形图图式1:20001:5000,1:10000 GB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 GB/T16543.1-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16543.3-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GB/T16543.4-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50288-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6-9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JTJ021-89公路涵桥设计通用规范 GB/T50265-97泵站设计规范 SDJ217-87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 GBJ7-8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SL73-95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GB50162-92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LYJ002-87林业工程制图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SL/T18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7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 3.1总则 3.1.1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含土地复垦)。 3.1.2规划的基本原则 a)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b)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c)可持续发展。 d)因地制宜。 3.1.3规划的内容 a)确定项目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土地开发整理设计技术标

土地开发整理设计 技术标 技术文件 6.1工程背景 庆阳市西峰区显胜乡蒲河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为“甘肃东部百万亩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重大工程”)子项目之一,

编号QY02,“重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 9月经过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同年12月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同意支持甘肃省实施东部百万亩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函》(国土资函【】977号)同意批准实施。 6.2工程概况 项目类型为土地整理。 项目区位于西峰区蒲河两侧的河谷川地及丘陵区,涉及显胜乡毛寺村、蒲河村、铁楼村3个行政村。项目区北临双秱村,南临泾川县,西接镇原县,东临和盛镇。地理坐标为东经35°25′35″-35°30′37″,北纬107°35′19″-107°41′05″之间。图幅编号为:I48G012090、I48G013090、I48G013091 、I48G014090、I48G014090、I48G014091。项目区总面积1130.41hm2,扣除不动工面积196.61hm2(包括林地、果园、设施农用地、公路用地、村庄等),建设规模为933.80hm2。 项目总投资为3131.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后一年内建设完成。6.3勘测、设计技术要求 6.3.1编制依据 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20年)》; 2)《全国土地整治规划(—)》; 3)《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 4)《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5)《甘肃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 6)《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 7)《甘肃省“十二五”农业规划》; 8)《甘肃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 9)《甘肃省水土保持发展“十二五”规划》; 10)《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 1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 ); 12)《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1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6- );1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 1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 );16)《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TD/T1038- );17)《农用地分等规程》(TD/T1004- ); 18)《农用地定级规程》(TD/T1005- ); 19)《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TD/T1007- );2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 );21)《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 ); 22)《庆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 23)《庆阳市西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24)《庆阳市西峰区土地整治规划》(—)。 25)《渭源县第二次土壤普查报告》; 26)《路园镇简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编制规程》(参考Word)

TD/T1011─2000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 前言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以及更好地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本标准的补充规定,报国土资源部备案。补充规定不得与本标准抵触。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钱铭、贾中骥、郑凌志、严金明、巴特尔、胡长海、夏早发、范金梅。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 目录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基本规定 4 准备工作 5 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 6 土地开发整理取得划定 7 土地开发整理的内容与要求 8 规划方案拟定与可行性分析 9 实施规划措施 10 规划成果 11 规划评审与修改 附录 A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附表

附录 B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例 条文说明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的要求、内容、编织程序、成果的提交与评审等。 1.2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行政单位(县、区、市、旗,下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地、市级和乡级行政单位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城市郊区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流域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可以参照本标准编制。 1.3 本标准所称的土地开发整理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188—1993 村镇建设规划标准 GBJ 137—199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 基本规定 3.1 土地开发整理主要内容 3.1.1 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 3.1.2 确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和任务。 3.1.3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划出各类土地开发整理区,并进一步确定重点土地开发整理区。 3.1.4 拟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3.2 基本原则 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应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贯彻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并遵循下列原则: a)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b)土地用途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 c)综合考虑土地开发整理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坚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绵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绵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和《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结合绵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绵阳市境内使用政府投资土地开发整理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属于下列范围并符合其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依据本办法招标: (一)可行性研究向国家、省、市申报投资的(在市、县国土资源局及所属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情形下招标); (二)规划设计费(含勘测费)在3万元以上的; (三)工程施工费在30万元以上的; (四)工程监理费在1万元以上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依法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按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制,由市、县(市)国土资源局或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应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土地开

发整理项目招标评标专家库。市级评标专家库人数不得少于30人,县级不得少于20人。 第六条市、县(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市、县(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负责本单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全程监督。 第七条招标人应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行一次性总体招标。面积较大、施工期限较长的项目,在保证开发整理工程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第八条招标项目除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方案)外,施工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招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已经批准立项; (二)项目资金已落实; (三)基础准备工作已完成;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凡是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政府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第十条具备下列情形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招商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者全额垫支并在招标时将资金全部划到项目法人帐户的; (二)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农民投工投劳的; (三)开发整理项目受自然条件限制,如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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