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岗位津贴发放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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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岗位津贴发放暂行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根据多劳多得、优劳多得、勤劳多得的原则,特制定教职工月津贴发放暂行办法:

一、教师任课及有关工作津贴

(一)津贴发放预算安排

1、每学年开始,学校作出全学年教职工津贴发放预算,并将安排全学年津贴发放的计划分解安排到每个月。

2、每学年教职工津贴发放的预算支出力争比上年人均有所增长。

3、学校有关部门按标准记录计算教职工每个月的工作得分,然后根据本月的工作分值计发津贴给各教职工(本月津贴发放预算总额与本月工作分总数之比为该月工作分值。也可参考上月工作分值计发。)(二)工作量标准

1、行政领导

校长2-4节/周,副校长4-6节/周,正副主任6-8节/周(包括教案)。

2、科任教师

科任教师,月任课分75-90分为标准工作量,月任课分不足75分则视为工作量不足,超过90分,即按超工作量计发补贴。

(三)工作分计算标准

工作分由科任教师任课分,处室人员基本分,其他工作补贴分等部分组成。

1、科任教师任课分:

该项指科任教师所担任课程的得分。月任课分等于正常情况下的每周上课节数、教案个数所折算得分之和。

(1)学校课程总表安排之课程,每任课一节5分。

(2)教案一个计5分。

(3)超课时任课分:

1)行政领导因任课节数超标准上限者,超出部分任课节数折算的任课以2倍计算。

2)科任教师月任课分超过90分部分按5。5倍计算。

(4)学校行政领导任课基本分:校长80分,副校长70分,主任60分,副主任、团委书记50分。

2、处室工人员工基本分:

(1)实验员、电教人员每月70分。

(2)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工作人员每月60分。

(3)厨房工作人员和其它杂勤人员每月50分。

(4)因公假或因工作需要不任课的教师,按每月50分。

3、其它工作补贴分:

(1)全勤人员每人每月补贴60分。

(2)处室人员兼课的(以周当月计算)每节补3分,每个教案算一节课计。

(3)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生学科竞赛,经学校同意参赛的,赛前辅导原则上每个单位时间补10分,辅导超过8个单位时间的只按8个单位时

间计,赛前无辅导的不给分。所辅导的学生参加各级竞赛获奖(以各级竞赛中最高奖项者计算)一次性奖励辅导老师:县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在县内参赛最高奖至市级、到市参赛最高奖至省级、到省参赛最高可奖至国家级。

(4)本《办法》未提及的有关工作,其补分标准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4、分值:

每1分的分值为1。4元

(四)、病假、事假扣分标准

1、凡请病假,每天扣除5分,全月病休者,不发当月津贴。

2、凡请事假每天扣除10分,以当月工作分为限。

3、因直系亲属病重住院需要请假照顾者或去世需要办理后事者,学校给予三天(本省),七天(外省)假期,超过部分按本人病假标准扣分,全月请假者,不发当月津贴。

4、按规定期限的婚假、产假(指连续天数)不扣分,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五)、违纪扣分标准

1、教师无故缺授课1节,职工旷工1小时者,当月全勤分(60分)全部扣除,并在学期末发放奖金时再扣发相应数额的奖金。教师无故缺授课4节,职工旷工1天者,扣发当月全部津贴,并在学期末发放奖金时,再扣发相应数额奖金。

2、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累计达4次者,扣除当月全勤分(60分);超过4次者除全勤分外,每次再扣10分。教师上课迟到1分钟、坐班教师

作迟到2分钟(以上课预备铃为准)作迟到一次;职工迟到2分钟(以上班起始时间计起)作迟到一次论处;教师、职工按下班规定时间早退10分钟作迟到、早退1次论处。

3、教职工(含行政领导)因为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学校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或者造成损失,经学校行政会议确认其属于失职行为者,减发直至不发各项津贴。

二、各种职务及有关工作补贴发放暂行办法

(一)行政和教职工岗位补贴

1、校长140元,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120元。

2、主任100元,副主任、团委书记90元。

3、年级长70元,科组长、青年教师培训领导小组成员(行政领导除外)60元。

4、班主任60元,有内宿生10人以上的65元。

5、老带新指导教师30元(行政领导,级、科组长兼此职的补10元,青年教师培训领导小组成员兼此职的不予补贴)。

总务处的会计、出纳各补50元。

6、基本津贴40元。

(以上除特别说明外,兼职不兼补贴)

(二)其它工作补贴

1、同年级代课每节补7元,跨年级代课每节补8元。(以级长及教导处安排为准)

2、值日教师每天补20元,并安排在饭堂就餐。

3、教师晚自修坐班辅导每晚补15元。行政领导领取晚自修补贴按所在级教师晚自修坐班补贴的平均数执行。

4、运动队训练指导每次补8元。体育教师负责体育器材登记管理并完成好工作每天补6元。

5、水电工值班每晚6元、校医值班每晚补8元、图书室人员值班每晚6元。

6、担任超班额班级课程的教师补贴:按标准班额64人计算,每超1—5人,每人每月分别补5元、10元、20元、25元、30元。但月任课总分达不到75分的科任教师(包括班主任),因工作量不足,不能领取超班额补助。担任两个或多个班的科任教师按所任数班级人数最多的两个班计给超编补。

(三)违纪处罚

1、无故不参加会议、值日、坐班、教研活动、级组活动、学校及年级组织的考试监考、评卷及学校要求的集体活动,每缺一次扣罚30元,并在期末扣发相应的奖金。

2、有内宿生的班主任无故不参加宿舍检查、跟班劳动,每缺一次扣罚10元。

3、所有教师要认真完成每月的听课任务,每缺一节听课扣罚10元。

4、接受培训的教师欠交作业一次扣罚5元。

(四)本《办法》未提及的扣罚项目,扣罚标准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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