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岗位补贴发放办法【范本模板】

我厂岗位补贴发放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我场内部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充分体现岗位责任与工作业绩考核在收入中的突出作用,结合我场实际,参照外地经验,特制定以下办法:一、发放的原则(一)坚持以提高企业效益为中心的原则;(二)坚持按劳分配,向责任重、技能高的岗位倾斜的原则;(三)坚持按岗定酬、岗变薪变的原则;(四)坚持质量、效率、服务水平决定收入水平的原则;(五)坚持岗位职责与业绩考评结果相结合的原则.二、发放范围场属机关各部门、局委和场供事业单位的职工,凡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且现在岗发放工资的人员,均属发放补贴范围。
三、发放办法(一)场部机关各部门、局委、场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工勤、勤杂人员,均以现岗位确定套入附表(一)标准;场部机关、局委及场供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以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套入附表(二)标准;双重职务者就高套入。
(二)岗位补贴实行易岗易薪、岗变薪变.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以场任职文件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以场重新核定的职数及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为依据,岗位变动时,从到岗的下月起执行新的岗位补贴。
其它职工岗位变动后,由单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岗位补贴的变动手续,由场劳动保障办负责审核。
(三)本项补贴随工资逐月发放.月最低工作时间为21天。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岗位补贴(一)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借用的人员,无岗人员;(二)自动离职、自谋职业及挂靠的人员;(三)受刑事拘留、行政审查未做结论的人员;(四)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五)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者;(六)因其它过失,经场研究决定取消补贴的人员。
五、下列情况应减发、停发补贴(一)事假、病假、婚丧假、探亲假,除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外,应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减补贴.(二)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凡一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者,应在当月扣减1天的岗位补贴;旷工者按实际旷工天数的3倍扣减补贴,连续旷工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岗位补贴实施方案

公司岗位补贴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公司决定推出公司岗位补贴实施方案。
二、目的。
公司岗位补贴实施方案的目的在于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进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
三、实施内容。
1. 岗位补贴对象。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工作表现,将岗位补贴对象划分为A、B、C三个档次。
A档次为公司的核心岗位,B档次为一般岗位,C档次为非核心岗位。
2. 岗位补贴标准。
(1)A档次岗位,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职级,每月发放不同额度的岗位补贴。
(2)B档次岗位,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职级,每月发放不同额度的岗位补贴。
(3)C档次岗位,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职级,每月发放不同额度的岗位补贴。
3. 岗位补贴发放方式。
公司将岗位补贴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挂钩,绩效考核结果优秀的员工将获得更高额度的岗位补贴。
岗位补贴将以月度发放的方式进行。
4. 岗位补贴管理。
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岗位补贴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补贴的发放标准、发放流程和管理责任人,确保岗位补贴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四、预期效果。
通过公司岗位补贴实施方案的推行,预期将会达到以下效果:1. 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2. 激励员工提高工作业绩,提升公司整体绩效和竞争力。
3. 优化公司的人力资源配置,提高核心岗位和关键岗位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五、实施步骤。
1. 制定公司岗位补贴实施方案,并明确实施的时间节点和具体内容。
2. 向全体员工宣传公司岗位补贴实施方案,明确员工的岗位补贴对象和标准。
3. 建立岗位补贴发放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岗位补贴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4. 定期对公司岗位补贴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六、总结。
公司岗位补贴实施方案的推行将有助于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进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
公司将不断优化和完善岗位补贴实施方案,以更好地满足员工的需求,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津贴管理制度最全

公司津贴管理制度最全一、津贴定义津贴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或者特殊的工作环境给予的额外福利。
津贴是一种形式多样的员工福利,既能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又能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二、津贴分类1.岗位津贴: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和工作内容给予的津贴,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技能和业绩;2.特殊岗位津贴:面向特定岗位,如高风险、高难度岗位,以激励员工承担责任、保持高度警惕和专业性;3.补贴性津贴:针对员工生活中的特定费用,如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以缓解员工的生活压力;4.业绩津贴:基于员工的工作绩效给予的奖励,以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5.职位津贴:根据员工在组织中的职位和级别给予的津贴,以体现员工的职位价值和贡献;6.领导津贴:针对担任领导职位的员工,如经理、主管等,给予的额外津贴,以激励员工承担更多的责任和挑战;7.再培训津贴:员工参加企业组织的再培训或学历提高活动,给予的学习津贴,以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三、津贴发放条件1.岗位津贴: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和工作表现,经过绩效评定确定发放的金额;2.特殊岗位津贴:担任特殊岗位的员工,需符合特定的条件和标准,经过认定后发放;3.补贴性津贴:根据员工的个人情况和生活压力,经过申请和认定后发放;4.业绩津贴:基于员工的工作绩效,经过绩效评定确定发放的金额;5.职位津贴:根据员工在组织中的职位等级和工作表现,经过评定确定发放的金额;6.领导津贴:担任特定领导职位的员工,需要经过评定和认定,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发放的金额;7.再培训津贴:员工参加企业组织的再培训或学历提高活动,需要符合企业要求,经过认定后发放。
四、津贴发放方式1.一次性发放:将津贴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般适用于补贴性津贴或职位津贴;2.持续发放:将津贴按照一定时间间隔分期支付给员工,一般适用于岗位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3.绩效发放:将津贴与员工的工作绩效挂钩,根据绩效评定结果发放;4.职位挂钩发放:将津贴与员工的职位等级挂钩,根据职位要求和表现发放;5.管理发放:由上级主管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需要发放津贴。
管理岗位补贴实施方案

管理岗位补贴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企业的发展,管理岗位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激励和留住优秀的管理人才,公司决定实施管理岗位补贴政策,以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
二、管理岗位补贴对象。
本补贴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的管理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人力资源经理、财务经理等。
三、补贴标准。
1. 岗位补贴标准将根据管理岗位的级别和责任而定,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职责和市场薪酬水平进行评估确定。
2. 补贴标准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动态调整,绩效优秀者将享有相应的额外补贴。
四、补贴发放方式。
1. 管理岗位补贴将以月度固定工资的形式发放,与员工的工资一同发放至员工的工资卡上。
2. 补贴发放将由财务部门负责,确保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补贴管理。
1. 管理岗位补贴的发放将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管理,确保符合公司政策和流程。
2. 人力资源部门将建立补贴档案,对补贴发放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查阅。
六、补贴政策宣传。
1. 公司将通过内部通知、企业微信、员工手册等途径,向全体员工宣传管理岗位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发放标准。
2. 公司将定期举办员工沟通会,就补贴政策进行解读和答疑。
七、补贴政策的调整。
1. 公司将根据市场和企业发展情况,不定期对管理岗位补贴政策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补贴标准的合理性和竞争力。
2. 任何调整都将提前向员工进行通知,并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八、补贴政策的执行。
1. 公司各部门将严格执行管理岗位补贴政策,不得私自调整或拖欠补贴发放。
2. 对于违反补贴政策的行为,公司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九、总结。
管理岗位补贴政策的实施,旨在激励和留住优秀的管理人才,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将不断完善补贴政策,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以上为公司管理岗位补贴实施方案,希望各部门和员工能够共同遵守,确保政策的顺利执行。
公司兼职岗位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兼职岗位补贴管理,保障兼职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人力资源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兼职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的兼职员工。
第三条公司兼职岗位补贴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补贴发放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补贴标准第四条兼职岗位补贴标准根据岗位性质、工作内容、工作量及公司薪酬体系制定。
第五条兼职岗位补贴分为基本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
(一)基本补贴:根据兼职岗位的工作性质和所在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兼职岗位基本工资标准执行。
(二)绩效补贴:根据兼职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的工作量,按照公司规定的绩效补贴比例计算。
第三章补贴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兼职员工需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兼职岗位补贴申请。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对兼职员工的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将审核通过的补贴申请报送给人力资源部。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交的补贴申请进行汇总,并对补贴金额进行审核。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将审核通过的补贴名单及金额报送给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将补贴发放至兼职员工工资卡。
第四章补贴发放第十二条兼职岗位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兼职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资卡信息报送给所在部门负责人。
第十四条部门负责人将兼职员工工资卡信息报送给人力资源部。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兼职员工工资卡信息,将补贴发放至员工工资卡。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公司设立兼职岗位补贴监督小组,负责对兼职岗位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兼职岗位补贴监督小组定期对兼职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对发现有违规发放、虚假申报等情况的,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兼职员工对补贴发放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补贴津贴管理制度

补贴津贴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励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公司制定了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公司对员工的补贴津贴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工龄津贴2. 岗位津贴3. 住房补贴4. 加班津贴5. 餐补6. 交通补贴7. 其他福利津贴三、补贴津贴的发放原则1. 绩效考核原则:员工的补贴津贴发放将与员工的工作绩效相关联,绩效优秀的员工将获得更多的补贴津贴。
2. 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将对所有员工实行公平公正的补贴津贴发放政策,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得到相应的补贴津贴。
3. 客观公正原则:公司将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客观的评定,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发放相应的补贴津贴。
四、具体管理办法1. 工龄津贴:(1)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发放相应的工龄津贴,工龄越长的员工将获得更多的津贴;(2)工龄津贴的发放标准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进行具体规定。
2. 岗位津贴:(1)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岗位越高难度越大的员工将获得更多的津贴;(2)岗位津贴的发放标准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岗位进行具体规定。
3. 住房补贴:(1)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地点发放相应的住房补贴,工作地点越偏远或者生活成本越高的员工将获得更多的补贴;(2)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地点和生活成本进行具体规定。
4. 加班津贴:(1)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加班情况发放相应的加班津贴,加班时间越长的员工将获得更多的津贴;(2)加班津贴的发放标准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加班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5. 餐补:(1)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发放相应的餐补,工作时间越长或者工作地点越偏远的员工将获得更多的补贴;(2)餐补的发放标准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进行具体规定。
6. 交通补贴:(1)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地点和交通方式发放相应的交通补贴,工作地点越偏远或者交通方式越不便利的员工将获得更多的补贴;(2)交通补贴的发放标准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地点和交通方式进行具体规定。
公司岗位补贴实施方案

公司岗位补贴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壮大,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公司决定制定并实施岗位补贴方案。
二、目的。
公司岗位补贴的实施旨在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从而更好地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三、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均可申请岗位补贴,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部门审批。
四、补贴标准。
1. 岗位补贴标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确定,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定结果进行评定。
2. 岗位补贴标准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定结果进行动态调整,以激励员工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绩。
五、申请流程。
1. 员工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岗位补贴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
2. 人力资源部门将对员工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贴标准的评定。
3. 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将通知财务部门为员工进行岗位补贴发放。
六、管理。
1. 人力资源部门将建立健全岗位补贴管理制度,确保补贴标准的公平、公正、公开。
2. 公司将定期对岗位补贴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补贴方案。
七、责任。
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岗位补贴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2. 各部门负责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进行评定,并提供相关数据支持。
八、绩效考核。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的岗位补贴进行动态调整,以激励员工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绩。
九、总结。
公司岗位补贴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地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进而推动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公司将不断优化和完善岗位补贴方案,确保其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公司领导岗位补助制度范本

公司领导岗位补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领导岗位的补助制度,保障领导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领导岗位员工,包括总经理、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岗位补助,是指公司为领导岗位员工提供的额外工作报酬和福利,包括职务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
第二章补助标准第四条职务津贴1. 职务津贴根据领导岗位的级别和职责轻重进行设定,不同级别的领导岗位享有不同的职务津贴标准。
2. 职务津贴的发放频率与员工的工资发放频率相同。
第五条通讯补贴1. 通讯补贴根据领导岗位的工作性质和通讯需求进行设定,不同级别的领导岗位享有不同的通讯补贴标准。
2. 通讯补贴的发放频率与员工的工资发放频率相同。
第六条交通补贴1. 交通补贴根据领导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交通需求进行设定,不同级别的领导岗位享有不同的交通补贴标准。
2. 交通补贴的发放频率与员工的工资发放频率相同。
第三章补助的申请和发放第七条领导岗位员工每月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补助申请。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对领导岗位员工的补助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本制度规定的补助标准进行发放。
第九条领导岗位员工的补助发放时间与工资发放时间相同。
第四章补助的调整和变更第十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对领导岗位补助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领导岗位员工的工作职责发生变更时,相应的补助标准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公司全体领导岗位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争议,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规定。
通过以上规定,本制度旨在为公司领导岗位员工提供合理的补助,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
公司领导岗位补助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激发领导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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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厂岗位补贴发放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我场内部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充分体现岗位责任与工作业绩考核在收入中的突出作用,结合我场实际,参照外地经验,特制定以下办法:一、发放的原则(一)坚持以提高企业效益为中心的原则;(二)坚持按劳分配,向责任重、技能高的岗位倾斜的原则;(三)坚持按岗定酬、岗变薪变的原则;(四)坚持质量、效率、服务水平决定收入水平的原则;(五)坚持岗位职责与业绩考评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二、发放范围场属机关各部门、局委和场供事业单位的职工,凡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且现在岗发放工资的人员,均属发放补贴范围。
三、发放办法(一)场部机关各部门、局委、场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工勤、勤杂人员,均以现岗位确定套入附表(一)标准;场部机关、局委及场供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以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套入附表(二)标准;双重职务者就高套入。
(二)岗位补贴实行易岗易薪、岗变薪变。
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以场任职文件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以场重新核定的职数及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为依据,岗位变动时,从到岗的下月起执行新的岗位补贴。
其它职工岗位变动后,由单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岗位补贴的变动手续,由场劳动保障办负责审核。
三)本项补贴随工资逐月发放。
月最低工作时间为21 天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岗位补贴(一)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借用的人员,无岗人员;(二)自动离职、自谋职业及挂靠的人员;(三)受刑事拘留、行政审查未做结论的人员;(四)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五)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者;(六)因其它过失,经场研究决定取消补贴的人员。
五、下列情况应减发、停发补贴(一)事假、病假、婚丧假、探亲假,除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外,应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减补贴。
(二)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凡一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3 次者,应在当月扣减1 天的岗位补贴;旷工者按实际旷工天数的3 倍扣减补贴,连续旷工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拒不服从工作调动或工作安排的,从正式通知到本人的次日起停发补贴。
(四)长期(6 个月以上)带职学习的人员,学习期间不享受岗位补贴。
六、有关问题的规定(一)教育系统按在岗在职公办教师(不含代课教师)人数人均补贴80 元/月。
(二)小车班司机的定额工资增加20% ;计量工资另行制定。
(三)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经场批准的内退人员,可按原岗位比照《场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上退休人员加发综合补贴的通知》(场字〔2004 〕号160 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办法暂定从2005 年元月1 日起执行,执行时限视总场经济效益状况及经济承受能力而定。
所需资金仍由原渠道支付。
(五)本办法由党委工作部、劳动保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投资开发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
具体范围包括:(一)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等社区管理服务岗位(不含物业管理公司岗位,下同);(二)公共安全保卫;(三)公共卫生保洁;(四)公共环境绿化;(五)停车场管理;(六)公用设施维护;(七)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八)其他公益性劳动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对象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对象是,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且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是指女40 周岁以上、男50 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
三、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标准公益性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按照“鼓励就业、适度补助”的原则,月工资低于500 元的,补助标准为150 元,月工资高于500 元的,补贴标准为公益性岗位工资收入的30%四、公益性岗位补贴的资金来源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各级财政筹集的再就业资金负担。
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由省再就业资金负担。
市、县、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社区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由市县再就业资金负担。
五、公益性岗位的认定与管理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由省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共同审核认定。
市、县、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社区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由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县财政部门共同审核认定,并报省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和省财政部门备案。
提供岗位单位向同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由省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海南省公益性岗位认定申请表》,同时报送可行性分析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劳动项目的基本内容(工种、劳动技能和劳动强度、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数及前景预测、劳动报酬估算、岗位补贴申请数额。
人事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联合签发《海南省公益性岗位认定书》。
公益性岗位实行属地化管理,用人单位委托所在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归口管理,未设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由相应的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下属的就业服务机构管理,并接受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及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补贴资金的申请与拨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写《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表》,于安置次月5 日前报同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并提交下列材料:《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化明细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设置表》、《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交)、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第一次申报时提交)、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第一次申报时提交);从事公益性岗位劳动收入凭证复印(工资发放表)。
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于当月7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分类,其中属于市县、街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填写《市县、街开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汇总表》,属于省级开发的岗位,填写《省开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汇总表》,连同《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化明细表》一并报同级财政部门。
同级财政部门在7 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拨付资金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服务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补贴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建立补贴发放台帐。
七、监督与检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公益性岗位补。
贴资金的申请和发放工作,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服务费用。
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做好有关资料的审查审核和申报资料的把关工作,对弄虚作假、冒领、挪用、骗取资金的,除追缴全部资金外,还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各级财政部门、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有权对各用人单位的用人情况,工资支付及财务情况进行检查。
每年一季度,省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对公益性岗位进行年度审查。
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和保障局、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06]3 号),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依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6]1 号),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2006 年 3 月31 日前认定的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从2007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资金渠道和补贴标准执行,各区县财政部门应足额安排预算,确保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在此期间,为确保公益性岗位补贴新老政策平稳衔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06 年 3 月31 日前认定的对无明确收入来源的公益性岗位,2006 年 4 月 1 日至2006 年 6 月30 日期间的工资补贴,市财政按照原工资补贴标准,对区县转移支付。
各区县应区分岗位的性质,符合协管员岗位条件的,应于2006 年 6 月30 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和本办法规定,认定为协管员岗位,并从认定之日起,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相关政策,2006 年7 月 1 日起,市财政对区县财政按照实际支付协管员岗位工资补贴的50% ,给予转移支付;未认定为协管员岗位的,从2006 年7 月 1 日起,统一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公益性再就业公司对待,享受本办法规定相关政策,2006 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 日期间的工资补贴,市财政按照我市最低工资的30% ,对区县转移支付。
二、2006 年 3 月31 日前认定的未纳入公益性再就业公司管理的社区公益性岗位,应于2006年 6 月30 日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全部整合纳入公益性公司管理,从纳入公益性再就业公司管理之日起,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从2006年7 月 1 日以后,市就业再就业资金不再对未纳入公益性公司管理的社区公益性岗位支付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 月31日期间的工资补贴,市财政按照我市最低工资的30% ,对区县转移支付。
三、2006 年 3 月31 日前认定的公益性再就业公司岗位,2006 年 4 月 1 日至2006 年12 月31 日期间的工资补贴,市财政按照我市最低工资的30% ,对区县转移支付。
四、从本办法下发之日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于2006 年 6 月30 日前,依照本办法规定,对本办法下发前成立的公益性公司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益性公司,要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政策补贴的,要予以查处,并将检查结果于2006 年7 月30 日前分别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特此通知。
为促进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2 29 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企业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岗位补贴办法》(暂行)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公益性岗位补贴等问题通知如下:一.岗位补贴范围由政府和社区开发的便民利民、社会化服务、社会治安、交通协勤、托老托幼、保洁、保安、保绿、公共设施养护等涉及社区居民公共利益、非营利性的公共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岗位。
二、岗位补贴对象岗位补贴对象必须是经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一)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男性年满50 周岁、女性年满40 周岁以上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二)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男30 岁以上,女25 岁以上)且已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求职登记,一年内介绍三次,非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失业人员;(三)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又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四)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失业人员;(五)因病或肢体残缺又未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级的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