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教学工作量及课时津贴管理办法

第二章 教学工作量标准
第五条教学工作量是教学人员从事教学活动所付出的劳动总量。主要包括:基本教学工作工作量、教学基本建设工作量和其他教学工作量。
第六条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计算单位。标准课时是以1个标准教学班(20—45人)1课时(一节课)的教学为标准计算。各形式、规模的教学工作量,都折算为标准课时。
第七条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
表1:学年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定额及最高限额表
职务
学年教学工作量定额
最高限额
专任教师、实验实训人员
288
512
系、部主任(副主任)、
兼任管理工作坐班教师
144
368
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系部秘书、
兼任管理工作不坐班教师
216
440
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工作教师
48
272
学年内新录用教学人员、辅导员
0
144
第三章 基本教学工作量的核算
第八条基本教学工作工作量是指培养方案中有学分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课程教学工作量。
第九条理论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主要包括教学大纲制定与修订、教材选用、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平时考核、考试命题、成绩评定上报及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具体计算标准为:
G=P×K1×K2×K3×K4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试行。
P2——实习类别系数(见表6);
表6:实习类别系数(P2)
实习类别
课程设计
金工实习、
电工实习
教学实习(实训)、生产实习、认识实习、毕业实习、新技术专题
其他实习
P2值
0.9
中学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

中学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
是指针对中学班主任课堂教学工作的补贴发放规定。
具体的发放办法可能因地区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发放标准:班主任津贴发放标准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和层次进行分类,并根据教师资历和工龄的不同进行区分,实行差别化发放。
2. 发放对象:班主任津贴发放对象主要是全日制中学的班主任,包括初中班主任和高中班主任,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学校规模可能有所差异。
3. 发放条件:班主任津贴发放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定时间(通常为一学期或一年),班主任工作评价达到一定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没有违纪或不良记录等。
4. 发放方式:班主任津贴通常以月度发放为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个人账户中。
部分地区可能采用发放一次性津贴的方式,一般为学年结束或寒暑假期间。
5. 监督和评估:为确保班主任津贴的公平发放,通常会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包括由学校领导、教务处、班主任工作评价小组等进行对班主任工作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津贴发放的依据。
总之,中学班主任津贴的发放办法要符合相关法规政策,并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兼顾班主任的工作量和贡献,确保班主任能够有足够的工作积极性和薪酬保障。
2023年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2023年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一、引言中学教师是培养未来社会人才的重要群体,为进一步激发他们的教学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我校特制定了2023年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本办法旨在明确津贴发放的对象和标准,确保津贴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二、对象范围1.中学教师:指在我校中学部门担任正式教学工作的全日制教师。
三、课时津贴发放标准1.课时津贴发放标准根据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确定。
2.校内课时津贴:校内课时津贴按照每节课50分钟计算,根据教师在校内的授课时数给予相应津贴。
具体标准如下:(1)高中教师:每月在校内授课时数在16节及以上的,按照每节课25元计算;13节至15节的,按照每节课20元计算;12节及以下的,不发放校内课时津贴。
(2)初中教师:每月在校内授课时数在18节及以上的,按照每节课20元计算;14节至17节的,按照每节课15元计算;13节及以下的,不发放校内课时津贴。
3.校外课时津贴:校外课时津贴是指教师参与校外教学活动所发放的津贴。
校外课时津贴的标准如下:(1)高中教师:每月参与校外教学活动的课时数在5节及以上的,按照每节课30元计算;4节及以下的,不发放校外课时津贴。
(2)初中教师:每月参与校外教学活动的课时数在5节及以上的,按照每节课25元计算;4节及以下的,不发放校外课时津贴。
四、岗位津贴发放标准1.岗位津贴是指教师因担任特殊岗位而享受的津贴。
我校特设立以下岗位津贴:(1)教研组长:每个教研组长享受每月200元的岗位津贴。
(2)年级组长:每个年级组长享受每月150元的岗位津贴。
(3)班主任:每个班主任享受每月100元的岗位津贴。
(4)其他特殊岗位:其他特殊岗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发放标准由学校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2.岗位津贴的发放原则是岗位和责任对等、公平公正。
教师担任多个岗位时,只能享受其中一个岗位的津贴,不叠加发放。
五、津贴发放及管理1.津贴发放周期:津贴每月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范文(三篇)

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教职工的激励机制,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教职工工资及津贴发放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适用于中学教职工中享受课时津贴、岗位津贴的教职工。
第三条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由所在中学根据教职工工作情况、岗位特点以及学校教职工收入水平制定并实施。
第四条课时津贴由教职工的课时工作数量以及课时工作内容来确定;岗位津贴由教职工所担任的岗位以及岗位级别来确定。
第五条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应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发放,不得有任何歧视性和随意性。
第六条课时津贴、岗位津贴的发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社会保险、税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中学教职工对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所在中学的人事部门提出申诉,人事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二章课时津贴的发放第八条课时津贴按照每节课时的工作、工作时长和工作内容来确定。
第九条中学应当结合教职工的教学工作、实验工作、学术研究等情况,合理划分各项工作的课时津贴标准。
第十条中学应当根据课时津贴标准,统一制定课时津贴计算表,明确各级教师的课时津贴标准。
第十一条中学应当明确教职工课时津贴的发放周期和发放方式,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二条课时津贴应当根据教职工完成课时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核算,不得存在抄袭、作弊等行为。
第十三条中学应当建立健全课时津贴发放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将课时津贴作为绩效工资的一部分。
第三章岗位津贴的发放第十四条岗位津贴按照教职工所担任的岗位和岗位级别来确定。
第十五条中学应当根据岗位津贴标准,明确各级教师的岗位津贴标准。
第十六条中学应当明确教职工岗位津贴的发放周期和发放方式,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七条岗位津贴应当根据教职工担任的岗位的级别和职责进行核算,不得存在不实报告、虚报等行为。
第十八条岗位津贴的发放应当与教职工的岗位级别评定、年度考核等相关工作相结合,确保公正、客观。
中学教师教龄津贴发放办法

中学教师教龄津贴发放办法一、动机和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中学教师的教学工作变得越来越繁重。
为了保证教育质量和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教育部门决定引入教龄津贴制度来激励中学教师。
本文将探讨该制度的发放办法。
二、发放标准教龄津贴的发放标准应该根据教师的教龄来确定。
具体而言,教师在任一所中学工作的时间越长,应该享受的教龄津贴也应越高。
这样可以激励老师对教育事业的长远投入,同时鼓励教师在同一所学校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稳定学校队伍,提高教育服务连续性和质量。
三、教师职称和任教水平津贴的发放应该与教师的职称和教学水平挂钩。
通过制定明确的评定标准,技术职称高的教师及具备高级教育技术能力的教师可以享受更高的教龄津贴。
这可以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也为学校提供了一个公正公平的评价体系,激发教师的积极性。
四、公开透明教育部门应该制定透明的教龄津贴发放办法,确保津贴的发放不受腐败和人情关系的影响。
津贴发放的标准、程序和资金来源都应该向教师公开,让教师了解津贴的分配原则和发放政策。
这样可以增强教师对津贴发放的信心,避免产生纷争和不公平情况的发生。
五、经费保障教龄津贴的发放必须要有足够的经费保障。
政府应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确保津贴的规模和发放能力。
同时,学校也应该做好财务管理,确保教龄津贴的按时、按规定发放,不拖欠教师的权益,维护良好的教师队伍稳定和学校声誉。
六、发放机构和程序教龄津贴的发放机构可以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也可以由学校负责,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发放程序应该简洁明了,且具有公正性和透明性。
教师在申请发放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教龄证明、职称证书等,以便评定机构核对和确认。
七、津贴的形式教龄津贴可以采取一次性发放或者分期发放的方式。
一次性发放可以在教师离职或者退休时进行,作为对其多年付出的一种奖励和鼓励;分期发放则可以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增加教龄津贴的可见性和激励力度。
八、评定和调整教龄津贴的评定和调整应该定期进行。
学校教职工工作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学校教职工工作津贴发放实施方案一、制定背景及目的根据中央和地方有关政策,学校教职工工作津贴是对教职工为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所提供的现场工作补贴,体现了学校教职工的认可、鼓励和支持。
学校教职工工作津贴是教育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为激励教师积极工作、创新创造,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进一步激励和支持学校教职工积极工作,本校制定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教职工工作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二、发放标准1、发放对象:本校全职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
2、发放标准:教职工工作津贴按学期发放,发放标准根据工作量、工作难度、工作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分为三档标准,分别为300元、500元和800元,发放档次由学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绩效考评结果以及预算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在每学期的第二个月发放到教职工工资卡中。
3、发放周期:学校对于工作津贴的发放周期,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在每个学期结束后的下个月进行发放。
三、发放要求1、绩效考评:学校将以教职工的实际工作表现为依据,进行绩效考评,评定教职工的工作量、工作难度、工作质量等等因素,综合考虑评定每位教职工发放的工作津贴的档次。
绩效考评将以部门负责人的考评为主,然后由人事部门进行核实评估,最后由校长审批通过。
2、管理要求:教职工工作津贴的管理由校长负责。
学校将定期对工作津贴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将工作津贴作为教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纳入师德师风考核和考勤管理。
四、资金来源本校教职工工作津贴的发放资金主要来自国家和地方的补贴资金,同时也可以借助学校发展基金和企业赞助等方式进行补充。
学校财务部门将对发放资金进行科学的管理,确保发放的资金能够按照规定用于教职工的工作津贴发放,同时也要保证发放的资金能够覆盖所有的教职工,并将工作津贴的发放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中进行管理。
五、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事业单位工作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学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自治县人民医院关于印发《临床教学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医院各科室:为加强教学津贴的管理,确保教学津贴落到实处,切实为临床带教服务,提高医院临床带教水平,以成功创建重庆医科大学及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为创建“三甲”医院打下坚实基础,提升医院整体水平。
现将《自治县人民医院教学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一二年七月十日自治县人民医院临床教学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充分激发带教老师工作潜力与创造力的发挥,提高临床带教水平,提升医院档次,根据医学院校和医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津贴发放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津贴是医院教学经费的一部分,包括带教老师带教费、教学职务月补贴(教研室主任、教研室副主任、教学秘书长、教研组组长、教研组副组长、教学秘书)、全院性讲座科室补贴、教研室活动补贴、教务工作检查劳务费、全院性教学竞赛活动补贴等教学津贴。
第三条发放标准一、带教老师带教费按2元/天·学生人次计算。
二、教学职务月补贴(一)月补贴为300元/人的人员内科教研室主任、外科教研室主任、护理教研室主任。
(二)月补贴为200元/人的人员1.内科教研室副主任、外科教研室副主任、护理教研室副主任。
2.内科教研室教学秘书长、外科教研室教学秘书长、护理教研室教学秘书长。
3.床位数在20张以上的临床教研组组长及教学秘书。
(三)月补贴为100元/人的人员1.床位数在20张以下的临床教研组组长及教学秘书。
2.各医技科室教研组组长、副组长及教学秘书。
3.各临床科室护理教研组组长及教学秘书。
(四)带教老师带教费与教学职务月补贴可以叠加。
三、全院性讲座课时补贴按照《县人民医院关于印发〈科研、教学、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医院发〔2009〕60号)执行。
四、教研室活动补贴为5000元/学年。
五、教务工作检查劳务费及全院性教学竞赛活动补贴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放。
六、其他教学津贴,根据实际情况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班主任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班主任津贴发放实施方案班主任津贴发放实施方案一、引言班主任是学校管理的骨干力量,承担着重要的教学工作和教育管理责任。
为了激励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感,特制定本班主任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二、津贴标准根据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性和具体情况,制定如下津贴标准:1.普通班级班主任:每月发放基本津贴1000元;2.年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兼班主任:每月发放基本津贴1500元;3.特殊教育班班主任:每月发放基本津贴2000元;4.全日制寄宿制学校班主任:每月发放基本津贴3000元。
三、津贴发放条件班主任需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享受津贴发放: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反教育法规和学校纪律的行为;2.完成教学任务,学生学业成绩优秀;3.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受教育部门表彰的先进教师;4.及时报送各类教育调查和统计资料;5.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活动和会议。
四、具体操作流程1.班主任津贴的审核:(1) 由学校领导对班主任所在班级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包括教学质量、团队管理等方面;(2) 班主任需填写津贴审核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教学材料和工作报告;(3) 学校成立津贴发放审核委员会,对班主任的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
2.班主任津贴的发放:(1) 学校按照津贴标准,每月统一发放班主任津贴;(2) 津贴发放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领取方式进行;(3) 津贴发放时间为每月月底前,如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至工作日。
五、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如下:1.班主任津贴审核申请表;2.相关教学材料和工作报告。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班主任:负责一个班级的教学工作和教育管理的教师。
2.学校规章制度:学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管理规定和制度。
3.教育法规:指国家制定的关于教育方面的法律和法规文件。
4.学校纪律:学校内部规定的行为准则和惯例。
5.师德师风:指教师在从教过程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6.银行转账:通过银行系统将款项划拨到指定账户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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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人民医院
关于印发《临床教学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
通知
医院各科室:
为加强教学津贴的管理,确保教学津贴落到实处,切实为临床带教服务,提高医院临床带教水平,以成功创建重庆医科大学及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为创建“三甲”医院打下坚实基础,提升医院整体水平。
现将《自治县人民医院教学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自治县人民医院
临床教学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为充分激发带教老师工作潜力与创造力的发挥,提高临床带教水平,提升医院档次,根据医学院校和医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津贴发放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津贴是医院教学经费的一部分,包括带教老师带教费、教学职务月补贴(教研室主任、教研室副主任、教学秘书长、教研组组长、教研组副组长、教学秘书)、全院性讲座科室补贴、教研室活动补贴、教务工作检查劳务费、全院性教学竞赛活动补贴等教学津贴。
第三条发放标准
一、带教老师带教费按2元/天·学生人次计算。
二、教学职务月补贴
(一)月补贴为300元/人的人员
内科教研室主任、外科教研室主任、护理教研室主任。
(二)月补贴为200元/人的人员
1.内科教研室副主任、外科教研室副主任、护理教研室副主任。
2.内科教研室教学秘书长、外科教研室教学秘书长、护理教研室教学秘书长。
3.床位数在20张以上的临床教研组组长及教学秘书。
(三)月补贴为100元/人的人员
1.床位数在20张以下的临床教研组组长及教学秘书。
2.各医技科室教研组组长、副组长及教学秘书。
3.各临床科室护理教研组组长及教学秘书。
(四)带教老师带教费与教学职务月补贴可以叠加。
三、全院性讲座课时补贴按照《县人民医院关于印发〈科研、教学、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医院发〔2009〕60号)执行。
四、教研室活动补贴为5000元/学年。
五、教务工作检查劳务费及全院性教学竞赛活动补贴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放。
六、其他教学津贴,根据实际情况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四条教学津贴的发放一律由科教科根据各科实际带教情况及考核情况统一造册领取发放,发放按医院财务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科教科负责解释。
自治县人民医院2012年7月10日印。